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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轩纯债A(003371)

招商招轩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招商招 轩 纯 债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更 新 的招 募 说明 书 摘要 ( 二 零 一 七 年 第一 号 ) 招商招 轩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2016 年9 月6 日 《 关于 准予 招商招 轩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注 册的 批复 》 (证 监许可 【2016 】 2038 号文) 注册 公开 募集 。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 正式 生效 。 本基金 为契 约型开 放式 。 重 要提 示 招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称 “本基 金管 理人” 或 “管理 人” ) 保证 招募 说明书 的内 容真实 、 准 确、 完整。 本招 募说明 书经 中国 证监 会注 册, 中 国证 监会 对基 金募 集的注 册审 查 以要件 齐备 和内 容合 规为 基础, 以充 分的 信息 披露 和投资 者适 当性 为核 心, 以加强 投资 者利 益保护 和防 范系 统性 风险 为目标 。 中 国证 监会 不对 基金的 投资 价值 、 收 益及 市场前 景等 作出 实质性 判断 或者 保证 , 也 不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投资 者应 当认 真阅 读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基 金合 同等 信息 披露 文件, 自主 判断 基金 的投 资价值 , 自 主做 出投 资决 策, 自 行承 担投 资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 当 投资人 赎回 时, 所得 或会 高于或 低于 投资人 先前 所 支 付的金 额。 如对 本招 募说 明书有 任何 疑问,应 寻求 独 立及专 业的 财务 意见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金 前,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特 性,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险 承受能 力, 理性判 断市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包括 : 因 整体 政治、 经济 、 社 会等 环境 因素对 证券 价格 产生影 响而 形成 的系 统性 风险,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非 系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 资人连 续大 量 赎 回基金 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投 资者 申购 、 赎 回失 败 的风险 , 基金 管理人 在基 金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生 的基 金管 理风 险, 本基金 的特 定风 险等 等。 本基金 投资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是 根据 相关法 律法 规由 非上 市中 小企业 采 用非公 开方 式发 行的 债券 。 由于 不能 公开 交易 , 一 般情况 下, 交易 不活 跃, 潜在较 大流 动性 风险 。 当 发债 主体信 用质 量恶化 时 , 受 市场流 动性 所限 , 本 基金 可能无 法卖 出所持 有的 中 小 企业私 募债 ,由 此可 能给 基金净 值带 来更 大的 负面 影响和 损失 。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风险 和预 期收 益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低于股 票型 、 混 合型 基 金,属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中等 风险/收 益品 种。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所 管理的 其它 基金 的业 绩并 不构成 对 本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投资人 在认 购 (或申 购 )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和基金 合同 。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起 , 每 六个 月更 新一次 , 并 于每 六个 月结 束之日 后的 45 日 内公 告, 更新 内容 截 至每六 个月 的最 后一 日。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止 日 为 2017 年4 月26 日 , 有 关财务 和业 绩表 现 数据截 止 日为2017 年3 月31 日, 财务和 业绩 表现 数据 未经 审计。 一、 基 金管 理人 ( 一) 基金 管理人 概况 名称: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设立日期:2002 年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人 民币2.1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电话: (0755 )83199596 传真: (0755 )83076974 联系人:赖 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 招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 经中 国 证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2]100 号文 批准设 立 , 是 中国 第一 家 中外合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 公司由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 投 资)、中 国电力 财务 有限 公司、中 国华能 财务 有限 责任公司 、中远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 共同 投资组 建。 经公 司股 东会 通过并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 公司 的注 册资 本金已经 由人民 币一 亿元 (RMB100 ,000 ,000 元 ) 增加为人 民币二 亿一 千万 元(RMB210 , 000 ,000 元) 。 2007 年 5 月 ,经 公司 股东 会通过 并经 中国 证监 会批 复同意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受 让中国 电力 财务 有限 公司 、 中国 华能 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远 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及 招商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分 别持 有的 公司 10%、10 %、10 %及 3.4% 的 股权 ;公 司外 资 股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 投 资)受让 招商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持 有的公 司 3.3 % 的股权。 