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关于执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鑫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执行 《证券期货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
《非居 民金融账户涉税信 息尽职调查管理办 法》的公告
根据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
调查管理办法》 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 实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司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将根据该等法规的要求,相应执行更新后的
基金账户开立及基金销售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 。
二、适用投资者
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以及满足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 《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拟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
三、具体内容
(一)2017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将根据法规的要求对投资者类型、投资
者风险承受能力类别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并基于投资者类型、 投资者风
险承受能力类别和基金的风险等级提 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警示投资者可能承担的
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在了解基金或者服务情况, 听取本公司适当性匹配意见的
基础上, 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 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不表明对基金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及时根据相关基金销售系统或工作
人员的提示更新基本信息、 重新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适当性管理
相关材料, 避免影响自身投资安排。 投资者根据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请及时告知本公司。
(二)2017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将根据法规的规定执行非居民金融账户
尽职调查管理要求, 收集投资者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 识别非居民金
融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本公司提请投资者配 合 相 关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
真实、 及时、 准确、 完 整地提供法规规定的相关信息, 承担未遵守法规规定的责
任和风险。 投资者应当在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规定的
相关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本公司。
(三)2017 年 7 月 1 日起,通过基金销售机构 已开立或拟开立本公司基金
账户及进行基金投资的投资者, 由销售机构依照法规执行适当性管 理、 非居民金
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相关销售管理规范, 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销售机
构相关要求,避免影响自身投资安排。
四、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了解详情:
本公司网站:http://www.xyam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xyamc.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