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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惠享纯债(003286)

平安大华惠享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基 金管 理人 : 平 安大 华基 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平 安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 【重要 提示】 1 、本 基金 根据2016 年8 月24 日中 国证 券 监督管 理 委员 会 ( 以下 简称 “ 中国 证监会 ” ) 《关 于 准予 平 安大华惠享 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 的批 复》 (证监 许可[2016]1926 号)进 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 2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 实、 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 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 、 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认购(或申购) 基金 份额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 、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理性判断市场 , 并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 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 一般情况下, 交易不 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5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 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 但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 较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6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包括国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债券、 中小企业 私募债 、资产 支持证券 、次级 债、可 转换债券 (含分 离交易 可转债) 、 可交换债 券 、同 业存单 、债券回 购、银 行存款 ) 、国债 期货、 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 本基金 不投资 于股票、 权证等 权益类 资产。但 可持有 因所持 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 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 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 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 ,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 应在其可交易之 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卖 出 。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 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本 基 金 对 债 券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 ;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8 、 本基金 初始 募集面 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在市场波 动因 素影响 下 ,本基 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 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 、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 1 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17 年3 月31 日。 有关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对本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第1 期)进行了复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 第 一部分


基金 管理 人 一、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 : 419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五楼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0 】 1917 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尹延君 联系电话: 0755-22621438 2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210 60.7%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 25%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4,290 14.3% 合计 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3 、 客服电话: 400-800-4800 (免长途话费) 二、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 )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 生, 董事长 , 博士,高 级经 济师。1966 年生。 曾任 中华全 国总工 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 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深圳平安 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 董事, 硕士 ,1971 年生, 中国香港 。 曾任 R.J.Michalski Inc. (美 国) 养老金咨询分析员、 Guardian Life Ins.Co (美国) 助理精算师、 Swiss Re (美 国) 精算师、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 香港) 精算师、 中国平 安保险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精算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 生, 董事, 硕 士,1948 年 生, 新加 坡。曾任 香港 罗兵咸 会 计师事 务 所 审计 师; 新 鸿 基证券 有 限公 司执 行董 事;DBS 唯 高 达香 港有 限公 司 执行 董 事;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 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执行委员 会执行顾问, 现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肖宇鹏先 生, 董事, 学 士,1970 年 生。 曾任 职于中国 证监 会系统 、 平安大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玉萍女 士, 董事, 学 士,1983 年 生。 曾于 平安数据 科技 (深圳 ) 有限公 司从事运营规划, 现任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 理部高级人力 资源经理。 叶杨诗明 女士 ,董事 , 硕士,1961 年生 ,加 拿大籍。 曾任 职于澳 新 银行、 渣打银行 、汇丰 银行并 担任 高级 管理职 务。2011 年加入 大华银 行集 团,任大华 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 华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同时于香港上市公司 “数码通电讯集团有 限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5 张文杰先 生, 董事, 学 士,1964 年 生, 新加 坡。现任 大华 资产管 理 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 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历任新加坡政 府投资公司 “特别投资部门” 首席投资员,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组合经理, 国 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曹勇先生 ,独 立董事 , 博士,1954 年生 ,新 加坡。曾 任中 国社会 科 学院经 济研究所发展研究室副主任; 澳大利亚工业研究院研究员;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南洋商学院讲师, 南洋理工大学, 亚洲商业与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经济研究部研 究主任; 南洋理工大学, 南洋商学院, 管理经济学硕士项目副主任; 南洋理工大 学, 亚洲商业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南洋理工大学, 南洋商学院副院长; 南洋理 工大学, 南洋商学院副教授。 现任南京大学特聘教授; 瑞丰生物科技 (新加坡上 市企业)独立董事。 刘茂山先 生, 独立董 事 ,学士,1935 年 生。 曾任中央 人民 政府林 业 部干部 学校干部; 中央林业部人事司干部; 南开大学经济学系政经教研室主任兼支部书 记;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副主任、 主任;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 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博士后工作站指导专家。 郑学定先生, 独立董事 , 硕士,1963 年生。 曾 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 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公务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 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黄士林先 生, 独立董 事 ,学士,1954 年 生。 现任广东 圣天 平律师 事 务所首 席合伙人兼主任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 律师学院副理事长, 兼职教授。 历任国家劳 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副处长, 深圳法学研究服务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 师事务所主任。 ( 2 )监事会成员 张云平先生, 监事长, 学士。 曾任河北财经学院财政系教师、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税务学校教师、 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职员、 深圳市招信金融设备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 副总经理、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职员、 中 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部室主任/ 部门负责人、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专业合规负责人、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合规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6 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 现任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反洗钱监控中心高 级稽核经理。 冯方女士 ,监事 ,硕士 ,1975 年生 ,新加 坡 。曾任职 于淡马 锡控股 和其旗 下的富敦 资产管 理公司 以及新加 坡毕盛 资产公 司、鼎崴 资本管 理公司 。于 2013 年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毛晴峰先 生,监 事,硕 士,1986 年 生。曾 任 中国平安 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法律岗; 现任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 郭晶女士 ,监事 ,硕士 ,1979 年生 。曾任 广 东溢达集 团研发 总监助 理、侨 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 3 )公司高管 罗春风先 生,博 士,高 级经济师 ,1966 年 生 。曾任中 华全国 总工会 国际部 干部, 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 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人寿 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 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 生,学 士,1970 年生。 曾任职 于中 国证监会 系统、 平安大 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强先生 ,博士 ,高级 经济师,1969 年生 。 曾任中国 华润总 公司进 出口副 科长、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高级研究员、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经理、 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总监、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婉文女 士,1969 年 生,毕业 于新加 坡国立 大学,拥 有学士 和荣誉 学位, 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 销售主管、 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 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涛先生 ,1976 年 生 ,毕业于 谢菲尔 德大学 ,金融学 硕士研 究生。 