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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惠增利(000860)

银华惠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银 华惠 增 利 货 币市 场基 金
更 新招 募说 明 书摘 要
(2 0 17 年 第 1 号 )
基金 管理 人: 银华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重要 提示
本 基 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 2014 年 10
月 17 日证监许可 2014【107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 14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 ) 是 一 种 长 期 投 资 工 具 , 其 主 要 功 能 是 分
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
效理财方式。
基金 分为股票型基金 、 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收益风
险。 一般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 投资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
货币市场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债券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 有风险 ,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 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 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 包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合规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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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 上 基 金 转 换 中 转 出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后 扣 除 申 购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及 基 金 转 换 中 转 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
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 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 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 、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会高
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 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 申购
和赎回基金份额, 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5 月 14 日, 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 2017 年第 1 季度
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3
一、 基金 管理人 概况 和主要 人员情 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 定 代 表
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 准 设 立
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 准 设 立
文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
[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成 立于 2001 年5月 28日, 是经中 国证监 会批准 (证 监
基金字[2001]7号文) 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 ,
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49%)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出 资比例 29% ) 、东 北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出资 比例 21% )及 山西海 鑫实
业股 份有限 公司( 出资比 例 1%) 。 公 司的主 要业务 是基金 募集、基 金销售 、资产
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银华基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的 法 定 名 称 已 于 2016 年 8 月 9 日 起 变 更 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经营运作规范, 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 公司
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 、 “ 风险控制委员会 ”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 “ 审计委
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 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
况, 制定 相应的政策, 并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职能, 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
公司 监事会 由 4位监 事组成 ,主要 负责检 查公司 的财务 以及对 公司董 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 司 具 体 经 营 管 理 由 总 经 理 负 责 , 公 司 根 据 经 营 运 作 需 要 设 置 投 资 管 理 一
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
FOF投资 管理部 、研究 部、市 场营销 部、机 构业务 部、养 老金业 务部、 交易管 理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4
部、 风险管理部 、 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 、 运作保障部、 信息技术部、 互联网金
融部、 战略发展部、 投资银行部、 监察稽核部 、 人力资源部、 公司办公室、 行政
财务部、 深圳管理部等24个职能部门, 并设有北京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
公司。 此外,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 高决策机构 , 同时
下设“ 主 动 型 A股投 资决策 、固定 收益投 资决策、 量化和 境外投 资决策 及养老 金
投资决策”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
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
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 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西南证券副总裁, 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 西
南证券董事、 总裁; 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 重
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 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
员会执行主任、 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 董事, 经济学硕士。 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
理;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
董事、 总裁, 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 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
