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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添福A(000184)

工银添福: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13】308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0月3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 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地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二级市场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 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本基金规定每三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设置10个工作日作为过渡 期,然后自动转入下一个运作周期。每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一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 到20%;每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二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到15%;每一个运作周期的 第三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到10%。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本基金初始面值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 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5 四、基金托管人..............................................................................................................................13 五、相关服务机构..........................................................................................................................19 六、基金的募集..............................................................................................................................5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5 九、基金的投资..............................................................................................................................63 十、基金的业绩..............................................................................................................................77 十一、基金的财产..........................................................................................................................7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8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4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7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9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9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99 二十四、备查文件..........................................................................................................................99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1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1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一、绪言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 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 《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基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有关各方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 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0、运作周期: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的股票资产配置比例以三年为一 个循环周期,即在每个运作周期内,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配置比例区间按照一定的规则逐渐 下降。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经过 10 个工作日的过渡期,自动转入下一个运作周期 51、过渡期:本基金在每两个运作周期之间设置 10 个工作日作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将着眼于下一个运作周期,对投资做出调整 52、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体 5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尚军先生,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资深专家、专职派出董事。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 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团委书记、 国际部副总经理,河南分行国际部副总经理、储蓄处处长、国际业务处处长,河南分行副 行长、党委委员,陕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 Neil Harvey聂瀚文先生,董事,是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常驻香港。 聂先生是瑞信大中华区主席兼香港CEO,同时他也是亚太区资产管理主席;并为亚太区运 营委员会成员。聂先生从事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长达三十年, 在亚太地区工作二十年, 拥有对新兴市场和亚太区的丰富经验和深入了解。聂先生在瑞士信贷工作了十七年,担任 过很多要职,他之前曾为亚太区和新兴市场资产管理部主管。此前,亦曾担任亚洲(除日 本)投资银行部和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另外,他在瑞信和其他公司都担过要职,负责澳 大利亚、非洲、日本、拉美、中东、土耳其和俄罗斯地区的业务。 郭特华女士:董事,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 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 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家、专 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 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等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中组部“千人计 划”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 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 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 计、中国经济等。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 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学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C.V. Starr 冠名教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美 国哈佛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主持 过20多项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oise女士,独立董事,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1998 年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 ·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港政 府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2003年至今 担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2009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 负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 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 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信 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国 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 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 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副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年 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工银瑞信运作部 联席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郭特华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 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江明波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7 月至 2001 年11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2001 年12 月至2006 年12 月, 任职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普天债券基金经理、社保债 券组合、社保回购组合基金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监助理、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人。2006 年加 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 年7 月至2002 年9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 年10 月至2003 年5 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 年6 月至2006 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9 年8 月至1993 年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4 年6 月至2002 年4 月,任 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 年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 部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年6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杜海涛先生,简历同上。 鄢耀先生,9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审计 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员。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 2013年8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添福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2015年11月11 日,担任工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新 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 谷衡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 先后在华夏银行总行担任交易员,在中信银行总行担 任交易员;2012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2年11月13日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60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28日至2015年1月19日,担任工银安心场内 实时申赎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15年7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 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 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2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丰淳半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江明波先生,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兼研究部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3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医疗保健 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 经理;2017年4月1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 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自2016年2月19日 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起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4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 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 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 至今,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今,担任工 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 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将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或 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 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 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 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 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 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3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 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 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 和内控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 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 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 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 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控稽核部等部 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 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 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4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 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 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 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 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 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 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 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 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 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 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5 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 “两率”考核机制、 “三卡”工 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 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9年6月,民生银行在 “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2009年 中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 2009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 “2009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 。