曾任上 海市赛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市场营销负责人、 汇丰银行销售主管、 新加坡华侨银 行个人业务部产品开发主管、 新加坡华侨银行结构性产品开发部门负责人、 宁波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7 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宁波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 宁波银行 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兼任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4 )督察长 陈特正 先 生, 督察长 , 学士,1969 年生 。曾 任深圳发 展银 行龙岗 支 行行长 助理, 龙华支行副行长、 龙岗支行副行长、 布吉支行行长、 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 总经理、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 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 级审批师、 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2 、基金经理 申俊华女士, 湖南大学金融学博士,8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曾在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 责任公 司担任 固定收益 研究员 。2012 年加入 平安大 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曾担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现担任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交 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融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副总经理林婉文女士, 基金经理孙健先生 , 基金经理神爱前先生 。 林婉文女 士,1969 年 生,毕业 于新 加坡国 立 大学,拥 有学 士和荣 誉 学 位, 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 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 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健先生 ,基 金经理 , 硕士,1975 年生 。曾 任湘财证 券有 限责任 公 司资产 管理总部投资经理, 中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组合投资经理,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9 月加入平 安大华基金 公司, 任投资研究部固 定收益研究员, 现担任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8 金 ” 、 “ 平 安 大 华 日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 “ 平 安 大 华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平安大华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安享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 金” 、 “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惠盈纯债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神爱前先生, 厦门大学财政学硕士,6 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第一创业证券 研究所行业研究员、 民生证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部高级 研究员,2014 年12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公司,任投资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现任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 金管理 人的 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中国 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以诚实 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 业资格的人员进行 基金 投资分析、决策, 以专 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监察与稽核 、财 务管理及人事管理 等制 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 关规定外,不得利用 基 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 施使计算基金份额 认购 、申购、赎回和注 销价 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9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 严 格 按 照 《 基 金 法 》 、 《 基 金 合 同 》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及 报告义务; 1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 向他人泄露; 13 、 按 《 基 金 合 同 》 的 约 定 确 定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 及 时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 赎回申请,及 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 依 据 《 基 金 法 》 、 《 基 金 合 同 》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召 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 规 定 保 存 基 金 财 产 管 理 业 务 活 动 的 会 计 账 册 、 报 表 、 记 录 和 其 他 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 确 保 需 要 向 基 金 投 资 者 提 供 的 各 项 文 件 或 资 料 在 规 定 时 间 发 出 , 并 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 组 织 并 参 加 基 金 财 产 清 算 小 组 , 参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保 管 、 清 理 、 估 价 、 变现和分配 ; 19 、 面 临 解 散 、 依 法 被 撤 销 或 者 被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时 , 及 时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 因 违 反 《 基 金 合 同 》 导 致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或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合 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 督 基 金 托 管 人 按 法 律 法 规 和 《 基 金 合 同 》 规 定 履 行 自 己 的 义 务 , 基 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0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其 义 务 委 托 第 三 方 处 理 时 , 应 当 对 第 三 方 处 理 有 关 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 以 基 金 管 理 人 名 义 , 代 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行 使 诉 讼 权 利 或 实 施 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 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 金管理 人的 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 从事违反《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行 为, 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 从事违反《基金法 》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 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 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 获取的未公开信息 、利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 明示 、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1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 格遵守基金合同, 并承 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 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 强人员管理,强化 职业 操守,督促和约束 员工 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基 金经理 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 着谨慎的原则为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 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 的商业秘密,尚未 依法 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基 金管理 人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 合法、 有效 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2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 部控制必须覆盖公 司的 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 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 2 )审慎性原则:内 部控制的核心是有 效防 范各种风险,公司 组织 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4 ) 独立性原则: 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 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 5 )有效性原则:各 种内部管理制度具 有高 度的权威性,应是 所有 员工严 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 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 6 )适时性原则:内 部控制应具有前瞻 性, 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 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 经营 管理方法降低运作 成本 ,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8 )防火墙原则:公 司基金资产、自有 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 应当 分离, 基金投资研究、 决策、 执行、 清算、 评估等部门和岗位, 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 适当隔离。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 完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度 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 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 纲, 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监察稽核制 度、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 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3 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个层面是业 务操作手册, 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 是对业务各个细节、 流程 进行的描述 和约束。 