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 ,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
展部部长、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 长
春市副市长、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吉林省政府秘书长。 现任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 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重
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 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 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重庆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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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长, 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重庆股份转让中
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重庆仲裁委仲裁员。
王立新先生: 董事, 总经理 , 经济学博士。 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 中央
党校研究生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长江商学院EMBA。 先后就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总行、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 ; 参与
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 市场拓展部总监 。 现
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 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
长。 此外, 兼任中 国基金 业协会理 事、香 山论坛 发起理 事、秘 书长 、 《中 国证券
投资基金年鉴》 副主编、 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 、 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 北
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 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后 , 教授, 博士生导师, 曾任中国社会
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 院长助理、 副院长。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
书记、 所长,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 博
士生导师, 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 , 武汉大
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
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 独立董事, 管理学博士,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
授、 博士生导师 、 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 ” 获得者, 全国先进会计 ( 教育 ) 工作
者,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中国会计学会对
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 中国管理现代
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 独立董事, 法律硕士, 律师。 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
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 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现任北京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金融部负责人, 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
副会长。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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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和平先生: 独立董事, 会计学硕士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职于财政部所
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主管合伙人, 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 ; 还
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委员、 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 , 北京注册
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 监事会主席, 研究生学历。 2000年至2004年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 2004年10月起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首席律师、 法律
合规部总经理、 合规总监、 副总裁。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合
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 监事, 管理学博士。 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 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 高级客户经理、 总经理助理 、 业
务总监,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 此外, 还曾先后担任重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 企业管理三处副
处长、 企业管理二处处长、 企业管理三处处长, 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 监事, 硕士学历。 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
人,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
核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
杜永军先生: 监事, 大专学历。 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 北京赛特饭店
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 副总经理, 工学硕士。 曾任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 平安
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 平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筹) 总经理、 广
发基 金机构 投资部 总经理 等职, 2011年3月加 盟银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任 公司总
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
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 曾任银华全球
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及银华抗通胀主
题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基 金经理 和公司 总经理 助理职 务。现 任公司 副总经 理,
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 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 银华国际资本管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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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 限公司 总经理 ,并同 时兼任 银华深 证 100指数 分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中 证
