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增加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 信 证 券 ( 山 东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申 购 、 赎 回 、 定期定额投资及 转 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与 中信证券 (山东) 有 限 责 任 公司 ( 以 下 简称“ 中 信 证券( 山 东 ) ”) 签 署 的相关 基 金 销售服 务 协 议 , 自2017 年6 月23 日起, 本公司增加 中信证券 (山东)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 构并开通 申购、 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 “定投” ) 及转换业务 。 详情如 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 中信证券 (山东) 指定平台申购、 赎回、 定投、 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 否 开 通 申 购、赎回 是否开 通定投 是否开通 转换 天 弘 中 证 银 行 指 数 型 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94 是 是 是 C 类:001595 天弘上证50 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48 是 是 是 C 类:001549 注:1、上述基金中不同基金的 A 类份额 和 A 类份 额、C 类份 额和 C 类 份额、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之间均可以互相转换。 2、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三、重要提示: 1、 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 2014 年12 月15 日披露的 《天弘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 2 、 投 资者欲 了 解 各基金 的 详 细情况 , 请 仔细阅 读 各 基金的 基 金 合同、 招 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 上 述相关 业 务 的办理 规 则 请以 中 信 证 券(山 东 ) 的规定 、 公 告或通 知 为 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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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