它们的制订、 修改、 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 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 结合 业务的发展、 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 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 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 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 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 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 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公司授权要适当, 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 客观, 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 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 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 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 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 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 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 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 应建立交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4 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 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集中交易室应对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 录应完善, 并及时进行反馈、 核对和存档保管; 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评价体系。 (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 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 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 不同客户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公 司通 过复核制度、 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 完整、 及时地记载每一 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确保档 案真实完整。 (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 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 组织、 审核 和发布工作, 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 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 经董事会聘任。 根据公司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 权, 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 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建议职能。 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 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 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 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 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5 (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6 第 二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一) 、 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4,308,676,139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037 号 联系人:潘琦 联系电话: (0755) 2216 825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深圳 证券交易所简称: 平安银行, 证券代码 000001 ) 。 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吸 收 合 并 原 平 安 银行 并于 同 年 7 月 更名 为 平 安银 行 。 中 国 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 58% 的 股份, 为平 安银行的控股 股东。 截至 2016 年 6 月, 平安银 行在职员工 38,600 人 , 通过全国 58 家分行、 1037 家营业机 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 平 安 银 行 资 产 总 额 28,009.83 亿 元 , 较 年 初 增 长 11.72% ; 各项存款余 额 18,983.48 亿元, 较 年初增长 9.48% , 增速 居同业领先地 位, 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各项贷款 (含贴现) 13,580.21 亿元, 较年初增 长 11.67%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7 营业收 入 547.69 亿元,同比增 长 17.59% ;准备前营 业利润 361.56 亿元,同 比增 长 28.26% ; 净利润 122.92 亿元, 同 比增长 6.10% ; 资本充足率 11.82% , 满足监 管标准。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 下设市场拓展处、 创新发展处、 估值核算 处、 资金清算处、 规划 发展处、 IT 系统支持处、 督察合规处、 外包业 务中心 8 个 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 60 人。 2 、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 , 男 , 中共党 员,经济学硕士、 高级 经济师、高级理财 规划 师、国 际注册私 人银行 家,具 备《中国 证券业 执业证 书》 。长 期从事 商业银 行工作,具 有本外币资金清算, 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 1985 年 7 月 至 1993 年 2 月 在 武 汉 金融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任 教 ; 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 理 ; 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 昌支行任计 划信贷部经理、行长 助 理; 1999 年 3 月- 2000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 青山支行任 行 长 助 理 ; 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 在 招 行 武 汉 分 行 公 司 银 行 部 任 副 总 经 理 ; 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 在 招 行 武 汉 分 行 解 放 公 园 支 行 任 行 长 ; 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 招 行 武 汉分 行 机 构 业 务 部 任 总 经理 ; 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招 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 任 行长;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 部 任总经理; 自 2008 年 2 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产品及 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 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 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 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 营销和管理, 尤其是 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 较 熟 悉 。 2011 年 12 月 任 平 安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副 总 经 理 ; 2013 年 5 月 起 任 平 安 银 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 (主持工作) ; 2015 年 3 月 5 日起任平安银行 资产托管事 业部总裁。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8 2008 年 8 月 15 日获得中 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 2016 年 11 月底,平安银行股份 有 限 公 司 托 管 净 值 规 模 合 计 5.34 万亿, 托 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共 74 只 , 具 体 包 括 华 富 价 值 增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 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中证可转换 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新 华 财 富 金 30 天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 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万银多元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安 鑫 宝 1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金 通用 鑫新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嘉 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聚盛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弘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德邦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 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裕 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久源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稳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稳 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合嘉增强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9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弘惠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鹏华弘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安 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广发鑫源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安悦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 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丰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 惠 利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广 发 鑫 盛 18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 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 法规、 行业监管要求,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 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 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 是全行资产 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 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 度、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0 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户资 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 业务信息 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 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 行业普 遍使用 的“资产 托管业 务系统 ——监控 子系统 ” ,严 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 资组 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 1 )每工作日按时通 过监控子系统,对 各基 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指 标进行 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 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指令后,对 涉及 各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 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 作监督情况,定期 编写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报告 ,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报送中 国证监会。 ( 4 )通过技术或非技 术手段发现基金涉 嫌违 规交易,电话或书 面要 求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1 第 三部分


