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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混合A(003304)

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1 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1 号) 基 金管理 人:前海 开源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管 人: 交通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截 止日:2017 年4 月 17 日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2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6 年 5 月 3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下发 的证 监许 可[2016]965 号文 注 册 募集 ,基 金合 同已 于 2016 年 10 月17 日正 式生 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注 册, 但 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注册, 并 不表 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证 ,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中国 证 监会不 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场 前景 等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人在 投资 本基金前 ,应全面 了解本 基金的产 品特性, 充分考 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 能力, 理性判断 市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 包 括但 不限 于 : 市 场风 险 、 信 用风 险 、 管理风 险 、 流 动 性风险 、 操作 和技 术风 险 、 合 规性 风险 、 股 指期 货 投资风 险 、 本 基金 特有 的 风险及 其他 风险 等。 本基 金为 混合 型基 金 , 属 于中 高风 险收 益的 投 资品种 , 其预 期风 险和 预 期收益 水平 高于 货币型 基金 、 债券 型基 金 , 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本 基 金若投 资港 股通 标的 股票 , 需 承担 汇率 风 险以及 境外 市场 的风 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对 本 基金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定 盈利,也 不保证 最低收益 。基金管 理人提 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 的 “买 者自负 ” 原则 , 在投资 人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 值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 险 , 由投资 人自 行承 担。 投资 有风 险 , 投 资人 在 投资本 基金 前应 认真 阅读 本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和基 金合同 等信 息 披露文 件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2017 年 4 月 17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 日2017 年3 月31 日( 未经 审计 )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1 、名 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2 、住 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 合作区 前湾 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 商务秘 书 有限公 司) 3 、设 立日 期:2013 年1 月23 日 4 、法 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5 、批 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 立文号 :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2 ]1751 号


6 、组 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 司 7 、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 区深南 大 道7006 号 万科 富 春东方 大 厦 22 楼 8 、电 话:0755-88601888





