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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003427)

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建 信 恒远 一 年定 期 开放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摘 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 金管 理人 :建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 托管人 : 交 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七年 六月【重要 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9 月20 日证监许可 【2016】2146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1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基 金 以 定 期 开 放 方 式 运 作 , 即 采 用 封 闭 运 作 和 开 放 运 作 交 替 循 环 的 方 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 一开放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 (包括该日) 至一年 后的对应日 (若该日不 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的前一工作日 止。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 也 不 上 市 交 易 。 本 基 金 自 封 闭 期 结 束 后 第 一个工作日起 (包括该日) 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 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安 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以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 式,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 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 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产品 , 属于较 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 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 “ 买者自负” 原 则 , 在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 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 年5 月1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7 年 3 月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一 、基 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 批准设 立 。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5% ; 美 国 信 安 金 融 服务公司,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 理 结构完善,经营运作 规 范,能够切实维护基 金 投资 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 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 。 公 司 章 程 中 明 确 公 司 股 东 通 过 股 东 会 依 法 行 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 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 机 构,对股东会负责, 并 向股东会汇报。公司 董 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 《公 司法》 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 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建设银行突出贡献 奖、河 南省五 一劳动奖 章获得 者。1983 年毕业 于辽宁 财经 学院基建财 务与信用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备部副主任,零售业务 部副总经理,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个人银行业 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2006 年 5 月起 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2011 年 3 月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 监,2015 年 3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志晨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建信资本管 理公司董事长。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 院EMBA 。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筹 资 部 证 券 处 副 处 长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筹 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 ,董 事,现 任 中国建设 银行 个人存 款 与投资部 副总 经理。1990 年 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 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 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助理。 张维义先 生, 董事, 现 任信安北 亚地 区副总 裁 。1990 年毕 业于 伦敦 政治经 济 学 院 , 获经 济 学 学士学 位 ,2012 年获 得 华盛 顿 大 学 和复 旦 大 学EMBA 工商管 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 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 (马来西亚) 资 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 (台湾) 首席 执行官和执行董事。 袁时奋先 生, 董事, 现 任信安国 际( 亚洲) 区 域副总裁 。1981 年毕 业于美 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拿大 丰 业 银 行 资 本 市 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务部司库,香 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殷 红 军 先 生 , 董 事 , 现 任 中 国 华 电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 1998 年毕业 于首都 经 济贸易大 学数量 经济学 专业,获 硕士学 位。历 任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副经理 (主持工作)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改革处处长、政 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5 年毕业于 中国人 民大学 财政金融 学院,1988 年毕业于 中国人 民银行 研究生部。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中银保 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美国国 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美国友邦保险 (加拿大) 有限公司总 裁兼首席行 政员等。1989 年获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 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张军红先生,监事会主席。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士研 究生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 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投资托管服务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托管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 (亚洲) 有 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任 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 等职务。方女士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 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机构与 战略 研究部 总 经理。1992 年获 北京 工业大学 工业 会计专 业 学士,2009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 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 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 (华电财务公司) 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 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 经理。 严 冰 女 士 , 职 工 监 事 , 现 任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2003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2005 年 8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 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 理,英国特 许公认会 计 师公会(ACCA ) 资深 会员。1997 年 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 会计系, 获学士学位;2010 年 毕 业 于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获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 曾 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 级经理。2006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 安 晔 先 生 , 职 工 监 事 , 现 任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部 总 经 理。1995 年 毕业于 北 京工业大 学计算 机应用 系,获得 学士学 位。历 任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发中心项目经 理、代处长,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信息技术 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 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 公室高级副经理;2005 年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 综合管理 部总监 、投 资 管理部副 总监、 专户投 资部总监 和首席 战略官 ;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 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并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1997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从事个人零售业务,2001 年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从事证券 基金销售业务,任高级副经理;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一直从事 基金销售管理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 (主持工作) 、总监、公司首席市场 官等职务。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 总公司工作;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 年 3 月加入我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 8 月 6 日 起任我公司督察长,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 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 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4、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硕士。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 长城人寿保险公司债券投资助理;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天 弘基金管理 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万家基金管理公司固定 收益部总监;2015 年 8 月至今历任我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监、固定收益投资部 副总监、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 29 日起任 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 月 4 日任建信安 心保本三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6 月 1 日起任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17 日起任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李菁,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 管人 (一)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 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 一。1987 年 重新组建 后的交 通银行 正式对外 营业, 成为中 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5 年英国 《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7 位, 较上年上升 2 位;根据 2015 年美国 《财富》 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 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90 位,较上年上升 27 位。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4,031.66 亿元。2016 年 1-12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人民币 672.10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 资产托管业务中心 (下文简称“托管中心”) 。现有员工具 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格,以及经 济 师 、 会 计 师、工程师和律师 等 中 高 级 专业技术职 称 , 员 工 的 学 历 层 次 较 高 , 专 业 分 布 合 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 新、奋发向上的 资产 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年 10 月至 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行副董 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 1983 年毕业 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 位,1997 年 毕业 于 哈 尔滨工业 大学 管理学 院 技术经济 专业 ,获硕 士 学位,1999 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年 11 月起 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 年 10 月起 任本行 行长;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本行行长 助理;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 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 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 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 历任本 行资 产托管部 总经理 助理、 副总经理 ,本行 资产托 管业务中心 副总裁;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 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 国 石 油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系 ,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2005 年 于 新 疆 财 经 学 院 获 硕 士 学 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288 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 障 管 理 基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 证 券 投 资 资 产 、RQFII 证 券 投 资 资 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 资金等产品。 三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1 )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其他销售机构