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 副总经理, 工商管理硕士 。 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 西南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2001 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 晓 彬 女 士 , 学 士 学 位 。 2 0 0 8 年 至 2 0 1 5 年 4 月 任 职 于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2 0 1 5 年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职基金经理助理, 自
2 0 1 6 年 3 月 7 日起担任 银华双月定 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及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 0 1 6 年 1 0 月 1 7 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朱哲先生, 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 0 1 4 年 1 1 月 1 4 日至 2 0 1 5 年 7 月 2 3 日。
哈默女士, 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 0 1 5 年 5 月 2 5 日至 2 0 1 6 年 1 0 月 1 7 日。
3 .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 封树标、 周毅、 王华、 姜永康、 王世伟、 倪明、 董岚枫、 肖侃宁、 周
可彦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 硕士学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曾任职于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2 0 0 0 年 1 0 月加盟银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 ,先后在研 究策
划部、 基金经理部工作, 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逆向投资灵活
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投 资 管 理 一 部 总 监 及 A 股 基 金 投 资 总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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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姜永康先生, 硕士学位。 2 0 0 1 年至 2 0 0 5 年曾就职于中 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 ,历任研 究员、 组合经理 等职。 2 0 0 5 年 9 月加 盟银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转债
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泰积极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
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王世伟先生, 硕士学位, 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 ; 平安证券兴
华营业部总经理; 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 都邦保险股权投资部总经理 ; 金元
证券 资本市场 部总经理 。 2 0 1 3 年 1 月加 盟银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曾担任 银华
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
公司总经理。
倪明先生, 经济学博士; 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 历
任债券信用分析师、 债券基金助 理、 行业研究员 、 股票基金助理等职, 并曾任 大
成 创新 成长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 理职 务。 2 0 1 1 年 4 月 加盟 银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
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 O F )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 博士学位; 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 。 2 0 1 0
年 1 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
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
天 同 ( 万 家 )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 天 同 1 8 0 指 数 基 金 、 天 同 保 本 基 金 及 万 家 货
币基金基金经理,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
年金, 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 总经理 、 总经理 、 投资总
监、 公司总经理助理 (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 。 2 0 1 6 年 8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 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 申万巴黎基金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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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 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 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曾担任天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职务 。 2 0 1 3 年 8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及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 托管人 概况
(一 ) 基金 托管 人情况
1 、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6 9 号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 8 号 凯 晨 世 贸 中 心 东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慕 冰
成 立 日 期 : 2 0 0 9 年 1 月 1 5 日
批 准 设 立 机 关 和 批 准 设 立 文 号 : 中 国 银 监 会 银 监 复 [ 2 0 0 9 ] 1 3 号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批 准 文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字 [ 1 9 9 8 ] 2 3 号
注 册 资 本 : 3 2 , 4 7 9 , 4 1 1 . 7 万 元 人 民 币
存 续 期 间 : 持 续 经 营
联 系 电 话 : 0 1 0 - 6 6 0 6 0 0 6 9
传 真 : 0 1 0 - 6 8 1 2 1 8 1 6
联 系 人 : 林 葛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金 融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总 行 设 在 北 京 。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整 体 改 制 为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于 2 0 0 9 年 1 月 1 5 日 依 法 成 立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继 原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全 部 资 产 、 负 债 、 业 务 、 机 构 网 点 和 员 工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网 点 遍 布 中 国 城 乡 , 成 为 国 内 网 点 最 多 、 业 务 辐 射 范 围 最 广 , 服 务 领 域 最 广 ,
