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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安享惠金A(519160)

新华安享惠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6月)查看PDF公告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重要提示】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 8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1141号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 1月1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1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目





录 一、 前言 ................................................................................................2 二、 释义...............................................................................................3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20 六、基金的募集..................................................................................3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6 九、基金的投资..................................................................................47 十 、基金的业绩................................................................................5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6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4 十七、 基金的风险揭示....................................................................7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0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1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4 二十四、备查文件............................................................................115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一、 前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新华安享惠金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或接受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1、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 期开放的模式 52、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 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 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 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53、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为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的 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如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 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54、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 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 电话:010-68779666 传真:010-68779528 联系人:齐岩 股权结构: 出资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50 58.6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20 6.07% 合计 2175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 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府副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事部经 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纪业务;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分管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经纪业务等事务。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持有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股权)。 胡三明先生:董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历任泰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组合经理、合众资产权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中 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于芳女士:董事。历任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及法务专员、新时代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张贵龙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山西临汾地区教育学院从事教育学、管理 学课程的教学工作。现任职于北京大学财务部。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 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 融学院副教授。 宋敏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电子系统 工程总公司法务人员、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市东清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王海兵先生:监事会主席,学士。曾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 务总监、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合规总监等职务,现任恒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会忠先生:职工监事,硕士。九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策略分析师、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副总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 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科技创新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别冶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学士。九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每日经济新闻 》、《第一财经日报》财经记者,新华基金媒体经理,现任新华基金总经理办公室 主任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宗友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 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 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晏益民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大通证券投行总部综合部副总经理,泰信 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天治基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总经理助理,新华 基金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 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 察长兼任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子公司1%股权)。 沈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客户部高级客户 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副总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纽 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副总监、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业务部 部门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艳芳女士: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金融管理处副 主任科员、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公司证券交易部部门总经理、内蒙古自治区证券登记 公司登记存管部部门总经理、内蒙古紫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恒泰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事业部总裁助理兼部门总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吉林省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 售客户部总裁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北京新华富 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薪酬从子公司领取)。 崔建波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天津中融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 、申银万国天津佟楼营业部投资经纪顾问部经理、海融资讯系统有限公司研究员、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研究部、理财服务部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部信托高级投资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2、基金经理 于泽雨先生:经济学博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债券研 究员、合众人寿保险公司债券投资经理,于2012年10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助理、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 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马英女士,金融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 定收益部业务董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 12年11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新华壹诺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新华活期 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3、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张宗友先生;成员: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崔 建波先生、投资总监助理于泽雨先生、研究部总监张霖女士、金融工程部副总监李 会忠先生、固定收益与平衡投资部总监姚秋先生、基金经理付伟先生。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用 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以任何形式的交易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真实久期,变相持有长期券 种; (8)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7) 除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业务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 票投资;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1、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 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①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控制文化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 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积极执行 ,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营造公司内 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和业务环节。 ③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 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 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⑤ 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 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 、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风险评估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可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 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 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公司董 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的组织主要是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风险 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着力于从强化内部监控的角度对公司自有资 产经营、基金资产经营及合规性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 提出改进方案,调整、确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评估其有效性。其目的是完善董 事会的合规监控功能,建立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 督察长负责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的具体执行,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 制委员会的授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稽核;参与公司风险控 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督察长领导下 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金融工程部; ①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主要职权是: 拟定公司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 整体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负责公司的危机处理工作等。 ②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内部监察部门,独立执行内部的监督稽核工作。金融工 程部数量分析师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随时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行独立监控,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监控。 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 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划和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 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②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理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 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 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甲2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88年7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8]29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号 联系人:周小磊 联系电话:010-65169562 传真:010-65169555 1、发展概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 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 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154 亿元。二十多年来,广发银行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己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 见证了中国经济腾飞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每一个脚印。 2016年3月1日,中国人寿发公告称,公司与花旗集团及IBM Credit签订了相关收购协议,拟以6.39元/股的价格,合计收购后者持有的广发银 行36.48亿股,总对价约为233.12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发银行约67.29 亿股,持股比例将由20%增至43.686%,成为广发银行单一最大股东。


截至2015年末,本行资产1.84万亿,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 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南、陕西、新疆等境内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84个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和澳门 特别行政区设立了40家分行、759家营业机构、227家“小企业金融中心”、136台 智能银行,个人网银客户规模超1800万户,信用卡发卡量4140多万张,与全球125 个国家和地区的1702家银行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是首家与中国银 联开展多渠道多应用电子支付战略合作的金融机构。 2、主要人员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 内设业务运行处、监控管理处、期货业务处和产品营销处,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 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部门负责人蒋柯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从事托管工作十六年,托管 经验丰富。曾担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处长、全球资 产托管处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等职务。曾被中国证券业协 会聘任为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组长。2015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 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现全面主持部门工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 月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 号:证监许可[2009]363 号。截至2016年9月,托管资产规模已达19763.14亿元,其中托管公募基金29只,托 管规模701.9亿元。建立了一只优秀、专业的托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 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 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资基金、 产业基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 管等,能为托管产品托管全面的托管服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 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 营部门,专门设置了监控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 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 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 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 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赵志刚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刘伟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唐文勇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廉赵峰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杨文川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0)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联系人:田芳芳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联系人:熊丽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网址:www.cnht.com.cn 1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热线:400-665-0999 联系人:谢兰 网址: www.tpyzq.com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网址:www.qlzq.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侯艳红 网址:www.cs.ecitic.com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citicssd.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95584 联系人:张曼 网址:www.hx168.com.cn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服电话: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网址:www.htsc.com.cn 1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0931-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2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客服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 www.sywg.com 21)公司全称: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联系人:殷雯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22)公司全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里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2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联系人:胡凯隽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层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联系人:唐诗洋 网址:www.erichfund.com 2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莉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联系人:魏亚斐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2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娣 客服电话:400-059-8888 联系人:李艳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3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盛海娟 公司网站:www.niuji.net 3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联系人:马林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联系人:林海明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3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张晔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站:www.chtfund.com 3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联系人:张蕾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3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五栋大楼C 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6)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2号 法定代表人:梁蓉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联系人:李婷婷 客服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3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3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何雪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39)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刘梦轩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4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联系人:钟琛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4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客服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42)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于婷婷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联系人:仲甜甜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1307室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项晶晶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45)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孙成岩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4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4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联系人:曹怡晨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http://a.leadfund.com.cn/ 48)公司全称: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 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付文红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站:www.xincai.com 49)公司全称: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50)公司全称: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hinapnr.com 客服热线:400-820-2819 51)公司全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 证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上证所网站)。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伟、胡慰 联系人:胡慰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41号文注册募集,募 集期为2013年 10 月 8 日—2013年 11月 8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 元计算,设立募集期共募集219,016,876.34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792户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11月13日生效。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额的限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 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 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如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 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 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期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 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 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 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 还给投资人。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代销机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 ,00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5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 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元,最低追加 申购金额为5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 过99,999,900 元。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场外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 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 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次全 部赎回。 场内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且申请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 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份之情况,不受 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 A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本类别基金份额收取赎 回费。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记为M) A类份额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6% 100万元