传 真:0755-83181169 9 、联 系人 : 胥 阿南 10 、注 册资 本: 人民 币 2 亿元 11 、存 续期 限: 持续 经营 12 、 股 权结 构: 开 源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出 资25% , 北 京市中 盛金 期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出 资25%, 北京 长和 世纪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出 资 25% , 深 圳市和 合投 信资 产管 理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出资25%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王兆华 先生, 董事 长, 本 科学历 , 国籍 : 中国 。 历 任中国 人民 银 行 西安 市分 行职员, 中 国工商 银行 西安 市开 发区 支行副 行长 、 分行信 贷处 处长 , 华 夏证 券西安 营业 部总经 理 、 华 夏 证券济 南管理 总部党 委书 记兼总 经理、 华夏证 券总 裁助理 兼重庆 分公司 党委 书记、 总经理 , 华夏证 券总裁 助理, 开源 证券董 事长、 总经理,现任 开源证 券董事 、前海 开源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董 事长 。 龚方雄 先生 , 荣 誉董 事长 , 宾夕 法尼 亚大 学沃 顿商 学院金 融经 济学 博士 。 国 籍: 中 国香 港。 曾任 纽约 联邦储 备银 行经济 学家 , 美国银 行首 席策略 师 、 全 球货币 及利 率市场 策略 部 联 席主管 , 摩 根大 通中 国区 研究部 主管 、 首 席市 场策 略师、 首席 大中 华区 经济 学家、 中国 综合 公 司( 企业 )投 融资 主席 。2009 年 9 月起 担任 摩根 大通亚 太区 董事 总经 理、 中国投 资银 行 主席。 现任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荣 誉董 事长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4 王宏远 先生 , 联席 董事 长, 西安交 通大 学经 济学 硕士 , 美国哥 伦比 亚大 学公 共管 理硕士 , 国籍: 中国 。 曾 任深 圳特 区证券 有限 公司 行业 研究 员,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资 总监 、 副 总经理 , 中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首席 投资 官、 自营 负责人 , 现任 前海开 源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 联席董 事长 。 朱永强 先生 , 执 行董 事长 , 硕士 研究 生, 国籍: 中 国。 历 任华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电脑 工程部 总经 理、 技术 总监 , 网上 交易 部总 经理 ; 北 京世纪 飞虎 信 息 技术 有限 公司副 总裁 ; 华 泰联合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总裁助 理、 副总 裁; 中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经纪 业务 发展管 理委 员 会董事 总经 理 ;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经纪 业务 线业务 总监 , 兼任 经纪 管理 总部总 经理 , 现任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执行 董事 长。 蔡颖女 士, 董 事、 公 司总 经理, 硕士研 究生, 国籍 : 中国。 历任 南方证 券广 州分公 司 营 业部电 脑部 主管 、 经 纪业 务部主 管 、 电 子商务 部副 经理 , 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广 州代 表 处 首席代 表、 南方 区域 总部 高 级经理 ,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华 南营 销中 心 ( 广州) 副总经 理、 广州分 公司 总经 理, 现任 前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董事 、 公司 总经理 , 前 海开源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Mr Yan Charles Wang ( 王 岩先生 ) , 董事 ,学 士学 位 ,国籍 :加 拿大 。从 1993 年起, 曾任职 加拿 大美 林证 券, 美国 Clemente Capital 董 事、大 中国 区主 管, 美国 纽约州 立养 老 金另类 投资部 主管, 美国 磐石基 金大中 国区主 管、 董事总 经理, 美国橡 树资 本中国 区主管 、 董事总 经理 , 长安街 资本 合伙人 , 现任 美国米 尔斯 坦中国 总裁 。 曾是美 国机 构有限 投资 者 协 会(ILPA ) 创始 会员 ,中 国风险 协会 (CVCA ) 顾问 。现任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事 。 范镭先 生, 董 事, 本 科学 历, 国 籍: 中 国。 曾 任职 中国建 设银 行武 汉分 行、 华安保 险北 京分公 司、 交通 银行 天津 分行、 北京 长和 世纪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投 资总 监。 向松祚 先生 , 独 立董 事, 教授, 高级 经济 师, 国 籍 : 中国。 著名 经济 学家、 国际金 融战 略专家 , 中国 人民大 学博 士, 美国 哥伦 比亚大 学国 际关系 学院 国际 事务 硕士 , 英 国剑 桥大 学 经济系 和嘉 丁管 理学 院访 问学者 。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财政 金融 学院 教授 、 国 际货币 研究 所理 事兼副 所长 、 美 国约 翰霍 普金斯 大学 应用 经济 研究 所高级 顾问 、 国 际货 币金 融机构 官方 论坛 (OMFIF )顾问 委员会 副主 席、世界 经济论 坛(World Economic Forum )国际 货 币体系改 革 分论坛 咨询 顾问,曾 任中 国 农业银 行首 席经 济学 家。 申嫦娥女 士, 独立董 事, 博士,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中国注 册会 计师( 非执 业会员) , 国家税 务总 局特 邀监 察员 (2003-2010) , 国籍 : 中 国。 历任 西安 交通 大学 助 教、 讲师 、 副 教 授,北 京师 范大 学副 教授 、教授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5 Mr Shujie Yao (姚 树洁 先 生) , 独立 董事 ,教 授, 国 籍:英 国。 英国 诺丁 汉大 学当代 中 国学学 院院 长、 教授 , 西 安交通 大学 特聘 讲座 教授 、 重庆 大学 、 华 南师 范大 学、 华 南农 业大 学、 华 中农 业大 学、 渭南 师范学 院等 大学 的特 聘教 授、 海 南大 学经 济管 理学 院荣誉 院长 ; 英 国皇家 经济 学会 会员 、 英 国中国 经济 协会 会员 、 美 国比较 经济 学协 会会 员、 美国经 济协 会 会 员 ; 全 英专 业 团体 联 合 会副 主 席 ; 《经 济 研究 》 、 《 西安 交 通 大学 学 报社 科 版 》 、 《 当 代 中国 》 (英文 ) 等 科学 杂志 的编 委。 曾 任华 南热 带农 业大 学助理 教授 , 英 国牛 津大 学研究 员, 英国 朴茨茅 斯大 学教 授、 主任 ,英国 伦敦 米德 尔塞 克思 大学教 授、 系主 任。 周新生 先生, 独立 董事, 管理学 博士 学位, 经济 学 教授。 国 籍: 中国。 历任 陕西财 经学 院助教 、 讲师 、 副教 授 、 教授 、 工 业经 济系 副主 任 、 研 究生 部主 任 、MBA 中 心 主任 、 院 长助 理;曾 任陕 西省 审计 厅副 厅长、 任长 安银 行监 事长 ;2007 年 7 月至 今任 民建 陕西省 委员 会 副主委 。 曾任 第十二 届全 国政协 委员 , 中国工 业经 济学会 副会 长 , 中共 陕西 省委政 策研 究 室 特聘研 究员 。 2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骆新都 女士 , 监事 会主 席, 经济学 硕士 , 经济 师, 国籍 : 中 国。 曾任 民政 部外 事处 处长、 南方证 券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监事 会主席 。 现 任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监 事会 主席 。 李匆先 生 , 联 席监事 会主 席, 上海 交通 大学工 商管 理博士 , 美国 哥伦比 亚大 学公共 管 理 硕士, 中国注 册会计 师, 国籍: 中国香 港。曾 任职 华银国 际信托 投资公 司上 海证券 营业部 、 华安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基 金经理 、香港 亨茂投 资集 团基金 经理、 韩国未 来资 产环球 投资( 香 港)有限 公司高 级基 金经理 、中国 股票投 资部主 管、 公司首 席投资 官兼亚 太区 投资部 主管、 公司投 资委 员会 主席 。 现 任香港 泽源 资本 创始 人、 投资总 监及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联 席监事 会主 席。 张学玲 女士 ,监 事, 会计 师,国 籍: 中国 。历 任武 汉大学 财务 部副 部长 。 任福利 先生, 监事, 大学 本科学 历, 国 籍: 中 国。 曾任职 中国 建设 银行 辽宁 省分行、 泰 达宏利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运 营部 、 方 正富 邦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运营 部, 现 任前 海开 源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事务部 总监 。 刘彤女 士, 监事 , 硕 士研 究生, 国籍 : 中 国。 曾 任 职汉唐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人力资 源经 理、 海王 生物 股份有 限公 司人事 行政 经理 、 顺 丰速 运集团 员工 关系 总监 、 英 大证券 有限 责 任 公司人 力资 源部 主管 及银 泰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人力 运营总 监、 总裁 助理, 现任 前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人 力资 源部 执行总 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6 3 、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王兆华 先生, 董事 长, 本 科学历 , 国籍 : 中国 。 历 任中国 人民 银行 西安 市分 行职员, 中 国工商 银行 西安 市开 发区 支行副 行长 、 分行信 贷处 处长 , 华 夏证 券西安 营业 部总经 理 、 华 夏 证券济 南管理 总部党 委书 记兼总 经理、 华夏证 券总 裁助理 兼重庆 分公司 党委 书记、 总经理 , 华夏证 券总裁 助理, 开源 证券董 事长、 总经理,现任 开源证 券董事 、前海 开源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董 事长 。 蔡颖女 士, 公司 总经 理, 硕士研 究生 , 国 籍: 中国 。 历任 南方 证券 广州 分公 司营业 部电 脑部主 管 、 经 纪业务 部主 管、 电子 商务 部副经 理 ,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广 州代表 处首 席代 表、 南 方区 域总 部高 级经 理,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华南 营销 中心 (广 州) 副总经 理、 广州 分公司 总经 理 , 现任 前海 开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公司 总经 理、 前海 开 源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 傅成斌 先生 , 督 察长 , 硕 士研究 生, 国籍 : 中 国。 历任中 国建 设银 行深 圳分 行科技 部软 件开发 工程 师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信息 技术 部总 监助理 、 监察 稽核 部副 总监 、 执 行总 监。 现任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 前海 开源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吴国清 先生 , 清华 大学 经 济管理 学博 士 , 国 籍 : 中 国。2007 年至 2015 年 任 职于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历 任行 业研究 员、 基金 经理 助理 、投资 经理 助理 、投 资经 理。2013 年2 月至2015 年2 月, 担任 南 方基金 专户 投资 管理 部投 资经理 助理 ,2015 年 2 月至 2015 年7 月, 担任 南方 基金专 户投 资管理 部投 资经 理。 现任 前海开 源基 金执 行投 资总 监、 前海 开源 大 海洋战 略经 济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前海 开源 鼎瑞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前 海开 源沪 港深 核心资 源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 理、 前海开 源沪 港深 强国产 业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 理 。 吴国清 先生 具备 基金 从业 资格。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情 况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王厚 琼, 联 席投 资总 监兼 研究 部行政 负责 人赵 雪芹 , 联 席投资 总监 侯燕琳 、刘 静、 丁骏 ,执 行投资 总监 曲扬 、徐 立平 、薛小 波、 邱杰 、王 霞、 孙亚超 、谢屹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7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公司法 定中 文名 称: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交通 银行 ) 公司法 定英 文名 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住





