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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军工(512560)

中证军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 理人 :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二 〇一 七年 六 月


目录 重要提示 ................................................................................................................................... 1 一、本次 发售基 本情况 ........................................................................................................... 4 二、发售 方式及 相关规 定 ..................................................................................................... 10 三、投资 人开户 ..................................................................................................................... 11 四、本基 金的认 购程序 ......................................................................................................... 11 五、过户 登记与 退款 ............................................................................................................. 15 六、基金 的验资 与基金 合 同生效 ......................................................................................... 15 七、本次 发售当 事人或 中 介机构 ......................................................................................... 15 八、本基 金网下 股票认 购 清单 ............................................................................................. 18


1 重 要提 示 1. 易方达中证军工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3088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 ) , 基 金 托 管 人 为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招商 银行 ” ) , 本 基 金 场内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 场 外 份 额 的 登 记 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本 基 金 募 集 对 象 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 人 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进行发售。本 基 金 的 投 资 人 可 选 择 网上 现 金认 购 、网 下 现 金认 购 和网 下股票 认 购 3 种 方 式。 其中 , 网 下 现 金认购的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5 日 至 2017 年 7 月 7 日,网下股 票认购的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9 日 至 2017 年 7 月 7 日 。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我司将 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 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 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 6. 本 基 金 的 网 上 现 金 发 售 通 过 具 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7. 本 基 金 网 下 现 金 和 网 下 股 票 发 售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 包 括 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 。 8. 投 资 人 认 购本 基 金 时需 具 有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 A 股账户或上 海证券 交 易 所 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 9.本基金的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08% 。 10. 网 上 现 金认 购 单 一账 户 每 笔 认购 份 额 需为 1,000 份 或 其 整数 倍, 最 高 不 得超过 99,999,000 份。 投 资 人 通过 发 售 代理机 构 办 理 网下 现 金 认购的 , 每 笔 认 购份额须为 1,000 份 或 其 整 数 倍 ; 投 资 人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办 理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2 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 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 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对 于 可 能 导 致 单 一 投 资 者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 采 取控制措施。 11. 网 上 现 金 认 购 申 请 提 交 后 不 得 撤 销 。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申 请 提交 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 12. 销售机构 对 认购 申 请 的 受 理 并 不 表 示 对 该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 , 而 仅 代 表 销 售 机构 确 实 接 受 了 认 购 申 请 ,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 应 以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的 确 认 登 记 为 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到 各 销 售 机 构 查 询 最 终 成 交 确 认 情 况 和 认 购 的份额。 13. 投 资 人 通 过 网 上 现 金 认 购 、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及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三 种 方 式 认 购 所得的基金份额都属场内份额。 14. 本 基 金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 符 合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条 件 的 ,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可申请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5.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基 金 发 售 的 有 关 事 项 和 规 定 予 以 说 明 。 投 资 人 欲 了 解 “ 易 方达中证军工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介 上的《易方达中证军工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6.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efunds.com.cn ) 。 投 资 者 亦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下 载 基 金 申 请 表 格 和 了 解 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7. 各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办 理 认 购 业 务 的 办 理 网 点 、 办 理 日 期 和 时 间 等 事 项 参 照 各 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18. 在 发 售 期 间 , 除 本 公 告 所 列 的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外 , 如 增 加 其 他 发 售 代 理 机 构,将及时公告。 19.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 ) 及 直 销 中 心 专 线 电 话 ( 020-85102506 、010-63213377 、021- 50476668 )咨询购买事宜。 20.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3 21. 基 金 募 集 期 结 束 后 , 基 金 管 理 人 确 定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赎 回 代 理 券 商 名 单 ,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部 门 认 可 后 , 予以公 告 。 基 金 上 市 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人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 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申购 赎 回 交 易 , 须 指 定 交 易 或 转 指 定 交 易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2.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 的 80% 且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90% ,其 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 资 于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证券期货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者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请 认 真 阅 读 本 基金的《 招募说 明书 》 ,全面认 识本基 金产品 的风险收 益特征 和产品 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 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 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 偏离 的风 险、 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 错误 的风 险、 投资 人申 购失 败的风 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场内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场内外份额 申购赎回对价方式、业务规则等不同的风 险 、 套 利 风 险 、 申 购 赎 回 清 单 差 错 风 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 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 收 益 特 征。 本 基金 以 1 元 初 始面 值 进行 募 集, 在 市 场波 动 等因 素的影 响 下 , 存 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 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4 一 、本 次发售 基本 情况 (一)基金名称 易方达 中证军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代码:512563 一级市场申赎 代码:512561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560 场内简称: 中证 军工 (二)基金类别: 股票基金、指数基金 (三)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四) 存续期限:不定期。 (五 )份额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六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 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八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址 : 广州 天 河区天 河 北路 183-187 号大 都 会广 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 公 地 址 : 广 东 省 广 州 天 河 北 路 大 都 会 广 场 5 、18 、19 、36 、38 、41 、 42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5 网址:www.gf.com.cn 2.网下现金 和网下股票 发售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 行大厦 40 楼易方达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703 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北京直销中心; 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706-2708 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直销中心。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广发证券 如本次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变更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 代理机构 ,将另行公告。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 上 现 金 发 售 通 过 具 有 基 金 销售 业 务 资 格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办 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九 )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 基 金 的募 集 期 限不 超过 3 个 月 ,自 基 金份额 开 始 发售 之 日 起计 算。 本 基 金自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进 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 购 、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和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3 种 方 式 。 其 中 ,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的 日 期 为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网上现 金认购的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5 日 至 2017 年 7 月 7 日, 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 并予以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 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 基 金 募 集期 间 募集 的 资金 应 当 存入 专 门账 户 ,在 基 金 募集 行 为结 束 前 , 任 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 发售代理机构 予以冻结。 若 3 个 月 的募 集 期满, 本 基 金仍 未 达 到基 金备 案 条 件, 基 金 管理 人应 承 担 全部募集 费用, 将已募 集资金加 计银行 同期 活 期存款利 息 ,在 募集期 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发售代理机构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十 )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6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进 行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 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 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 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 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十一 )认购费用 1. 本 基 金 的 认 购 采 用 份 额 认 购 的 原 则 。 认 购 费 用 由 投 资 人 承 担 , 认 购 费 率 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08% ,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M 认购费率 M<50 万份 0.08% 50 万份≤M<100 万份 0.05% M ≥100 万份 按笔固定收取,500 元/ 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 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认购份额 0.08% 的标准收取一定 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 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 笔认购申请 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十 二)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 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1+佣金比率 )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 金。 例 : 某 投 资 人 通 过 某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以 网 上 现 金 认 购 方 式 认 购 1,000 份本基 金 , 假 设 该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确 认 的 佣 金 比 率 为 0.08% , 则 投 资 人 需 支 付 的 认 购 佣 7 金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 ×1,000×0.08% =0.80 元 认购金额=1.00 ×1,000×(1+0.08% )=1,000.80 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0.80 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认购限额 网 上 现 金 认 购 以 基 金 份 额 申 请 。 单 一 账 户 每 笔 认 购 份 额 需 为 1,000 份或其 整 数 倍 , 最高 不 得 超过 99,999,000 份 。 投资 人 可 以 多次 认 购 ,累计 认 购 份 额 不 设上限。 但 对 于 可 能 导致 单 一 投 资 者 持 有 基 金份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过 50% ,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3.认购申请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 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认购确认 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 况。 (十 三)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金额的计算 (1 )通 过基 金管理 人 进行网下 现金 认购的 投 资人,认 购以 基金份 额 申请 , 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1+认购费率 )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认 购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投 资 人 收 取 , 投 资 人 需 以 现 金 方 式 交 纳 认 购 费 用。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 800,000 份,认购费率为 0.05% ,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 10 元,则投资 人需支付的 认购费用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 ×800,000×0.05%=400 元 认购金额=1.00 ×800,000×(1+0.05% )=800,400 元 该投资人所得认购份额为:净认购份额=800,000 +10/1.00=800,010 份


