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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长益A(002688)

红塔红土长益: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1
红 塔 红土 长 益 定期 开 放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 明 书摘 要
( 2 0 1 7 年 1 号 )
基 金管 理人 : 红塔 红土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2
【重 要提 示】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2016 年 4 月 6 日证监许可[2016]689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的主要风
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
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新股价格波动风险等市场风险,此外,还包括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由于自身的投资
策略与具体投资对象,还包括量化风险和特殊投资品种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收益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
债、 中期票据 、 短期融资券、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持证券、 次
级债、 债券回购 (包含但不限于质押及买断式回购) 、 银行存款 (包含但不限于协议
存款、 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
本基金还可以参与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
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其中,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3% ; 开 放 期 内 , 本 基 金 每 个 交 易 日 终 应 当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 的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 封 闭 期 内 , 本 基 金 不 受 该 比 例 的
限制。
本 基 金初 始 募 集 面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 在市 场 波 动 因素 影 响 下 ,本 基 金 净 值
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招 募 说明 书 所 载 内 容截 止 日 为 2 017 年 4 月 2 6 日 , 有 关 财 务数 据 和 净 值 表现
截止 日 2 01 7 年 3 月 3 1 日。 本招 募说明 书所 载财务 数据未 经会 计师事 务所 审计 。
本 基 金托 管 人 渤 海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司已 于 2 01 7 年 5 月 19 日 复 核了 本 次 更新 的
招募 说明 书。4
一、 基金 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座 801
法定代表人:饶雄
设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2】643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36855888
传 真:0755-33379033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饶雄先生, 董事长。 工学博 士, 中共党员; 1992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5
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投资总监、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施安平先生, 副董事长。 经 济学博士、 管理学博士后, 中共党员; 1985 年参加
工作, 曾任西北工业大学教师、 西 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长 、 下属公司总经理、
西安市商业银行处长、西安信息港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杜 凤 超先 生 , 副 董事 长 。 工 学硕 士 、 MBA , 高 级经 济 师 , 中共 党 员 ; 1983 年 参
加工作, 曾任北方工业大学讲师, 1997 年加入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 现任北京市华
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华远西单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董
事长,北京华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华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华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华远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山釜餐厅有
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远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北京华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华远大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刘辉先生, 董事。 经济学硕 士 、 管理学博士, 经济师, 中共党员; 1995 年参加
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分有
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南烟草兴
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海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等 ; 现
任红 塔红 土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事 、总 经理。
李凌先生, 董事。 研究生, 中共党员; 1987 年参加工作, 曾任云南省体改委主
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合
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等; 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督察长,深圳市红塔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夏先生, 董事。 工学硕士、 金融学博士, 中共党员; 1990 年参加工作, 曾任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深圳国际高新技术6
产权交易所总裁助理、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副主任等;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乐波先生, 独立董事。 本 科学历, 工学学士; 1968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上海交
通大学教师、广联(南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明申公司、特能公司等多
家企业董事、 上海新华闻投资公司、 上海中泰信托投资公司任副总裁、 总经济师等;
现任上海世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江西 3L 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曦林, 独立董事。 民商法 学博士, 执业律师; 1997 年参加工作, 曾任江苏三