服 务 对 象 最 多 , 业 务 功 能 齐 全 的 大 型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之 一 。 在 海 外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同 样 通 过 自
己 的 努 力 赢 得 了 良 好 的 信 誉 , 每 年 位 居 《 财 富 》 世 界 5 0 0 强 企 业 之 列 。 作 为 一 家 城 乡 并 举 、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0
联 通 国 际 、 功 能 齐 备 的 大 型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一 贯 秉 承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经 营 理 念 ,
坚 持 审 慎 稳 健 经 营 、 可 持 续 发 展 , 立 足 县 域 和 城 市 两 大 市 场 , 实 施 差 异 化 竞 争 策 略 , 着 力 打
造 “ 伴 你 成 长 ” 服 务 品 牌 , 依 托 覆 盖 全 国 的 分 支 机 构 、 庞 大 的 电 子 化 网 络 和 多 元 化 的 金 融 产
品 , 致 力 为 广 大 客 户 提 供 优 质 的 金 融 服 务 , 与 广 大 客 户 共 创 价 值 、 共 同 成 长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是 中 国 第 一 批 开 展 托 管 业 务 的 国 内 商 业 银 行 , 经 验 丰 富 , 服 务 优 质 , 业 绩
突 出 , 2 0 0 4 年 被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评 为 中 国 “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 。 2 0 0 7 年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通 过
了 美 国 S A S 7 0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 并 获 得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S A S 7 0 审 计 报 告 。 自 2 0 1 0 年 起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连 续 通 过 托 管 业 务 国 际 内 控 标 准 ( I S A E 3 4 0 2 ) 认 证 , 表 明 了 独 立 公 正 第 三 方 对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托 管 服 务 运 作 流 程 的 风 险 管 理 、 内 部 控 制 的 健 全 有 效 性 的 全 面 认 可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着 力
加 强 能 力 建 设 , 品 牌 声 誉 进 一 步 提 升 , 在 2 0 1 0 年 首 届 “ ‘ 金 牌 理 财 ’ T O P 1 0 颁 奖 盛 典 ” 中 成
绩 突 出 , 获 “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 奖 。 2 0 1 0 年 再 次 荣 获 《 首 席 财 务 官 》 杂 志 颁 发 的 “ 最 佳 资 产
托 管 奖 ” 。 2 0 1 2 年 荣 获 第 十 届 中 国 财 经 风 云 榜 “ 最 佳 资 产 托 管 银 行 ” 称 号 ; 2 0 1 3 年 至 2 0 1 6
年 连 续 荣 获 上 海 清 算 所 授 予 的 “ 托 管 银 行 优 秀 奖 ” 和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授 予 的
“ 优 秀 托 管 机 构 奖 ” 称 号 ; 2 0 1 5 年 、 2 0 1 6 年 荣 获 中 国 银 行 业 协 会 授 予 的 “ 养 老 金 业 务 最 佳
发 展 奖 ” 称 号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部 于 1 9 9 8 年 5 月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成
立 , 2 0 1 4 年 更 名 为 托 管 业 务 部 / 养 老 金 管 理 中 心 , 内 设 综 合 管 理 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处 、
委 托 资 产 托 管 处 、 境 外 资 产 托 管 处 、 保 险 资 产 托 管 处 、 风 险 管 理 处 、 技 术 保 障 处 、 营 运 中 心 、
市 场 营 销 处 、 内 控 监 管 处 、 账 户 管 理 处 , 拥 有 先 进 的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和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系 统 。
2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托 管 业 务 部 现 有 员 工 近 1 4 0 名 , 其 中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的 专 家 3 0 余 名 , 服 务
团 队 成 员 专 业 水 平 高 、 业 务 素 质 好 、 服 务 能 力 强 , 高 级 管 理 层 均 有 2 0 年 以 上 金 融 从 业 经 验
和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精 通 国 内 外 证 券 市 场 的 运 作 。
3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截 止 到 2 0 1 7 年 3 月 3 1 日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托 管 的 封 闭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共 3 6 1 只 。
(二 ) 基金 托管 人的内 部风 险控制 制度说 明
1、 内部控制目标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1
严格 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总 体 负 责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的 风 险 管 理 与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 对 托 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 了专职 内控监督 人员负 责托管 业务的 内控监督 工作 ,独立 行使监 督稽核职
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 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 、 审核、 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
作区 专门设 置,封闭 管理 ,实施 音像监 控;业务 信息由 专职信 息披露 人负责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 基金 托管 人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金 进行 监督的 方法 和程序
基 金 托 管 人 通 过 参 数 设 置 将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 托 管 协 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 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 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 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 , 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 面 警 示 。 对 本 基 金 投 资 比 例 接 近 超 标 、 资 金 头 寸 不 足 等 问 题 , 以 书 面
方式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 面 报 告 。 对 投 资 比 例 超 标 、 清 算 资 金 透 支 以 及 其 他 涉 嫌 违 规 交 易 等 行
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2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 r a de .y h f und.c om .c n/ e t r a di 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 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 “银华生利
宝”手机 A P 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 85186558, 4006783333
