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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集瑞债券A(003037)

广发集瑞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6月)查看PDF公告

 
 
 
 
 
 
 
 
 
 
 
广发集瑞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更新的 招 募说 明 书 摘要 
 
 
 
 
 
 
 
 
 
基 金管 理人 :广 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 国 民生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时 间: 二〇 一七 年 六 月


【 重要 提示】 本基金 于2016年6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6]1359号文 准予注册。 本基金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 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 发行方式 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 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 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 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 价格下降等, 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 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中低风险品种, 风险与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 统性风险, 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 险, 因此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 值影响较大。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类,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 (申) 购费;C 类 基金份额 不收取认 (申) 购费, 但 计提销售服务费; A、 C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 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5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 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第 一部 分 基金 管理 人 一、 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 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 年8 月5 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1.2688 亿元人民币 9、股权 结构: 广发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广 发证券 ” ) 、 烽 火通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15.763 %、15.763%、9.458%和7.881%的股权。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 董事长, 博士, 高级经济师。 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 中国资产 评估协会常务理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 上市咨询委员会委员, 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 广东省预算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 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 中证机构间报 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曾任 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 处长,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总 经理助理,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 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 副董事长, 学士,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兼任广 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基金业协 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 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证券交 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 曾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部常务副 总经理,瑞元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燕女 士:董 事,硕 士,现任 广发证 券执行 董事 、副 总经理 、财务 总监, 兼任广发控股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曾任广东广发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副总经理、 广发 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投资自营 部副总 经理, 广发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 戈俊先生: 董事, 硕士, 高级会计师, 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兼任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 董事, 硕士, 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南方香 江集团董事长、 总经理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 兼任全国政协委员, 全国妇联常委, 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广东 省妇联副主席, 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 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香江社会救助 基金会主席,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南粤银行董事, 深圳 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 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 许冬瑾女士: 董事, 硕士, 副主任药师, 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 常务副总经理, 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国家中医药 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 家, 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 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 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 现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 兼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保监 会行业风险 评估专家 。 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 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 组书记、 总经理、 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 总经理,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 理、 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 总经理、 助理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阳光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茂云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 高级 经济师 , 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 术委员会主任, 兼任绍兴银行独立董事,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复旦大 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 教授、 博士生 导师, 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 商学院教授、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 东北地区 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 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 东北制药 (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独立 董事、沈 阳化工 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董事 和中兴-沈阳商业 大厦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工商 管理硕士 (MBA) 教育 中心副主 任、计 财处处 长、学科 建设处 处长、 发展规划处 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2、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 监事会主席, 硕士, 经济师。 曾任 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 长, 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 总行资金部处长,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总经理、 营销服务部 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 监事, 硕士, 高级涉外秘书, 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副总经理。 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 广州 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 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 总经理, 广州科技 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吴晓辉先 生:监 事,硕 士,现任 广发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信息技 术部总 经理, 兼任广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 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 生: 监 事, 学 士, 现任 广发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央交 易部 交 易员 。 曾任 广州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 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 监事, 硕士,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营销管理部副总经 理。 曾任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 , 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 , 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 总经理, 学士, 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瑞元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 资 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 曾任 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平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 经济师。 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 广发 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基金科汇基金经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兼职委员 。 易阳方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 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广发 聚丰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 广发创 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 理、 总经理助理,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先生: 督察长, 博士。 曾 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 、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先生: 副总经理, 博士,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原南方证 券资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 金融 工程部副总经理、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江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 高级工程师。 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 长及发展委员会委员 。 曾在水利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 士:副 总经理 ,硕士, 兼任 广 发国际 资产管理 有限公 司 副董 事长 。 曾 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中国证监会 培训中心、 监察局科员, 基金监管 部副处长及处长 ,私募基金监管部处长。