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 民生银行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年11月21日,在第四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 年?亚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 2009年12月9日,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 2009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受尊敬银 行” 、 “最佳服务私人银行” 、 “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多个奖项。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 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年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 得评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 。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 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 设立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2011 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 。这是继 2009年、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 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2011-2012年 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 行继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 “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 次获此殊荣。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2012年度AAA国家奖项评 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6 2013年度,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优秀股权 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21世纪传媒颁发的2013年PE/VC最佳金 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3?亚洲最佳投资金融服务 银行”大奖。 在“2013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卓越竞争力品牌 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3) 》中,民生银行荣获“中国企 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 “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 “中国银行业社 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 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年度中国最佳企业 公民大奖” 。 2013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 2014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 、 “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 2014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 “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2014亚洲企业 管治典范奖” 。 2014年被英国《金融时报》 、 《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称号。 2014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 “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 ,获得《21世纪经 济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 等。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2015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选中荣获 “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 2015年度,民生银行荣获《EUROMONEY》2015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银行”称 号。 2015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5) 》 “中国银行业社 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14-2015年度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 荣获“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项大奖。 2. 主要人员情况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7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 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 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 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 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 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 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68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 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 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 管147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净值达到2946.99亿元。中国民生银行于 2007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异、 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 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 潜力托管银行” 、 “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 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一)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 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中心共同组成。总行 审计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风险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8 督中心,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 务中心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中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中心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 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风险监督中心,该中心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中心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 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 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 ,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 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9 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 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 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 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 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 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 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 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 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 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 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 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 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 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 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 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王秋雅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1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5)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5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5号 法定代表人: 姚建军 传真: 020-37590726 客服电话: 96699(广东) 、400-83-96699(全国) 网址: www.gzcb.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2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 95521 网址:www.gtja.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3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维琳、钱达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4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1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811958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15)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816 传真: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5 网址:www.xmzq.cn (1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崔少华(代行)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 杜航 联系人: 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1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6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电话:023-63786220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2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网址:http://www.gzs.com.cn (2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2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7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2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联系人: 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235 联系传真:010-58568062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2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电话:021-36535002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11177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8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2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2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9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3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客服电话:4008-886-661 传真: 62020088-8802 网址: www.myfund.com (3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88-7019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0 客服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3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联系电话:021-58870011-6705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3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21-38602750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1 (3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客服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37)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239号8号楼4楼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EAC欧美中心A座D区8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0571-560286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传真:0571-56899710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3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503号A42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4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联系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3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2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联系电话:010- 65215266 客服电话:010-85572999 传真:010-65185678