M < 200 万元 0.3% 200万元





M < 500 万元 0.1%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 额所对应的费率。 4、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A类基金份额赎 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1.5%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05%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且在下一个开放期未赎回, 而是在下一个开放期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C类份额赎回费 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0.5%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或其后赎回 的份额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认购或在某一开 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A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 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 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 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 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率。 (七)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1)若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6,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申购费率为0.6%,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净申购金额=6,000.00/(1+0.6%)=5964.21元 申购费用=6,000.00-5,964.21=35.79元 申购份额=5,964.21/1.210=4,929.10份 若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6,000.00 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元,即可获得4 ,929.10份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 若投资者通过场内投资6,000.00 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4,929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 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者。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4,929×1.210=5,964.09元 退款金额=6,000.00-5,964.09-35.79=0.12元 即投资者投资6,000.00元从场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1.210元,则其可得到基金份额4,929份,退款0.12元。 (2)若投资人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6,0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6,000.00/1.210=4,958.68 份 若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6,0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即可获得4,958.68份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 若投资者通过场内投资6,0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所得 份额为4,958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者。具体计 算公式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4,958×1.210=5,999.18元 退款金额=6,000.00-5,999.18=0.82元 即投资者投资6,000.00元从场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元,则其可得到基金份额4,958份,退款0.82元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 份,假设持有一个封闭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5%,假定T 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10元=12,100.00 元 赎回费用=12,100×0.05%=6.05元 赎回金额=12,100-6.05=12,093.95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假定赎回当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093.95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 份,假设持有一个封闭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定T 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10元=12,100.00 元 赎回费用为0元 赎回金额=12,1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份额10,000份,假定赎回当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100.00元。 通过场外或场内赎回,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 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 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 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但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间按暂停申购的 期间相应顺延。 (十一)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净值。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 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 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间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 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 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 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 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 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 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 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 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基金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增强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超过业 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因持有 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将于30个工作日内卖 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 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通过深入分析影响信用债定价的各类因素,深入挖掘信用债投资价值,并辅以 积极主动的配置策略和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可增强基金获取稳定投资收益的能力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期限配置策略、利率预期策略、类属品种配置策 略以及证券选择策略。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深入分析市场利率发展 方向、期限结构变化趋势、信用主体评级水平以及单个债券的投资价值,积极主动 进行类属品种配置及个券选择,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期限配置策略 由于本基金采取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 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将适当的采取期限配置策略 ,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与基金剩余封闭期限进行适当的匹 配。 2、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预期策略的目标是在预期利率上升时保全资本,预期利率下降时获得较高 的资本利得。本基金将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价格指数、消费增长率、m1、m2、信贷增长、汇率、国外利 率等)、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以及市场指标(如新债 券的发行利率与市场收益率的差异、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回购利率等)预测 利率的变动方向、范围和幅度。 具体而言,当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规避市场风 险。当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获取因利率下降所带来 的资本利的收益。 3、类属品种配置策略 (1)、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在短期、中期、长期品种的配置上主要采用收益率曲线策略。 债券收益率曲线形状在受到央行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经济增长率、通货 膨胀率、货币供应量和市场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发生平行移动、非平行 移动(平坦化、陡峭化、扭曲)等变动。收益曲线策略就是通过对市场收益率曲线 的非平行变动预期,追求获得因收益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收益。 本基金将用情景分析的手段比较不同的收益曲线投资策略,即子弹策略(构成 组合的证券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某一点)、梯形策略(构成组合内每种期限的 证券数量基本相当)和哑铃策略(构成组合中的证券的期限集中到两个极端期限) ,采取当时市场状况下相应的最优投资策略,确定债券资产中短期、中期、长期品 种的配置比例。 (2)、信用利差策略 本基金在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品种的配置上主要采用信用利差策略。 当宏观经济由衰退转为繁荣时,投资者具有更高的风险溢价,促使信用债和国 债之间的信用利差缩小,此时应增加信用债配置比例,降低国债配置比例;而当经 济由繁荣转向衰退时,投资者避险情绪严重,促使信用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扩 大,此时应降低信用债配置比例,增加国债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方向以及利差的合 理变动空间,动态调整不同债券类别的配置比例。 4、证券选择策略 (1)、信用债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债券评级在AAA级以下、BBB级 以上(含BBB级)的投资级信用债券。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运行 状态、发行人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包 含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获取能力、运营能力等)、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 等因素对其信用风险的影响程度,同时结合对期限、票息率、赋税特点、增信方式 、提前偿还和赎回等条款的分析,对债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 进一步,通过结合收益率曲线结构和利差曲线结构评估债券的合理价值水平, 对于市场定价偏低或信用评级预期提高的债券,本基金将进行重点配置。 (2)、收益率曲线骑乘策略 债券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息票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 利得收入。在息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的获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取资本利得收入是提高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券收 益率下降取得的,基于此,本基金提出了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 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 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 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 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 资本利得。 (3)、债券互换 债券互换是指卖出某债券的同时,买入另一种相似特征债券以提高收益率的一 种策略,其实质是债券价值挖掘的一种延伸。 (4)、杠杆放大策略 当债券市场出现上升行情时,由于现券收益率较高,市场资金成本较低时,本 基金可以不断利用正回购的方式进行滚动操作,放大资金规模、获得超额收益。当 债券市场出现下降行情时,由于现券收益率低,市场资金成本高时,本基金可以通 过买断式逆回购,在降低债券仓位的同时获取超额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 BS)等。可以从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五 个方面进行考虑。其中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运用CreditMetrics模 型—— 信用矩阵来估计信用利差。该模型的方法主要是估计一定期限内,债务及其它信用 类产品构成的组合价值变化的远期分布。这种估计是通过建立信用评级转移矩阵来 实现的。其中先对单个资产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然后通过考虑资产之间的相关性 和风险头寸,把模型推广到多个债券或贷款的组合。 (6)、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 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本基 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及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 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 种。因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将于30 个工作日内卖出。 (五)投资管理程序 1、决策和交易机制:本基金实行投资管理委员会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批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以及重大单项投资。基金 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 合。