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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球(206006)

鹏华环球: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5月)查看PDF公告

 
 
 
 
 
 
 
鹏 华 环 球 发 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重要提 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0年4月13日证监许可 [2010]470号文核准募集。 并经中国证监会基金部2010年10月10日基金部函[2010]605号文件 《关于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确认合法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10月12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 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本基金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基金产品及本基金特有风 险、一般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4月11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 目


录 一、绪 言 .................................................................. 2 二、释 义 .................................................................. 2 三、风险揭示 ............................................................... 5 四、基金的投资 ............................................................. 9 五、基金的业绩(未经审计) ................................................ 23 六、基金管理人 ............................................................ 24 七、境外投资顾问 .......................................................... 33 八、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 3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6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42 十一、基金的财产 .......................................................... 46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4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1 十四、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5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53 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57 十七、基金托管人 .......................................................... 59 十八、境外托管人 .......................................................... 62 十九、相关服务机构 ........................................................ 63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0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20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格境 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 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 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 9.《基金法》 :指2003年 10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6 月9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4 年 6月 8 日颁布、自同年 7月 1 日起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4 年6 月29日颁布、 自同年7月 1日起实施的 《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试行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 年6 月18日公布、 自同年7月 5日起实施的 《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发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或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国家外汇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30.境外投资顾问: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 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投资顾问由基金管理人选择、 增补、更换和撤销 31.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接受基金托管人委托,负责本基金境外 资产托管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托管人由基金托管人选择、增补、更换和撤销 32.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0.估值日:指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的工作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2.T+n 日:指自T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43.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7.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9.公司行为信息: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及权益的任 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三、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变化。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以下三大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及本基金特有风险、一般风险 和其他风险。 (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产品及本基金特有风险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 1.汇率风险 QDII 基金产品每日的净资产价值以人民币计价,因此当汇率发生变动时,将会影响到 人民币计价的净资产价值。 QDII 基金产品的资产可能投资于以非美元报价的各类资产,因此非美元资产的表现将 受资产所持货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影响。 2.境外市场投资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 因此基金的投资绩效将受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 场和总体经济趋势的影响。此外,相对于国内市场的规则来说,由于有的国家或地区对每日 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 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 大。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3.成熟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部分资产在全球成熟市场进行投资。成熟市场虽然制度较为健全,流动性较好, 但近期由于受到次贷余波及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其波动性风险有放大趋势,加大了成熟市 场的投资风险。 4.新兴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部分资产在全球新兴市场进行投资。与成熟市场相比,新兴市场往往具有市场规 模较小、发展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流动性较差、波动性较高等特点,投资于新兴市场的风 险可能高于成熟市场,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更大的波动性和潜在风险。此外,新兴市场的经济 环境、政治环境往往更不稳定,进一步加大了新兴市场的潜在投资风险。 5.基金中基金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构建组合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信息。但基金 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6.政府管制风险 所谓政府管制,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制定规章、设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裁 决等行政处理行为,对社会经济行为实施直接控制。在境外证券投资过程中,投资地所在国 家或地区政府部门可能针对本基金实施投资运作、交易结算以及资金汇出入等方面的限制, 或者采取资产冻结或扣押等行政措施,从而对投资收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7.政治风险 所投资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 化,导致市场波动进而影响基金收益。 QDII 基金产品以全球市场为主要的投资地区,因此全球的政治、社会或经济情势的变 动,都可能对基金所参与的投资市场或投资产品造成直接或者是间接的负面冲击。 8.税务风险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 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 受到一定影响。 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 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缴纳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9.衍生品投资风险 如果投资衍生交易品种,进行对冲风险和投机获利,将因为衍生工具的杠杆作用,放大 了基金组合的投资风险。 10.投资顾问风险


投资顾问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在选择投资顾问时采用的标准及掌握的信息有一定的时 效性和局限性。在境外投资管理活动中,投资顾问所提供的投资建议有可能不适合当前的市 场状况,而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11.金融模型风险 投资管理人将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风险评估等来辅助做出投资决 策,但因为模型错误、模型参数的估计错误、数据录入错误等原因,产生了错误的结论,从 而给投资造成损失。 (二)一般性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 基金组合资产中,境外的投资标的有不同的投资限制和清算流程,由于变现时间较长, 因此市场出现巨幅波动时,可能将有短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资产的部分品种因客观原因流动性下降导致不能变现或变现成本很高。


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可能引发变现资金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人大额赎回的风险。 3.管理人风险 指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主动性操作导致的风险。在精选投资品种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 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 4.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风险


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风险是指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在托管基金资产的过程中, 由于自身或外在因素,可能在资金调拨、证券交割和报表编制等环节出现差错,导致基金资 产受到损失。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 5.证券经纪商风险 证券经纪商风险是指证券经纪商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水平不断变化, 当它们由于证券经纪 商自身或外在的不利因素而出现薄弱环节时,会影响到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与交易活动,可能 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6.法律风险 指由于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在法律上引起争议和诉讼,或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税制、估 值等制度的改变,给基金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7.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由于不合理的内部程序或人为操作造成的风险。 以下事件有可能引发 操作风险: (1)内部程序出错造成的资产计量错误; (2)员工的操作造成的错误; (3)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害,如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





8.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从 而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 9.证券借贷风险


证券借贷风险是指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 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