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法律与监管部总
经理、汉唐证券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高级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首批
仲裁员,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晖先生, 独立董事。 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1993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中南工业大
学(现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湖南先锋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管理总部副
总经理、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董事长秘书兼总裁办副主任、
资产管理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兼北京地区总
经理等;现任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暨中国国际扶贫基金会理事会财务顾问,红
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
徐骥女士, 监事。 管理学硕 士, 经济师; 2011 年参加工作, 曾任北京市华远集
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北京华
远典当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审贷会成员,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靖女士, 职工监事。 本科 学历, 会计师; 1996 年参加工作, 曾任西南证券深
圳福强路营业部会计、深圳市汉鼎投资公司财务主管、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部财务主管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7
饶雄先生, 董事长。 工学博 士, 中共党员; 1992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
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投资总监;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刘辉先生, 董事。 经济学硕 士 、 管理学博士, 经济师, 中共党员; 1995 年参加
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分有
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南烟草兴
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海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等 ; 现
任红 塔红 土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事 、总 经理。
王园先生: 大学本科学历, 管理学学士, 经济师; 1991 年参加工作, 曾任四川
省粮食局办公室秘书、四川省川粮开发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重庆国投深圳证券部
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深圳福强营业部副总经理、西北证券广州营业部总
经理等; 现任红塔 红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 深 圳市 红塔 资产 管理 有 限公 司
董 事长 、 法 定代 表人 , 深圳市红 塔财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 、执行董事、 法定
代表人。
李凌先生, 董事。 研究生, 中共党员; 1987 年参加工作, 曾任云南省体改委主
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合
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董事,深圳市红塔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罗薇,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硕士,北京大学理学学士。三年基金工作经
历,历任红塔红土基金研究员、交易员,具备基金运作交易经验。罗薇女士具有基
金行业交易、研究、投资领域工作实战经历,具有良好的证券研究能力以及丰富的
行业经验,擅长于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对大类资产配置、通过行为金融学对市场投资
者行为的分析以及通过价值分析对个股的挖掘。8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刘辉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耀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罗薇女士 ,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
林睿 先生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李超 明先 生,投 资决 策委员 会成员 。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 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
住所: 天津 市河 东区海 河东 路 2 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8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资产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93 号
联系人:郝赟
电话: 010-66270694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付钢先生,渤海银行行长。曾任辽宁省锦州市财贸办财金处处长,辽宁省锦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营
口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
党委书记、行长。2015 年 2 月起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王锦虹先生,渤海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行
长助理、 副行长 ; 历任本行国有和大型企业部总经理, 天津分行行长兼滨海新区分行9
书记、 行长, 总行行长助理兼天津分行、 滨海新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 2014 年 2 月
起任渤海银行副行长。
赵亚萍女士, 渤海银行托管 业务部总经理 , 29 年金融从业经历, 具有丰富的托
管业务管理经验, 曾任中国农业银 行信托投资公司信贷员 、 部门副经理、 部门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部资金清算处处长、核算处兼市场处处长,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 年起任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渤海银行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 201 1 年 5 月 3 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开办保险资金托管业务 。 渤海银行
始终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和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并依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提
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和增值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目前,渤海银行托管业务已涵盖信托计划保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