暂无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 、基 金的 名称 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 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 、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 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参与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 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形成 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 80% ,但在每 个 开放期前一 个 月 、 开 放 期 及 开 放 期 结 束 后 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 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在 封 闭 期 , 本 基 金 不 受 前 述 5% 的限 制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 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会做相应调整。 八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 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利率变化趋势和信用利 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的相对 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不同信用特征的券种 及债券与现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久期管理、 期限管理、类属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具体来说,在债券组合的 构造和调整上, 本 基 金 综 合 运 用 久 期 管 理 、 期 限 配 置 策 略 、 套 利 策 略 等 组 合 管 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 )久期管理


本基金建立了债券分析框架和量化模型,预测利率变化趋势,确定投资组 合的目标平均久期,实现久期管理。


本 基 金 将 债 券 市 场 视 为 金 融 市 场 整 体 的 一 个 有 机 部 分 , 通 过 “ 自 上 而 下 ” 对 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以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动判 断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并在考虑封闭期剩余期限的基础 上,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当预测利率和收益率水平上升时,建 立较短平均久期或缩短现有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 久 期 ; 当 预 测 利 率 和 收 益 率水平下降时,建立较长平均久期或增加现有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 本基金建立的分析框架包括宏观经济指标和货币金融指标,分析金融市场 中 各 种 关 联 因 素 的 变 化 , 从 而 判 断 债 券 市 场 趋 势 。 宏 观 经 济 指 标 包 括 :GDP 、 CPI/PPI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进 出 口 贸 易 ; 货 币 金 融 指 标 包 括 : 货 币 供 应 量 M1/2 、新增贷款、新增存款、超额准备金率。宏观经济指标和货币金融指标将 决定央行货币政策,央行货币政策通过调整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 作、窗口指导等方式,引导市场利率变动;同时,央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的 资金流也 将 带 来 明 显 影 响 , 从 而 引 起 债 券 需 求 变 动 。 本 基 金 在 对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和债券需求变动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建立和调 整 最 优 久 期 固 定 收 益 资 产组合。 (2 )期限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 行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 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 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 )套利策略 在市场低效或无效状况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各类套 利方法对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以获取超额 收益。 1) 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适时运用多种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静态组合的收益率,比如 运用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相对低风险套利操作等,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2) 跨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是指利用同一只债券类投资工具在不同市场 (主要是银行间市场 与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价格差进行套利,从而提高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 益。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 分析、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 债券,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1 )利率预期策略下符合久期设定范围的债券; (2 )具有较高信用等级、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3 )资 信状况 良好、 未来信用 评级趋 于稳定 或有较大 改善的 企业发 行的债 券; (4 )在 剩余期 限和信 用等级等 因素基 本一致 的前提下 ,运用 收益率 曲线模 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 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因素,主要从资产池 信用状况、违约相关性、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的信用增强方式、利 差补偿程度等方面对资产支持证券各个分支的风险与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确定资产合理配置比例,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条件 下,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开放运作期投资策略 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 流 动 性 的 投 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三)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 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 、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一)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收益率 (二) 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 的债券市场指数。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 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 较 基 准 推 出 , 或 者 是 市 场 上 出 现 更 加 适 合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业绩比较基 准 时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经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 在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后,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 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 一、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 年4 月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截 至2017 年3 月31 日止。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4,557,273,500.00 57.92 其中: 债券