网址: http://www.harvestwm.cn/ (40)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 010-59393920-811 客服电话:4008080069 传真: 010-59393074 网址: www.zscffund.com (4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4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3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4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 邓洁 联系电话: 010-58325388-1105 客服电话:4008507771 传真: 010-58325282 网址: t.jrj.com (44)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王巨明 联系电话: 010-85892781 客服电话: 400-609-95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4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苏昊 联系电话:010-88312877-8033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 46)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9层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4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联系电话:010-65807399 客服电话:95162 网址:www.cifco.net ( 47)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65807865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48 )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西井路3号3号楼7457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1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联系人:张立新 联系电话:010-58276785 客服电话:400-650-9972 网址:www.sinowel.com (49)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杨涛 联系人:周君 联系电话:010-53570568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5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5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联系电话:13521165454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5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冯立 联系电话:021-80133535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52)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付江 联系电话:021-20219988*31781 客服电话:020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5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8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6 网址:http://www.spdb.com.cn (54)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网址:http://www.bjrcb.com (5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4890618/4890100 网址:http://www.hlzqgs.com/ (5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57)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7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刘晔 电话:025-86775335 传真: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 网址:http://www.njcb.com.cn (5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4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9 传真:027—87618882 联系人:刘鑫 客户服务电话:027—87618889 网址:http://www.tfzq.com (5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http://www.psbc.com (6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8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罗春蓉


武明明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6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6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号喜年广场A座1502室 联系人:付勇斌 电话:028-86758820 传真:028-86758820-805 客服电话:4008-588-588 网址:www.pyfund.com.cn/ (6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9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6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 张婷婷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www. hongdianfund.com (6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 凌秋艳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67)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李欣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0 电话:027-82656704 传真:027-82656236 客服电话: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www.hkbchina.com (68)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杨瑞 电话:0351-6819579 传真:0351-6819926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69)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 杨琪 电话:028-85315412 传真:028-85190961 客服电话:4006-028-666 网址:www.cdrcb.com (7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1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71)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22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魏尧 电话:010-65181028 传真:010-65174782/65231189 客服电话:400-066-9355 网址:www.kstreasure.com (7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客户服务电话:4006 433 389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73)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 梁洪军 联系人 :季长军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7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2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 刘勇 电话: 0755-83999907-813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 www.jinqianwo.cn (7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 赵海峰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154828 网址: www.5irich.com ( 7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联系人: 孙雯


电话: 010-59336519 传真: 010-593365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7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2号楼701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2号楼701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3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 裴小龙 电话: 0371-55213196 传真: 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www.hgccpb.com (7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盛海娟 电话: 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7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岸城大厦东座1115、1116、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 陈广浩 电话: 0755 8946 0500 传真: 0755 2167 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8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4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81)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蒋宸 电话:010-58170911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 8866 网址:http://fund.shengshiview.com/ (8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 蓝杰 电话: 021-65370077-220 传真: 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021-65370077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83)深圳前海京西票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甚至是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州控股中心A座1606 法定代表人: 吴永宏 联系人: 邹冲 电话: 159200638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668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5 网址:www.ph6.com (84)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 贺杰 电话: 18551612276 传真: 025-86853960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9-999转3 网址:http://jr.tuniu.com/ (8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 李瑞真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86)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电话: 010-85932450 传真: 010-659833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6-8586 网址: www.igesafe.com (87)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 王英俊 电话: 010-52798634 传真: 010-820558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3-6060 网址: www:niuniufund.com (88)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 沈杰 电话: 021-5132 7185 传真: 021-5071 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8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 张晔 电话: 010-56642600 传真: 010-566426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fund.com (90)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 郭宝亮 电话:010-59287061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7 传真: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9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 姜焕洋 电话: 0411-88891212 传真: 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11-999 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92)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杨瑞 电话:0351-6819579 传真:0351-6819926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9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 杨琪 电话:028-85315412 传真:028-85190961 客服电话:4006-028-666 网址:www.cdrcb.com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8 (9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林培珊 电话: 0769-22866254 传真: 067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95)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联系人:郭媛媛 电话: 0533-2178888-9535 传真:0533-2163766 客服电话:400-86-96588 网址:www.qsbank.cc (96)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法定代表人:孙玉芝 联系人:王方震 电话: 0534-2297326 传真:0533-2297327 客服电话:40084-96588 网址:www.dzbchina.com (97)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9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刘文静 电话: 0631-5211651 传真:0631-5215726 客服电话:40000-96636 网址:www.whccb.com (9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9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传真:0755-25838701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100)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 0551-62667635 传真: 0551-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96588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0 网址:www.hsbank.com.cn (1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 袁福华 联系人: 李岩 电话: 022-28405684 传真: 022-28405631 客户服务电话: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cn (102)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61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618号 法定代表人:徐小建 联系人:邹君 电话: 027-85497270 传真: 027-85497270 客户服务电话: 96555 网址: www.whrcbank.com (103)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旃绍平 联系人:常奕潍 电话:0877-2060607 传真:0877-2061603 客户服务电话:0877-96522 网址:http://www.yxccb.com.cn (104)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1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联系人: 游丹 电话: 025-88866645 传真: 025-88866724 客户服务电话:025-96008