上述 股权转 让完 成后 , 招 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的股 东及 股权结 构为 :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持有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33.4%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荷兰 投 资)持 有公 司全 部股 权 的33.3% 。 2013 年 8 月 ,经 公司 股东 会审议 通过 ,并 经中 国证 监会证 监许 可[2013]1074 号文批 复 同意, 荷兰 投资 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将 其持有 的招 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1.6% 股权转让 给招 商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11.7% 股 权转让 给招商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上述股 权转 让完成 后, 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的 股东 及股 权结 构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持 有全 部股 权的 55 % ,招 商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持 有全 部股 权 的45 %。 公司主 要股 东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成立 于1987 年 4 月 8 日 ,总 行设 在深 圳,业 务以 中国市 场为 主。 招商 银行 于 2002 年4 月9 日 在上 海 证券交 易所 上市 (股 票代 码:600036)。 2006 年9 月22 日, 招商 银行在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上 市(股 份代 号:3968 )。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是 百年招 商局 旗下 金融 企业 , 经过 多年 创业 发展, 已成 为拥有 证 券市场 业务 全牌 照的 一流 券商。 2009 年11 月 , 招 商证 券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 代码600999)。 公司将秉 承“ 诚信、 理性 、专业、 协作 、成长 ”的 理念,以 “为 投资者 创造 更多价值 ” 为使命 ,力 争成 为中 国资 产管理 行业 具有 “差 异化 竞争优 势、 一流 品牌 ”的 资产管 理公司 。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 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 李浩, 男,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执 行董 事、 常务 副行长 兼财 务负 责人 。 美 国南加 州大 学工商 管理 硕士 学位 ,高 级会计 师。1997 年 5 月 加 入招商 银行 任总 行行 长助 理,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3 月兼 任招 商 银行上 海分 行行 长,2001 年 12 月 起担 任招 商银 行副 行长,2007 年3 月 起兼 任财 务负 责人 ,2007 年6 月起 担任 招商 银行执 行董 事, 2013 年5 月起担 任招 商 银行常 务副 行长 , 2016 年3 月起兼 任深 圳市 招银 前海 金融资 产交 易中 心有 限公 司副董 事长 。现任公 司董 事长 。 邓晓力, 女, 毕业于 美国 纽约州立 大学 ,获经 济学 博士学位 。2001 年 加入招 商证券 , 并于2004 年 1 月至2004 年12 月被 中国 证监 会借 调 至南方 证券 行政 接管 组任 接管组 成员 。 在加入 招商 证券 前 , 邓 女 士曾 任Citigroup (花 旗 集团 ) 风 险管 理部 高级 分 析师 。 现 任招 商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兼首席 风险 官, 分管 风险 管理、 公司 财务 、 结 算及 培训工 作; 兼任 中国证 券业 协会 财务 与风 险控制 委员 会副 主任 委员 。现任 公司 副董 事长 。 金旭 , 女 , 北 京大 学硕 士研 究生 。1993 年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 中国 证监 会工 作 。2001 年11 月至2004 年7 月在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任 副总经 理 。2004 年7 月至2006 年 1 月在 宝盈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任 总经理 。2006 年 1 月至2007 年5 月 在梅 隆全 球投 资 有限公 司北 京 代表处 任首 席代 表。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 担 任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理 。2015 年1 月 加入 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现任 公司 总经 理、 董 事兼 招商 资产 管理 (香港 ) 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吴冠雄 , 男 , 硕 士研 究生,22 年 法律 从业 经历。1994 年8 月至 1997 年9 月在 中 国北方 工业公 司任 法律 事务 部职 员。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 月 在新 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 法律 顾问 。1999 年 2 月至 今在 北京 市天 元 律师事 务所 工作 ,先 后担 任专职 律师 、事 务所权 益合 伙人 、事 务所 管理合 伙人 、事 务所 执行 主任和 管理 委员 会成 员。2009 年 9 月至 今兼任 北京 市华 远集 团有 限公司 外部 董事 ,2016 年 4 月至 今兼 任北 京墨 迹 风云科 技股 份有 限公司 独立 董事 ,2016 年 12 月 至今 兼任 新世 纪 医疗控 股有 限公 司( 香港 联交所 上市 公司 ) 独立董 事 ,2016 年11 月至 今任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第 三届 上市 公司 并购 重组专 家咨 询 委员会 委员 。现 任公 司独 立董事 。 王莉, 女, 高级 经济 师。 毕 业于中 国人 民解 放军 外国 语学院 , 历 任中 国人 民解 放军昆 明 军区三 局战 士 、 助 理研 究员 ; 国 务院 科技 干部 局二 处干 部; 中信 公司 财务 部国 际金 融处干 部、 银行部 资金处 副处长 ;中 信银行( 原中信 实业 银行) 资本市 场部总 经理、 行长 助理、 副行长 等职。 现任 中国 证券 市场 研究设 计中 心( 联办) 常务 干事兼 基金 部总 经理 ; 联 办控股 有限 公司 董事总 经理 等。 现任 公司 独立董 事。 何玉慧, 女, 加拿大 皇后 大学荣誉 商学 士,26 年会 计从业经 历。 曾先后 就职 于加拿 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 & Young ,1995 年 4 月 加入 香港 毕马 威会 计师事 务所 , 2015 年 9 月 退休 前系 香港 毕马威 会计 师事 务所 金融 业内部 审计 、风 险管 理和 合规 服 务主 管 合伙人 。2016 年 8 月 至今 任泰康 保险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独 立董 事, 同时 兼任 多个香 港政 府 机构辖 下委 员会 的委 员和 香港会 计师 公会 纪律 评判 小组委 员。 现任 公司 独立 董事。 孙谦, 男, 新加 坡籍 , 经 济 学博士 。1980 年至 1991 年 先后就 读于 北京 大学 、 复 旦大学 、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 学士、工 商 管理硕士 和 经济学 博士 学位 。 