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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二零一 七 年第一 号 )
招 商 丰 泰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25 日《关于准予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注
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5〕436 号 文)注册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正式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重要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基金管理人” 或 “管理人” ) 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注 册 ,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基 金 募 集 的 注 册 审 查 以
要 件 齐 备 和 内 容 合 规 为 基 础 , 以 充 分 的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为 核 心 , 以 加 强 投 资 者 利 益
保 护 和 防 范 系 统 性 风 险 为 目 标 。 中 国 证 监 会 不 对 基 金 的 投 资 价 值 及 市 场 前 景 等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 投 资 者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 金 合 同 等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 自 主 判 断 基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当 投 资 人 赎 回 时 , 所 得 或 会 高 于 或 低 于 投 资 人 先 前 所 支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者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应 全 面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产 品 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
并 承 担 基 金 投 资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风 险 , 包 括 : 因 整 体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等 环 境 因 素 对 证 券 价 格
产 生 影 响 而 形 成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投 资 人 连 续 大 量 赎
回 基 金 产 生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投 资 者 申 购 、 赎 回 失 败 的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基 金 管 理 实 施 过 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 资 有 风 险 ,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管 理 的 其 它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对 本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 投 资 人 在 认 购 ( 或 申 购 ) 本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和基金合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 每 六 个 月 更 新 一 次 , 并 于 每 六 个 月 结 束 之 日 后 的2
45 日内公告 ,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 年4 月17日, 有关财 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7 年3 月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 、 基 金 管理 人
(一) 基金管 理 人 概况
名称: 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设 立 日 期:2002 年12 月27 日
注 册 资 本: 人民币 2.1 亿元
法 定 代 表人: 李浩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电话: (0755 )83199596
传真: (0755 )83076974
联系人:赖 思斯
股 权 结 构和公 司 沿 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批 准
设 立 , 是 中 国 第 一 家 中 外 合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公 司 由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荷兰投资)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远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共 同 投 资 组 建 。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金
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 , 000 , 000 元) 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RMB210 , 000,
000 元) 。
2007 年 5 月 ,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
中 国 电 力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华 能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 远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的 公 司 10 %、10 %、10 %及 3.4% 的 股 权 ; 公 司 外 资 股 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荷兰投 资) 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 的股权。 上述 股权
转 让 完 成 后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东 及 股 权 结 构 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全部股权的 33.4% , 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
2013 年 8 月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 号文批 复同
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 股
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 股权转让 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完3
成 后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东 及 股 权 结 构 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全 部 股 权 的
55 %,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 , 总行设在深圳, 业务以中
国市场为主。 招商银行于 2002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 600036)。 2006
年 9 月 22 日 ,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年 11 月 , 招 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代码 600999)。
公 司 将 秉 承 “ 诚 信 、 理 性 、 专 业 、 协 作 、 成 长 ” 的 理 念 , 以 “ 为 投 资 者 创 造 更 多 价 值 ”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 员 情 况
1 、 基金 管 理人 董 事 、监事 及 高 级管理 人 员 介绍:
李 浩 , 男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常 务 副 行 长 兼 财 务 负 责 人 。 美 国 南 加 州 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1997 年 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 年4 月
至 2002 年 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 年 12 月起 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2007 年 3
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 年 6 月 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 任招商银行
常务副行长,2016 年 3 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
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 加入招商证券,并
于 2004 年1 月至 2004 年12 月被中国 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
入招商证券前, 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 (花旗集 团) 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 现任招商证券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首 席 风 险 官 , 分 管 风 险 管 理 、 公 司 财 务 、 结 算 及 培 训 工 作 ; 兼 任 中 国 证
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1 月在宝
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年 1 月至2007 年5 月在梅 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