10.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或工作疏忽形成的风险, 如 经常性的串户,帐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帐假平,会计 备份数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 11.交易清算风险 清算风险主要因为国际结算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差异,造成划付款项的延误和错划,进 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资产的安全。 12.技术系统运行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 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境 外投资顾问、基金托管人、境外资产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13.通讯风险 通讯风险是指境外投资管理活动对远距离、跨时区的通讯系统要求较高,技术失误或自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 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通讯故障可能会影响到本基金投资管理活动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从而导 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三)其他风险 1.大额赎回风险 如果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以较低的价格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 回的现金需要,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2.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 因为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连续出现巨额赎回, 并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 困难,基金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会遇到部分顺延赎回或暂停赎回等风险。 3.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 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境外代理机构破产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 风险,可能导致基金及投资人的利益受损。 四、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市场中依法可投资的公募基金及股票。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积 极地环球寻找并发现投资机会,通过积极的战略战术资产配置来进行资产在基金、股票、货 币市场工具及现金中的分配,在分散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地实现资本的长期增值。 (二) 投资理念 本基金遵循资产有效配置和风险分散的投资理念,深入考量全球宏观经济,特别是成熟 市场与新兴市场区域化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辅以量化资产配置模型,实现基金资产在区域 以及资产类别中的有效配置,分享全球市场经济增长的成果。 (三)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 、股票、货币市 场工具,及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基金投资部分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100%;股票、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合计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40%,其中现金或货币市场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 (四) 投资策略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 本基金采用多重投资策略, 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方法来增强基金选择流程并提升其 效率。衍生品策略将不作为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且仅用于在适当时候力争规避外汇风险 及其他相关风险之目的。 1.资产配置 (1)战略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主要投资公募基金及股票。 地域配置上, 本基金将全球市场分为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两类, 在基金和股票投资部分, 根据国家或区域的宏观经济走势、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地域配置。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战略 资产配置的基础比例为50%、50%,并可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战略资产配置的目标在于通过资产的灵活配置获得最佳的风险回报。首先通过深入研 究,建立基于全球主要市场增长、通货膨胀及货币政策的分析框架,再以宏观经济分析及对 全球经济趋势的研究为基础,来决定重点投资区域(地域选择)及资产类别和权重,其后定 期进行审核调整。 资产类别和地区的适度分散可以有效降低组合的相关性及由此可能产生的 单一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使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来监控管 理与战略资产配置相关的风险。 (2)战术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战略资产配置的基础上将根据短期内资本市场对不同区域内的不同资产类别 的定价判断其与内涵价值的关系,同时考虑投资环境、资金流动、市场预期等因素的变化情 况进行适当的战术资产配置及调整。同时,在对微观及宏观经济判断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 使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来监控管理与战术资产配置相关的风险。 2.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可投资范围内挑选出最优秀的基金管理人的基础上,通过基金选择模型,在 综合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后,对该类优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进行筛选,最后形成本基金 可投资的基金产品并进行相应资产配置。面对数量庞大的基金品种,首先必须应用数量模型 进行初步过滤;其次进行定性阶段的深入基本面挖掘,综合考虑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人 和基金投资风格评价选择投资品种; 最后对拟投资基金组合进行风险收益模拟分析并定期监 控。


3.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投资部分,本基金以自下而上的方法侧重于单个股票的投资价值评估和选择。在 股票选择中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深入挖掘全球范围内经营业绩优秀而稳定,在行业内具有 领先地位,或者具有垄断地位的优质企业,利用企业的优良业绩和持续分红派息为投资人取 得稳定收益;并降低投资组合的市场价值波动风险。 4.衍生品投资策略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主要采取组合避险策略和有效管理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使用衍生品投 资策略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使用衍生品投资来降低外汇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基金管理人可 以使用远期合约和其他工具来进行外汇风险的套期保值, 从而尽可能减小对投资表现的负面 影响。套期保值部分的比例应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投资需要和境 外投资仓位后予以确定。但是,本基金将不会对外汇的波动进行投机交易。 (五) 投资决策依据及流程 1.决策依据 (1)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对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地区经济趋势、各国宏观经济环境的分析结果,以及对基金、 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基本面的分析结果; (3)采用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对投资风险进行监控。根据跟踪误差波动性对投资选择的风 险敞口进行提前检测,同时监控检测的结果; (4)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分析判断结果。 2.决策流程 本基金的决策流程包括资产配置、组合构建、交易执行、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组合监 控与调整五个阶段,每一阶段的职责如下: (1)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阶段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从分析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通胀和 货币政策等核心问题入手,根据这些宏观面的分析,获得主要资产类别的长期预期收益数据 和信息。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战略资 产配置, 基金经理在战略资产配置的基础上, 根据相应权限进行适当的战术资产配置及调整。 (2)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负责实施该步骤工作。在组合构建的过程中,由基金经理负责,采取自下而上 的方法进行基金选择。针对进入“备选池”的基金,通过主动研究,进一步地分析,评价不 同战略下每一个基金的“吸引力”等有效措施,从而构建投资组合。 (3)交易执行 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决策的交易执行, 股票投资的交易指令将在基金管理人委托的证券 交易经纪商的全球证券交易平台上实施。 基金投资的交易指令将通过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交易 室直接下单。


(4)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 基金管理人负责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及投资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对市场风险的各种分析和判断。 风险绩效评估小组定期完成基金业绩评估报告,对组合进行绩效归因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2 依据。风险绩效评估小组定期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分析并提示风险。 (5)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要求,在适当的市场时机调整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风 险绩效评估小组对改进方案的实施进行监控。 根据全球证券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和投资操作需要, 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 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6)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六) 业绩比较基准 明晟MSCI世界指数(MSCI World Index RMB)×50%+明晟 MSCI新兴市场指数(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 RMB)×50%


MSCI明晟公司(简称 MSCI) ,是一家提供全球指数及相关衍生金融产品标的国际公司, 明晟MSCI指数是全球投资组合经理中最多采用的投资标的之一。 明晟 MSCI世界指数和明晟 MSCI新兴市场指数涵盖地区广泛、可投资性强,目前被很多国际投资机构选择作为业绩比 较基准。本基金主要通过公募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且投资重点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因 此基金管理人认为明晟MSCI世界指数和明晟MSCI新兴市场指数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 MSCI明晟公司通过多家金融信息平台公开发布指数信息。明晟 MSCI 世界指数和明晟 MSCI新兴市场指数的国家构成及权重如下: 国家及地区 权重 国家及地 区 权重 美国 59.79% 中国 26.90% 日本 8.56% 韩国 15.07% 英国 6.54% 台湾地区 12.27% 法国 3.73% 印度 8.86% 加拿大 3.60% 巴西 7.62% 德国 3.48% 南非 6.64% 瑞士 3.19% 俄罗斯 3.81% 澳大利亚 2.79% 墨西哥 3.69% 香港特别行 政区 1.28% 印度尼西 亚 2.51% 荷兰 1.27% 马来西亚 2.44% 西班牙 1.23% 泰国 2.26% 瑞典 1.06% 智利 1.25%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3 意大利 0.80% 波兰 1.21% 丹麦 0.60% 菲律宾 1.16% 新加坡 0.49% 土耳其 1.04% 0.0051 0.42% 卡塔尔 0.80% 芬兰 0.35% 阿拉伯联 合酋长国 0.75% 以色列 0.25% 哥伦比亚 0.43% 挪威 0.23% 秘鲁 0.37% 爱尔兰 0.17% 希腊 0.32% 奥地利 0.07% 匈牙利 0.28% 新西兰 0.06% 匈牙利 0.18% 葡萄牙 0.06% 埃及 0.13% 数据来源:MSCI明晟公司,数据截至 2017年3 月31日。 今后如本基金投资范围变更或市场中出现其它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指数, 或原指数供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 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投资全球市场的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股票型公募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 中的中高风险品种。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 长期平均的风险低于投资单一市场的股票型基金。 (八) 投资限制 1.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 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 行。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 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 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4)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本基金管理人管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4 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 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6)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若本基金超过上述(1)-(5)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 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2.关于投资境外基金的限制 (1)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 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其他基金中基金; 2)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 3)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3.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 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 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 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 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 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本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有关的衍生品。 4.证券借贷交易 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 构评级。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5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 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5.证券回购交易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 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 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 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 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 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 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本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 应责任。 6.本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已售出而 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 7.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若本基金投资超过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超 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进行调整以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要 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6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本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九) 禁止行为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不得有下列行为: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基金管理人和境外投资顾问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公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2)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3)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或基金具体个案等客观原因 调整上述投资比例禁止、限制等事项的,如适用本基金,则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不受上述比例禁止、限制,并适时调整相关投资比例限制和禁止规定。 (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投资者权利,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十二)代理投票 1.代理投票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负责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的股票以及基金的代理投票权。 在有需要为本基金 持有股份/份额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人所提出的决议案进行代理投票时, 本基金管理人将遵 循以下原则:


(1)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争取最大利益及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


(2)符合本基金既定的投资目标; (3)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规范。


2.代理投票的处理方法、程序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7 (1)代理投票权的决定将由基金管理人做出。基金管理人将保留代理投票文件至少三年 以上。


(2)代理投票前,基金经理将充分研究提案的合理性,并综合考虑投资顾问、独立第三 方研究机构和反对者的意见后,勤勉尽职地代理基金行使投票权。 (3)在履行代理投票职责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操作需要,委托投资顾问、境外托 管人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建议、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等,基金管理人应对代 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 (4)一般情况下,对于接纳财务报告、派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公司日常运作事 项的决议案,只要无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及上市公司治理,基金管理人可能会选择投弃权 票。


(5)对于其他建议如收购合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在投票日之前,基金管理人应针 对上市公司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案形成初步意见,并经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最终形成针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


(6)对于所投资基金合并、转型、清算、更换管理人等重大事项,在投票日之前,基金 管理人应针对所投资基金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方案形成初步意见,并经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 最终形成针对持有人大会表决方案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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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代理投票过程中,相关讨论及决策意见等文档文件按照基金管理人有关规定予以存 档。


(8)基金管理人和指派的参会人员不得擅自投票,必须严格按照本基金管理人最后审批 形成的投票意见进行投票。


(9)基金管理人相关人员在与上市公司的接触过程中,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对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议案发表承诺性意见和其他误导性言论。


(10)基金管理人相关人员在代理投票中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其他任 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从业人员道德规范的行为。


(十三)证券交易


本基金对基金交易服务提供商的选择和评价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有利于提升本公 司国际化投研服务水平以及保护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指导方针进行。 1.交易券商选择考量因素 符合下列条件的国际券商,可以列入公司选择的范围之内: (1)具备在全球主要市场交易的能力; (2)具备主要市场的研究能力; (3)具备与本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研究平台或资料库; (4)能够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临时的分析和研究;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8 (5)券商对潜在利益冲突的处理原则和程序符合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6)具备后备和灾难恢复等维护系统稳定运营的必要系统。 2.评价标准 公司每半年对国际券商服务工作评价一次,评价标准为: (1)行业和公司研究水平(含著名分析师数量); (2)分析报告的影响力; (3)全球研究覆盖的宽度; (4)提供服务及相关服务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相关预测的准确性; (5)提供服务反应速度; (6)研究成果的销售推荐水平; (7)服务态度; (8)研究的独立性; (9)联系公司调研的能力和态度; (10)交易执行的质量,包括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交易执行速度、成交价 格区间等; (11)对于潜在利益冲突的处理是否符合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评价方法和流程 相关投资研究人员按照以上标准对各国际券商评价和评分,经过统计排序,形成初步评 价结果; 初步评价结果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评价,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4.交易量及佣金分配 在证监会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公司通过一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 佣金不能超过公司全年交易佣金总额的 30%,公司定期召开佣金分配会议,根据券商评分 确定佣金分配, 佣金分配原则上以国际券商评价的结果为标准。 在交易量出现异常的情况时, 交易室应及时通报,佣金分配小组可不定期调整分配计划。 5.潜在利益冲突 对可能发生的潜在利益冲突,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制度,包括软美元专项制度等,考虑了 从证券经纪商挑选到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潜在利益冲突, 对基本原则、 禁止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罚则、相关文件存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 2017 年 04 月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9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 2017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529,241.70 20.57 其中:普通股 10,529,241.70 20.57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33,303,424.77 65.07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7,347,121.17 14.35 8 其他资产 4,188.58 0.01 9 合计 51,183,976.22 100.00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香港 7,338,481.03 14.53 美国 3,190,760.67 6.32 合计 10,529,241.70 20.85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0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半导体产品 702,693.71 1.39 财产与意外伤害保险 1,169,929.66 2.32 互联网软件与服务 1,449,239.36 2.87 环境与设施服务 278,588.50 0.55 机动车零配件与设备 600,146.04 1.19 建筑材料 545,458.18 1.08 建筑机械与重型卡车 262,741.46 0.52 石油天然气设备与服务 679,159.35 1.34 数据处理与外包服务 1,038,827.60 2.06 通信设备 1,012,790.83 2.01 投资银行业与经纪业 647,873.63 1.28 制药 2,141,793.38 4.24 合计 10,529,241.70 20.85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 细 序 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 券 代 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 属 国 家 ( 地 区 )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人民 币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 ) 1 PICC PROPERTY & CASUALTY-H 中国 财险 232 8 HK Hongko ng Exchan ge 香 港 110,000 1,169,929.66 2.32 2 THE UNITED LABORATORIES INTE 联邦 制药 393 3 HK Hongko ng Exchan ge 香 港 250,000 1,125,273.83 2.23 3 PAYPAL HOLDINGS INC Paypa l控股 股份 有限 PYP L US US exchan ge 美 国 3,500 1,038,827.60 2.06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1 公司 4 GUANGZHOU BAIYUNSHAN PHARM-H 白云 山 874 HK Hongko ng Exchan ge 香 港 50,000 1,016,519.55 2.01 5 ZTE CORP-H 中兴 通讯 763 HK Hongko ng Exchan ge 香 港 80,000 1,012,790.83 2.01 6 MOMO INC-SPON ADR 陌陌 科技 MOM O US US exchan ge 美 国 4,000 940,236.60 1.86 7 ADVANCED MICRO DEVICES AMD公 司 AMD US US exchan ge 美 国 7,000 702,693.71 1.39 8 SINOPEC OILFIELD SERVICE -H 石化 油服 103 3 HK Hongko ng Exchan ge 香 港 500,000 679,159.35 1.34 9 CHAOWEI POWER HOLDINGS LTD 超威 动力 951 HK Hongko ng Exchan ge 香 港 130,000 600,146.04 1.19 1 0 CHINA NATIONAL MATERIALS - H 中材 股份 189 3 HK Hongko ng Exchan ge 香 港 240,000 545,458.18 1.08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2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 类型 运作 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VANGUARD REIT ETF 股票 型 ETF Vanguard G roup Inc 8,547,197.81 16.93 2 WISDOMTREE EUROPE HEDGED EQU 股票 型 ETF WisdomTree Asset Man agement In c 5,200,140.40 10.30 3 VANECK VECTORS OIL SERVICES 股票 型 ETF Van Eck As sociates C orp 3,826,213.79 7.58 4 ISHARES INDIA 50 ETF 股票 型 ETF BlackRock Fund Advis ors 2,676,652.43 5.30 5 PROSHARES SHORT 20+ TREASURY 股票 型 ETF ProShare A dvisors LL C 2,589,721.25 5.13 6 KRANESHARES CSI CHINA INTERN 股票 型 ETF Krane Fund s Advisors LLC 2,190,872.72 4.34 7 SPDR S&P CAPITAL MARKETS ETF 股票 型 ETF SSgA Funds Managemen t Inc 1,934,674.11 3.83 8 GLOBAL X MLP & ENERGY INFRAS 股票 型 ETF Global X M anagement Co LLC 1,729,999.48 3.43 9 WISDOMTREE JAPAN HEDGED EQ 股票 型 ETF WisdomTree Asset Man agement In c 1,222,348.98 2.42 10 ISHARES MSCI BRAZIL 股票 型 ETF BlackRock Fund Advis ors 1,033,791.11 2.05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3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30.77 4 应收利息 622.11 5 应收申购款 3,535.7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88.5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 净值增 长率1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2010年10月12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0.60% 0.10% 3.93% 0.77% -4.53% -0.67%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4 2010年12月31 日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 日 -16.40% 0.64% -15.87% 1.25% -0.53% -0.61% 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 日 11.79% 0.45% 15.98% 0.79% -4.19% -0.34%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 日 2.58% 0.68% 8.11% 0.67% -5.53% 0.01%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 日 14.80% 0.66% 3.94% 0.56% 10.86% 0.10%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 日 -4.75% 1.86% -3.70% 0.92% -1.05% 0.94%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6.91% 1.27% 17.23% 0.86% -24.14% 0.41%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3月31日 3.61% 0.50% 8.00% 0.40% -4.39%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3月31日 0.50% 1.01% 38.94% 0.85% -38.44% 0.16%