投 资 人 可 以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本 基 金 的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 其他 销售机构
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 )登记机构
名称 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
公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电话 010-58 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孙睿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 京 市东 城 区 东长 安 街 1 号 东 方广 场 东 方经 贸 城 西 二办
公楼 8 层 10 室
法定代表人 崔劲 联系人 于亚楠
电话 010- 85207381 传真 010- 85181218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3
经办注册会计师 范里鸿、杨婧
四、 基金 的名称
银华 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五、 基金 的类型
货币 市场基金
六、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本基 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 基金 的 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 限在 1 年以 内(含 1 年 ) 的银行 存款、 债券回 购、中 央银行 票据、 同
业存单;
3、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 含 397 天) 的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资产支持证券;
4、 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 在不改变
基金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 本基金可参与其
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4
八、 基金 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主要经济指标 (包括: GDP 增长率 、 国内外利率水平及市场预
期、市场资金供求、通货膨胀水平、货币供应量等)分析背景下制定投资策略,
力 求 在 满 足 投 资 组 合 对 安 全 性 、 流 动 性 需 要 的 基 础 上 为 投 资 人 创 造 稳 定 的 收 益
率。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 央行货币政策、 短期市场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对货币市场
利率曲线走势进行综合判断, 并在此基础上, 动态地调整组合的久期 。 当市场利
率看涨时, 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品种 、 增
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 降低组合整体净值损失风险; 当市场利率看跌时 , 则相对
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增持较长剩余期限的投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本组合做为现金类管理工具,本产品会在综合考虑基金规模波动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各类属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水平等因素,动态地进行配置。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 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 通过分析
各类属的相对收益、 利差变化、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
例, 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 种, 增持相对低估 、 价格将上升的、 能给组合带
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 减持相对高估、 价格将下降的、 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
报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4、回购策略
本 基 金 利 用 回 购 利 率 低 于 债 券 收 益 率 的 机 会 通 过 循 环 回 购 以 放 大 债 券 投 资
的收益。 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 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
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 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 在进
行回购放大操作时,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
规定。 基金管理人也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
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收益率曲线策略
根 据 债 券 市 场 收 益 率 曲 线 的 动 态 变 化 以 及 隐 含 的 即 期 利 率 和 远 期 利 率 提 供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5
的价值判断基础, 结合对当期和远期资金面的分析, 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
益率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将比较分析子弹
策略、 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 构建优化组合 , 获取合
理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支持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 提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 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 评
估其内在价值。
未来, 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 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
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 基金 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税后利率。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现金管理产品, 产品性质上与银行活期存款有
着很强的相似性。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 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 本基金选取活
期存款税后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时, 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
公告,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 基金 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6
十一 、投 资组合 报告
基 金 管 理 人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 报告 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况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 )
1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2 , 5 0 2 , 8 9 1 , 9 8 3 . 6 9 2 3 . 5 2
其 中 : 债 券 2 , 5 0 2 , 8 9 1 , 9 8 3 . 6 9 2 3 . 5 2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
2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 , 5 3 6 , 6 6 8 , 6 6 5 . 0 0
1 4 . 4 4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3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6 , 5 7 3 , 1 0 0 , 1 4 0 . 9 8 6 1 . 7 7