处任首席代表。2007 年6 月至2014 年 12 月担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1 月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董 事 兼 招 商 资 产 管 理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22 年法 律从业经历。1994 年 8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中 国北方
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 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
中国法律顾问。1999 年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 年 9 月至今兼任4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 莉 , 女 , 高 级 经 济 师 。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外 国 语 学 院 ,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昆 明
军区三局战士、 助理研究员;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 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 中信银行( 原 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 场部总经理、 行长助理、 副行长等
职 。 现 任 中 国 证 券 市 场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联办) 常 务 干 事 兼 基 金 部 总 经 理 ; 联 办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 玉 慧 , 女 , 加 拿 大 皇 后 大 学 荣 誉 商 学 士 ,26 年 会 计 从 业 经 历 。 曾 先 后 就 职 于 加 拿 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 & Young ,1995 年 4 月加入 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
年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 风 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
2016 年 8 月 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
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 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 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 经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 曾 任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商 学 院 副 教 授 、 厦 门 大 学 任 财 务 管 理 与 会计研究院
院 长 及 特 聘 教 授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高 级 访 问 金 融 专 家 。 现 任 复 旦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特 聘 教 授 和 财
务 金 融 系 主 任 。 兼 任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和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博 士 后 工 作 站
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 男, 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获硕士学位。1984 年 8 月至1986 年8
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1989 年 10 月至 1992 年 10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
1992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1995 年 1 月至 1998 年 8 月,
任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 职于加拿大皇家银行;2001 年 3
月至 2009 年4 月, 历任招 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
战略研究部总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10 年 4 月 ,兼任招商轮船董事;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兼 任招商银行董事;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4 月兼任 招商证券董事。2009 年 5 月任
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2011 年 10 月起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 男, 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 年2 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 年 2 月
至 2006 年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7 月 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招 商银行武
汉分行副行长。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6 月任招商银 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
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 年9 月至2014 年 6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12 月任招商银行总5
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任 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金融总部总裁
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6 年 1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总行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 年加入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
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 年 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
后 先 后 担 任 基 金 核 算 部 高 级 经 理 、 产 品 研 发 部 高 级 经 理 、 副 总 监 、 总 监 、 产 品 运 营 官 , 现 任
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 女, 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 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2005 年5 月至2006 年 12 月于韬 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3 月任 倍智
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公司监事,
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 年 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核
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 男, 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1992 年7 月至1997 年 4 月于中 国农村发展信托
投资公司任福建 (集团) 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 于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 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深 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 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常务副总经理兼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 男, 中国国籍,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 曾 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 任设计师;
1998 年 3 月 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1999 年 11 月加入中 国平安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金 运 营 中 心 基 金 投 资 部 , 从 事 交 易 及 证 券 研 究 工 作 ;2000 年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2008 年 2 月加 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2015 年 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 年加入广发证券
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年 4 月至2004 年7 月于广 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
风险管理工作; 2004 年7 月加入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
总 监 、 督 察 长 ,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董 事 会 秘 书 , 兼 任 招 商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招
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6