六、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 12月 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6、电话: (0755)82021233








传真: (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 9、股权结构: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5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 中国证监会处长、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 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 年 7 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 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 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 理。 Massimo Mazzini 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CAAM AI SGR 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 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 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 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6 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 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 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 12 月至2010 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 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 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 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 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 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信证券资 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 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 出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 资产管理 SGR 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7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 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 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 10 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科 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 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 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 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职工监事、 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 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国 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处 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员、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总监,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尤柏年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博士,13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澳大利亚BConnect公 司Apex投资咨询团队分析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高级数量分析师、海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8 外投资管理部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基金和华宝兴业标普油气基金 基金经理等职;2014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国际业务部,2014 年8月 起担任鹏华全球高收益债 (QDII) 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9月起兼任鹏华环球发现 (QDII-FOF) 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7月起兼任鹏华前海万科 REITs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2月起兼任 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尤柏年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他基金情况: 2014年8月起担任鹏华全球高收益债(QDII)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7月起兼任鹏华前海万科REITs 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年 12月


李海涛、裘韬 2011年12月至2012 年4月


裘韬 2012年4月至 2014年1月


裘韬、张珂 2014年1月至 2014年9月








裘韬 2014年9月至 2015年9月








裘韬、尤柏年 2015年9月至今




















尤柏年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医药科技股 票基金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29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选择、增补、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承销证券; (6)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购买不动产; (9)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10)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11)购买实物商品; (12)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13)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4)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5)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6)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7)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债券; (18)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主承销的证券;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0 (19)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20)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1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3.内部控制体系 (1)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 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公司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 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会议,其成员包括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监察稽核部、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风险管理会议对各类风险予以充分的评估和防范, 对业务过程中潜在 和存在的风险进行通报、讨论,并及时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 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 时提出整改建议; (5)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6)员工:依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控制”的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均负有 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负有 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力争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2 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2)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合规及风险 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 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包括岗位自控、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监督的、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4)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自成立来,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 制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 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 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6)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 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 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7)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8)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识别、评估和预警 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 通过明晰的报告渠道, 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 管理、 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及时、快速作出风险控制决策; (9)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投资指标监控系统等计算机辅助控制系统, 对投资比例限制和禁止等方面进行电子化控制,有效地防止了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10)不断强化投资纪律,严格遵守证券选择流程: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纪律,加强集体 决策机制, 各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 基金经理个股授权、 基准仓位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公司还建立了契约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基金遵守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估,防范契约风 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3 度。 七、境外投资顾问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顾问名称: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2.注册地址:意大利米兰嘉多纳(Cadorna)广场三号 3.成立时间:1983年 4. 资产管理规模:截至 2012 年 12月31日,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管理的资产 达到 1636亿欧元。 5.主要联系人:Andrea Vismara


6.联系电话:(0039) 02 88102047 7.传真:(0039) 02 88107057 8.电子邮箱:Andrea.Vismara@eurizoncapital.com (二)公司简介 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是联合圣保罗股份公司 (Intesa Sanpaolo S.p.A)的成员,联合圣保罗股份公司(Intesa Sanpaolo S.p.A)由联合银 行(Intesa Bank)和圣保罗银行(Sanpaolo Bank)于2006年 8月26日合并组成,目前是意 大利最大的银行。 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成立于 1983 年,在意大利中央银行(Bank of Italy)的 监管下从事综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司位于意大利米兰,主营业务为公募基金和专户理财的管 理,并提供全面的投资产品和服务,客户包括意大利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直接管理并协调旗下三家公司的经营活动: 1.欧利盛 AI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A.I. SGR S.p.A)位于意大利米兰,主营业务 为组合对冲基金(fund of hedge funds)的管理。 2.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是卢森堡主要的基金服务商,接受卢 森堡金融业监管委员会(CSSF,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的 监管,主营业务包括基金产品的管理和对国际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的分销。 3.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 S.p.A.)位于意大利米兰,专注于数量型公 募基金的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员情况介绍 1、Alessandro Solina – 投资总监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4 2010年,Alessandro Solina 先生加入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公司, 担任投资总 监, 负责管理投资研究部。 2009 年, Alessandro Solina先生成为Zenit公司的合伙人, 投资总监以及董事会成员,负责公司开放式基金与机构客户的所有投资业务。之前, Alessandro Solina先生在 Capitalia资产管理公司担任投资总监,是该公司另类投资和产 品开发委员会成员,在 Capitali 公司时, Alessandro Solina 先生领导管理一支由 70 多 名投资人员组成的投研队伍,并负责筛选外部基金经理以及投资研究开发。 2001年至 2004 年,他在Fineco资产管理公司担任权益部负责人,协助权益投资委员会做投资决定, 并管 理该公司的权益投资组合。 1996 年至 2001 年, Alessandro Solina 先生在 Romagest/Gestifondi 公司担任意大利的权益部负责人。 1992 年至 1996 年, Alessandro Solina 先生在 Gestifondi 公司担任意大利基金组合投资经理。Alessandro Solina 先生毕 业于La Sapienza意大利大学,主修经济。 2、 Oreste Auleta – 基金经理筛选总管,投资组合管理人 2010年, Oreste Auleta先生加入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公司, 担任资产配置及基金经 理筛选的负责人。2000 年至 2008年,Oreste Auleta 先生在 Capitalia 资产管理公司担任 全球产品的负责人,负责管理开放式基金,基金中的基金以及独立账户等。之前, Oreste Auleta先生在 Pioneer Investments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多种资产组合管理的总监。 Oreste Auleta 先生之前曾经在位于伦敦的Economic Consultant 顾问公司工作,专注 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改革等国际项目。 Oreste Auleta 先生拥有数量经济以及金融经 济的硕士学位。 3、Andrea Conti


