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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稳定添利A(000435)

建信稳定添利: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信 稳 定添 利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分红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7 年 6 月 10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 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 稳定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43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建信稳定添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建 信 稳定添利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 九次分红 ,2017 年度的
第一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 稳定添利 A 建信 稳定添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35 000723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1.100 1.058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 2,341,515.42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 人 民币元) —— 1,873,212.3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 0.30 注: (1) 本基金 于 2014 年 9 月 1 日新增 C 类份额, 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转换 为 A 类份额。A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 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成立时间不同, 因此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 益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 C 类份额符合基金分红条件, 故进行分 红,C 类份额分红方案 为 0.30 元每 10 份基金份额,A 类份额不符合基金分红条 件,故不进行分红 。









































































































































1 (3) 根据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 在符 合有关 基金 分红条 件的 前提下 ,若 基金在 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 0.3 元(含) , 则基金须在 10 个工作 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 配收益的 8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 本基 金的分 红方 式有现 金分 红和红 利再 投资两 种 , 若投资 者不 选择, 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 本基 金收益 分配 方式分 为两 种:现 金分 红与红 利再 投资, 基金 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 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 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 费。 2. 与 分红相 关的 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14 日 除息日


2017 年 6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6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直接 计入其基金账户,2017 年 6 月 16 日 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权益 登记日 申请 申购的 基金 份额不 享有 本次分 红权 益,权 益登 记日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对于 未选择 具体 分红方 式的 投资者 ,本 基金默 认的 分红方 式为 现金方 式。 (3) 投资 者可以 在基 金开放 日的 交易时 间内 到销售 网点 修改分 红方 式,本 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 不含该日) 最 后 一 次 选 择 的 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









































































































































2 方式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 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 点办理变更手续。 (4) 本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及希 望了 解本基 金其 他有关 信息 的投资 者, 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cbfund.cn ) 或拨 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免 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咨询相关事宜。 (5) 权益 登记日 和红 利发放 日注 册登记 人不 接受投 资者 基金转 托管 、非交 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