相关 服务 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1438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 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2 、代销机构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021-38809485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828 号鑫远杰座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828 号鑫远杰座 法定代表人:刘永生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2 联系人:杨舟 电话:0731-89828900 客服电话:0731-96599 网址:www.hrxjbank.com.cn 二、 登 记机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419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 传真:0755-23998639 联系人:张平 三、 出 具法律 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 审 计基金 财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 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 地 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 8888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3 传真电话:(021 )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联系人:边晓红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期) 24 第 四部分


基金 的名称 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部分


基金 的类型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第 六部分


基金 的 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式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5 第 七部分


基金 的投 资 一、 投 资目标 在严格 控制投资组合风险 的前提下, 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 持续增值, 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 、投 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包括国债、 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债券、 中小企业 私募债 、资产 支持证券 、次级 债、可 转换债券 (含分 离交易 可转债) 、 可交换债 券 、同 业存单 、债券回 购、银 行存款 ) 、国债 期货、 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形成的股票、 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 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 工具而产生的权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 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现金或 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 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 、投 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 利率走势、 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和发债主体公司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 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 势下的估值水平、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 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 略、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 息差策略、 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 在合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6 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层面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 绝 对水 平和 增 长 率、 利 率水 平 与走 势 等 ) 、 债 券市 场 整体 收 益 率 曲 线变化、 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 确定不同投资期限内的大类金 融资产配置和债券类属配置 。 在此基础上, 通过 严谨的风险评估, 确定资产在非 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 (现金、 国家债券、 中 央银行票据等) 和信用类固定收益 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 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况, 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 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 构建具体的个券组 合,以期增强基金资产的获利能力。 2 、债券投资策略 (1 )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 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 当收 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 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 确保组合 收益超过基准收益。 根据操作, 具体包括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 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在目标久期的执行过程中, 将特别 注意对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类属资产 配置的管理,以使得组合的各种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 (2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类属资产配置层面上, 本基金根据市场和类属资产的信用水平, 在判断各 类属的利率期限结构与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应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础上, 将市场 细分为交易所国债、 交易所企业债、 银行间国债、 银行间金融债等子市场, 并对 投资品种的 收益率、 市场流动性、 信用风险利差等因素进行研究 , 制定债券类属 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 )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 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 券, 适当运用杠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7 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 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4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过程中,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 收益率情况, 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 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 构建 具体的个券组合。 1 )信用债投资策略 在信用债的选择方面, 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 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 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 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 值, 加强对企业债、 公司债等品种的投资, 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 析和管理, 获取 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的利差不同, 密切关注 两个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积极寻找跨市场中现券和回购操作的套利机会。 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 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 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 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 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辅助采用蒙特卡罗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 评估其内在 价值,并结合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市场特点,进行此类品种的投资。 3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本基金以持有到期, 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 资策略, 同时, 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 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获得 较高收 益。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 制定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并经董事会 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4 )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 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主要从公司基本面分析、理论定价分析、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8 债券发行条款、 投资导向的变化等方面综合评估可转债投资价值, 选取具有较高 价值的可转债进行投资。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债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 究,对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债进行重点选择。 本基金还将积极关注可转换债券在一、 二级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差所带来的 投资机会,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参与可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 获得稳 定收益。 3 、现金头寸管理 由于 法律法规限制和开放式基金正常运作的需要,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主要用途包 括: 支付潜在赎回金额、 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各类费用的需求、 支付交易费用、 应对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等行为。 为有效控制现金留存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采 用积极的现金头寸管理手段。具体采用手段包括: (1 )合理控制现金头 寸:根据对申购、 赎回 、转换等业务和相 关费 用提留 的预判, 结合标的指数走势和成份股流动性进行合理的现金留存, 最大限度降低 现金的持有比例; (2 )提升现金头寸收 益:在法律法规或 市 场 条件允许的前提下 ,通 过现金 权益化的方式降低现金拖累的影响。 4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 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 采用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 的研究, 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 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 期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 对冲特殊 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 低投资组合 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四 、投 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9 (1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 )本基金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 金后,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 (3 )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持有 一家 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 10% ; (5 )本基金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市场进 行债 券回购的资金余额 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 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 )本基金投资于同 一原始权益人的各 类资 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7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20% ; (8 )本基金持有的同 一(指同一信用级 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9 )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投资 