曾 任新 加坡南 洋理 工大 学商 学院 副教授 、 厦 门大 学任 财务 管理与 会计 研究 院院长 及特 聘教 授、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高级 访问 金融 专家。 现任 复旦 大学 管理 学院特 聘教 授和 财务金 融系 主任 。 兼 任上 海证券 交易 所, 中国 金融 期货交 易所 和上 海期 货交 易所博 士后 工作 站导师 , 科技 部复 旦科 技园 中小型 科技 企业 创新 型融 资平台 项目 负责 人 。 现 任公 司独立 董 事 。 丁安华 , 男 , 毕 业于 华南 理工大 学工 商管 理学 院 , 获硕士 学位 。1984 年8 月至 1986 年 8 月任人 民交 通出 版社 编 辑;1989 年10 月至 1992 年 10 月任 华南 理工 大学 工 商管理 学院 讲 师; 1992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 招商 局集 团研 究部主 任研 究员 ;1995 年 1 月至 1998 年 8 月, 任美 资企 业高 级 管理人 员;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 任职 于加 拿 大皇家 银行 ; 2001 年3 月至2009 年4 月, 历 任招 商局 集团 业务 开发部 总经 理助 理、 副总 经理, 企业 规划 部副总 经理 ,战 略研 究部 总经理 。2004 年 12 月至 2010 年 4 月, 兼任 招商 轮 船董事 ;2007 年6 月至 2010 年6 月, 兼 任招商 银行 董事; 2007 年8 月至2011 年4 月 兼任 招 商证券 董事 。 2009 年5 月任 招商 证券 首 席经济 学家 ,2011 年10 月 起任招 商证 券副 总裁 。 现 任公司 监事 会 主席。 周松, 男, 武汉 大学 世界 经济专 业硕 士研 究生 。1997 年 2 月加 入招 商银 行,1997 年 2 月至2006 年6 月历 任招 商 银行总 行计 划资 金部 经理 、 总经 理助 理、 副 总经 理 ,2006 年6 月 至 2007 年 7 月任 招商 银行 总行计 划财 务部 副总 经理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招 商银 行武汉 分行 副行 长。2008 年7 月至 2010 年6 月任 招 商银行 总行 计划 财务 部副 总经理 (主 持 工作 ) 。2010 年6 月至 2012 年9 月任 招商 银行 总行 计划财 务部 总经 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 招商 银行 总行 业 务总监 兼总 行计 划财 务部 总经理 。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 招商银 行总 行业 务总 监兼 总行资 产负 债管 理部 总经 理。2014 年 12 月 起任 招商 银行总 行同 业 金融总 部总 裁兼 总行 资产 管理部 总经 理。2016 年 1 月起任 招商 银行 总行 投行 与金融 市场 总 部总裁 兼总 行资 产管 理部 总经理 。现 任公 司监 事。 罗琳,女 ,厦 门大学 经济 学硕士。1996 年加 入招商 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投 资银 行部, 先 后担任项 目经 理、高 级经 理、业务 董事 ;2002 年起 参与招商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筹备, 公司 成立后 先后担 任基金 核算 部高级 经理、 产品研 发部 高级经 理、副 总监、 总监 、产品 运营官 , 现任首 席市 场官 兼市 场推 广部总 监、 公司 监事 。 鲁丹, 女, 中 山大 学国 际工 商管理 硕士 ; 2001 年加 入美 的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任Oracle ERP 系统实 施顾 问;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12 月于 韬睿 惠悦咨 询有 限公 司任 咨询 顾问;2006 年12 月至2011 年 2 月 于怡 安翰威 特咨 询有 限公 司任 咨询总 监;2011 年 2 月至2014 年 3 月任 倍智人 才管 理咨 询有 限公 司首席 运营 官; 现任 招商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人 力资 源部总 监、 公司 监事, 兼任 招商 财富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李扬,男 ,中 央财经 大学 经济学硕 士,2002 年加入 招商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任基 金 核算部 高级 经理 、副 总监 、总监 ,现 任产 品研 发一 部总监 、公 司监 事。 钟文岳 , 男, 厦门 大学 货 币银行 学硕 士。1992 年 7 月至1997 年4 月于 中国 农 村发展 信 托投资 公司 任福 建 ( 集团 ) 公司 国际 业务 部经 理;1997 年4 月至 2000 年1 月 于申银 万国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任九 江营 业部总 经理 ;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1 月 任厦 门海 发 投资股 份有 限 公司总 经理 ;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 任深 圳二 十一世 纪风 险投 资公 司副 总经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 新江南 投资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 招 商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部 总经 理;2015 年 6 月加入 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任 常 务副总 经理 兼招 商财 富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沙骎,男 ,中 国国籍 ,中 欧国际工 商学 院 EMBA ,曾 任职于南 京 熊 猫电子 集团 ,任设 计 师;1998 年3 月加 入原 君 安证券 南京 营业 部交 易部 , 任 经理 助理 ;1999 年11 月加入 中国 平 安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资金运营中心 基金投 资部,从事交易及 证券研 究工作;2000 年11 月加 入宝 盈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基 金投 资部 , 任 交易主 管;2008 年2 月加 入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公 司量 化投资 事业 部,任投 资总 监、部 门总 经理;2015 年加入 招商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现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兼 招商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 限公司 董事 。 欧志明, 男, 华中科 技大 学经济学 及法 学双学 士、 投资经济 硕士 ;2002 年加 入广发 证 券深圳 业务 总部 任机 构客 户经理 ;2003 年 4 月至2004 年7 月 于广 发证 券总 部 任风险 控制 岗 从事风 险管 理工 作;2004 年 7 月加 入招 商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曾任 法律 合规 部高级 经理 、 副总监 、 总 监、 督察 长, 现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董事 会秘书 , 兼 任招 商财 富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兼 招商 资产 管理 (香 港)有 限公 司董 事。 