杨渺, 男, 硕 士,2002 年 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 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 高 级 数 量 分 析 师 、 投 资 经 理 、 投 资 管 理 二 部( 原 专 户 资 产 投 资 部) 负 责 人 及 总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 男, 硕士,1998 年加入大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 负责法务工作;2001 年
10 月加入天 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任职主管;2003 年2 月加 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 、 本基 金 基金 经 理 介绍
邓栋, 男, 中国国籍, 工学硕士。2008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审计工作,
2010 年 1 月 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部
副 总 监 兼 行 政 负 责 人 、 招 商 瑞 丰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管 理 时 间 :
2015 年 2 月12 日至今) 、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2015 年 4
月 1 日至今)、招商丰 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管理时 间:2015
年 4 月17 日 至今) 、 招商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2015 年6
月11 日至今)、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 7 月23 日
至今)、招商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今) 、 招商丰 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2016 年 8 月20 日 至今) 、
招商稳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 11 月 10 日至
今) 、 招商丰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今) 、
招商招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今) 、
招商稳乾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 年 1 月 12 日至
今)、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 1 月 14 日至今)
及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2017 年2 月 23 日至
今),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3 、投 资 决策 委 员 会成员
公 司 的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由 如 下 成 员 组 成 : 总 经 理 金 旭 、 副 总 经 理 沙 骎 、 副 总 经 理 杨 渺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量 化 投 资 部 负 责 人 吴 武 泽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部 负 责 人 裴 晓 辉 、 交 易
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 、 上述 人 员之 间 均 不存在 近 亲 属关系 。
二 、 基 金 托管 人
( 一 ) 基金托 管 人 概况
1 、 基本 情 况 7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 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 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 电话:95566
2 、 基金 托 管部 门 及 主要人 员 情 况
中国银行 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 ,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 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 、信托从 业 经 验 , 且 具 有 海 外 工 作 、 学 习 或 培 训 经 历 ,60 % 以 上 的 员 工 具 有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或 高 级 职 称 。 为 给 客 户 提 供 专业化的 托 管 服 务 , 中 国 银 行 已 在 境 内 、 外 分 行 开 展 托
管业务。
作 为 国 内 首 批 开 展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银 行 拥 有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 一 对 多 、 一 对 一 ) 、 社 保 基 金 、 保 险 资 金 、QFII 、RQFII 、QDII 、 境外 三 类 机 构 、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 、 信 托 计 划 、 企 业 年 金 、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 股 权 基 金 、 私 募 基 金 、 资 金 托 管 等 门类
齐全、 产 品 丰 富 的托管 业务体系。 在 国 内 , 中 国 银 行 首 家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分析 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3 、 证券 投 资基 金 托 管情况
截至2017 年03 月31 日 , 中 国 银 行 已 托 管576 只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其 中 境 内 基 金541 只,QDII
基金35 只 , 覆 盖 了 股 票 型 、 债 券 型 、 混 合 型 、 货 币 型 、 指 数 型 等 多 种 类 型 的 基 金 , 满 足 了 不
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 、 相 关 服务 机 构
( 一 ) 基金份 额 销 售机构
1 、 直销 机 构: 招 商 基金管 理 有 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 长途话费)
招 商 基 金官网 交 易 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8
客服 电话:400-887-9555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 )8319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 商 基 金战略 客 户 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 B 座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 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 (021 )38577378
联系人:秦向东
招 商 基 金机构 理 财 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楼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 B 座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 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 (021 )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 商 基 金直销 交 易 服务联 系 方 式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A3 单元3 楼招商基金 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 冯敏
2. 代 销 机 构:中 国 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9
电话:95566
传真: (010 )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 代 销 机 构:招 商 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 销 机 构:中 信 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电话:95558
传真: (010 )65550827
联系人: 王晓琳
5. 代 销 机 构:中 国 工 商银行 股 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 杨菲
6. 代 销 机 构:交 通 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张宏革
7. 代 销 机 构:中 国 光 大银行 股 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10
电话:95595
传真: (010 )63636157
联系人: 朱红
8. 代 销 机 构:上 海 浦 东发展 银 行 股份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9. 代 销 机 构:平 安 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 (021 )50979507
联系人: 黄炫
10. 代 销 机 构:中 国 邮 政储蓄 银 行 股份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电话:95580
传真: (010 )68858117
联系人: 王硕
11. 代 销 机 构:宁 波 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 任巧超
12. 代 销 机 构:东 莞 农 村商业 银 行 股份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11
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13. 代 销 机 构:江 苏 江 南农村 商 业 银行股 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4. 代 销 机 构: 浙 江 同 花顺基 金 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15. 代 销 机 构:上 海 联 泰资产 管 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 :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 凌秋艳