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客户资金托管等业务品种。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座 801
法定代表人:饶雄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
客服电话:4001666916
公司网站:www.htamc.com.cn
2、代销机构:1 0
(1)云 南红 塔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 云南 省玉 溪市东 风南 路 2 号
办公 地址 : 云南 省玉 溪市东 风南 路 2 号
法定 代表 人: 旃绍 平
客服 电话 : 0 877 -9 652 2
网址 : w ww .yx ccb .c om. cn
(2)渤 海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天津 市河 东区海 河东路 2 18 号
办公 地址 :天津 市河 东区海 河东路 2 18 号
法定 代表 人:李 伏安
客服 电话 : 4 00 8 88 88 11
网址 : w ww .cb hb. co m.c n
(3) 长城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深 南大道 6 00 8 号特 区报 业大厦 1 6 、1 7 层
办公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深 南大道 6 00 8 号特 区报 业大厦 1 4 、1 6 、1 7 层
法定 代表 人:黄 耀华
客服 电话 : 4 00- 66 66- 888
网址 : w ww .cg ws. co m
(4)红 塔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云南 省昆 明市北 京路 1 55 号附 1 号红 塔大 厦 9 楼
办公 地址 :云南 省昆 明市北 京路 1 55 号附 1 号红 塔大 厦 9 楼
法定 代表 人:况 雨林
客服 电话 : 4 00 -87 1- 888 0
网址 : w ww .ho ngt as toc k. co m
(5)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益 田路江 苏大 厦 A 座 3 8- 45 层
办公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益 田路江 苏大 厦 A 座 3 8- 45 层
法定 代表 人:宫 少林1 1
客服 电话 : 9 55 65
联系 人: 黄婵君
电话 : 0 75 5-8 296 01 67
网址 : w ww .ne won e. com .c n
(6)中 信建 投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北京 市朝 阳区安 立路 6 6 号 4 号楼
办公 地址 :北京 市东 城区朝 阳门内 大街 1 88 号
法定 代表 人:王 常青
联系 人: 权唐
客户 服务 电话: 4 00 -88 88 -1 0 8
网址 : h t t p : / / w w w . c s c 1 0 8 . c o m
(7 )海 通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上海 市广 东路 6 89 号
办公 地址 :上海 市广 东路 6 89 号海 通证 券大厦
法定 代表 人:王 开国
联系 人: 李笑鸣
客户 服务 电话: 9 55 53
网址 : h tt p:/ /ww w. hts ec .c o m/
(8)联 讯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惠州 市江 北东三 路 5 5 号广 播电 视新闻 中心 西面一 层大堂
和三 、四 层
法定 代表 人:徐 刚
联系 人: 彭莲
客服 电话 : 9 556 4
网址 : w ww .lx zq. co m.c n
(9)安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金 田路 4 01 8 号安 联大 厦 3 5 楼、 2 8 层 A 02 单元
办公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金 田路 4 01 8 号安 联大 厦 3 5 楼、 2 8 层 A 02 单元1 2
法定 代表 人:牛 冠兴
联系 人: 陈剑虹
客服 电话 : 4 008 00 100 1
网址 : w ww .es sen ce .co m. cn
(1 0 )代 销机 构:中 泰证 券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山东 省济 南市市 中区经 七路 8 6 号
办公 地址 :山东 省济 南市市 中区经 七路 8 6 号
法定 代表 人:李 玮
联系 人: 王霖
客服 电话 : 9 553 8
网址 : w ww .95 538 .c n
(1 1 )深圳 众禄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 市罗 湖区深 南东路 5 04 7 号发 展银 行大厦 2 5 楼 I 、J 单元
办公 地址 : 深圳 市罗 湖区深 南东 路 5 04 7 号发 展银 行大厦 2 5 楼 I 、J 单元
法定 代表 人:薛 峰
联系 人: 童彩萍
客户 服务 电话: 4 00 678 88 87
网址 : h tt ps: //w ww .zl fu nd . cn /
(1 2 ) 浙江 同花 顺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杭州 市文 二西路 1 号 9 03 室
办公 地址 :浙江 省杭 州市西 湖区翠 柏路 7 号电 子商 务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 代表 人:凌 顺平
客服 电话 : 4 008 -7 73- 772
网址 : h tt p:/ /fu nd .10 jq ka . co m.c n
( 13 ) 北京 钱景 财富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北京 市海 淀区丹 棱街丹 棱 s oh o10 层
办公 地址 :北京 市海 淀区丹 棱街丹 棱 s oh o10 层
法定 代表 人:赵 荣春1 3
客服 电话 : 4 00- 89 3-6 885
网址 : w ww .qi anj in g.c om
(1 4 )上海 汇付 金融服 务有 限公司
注册 地址 :上海 市黄 浦区中 山南路 1 00 号 1 9 层
办公 地址 :上海 市黄 浦区中 山南路 1 00 号金 外滩 国际广 场 1 9 层
法定 代表 人:冯 修敏
联系 人: 陈云卉
客服 电话 : 4 00- 82 0-2 819
网址 : w ww . fu nd .bu nd tra de .co m
(1 5) 上海 天天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龙 田路 1 90 号 2 号楼 二层
办公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龙 田路 1 95 号 3 C 座 9 楼
法定 代表 人:其 实
联系 人: 潘世友
客服 电话 : 4 00- 18 18- 188
网址 : w ww .12 345 67 .co m. cn
(1 6 )上 海陆 金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嘴 环路 1 333 号 1 4 楼 0 9 单元
办公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嘴 环路 1 333 号 1 4 楼
法定 代表 人:郭 坚
客服 电话 : 4 008 21 903 1
网址 : w ww .lu fun ds .co m
(1 7 ) 大泰 金石 投资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南京 市建 邺区江 东中路 3 59 号国 睿大 厦一号 楼 B 区 4 楼
A 50 6 室
法定 代表 人:袁 顾明
客服 电话 : 4 00- 92 8-2 266
网址 : w ww .dt fun ds .co m1 4
(1 8 )上 海长 量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浦东大 道 5 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 1 6 层
办公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浦东大 道 5 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 1 6 层
法定 代表 人:张 跃伟
客服 电话 : 4 000 89 128 9
网址 : w ww .er ich fu nd. co m
(1 9 )深 圳市 新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华 强北路 赛格 科技园 4 栋 1 0 层 1 00 6