网址: http://www.zjrcbank.com (105)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法定代表人:夏蜀 联系人: 杨翊琳 电话: 0871-63140324 传真: 0871-63194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33 网址: www.fudian-bank.com (10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朱瑞良 电话:0512-69868364 传真: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07)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1009 法定代表人: 夏予柱 联系人: 胡明哲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2 电话: 15810201340 传真: 028-628253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57333 网址: www.jhjhome.net (10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电话:010-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0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万容 电话: 010-89188345 传真: 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11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18—2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3 (11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http://www.jh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 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


话:(021)51150298 传


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4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执行事务人: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民,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联系人:王珊珊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3日证监许可 【2013】308号文核准。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10月31日生效。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5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 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和联 系方式见上述第五章第(一)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 告。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3年 11月2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本基金自2014年 1月2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6 1、 “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基金投资者交付款项后,申 购申请方为有效。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 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 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7 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 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 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 额的限制。 2、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 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 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A类和B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和 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根据《关于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份额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 赎回费率调整后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M < 100万 0.80% 100万 ≤ M < 300万 0.50% 300万 ≤ M < 500万 0.30% 申购费率 M ≥ 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 笔 0% M < 100万 0.32% 100万 ≤ M < 300万 0.15% 300万 ≤ M < 500万 0.06% 养老金特定申购费 率 M ≥ 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 笔 0%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Y<7天 1.50% Y<7天 1.50%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8 7天≤Y<30天 0.75% 30天≤Y<1年 0.10% 7天≤Y<30天 0.75% 1年≤Y<2年 0.05% Y ≥ 2年 0% Y≥30天 0% 注:M为申购金额,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2、工银添福债券开放赎回后,赎回本基金A、B类份额的持有人,其持有期不满7天 的,需按其赎回金额的1.50%承担赎回费;其持有期满7天,但是不足30天的,需按其赎 回金额的0.75%承担赎回费。 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按以上标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 的持有人收取的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1)A类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 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8%)=49,603.17元 申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元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9 申购份额=49,603.17/1.05=47,241.11份 即:投资者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7,241.11份基金份额。 (2)B类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B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47,619.05份 即:投资者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7619.05 份基金份额。 2. 赎回金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赎回 金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 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对应的赎回 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12,500 .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0=12,5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 万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00元。 (2)B类基金份额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0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赎回 金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 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B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 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12,500 .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0=12,5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 万份 B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 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00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 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在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次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1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 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2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2日)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 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近 1 个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连续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3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 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 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 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 准收费。 (十四)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 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 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 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 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与控制基金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 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养老投资的工具。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4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借鉴生命周期理论,设计了三年为一个运作周期的运作模式。通过在每个运作 周期内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战略资产配置方案,使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的风险收益水平 逐步降低,以适应便随生命周期变化的投资者偏好改变,同时强调稳健的投资风格,实现 基金资产长期保值增值的目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投资者未来养老费用的支出需求。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地 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一 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二级市场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低于5%。 本基金规定每三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设置10个工作日作为过渡 期,然后自动转入下一个运作周期。每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一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 到20%;每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二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到15%;每一个运作周期的 第三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到10%。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以稳健为主,在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通过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 策略构筑债券组合的平稳收益,通过积极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增强型回 报。在债券资产的投资上,主要选择信用风险较低,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进行投资配置; 在股票资产的投资上,主要选择基本面良好、股息率较高且具备稳定分红历史的股票进行 投资。 1、资产配置策略 债券资产具有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特点,股票资产具有相对较高的风险,也具有较 高的收益潜力。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5 本基金通过在不同期限对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进行相对稳定的战略性配置,实现基金 的风险收益目标。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一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 为0%到20%;每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二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到15%;每一个运作周 期的第三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到10%。 在不同的市场阶段,本基金将运用国际化的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分别从宏 观经济情景、各类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在股票与债券资产配置范围内, 进行适度策略资产配置,优化基金资产组合。 2、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以实现组合增值的目标。 (1)利率策略 通过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 可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 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 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 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 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 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信息,同 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评估其违约风险 水平。 (3)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 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主要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 企业(公司)债券进行投资。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6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 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 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 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5)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 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 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 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3、股票投资策略 (1)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在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可直接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对于二级市场股票 投资,本基金将专注于基本面研究,精选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稳健、业绩优良、具有核心 竞争优势且定价合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本基金在选择股票时,将考虑股票所属行业特性、 公司治理水平、竞争优势、财务、价值因素等多种因素,对股票的投资吸引力进行综合评 估,同时,针对本基金稳健的投资特点,更加重视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回报的因素,更 多地选择股息率较高、具备稳定分红历史、定价合理且具有足够安全边际的蓝筹股票,努 力做到稳健投资。 1)股息率因素 股息率是股息与股票价格之间的比率。在投资实践中,股息率是衡量企业是否具有投 资价值的重要标尺之一。股息率是挑选收益型股票的重要参考标准,如果连续多年年度股 息率超过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则这支股票基本可以视为收益型股票,股息率越高越吸引 人。本基金具有生命周期基金的特点,收益特征就在于持续稳定的回报,具备较高股息率 且具有持续稳定分红历史的股票将是本基金的重点选择品种,本基金将重点考察最近三年 平均股息率高于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的股票。 2)行业因素 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的发展空间及盈利能力。一个行业的进入壁垒、原 材料供应方的谈判能力、制成品买方的谈判能力、产品的可替代性及行业内现有竞争程度 等因素共同决定了行业的竞争结构,并决定了行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及投资吸引力。另一方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7 面,任何一个行业演变大致要经过发育期、成长期、成熟期及衰退期等阶段,同一行业在 不同的行业生命周期阶段以及不同的经济景气度下,亦具有不同的盈利能力与市场表现。 本基金对于那些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与投资吸引力、在行业生命周期中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 且预期近期经济景气度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行业,给予较高的评级;而对于那些盈利能力与 投资吸引力平常、在行业生命周期中处于发育期或衰退期,或者当前经济景气不利于行业 发展的行业,则给予较低的评级。 3)公司治理因素 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保证上市公司谋 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因素。本基金认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 面的特征:a、公司治理框架保护并便于行使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b、尊重公司 相关利益者的权利;c、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d、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运 作透明;e、公司股东能够对董事会成员施加有效的监督,公司能够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独立、 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不符合上述治理准则的公司,本基金将给予其较低的评级。 4)公司竞争力因素 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本基金采用价值链(Value Chain) 分析框架考察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优势。价值链分析方法是将企业的经营活动分解为 研究开发、生产、营销、服务以及对产品起辅助作用的各种战略性活动,企业是通过比其 竞争对手以更低的成本、或者更高的质量开展这些重要战略活动而获得竞争优势。本基金 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点的企业:a、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决策效率高、对市 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b、具有与行业竞争结构相适应的、清晰的竞争战略;c、在 行业内拥有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品牌优势或其它特定优势,或者在原材料、专有技术或 在特定领域具有专有资源;d、企业自身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等。 5)财务因素 根据公司的财务报表,从资产流动性、经营效率、盈利能力等方面分析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变化趋势,并力图通过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关联关系,剔除存在重大财务危机的 公司。本基金将对那些财务稳健、盈利能力强、经营效率高的上市公司给予较高的评级。 6)安全边际因素 安全边际是价值投资的核心。由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涨落不定,股票的内在价值与 当前交易价格通常是不相等的。安全边际的价值投资策略,就是指投资者通过公司的内在 价值的估算,比较其内在价值与公司股票价格之间的差价,当两者之间的差价(即安全边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8 际)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果断买入该公司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具有生命周期基金的特征, 在二级市场股票投资方面更加重视价值投资,所以在选择股票时将重点考虑其安全边际因 素。 7)投资价值评估 本基金将采用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市销率等相对估值指标,净资产收益率、销 售收入增长率等盈利指标、增长性指标以及股息率等其他指标对公司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评 估。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的重点备选投资对象。对每一只备选投资股票,采 用现金流折现模型(DCF模型、DDM模型等)等方法评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同时结 合股票的市场价格,选择安全边际高、股息率较高且具备持续稳定分红历史的股票构建投 资组合。 8)组合构建及优化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 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证券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 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2)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IPO)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 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 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 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3)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挖掘和把握股票市场存在的固定收益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 与要约收购类股票的投资。该类投资立足于资产的固定收益类特征,自收购人发布要约收 购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在严格的收益、风险和成本测算基础上,结合股票市场运行情况 和基本面分析,并在充分评估和判断要约收购人的综合实力和收购意愿的前提下,谨慎参 与要约收购类股票的投资。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主动投资权证,因持有股票或可分离债而获得的权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本基金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 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并结合未来标的证券的定价谨慎持 有或择机抛售。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9 (五)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制”管理模式,建立了严谨、科学 的投资管理流程,具体包括投资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和风险管理及绩效 评估等全过程,如图1所示。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小组 研究小组 久期配置/期 限结构配置 类属配置 个券选择 组合构建 绩效评估 基 金 经 理 投 资 经 理 中央交易室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委员会 宏 观 策 略 研 究 信 用 、 转 债 个 券 研 究 图1


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管理程序 1、投资研究及投资策略制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实行投资策略研究专业化分工制度, 由基金经理与研究员组成专业小组,进行宏观经济及政策、产业结构、金融市场、单个证 券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分别从利率、债券信用风险、相对价值等角度,提出独立的投资策 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 投资策略。该投资策略是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对该领域的风险和收益的判断,对公司旗下 管理的所有基金或组合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具有指导作用。 各个专业领域的投资策略专业小组每季度定期举行策略分析研讨会议,提出下一阶段 投资策略,每周定期举行策略评估会议,回顾本周的各项经济数据和重大事项,分析其对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0 季度投资策略的影响,检讨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必要的时候进行调整。 2、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总体投资策略的指导下,根据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等规定,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总体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方案, 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提供指导性意见,并审核其他涉及基金投资管理的重大问 题。 3、投资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在权限范围内,评估债券的投资价值,选择证 券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执行 交易员负责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 5、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及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报风险管理委员会, 抄送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及基金经理,并就基金的投资组合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法律合规部对基金的投资行为进行合规性监控,并对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向基金经 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风险提示。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 在本基金成立当年,上述“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其后的每个自然年, “三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指当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 基准利率” 。


本基金以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投资目标, 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比较贴切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而 且也容易被投资者理解和接受,因而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较为合适。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 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 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 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1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八)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除被动获得权证外,本基金不得进行权证投资;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 权证的10%;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 不得展期;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 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 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债项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债券(不包括短期融资券)或 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 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1)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需满足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的约定;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2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 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7年1月1 日起至3月31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64,352,097.94 14.26 其中:股票 764,352,097.94 14.2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144,434,304.29 77.30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3 其中:债券