16. 代 销 机 构:上 海 好 买基金 销 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电话: (021 )58870011
传真: (021 )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17. 代 销 机 构:蚂蚁(杭州) 基 金 销售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电话: (0571 )28829790 12
传真: (0571 )26698533
联系人: 韩松志
18. 代 销 机 构:深 圳 众 禄金融 控 股 股份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 行大厦 25 楼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 童彩平
19. 代 销 机 构:上 海 陆 金所资 产 管 理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20. 代 销 机 构:北 京 乐 融多源 投 资 咨询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1 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 :董浩
电话:400-068-1176
传真:010-56580660
联系人: 于 婷婷
21. 代 销 机 构:诺 亚 正 行(上 海 ) 基金销 售 投 资顾问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 (021 )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22. 代 销 机 构:深 圳 市 新兰德 证 券 投资咨 询 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 杨懿
电话:400-166-1188 13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 文雯
23. 代 销 机 构:珠 海 盈 米财富 管 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0629066
联系人: 刘 文红
网址: www.yingmi.cn
24. 代 销 机 构:南 京 苏 宁基金 销 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 王锋
网址:http://fund.suning.com
25. 代 销 机 构:北 京 蛋 卷基金 销 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http://www.ncfjj.com/
26. 代 销 机 构:深 圳 前 海微众 银 行 股份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金牛广场 37 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电话:400-999-8877
联系人:罗曦
网址:http://www.webank.com/
27. 代 销 机 构:北 京 汇 成基金 销 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14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28. 代 销 机 构:凤 凰 金 信(银 川 ) 投资管 理 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14 层 1402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400-810-5919
联系人:张旭
网址:www.fengfd.com
29. 代 销 机 构:上 海 中 正达广 投 资 管理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400-6767-523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www.zzwealth.cn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 选 择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代 理 销 售 本 基 金 , 并 及
时公告。
( 二 ) 登记机 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 (010 )59378888
传真: (010 )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 三 ) 律师事 务 所 和经办 律 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 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15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 四 ) 会计师 事 务 所和经 办 注 册会计 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 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 邹俊
电话:(0755 )2547 1000
传真:(0755 )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 程海良、吴钟鸣
联系人: 蔡正 轩
四 、 基 金 的名 称 : 招商 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 、 基 金 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基金
六 、 基 金 的投 资 目 标
本 基 金 通 过 将 基 金 资 产 在 不 同 投 资 资 产 类 别 之 间 灵 活 配 置 , 在 控 制 下 行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为
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七 、 投 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
( 包 括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票 ) 、 债 券 ( 含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
地方政府债券等) 、 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股 票 的 比 例 为 基 金 资 产 的 0%-95% , 投 资 于 权 证 的 比 例 为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3% , 本 基 金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应 当 保 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
16
八 、 基 金 的投 资 策 略
1 、资产配置 策略
本 基 金 的 大 类 资 产 配 置 主 要 通 过 对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 国 家 财 政 和 货 币 政 策 、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以 及 资 本 市 场 资 金 环 境 、 证 券 市 场 走 势 的 分 析 , 预 测 宏 观 经 济 的 发 展 趋 势 , 并 据 此 评 价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股 票 、 债 券 市 场 相 对 收 益 率 , 主 动 调 整 股 票 、 债 券 类 资 产 在 给 定 区 间 内 的 动 态
配置,以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2 、股票投资 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自下而上的选择。
在 定 性 方 面 , 主 要 考 察 公 司 的 业 务 是 否 符 合 经 济 发 展 规 律 、 产 业 政 策 方 向 ; 其 次 分 析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或 创 新 商 业 模 式 是 否 具 有 足 够 的 市 场 空 间 , 公 司 的 盈 利 模 式 、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及其发展的稳定性;此外还将评估公司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是否合理等。
在 定 量 方 面 , 主 要 考 察 上 市 公 司 的 成 长 性 、 盈 利 能 力 及 其 估 值 水 平 , 选 取 具 备 良 好 业 绩
成长性并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
1 ) 成长性指标: 过去两年和预计未来两年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率、 资本支出、 人员招
聘情况等。
2 )盈利能力 :毛利率、ROE、ROA 、ROIC 等。
3 )估值水平 :PE 、PEG 、PB 、PS 等。
3 、债券投资 策略
本 基 金 采 用 的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主 要 投 资 策 略 包 括 : 久 期 策 略 、 期 限 结 构 策 略 和 个 券 选 择 策
略等。
(1 )久期策 略
根 据 国 内 外 的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 经 济 周 期 、 国 家 的 货 币 政 策 、 汇 率 政 策 等 经 济 因 素 , 对 未
来利率走势做出准确预测,并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久期的长短。
(2 )期限结 构策略
根 据 国 际 国 内 经 济 形 势 、 国 家 的 货 币 政 策 、 汇 率 政 策 、 货 币 市 场 的 供 需 关 系 、 投 资 者 对
未 来 利 率 的 预 期 等 因 素 , 对 收 益 率 曲 线 的 变 动 趋 势 及 变 动 幅 度 做 出 预 测 , 收 益 率 曲 线 的 变 动
趋势包括: 向上平行移动、 向下平行移动、 曲线趋缓转折、 曲线陡峭转折、 曲线正蝶式移动 、
曲 线 反 蝶 式 移 动 , 并 根 据 变 动 趋 势 及 变 动 幅 度 预 测 来 决 定 信 用 投 资 产 品 组 合 的 期 限 结 构 , 然
后选择采取相应期限结构策略: 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或梯式策略。
(3 )个券选 择策略
投 资 团 队 分 析 债 券 收 益 率 曲 线 变 动 、 各 期 限 段 品 种 收 益 率 及 收 益 率 基 差 波 动 等 因 素 , 预
测 收 益 率 曲 线 的 变 动 趋 势 , 并 结 合 流 动 性 偏 好 、 信 用 分 析 等 多 种 市 场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 综 合 评
判 个 券 的 投 资 价 值 。 在 个 券 选 择 的 基 础 上 , 投 资 团 队 构 建 模 拟 组 合 , 并 比 较 不 同 模 拟 组 合 之
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最佳匹配的组合。 17
4 、权证投资 策略
本 基 金 对 权 证 资 产 的 投 资 主 要 是 通 过 分 析 影 响 权 证 内 在 价 值 最 重 要 的 两 种 因 素 ——标的