办公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宣 武门外 大街 2 8 号富 卓大 厦 1 6 层
法定 代表 人:张 彦
客服 电话 : 4 00- 16 6-1 188
网址 : h tt p:/ /8. jr j.c om .c n
(2 0 )奕 丰金 融服务 (深 圳)有 限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 市前 海深港 合作区 前湾 一路 1 号 A 栋 2 01 室( 入住 深
圳市 前海 商务秘 书有 限公司 )
办公 地址 :深圳 市南 山区海 德三路 海岸 大厦东 座 1 11 5-1 11 6 室
法定 代表 人: T AN Y IK K UA N
客服 电话 : 4 00- 68 4-0 500
网址 : w ww .if ast ps .co m. 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座 801
法定代表人:饶雄
联系人: 许艺然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1 5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电话: (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 (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吴翠容、乌爱莉
联系人:李妍明
四、 基金 的名称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精选的优1 6
质债券和价值被明显低估的个股,经过严谨的利差分析、和对利率曲线变动趋势的
判断以及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适时规划与调整组合目标久期和行业配置,力求实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 基金 的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
债、 中期票据 、 短期融资券、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持证券、 次
级债、 债券回购 (包含但不限于质押及买断式回购) 、 银行存款 (包含但不限于协议
存款、 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还可以参与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
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其中,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3% ;开放期内,本 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
限制。
八、 基金 的 投资 策略
1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基于对宏观经济指
标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判断宏观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由此预测利率变动的方
向和趋势。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利率走势、证券
市场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债券市场、债
券品种、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以控制系统性风险。1 7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
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
制定债券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建立内部信用评级制度,研究企业债券信用。研究员将根据国民经济
运行的周期阶段,分析企业的市场地位、管理水平、发展趋势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最后综合评价出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作为信用产品投资的
研究支持基础。
本基金还将择机利用债券回购交易放大组合债券资产杠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增强基金整体收益。
2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债券市场券种供求
关系及资金供求关系,主动判断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确定和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
产的平均久期及债券资产配置。本基金具体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
线策略、信用利差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债券回
购杠杆策略等。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利差分析和对利率曲线变动
趋势的判断,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率水平,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
益。
本基金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
重。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利差的扩大及收窄分析,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
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 1 )目标久期控制
本基金首先建立包含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数、货币供
应量等众多宏观经济变量的回归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建立宏观经济指标与不同种类
债券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状况,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及
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走势变化,确定目标久期。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降
低组合久期;当预测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1 8
本基金建立了债券分析框架和量化模型,预测利率变化趋势,确定投资组合的
目标平均久期,实现久期管理。本基金的分析框架包括宏观经济指标和货币金融指
标,分析金融市场中各种关联因素的变化,从而判断债券市场趋势。宏观经济指标
包括 G D P 、 C P I 、 P P I 、 固定资产 投资、 进出口贸易; 货币金融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
新增贷款、新增存款、超额准备金率。宏观经济指标和货币金融指标将用于估计央
行货币政策,以考察央行调整利率、存款准备金率,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和窗口指导
等操作对市场利率的影响程度。 本基金将在对市场利率变动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
选择建立和调整最优久期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 2 )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将在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根据利率期限结构的
特点,以及收益率曲线斜率和曲度的预期变化,遵循风险调整后收益率最大化配比
原则,建立最优化的债券投资组合,例如子弹组合、哑铃组合或阶梯组合等。
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
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通过合理期限安排,在长期、中期和短