基金经理负责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负责资产运作的一线监控,并保证确保交 易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执行。 2、资产配置策略的形成:基金经理在公司内外研究平台的支持下,对大类资 产的风险收益状况做出判断。公司的策略分析师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行业研究 员提供行业分析报告、公司分析报告,债券研究员提供利率走势分析报告、信用评 级报告、债券市场运行报告,金融工程研究员提供数量化报告。基金经理结合自己 的分析判断和研究员的投资建议,根据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 拟定投资组合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债券配置期限结构及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并 向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交投资策略报告。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策略报告的程序审 核和实质性判断,并根据审核和判断结果予以审批。 3、组合构建:研究员根据自己的研究独立构建债券投资品种的备选库。基金 经理从中选择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交易的数量和时机。对投资比例重大的单一 品种的投资必须经过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投资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决 策程序的审核、投资价值的实质性判断,并听取金融工程研究员的风险分析意见, 最终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审批结果实施投资。 4、交易操作和执行:交易部负责资产运作的一线监控,并保证确保交易指令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执行。基金经理负责下达投资指令,并由交易部负责投 资指令的操作和执行。交易部确保投资指令处于合法、合规的执行状态,对交易过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负有监控、处置的职责。交易部确保将无法自行处置并可能 影响指令执行的交易状况和市场变化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及时反馈。 5、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金融工程研究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金组合进行风 险评估和绩效分析,并提交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帮助投资管理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了 解投资组合承受的风险水平和风险的来源。绩效分析报告帮助分析既定的投资策略 是否成功以及组合收益来源是否是依靠实现既定策略获得。金融工程研究员就风险 评估和绩效分析的结果随时向基金经理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反馈,对重大的风险事项 可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 6、投资管理委员会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 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管理程序。 (六)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 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 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40%; 1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七)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不再受 上述规定限制。 (八)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本基金选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 因如下:本基金是定期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产品,封闭期为一年。为满足开放期的流 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进行适当的匹配。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因此,以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上浮1.2%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 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的 业绩表现。 在每个封闭期首日至下一个开放期最后一日,上述“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 收益率”指当期封闭期首日(若为首个封闭期,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税后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 ,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 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68,972,836.90 95.30 其中:债券 268,972,836.90 95.3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600,000.00 1.2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28,660.00 0.72 7 其他各项资产 7,627,550.00 2.70 8 合计 282,229,046.90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49,555,942.20 55.5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0,295,000.00 26.10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6 中期票据 47,317,600.00 17.5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804,294.70 0.6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68,972,836.90 99.87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2843 11绥化债 250,000 25,612,500.00 9.51 2 1280437 12立业债 200,000 20,806,000.00 7.73 3 101356012 13酒钢MTN0 01 200,000 20,260,000.00 7.52 4 1182268 11临矿MTN2 200,000 20,108,000.00 7.47 5 011698013 16新港SCP00 1 200,000 20,062,000.00 7.4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股票投资。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242.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622,307.9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627,550.0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0033 国贸转债 187,918.80 0.07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 110035 白云转债 39,246.00 0.01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票投资。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一)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1、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A类: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11.13- 2013.12.31 -0.80% 0.30% 0.57% 0.00% -1.37% 0.30% 2014.1.1- 2014.12.31 31.65% 0.27% 4.26% 0.00% 27.39% 0.27% 2015.1.1- 2015.12.31 6.22% 0.06% 3.37% 0.00% 2.85% 0.06% 2016.1.1- 2016.9.30 7.12% 0.10% 2.05% 0.00% 5.07% 0.10% 自基金成 立至今(2 016.9.30) 48.60% 0.19% 10.60% 0.00% 38.00% 0.19% 2、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C类: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11.13- 2013.12.31 -0.80% 0.30% 0.57% 0.00% -1.37% 0.30% 2014.1.1- 2014.12.31 31.12% 0.27% 4.26% 0.00% 26.86% 0.27% 2015.1.1- 2015.12.31 5.67% 0.06% 3.37% 0.00% 2.30% 0.06% 2016.1.1- 2016.9.30 6.82% 0.11% 2.05% 0.00% 4.77% 0.11% 自基金成立至 46.96% 0.19% 10.60% 0.00% 36.36% 0.19%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今(2016.9.30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1月13日至2016年9月30日) 1.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A类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C类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一、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 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 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 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 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 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 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 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 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 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依据经基 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 回价格的基础。 (二)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三) 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及负债。 (四) 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 估值方法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 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 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 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 ,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 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 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 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 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 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 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 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 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 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 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 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 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 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 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 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 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 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 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 正和赔偿损失;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 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七) 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时;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以公布。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5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 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 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 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 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 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截至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 分配利润大于0.02 元且没有进行过当季的收益分配(以收益分配基准日所在期间为准),则应于该季度 结束后15 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 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 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 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业务规则》执行。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 .3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在月 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 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 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 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 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 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6个月结束 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 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2、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 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 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5、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 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 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 式。 