资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灵活构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 略。
5 、股指期货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采 取 套 期 保 值 的 方 式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交 易 , 以 管 理 市 场 风 险 和 调 节 股 票 仓 位
为主要目的。
6 、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具 有 票 面 利 率 较 高 、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 二 级 市 场 流 动 性 较 差 等 特 点 。 因 此
本基金审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针 对 市 场 系 统 性 信 用 风 险 , 本 基 金 主 要 通 过 调 整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类 属 资 产 的 配 置 比 例 ,
谋求避险增收。
针 对 非 系 统 性 信 用 风 险 , 本 基 金 通 过 分 析 发 债 主 体 的 信 用 水 平 及 个 债 增 信 措 施 , 量 化 比
较判断估值,精选个债,谋求避险增收。
本基金主要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策略; 当预期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出现恶化时, 采取 “尽
早出售”策略,控制投资风险。
另 外 , 部 分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内 嵌 转 股 选 择 权 ,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深 入 的 基 本 面 分 析 及 定 性 定
量研究,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九 、 业 绩 比较 基 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3% (单利年化)
十 、 风 险 收益 特 征
本 基 金 是 混 合 型 基 金 , 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属 于 预 期 风 险 收 益 水 平 中 等 的 投 资 品 种 , 预 期
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 一 、 投 资组 合 报 告
招 商 丰 泰灵活 配 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LOF ) 管理人 -招 商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的董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来源于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第 1 季度 报告》。
1 、 报 告 期 末基金 资 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8
1 权益投资 65,541,419.46 16.68
其中:股票
65,541,419.46 16.6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14,826,983.40 80.11
其中:债券
314,826,983.40 80.11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580,085.12 0.15
8 其他资产
12,021,832.61 3.06
9 合计
392,970,320.59
100.00
2 、 报 告 期 末按行 业 分 类的股 票 投 资组合
2.1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境 内股票 投 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2,199,994.55 3.28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 生产和
供应业
27,067,948.20 7.28
E 建筑业 25,001.46 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74,088.00 0.0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2,062.33 0.0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26,045,600.00 7.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724.92 0.01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19
S 综合 - -
合计 65,541,419.46 17.62
2.2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沪 港通投 资 股 票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 报 告 期 末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股 票 投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900 长江电力 1,200,000 15,924,000.00 4.28
2 601288 农业银行 4,560,000 15,230,400.00 4.10
3 600886 国投电力 1,479,940 11,143,948.20 3.00
4 600104 上汽集团 230,000 5,837,400.00 1.57
5 600887 伊利股份 300,000 5,673,000.00 1.53
6 601398 工商银行 1,130,000 5,469,200.00 1.47
7 601939 建设银行 900,000 5,346,000.00 1.44
8 603833 欧派家居 1,608 154,351.92 0.04
9 601228 广州港 20,567 82,062.33 0.02
10 603768 常青股份 2,034 76,986.90 0.02
4 、 报 告 期 末按债 券 品 种分类 的 债 券投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9,996,389.00 5.3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16,856,594.40 4.53
8 同业存单 277,974,000.00 74.74
9 其他 - -
10 合计 314,826,983.40 84.65
5 、 报 告 期 末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债 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20
1 111790886
17 杭州银
行 CD025
500,000 47,850,000.00 12.87
2 111794236
17 南京银
行 CD064
500,000 47,845,000.00 12.87
3 111792274
17 广州农
村商业银
行 CD021
500,000 47,830,000.00 12.86
4 111682420
16 包商银
行 CD088
400,000 38,208,000.00 10.27
5 111617321
16 光大
CD321
300,000 29,340,000.00 7.89
6 、 报 告 期 末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资 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 告 期 末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贵 金 属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 告 期 末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权 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 投 资的股 指 期 货交易 情 况 说明
9.1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股 指期货 持 仓 和损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 基 金投 资 股 指期货 的 投 资政策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10、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 投 资的国 债 期 货交易 情 况 说明
10.1 本 期国债 期 货 投资政 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持 仓 和损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 期国债 期 货 投资评 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1
11、 投 资 组 合报告 附 注
11.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未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不 存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没 有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从 制 度 和 流 程
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 其 他资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7,519.9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84,312.6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021,832.61
11.4 报 告期末 持 有 的处于 转 股 期的可 转 换 债券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32004 15 国盛 EB 5,684,713.40 1.53
2 110035 白云转债 2,815,080.80 0.76
3 132005 15 国资 EB 1,847,976.60 0.50
4 132002 15 天集 EB 1,159,562.40 0.31
5 113010 江南转债 732,421.20 0.20
6 128013 洪涛转债 363,230.00 0.10
11.5 报 告期末 前 十 名股票 中 存 在流通 受 限 情况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2
十 二 、 基 金的 业 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者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04.17 —2015.12.31 3.80% 0.10% 3.48% 0.01% 0.32% 0.09%