14,557,273,500.00 57.9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353,068,152.23 41.19 8 其他资 产


224,642,794.41 0.89 9 合计





25,134,984,446.64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十 名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981,910,000.00 11.8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921,820,000.00 11.63 4 企业债 券 36,779,000.00 0.1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8,707,034,500.00 34.66 6 中期票 据 2,342,350,000.00 9.32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489,200,000.00 1.95 9 其他 - - 合计 14,557,273,500.00 57.95 5、 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名 的前五 名债券 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60314 16 进出14 20,000,000 1,992,000,000.00 7.93 2 160213 16 国开13 9,000,000 829,800,000.00 3.30 3 111708079 17 中 信银 行CD079 5,000,000 489,200,000.00 1.95 4 041654069 16 大 秦铁 路CP002 4,600,000 457,470,000.00 1.82 5 101754014 17 恒健 MTN001 4,000,000 400,520,000.00 1.59 6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五 名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名 的前五 名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 基金本 报告期 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投资 的前十 名证券 发行主体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98) 于2016 年1 月29 日发 布公告:中 信银行兰 州分行 发生票 据业务风 险事件 。经核 查,涉及 风险金 额为人 民币 9.69 亿元,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24,642,794.41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4,642,794.41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之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0.40% 0.01% -1.92% 0.19% 2.32% -0.18% 2017 年1 月1 日 -2017 年3 月31 日 0.89% 0.02% -1.24% 0.07% 2.13% -0.05%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之 1.29% 0.01% -3.14% 0.13% 4.43% -0.12% 日至2017 年3 月31 日 十 三、 基金 的费 用概 览 (一)申购费与赎回费 1、 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 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0.6% 100 万元≤M<300 万元 0.4% 300 万元≤M<500 万元 0.2% M≥500 万元 每笔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情况 费率 在同一个开放期申购并赎 回的 0.1% 持有满1 个封闭期以上的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3、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 范围内 调整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反法 律法规 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 情形下 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1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2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1.1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00/ (1+0.6%)=49,701.79 元 申购费用=50,000.00-49,701.79=298.21 元 申购份额=49,701.79/1.1500=43,218.95 份 即:某投资者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 1.150 元,则其可得到 43,218.95 份基金份额,需缴纳的申购费用为 298.21 元。 例二: 某投资 者投 资 5,500,000 元申 购本基 金的基 金份额 ,假 设申 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00 元 净申购金额=5,500,000.00-1,000.00=5,499,000.00 元 申购份额=5,499,000.00/1.1500=4,781,739.13 份 即:投 资者投 资 5,500,000 元申 购本基 金的 基金份 额,假 设申 购当 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1.1500 元,则其可得到4,781,739.13 份基金份额,需缴纳的申购费 用为1,000.00 元。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 结果 均按四 舍 五入方法 ,保 留到小 数 点后 2 位 ,由 此产生 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 额,在同一个开放期申购并赎 回,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 为: 赎回总金额=10,000 ×1.1480=11,480.00 元 赎回费用=11,480.00 ×0.1%=11.48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 -11.48=11,468.52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 ,在同一个开放期申购并赎回,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68.52 元。 3、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进 行 公 告 。 遇 特 殊 情 况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同 意 ,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三)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 的证券 交易 、 期货交易 结算费用 (包 括但不限 于经手 费、印 花税、证管费、 过户费 、手续 费、券商 佣金、 权证交 易的结算 费、证 券/期 货账户相关 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 9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 人发送 基金管 理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 管人复核 后于次 月首日 起 5 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 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E×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 人发送 基金托 管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 管人复核 后于次 月首日 起 5 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六)基金税收 本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十 四、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1、更新 了“第 三部分 :基金管 理人” 的“主 要人员情 况”中 董事、 监事的 信息。 2、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4、更新 了“第 九部 分 :基金的 投资” ,更新 了基金投 资组合 报告, 并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 5、更新了“第十部 分: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更新 了“第 二十二 部 分:其 他应披 露事项 ”,添加 了期间 涉及本 基金和 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建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二〇一 七年 六月 三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