8 即 , 若 该 投 资 人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本 基 金 800,000 份 , 则 该 投 资人的认购金额为 800,400 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10 元 , 则 可 得 到 800,010 份基金份额。 (2 ) 通 过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进 行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的 投 资 人 , 认 购 以 基 金 份 额 申 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计 算 。 2.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 购 的 , 每 笔 认 购 份 额 须 为 1,000 份 或 其 整 数 倍 ; 投 资 人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办 理 网 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 万份以上 (含 10 万份) 。投资人可以多次 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但 对 于 可 能 导 致 单 一 投 资 者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 控制措施。 3.认购手续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 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 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 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 为准 。 4.认购确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 况。 (十 四)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限额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 及其 指定的发 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应以 A 股账户认购。用于认购的股 票必须是符合要求的 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和已 公告的备选成份股。投资人可以 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 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2.认购手续


9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 续,并备足认购股票。 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 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 。 3.特殊情形 (1 )已公告的将被调出 中证军工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 )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开始日前 3 个月 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 制 , 并 在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开 始 日 前 至 少 3 个 工 作 日 公 告 限 制 认 购 规 模 的 个 股 名 单。 (3 )临 时拒 绝个股 认 购:对于 在网 下股票 认 购期间价 格波 动异常 , 或长 期 停牌, 或 认 购 申 报 数 量 异 常 的 个 股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不 经 公 告 , 全 部 或 部 分 拒 绝 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认购份额 、认购佣金 的计算公式 认购份额= (第 i 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 数量)/1.00 (其中: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 ,具体 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 认购佣金由销售机构 向投资者收取,在销售 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 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1) 如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则其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 下: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2) 如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其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和可得到 的基金份额如下: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1+ 佣金比率)×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 认购佣金/1.00