于同 一原始权益人的各 类资 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0 )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 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 )本基金投资于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10% ; (12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日 终 , 持 有 的 买 入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 不 得 超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0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13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日 终 , 持 有 的 卖 出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不 得 超 过 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 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 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14 ) 本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债 券 ( 不 含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 市 值 和 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 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5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内 交 易 ( 不 包 括 平 仓 ) 的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的 成 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16 )基金资产总值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 月内使基金的投资 组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但须提 前公告。 2 、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1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 承 销 的 证 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五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编 制的综合反映银行 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 指数样 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 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 本基金选 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来获取的收益, 力争获取相对稳健的绝对回报,追求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若未来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 或者 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 或本业绩比较基准 停止发布,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与 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 , 而无需召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2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六 、风 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七 、基 金管理 人代 表基金 行使 相关权 利的 处理原 则及 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代表基 金独 立行使相关权利, 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 自身、雇员、授权 代理 人或任何存在利害 关系 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 、投 资组合 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 告 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390,142,500.00 96.62 其中: 债券 390,142,500.00 96.6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353,718.58 1.57 8 其他资 产 7,297,493.63 1.81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3 9 合计 403,793,712.21 100.00 1.2 报 告 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1.2.1 报 告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 1.2.2 报 告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1.3 报 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 1.4 报 告 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7,898,000.00 35.5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77,844,000.00 25.63 4 企业债 券 60,268,000.00 19.8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145,172,500.00 47.80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76,804,000.00 25.29 9 其他 - - 10 合计 390,142,500.00 128.47 1.5 报 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60407 16 农发 07 500,000 47,790,000.00 15.74 2 111614218 16 江苏 银 行 CD218 400,000 38,416,000.00 12.65 3 111680815 16 包商 银 行 CD074 400,000 38,388,000.00 12.64 4 1722009 17 兴业 租 赁债 01 300,000 30,069,000.00 9.90 5 1726001 17 南洋 银 行债 01 300,000 30,054,000.00 9.90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4 1.6 报 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情况。 1.7 报 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情况。 1.8 报 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权证投资情况。 1.9 报 告 期末 本基 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9.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9.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情况。 1.9.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0 投 资 组 合报告 附注 1.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0.3 其 他 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297,295.22 5 应收申 购款 198.41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297,493.63 1.10.4 报 告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 告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0.6 投 资 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6 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0.27-2016.12.31 0.03% 0.06% -2.31% 0.16% 2.34% -0.10% 2017.1.1-2017.3.31 0.51% 0.08% -0.33% 0.07% 0.84% 0.01%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7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6 年10 月27 日 正式生效, 截至报告期末 未满一年; 2、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 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 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8 第 九部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 、 诉讼费 和仲裁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 、期货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 账户 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 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 的其他 费用。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3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 或不可抗力 等, 支付日期顺延。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9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托管费 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 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 -9 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 :证券账户开户费 经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 核对无 误后, 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 如基金财产余额不 足支付该开户费用, 由 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 立 一个月后的 5 个工作 日内进行垫 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因未履行或 未完 全履行义务导致的 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 关规定不得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四 、基 金税收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0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1 第 十部 分 其 他应披 露事 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 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 罚。 (三)2016年10 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 发布的公告: 1、2016年10 月28 日, 关于平安 大华 惠享纯 债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合同 生效公告 ; 2、2016年11月8日,关于开展通联支付费率优惠基金理财平台交易公告 ; 3、2016年11 月23 日, 关于平安 大华 惠享纯 债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开 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4、2016年12月14 日, 平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快付通支付-快付通基 金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告 ; 5、2016年12 月31 日, 平安大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2016年12 月31 日基 金净值 公告 ; 6、2017年1月19 日, 平 安大华惠 享纯 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 基金2016 年第4季度 报告 ; 7、2017年3月30 日, 平 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 8、2017年4月24 日, 平 安大华惠 享纯 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 基金2017 年第1季度 报告 ; (四) 《 招募说 明书》 与本次更 新的招 募说明 书内容若 有不一 致之处 ,以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2 第十一 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对 2016 年9 月24 日公布的 《 平 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进行了更新, 并根 据本基金管 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 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部分。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7、 “九、 基金的投资 ”中, 根据最新资料, 更新了 “ (八) 投资组合报告 ” 的内容。


8、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 、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9、在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更新了 2016 年10 月27 日至 2017 年 4 月26 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公告。


10、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 “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