杨渺,男 ,硕 士,2002 年 起先后就 职于 南方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巨田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历任 金融 工程研 究员 、行业研 究员 、助理 基金 经理。2005 年加入 招商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高级 数量分 析师 、 投 资经 理、 投资 管理 二部(原 专户 资产 投资 部)负 责人及 总经 理助 理,现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潘西里 ,男 ,硕 士,1998 年加入 大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法 律部 ,负 责法 务工 作;2001 年10 月加 入天 同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监 察稽 核部 , 任 职主管 ;2003 年2 月 加入 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委 员会 深圳 监管 局, 历任副 主任 科员 、主 任科 员、副 处长 及处 长;2015 年加入 招商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督 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介绍 : 向霈,女 ,工 商管理 硕士 。2006 年加 入招商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先后任 职于 市场部 、 股票投资 部、 交易部 ,2011 年起任 固定 收益投 资部 研究员, 现任 招商招 钱宝 货币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 (管 理时 间 :2014 年3 月 25 日 至今 ) 、 招 商招 利 1 个 月期 理财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管理 时间 :2015 年4 月8 日 至今 ) 、 招 商信用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经 理 (管 理时 间 :2015 年6 月9 日至 今 ) 、 招商 招盈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管理 时间 :2016 年 6 月 1 日至 今) 、招商 财富 宝交 易型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 经理 (管 理时 间 :2016 年6 月 30 日 至今 ) 、 招 商中 国信用 机会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QDII) 基 金经 理( 管理 时间:2016 年 9 月 2 日至 今)、 招商 招轩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管 理时 间:2016 年 10 月 26 日至 今) 、招商 招 泰 6 个月 定期 开 放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管理 时间:2016 年 12 月 23 日 至今) 及招 商沪 港深 科技 创新主 题精 选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管理 时间 :2017 年4 月26 日 至今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 : 公司的投 资决 策委员 会由 如下成员 组成 :总经 理金 旭、副总 经理 沙骎、 副总 经理杨渺 、 总经理 助理 兼量 化投 资部 负责人 吴武 泽、 总经 理助 理兼固 定收 益投 资部 负责 人裴晓 辉、 交易 部总监 路明 、国 际业 务部 总监白 海峰 。 4、上述人员之间均 不存在 近亲属关系 。 二、 基 金托 管人 ( 一) 基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王永 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 行客 服电 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 及主 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设立 于 1998 年 , 现有 员工110 余人 , 大 部分 员工 具有 丰富 的银行 、 证券、 基金 、 信 托从 业经 验, 且 具有 海外 工作 、 学 习或培 训经 历,60% 以上 的员工 具有 硕士 以上学 位或 高级 职称 。 为 给客户 提供 专业 化的 托管 服务 , 中 国银 行已在 境内 、 外 分行 开展 托 管业务 。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展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中 国银 行拥 有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 金(一对 多、 一对一 )、 社保基金 、保 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 境外三 类机构、 券商 资产管 理计 划、 信 托计 划 、 企业 年金、 银行理 财产 品、 股权 基金 、 私募 基金 、 资金托 管等 门 类齐全 、 产 品丰 富的 托管 业务体 系。 在 国 内, 中国 银行首 家开 展绩 效评 估、 风险分 析等 增值 服务, 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的 托管 增值 服务 ,是 国内领 先的 大型 中资 托管 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 情况 截至2017 年03 月 31 日 , 中国银 行已 托 管576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 其中 境内 基 金541 只, QDII 基金 35 只 , 覆 盖了 股票型 、 债 券型 、 混 合型 、 货币 型、 指数 型等 多种 类型的 基金 , 满 足了不 同客 户多 元化 的投 资理财 需求 ,基 金托 管规 模位居 同业 前列 。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 销 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 金客 户服 务中 心电 话:400-887-9555 ( 免长 途话费 )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 台 交易网 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 话:400-887-9555 (免长 途话 费) 电话: (0755 )8319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 :陈 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丰盛 胡同 28 号 太平 洋保 险大 厦 B 座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566 联系人 :莫 然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088 号上 海招 商 银行大 厦南 塔 15 楼 电话: (021 )38577378


联系人 :秦 向东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23 楼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 :刘 刚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丰盛 胡同 28 号 太平 洋保 险大 厦 B 座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404 联系人 :贾 晓航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088 号上 海招 商 银行大 厦南 塔 15 楼 电话: (021 )38577379