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88 号 邮政编 码:200120 注册时 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 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25 号 联系人 :陆 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 行始 建 于 1908 年, 是中国 历史 最悠 久的 银行 之一, 也是 近代 中国 的发 钞 行之一 。 1987 年 重新 组建后 的交 通 银行正 式对 外营业 ,成 为 中国第 一家 全国性 的国 有 股份制 商业 银 行, 总部 设在 上海 。2005 年 6 月交 通银 行在 香港 联 合交易 所挂 牌上 市 ,2007 年 5 月在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挂牌 上市 。根 据 2016 年英 国《 银行 家》 杂志发 布的 全球 千家 大银 行报告 ,交 通 银行一 级资 本位 列第 13 位 ,较上 年上 升 4 位; 根据 2016 年美 国《 财富 》杂 志 发布的 世界 500 强公 司排 行榜 ,交 通 银行营 业收 入位 列 第 153 位,较 上年 上 升 37 位。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通银 行资 产总 额为 人民 币 84,031.66 亿 元。 2016 年 1-12 月, 交通银 行实 现净 利润( 归 属 于母公 司股 东) 人民 币 672.10 亿元 。 交通银行 总行 设资产 托管 业务中心 (下 文简称 “托 管中心” ) 。现有 员工 具有 多年基金 、 证券和 银行 的从 业经 验, 具备基 金从 业资 格, 以及 经济师 、 会 计师 、 工 程师 和律师 等中 高级 专业技 术职称 ,员工 的学 历层次 较高, 专 业分 布合 理,职 业技能 优良, 职业 道德素 质过硬 , 是一支 诚实 勤勉 、积 极进 取、开 拓创 新、 奋发 向上 的资产 托管 从业 人员 队伍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牛锡明 先生 ,董 事长 、执 行董事 。 牛先生 2013 年 10 月至 今 任本行 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 本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8 行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行 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 任本 行副 董事 长、 执行董 事、 行 长。 牛先 生 1983 年 毕业 于 中央财 经大 学金 融系 , 获 学士学 位 ,1997 年 毕业 于 哈尔滨 工业 大 学管理 学院 技术 经济 专业 ,获硕 士学 位,1999 年享 受国务 院颁 发的 政府 特殊 津贴。 彭纯先 生, 副董 事长 、执 行董事 、行 长。 彭先 生 2013 年 11 月起 任 本行副 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2013 年 10 月起 任本 行行 长;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 任中 国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 经理兼 中央 汇金 投资 有限 责任公 司执 行 董事、 总经 理;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 任本 行执 行董事 、副 行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 任本 行副 行长 ;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 任 本行董 事、 行长 助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 任本 行行 长助 理;1994 年至 2001 年历 任本行 乌鲁 木齐 分行 副行 长、行 长, 南 宁分行 行长 ,广 州分 行行 长。彭 先 生 1986 年于 中 国 人民银 行研 究生 部获 经济 学硕士 学位 。 袁庆伟 女士 ,资 产托 管业 务中心 总裁 。 袁女 士 2015 年 8 月 起任 本 行资产 托管 业务 中心 总裁 ; 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 , 历 任本行 资产 托管 部总 经理 助理、 副总 经理 , 本 行资 产托管 业务 中心 副总 裁;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 历 任本 行 乌鲁木 齐分 行财 务会 计部 副科长 、 科长 、 处 长助 理 、 副 处长 , 会 计 结算部 高级 经理 。 袁女 士 1992 年 毕业 于中 国石 油大 学计算 机科 学系 , 获得学 士学位 ,2005 年于新 疆财 经学 院获 硕士 学位。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交通银 行共 托 管 证券 投资 基金 270 只。 此 外, 交 通 银行还 托 管了基 金公 司特 定客 户资 产管理 计划 、 证券公 司客 户资产 管理 计划 、 银 行理 财产品 、 信托 计 划 、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 保 险 资 金 、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 养 老 保 障 管 理 基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 证券投 资资 产、RQFII 证 券 投资资 产、QDII 证 券投 资 资产 和 QDLP 资金等 产品 。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一) 内部 控制 目标 交通银 行严 格遵 守国 家法 律法规 、 行业 规章及 行内 相关管 理规 定 , 加强 内部 管理 , 保 证 托管中 心业 务规 章的 健全 和各项 规章 的贯 彻执 行, 通过对 各种 风险 的梳 理、 评估、 监控 , 有 效地实 现对 各项 业务 风 险 的管控 ,确 保业 务稳 健运 行,保 护基 金持 有人 的合 法权益 。 (二) 内部 控制 原则 1 、合 法性原 则: 托管中 心 制定的 各项制 度符合 国家 法律法 规及监 管机构 的监 管要求 , 并贯穿 于托 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动 的始 终。 2 、全 面性原 则: 托管中 心 建立各 二级部 自我监 控和 风险合 规部风 险管控 的内 部控制 机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9 制, 覆 盖各项 业务、 各个 部门和 各级 人员, 并渗 透 到决策、 执行 、 监督 、 反 馈等各 个经 营环 节,建 立全 面的 风险 管理 监督机 制。 3 、独 立性原 则: 托管中 心 独立负 责受托 基金资 产的 保管, 保证基 金资产 与交 通银行 的 自有资 产相 互独 立, 对不 同的受 托基 金资 产分 别设 置账户 ,独 立核 算, 分账 管理。 4 、制 衡性原 则: 托管中 心 贯彻适 当授权 、相互 制约 的原则 ,从组 织结构 的设 置上确 保 各二级 部和 各岗 位权 责分 明、 相互 牵制 , 并通 过有 效 的相互 制衡 措施 消除 内部 控制中 的盲 点 。 5 、有 效性原 则: 托管中 心 在岗位 、业务 二级部 和风 险合规 部三级 内控管 理模 式的基 础 上,形 成科学 合理的 内部 控制决 策机制 、执行 机制 和监督 机制, 通过行 之有 效的控 制流程 、 控制措 施, 建立 合理 的内 控程序 ,保 障内 控管 理的 有效 执 行。 6 、效 益性原 则: 托管中 心 内部控 制与基 金托管 规模 、业务 范围和 业务运 作环 节的风 险 控制要 求相 适应 ,尽 量降 低经营 运作 成本 ,以 合理 的控制 成本 实现 最佳 的内 部控制 目标 。 (三)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措 施 根据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商 业银 行法》 等法 律法 规, 托管 中心制 定了 一整套 严密 、 高效 的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管理 规章 制度 , 确保基 金托 管业 务运 行的 规范 、 安 全、 高效 , 包 括 《 交通 银行 资 产托管 业务 管理 暂行 办法 》 、 《交 通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业 务风险 管理 暂 行办法 》 、 《 交通 银行 资产 托管部 项目 开发 管理 办法 》 、 《交通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信 息披露 制 度 》 、 《交通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保 密工作 制度 》 、 《 交通 银行 资产托 管业 务从 业人 员守 则》 、 《 交通 银行 资产托 管部 业务 资料 管理 制度 》 等 , 并 根据 市场 变 化和基 金业 务的 发展 不断 加以完 善 。 做 到 业务分 工合 理, 技术 系统 完整独 立, 业务 管理 制度 化, 核 心作 业区 实行 封闭 管理, 有关 信息 披露由 专人 负责 。