4、基金经理 谢军,男 ,中 国籍, 金 融学硕士 ,14 年基金 业从业经 历, 持有中 国 证券投 资基金业从业证书和特许金融分析师状 (CFA), 2003 年7 月至2006 年9 月先后 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产品设计人员、企业年金和债券研究 员, 200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0 年 4 月 28 日任广 发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2008 年 3 月27 日起任广发增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8 年4 月17 日至2012 年2 月14 日先后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总 经理, 2011 年3 月 15 日至2014 年3 月20 日任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 2 月 15 日起任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 8 日起 任广发聚源定期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2 月22 日起任广发安享混合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7 日起任广发安 悦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11 月 9 日起任广发服务业精选混合和广发鑫源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18 日起任广发集瑞债券和广发鑫利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11 月28 日起任广发景华纯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12 月2 日起任广发汇瑞一年定开 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1 月10 日起任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和广发鑫富混合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2 月 17 日起任广 发景源纯债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2 日起任广发景祥纯债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 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 先生; 成员: 权益投资一部总经理李巍 先生, 研 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 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张芊 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 二部 分基金 托管 人 一、 基 本情 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 年2 月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 行, 同时又是严格按照 《公司法》 和 《商业银 行法》 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 业。 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使中国民生 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 而为国内外经济界、 金融界所关注。 中国 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 业务不断 拓展, 规模不断扩大, 效益逐年递增, 并保持 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 年 12 月 19 日, 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3 年 3 月18 日, 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 式挂牌交易。2004 年 11 月8 日, 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 58 亿元人 民币次 级债 券,成为 中国第 一家在 全国银行 间债券 市场成 功私募发行 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 年 10 月 26 日, 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 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 了成功范 例。 2009 年11 月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 按照 “团结奋进, 开拓创新, 培育人才; 严格管 理,规范 行为, 敬业守 法;讲究 质量, 提高效 益,健康 发展” 的经营 发展方针, 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先后推出了 “大集中” 科 技平台、 “两 率”考核 机制、 “三卡 ”工程、 独立评 审制度 、八大基 础管理 系统、 集中处理商 业模式及 事业部 改革等 制度创新 ,实现 了低风 险、快增 长、高 效益的 战略目标, 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10 年2 月3 日, 在 “ 卓越 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 ” 评选活动中 , 中国 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 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 评,荣获卓越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 年10 月, 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09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 中, 民 生银行获 得评委 会奖—— “中国 银行业 十年改 革创新奖 ” 。这 一奖项 是评委会为 表彰在公司治理、 激励机制、 风险管理、 产品创新、 管理架构、 商业模式六个方 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 年 12 月,在由中 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 40 家成员行共同举 办的2011 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 民生银行 荣获 “2011 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 安全奖” 。这是继 2009 年、2010 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 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 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 性的高度肯定。 2012 年 6 月 20 日 , 在国际 经济高 峰论坛 上,民生 银行贸 易金融 业 务以其 2011-2012 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 “2012 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 奖项。 这也是民生银行继 2010 年荣获英国 《金融时报》 “中国银行业成就奖 —最 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 年 11 月 29 日, 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 2012 年度 AAA 国家奖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 2013 年度,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 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 21 世纪 传媒颁发的 2013 年 PE/VC 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 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 “21 世纪亚洲 金融年会” 上, 民生银 行荣获 “2013?亚洲最 佳投资 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2013 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 卓越 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 ”奖。 在中国社 科院 发布的 《 中国企业 社会 责任蓝 皮 书(2013) 》中 ,民生 银行荣 获 “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 “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 名” 、 “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 在 2013 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 民生银行荣获 “2013 年度中国 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