联系人 :伊 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 务联 系方式 地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苑 路科兴 科学 园 A3 单元 3 楼 招商基 金客 服中 心直 销柜 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 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 :冯 敏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规定 , 选 择其 他符 合要求 的机 构代 理销 售本 基金, 并及 时公告 。 ( 二) 登记机 构 名称: 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浩 电话: (0755 )83196445 传真: (0755 )83196436 联系人 :宋 宇彬 ( 三) 律师事 务所 和经办 律师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路256 号华 夏银 行 大厦14 楼 负责人 :廖 海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经办律 师: 刘佳 、张 雯倩 联系人 :刘 佳 ( 四) 会计师 事务 所和经 办注 册会计 师 名称: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长安 街1号 东方 广场 东二 办公 楼 八层 法定代 表人 :邹 俊 电话:0755 - 2547 1000 传真:0755 - 8266 893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程 海良 、吴钟 鸣 联系人: 蔡 正轩 四 、基 金的名 称 招商招 轩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五 、基 金类型 债券型 六 、投 资目标 本基金 力争 在控 制投 资风 险的前 提下 ,实 现基 金资 产的长 期稳 定增 值。


七 、投 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 括国 债、 金融 债、 企 业债、 公司债、 央行 票据、 中期 票 据、 短 期融 资券、 中小 企 业私募 债、 资产 支持 证券 、 次级 债、 可 分 离交易 可转 债的 纯债 部分 、 债券 回购 、 国 债期 货、 银 行存款 、 同 业存 单等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 不投 资于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也 不投 资于可 转换 债券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 债 的纯债 部分 除外 )、 可交 换债券 。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 本基金对 债券 的投资 比例 不低于基 金资 产的 80 %; 本基金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在 扣 除 国 债期 货 合 约 需 缴纳 的 交 易 保证 金 后 , 应 当保 持 不 低 于基 金 资 产 净值 5% 的现 金或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国 债期 货的投 资比 例遵 循国 家相 关法律 法规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八 、投 资策略 本基金 将在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投资 范围 内, 通过 对宏 观经济 运行 状况 、 国 家货 币政策 和财 政政策 、 国家 产业 政策 及资 本市场 资金 环境 的研 究 , 积 极把握 宏观 经济 发展 趋势 、 利率走 势、 债券市 场相 对收 益率 、 券 种的流 动性 以及 信用 水平 , 结 合定 量分 析方法 , 确 定资产 在非 信用 类固定 收益 类证 券( 国债 、中央 银行 票据 等) 和信 用类固 定收 益类 证券 之间 的配置 比例 。 1 、久 期策 略 本基金 将考 察市 场利 率的 动态变 化及 预期 变化 , 对引 起利率 变化 的相 关因 素进 行跟踪 和 分析, 进而 对债 券组 合的 久期和 持仓 结构 制定 相应 的调整 方案 , 以 降低 利率 变动对 组合 带来 的影响 。 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固定收 益团 队将 定期 对利 率期限 结构 进行 预判 , 制 定相应 的久 期目 标, 当 预期 市场 利率 水平 将上升 时, 适当 降低 组合 的久期 ; 预 期市 场利 率将 下降时 , 适 当提 高组合 的久 期 。 以 达到 利用 市场利 率的 波动 和债 券组 合久期 的调 整提 高债 券组 合收益 率 目 的 。 2 、期 限结 构策 略 通过预 测收 益率 曲线 的形 状和变 化趋 势, 对各 类型 债券进 行久 期配 置; 当收 益率曲 线走 势难以 判断 时 , 参考 基准 指数的 样本 券久 期构 建组 合久期 , 确保 组合收 益超 过基准 收益 。 具 体来看 , 又 分为 跟踪 收益 率曲线 的骑 乘策 略和 基于 收益率 曲线 变化 的子 弹策 略、 杠 铃策 略及 梯式策 略。 (1)骑 乘策略 是当收 益率 曲线比较 陡峭 时,也 即相 邻期限利 差较 大时, 买入 期限位 于 收益率 曲线 陡峭 处的 债券 ,通过 债券 的收 益率 的下 滑,进 而获 得资 本利 得收 益。 (2)子 弹策略 是使投 资组 合中债券 久期 集中于 收益 率曲线的 一点 ,适用 于收 益率曲 线 较陡时 。 (3)杠 铃策略 是使投 资组 合中债券 的久 期集中 在收 益率曲线 的两 端,适 用于 收益率 曲 线两头 下降 较中 间下 降更 多的蝶 式变 动。 (4)梯 式 策略 是使投 资组 合中的债 券久 期均匀 分别 于收益率 曲线 ,适用 于收 益率曲 线 水平移 动。 3 、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对不 同类 型固 定收 益品种 的信 用风 险、 税赋 水平 、 市 场流 动性 、 市 场 风险等 因素 进行分 析, 研究 同期 限的 国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 交 易所和 银行 间市 场投 资品 种的利 差和 变 化趋势 ,制 定债 券类 属配 置策略 ,以 获取 不同 债券 类属之 间利 差变 化所 带来 的投资 收益 。 4 、信 用债 投资 策略 信用品 种收 益率 的主 要影 响因素 为利 率品 种基 准收 益与信 用利 差 。 信 用利 差是 信用产 品 相对国 债 、 央 行票据 等利 率产品 获取 较高 收益 的来 源。 信用 利差 主要受 两方 面的影 响 , 一 方 面为 债 券所 对应 信用 等级 的市场 平均 信用 利差 水平 ,另一 方面 为发 行人 本身 的信用 状况 。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 用利 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 主体 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 都会 对信用债 个券的 利差 水平 产生 重要 影响, 因此 , 一 方面, 本 基金将 从经 济周 期、 国家 政策、 行业 景气 度和债 券市 场的 供求 状况 等多个 方面 考量 信用 利差 的整体 变化 趋势 ; 另 一方 面, 本 基金 还将 以内部 信用 评级 为主 、 外 部信用 评级 为辅 , 即 采用 内外结 合的 信用 研究 和评 级制度 , 研究 债 券发行 主体 企业 的基 本面 ,以确 定企 业主 体债 的实 际信用 状况 。 5 、杠 杆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考虑 债券 投资 的风险 收益 情况 , 以 及回 购 成本 等因 素的 情况 下, 在风险 可控 以及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范围 内,通 过债 券回 购, 放大 杠杆进 行投 资操 作。 