托管中 心通 过对 基金 托管 业务各 环节 的事 前指 导 、 事 中风控 和事 后检 查措 施实 现全流 程 、 全链条 的风 险控 制管 理 , 聘 请国际 著名 会计 师事 务所 对基金 托管 业务 运行 进行 国际标 准的 内 部控制 评审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交通银 行作 为基 金托 管人 , 根 据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 运作管 理 办法》 和有 关证 券法 规的 规定, 对基 金的 投资 对象 、 基金 资产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 基 金资 产的 核算 、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计算 、 基 金管 理人 报酬 的计 提和 支付 、 基 金托 管人 报酬 的计 提和支 付、 基金的 申购 资金 的到 账与 赎回资 金的 划付 、 基 金收 益分配 等行 为的 合法 性、 合规性 进行 监督 和核查 。 交通银 行作 为基 金托 管人 , 发 现基 金管 理人有 违反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公 开募集 证券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0 投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等有关 证券 法规 和 《 基金 合同》 的行 为, 应当 及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予以纠 正, 基金 管理 人收 到通知 后及 时核 对 确 认并 进行调 整。 交通 银行 有权 对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 促基 金管理 人改 正。 基金 管理 人对交 通银 行通知 的违 规事 项未 能及 时纠正 的 , 交 通 银行须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交通银行 作为 基金托 管人 ,发现基 金管 理人有 重大 违规行为 ,须 立即报 告中 国证监会 , 同时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限期 纠正。 四、其 他事 项 最近一 年内 交通 银行 及其 负责资 产托 管业 务的 高级 管理人 员无 重大 违法 违规 行为 , 未 受 到中国 人民 银行 、 中 国证 监会 、 中 国银 监会及 其他 有关机 关的 处罚 。 负 责基 金托管 业务 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在基 金管 理公 司无兼 职的 情况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1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1)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直销 柜台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201 室 (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商务 秘书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06 号万 科富 春 东方大 厦 10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联系人 : 胥 阿南 电话: (0755 )83181190 传真: (0755 )83180622 (2)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电子 直销 交易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 众号 :qhkyfund 2 、代 销机 构: 代 码 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信息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2 楼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A 综合 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李婷婷 客服电话:400-6262-818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2 网址:www.5irich.com 4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 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soho 现代城C 座18 层 1809 法人代表:沈伟桦 客服热线:400-609-9200 网站:www.yixinfund.com 5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限公司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 顾问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10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服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6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7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 (京广中心) 1 号楼 36 层3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F 座12 层 B 室 法定代表人: 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6176118 传真:010-56176117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客服电话: 95355 、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 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3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201 室 (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商务 秘书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06 号万 科富 春 东方大 厦 22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联系人 :任 福利 电话: (0755 )83180910 传真: (0755 )83181121 (三)律师事务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广东 信达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1 号太 平金 融 大厦 12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1 号太 平金 融 大厦 12 楼 负责人 :张炯 经办律 师: 杨扬 、胡 云云 电话: (0755 )88265288 传真: (0755 )88265537 (四)会计师事务所 和经 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瑞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西四环 中 路 16 号院2 号楼 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永定门 西滨 河 路8 号院 7 号楼中 海地 产广 场西 塔 5-11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剑涛 联系人 : 郭 红霞 经办会 计师 : 张 富根 、郭 红霞 电话: (010 )88095588 传真: (010 )88091199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4 四 、基 金名称 前海开 源 沪 港深 核心 资源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混合型 六 、基 金的运 作 开放式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5 七 、基 金的投 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精选 投资 于 核心 资源 主题 相关 证券 , 在合理 控制 风险 并保 持基 金资产 良 好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力争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 包括 中小板 、 创业 板及其 他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上市 的股 票) 、 沪 港股 票市 场交 易 互联互 通机 制试 点允许 买卖的 规定范 围内 的香港 联合交 易所上 市的 股票( 以下简 称“港 股通 标的股 票”) 、 债券 ( 包括 国债 、 央 行票 据、 金 融债 券、 企业 债券 、 公司 债券 、 中 期票 据、 短期融 资券 、 超 短期融 资券、 次级债 券、 政府支 持机构 债、政 府支 持债券 、地方 政府债 、可 转换债 券等) 、 资产 支 持证 券、 债 券回 购 、 银行 存款 ( 包括协 议存 款、 定期 存款 及其 他银 行 存款) 、 货币 市 场工具 、权证 、股指 期货 以及法 律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须 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股票 投资 占基 金资 产的比 例 为 0-95% (其 中投 资于国 内 依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的比 例占基 金资 产 的0-95% , 投 资于港 股通 标的 股票 的比 例占基 金资 产 的 0-95% ) ,投 资于 核心 资源 主 题相 关证 券的 比例 不低于 非现 金基 金资 产 的 80% 。 本基 金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在 扣 除 股 指期 货 合 约 需 缴纳 的 交 易 保证 金 后 , 应 当保 持 不 低 于基 金 资 产 净值 5% 的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本基金 所称 “核 心资 源” 是指能 够被 企业 占有 和利 用, 为 企业 创造 经济 价值 , 进而 给企 业带来 核心 竞争 力的 稀缺 资源以 及生 产或 经营 条件 。 以核 心资 源为 主题, 本基 金将重 点配 置 拥有上 述核 心资 源开 发、 经营或 使用 权的 上市 公司 发行的 股票 。 如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变更投 资品 种的 投资 比例 限制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 可以调 整上 述投 资品 种的 投资比 例。 本基金 参与 股指 期货 交易 , 应符合 法律 法规 规定 和基 金合同 约定 的投 资限 制并 遵守相 关 期货交 易所 的业 务规 则。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 的投 资策 略主 要有 以下六 方面 内容 : 1 、大 类资 产配 置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6 在大类 资产 配置 中, 本基 金综合 运用 定性 和定 量的 分析手 段, 在对 宏观 经济 因素进 行充 分研究 的基 础上 , 判 断宏 观经济 周期 所处 阶段 。 