2013 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 2014 年获评 中国 银行 业协会“ 最佳 民生金 融 奖” 、 “ 年度公 益慈 善优 秀项目 奖” 。 2014 年荣获 《亚洲企业 管治》 “第四届最佳投 资者关系公司” 大奖和 “2014 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 2014 年被英 国《 金融 时报》 、 《博鳌 观察 》联 合授予“ 亚洲 贸易金 融 创新服 务”称号。 2014 年还荣 获《 亚洲 银行家》 “中 国最佳 中 小企业贸 易金 融银行 奖 ” ,获得 《21 世纪 经济报 道》 颁发的“ 最佳资 产管理 私人银行 ”奖, 获评《 经济观察》 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等。 2015 年度, 民生银行在 《金融理财》 举办的 2015 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 选中荣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 2015 年度, 民生银行荣获 《EUROMONEY》2015 年度 “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 银行”称号。 2015 年度, 民生 银行 连续第四 次获 评《企 业 社会责任 蓝皮 书(2015 ) 》 “中 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14-2015 年度中国卓越金 融奖评选中荣获 “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 和 “年度卓越直销银行” 两项大 奖。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杨春萍: 女, 北京大学本科、 硕士。 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投 资银行总行, 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 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 托管部。 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 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 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等职务。 具有 近三十年的 金融从业经历, 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 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 的战略眼光。 三 、基 金托管 业务 经营情 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7 月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 成为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 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 大力发展托管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 起点地 建立系 统、完善 制度、 组织人 员。资产 托管部 目前共 有员工 68 人, 平均年龄36 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 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 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秉承 “ 诚信、 严谨、 高效、 务 实” 的 经营理念, 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 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中国民生 银行已托管 164 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 净值达到 5007.92 亿元 。中国民生银行于 2007 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 托管业务品牌, 塑造产品创新、 服务专业、 效益优异、 流程先进、 践行社会责任 的托管行形象, 赢 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 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 合作。自 2010 年至今 ,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 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第 三部 分相关 服务 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 北京、 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 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南塔 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D 座11 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905-10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认购等业务, 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 )投 资人也 可通过 本公司客 户服务 电话进 行本基金 发售相 关事宜 的查询 和投诉等。 2、 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 业 网 点 , 则 另 行 公 告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 、 法规的要求, 选 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 册登记 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电话:020-8989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 李尔华 三 、出 具法律 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289 号南方传媒大厦 B 座15-18 层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 020-66857289 经办律师:刘智、 陈琛 联系人:牟晋军 四 、审 计基金 资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 洪锐明、江丽雅