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在保持组合一定流动性的同时,可以从长期、中期、短期
债券的价格变化中获利。
( 3 )信用利差策略
一般来说,信用债券的收益率主要由基准收益率与反应信用债券信用水平的信
用利差组成。本基金将从宏观经济环境与信用债市场供需状况两个方面对市场信用
利差进行分析。首先,对于宏观经济环境,当宏观经济向好时,企业盈利能力好,
资金充裕,市场整体信用利差将可能收窄;当宏观经济恶化时,企业盈利能力差,
资金紧缺,市场整体信用利差将可能扩大。其次,对于信用债市场供求,本基金将
从市场容量、信用债结构及流动性等几方面进行分析。
本基金主要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信用水平变化、违约风险及理
论信用利差等。本基金信用评级体系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着力分析信用债券
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另外,评级体现将从动态的角度,分析1 9
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
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的变化。
(4)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这一策略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
的分析,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
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
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
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
( 5 )回购放大策略
本基金将在市场资金面和债券市场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券分析和组合风
险管理结果,积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放大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追求固定收
益类资产的超额收益。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
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
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 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 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
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
险及流动性风险。
( 6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性和股性,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
进行分析与研究。对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将主要从三个方面的分析:数量为主的价
值分析、债股性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力求选择债券价值有一定
支撑、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并且发行人成长性良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在中小企业私募债选择时,本基金将采用公司内部债券信用评级系统对信用评
级进行持续跟踪,防范信用风险。在此基础上,本基金重点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的
发行要素、担保机构等发行信息对债项进行增信。2 0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
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来跟踪债券的价格走
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运用红塔红土基金股票研究分析方法等投资分析工具,在把握宏观
经济运行趋势和股票市场行业轮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股票研究团队的主动选
股能力,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股票挑
选:
( 1 )指标筛选
通过定量工具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
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指标、经营效率指标和财务
状况指标。
(2)基本面评估
在公司备选股票池基础上,本基金将进一步通过对备选上市公司翔实的案头分
析和深入的实地调研,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构建
股票组合。其中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以下特征的优质上市公司:
1) 主业清晰并在产品、 技术、 营销、 营运、 成本控制等某一方面具有较强竞争
优势,销售收入或利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2)根据波特五要素分析,行业发展环境良好;
3 )具有较强或可预期的盈利增长前景;
4) 盈利质量较高, 经营性现 金流加投资收益应该超过净利润 (特殊理由除外) ;
5)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较为透明、规范;
6 )股票估值具有吸引力,或符合一定时期内的投资主题。2 1
对上述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在明确的价值评
估基础上精选优秀质地的投资标的构建股票组合。
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
基金风险控制。 主要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 标的股票价格、 行权价格、 行权时间、
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根
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
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九、 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财富)*90% + 沪深 300 指数*10%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
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
场等) 、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 ,能够很好
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国债券总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
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
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
较高的中国债券总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和深 圳证券市场中选 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
成份股指数。沪深 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
代表性。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 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
的指数。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停止发布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