本 基金将 依据 经济 周期 理论 , 结 合对 证券 市 场的系 统性 风险 以及 未来 一段时 期内 各大 类资 产风 险和预 期收 益率 的评 估 , 制 定本基 金在 股 票、债 券、 现金 等大 类资 产之间 的配 置比 例。 本基金 通过 对股 票等 权益 类、 债 券等 固定 收益 类和 现金资 产分 布的 实时 监控 , 根据 经济 运行周 期变 动 、 市场 利率 变化 、 市 场估 值、 证券 市 场变化 等因 素以 及基 金的 风险评 估进 行灵 活调整 。 在各 类资产 中 , 根据其 参与 市场 基本 要素 的变动 , 调整 各类资 产在 基金投 资组 合中 的比例 。 2 、股 票投 资策 略 (1) 核心 资源 主题 相关 股 票的界 定 本基金 所称 “核 心资 源” 是指能 够被 企业 占有 和利 用, 为 企业 创造 经济 价值 , 进而 给企 业带来 核心 竞争 力的 稀缺 资源以 及生 产或 经营 条件 。 以核 心资 源为 主题, 本基 金将重 点配 置 拥有上 述核 心资 源开 发、 经营或 使用 权的 上市 公司 发行的 股票 。 本基金 将在 拥有 上述 核心 资源的 上市 公司 中 , 重 点关 注具有 良好 发展 潜力 的核 心资源 及 拥有该 资源 开发 经营 权的 上市公 司。 具体 而言, 本基 金将重 点筛 选出 具备 下列 条件之 一的 上 市公司 所发 行的 股票 : 1 )沪 港深 市场 中拥 有耕 地 、林木 资源 、金 属矿 产资 源开发 经营 权的 上市 公司 ; 2 )沪港 深市场 中拥有 河流 、湖泊、 海洋 等自然 资源 开发经营 权并 将上述 自然 资源用 于 动物、 植物 、微 生物 种植 养殖或 捕捞 的优 势企 业中 的上市 公司 ; 3 )沪港 深市场 中拥有 煤炭 、综合性 油气 、油气 勘探 生产、油 气炼 制营销 等资 源的上 市 公司; 4 )沪 港深 市场 中拥 有旅 游 胜地、 文物 古迹 等自 然 地 理和历 史人 文资 源的 上市 公司; 5 )沪港 深市场 中拥有 商业 用地、住 宅用 地、建 材用 地、工业 用地 (非自 用) 开发经 营 权的上 市公 司; 6 )沪港 深市场 中从事 风力 发电、太 阳 能 发电、 水力 发电、核 能发 电等自 然资 源开发 利 用的上 市公 司。 根据申 银万 国行 业分 类, 符 合上述 条件 的上 市公 司, 集 中分布 于农 林牧 渔、 采掘、 钢铁、 有色金 属、 旅游 、房 地产 、电气 设备 、公 用事 业等 行业。 (2) 核心 资源 主题 相关 股 票的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精 选有 良好 增值 潜力的 、 与 核 心资 源 主 题相 关的上 市公 司股 票构 建股 票投资 组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7 合。 在个 股选 择上 , 本 基 金将根 据上 市公 司所 处行 业特点 , 综合 考虑公 司质 地和业 绩弹 性等 因素, 寻找 基本 面健 康、 业 绩向上 弹性 较大 、 估 值有 优 势的公 司进 行投 资。 在公 司 质地方 面, 选择治 理结构 优良、 竞争 优势强 、管理 水平高 、资 产负债 表健康 的公司 ;在 业绩弹 性方面 , 重点考 虑盈 利能 力相 对产 能利用 率、 价格 、 成 本弹 性较大 的公 司; 在估 值方 面, 综 合考 虑市 净率、市 销率 、EV/EBITDA 、重置价 值、 市盈率 等估 值指标, 选择 估值具 有较 好安全边 际的 公司 。 通 过对 备选 公司 以上 方面的 分析 , 本基 金将 优选 出具有 综合 优势 的股 票构 建投资 组合 , 并根据 行业 趋势 、估 值水 平等因 素进 行动 态调 整。 (3) 港股 通标 的股 票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 可通 过沪 港股 票市 场交易 互联 互通 机制 投资 于香港 股票 市场 , 不使 用合 格境内 机 构投资 者(QDII) 境外 投资 额度进 行境 外投 资 。 本 基金 将遵循 核心 资源 主题 相关 股票的 投资 策 略, 优先 将基 本面健 康 、 业绩向 上弹 性较 大、 具有 估值优 势的 港股 纳入 本基 金的股 票投 资组 合。 3 、债 券投 资策 略 在债券 投资 策略 方面 , 本 基金将 以 核 心资 源 主 题相 关债券 为主 线, 在综 合研 究的基 础上 实施积 极主 动的 组合 管理 , 采用宏 观环 境分 析和 微观 市场定 价分 析两 个方 面进 行债券 资产 的 投资。 在宏 观环 境分 析方 面, 结 合对 宏观 经济 、 市 场利率 、 债 券供 求等 因素 的综合 分析 , 根 据交易 所市 场与 银行 间市 场类属 资产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定期 对投 资组 合类 属资 产进行 优化 配 置和调 整, 确定 不同 类属 资产的 最优 权重 。 在微观 市场 定价 分析 方面 , 本 基金 以中 长期利 率趋 势分析 为基 础 , 结合 经济 趋势 、 货 币 政策及 不同债 券品种 的收 益率水 平、流 动性和 信用 风险等 因素, 重点选 择那 些流动 性较好 、 风险水 平合 理、 到期 收益 率与信 用质 量相 对较 高的 债券品 种。 具体 投资 策略 有收益 率曲 线策 略、骑 乘策 略、 息差 策略 等积极 投资 策略 。 4 、权 证投 资策 略 在权证 投资 方面 , 本 基金 根据权 证对 应公 司基 本面 研究成 果确 定权 证的 合理 估值, 发现 市场对 股票 权证 的非 理性 定价 ; 利 用权 证衍生 工具 的特性 , 通过 权证与 证券 的组合 投资 , 来 达到改 善组 合风 险收 益特 征的目 的。 5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资 产支 持证 券发行 条款 的分 析、 违约 概率和 提前 偿付 比率 的预 估, 借 用必 要的数 量模 型来 谋求 对资 产支持 证券 的合 理定 价,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 充 分考 虑风险 补偿 收益 和市场 流动 性的 条件 下, 谨慎选 择风 险调 整后 收益 较高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8 本基金 将严 格控 制资 产支 持证券 的总 体投 资规 模并 进行分 散投 资, 以降 低流 动性风险 。 6 、股 指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以套 期保 值为 目的 ,参与 股指 期货 交易 。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 投资 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 立在 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 的判 断和组合 风险收 益分 析的 基础 上 。 基 金管理 人将 根据 宏观 经济 因素 、 政 策及 法规 因素 和资 本市场 因素 , 结合定 性和 定量 方法 , 确 定投资 时机 。 基金管 理人 将结合 股票 投资 的总 体规 模, 以及 中国 证 监会的 相关 限定 和要 求, 确定参 与股 指期 货交 易的 投资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将充 分考 虑股 指期货 的收 益性 、 流 动性 及风险 性特 征, 运用 股指 期货对 冲系 统性风 险 、 对 冲特 殊情 况下 的流动 性风 险 , 如 大额 申购 赎回等 ; 利用 金融 衍生 品的 杠杆作 用, 以达到 降低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风险 的目 的。 基金管 理人 在进 行股 指期 货投资 前将 建立 股指 期货 投资决 策部 门或 小组 , 负责 股指期 货 的投资 管理的 相关事 项, 同时针 对股指 期货投 资管 理制定 投资决 策流程 和风 险控制 等制度 , 并经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批 准后执 行。 若相关 法律 法规 发生 变化 时, 基 金管 理人 期货 投资 管理遵 从其 最新 规定 , 以 符合上 述法 律法规 和监 管要 求的 变化 。 (四)投资决策依据 及程 序 1 、决 策依 据 以《基金 法》 、 基金合 同、 公司章程 等有 关法律 法规 为决策依 据, 并以维 护基 金份额 持 有人利 益作 为最 高准 则。 2 、决 策程 序 (1)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制 定 整体投 资战 略。 (2)研 究部根 据自身 以及 其他研究 机构 的研究 成果 ,构建股 票备 选库、 精选 库,对 拟 投资对 象进 行持 续跟 踪调 研,并 提供 个股 、债 券决 策支持 。 (3)基 金经理 根据投 资决 策委员会 的投 资战略 ,设 计和调整 投资 组合。 设计 和调整 投 资组合 需要 考虑 的基 本因 素包括 : 每 日基 金申 购和 赎回净 现金 流量 ; 基 金合 同的投 资限 制和 比例限 制; 研究 员的 投资 建议; 基金 经理 的独 立判 断;绩 效与 风 险 评估 小组 的建议 等。 (4)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对 基 金经理 提交 的方 案进 行论 证分析 ,并 形成 决策 纪要 。 (5) 根 据决 策纪 要, 基 金 经理小 组构 造具 体的 投资 组合及 操作 方案 , 交 由交 易 部执行 。 (6) 交易 部按 有关 交易 规 则执行 ,并 将有 关信 息反 馈基金 经理 。 (7)基 金绩效 评估岗 及风 险管理岗 定期 进行基 金绩 效评估, 并向 投资决 策委 员会提 交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9 综合评 估意 见和 改进 方案 。 (8)风 险控制 委员会 对识 别、防范 、控 制基金 运作 各个环节 的风 险全面 负责 ,尤其 重 点关注 基金 投资 组合 的风 险状况 ; 基金 绩效 评估 岗及 风险管 理岗 重点 控制 基金 投资组 合的 市 场风险 和流 动性 风险 。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沪 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70% +中 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30% 。 业绩比 较基 准选 择理 由: 沪深300 指 数是 由中 证指 数公司 编制 发布 、 表 征 A 股市场 走势 的权 威指 数。 该指数 是由 上海和 深圳 证券 市场 中选 取 300 只A 股作 为样 本编 制而成 的成 份股 指数 。 其样 本覆盖 了沪 深 市场六 成左 右的 市值 , 具 有良好 的市 场代 表性 。 本 基金选 择该 指数 来衡 量股 票投资 部分 的绩 效。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 指数 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 银行 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 易所 债券市场 的跨市 场债 券指 数。 该指 数的样 本由 银行 间市 场和 沪深交 易所 市场 的国 债、 金融债 券及 企业 债券组 成, 中证 指数 公司 每日计 算并 发布 中证 全债 的收盘 指数 及相 应的 债券 属性指 标。 该指 数的一 个重 要特 点在 于对 异常价 格和 无价 情况 下使 用了模 型价 , 能更 为真 实地 反映债 券的 实 际价值 和收 益率 特征 。本 基金选 择该 指数 来衡 量债 券投资 部分 的绩 效。 根据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和 投资比 例约 束 , 设 定本 基金 的基准 为沪 深300 指 数收 益率×70%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益 率×30% ,该 基准 能客 观衡 量本 基金的 投资 绩效 。