第 四部 分 基金 的名称 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部 分 基金 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 六部 分基金 的投 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 力求实 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第 七部 分基金 的投 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央行 票据、 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 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 融资券、 超级短期融资 券、 中期票 据、 资产支持证券、 次 级债券、 可转债、 可交 换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 中小企 业私募债 、债券 回购、 银行存款 (包括 协议存 款、定期 存款及 其他银 行存款) 、 同业存单 和 货 币 市场 工具 等 固 定 收 益 类 金融 工具 , 国 内 依 法 发 行上 市的 股 票( 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上 市的股票) 、 权 证 、国债 期 货 以 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 , 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第 八部 分基金 的投 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股票、 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 通过自上而 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 国家政策、 市场流动性和估 值水平等因素, 判断金融市场运行趋势和不同资产类别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 相对投资价值, 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评估, 从而确定固定收益类资 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依据各因素的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 利率走势、 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 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 力求获得稳 健的投资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 考察 市场利 率 的动态变 化及 预期变 化 ,对 GDP、CPI 、 国际 收支等 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 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 并在 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 对市场利率水 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 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 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 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 理。本基 金通过 情景分 析和历史 预测相 结合的 方法, “ 自上而 下”在 债券一级市 场和二级 市场, 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银行存款、 信用债、 政府债券等资产 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 重点投 资于企 业债、公 司债、 金融债 、地方政 府债、 短期融 资券、 中期票据、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 以提高组合 的收益水平。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 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 一方面, 本基金将从 经济周期、 国家政策、 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对收益率曲线的判断以 及对信用 债整体信用利差研究的基础上, 确定信用债总体的投资比例。 考量信用 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 另一方面, 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 外部信用评 级为辅, 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 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 面, 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信用 利差曲线配置、信用债供求分析策略、信用债券精选和信 用 债 调 整 等 四 个 方 面 。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 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 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债的债底保护, 防范信用风险, 另一 方面,还 会进 一 步分析 公司的盈 利和成 长能力 以确定可 转债中 长期的 上涨空间。 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 从行业基本面、 公司的行业地位、 竞争优势、 财务稳健性、 盈利能力、 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 精选财务稳健、 信用违约风 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 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 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 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 行业、 经营情况、 以及债 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 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 并通过久期控制 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6、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 住房抵押贷款 支持证 券(MBS ) 等证券 品种 。本基金 将重点 对市场 利率、发 行条款 、支持 资产的构成 及质量、 提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 素进行分析, 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 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 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 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 流动性和风 险水平。 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 判断、 对债券市场进行定 性和定量分析。 构建量化分析体系, 对国债期货和现货 基差、国 债期货 的流动 性、波动 水平、 套期保 值的有效 性等指 标进行 跟踪监控, 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国 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 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 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 权证 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本基金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 流动性高、 风险低、 具有中长期上涨潜力的股 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 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 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方法上重视投资价值与成长潜力的平衡, 一方面利用价值投资标准筛选 低价股票, 避免市场波动时的风险和股票价格高企的风险; 另一方面, 利用成长 性投资可分享高成长收益的机会。 第 九部 分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第 十部 分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 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第 十一 部 分基 金投 资组合 报告 广发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董事会及 董事保 证本报 告所载资 料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本 报告内 容的真 实性、准 确性和 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 人中 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据 本 基金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6 月 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3 月31 日,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 、 报 告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25,413,600.00 98.23 其中:债券 725,413,600.00 98.2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32,037.03 0.17 7 其他各项资产 11,818,572.88 1.60 8 合计 738,464,209.91 100.00 2 、 报 告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2.1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类 的境 内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类 的沪 港通投 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3 、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 报 告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090,000.00 9.0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090,000.00 9.09 4 企业债券 98,820,000.00 17.9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576,503,600.00 104.6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25,413,600.00 131.68 5 、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01469005 14 北排水 MTN001 500,000 52,220,000.0 0 9.48 2 101454057 14 建材集 MTN001 500,000 51,520,000.0 0 9.35 3 1421017 14 成都农商 二级 500,000 51,350,000.0 0 9.32 4 101462039 14 金隅 MTN002 500,000 51,070,000.0 0 9.27 5 1282550 12 津武国 MTN1 500,000 50,775,000.0 0 9.22 6 、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 进行股 指期 货交 易。 10 、 报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 进行国 债期 货交 易。 11 、 投资组 合报 告附注 (1 ) 本基金投资的前 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 体在 本报告期内 没有出 现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报告期内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 各项 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1,020.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817,552.1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818,572.88 (4) 报告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 二 部分基 金的 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1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广发集瑞 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11.18-2. 16.12.31 0.30% 0.01% -1.84% 0.27% 2.14% -0.26% 2017.1.1-2017 .3.31 0.06% 0.08% -1.45% 0.10% 1.51%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0.36% 0.06% -3.27% 0.18% 3.63% -0.12% 广发集 瑞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11.18-2. 16.12.31 0.25% 0.01% -1.84% 0.27% 2.09% -0.26% 2017.1.1-2017 .3.31 -0.07% 0.08% -1.45% 0.10% 1.38%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0.18% 0.06% -3.27% 0.18% 3.45% -0.12% 注: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债 总全 价指 数收 益率 。 2 、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来 基金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广发集 瑞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1、 广发集瑞债券 A 2、广发集 瑞 债券 C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披露时点 本基金成 立未满一年。 (2 )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 ,至披露时点本基金仍处于建 仓期。


第十 三 部分基 金 的 费用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5%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40% 。 在通常情况下, C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0.40% ÷当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 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 3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 注册登记 机构收 到后按 相关合同 规定支 付给基 金销售机 构等。 若遇法 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 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 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 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 、费 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 , 履行适当程序 后,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 四 部分对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 实 施 的 投 资 管 理 活 动 , 对 原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 容如下: 1. 在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部分, 根据基金管理人人员变动进行了相应 更新。


2. 在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部分, 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 情况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 在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及经办注册 会计师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精简与概括。 5.在“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精简与概括。 6. 在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部分, 更新了截至 2017 年3 月31 日的基金 投资组合报告。 7. 新增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部分, 更新了截至 2017 年3 月31 日的 基金业绩。 8.在“第 十四部 分 基 金费用与 税收” 部分, 更新了基 金管理 人的管 理费率 及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率。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 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