2016.01.01 —2016.12.31 3.95% 0.19% 4.50% 0.01% -0.55% 0.18%
2017.01.01 —2017.03.31 0.93% 0.14% 1.11% 0.01% -0.18% 0.13%
基金成立起至2017.03.31 8.90% 0.15% 9.09% 0.01% -0.19% 0.14%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4 月 17 日。
十 三 、 基 金的 费 用 概 览
( 一 ) 基金费 用 的 种类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3 、基金上市 费用;
4 、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 券、期货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用;
9 、证券账户 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二 ) 基金费 用 计 提方法 、 计 提标准 和 支 付方式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1.0%÷ 当年天数 23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E×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 ) 不列入 基 金 费用的 项 目
1 、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 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 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后 , 可 根 据 基 金 发 展 情 况 调 整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 高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等 费 率 ,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审 议 ( 法 律 法 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调 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公告。
( 五 ) 基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 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24
( 六 ) 申购费 用 和 赎回费 用
1 、申购费率
本 基 金 申 购 采 用 金 额 申 购 方 式 , 场 外 申 购 费 率 如 下 表 。 投 资 者 在 一 天 之 内 如 果 有 多 笔 申
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 1.5%
100 万≤M <200 万 1.0%
200 万≤M <500 万 0.6%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用 由 申 购 人 承 担 , 不 列 入 基 金 资 产 , 用 于 基 金 的 市 场 推 广 、 销 售 、 登 记
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 后第 3 位开 始舍
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本基金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收取。
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N <7 日 1.5%
7 日≤N <30 日 0.75%
30 日≤N <1 年 0.5%
1 年≤N <2 年 0.25%
N ≥2 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2 年为 730 天 ,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 回 费 用 由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 的 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且不 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3
个月且不少于 30 日的投 资人收取 0.5%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 但少于 6 个 月的投资人收取 0.5% 的 赎回费, 并 将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 基金财产。25
如 法 律 法 规 对 赎 回 费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发 生 变 动 , 本 基 金 将 依 新 法 规 进 行 修 改 , 不 需 召 开 持 有 人
大会。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 0.5% ,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转换费用
(1 )各 基金 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 ) 在场外 申请转换的基金份额, 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 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人收取 1.5% 的赎 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且不 少于 7 日
的投资人收取 0.75% 的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
月且不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 收取 0.5% 的 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 少于 6 个月 的投资人收取 0.5% 的赎 回费, 并将 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 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 财产。
(3 ) 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 从申购费率 (费用) 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 收取转入
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 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费 用)
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 )基金转 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 、基金管理 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 网上交易, 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
金管理人公告 。
6 、 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 促 销 计 划 ,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地 开 展 基 金 促 销 活 动 。 在 基 金 促 销 活 动 期 间 , 按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要
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7 、 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 赎回 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有 关 业 务 规 则 。 若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中 国 证 监 会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场 内 申 购 、 赎 回 业 务 规 则 有 新 的 规 定 , 基 金 合 同 相 应 予 以 修 改 , 并 按 照
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针 对 特 定 投 资 人 ( 如 养 老 金 客 户 等 ) 开 展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 届 时 将 提 前 公
告。
十 四 、 对 招募 说 明 书 更新 部 分 的 说明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开募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 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刊登的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26
并 根 据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前 次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刊 登 后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经 营 活 动 进 行 了 内 容 补 充
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 ( 二)主 要人员情况” 。
2 、 在 “四、 基 金托管人” 部分, 更新了 “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 “ ( 二) 托管业务
的内部控制制度”、 “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 。
3 、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
4 、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更新了“ (六)申 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5 、 在“ 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 九)基 金投资组合报告” 。
6 、 更新 了“十、基金的业绩” 。
7 、 更新了“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招 商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2017年5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