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 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管 理人协 商基 金托 管人后 可以 在报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以后 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并 及时 公告 , 但不 需要 召集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属 于中高 风险 收益 的投 资品 种, 其 预期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水平 高于 货币型 基金 、 债 券型 基金 ,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本基 金如果 投资 港股 通标 的股 票, 需 承担 汇率 风险以 及境 外市 场的 风险 。 (七)投资限制 1、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 本 基金 股票 投资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 为 0-95% (其 中投资 于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股 票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0 的比例 占基 金资 产的 0-95% ,投 资于 港股 通标 的股 票 的比例 占基 金资 产的 0-95% ), 投资 于 核心资 源 主 题相 关证 券的 比例不 低于 非现 金基 金资 产的 80% ; (2 ) 本 基金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在扣 除股 指期 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保 持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 值5% 的现 金或 者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 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 时上市的 A+H 股 合计 计算 )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10 %;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6)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 的10 %; (7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得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5%; (8 ) 本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比例 , 不得 超过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0 %; (9)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10 )本 基金持有 的同一 (指同一 信用级别 )资产 支持证券 的比例, 不得超 过该资产 支 持证券 规模 的 10 %; (11 )本 基金管理 人管理 的全部基 金投资于 同一原 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不 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10 %; (12 )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 基金持 有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间 , 如 果 其信 用 等 级 下 降、 不 再 符 合投 资 标 准 , 应在 评 级 报 告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13 )基 金财产参 与股票 发行申购 ,本基金 所申报 的金额不 超过本基 金的总 资产,本 基 金所申 报的 股票 数量 不超 过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 次发 行股票 的总 量; (14 )本 基金进入 全国银 行间同业 市场进行 债券回 购的资金 余额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 值 的40% ;债 券回 购最 长期 限为 1 年, 债券 回购 到期 后不得 展期 ; (15 )本 基金投资 流通受 限证券, 基金管理 人应事 先根据中 国证监会 相关规 定,与基 金 托管人 在本 基金 托管 协议 中明确 基金 投资 流通 受限 证券的 比例 , 根 据比 例进 行投资 。 基 金管 理人应 制订 严格 的投 资决 策流程 和风 险控 制制 度, 防范流 动性 风险 、 法 律风 险和操 作风 险 等 各种风 险; (16 )本基 金投资 单只中 期票据的额 度不得 超过其 发行总额度 的 10% ,并且 不得超过 基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1 金资产 净值 的10% ; (17 )本 基金在任 何交易 日日终, 持有的买 入股指 期货合约 价值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 值 的10% ; (18 )本 基金在任 何交易 日日终, 持有的买 入期货 合约价值 与有价证 券市值 之和,不 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95% ; 其 中 , 有 价证 券指 股票 、 债 券 (不 含到 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权证 、资 产支 持证 券、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不含质 押式 回购 )等 ; (19 )本 基金在任 何交易 日日终, 持有的卖 出期货 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 基金持 有的股票 总 市值 的20%; 本基 金管 理人 应当按 照中 国金 融期 货交 易所要 求的 内容 、 格 式与 时限向 交易 所 报告所 交易 和持 有的 卖出 期货合 约情 况、 交易 目的 及对应 的证 券资 产情 况等 ; (20 )本 基金所持 有的股 票市值和 买入、卖 出股指 期货合约 价值,合 计(轧 差计算) 应 当符合 基金 合同 关于 股票 投资比 例的 有关 约定 ; (21 )本 基金在任 何交易 日内交易 (不包括 平仓) 的股指期 货合约的 成交金 额不得超 过 上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22 ) 本基 金总 资产 不得 超过基 金净 资产 的140% ; (23 )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 金财产 投资证券 衍生品种 的,应 当根据风 险管理的 原则, 并制定严 格 的授权 管理制 度和投 资决 策流程 。基金 管理人 运用 基金财 产投资 证券衍 生品 种的具 体比例 , 应当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定 。 本基金在 开始进行 股指期 货投资之 前,应与 基金托 管人就股 指期货清 算、估 值、交割 等 事宜另 行具 体协 商。 因证券、 期货市场 波动、 证券发行 人合并、 基金规 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 人之外 的因素致 使 基金投 资比 例不 符合 上述 规定投 资比 例的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进行调 整, 但 中国证 监会 规定 的特 殊情 形除外 。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 有关约 定。 在上 述期 间内 ,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 投 资策略 应当 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定 。 基 金托 管人对 基金 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查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开 始。 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 门取消 或变更上 述限制, 如适用 于本基金 ,基金管 理人在 履行适当 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以 变更 后的 规定为 准, 但须 提前 公告 。 2、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2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 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 金财产 买卖基金 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及其 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 者 与其有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 或 者从 事其 他重大 关联 交 易的 , 应 当符 合基金 的投 资目标 和投 资策 略, 遵循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优先 原则 , 防 范利 益 冲突 , 建 立健 全内部 审批 机制和 评估 机制 , 按 照市 场公平 合理 价格 执行 。 相 关交易 必须 事 先 得到基 金托 管人 的同 意, 并按法 律法 规予 以披 露。 重大关 联交 易应 提交 基金 管理人 董事 会审 议, 并 经过 三分 之二 以上 的独立 董事 通过 。 基 金管 理人董 事会 应至 少每 半年 对关联 交易 事项 进行审 查。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变更 上述 限制 ,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 则 本基 金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以 变更 后的 规定为 准 , 但 须提前 公告 , 不 需要 经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 (八) 基金管理人代 表基 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 权人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 法 1、不 谋求 对上 市公 司的 控 股,不 参与 所投 资上 市公 司的经 营管 理; 2、有 利于 基金 资产 的安 全 与增值 ; 3 、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 关规定代 表基 金独立 行使 股东权利 ,保 护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 利益; 4 、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 关规定代 表基 金独立 行使 债权人权 利, 保护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的利益 。 (九) 基金的投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标 、 净 值表现 和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3 月31 日( 未经审 计)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3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32,936,016.88 20.05 其中: 股票