- 首席策略师 1996 年至 2003 年, Andrea Conti 先生在 IMI Sigeco,德意志银行以及巴黎的 CAI Cheuvreux 担任经济师和策略师。2003 年, Andrea Conti 先生加入 Sanpaolo 资产管理公 司 (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公司的前身),并于 2005 年 7 月成为公司的投资策略负责人。 Andrea Conti先生毕业于Bocconi大学获得经济学位。 4、Domenico Mignacca -风险管理主管


1989年, Domenico Mignacca 先生在Ancona大学获得商业与经济学位后,在英国南安 普顿大学进修经济与数量经济学的硕士学位。1994 年, Domenico Mignacca 先生在美国的 威斯康星大学的经济系被评选为优秀副研究员,并取得数量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同年, Domenico Mignacca 先生加入德意志银行的风险管理部,负责计算风险价值 VAR。 1997 年 至 2001 年, Domenico Mignacca 先生被 BNL Gestioni 评为高级数量分析师。 2001 年, Domenico Mignacca先生加入 Sanpaolo资产管理公司 (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公司的前身), 担任风险管理总监。2005年, Domenico Mignacca先生在LUIC 大学成为兼职教授,并在金 融和经济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5 (四)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 1.境外投资顾问应当严格遵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始终将持有人 的利益置于首位,以合理的依据提出投资建议,公平客观对待所有客户,始终按照基金的投 资目标、策略、政策、指引和限制提出建议,充分披露一切涉及利益冲突的重要事实,尊重 客户信息的机密性。 2.境外投资顾问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不公平地对待不同客户; (2)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3)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境外投资顾问主要有以下职责: 提供全面的咨询研究服务,对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成熟市场/新兴市场配置、国家配置、 基金的精选提出建议和意见; 提供与基金相关的境外调研、会议信息,并协助和/或陪同客户参加基金的境外调研和 境外研讨会; 应基金管理人的合理要求对与投资相关的事项为基金管理人提供建议。 八、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470 号文批准募集 发售。募集期从 2010 年 8 月 23 日起到 9 月 30 日止,共募集 534,464,662.52 份基金份额, 募集户数为 3811 户。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0 年 10 月 12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工作日 达不到 200 人,或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6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和赎回场所 1. 本基金管理人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和广州的直销中心;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网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代销机构营业网 点;具体销售网点由基金管理人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公告中列明。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 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 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二)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日,但全球主要投资市场为共同节假日除外。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 2017 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与定投等 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4 月14 日、4 月17 日(美国、香港复活节假期) 5 月3 日(香港佛诞假期) 7 月4 日(美国独立日假期) 11 月23 日(美国感恩节假期) 12 月25、26 日(美国、香港圣诞节假期)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 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 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 换。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10 年11 月 12 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情可见 基金管理人于 2010 年11 月 10 刊登的《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申购、赎回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日对应的估值日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7 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按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 ,并在 T+2 日内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3 日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对于申购申请及申 购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因投资 者怠于查询或行使权利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公告。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 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T+10个工作日 (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项, 但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此另有规定, 或本基金所投资市场发生休市或交易清算规则 变更等异常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赎回款支付时间等相关规则,并及时在指定媒体 公告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有关条款处理。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8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申购金额限制) 。 3.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如 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0 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4.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 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 额将被强制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六) 申购和赎回的处理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 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1.04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 元 申购份数=9,852.22/1.046=9,418.95 份 即:某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6 元,则可得到9,418.95份基金份额。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39 本基金以赎回总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 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 2 年)决定赎回,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 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 为: 赎回总额=10,000×1.148=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25%=28.70元 赎回金额=11,480-28.70=11,451.30 元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 2 年)赎回,假设 赎回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 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1,451.30元。 3.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T+1 日(估值日)计算,并在 T+2 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 续,投资者自T+3 日后(含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 续。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公告。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办理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或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本基金进行交易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0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5.因基金收益分配、或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使基金管 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休市、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基金管理人认 为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8.本基金规模达到或即将达到国家外汇局核准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第 4 项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将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或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本基金进行交易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休市、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基金管理人认 为继续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 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1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 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 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刊登公告,并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合理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 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十二)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 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 日但少于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在重新开放的前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 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新开放的前2日内在指定媒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2 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 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 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 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受理继承、 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 易过户以及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 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标准 收费。 (十五)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自 2010 年11 月 12 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情可见 基金管理人于 2010 年11 月 10 刊登的《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申购、赎回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及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业务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 (十七) 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登记结 算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基金份额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 结部分产生的收益一并冻结。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3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含境外投资顾问收取的费用;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税务咨询顾问服务费等中介机构费 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所投资基金的交易费用和管理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开户、交 易、清算和登记等相关的各项费用; 8.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 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年托管费率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4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 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申购的方式, 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 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 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元) 特定申购费率 M<50万 0.6% 50万≤M<250万 0.6% 250万≤M<500万 0.6% M≥500 万 每笔1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50万 1.5% 50万≤M<250万 1.2% 250万≤M<500万 0.8% M≥500 万 每笔1000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率: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1年 0.5% 1 年≤Y<2年 0.25%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5 Y≥2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 自2013年6月28日起,在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 申购及定期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1)费率标准 当客户选择后端收费模式申购或定期申购本基金时,在赎回时根据其持有期限的不同,支 付相应的后端申购费,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 具体费率如下表: 网上直销后端申购费率 持有时间(Y) 后端申购费率 Y<1年 1.8% 1 年≤Y<3年 1.0% Y≥3年 0 基金管理人对后端申购费率实施的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规则(含定期申购):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的后端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 在投资者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时收取。 (3)赎回金额及相关费用的计算规则:


投资者赎回以后端收费模式申购的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和后端申购费。其中赎回费 率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基金赎回费率一致, 后端申购费率按照投资者申购时执行的 后端申购费率标准确定。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6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活动对象适当调低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本基金申购、 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 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回,并提前公告。 (五)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 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 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 基金税收 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除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疏忽、故意行为导致的基金在税收方面造成的损失外,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基金的财产 (一)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含各项有关税收)后的价值。 (三) 基金财产的账户 根据投资所在地规定及境外托管人的相关要求,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可以以基金名 义或托管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和现金账户, 保证上述账户与基金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人的财产 独立,并与基金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人的其他托管账户相独立。 (四) 基金财产的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和/或境外托管人 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7 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 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 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 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 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试行办法》和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 财产不得被处分。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 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基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和其它投资等资 产。 (二) 估值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三) 估值方法 1.基金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的基金按估值日其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2)非上市流通的基金按可取得的最近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若基金份额净值无 法通过公开信息取得,则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基 金份额净值估值。 (3)若某只基金同时存在上市流通部分和非上市流通部分,则区分上市流通部分和非上 市流通部分后分别按上述方法估值。 2.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等方式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 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2)首次发行且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首次发行且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在锁定期 内,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3.债券估值方法 (1)对于上市流通的债券,证券交易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 值; 证券交易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8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2)对于非上市债券,按成本价估值,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为成本价不能反 映公允价值,则参照主要做市商或其他权威价格提供机构的报价进行估值;若债券价格无法 通过公开信息取得,则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估值。 4.衍生品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衍生品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2)对于非上市衍生品,按成本价估值,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为成本价不能 反映公允价值,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后按公允价值估值;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认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衍生品价格无法反映公允价值, 则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的,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3)衍生品的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5.存托凭证估值方法 公开挂牌的存托凭证按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6.非流动性资产或暂停交易的证券估值方法 对于未上市流通、或流通受限、或暂停交易的证券,应参照上述估值原则进行估值。如 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为成本价不能反映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 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汇率 本基金外币资产价值计算中,所涉及人民币对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等五种主 要外汇的汇率应当以基金申请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为 准。涉及到其它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采用申请日伦敦时间下午四点(或能够取到的离 下午四点最近时点)由彭博信息(Bloomberg)提供的其它币种与美元的中间价套算。 8.税收 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 本基金将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 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估算 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 对于非代扣代缴的税收, 基金管理人应聘请税收顾问对相关投资市场的税收情况给予意 见和建议。境外托管银行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示具体协调基金在海外税务的申报、缴纳及索 取税收返还等相关工作。基金管理人或其聘请的税务顾问对最终税务的处理的真实准确负 责。 9.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第 1--8 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第 1--8 项规定的方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49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 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0.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四) 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收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开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各自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基金资产估值, 但不改变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估值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五)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结算机构、或代销机构、 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 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受损方” )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 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基金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协商共同承担,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根据过错原则,向过错人追偿,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应将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 更正, 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0 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 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 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 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 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 的利益损失,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 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 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发生偏差且偏差金额小于基金份额净值 0.5%时,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应查找原因,及时对当日账务进行调整,不做追溯处理。其中对偏差金额大于基 金份额净值的0.25%但小于基金份额净值的 0.5%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对基金份额净 值计价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5%的, 管理人及托管人尽快查明原因、 立即纠正, 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及时进行公告,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 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资 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向差错方追偿,基金托管人给予必要的协助配 合。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 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 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 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当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小于基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在发现日对账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1 务进行更正调整,不做追溯处理;其中对差错金额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的,基金管 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差错金额达到份额净值的0.5%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依法公告。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结算 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估值日计算基金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5.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上述估值方法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处理。 (2)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基金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 估值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相关估值调整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各家数据服务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本基金管理人和本 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 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托管人应当 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六) 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导致本基金无法正常、准确估值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暂停 估值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本基金进行交易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或者基金的资产组 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休市、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 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 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无法评估 基金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2 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人的现金红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3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不同交易帐号选择的分红方 式不同,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不同的交易帐号分别做出的最后一次选 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 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 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十四、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一) 基金的会计政策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3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2.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的1月 1日至12月 31日, 如果基金募集所在的会计年 度,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 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书面确认。 (二) 基金的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 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 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 《试行办法》 、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 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等媒介披露。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4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可以人民币、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计算并披露净值及相关信息。涉及币种之间转 换的,应当披露汇率数据来源,并保持一致性。如果出现改变,应当予以披露并说明改变的 理由。 人民币对主要外汇的汇率应当以报告期末最后一个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 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 、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编制并已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个月 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 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 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公告内容的截止日为每6个月的最后1 日。 (二)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 日前,将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 (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 于2010年8月18 日公告的《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环球发现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法》 、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 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具体详 见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8月18日公告的《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四)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0年 10 月 13 日刊登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0 年 10月 12日生效。 (五)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 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后的 2个工作日 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5 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工作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六)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 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 者年度报告。 5.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6.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 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 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议;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6 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30%; 11.增补、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增补、更换或撤销境外托管人; 12.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4.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6.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7.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8.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0.5%; 19.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基金变更、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 21.基金更换登记结算机构; 22.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3.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4.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5.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6.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其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基金份额的拆分; 28.本基金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回; 29.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3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 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 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一)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二)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临时公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等文本文件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7 在编制完成后,将存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所在地、有关销售机构及其网点, 供公众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 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类别;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 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并于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 告。 (二) 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8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 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59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十七、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 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 10月, 是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49万亿元,增长 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 万亿元,增长 5.96%。净利润2,289亿元, 增长 0.28%;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长 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4.65%,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 比26.98%,资本充足率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 营业网点 “三综合” 建设取得新进展, 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0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 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 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 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 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多项核心 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客户金融 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 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 增长67.36%;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 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 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 志“中国最佳银行” 、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 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一 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 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 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1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2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 发现投资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 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 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八、境外托管人 (一)境外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道富银行 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注册地址:One Lincoln Street, Boston, Massachusetts 02111, United States