4,144,434,304.29 77.3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9,600,644.40 6.5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4,019,470.01 0.63 8 其他资产


68,771,343.56 1.28 9 合计





5,361,177,860.20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34,816,756.60 7.3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25,492,948.81 0.56 F 批发和零售业 25,611,618.60 0.5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216,268,596.61 4.74 K 房地产业 133,902,177.32 2.9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8,260,000.00 0.62 S 综合 - - 合计 764,352,097.94 16.76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285 国瓷材料 3,523,852 141,059,795.56 3.09 2 002142 宁波银行 6,799,912 125,254,379.04 2.75 3 300429 强力新材 3,760,344 112,998,337.20 2.48 4 000567 海德股份 2,529,900 77,364,342.00 1.70 5 600643 爱建集团 4,906,663 65,700,217.57 1.44 6 002531 天顺风能 4,499,812 32,938,623.84 0.72 7 601179 中国西电 5,000,000 31,850,000.00 0.70 8 600266 北京城建 1,999,908 29,278,653.12 0.64 9 002739 万达院线 500,000 28,260,000.00 0.62 10 600340 华夏幸福 999,970 27,259,182.20 0.60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99,466,000.00 6.5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416,000.00 0.86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416,000.00 0.86 4 企业债券 526,337,534.81 11.5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58,989,000.00 21.03 6 中期票据 1,839,488,000.00 40.3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480,737,769.48 10.5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144,434,304.29 90.89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019539 16国债11 2,100,000 209,874,000.00 4.60 2 101654080 16船重 MTN001 2,000,000 195,120,000.00 4.28 3 011698717 16华润 SCP002 1,800,000 179,712,000.00 3.94 4 110032 三一转债 1,000,000 111,060,000.00 2.44 5 132004 15国盛EB 1,100,000 106,546,000.00 2.34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6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01,422.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991,819.0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9,254,408.09 5 应收申购款 23,594.15 6 其他应收款 10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8,771,343.56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32 三一转债 111,060,000.00 2.44 2 132004 15国盛EB 106,546,000.00 2.34 3 132005 15国资EB 74,046,000.00 1.62 4 113008 电气转债 34,329,000.00 0.75 5 123001 蓝标转债 21,878,619.54 0.48 6 128012 辉丰转债 17,364,180.08 0.38 7 110033 国贸转债 11,491,000.00 0.25 8 128013 洪涛转债 10,434,248.76 0.23 9 132002 15天集EB 7,703,176.80 0.17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7 10 113009 广汽转债 4,844,000.00 0.11 11 113010 江南转债 3,144,265.60 0.07 12 110035 白云转债 1,623,689.20 0.04 13 132003 15清控EB 799,469.50 0.02 注:上表包含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明细。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0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 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阶段 净值收 益率 (1)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 收益率标准 差(4) (1)-(3) (2)-(4) 2013.10.31-2013.12.31 0.50% 0.06% 0.98% 0.01% -0.48% 0.05% 2014年 43.98% 0.60% 5.75% 0.02% 38.23% 0.58% 2015年 14.31% 0.49% 5.50% 0.02% 8.81% 0.47% 2016年 -0.97% 0.23% 4.25% 0.01% -5.22% 0.22% 2017.1.1-2017.3.31 0.00% 0.19% 1.05% 0.01% -1.05% 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3.80% 0.45% 17.52% 0.02% 46.28% 0.43%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8 阶段 净值收 益率 (1)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2013.10.31-2013.12.31 0.40% 0.06% 0.98% 0.01% -0.58% 0.05% 2014年 43.13% 0.60% 5.75% 0.02% 37.38% 0.58% 2015年 13.64% 0.49% 5.50% 0.02% 8.14% 0.47% 2016年 -1.35% 0.23% 4.25% 0.01% -5.60% 0.22% 2017.1.1-2017.3.31 -0.06% 0.19% 1.05% 0.01% -1.11% 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1.00% 0.44% 17.52% 0.02% 43.48% 0.42%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2013年10月31日至2017年3月31日)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9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0月31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十一、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 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 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0 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 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 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 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 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 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 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 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1 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 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 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 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 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 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 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 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 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2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本基金A类或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 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 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 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 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 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 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 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 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3 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 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 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 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 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 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 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 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 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决定延迟估值; 4、出现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时;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4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部分第三款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5项条款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 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 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本基金从 B 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5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 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6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7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 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 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 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 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8 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需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信息披露办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等媒介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 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9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1、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 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 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 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 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 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招 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 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 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上。 (三)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登载《基金合同》生 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 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0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 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 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1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进入过渡期; 27、变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 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 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2 并予以公告。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 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 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 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 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 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 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 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出现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时; 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3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与投资组合管理直接相关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 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可以使用数量化指标加以度量及控制,而操作风险可以建立有效的 内控体系加以管理。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 本基金的市场风险来源于基金持有的资产市场价格的波动。 