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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004508)

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85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 4、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本 公司的直销柜台(指本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及上海小 组)和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包括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 本基金于 2017年 6月 7日至 2017年 9月 6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8、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采用无纸化 基金账户。对于投资者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 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 户,只需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 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结果。 9、 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10、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含认购费)为 10元,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 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为 10 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万元。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 请,应于 T+2 日(包括该日)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 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11、 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其认 购后的两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认购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上发布。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5、 代销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所在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 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 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 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 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及代销 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8、 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 品投资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 不足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 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 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一、 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004508(适用于融通直销机构,可选前端或后端收费) 004508(前端收费)/004762(后端收费) (适用于其他代销机构) (二) 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五)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六) 基金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 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 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 销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八) 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通过在深圳、北京和上海设立的销售服务小组以及网上直销为投资者 办理开放式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 (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 、 (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单元


邮政编码:100140


联系人:魏艳薇


电话: (010)66190989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 (021)38424889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 (0755)26947856 (九) 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于 2017 年 6 月 7 日至 2017 年 9 月 6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 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 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 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 2 亿 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 200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 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 募集期销售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5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十一) 基金认购费率 1、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认购和通过 直销柜台前端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 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认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认购时 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募集期投 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普通客户前端认购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M) 前端认购费 率 M<100万元 1.2% 100万≤M<200万 0.8% 2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前端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认购费为每笔 100元。 投资者后端认购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T) 后端认购费 6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率 T<1年 1.6% 1年≤T<2年 1.2% 2年≤T<3年 0.6% T≥3年 0 注:1年指365日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投资者选取前端费用方式认购的,前端费用类别下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2)投资者选取后端费用方式认购的,后端费用类别下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1: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 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如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假设该笔 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前端认购费率为 1.2%,可得到 98,864.23份基金份额。 例2: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笔 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按照 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如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其认购费用为 100 元,假设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99,900元 认购份额=(99,900+50)/1.00=99,950.00份 即: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前端认购费为100 元,可得到99,950.00份基金份额。 例 3: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 100%比例全部予 以确认,如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 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可得到 100,050.00份基金份额。 (3)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涉及金 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十二) 本基金的认购限制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 时发售。 2、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万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 10万元。 3、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含认购费)为 10元,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则为准。 4、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 制。 5、基金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基金募集期内, 基金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募集期间不设 8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置基金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 的两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认购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二、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 “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认购申请表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材料。 注:其中 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 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 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其 中 4) 所指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相关材料包括 《融通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和 《融 通基金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材料。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 5: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 9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 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 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 “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及 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 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交易印鉴卡一式三份; 10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 明) ; 7)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 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 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 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 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 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 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 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清算与交割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 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本基金份额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 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 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 全部资金存入其指定的验资专户;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具 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 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 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 六、 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层 法定代表人:高峰 成立日期:2001年 5月 22日 电话:0755-26947517


传真:0755-26935005 联系人:赖亮亮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联系人:林葛 1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三)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 (0755)26948088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 (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 、 (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单元


邮政编码:100140


联系人:魏艳薇


电话: (010)66190989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 (021)38424889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 (0755)26947856 2、代销机构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曹怡晨 客服热线:400-921-7755 公司网站: http://a.leadfund.com.cn/


(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1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文雯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站:http://8.jrj.com.cn/ (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505室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电话:010-66045777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 谭磊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6)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热线:400-6767-523 公司网站:www.zzwealth.cn (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15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葛亮 客服热线: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8)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张裕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10)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16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 (010)83561146 客服电话:400-6989-898 (1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跃进 联系人:周欣玲 电话: (0791)86283080 客服电话:4008222111 (1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戈文 联系电话: (010)84183389 电话:4008188118 (1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银行办公楼 14-18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 (0471)4974437 客服电话:400196618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四)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楼 法定代表人:高峰 1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成立日期:2001年 5月 22日 电话: (0755)26948075 传真: (0755)26935011 联系人:杜嘉 (五)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刘莉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