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
报 中国 证 监 会备 案 ,无 需 召 开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大 会 审议 。 基 金管 理 人应 在 调 整前 32 2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 基金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十一 、基 金投资 组合 报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 及连带 的法律 责任 。
基 金 托 管 人 渤 海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于 2 01 7 年 4 月 1 8 日
复 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 财 务 指标 、 净 值 表现 、 利 润 分配 情 况 、 财 务 会计 报 告 、 投 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说 明书及 其更 新。本 报告 中财务 资料 未经审 计。
本报 告期 自 2 017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 01 7 年 3 月 3 1 日止 。
1、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 )
1 权 益 投 资 2 4 , 1 8 1 , 5 1 0 . 0 0 1 0 . 3 5
其 中 : 股 票 2 4 , 1 8 1 , 5 1 0 . 0 0 1 0 . 3 5
2 基 金 投 资 - -
3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1 7 3 , 7 8 8 , 8 0 0 . 0 0 7 4 . 3 7
其 中 : 债 券 1 7 3 , 7 8 8 , 8 0 0 . 0 0 7 4 . 3 7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
4 贵 金 属 投 资 - -
5 金 融 衍 生 品 投 资 - -
6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 9 , 6 0 0 , 3 6 4 . 4 0 1 2 . 6 7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3 , 2 0 8 , 6 2 1 . 2 5 1 . 3 7
8 其 他 资 产 2 , 8 9 9 , 1 2 0 . 3 9 1 . 2 4
9 合 计 2 3 3 , 6 7 8 , 4 1 6 . 0 4 1 0 0 . 0 02 3
2、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票 投资组 合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 -
B 采 矿 业 - -
C 制 造 业 6 , 2 7 7 , 0 1 0 . 0 0 3 . 1 2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
E 建 筑 业 1 , 5 0 4 , 7 0 0 . 0 0 0 . 7 5
F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 -
G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1 , 7 3 7 , 0 0 0 . 0 0 0 . 8 6
H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1 , 2 1 5 , 0 0 0 . 0 0 0 . 6 0
J 金 融 业 9 , 2 9 9 , 6 0 0 . 0 0 4 . 6 2
K 房 地 产 业 2 , 3 6 4 , 0 0 0 . 0 0 1 . 1 7
L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 -
M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 -
N 水 利 、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1 , 7 8 4 , 2 0 0 . 0 0 0 . 8 9
O 居 民 服 务 、 修 理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 -
P 教 育 - -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 -
R 文 化 、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 -
S 综 合 - -
合 计 2 4 , 1 8 1 , 5 1 0 . 0 0 1 2 . 0 1
3、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数 量 ( 股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6 0 1 9 8 8 中 国 银 行 5 5 0 , 0 0 0 2 , 0 3 5 , 0 0 0 . 0 0 1 . 0 1
2 6 0 1 2 8 8 农 业 银 行 6 0 0 , 0 0 0 2 , 0 0 4 , 0 0 0 . 0 0 1 . 0 0
3 6 0 1 3 2 8 交 通 银 行 3 0 0 , 0 0 0 1 , 8 6 9 , 0 0 0 . 0 0 0 . 9 3
4 3 0 0 0 7 0 碧 水 源 1 1 0 , 0 0 0 1 , 7 8 4 , 2 0 0 . 0 0 0 . 8 9
5 6 0 1 9 3 9 建 设 银 行 3 0 0 , 0 0 0 1 , 7 8 2 , 0 0 0 . 0 0 0 . 8 9
6 6 0 1 1 5 5 新 城 控 股 8 0 , 0 0 0 1 , 2 3 0 , 4 0 0 . 0 0 0 . 6 1
7 3 0 0 0 1 7 网 宿 科 技 3 0 , 0 0 0 1 , 2 1 5 , 0 0 0 . 0 0 0 . 6 0
8 0 0 0 0 6 6 中 国 长 城 1 2 0 , 0 0 0 1 , 2 1 2 , 0 0 0 . 0 0 0 . 6 0
9 6 0 0 5 1 9 贵 州 茅 台 3 , 0 0 0 1 , 1 5 9 , 0 8 0 . 0 0 0 . 5 8
1 0 0 0 2 1 4 6 荣 盛 发 展 1 3 0 , 0 0 0 1 , 1 3 3 , 6 0 0 . 0 0 0 . 5 62 4
4、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 号 债 券 品 种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国 家 债 券 - -
2 央 行 票 据 - -
3 金 融 债 券 - -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 -
4 企 业 债 券 1 5 0 , 2 5 4 , 0 0 0 . 0 0 7 4 . 6 3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 -
6 中 期 票 据 - -
7 可 转 债 ( 可 交 换 债 ) 3 , 9 8 4 , 8 0 0 . 0 0 1 . 9 8
8 同 业 存 单 1 9 , 5 5 0 , 0 0 0 . 0 0 9 . 7 1
9 其 他 - -
1 0 合 计 1 7 3 , 7 8 8 , 8 0 0 . 0 0 8 6 . 3 2
5、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细
序 号 债 券 代 码 债 券 名 称 数 量 ( 张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1 5 8 0 3 1 4 1 5 仁 寿 债 2 0 0 , 0 0 0 2 0 , 1 0 2 , 0 0 0 . 0 0 9 . 9 8
2 1 3 6 4 4 7 1 6 复 星 0 3 2 0 0 , 0 0 0 1 9 , 7 2 8 , 0 0 0 . 0 0 9 . 8 0
3 1 2 2 4 7 8 1 4 粤 运 0 1 2 0 0 , 0 0 0 1 9 , 6 5 4 , 0 0 0 . 0 0 9 . 7 6
4 1 1 1 6 0 8 2 4 1
1 6 中 信
C D 2 4 1
2 0 0 , 0 0 0 1 9 , 5 5 0 , 0 0 0 . 0 0 9 . 7 1
5 1 2 7 3 9 5 1 6 吉 城 建 2 0 0 , 0 0 0 1 9 , 5 4 4 , 0 0 0 . 0 0 9 . 7 1
6、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 名资 产 支 持 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交 易情 况说明2 5