办公地址:One Lincoln Street, Boston, Massachusetts 02111, United States





法定代表人:Joseph L. Hooley


成立时间:1891年 4月 13 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截止到 2016年 12月 31 日)所有者权益(Shareholders’ Equity) : 212.19亿美元 (二)托管资产规模、国际信用评级和托管业务 道富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由美国道富集团全资拥有。 道富银行始创于 1891年, 自 1924 年成为美国第一个共同基金的托管人后,道富银行已成为一家具有领导地位的国际托管银 行。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托管和行政管理资产总额已达到 28.77 万亿美元,一级资本 比率为 11.7%。道富银行长期存款信用评级为 AA-(标准普尓)及 Aa1(穆迪投资) 。道富 银行在全球三十多个个国家或地区设有办事处, 2016 年 12 月 31日道富拥有超过 3 万 3 千 多名富有经验的员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托管服务。在亚洲开设了四个全方位的营运中心: 香港、新加坡、东京及悉尼,提供全球托管、基金会计、绩效评估、投资纲领监察报告、外 汇交易、证券出借、基金转换管理、受托人和注册登记等服务。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3 1、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账 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九、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电话: (0755)82021233 传真: (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房 联系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 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 室 电话: (021)68876878 传真: (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 座 1001 室 联系电话: (027)85557881 传真: (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4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 24楼07单元 电话: (020)38927993 传真: (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销售机构 (1)销售银行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传真:010-66107913 联系人:刘秀宇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邱泽滨 网址:www.abcchina.cn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5 联系人:陈洪源 公司网站:www.boc.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联系人:汤征程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6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 传真:010-58560666 网址:www.cmbc.com.cn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联系人:唐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穆欣欣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服电话:95595(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迟卓 客服电话:95558 网站:bank.ecitic.com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联系人:董金 网站:www.hxb.com.cn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7 1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1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6)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陈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8)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朱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网址: www.bankofdl.com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8 19)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电话:96699(浙江) ,962699(上海) , (0577)96699(其他地区) 网站:www.wzbank.cn 2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2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王盈虚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传真:0571-87659554 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22)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江建法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21 联系人:刘兴龙 网址: www.mintaibank.com 2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 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联系电话:0551-6266763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69 网址:www.hsbank.com.cn


24)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客户服务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25)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李亚洁 客户服务电话:96699 网址: www.bankofluoyang.com.cn 26)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010-64816038 传真:010-84596546 客服服务电话:95352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27)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客服电话:400-880-0338或 96588(广东省外请加拨0756) 联系人:李阳 网址:www.crbank.com.cn 28)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客服电话:400-889-6666 联系人:孟明 网址:www.jlbank.com.cn 29)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0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联系人:朱芳 网址:www.zrcbank.com 30)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联系人:蒋娇 网址:www.jnbank.com.cn 3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5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022-28405684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4006960296 公司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cn 32)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9999 联系人:黄钰雯 网址:www.fjhxbank.com (2)销售券商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95551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张于爱


联系电话:010-60833799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6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2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柳路36 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联系电话:0591-38281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3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 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 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1-38784580 传真:021-68865680 客户服务电话:95351(主)/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600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 45 层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4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1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胡永君 网址:www.cc168.com.cn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16 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6)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夏吉慧 联系电话:0571-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1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22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5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传真:0769-22115712


网址:http://www.dgzq.com.cn/ 1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业务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262 网址:www.962518.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 号安联大厦34 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 号安联大厦34 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立达公寓F 座渤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ewww.com.cn 23)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户服务热线:4008835316 网址:www.cfzq.com 2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 :梁薇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号码:020-88836654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7 客服热线: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 号国联大厦6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八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2919 传真:0510-82833124 联系人:沈刚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网址:www.glsc.com.cn 26)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郑琢 联系电话:18627985979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3888 传真:0755-82707700 网址:www.chinalions.com 2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1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联系电话:0731-8583250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2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背北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8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客服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30)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 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 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izq.com 3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1493 传真:010-63081344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财富大厦21楼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79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95368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hlzq.com 3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业务传真:021-20655196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服务热线:4008888993 公司网站:www.dxzq.net 3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 层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 层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联系电话:0755-83219494 传真:0755-82545500 联系人:王鹏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0 36)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 至26 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 至26 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陈丽君


咨询电话:4006128888 公司网址 www.s10000.com 37)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传真:010-83561001 网址: http://www.xsdzq.com.cn/ 3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 号保利广场 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87618676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 95391/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3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1 网址:www.cfsc.com.cn 40)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电大楼三、四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旗营南路天畅园6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张悦





电话:010-64408820 传真:010-64408834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4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楼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406649 传真:029-87406710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4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写字楼2座 27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写字楼2座 27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 号都市之门 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 号都市之门 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2 联系电话:029-63387256 联系人:黄芳


网址:www.kysec.cn 4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14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www.swsc.com.cn 45)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 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齐冬妮 联系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13 网址:http://www.e5618.com/ 4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4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3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联系人:毛诗莉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63 传真:0755-8243536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16-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冯鹤年 联系人:周照清 电话:010-85127561 服务热线:400-619-8888 公司网站:www.mszq.com (3)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联系人: 洪诚 联系电话:0755-23953913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4 (4)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侯仁凤 联系电话:010-57756068 客服电话:400-786-8868 网址: www.chtfund.com 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网址:www.fund123.cn 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层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于扬 联系电话:021-208358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室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 号 4 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陶怡 网址:www.ehowbuy.com 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联系电话:021-20662010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6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刘琼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010-58321388-1105 客服电话:010-58325327 网址:jrj.xinlande.com.cn 11)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1806-181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1806-1810 法定代表人:卓紘畾 联系人:王娓萍 联系电话:0755-33376853 客服电话:4006-877-899 网址:www.dowinfund.com 1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邓爱萍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网址:www.txsec.com 14)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3201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毛怀营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5)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法定代表人:唐宁 联系人:王巨明 联系电话:010-52855650 客服电话:400-6099-5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传真:0571-88911818 联系人:蒋泽君 网址:www.10jqka.com.cn 17)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1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号 1幢 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59539888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8 客服电话: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fund.com