2、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波动也 可能导致债券基金跌破面值。基金投资于债券和银行存款类产品,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 变化的影响,从而产生风险。在利率波动时,本基金的净值波动一般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3、信用风险 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 价格下降的风险。另外,由于交易对手违约造成的损失也属于信用风险。 4、再投资风险 债券偿付本息后以及回购到期后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益率低 于原来利率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 包括由于本基金出现投资者大额赎回,致使本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基金赎回支付的要 求所引致的风险。 6、操作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 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7、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 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代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4 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 执行,自决议生效之日起在指定媒体公告。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5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一。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见附件二。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需要和有关情况,增加或修改)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基金账户确认 公司向首次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寄送《基金账户确认书》 (公司获得投资人准确的邮寄 地址) 。 《基金账户确认书》将在客户开户后15个工作日内寄送。 在基金募集期间新开户的客户,公司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寄送《基金 账户确认书》 。 二、关于对账单服务 1、公司的网站、热线电话提供对账单自助下载服务。 (1)份额持有人可登录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进入“我的账户”栏目, 输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4008119999) ,选择自 助服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 需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 年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 电子信箱发送。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 段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 人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 质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 持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 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 或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7 三、关于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 红利再投资,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四、关于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 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 额投资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五、关于资讯服务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 资讯(电子版) 。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 线电话定制。 六、关于联络方式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4008119999(免长途费) ,客户服务传真:010-6658310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户信息查询、 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下载对账单等操 作。 2、在线客户服务 公司网站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公司网站首页,点击“在 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在线客服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内容包括: 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热线电 话(按“6” )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七、关于电子化交易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 式有: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8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网址:https://etrade.icbccs.com.cn/etrading/。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 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 市场搜索下载。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 户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八、关于网站服务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产品净值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 资讯、投资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询、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计算器专业理财工具、 定期定额投资理财规划、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 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销售费率调整的公告,2016-11-04;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费率调 整的公告,2016-11-11;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金销售费率调整的公告, 2016-11-11;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 构的公告,2016-11-14;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9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2016-11-25;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 销售机构并进行费率调整的公告,2016-12-16;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6-12-22; 8、 关于增加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2016-12-23; 9、 关于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开展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6-12-28; 1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机构版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告,2017-01- 10; 11、 关于增加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2017-01-19;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2017-02-08;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2017-02-23;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 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02-23;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销售费率调 整的公告,2017-03-10; 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基金销 售费率调整的公告,2017-03-10; 17、 关于增加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2017-03-23; 18、 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进行费率 调整的公告,2017-04-20;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 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04-22;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2017-4-25。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 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 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1)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 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 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 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 《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 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 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 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 偿;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 权。 1、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 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 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 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 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 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 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 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 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 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 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 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 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 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 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会议并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 、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 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 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 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 名称)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6、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 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 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 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 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 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 表决。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 7、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 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8、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 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有约束力。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 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2、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 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3、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 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意见书;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3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 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住所,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 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 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 郭特华 成立日期: 2005 年6 月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14年02月18日) ; 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 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 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地 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一 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二级市场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等 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本基金规定每三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设置10个工作日作为过渡 期,然后自动转入下一个运作周期。每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一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 到20%;每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二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到15%;每一个运作周期的 第三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到10%。