9 . 1 本期 国债 期货投 资政 策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尚 未 开 设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单 元 , 未 进 行 国 债 期 货 操 作 。
未 来 一 段 时 期 , 本 基 金 没 有 进 行 国 债 期 货 操 作 的 计 划 。
9 . 2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持 仓和 损益明 细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投 资 国 债 期 货 。
9 . 3 本期 国债 期货投 资评 价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尚 未 开 设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单 元 , 未 进 行 国 债 期 货 操 作 。
未 来 一 段 时 期 , 本 基 金 没 有 进 行 国 债 期 货 操 作 的 计 划 。
1 0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1 0 . 1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本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的 情 况 。
1 0 . 2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未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 。
1 0 . 3 其 他 资产 构成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 元 )
1 存 出 保 证 金 7 0 , 4 2 0 . 7 1
2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
3 应 收 股 利 -
4 应 收 利 息 2 , 8 2 8 , 6 9 9 . 6 8
5 应 收 申 购 款 -
6 其 他 应 收 款 -
7 待 摊 费 用 -
8 其 他 -
9 合 计 2 , 8 9 9 , 1 2 0 . 3 9
1 0 . 4 报 告 期末 持有的 处于 转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 :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所 持 可 转 换 债 券 均 不 处 于 转 股 期 。2 6
1 0 . 5 报 告 期末 前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不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的 情 况 。
1 0 . 6 投 资 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述 部分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 分 项 之 和 与 合 计 可 能 有 尾 差 。
十二、基 金的 业绩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 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
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 净值 表现
1 . 本报 告期 基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红 塔 红 土 长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A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过 去 三 个
月
0 . 1 6 % 0 . 0 9 % - 0 . 0 3 % 0 . 1 2 % 0 . 1 9 % - 0 . 0 3 %
红 塔 红 土 长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C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过 去 三 个
月
0 . 0 5 % 0 . 0 9 % - 0 . 0 3 % 0 . 1 2 % 0 . 0 8 % - 0 . 0 3 %2 7
2 .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以来 基金累 计净值 增长 率变动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益 率
变动 的比 较2 8
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生效,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未满 1 年。
本基金建仓期自 201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 报告期末基金已完成建仓,
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2 9
十三 、基 金的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 基 金的 管 理 费 按前 一 日 基 金资 产 净 值 的 0.40% 年 费 率计 提 。 管 理费 的 计 算 方
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3 0
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
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
工作日内支付。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 基 金 A 类 基 金份 额 不 收取 销 售 服务 费 , C 类 基 金份 额 的 销售 服 务 费年 费 率 为
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
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 延至 法 定 节假 日 、休 息 日 结束 之 日起 2 个 工作 日 内 或不 可 抗力 情 形 消除 之 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3 1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十四 、对 招募说 明书 更新部 分的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
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重要 提示 ”部分
(1)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
止日期信息
2、“ 三、 基金 管理人 ”部分
(1)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变化,变更了成员信息。
3、“ 四、 基金 托管人 ”部分
(1)根据托管人基本情况的变化,更新了托管人的经营情况3 2
4、“ 五、 相关 服务机 构 ” 部分
(1)增加了以下代销机构信息,分别是: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
券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
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
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 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
有限公司。
5、 “十、 基金 的投资 ”部 分
(1)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6、“ 十一 、基 金的业 绩 ” 部分
(1)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业绩表现数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7、“ 二十 三、 其他应 披露 事项 “ 部分
(1)更新了 201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期间涉及本基金及基金管
理人的相关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