6 、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策 略 资产支 持类 证券 的定 价受 市场利 率、 流动 性、 发行 条款、 标的 资产 的构 成及 质量、 提前 偿还率 及其 它附 加条 款等 多种因 素的 影响 。 本 基金 将在利 率基 本面 分析 、 市 场流动 性分 析和 信用评 级支 持的 基础 上, 辅以与 国债 、 企业债 等债 券品种 的相 对价 值比 较, 审慎投 资资 产 支 持证券 类资 产。 7 、个 券挖 掘策 略 本部分 策略 强调 公司 价值 挖掘的 重要 性, 在行 业周 期特征 、 公 司基 本面 风险 特征基 础上 制定绝 对收 益率 目标 策略 , 甄别 具有 估值 优势 、 基 本面改 善的 公司 , 采 取高 度分散 策略 , 重点布局 优势 债券 ,争 取提 高组合 超额 收益 空间 。 8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将 根据 审慎原 则投 资中小企 业私 募债。 本基 金以持有 到期 中小企 业私 募债为主 , 以获得 本金 和票 息收 入为 投资目 的 , 同 时, 密切 关 注债券 的信 用风 险变 化, 力争在 控制 风险 的前提 下, 获得 较高 收益 。 9 、国 债期 货投 资策 略 为更好 地实 现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在注 重风 险管 理的 前提下 , 以套 期保值 为目 的, 适度 运 用国 债 期货 。 本基金 利用 国债期 货合 约流 动性 好、 交易成 本低 和杠 杆操 作等 特点 , 提 高投 资 组合运 作效 率, 有效 管理 市场风 险。 九 、投 资决策 程序 本基金 采用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领导 下的 团队 式投 资管 理模式 。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定 期就投 资 管理业 务的 重大 问题 进行 讨论。 基金 经理 、 研 究员 、 交易员 在投 资管 理过 程中 责任明 确、 密 切合作 , 在各 自职 责内 按照 业务程 序独 立工 作并 合理 地相互 制衡 。 具体 的投 资管 理程序 如 下 : (1)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审 议 投资策 略、 资产 配置 和其 它重大 事项 ; (2) 投资 部门 通过 投资 例 会等方 式讨 论拟 投资 的个 券,研 究员 提供 研究 分析 与支持 ; (3) 基金 经理 根据 所管 基 金的特 点, 确定 基金 投资 组合; (4) 基金 经理 发送 投资 指 令; (5) 交易 部审 核与 执行 投 资指令 ; (6) 数量 分析 人员 对投 资 组合的 分析 与评 估; (7) 基金 经理 对组 合的 检 讨与调 整。 在投资 决策 过程 中, 风险 管理部 门负 责对 各决 策环 节的事 前及 事后 风险 、 操 作风险 等投 资风险 进行 监控 , 并 在整 个投资 流程 完成 后, 对投 资风险 及绩 效做 出评 估, 提供给 投资 决 策 委员会 、投 资总 监、 基金 经理等 相关 人员 ,以 供决 策参考 。 十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益 率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 指数 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 银行 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 易所 债券市场 的跨市 场债 券指 数, 指数 样本由 银行 间市 场和 沪深 交易所 市场 的国 债、 金融 债券及 企业 债券组成。 根据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和 投资 比例 , 选 用上 述业绩 比较 基准 能客 观合 理地反 映本 基金 风险收 益特 征。 若未来 法律 法规 发生 变化 , 或者有 更权 威的 、 更能 为市 场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推出 , 或者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停止发 布或 变更 名称 , 或者 市场发 生变 化导 致本 业绩 比较基 准不 再 适用, 本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依据维 护投 资者 合法 权益 的原则 , 在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并 报中 国证监 会备 案后 ,适 当调 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 告,而 无需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十 一、 基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预 期风 险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但低于 混合 型基金 、 股 票型基 金, 属于 中等 风险/ 收益的 产品 。 十二 、 基金投 资组 合报告 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人-招 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 事会 及董事保 证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 虚假记 载 、 误 导性陈 述或 重大遗 漏 , 并 对其内 容的 真实性 、 准确 性 和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 责任。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3 月31 日, 来源于 《招 商招 轩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7 年第 1 季度 报 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3,862,511,000.00 92.94 其中: 债券


3,862,511,000.00 92.9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315.00 1.2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98,141,437.89 4.77 8 其他资 产


45,323,656.56 1.09 9 合计





4,155,976,409.45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境 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沪 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沪港通 投资 股票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96,142,000.00 12.2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96,142,000.00 12.28 4 企业债 券 107,724,000.00 2.6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848,693,000.00 21.01 6 中期票 据 1,461,691,000.00 36.18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948,261,000.00 23.47 9 其他 - - 10 合计 3,862,511,000.00 95.60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60207 16 国开 07 2,000,000 190,780,000.00 4.72 2 150417 15 农发 17 1,500,000 150,150,000.00 3.72 3 101353010 13 中煤 MTN002 1,200,000 123,804,000.00 3.06 4 011752020 17 烟 台港 SCP001 1,000,000 100,060,000.00 2.48 5 041754010 17 鞍 钢集CP001 1,000,000 100,030,000.00 2.48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 策 为更好 地实 现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在注 重风 险管 理的 前提下 , 以套 期保值 为目 的, 适度 运 用国债 期货 。 