7、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 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 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4)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6)本基金变更份额类别设置;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8、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 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 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 查阅、复制。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七、 基金的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 市场风险 即由于债券价格的不利变化导致基金损失的可能性。根据引起债券(股票)价格 波动的主要因素,市场风险主要分为: 1、政策风险:由于国家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的变动导致债券(股票)波动,所引 发本基金收益产生损失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的周期性变化,国家经济和各个行业也呈周期性 变化,从而影响到债券(股票)走势,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带来风险。 3、利率风险: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调整或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引起债券(股票)价 格的波动,因此可能造成相应的损失。 本基金可持有不同到期时间的债券产品,因此,对于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较 长的债券来说,利率风险的影响是比较大的。本基金将保持组合合理的剩余期限结 构,规避可能的相对较大损失。同时尽量提高对利率预测的准确性,减少利率风险 和再投资风险。 4、再投资风险:票据、债券偿付本息后以及回购到期后的再投资获得的收益 取决于再投资时的利率水平和再投资的策略。因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引起再投资 收益率的不确定性为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与利率风险呈反向关系。 (二) 流动性风险 包括因基金资产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所导致基金收益变动的风险。本 基金投资对象的流动性相对较好,但是在特殊市场情况下(如大幅加息或市场资金 紧张等情况下)也会出现部分品种的交投不活跃、成交量不足的情形,此时如果基 金赎回金额较大,可能因流动性风险导致基金收益出现波动。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三) 现金储备管理风险 债券基金的特殊性质要求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应对较为频繁的赎回需 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可能存在现金备付不足而需以较高利率融资,或者现金备 付过多而损失相应的投资机会,从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 (四) 信用风险 当基金持有的债券、票据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时,将直接导 致基金资产的损失,产生信用风险。 从整体看来,本基金主要投资品种信用等级都非常高。例如,国债、AAA级企 业债,央行票据以及相关品种的回购,信用风险很低甚至为零。但是,随着短期资 金市场的发展,本基金的可投资品种增加以后,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信用风险。 比如,商业票据可能出现企业拒绝支付的情况,这些潜在的风险会给投资者带来不 利的影响。本基金将利用本公司所具有的行业和公司分析能力,采用国内外成熟的 信用分析方法,对信用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来控制信用风险。 (五)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是指当债券、票据或债券回购等交易对手发生交收违约时, 将直接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导致基金不能及时抓住市场机会,对投资收益产生 影响。 (六) 管理风险 指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水平、经营管理能力,会影 响其对市场走势的判断和具体投资操作,如果发生失误,可能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 。 (七)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 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 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八) 资产配置风险 虽然资产配置将会对本基金资产的增值带来超额回报 ,但由于信息来源的不足、滞后或错误,导致基金管理人在判断宏观市场、行业周 期产生偏差及选择证券品种的失误,造成基金资产的配置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投 资者将蒙受一定的损失。 (九) 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 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 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 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损。 (十) 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 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其他风险。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 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 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 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 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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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 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 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 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 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 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 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 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 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 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 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 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 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不因其退任而免除;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 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在开放期内,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 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 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 有平等的投票权。 1、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费率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 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回费率;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 其他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 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 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 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 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 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 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 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 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 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 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 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或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允 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 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 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 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 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 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 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 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 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 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 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 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5、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 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 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 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 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 督下形成决议。 6、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 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 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 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 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 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 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逐项表决。 7、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 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 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 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 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 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 ,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 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 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 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8、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 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 件等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凡与将来颁布的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规定的 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 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3、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 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 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 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 具有约束力。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 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 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7 号 注册资本: 21,750 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2、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甲2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日期:1988年7月8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 卡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因持有 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将于30个工作日内卖 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 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 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 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40%; (1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 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4、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 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 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 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 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 易,并承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 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 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 为的紧急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 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 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等规章制度。