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3个月:关于第四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嘉实3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第 四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 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第四期运作期为 2017 年 3 月 2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四期运作期到期 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接受申购。 本基金 A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本期运作期到期赎回申请将被自动发起,本期运作期期 满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A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应全部赎回款将从托管账户划出。 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暂停运作以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运作期的安排,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提前公告,进行下一开放期的申购或其他交易安排。下一运作期将依据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