132,936,016.88 20.05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403,386,792.37 60.84 其中: 债券


311,849,743.50 47.04 资产支 持证 券 91,537,048.87 13.81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4,685,307.03 6.74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5,499,769.55 11.39 8 其他资 产


6,474,396.79 0.98 9 合计





662,982,282.62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560,583.00 0.10 B 采矿业 1,467,446.00 0.27 C 制造业 33,980,083.08 6.23 D 电力、 热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 和 供应业 4,039,117.35 0.74 E 建筑业 5,165,162.52 0.95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620,816.00 0.30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4,803,650.91 0.88 H 住宿和 餐饮 业 32,100.00 0.01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 服 1,258,376.80 0.23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4 务业 J 金融业 76,026,349.06 13.94 K 房地产 业 2,081,273.00 0.38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262,843.00 0.05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596,904.16 0.11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 业 254,268.00 0.05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625,618.00 0.11 S 综合 161,426.00 0.03 合计 132,936,016.88 24.38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通过 沪港通 机制 投资 港股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2142 宁波银 行 790,500 14,561,010.00 2.67 2 000001 平安银 行 1,376,500 12,622,505.00 2.31 3 600036 招商银 行 223,900 4,292,163.00 0.79 4 601988 中国银 行 1,138,500 4,212,450.00 0.77 5 600015 华夏银 行 370,273 4,180,382.17 0.77 6 601288 农业银 行 1,234,100 4,121,894.00 0.76 7 601628 中国人 寿 159,400 4,032,820.00 0.74 8 601318 中国平 安 104,600 3,871,246.00 0.71 9 601166 兴业银 行 237,400 3,848,254.00 0.71 10 601336 新华保 险 83,631 3,528,391.89 0.65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5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27,083,473.10 4.97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60,663,000.00 29.4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0,019,000.00 22.01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4,084,270.40 0.75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11,849,743.50 57.18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2257 15 荣盛 02 412,960 41,296,000.00 7.57 2 112381 16 华 联债 400,000 40,392,000.00 7.41 3 136350 16 海怡 02 400,000 39,712,000.00 7.28 4 041752004 17 花园 CP001 200,000 20,028,000.00 3.67 5 011761021 17 海药 SCP001 200,000 20,016,000.00 3.67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42430 君创 A2 300,000 30,000,000.00 5.50 2 116323 万科1A1 300,000 29,999,810.96 5.50 3 116418 万科3A1 150,000 14,881,112.88 2.73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6 4 142154 国药 1 优1 100,000 9,941,475.34 1.82 5 131814 聚信 贰A2 100,000 6,714,649.69 1.23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仅 持有以 上资 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指期货 。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 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11.2 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没有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50,201.4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02,329.0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6,321,866.33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474,396.79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 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8 八 、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0.17-2016.12.31 -0.40% 0.19% 0.05% 0.51% -0.45% -0.32% 2017.01.01-2017.03.31 2.41% 0.16% 2.98% 0.36% -0.57% -0.20% 2016.10.17-2017.03.31 2.00% 0.18% 3.03% 0.44% -1.03% -0.26% 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0.17-2016.12.31 -0.40% 0.19% 0.05% 0.51% -0.45% -0.32% 2017.01.01-2017.03.31 2.31% 0.17% 2.98% 0.36% -0.67% -0.19% 2016.10.17-2017.03.31 1.90% 0.18% 0.05% 0.51% 1.85% -0.33% 注: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沪 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70%+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益 率 ×30%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9 九 、基 金的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 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销 售服 务费 ;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仲裁 费和 诉讼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期 货交 易 费用;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证 券、 期货 账户 开户 费 用、银 行账 户维 护费 用; 10 、因 投资 相关 规定 范围 内的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上市 的股票 而产 生的 各项 合理 费用; 11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的 0.6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 =E×0.60%÷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0%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 下 : H =E×0.10%÷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0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 、基 金的 销售 服务 费 本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10%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将 专门 用于本 基金 的销 售与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 C 类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年 费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0.10% ÷ 当年 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销售 服务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销售服 务费 由登 记机 构代 收并按 照相 关合 同规 定支 付给基 金销 售机 构。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 公 休日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上述 “ ( 一)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 第 4 -11 项费 用 ,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 议规定,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三)不列入基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 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可根 据基 金发 展情 况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 基 金托管 费率 和销售 服务 费率 等相 关费 率。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依 照有 关规定 于新 的费 率实 施日 前在指 定媒 介 刊登公 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1 十 、其 他应披 露事 项 二 十一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一)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本 公司” ) 的 从业 人员 在前 海开源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前海 开源 资管 公司” 或 “子公 司” ) 兼 任董 事、 监事及 领薪 情况 如下:


本公司 总经 理、 董事 蔡颖 女士兼 任前 海开 源资 管公 司董事 长;


本公司 督察 长傅 成斌 先生 兼任前 海开 源资 管公 司董 事;


本公司 汤力 女士 兼任 前海 开源资 管公 司监 事; 上述人 员均 不在 前海 开源 资管公 司领 薪 。 本 公司 除上 述人员 以外 未有 从业 人员 在前海 开 源资管 公司 兼任 职务 的情 况。 (二)2016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 披露 的公告 : 2017-04-17 前 海 开 源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增 加 格 上 富 信 为 代 销 机 构 及 开 通 定 投 和转换 业务 并参 与其 费率 优惠活 动的 公告 2017-04-12 前 海 开 源 沪 港 深 核 心 资 源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市 场 节 假 日 暂 停 申 购、赎 回、 转换 及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的公 告 2017-04-11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部 分基金 增加 万得 投顾 为代 销机构 及开 通定 投 和 转换业 务并 参与 其费 率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2017-03-31 前 海开 源沪 港 深核心 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 2017-03-30 前海 开源 沪港 深核心 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7-03-29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部 分基金 增加 西南 证券 为代 销机构 及开 通定 投 和 转换业 务并 参与 其费 率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2017-03-28 前 海 开 源 沪 港 深 核 心 资 源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市 场 节 假 日 暂 停 申 购、赎 回、 转换 及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的公 告 2017-02-24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开 源证 券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7-02-23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部 分开放 式基 金参 加蚂 蚁基 金申购 补差 费率 优 惠 活动的 公告





2017-01-23 前 海 开 源 沪 港 深 核 心 资 源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市 场 节 假 日 暂 停 申 购、赎 回、 转换 及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的公 告 2017-01-20 前 海开 源沪 港 深核心 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2 2017-01-19 前海 开源 沪港 深核心 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表决 结 果 暨决议 生效 的公 告


2017-01-03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旗 下基 金 2016 年度 最后 一个 交易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 基 金份 额净值 及基 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公告 2016-12-28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调 整旗 下部分 基金 通过 蛋卷 基金 定投申 购起 点金 额 的 公告


2016-12-28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泰 诚财 富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12-28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北 京微 动利费 率调 整的 公告


2016-12-23 前 海开 源沪 港 深核心 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圣诞 节假 期暂停 申购 、赎 回 、 转换及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 公告 2016-12-16 关 于 以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前 海 开 源 沪 港 深 核 心 资 源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持有 人大 会的 第二 次提 示性公告 2016-12-15 前 海 开 源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增 加 宜 信 普 泽 为 代 销 机 构 及 开 通 定 投 和转换 业务 并参 与其 费率 优惠活 动的 公告 2016-12-15 关于 以通 讯方 式召开 前海 开源 沪港 深核 心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的第 一次 提示 性 2016-12-14 关于 以通 讯方 式召开 前海 开源 沪港 深核 心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的公 告 2016-12-08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部 分基金 增加 平安 证券 为代 销机构 及开 通定 投 和 转换业 务并 参与 其费 率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2016-11-11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广 源达 信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11-11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新 浪仓 石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11-07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钱 景财 富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11-07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华 融金 融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10-28 前 海开 源沪 港 深核心 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开 放日 常 申购、 赎回、 转换 及 定投业 务的 公告 2016-10-28 关于 前海 开源 沪港深 核心 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参与 部分代 销机 构费 率 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2016-10-20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部 分基金 增加 电盈 基金 为代 销机构 及开 通定 投 和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3 转换业 务并 参与 其费 率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2016-10-19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部 分基金 增加 创金 启富 为代 销机构 及开 通定 投 和 转换业 务并 参与 其费 率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2016-10-18 前 海开 源沪 港 深核心 资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公 告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4 十 一、 备查文 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 1 、中国 证监会 准予注 册 前 海开源 沪 港深 核心资 源 灵 活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募集 的 文件 2 、 《前 海开 源 沪 港深 核心 资源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 3 、 《前 海开 源 沪 港深 核心 资源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托 管协 议》 4 、法 律意 见书 5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6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7 、中 国证 监会 要求 的其 他 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 放地 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 1 、存 放地 点 : 《基 金合 同 》、《 托管 协议 》存 放在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处;其 余 备查文 件存 放在 基金 管理 人处。 2 、查 阅方 式 : 投资 人可 在 营业时 间免 费到 存放 地点 查阅, 也可 按工 本费 购买 复印件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5 十 二、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及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结 合本基 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的 投资 管理 活动 , 对 本基金 的原 招募 说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对 “基 金管 理人 ”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2 、对 “基 金托 管人 ”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3 、对 “相 关服 务机 构” 相 关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4 、对 “基 金的 募集 ” 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5 、对 “ 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 相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6 、对“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与 赎回 ” 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7 、 在 “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 增加 了 “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告 ” 、 “ 基金 的业 绩” 相关信 息 。 8 、对“ 基 金的 费用 与税 收 ”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9 、在 “风险 揭示 ” 部分 , 增加了 “ 本 法律 文件 风险 收益特 征表 述与 销售 机构 基金风 险 评价可 能不 一致 的风 险 ” 。 10 、对“ 基 金合 同的 内容 摘要 ” 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11 、在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分 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披 露了 期间 涉及 本基 金的公 告 。


12 、对 部分 表述 进行 了更 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年 五 月三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