本基金 利用 国债期 货合 约流 动性 好、 交易成 本低 和杠 杆操 作等 特点 , 提 高投 资 组合运 作效 率, 有效 管理 市场风 险。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 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国 债期货 。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未 有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 不 存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10.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本基 金管 理人 从制度 和 流程上 要求 股票 必须 先入 库再买 入。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5,323,656.5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323,656.56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间的 可转 换债 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十三 、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的投 资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 较如下 表所 示: 招商招 轩纯 债 A : 阶段 基金份 额净值 增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0.26-2016.12.31 5.79% 0.76% -2.40% 0.15% 8.19% 0.61% 2017.01.01-2017.03.31 0.85% 0.03% -0.33% 0.07% 1.18% -0.04% 自基金 成立 起 至2017.03.31 6.69% 0.51% -2.72% 0.12% 9.41% 0.39% 招商招 轩纯 债 C : 阶段 基金份 额净值 增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0.26-2016.12.31 0.32% 0.05% -2.40% 0.15% 2.72% -0.10% 2017.01.01-2017.03.31 0.77% 0.03% -0.33% 0.07% 1.10% -0.04% 自基金 成立 起 至2017.03.31 1.09% 0.04% -2.72% 0.12% 3.81% -0.08%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十四 、 基金的 费用 概览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诉讼 费和 仲裁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期 货交 易 费用;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基 金相 关账 户的 开户 及 维护费 用; 10 、货 币经 纪服 务费 (若 有); 11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二)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的 0.3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 =E×0.30 %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个月 月末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理 人与 基金托 管 人 核对一 致后 , 由基 金托 管人 于次月 首日 起 2-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 下 : H =E×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个月 月末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理 人与 基金托 管 人 核对一 致后 , 由基 金托 管人 于次月 首日 起 2-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托 管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3 、C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 务费 本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20%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将 专门 用于本 基金 的销 售与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 基金 管理 人将在 基金 年 度报告 中对 该项 费用 的列 支情况 作专 项说 明。 销售服 务费 计提 的计 算公 式如下 : H=E×0.20% ÷当 年天 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 人与基 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由基 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第 2-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销 售机构 。 若遇 法定节假 日、 休息 日或 不可 抗力等 致使 无法 按时 支付 的,支 付日 期顺 延。 销售服 务费 主要 用于 本基 金持续 销售 以及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上述 “ ( 一)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 第 4 -11 项费 用 ,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 议规定,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 三)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 四 ) 基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 五 ) 与基金 销售 有关的 费用 1 、申 购费 用 本基金 申 购 A 类基 金份 额 需缴纳 申购 费,C 类基 金 份额不 收取 申购 费用 。本 基金采 用 金额申 购方 式 , A 类 基金 份额 申 购费 率如 下表 。 投 资者在 一天 之内 如果 有多 笔申购 , 费率 按 单笔分 别计 算。 申购金 额(M ) A 类 基金 份额 申购 费率 M <100 万 0.80% 100 万≤M <300 万 0.50% 300 万≤M <500 万 0.3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申购 A 类基 金份 额 的 投资 人承 担,不 列入 基金 资产 ,用 于基金 的 市场推 广、 销售 、登 记等 各项费 用。 