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佣金的计算 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 例一 :某投资人持有 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中股票 A 和股票 B 各 10,000 股和 10 20,000 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 ,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 设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 A 和股票 B 的均价 分别 15.50 元和 4.50 元,基金管理人 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 10,000 股股票 A 和 20,000 股股票 B ,发售 代理机构确认 的佣金比例为 0.08%,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 (10,000 ×15.50)/1.00+ (20,000 ×4.50)/1.00 =245,000 份





认购佣金=1.00×245,000×0.08% =196 元


即投资人可认购到 245,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 196 元的认购佣 金。 例二 :续例一, 假设该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则投 资人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认购佣金=1.00×(( 10,000×15.50)/1.00 )/ (1+0.08% )×0.08% +1.00× (( 20,000 ×4.50)/1.00 )/ (1+0.08% )×0.08% =196 份


净认购份额=245,000 -196=244,804 份 5.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 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 、发 售方式 及相 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人同时发售。 (二) 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 份)的 投 资 人 的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申 请 以 及 单 只 股 票 股 数 为 1,000 股 以 上 、 超 过 部分为 100 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的申请。 (三)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 份额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 (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 、网 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 1,000 股以上、超过部分为 100 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 认购本基金的申请。 (四)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累计认购不设上限。但对于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 或 者 变 相 规 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11 三 、投 资人开 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基金 账户 只能进 行 基金 份额 的现 金认购 和 二级市场 交易 ;如投 资 者需 要 使用中证军工 指 数 成 份 股 中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票 参 与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或 基 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中证 军工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应保持一致 。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 个 工作日 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 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 办理 指定交 易 或转指定 交易 的投资 人 当日无法 进行 认购, 建 议投 资 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 交易手续。 四 、本 基金的 认购 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上午 9:30 —11:30 和下午 1:00 —3: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 。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 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12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 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中心 1)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认购份额在 10 万份(含 10 万份)以上的个人、机 构投资人的认购。 2)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不受理) 。 3) 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参见 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4)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 含 认购费用 )汇入本公司在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 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 )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 日为准。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 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 )投资人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 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13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上午 9:30 —11:30 和下午 1:00 —3: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不受理) 。 2)认购手续: (1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 交易。 (2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投 资人 填写认 购 委托单, 同时 填写委 托 该发售代 理机 构代为 办 理网 上 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基金管理人或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注意事项: 1)如投资人以 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 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2)如投资人以 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 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 3)在 A 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 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 备选成份股。 2.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2)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参见 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3.发售代理机构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上午 9:30 —11:30 和下午 1:00 —3: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不受理) (2 )认购手续


14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 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15 五 、过 户登记 与退款 (一)本基金权益由登记结算 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二)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 或网下股票认购,在发售期内被确 认无效的认购资金 或认购费用 ,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 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 或认购费用 ,将于验资 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生 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 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验 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 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 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 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 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发售代理机构 将已冻结 的股票解冻。 七 、本 次发售 当事 人或中 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 (020)38799488 联系人: 贺晋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198 亿元 联系电话:0755—83077301 联系人: 厚盾 (三)销售机构 1.网下现金 和网下股票 发售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703 室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17 联系人: 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706-2708 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 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42、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 上 现 金 发 售 通 过 具 有 基 金 销售 业 务 资 格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办 理 , 具 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 结算机构 1.场内份额登记 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郑奕莉 电话: (021)58872935 传真: (021)68870311 2.场外份额登记 结算 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18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 广州) 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层 负责人: 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45-200 经办律师: 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 黄贞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联系人:赵雅 八 、本 基金网 下股 票认购 清单 本基金 募 集 期 间 ,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名 单 如 下 表 所 示 。 对 于 在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期 间 价 格波动异常 , 或 长 期 停 牌 , 或 认 购 申 报 数 量 异 常 的 个 股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不 经 公 告 , 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19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000519 中兵红 箭 002368 太极股 份 300353 东土科 技 600435 北方导 航 000547 航天发 展 002413 雷科防 务 300354 东华测 试 600480 凌云股 份 000561 烽火电 子 002414 高德红 外 300424 航新科 技 600482 中国动 力 000687 华讯方 舟 002465 海格通 信 300447 全信股 份 600562 国睿科 技 000733 振华科 技 002544 杰赛科 技 300474 景嘉微 600677 航天通 信 000738 航发控 制 002829 星网宇 达 300527 华舟应 急 600685 中船防 务 000768 中航飞 机 300008 天海防 务 600038 中直股 份 600765 中航重 机 000801 四川九 洲 300034 钢研高 纳 600118 中国卫 星 600855 航天长 峰 000901 航天科 技 300045 华力创 通 600150 中国船 舶 600862 中航高 科 002023 海特高 新 300053 欧比特 600151 航天机 电 600879 航天电 子 002111 威海广 泰 300101 振芯科 技 600184 光电股 份 600893 航发动 力 002179 中航光 电 300114 中航电 测 600316 洪都航 空 600967 内蒙一 机 002214 大立科 技 300123 太阳鸟 600343 航天动 力 600990 四创电 子 002268 卫士通 300159 新研股 份 600372 中航电 子 603678 火炬电 子 002338 奥普光 电 300177 中海达 600391 航发科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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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