4 其 他 资 产 2 9 , 3 7 7 , 1 1 7 . 6 1 0 . 2 8
5 合 计 1 0 , 6 4 2 , 0 3 7 , 9 0 7 . 2 8 1 0 0 . 0 0
注 :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的 原 因 , 市 值 占 总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的 分 项 之 和 与 合 计 可 能 有 尾 差 。
2 . 报告 期债 券回购 融资 情况
序 号 项 目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 % )
1 报 告 期 内 债 券 回 购 融 资 余 额 1 . 3 6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融 资 -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 % )
2 报 告 期 末 债 券 回 购 融 资 余 额 6 1 5 , 6 4 8 , 4 3 6 . 5 2 6 . 1 4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融 资 - -
注 : 报 告 期 内 债 券 回 购 融 资 余 额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为 报 告 期 内 每 个 交 易 日 融 资 余 额 占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的 简 单 平 均 值 。
债券 正回 购的资 金余 额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2 0 % 的说 明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未 出 现 债 券 正 回 购 的 资 金 余 额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2 0 % 的 情 况 。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7
3 . 基金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3 . 1 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基本 情况
项 目 天 数
报 告 期 末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8 0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最 高 值 8 4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最 低 值 2 7
报告 期内 投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超 过 1 2 0 天情 况说 明
注 : 本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未 有 超 过 1 2 0 天 的 情 况 。
3 . 2 报告 期末 投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 号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各 期 限 资 产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 % )
各 期 限 负 债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 % )
1 3 0 天 以 内 1 8 . 4 6 6 . 1 4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 9 7
天 的 浮 动 利 率 债
0 . 3 0 -
2 3 0 天 ( 含 ) - 6 0 天 1 3 . 9 6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 9 7
天 的 浮 动 利 率 债
- -
3 6 0 天 ( 含 ) - 9 0 天 3 8 . 4 7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 9 7
天 的 浮 动 利 率 债
- -
4 9 0 天 ( 含 ) - 1 2 0 天 1 6 . 2 9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 9 7
天 的 浮 动 利 率 债
- -
5 1 2 0 天 ( 含 ) - 3 9 7 天 ( 含 ) 1 8 . 6 9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 9 7
天 的 浮 动 利 率 债
- -
合 计 1 0 5 . 8 8 6 . 1 4
4 . 报告 期内 投资组 合平 均剩余 存续期 超过 2 4 0 天情 况说 明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存 续 期 未 有 超 过 2 4 0 天 的 情 况 。
5 . 报告 期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序 号 债 券 品 种 摊 余 成 本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国 家 债 券 2 9 , 9 5 2 , 3 0 6 . 5 4 0 . 3 0
2 央 行 票 据 - -
3 金 融 债 券 4 9 0 , 9 2 3 , 4 7 0 . 2 3 4 . 9 0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4 9 0 , 9 2 3 , 4 7 0 . 2 3 4 . 9 0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8
4 企 业 债 券 - -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6 7 9 , 2 1 7 , 2 3 7 . 6 8 6 . 7 8
6 中 期 票 据 - -
7 同 业 存 单 1 , 3 0 2 , 7 9 8 , 9 6 9 . 2 4 1 3 . 0 0
8 其 他 - -
9
合 计 2 , 5 0 2 , 8 9 1 , 9 8 3 . 6 9
2 4 . 9 7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 9 7 天 的 浮
动 利 率 债 券
3 0 , 2 7 0 , 6 9 2 . 4 6 0 . 3 0
6 . 报告 期末 按摊余 成本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债 券投资 明 细
序 号 债 券 代 码 债 券 名 称 债 券 数 量 ( 张 ) 摊 余 成 本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1 1 1 7 1 8 0 9 0
1 7 华 夏 银
行 C D 0 9 0
2 , 0 0 0 , 0 0 0 1 9 7 , 8 9 5 , 1 0 6 . 0 3 1 . 9 7
2 1 1 1 7 1 3 0 1 5
1 7 浙 商 银
行 C D 0 1 5
2 , 0 0 0 , 0 0 0 1 9 7 , 8 3 0 , 2 6 3 . 1 6 1 . 9 7
3 1 1 1 7 9 4 8 7 4
1 7 苏 州 银
行 C D 0 4 5
2 , 0 0 0 , 0 0 0 1 9 7 , 7 8 1 , 2 2 5 . 5 0 1 . 9 7
4 1 4 0 2 1 6 1 4 国 开 1 6 1 , 7 0 0 , 0 0 0 1 7 0 , 5 3 9 , 8 1 7 . 5 7 1 . 7 0
5 1 1 1 7 9 4 8 6 3
1 7 盛 京 银
行 C D 0 5 0
1 , 5 0 0 , 0 0 0 1 4 8 , 3 5 4 , 4 5 2 . 2 7 1 . 4 8
6 1 1 1 7 9 4 9 6 8
1 7 天 津 银
行 C D 0 4 8
1 , 5 0 0 , 0 0 0 1 4 8 , 3 1 7 , 8 8 3 . 8 2 1 . 4 8
7 0 1 1 6 9 8 8 6 8
1 6 苏 交 通
S C P 0 1 7
1 , 4 0 0 , 0 0 0 1 3 9 , 9 3 9 , 5 1 7 . 8 4 1 . 4 0
8 1 6 0 3 0 4 1 6 进 出 0 4 1 , 2 0 0 , 0 0 0 1 1 9 , 9 7 3 , 7 0 0 . 1 6 1 . 2 0
9 1 1 1 7 1 3 0 1 6
1 7 浙 商 银
行 C D 0 1 6
1 , 2 0 0 , 0 0 0 1 1 8 , 6 8 3 , 4 4 5 . 6 9 1 . 1 8
1 0 0 1 1 6 9 8 8 7 7
1 6 大 同 煤
矿 S C P 0 0 5
1 , 0 0 0 , 0 0 0 9 9 , 9 6 0 , 3 7 9 . 5 3 1 . 0 0
7 . “ 影子 定价 ” 与 “ 摊余 成本 法 ”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 目 偏 离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在 0 . 2 5 ( 含 ) - 0 . 5 % 间 的
次 数
-
报 告 期 内 偏 离 度 的 最 高 值 0 . 0 0 5 1 %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1 9
报 告 期 内 偏 离 度 的 最 低 值 - 0 . 0 4 6 0 %
报 告 期 内 每 个 工 作 日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的 简 单 平 均
值
0 . 0 1 4 3 %