申购费 用的 计算 方法 : 净申购 金额= 申购 金额/ (1 +申购 费率 ) 申购费 用= 申 购金 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费 用为 固定 金额 时, 申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申购费 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 位, 计 算结 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第 2 位 , 小 数点 后第 3 位开 始舍 去,舍 去部 分归 基金 财产 。 2 、赎 回费 用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的 赎 回费率 按基 金份 额持 有期 限递减 ,费 率如 下表 : 持有期 限(N ) A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 费率 N <1 年 0.10% 1 年≤N <2 年 0.05% N ≥2 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2 年为 730 天, 依此 类推 ) 赎回费 用的 计算 方法 :赎 回费用 =赎 回份 额× 赎回 受理当 日 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赎 回 费率 赎回费 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 位, 计 算结 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第 2 位 , 小 数点 后第 3 位开 始舍 去,舍 去部 分归 基金 财产 。 A 类基 金份 额的 赎回 费用 由赎 回 A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 在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赎 回A 类 基金 份额 时收 取。 对 A 类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收取 的赎 回费 全额 计入 基金财 产。 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认 购 、申购 费, 赎回 费用 如下 : 赎回费 率 持有期 限(N ) C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 费率 N <30 天 0.10% N ≥30 天 0% 赎回费 用的 计算 方法 :赎 回费用 =赎 回份 额× 赎回 受理当 日 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赎 回 费率 赎回费 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 位, 计 算结 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第 2 位 , 小 数点 后第 3 位开 始舍 去,舍 去部 分归 基金 财产 。 C 类基 金份 额的 赎回 费用 由赎 回 C 类基 金份额 的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在基 金份额 持 有人赎 回 C 类 基金 份额 时 收取。 对 C 类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收 取的 赎回 费全 额计 入基金 财产 。 如法律 法规 对赎 回费 的强 制性规 定发 生变 动, 本基 金将依 新法 规进 行修 改, 不需召 开持 有人大 会。 3 、转 换费 用 (1) 各基 金间 转换 的总 费 用包括 转出 基金 的赎 回费 和申购 补差 费两 部分 。 (2)每 笔转换 申请的 转出 基金端, 收取 转出基 金的 赎回费, 赎回 费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 及基金 合同 、招 募说 明书 的规定 收取 。 (3) 每笔 转换 申请 的转 入 基金端 ,从 申购 费率 (费 用)低 向高 的基 金转 换时 ,收取 转 入基金 与转 出基 金的 申购 费用差 额; 申购 补差 费用 按照转 入基 金金 额所 对应 的申购 费率 (费 用)档 次进 行补 差计 算。 从申购 费率 (费 用) 高向 低的基 金转 换时 ,不 收取 申购补 差费用 。 (4) 基金 转换 采取 单笔 计 算法, 投资 者当 日多 次转 换的, 单笔 计算 转换 费用 。 4 、基 金管 理人 官网 交易 平 台交易 www.cmfchina.com 网上交 易,详 细费 率标 准或 费率 标准的 调整 请查 阅官 网交 易平台 及 基金管 理人 公告 。 5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法律 法规允许 和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范围内 、且 对基金 持有 人无实 质 不利影 响的 前提 下调 整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 费率 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前 依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定 媒介 上公 告。 6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 背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 金合 同约定的 情况 下,且 对现 有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无 实质 性不 利影 响的前 提下 根据 市场 情况 制定基 金促 销计 划 , 定 期或 不定期 地开 展 基金促 销活 动 。 在基 金促 销活动 期间 , 按相关 监管 部门要 求履 行必 要手 续后 , 基 金管 理人 可 以适当 调低 本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赎回 费率 , 并 进行 公告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针对 特定 投资人 ( 如养 老金客 户等 ) 开 展费 率优 惠活 动 , 届 时将提 前公 告。 十五 、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对 本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刊 登的 本基 金招 募说明 书进 行 了更新 , 并根 据本 基金 管理 人在前 次的 招募 说明 书刊 登后本 基金 的投 资经 营活 动进行 了内 容 补充和 数据 更新 。 本次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更新了 “重要 提示 ” 。 2. 在 “ 三 、 基 金管 理人 ” 部 分, 更新 了 “ (一 ) 基金 管 理人概 况 ” 、 “ (二 ) 主 要人 员情况 ” 。 3. 在 “四 、 基 金托 管人 ” 部 分 , 更 新了 “ (三 ) 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情况 ”、“ (四 ) 托 管业务 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 。 4. 在“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更新 了“ (一 )基 金 份额销 售机 构” 。 5. 更新了 “六 、基 金的 募集 与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 6. 删除了 “七 、基 金备 案” 。 7. 在 “七 、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 赎回 及转 换” 部分 , 更 新了 “ (四 ) 申购 、 赎 回及 转换 的有关 限制 ” 、 “( 六) 申 购、赎 回及 转换 的费 用 ” 。 8. 在“八 、基 金的 投资 ”部 分,增 加了 “ ( 九) 基金 投 资组合 报告 ” 。 9. 增加了 “九 、基 金的 业绩 ” 。 10. 更新了 “二 十二 、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7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