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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尊智纯债(003193)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1 页
重要提示
1、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53号文准予注册,并于2017年5月12日获得中国证
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
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1174号)。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将自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7月31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
销柜台及微信直销平台)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
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
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
(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认购费)。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
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
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2 页
不须另行开立。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
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创金合信尊
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
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
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
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68-0666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基金特定
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
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运作风
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中,基金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指投资国债期
货带来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投资中
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品种因信息披露不充分而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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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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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3193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微信直销平台)公开发售。
(八)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不设募集上限。
(九)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7月31日,通过本公司直销
渠道(直销柜台及微信直销平台)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
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二亿
份、募集金额不少于二亿元人民币、认购户数不少于二百人,则基金合同满足备案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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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基
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三十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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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
另行开立。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
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三)认购费率
1、认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100万元(不含)以下
0.6%
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
0.4%
3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0.2%
500万元(含)以上 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2、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各销售机构销售的份额类别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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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2)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利
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以后部分舍去归基
金财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认购费率为0.6%,在
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6%)=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1.00=99,403.58份
利息折算份额=50/1.00=50.00份
认购总份额=99,403.58+50.00=99,453.58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
可得到99,453.58份基金份额。
(五)认购的确认
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
份额。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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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限制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帐户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
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认购费)。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
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
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八)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如在募集期间新增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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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
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详细情况。
四、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
效后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募集期间产
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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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三个月。
基金募集截止,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
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
基金募集期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二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二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二百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
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
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
资者所有。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
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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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王晶晶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联系电话:0755-83199084
联系人:张燕
(三)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传真:0755-82769149
联系人:文昭
客服电话:400-868-0666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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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jhxfund.com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本基
金的发售,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22
联系人:吴东海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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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边晓红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