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 融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除被动获得权证外,本基金不得进行权证投资;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 权证的10%;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 不得展期;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 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 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债项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债券(不包括短期融资券)或 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 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1)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需满足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的约定;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 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 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 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 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 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 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 方式的,应向及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 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 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 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 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 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 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 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 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 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 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 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落 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 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 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风 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 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 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 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 支付结算。对本基金因投资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 因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预先确定的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 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于投资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 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 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时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在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 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 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 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 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 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 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 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 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 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 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 、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 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 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 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 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 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 。该账户由基 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 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 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 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 基金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应至少包含基金名称,并根据基金 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3.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5.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 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 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 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 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 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 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证券结算保证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 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 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有关规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 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和上海清算所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开立, 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 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 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 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 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 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 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2. 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以 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 提交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布。 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 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1. 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2. 估值方法 1)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A.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 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 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B.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C.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 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 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 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D.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 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 况下,按成本估值。 2)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A.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B.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C.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 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4)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 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 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 因,双方协商解决。 3. 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5)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 1. 当本基金A类或B类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 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 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 偿: A.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 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B. 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 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 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 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C.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 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 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D. 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 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赔付。 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注册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 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 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3 5.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业另有通 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 时; 3.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 益,决定延迟估值; 4. 出现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时; 5.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设置、记 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若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 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 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 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2. 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 3.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 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基金半年 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4 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 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 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 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15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 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 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5 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 基金财产清算组 1) 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2) 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3) 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 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 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 制作清算报告; 6)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7)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8) 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9) 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10) 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1) 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 清算费用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6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 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