报告 期内 负偏离 度的 绝对值 达到 0 .2 5% 情况 说明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内 无 负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达 到 0 . 2 5 % 的 情 况 。
报告 期内 正偏离 度的 绝对值 达到 0 .5 % 情况 说明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内 无 负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达 到 0 . 5 % 的 情 况 。
8 .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资 产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9 .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9 .1 本基 金所 持有的 债券 采用摊 余成本 法进 行估值 ,即 估值对 象以 买入成 本列
示, 按票 面利 率或商 定利 率并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价 或折 价 , 在其 剩余 期限内
按实 际利 率法进 行摊 销,每 日计提 收益 。
9 .2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不存 在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在
报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9 .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 元 )
1 存 出 保 证 金 -
2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
3 应 收 利 息 2 9 , 3 7 7 , 1 1 7 . 6 1
4 应 收 申 购 款 -
5 其 他 应 收 款 -
6 待 摊 费 用 -
7 其 他 -
8 合 计 2 9 , 3 7 7 , 1 1 7 . 6 1
9 . 4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述 部分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的 原 因 , 各 比 例 的 分 项 之 和 与 合 计 可 能 有 尾 差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内 无 需 要 说 明 的 证 券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2 0
十二 、基 金的业 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本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比 较 表 :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 0 1 4 年 1 1 月 1 4
日 ) 至 2 0 1 4 年 1 2 月
3 1 日
0 . 6 2 5 0 % 0 . 0 0 7 0 % 0 . 0 4 6 0 % 0 . 0 0 0 0 % 0 . 5 7 9 0 % 0 . 0 0 7 0 %
2 0 1 5 年 1 月 1 日 至
2 0 1 5 年 1 2 月 3 1 日
2 . 5 0 4 2 % 0 . 0 0 4 6 % 0 . 3 5 0 6 % 0 . 0 0 0 0 % 2 . 1 5 3 6 % 0 . 0 0 4 6 %
2 0 1 6 年 1 月 1 日 至
2 0 1 6 年 1 2 月 3 1 日
2 . 8 2 6 3 % 0 . 0 0 2 9 % 0 . 3 5 1 6 % 0 . 0 0 0 0 % 2 . 4 7 4 7 % 0 . 0 0 2 9 %
2 0 1 7 年 1 月 1 日 至
2 0 1 7 年 3 月 3 1 日
0 . 9 1 2 8 % 0 . 0 0 1 2 % 0 . 0 8 6 3 % 0 . 0 0 0 0 % 0 . 8 2 6 5 % 0 . 0 0 1 2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 0 1 4 年 1 1 月 1 4
日 ) 至 2 0 1 7 年 3 月
3 1 日
7 . 0 2 8 0 % 0 . 0 0 4 2 % 0 . 8 3 6 8 % 0 . 0 0 0 0 % 6 . 1 9 1 2 % 0 . 0 0 4 2 %
十三 、基 金的费 用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仲裁费等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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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 基金合同 》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H=E×M÷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各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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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M 为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M 最高不超过 0.25%)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 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本基 金当前 份额类 别不收 取销售 服务费 (年销 售服务 费率 M 为零) ;若 新增
份额类别,具体销售费用标准以届时公告为准。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 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 履行或 未完全 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 他根据 相关法 律法规 及中国 证监会 的有关 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十四 、对 招募说 明书 更新部 分的说 明
银 华 惠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
书进行了更新, 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
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 示 ”部分, 更 新了招募 说明书内容 的截止日 期及相关财 务数
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二、释义”部分,对部分词语或简称的含义进行了更新。
3、 在“三、基 金管理人 ” 部分, 对基金管理 人的概况及 主要人员 情况进行银华 惠增利货 币市场 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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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更新。
4、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概况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会计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 在“八、基 金份额的申 购和赎回 ”部分, 更新了申购 和赎回的价 格、费
用及用途、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7、 在“九、基 金的投资 ” 部分, 更新了基金 的投资范围 、投资限 制、投资
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的计算及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 在“十、基 金的业绩 ” 部分, 更新了截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基 金投资
业绩。
9、 在“十二、基金资产估值”部分,更新了基金的估值方法。
10、 在“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基金的管理费。
11、 在 “ 十 六 、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 部 分 , 对 重 大 事 件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他信息进行了更新。
12、 在 “ 二 十 二 、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 部 分 , 更 新 了 本 基 金 上 次 更 新 招 募 说
明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13、 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