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的需要合理 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相关制度中明确具体比例,避免基金出现流动 性风险。 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后,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 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4)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约定时间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 如有):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锁定期 、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 受限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 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 (5)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本托管协议的规定与基金托 管银行签订风险控制补充协议。协议应包括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 关制度、流动型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的情况进行监督等内容。 (6)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 制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 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 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 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 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有切实 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要 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予以赔偿。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投资中期票据业务进行研究,认真评估中期票据投资业 务的风险,本着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中期票据的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基金投资中期票据相关制度(以下简称“《制 度》”),以规范对中期票据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基金管理人《制度》的 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1)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中期票据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中关于该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相关比例及期限限制;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投资于一家企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据合计 不超过该期证券的10%; (2)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处置的监督职责限于: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督,如发现异常 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 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原因和解 决措施。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所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 (3)如因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投资的中期票据超过投资比例的,基金托管 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10个交易日内将中期票据调整至规定的比例要求。 7、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 8、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 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 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 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 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 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9、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 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 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 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 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10、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1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 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 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 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 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 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 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 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 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 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 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 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1、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 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约定 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 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7)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资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 ,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基金财产。 2、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 理人或由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 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同时在规定时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备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3、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 基金的银行存款。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 、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2)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 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本基金开立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 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 金、结算保证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 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 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5、银行间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本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本基金的名义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 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6、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签订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 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 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7、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 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 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但基金托管 人应妥善保管保管凭证。 8、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 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 。除本托管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 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 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30个工作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复核程序 基金合同生效后运作周期内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等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 式,保存期不少于15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因编制基金定期报告等合理原因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资料时, 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 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地点在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 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本托管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托管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 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生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 1、基金投资者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将向发生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定期或不定 期寄送对账单。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户服务中心开通净值短信服务,基金管理人将( 每工作日)发送基金净值信息。 3、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二)多种收费方式选择 基金管理人在合适时机将为基金投资者提供多种收费方式购买本基金,满足基 金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具体实施办法见有关公告。 (三)基金电子交易服务 基金管理人现已开通基金网上交易服务,在未来市场和技术条件成熟时,基金 管理人将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更多基金电子交易服务。 (四)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帐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 信息,可拨打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如下电话: 客户服务专线:400-819-8866(免长途);010-68730888 传真:010-68731199 互联网站: http://www.ncfund.com.cn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6年6月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 更公告 3、2016年6月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4、2016年6月1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盈米财富转换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5、2016年6月27日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及全文 6、2016年7月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6年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资产净值揭 示公告 7、2016年7月19日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8、2016年7月2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晟视天下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2016年8月24日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 10、 2016年9月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基煜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16年10月26日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12、2016年11月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和讯开展的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 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二十四、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 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 文件 (二)《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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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