1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 号楼 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曹怡晨 联系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a.leadbank.com.cn 2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 5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付文红 联系电话:010-62676405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21)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号 1号楼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陈铭洲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89 联系电话:010-56580666 传真:010-56580660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22)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黄飚 联系电话:028-84252471 客服电话:400-8878-566 网址:www.pyfund.cn 2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何菁菁 网址:www.noah-fund.com 2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总部 A座 17层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服电话: 95118 网址:fund.jd.com 联系人:江卉 电话: 13141319110 传真: 010-89189566 2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0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2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 SOHO,T2,B座 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翟相彬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2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喻明明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4131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电子邮箱:zhongqy@chinaam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吴群莉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 5115 0298 传真:(021) 5115 0398 经办律师:刘佳、梁丽金 (四) 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熹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 产;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2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收入; (3)发售基金份额;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 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有关规定,选择、增补、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证券经纪代理商以及证券 登记机构,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7)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 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8)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0)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登记结算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登记结算机 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 监督和检查; (12)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3)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要求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发出的投资交易、 交割划款及其他与基金资产权利 和义务有关的指令; (16)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于 谨慎的原则,控制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保证基金资产正常运作;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确保管理人或其委托的境外投资顾问发送的交易数据符合《基金法》 、 《试行办法》 、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3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保证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因数据原因造成基金资产或 基金托管人的财产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6)委托境外投资顾问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外投资顾问应符合《试行办法》规定的 有关条件; (7)承担受信责任,在挑选、委托投资顾问过程中,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8)严格遵守境内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始终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置于首位, 以合理的依据提出投资建议,寻求基金的最佳交易执行,公平客观对待所有客户,始终按照 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政策、指引和限制实施投资决定,充分披露一切涉及利益冲突的重 要事实,尊重客户信息的机密性; (9)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 资; (10)确保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产品或工具;严格按照《基金法》 、 《试行办 法》 、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范围和比例限制的规定,确定清晰、可执行的投资 范围和投资比例,并在规定时间内,对超范围、超比例的投资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1)确保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数据符合《基金法》 、 《试行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保证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12)委托境外证券服务机构代理买卖证券的,应当严格履行受信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 对投资交易的流程、信息披露、记录保存进行管理; (13)选择交易机构(交易平台)进行场外交易的,所选择的场外交易机构(交易平台) 应经基金托管人和境外托管人认可。对于经基金托管人和境外托管人认可的场外交易机构 (交易平台)因合并、破产等原因对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4)与境外证券服务机构之间的证券交易和研究服务安排,应当严格按照《试行办法》 第三十条规定的原则进行; (15)进行境外证券投资,应当遵守当地监管机构、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6)如需在托管人选择的机构之外保管、登记基金财产,应严格审查,保证基金财产的 安全,以及相关资产收益准确、按时归入基金财产; (17)条件成熟时,严格按照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计算和表述投资业绩标准; (18)除依据《基金法》 、 《试行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1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20)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2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4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2)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严格控制基金投资产品的流动性风险,确保及时、足 额支付赎回款项; (23)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24)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25)严格按照《基金法》 、 《信息披露办法》 、 《试行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26)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 《试行办 法》和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 泄露; (27)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28)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9)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30)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31)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32)基金管理人授权投资顾问负责投资决策的, 应当在协议中明确投资顾问由于本身差 错、疏忽、未履行职责等原因而导致财产受损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3)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34)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35)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3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3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8)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39)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40)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因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基金管理人无法正常履行上述义务,由基金托管人承担责任,并 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5 如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再要求基金管理人履行上述职责的, 基金管理人按照变 更后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选择、更换负责境外资产托管业务的境外托管人;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但对于基金管理人在未经基金托管 人和境外托管人认可的场外交易机构 (交易平台) 购买的资产,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保管责任; (5)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 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2)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3)除依据《基金法》 、 《试行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施监 督,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报告;


(5)安全保护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有 应得收入;


(6)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确保基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目标和限制进行管理;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顾问的指令,及时 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8)确保基金的份额净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


(9)确保基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申购、认购、赎回等日常交易;


(10)确保基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确定并实施收益分配方案;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6


(1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或其委托的境外 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承担安全保管责任;


(12)每月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基金境外投资情况,并 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13)安全保管基金资产,开设或委托开设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14)办理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





(15)保存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资金往来、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 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 20年;





(1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1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 、 《试行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 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20)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21)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22)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23)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24)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25)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除; (26)选择的境外托管人,应符合《试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27)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受托人职责。境外托管人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等原因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托管人应当承担相应 责任; (2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3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3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7 (33)保存与基金托管人职责相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4)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基金合 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正常履行上述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并 对造成的基金财产损失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如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再要求基金托管人履行上述职责的, 基金托管人按照变 更后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 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关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相 关规则及规定; (3)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4)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6)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7)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基金托 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基金合同为依据, 不因基金财产账户名称而有所改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8 变。 若基金合同当事人上述各项权利义务与不时修订或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冲突的,以修订后或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为准。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2.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类别;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4)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回; 6)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7)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8)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3.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99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 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 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 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4.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30 天在指定媒 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会议形式; 4)议事程序;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 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7)表决方式;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0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 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5.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会议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 现场开会 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 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 管人更换、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1)现场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①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 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 ②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 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结算资料相 符。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披露重新开会的时间(至少应在30 日后)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2)通讯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①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 ②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为 “监督人” )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1 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③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 力; ④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⑤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 登记结算机构记录相符。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至少应 在30日后) ,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6.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 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 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 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 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 行审议。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 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 时间间隔不少于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 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 30 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 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2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 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 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 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 期后第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如 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7.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 过; 2)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提 前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 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 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3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 项表决。 8.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 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 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 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 监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果。 3)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持 人未进行重新清点, 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 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 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派出 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 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3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 以公证。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 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关于本章第(二)条所规定的第(1)-(8)项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本章第(二)条所规定的第(9)、(10) 项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方可执行。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 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4 名等一同公告。 10.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类别;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 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 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 告。 2.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5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3.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 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6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八份,除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各持两份外,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登记结算机 构办公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日期:1998年12 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1号 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7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 月17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 、股票、货币市 场工具,及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基金投资部分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100%;股票、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合计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40%,其中现金或货币市场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 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 行。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8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 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 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 的20%。 (6)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1)-(5)项的要求,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 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要求另有规定,从其最新规定执行。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七条第九 款第(1)至第(8)项及第(11)至第(12)项的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 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4.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5.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 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 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 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6.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 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 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 料和制度等。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09 7.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 8.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 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 行为。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 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 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 《基金法》 、 《试行办法》 、 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 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 管理人并改正。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 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 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1.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保管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托管人委托或同意存放的机构处 (2)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3)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4)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5)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6)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并按指令进行结算,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0 (7)基金托管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清盘或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 清算时,不得将托管证券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理解现金于存 入现金账户时构成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的等额债务,除非法律法规及撤销或破产程序明 文许可该等现金不归于清算财产外, 经基金托管人和/或境外托管人合理努力后该等现金仍 归入破产财产的,并不构成基金托管人违反托管协议的规定。 2.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 募集专户” 。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 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 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 款等事宜。 3.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 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 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供境内资金划拨 使用。基金托管人可委托境外托管人开立资金账户(境外) ,境外托管人根据基金托管人的 指令办理境外资金收付。 (2)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 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可委托境外托管人在境外,根据当地市场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和管理证券账 户。


5.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或其委托机构负责开立。 (2)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办理。 6.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境外有关实物证券、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境 外托管人存放于其保管库。 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及/或其委托的境外托管人以外机构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1 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7.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 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上述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含各项有关税收)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复核程序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在每次净值计算之前,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必需核对与基金净值计算有 关的所有信息。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 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2.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的基金按估值日其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2)非上市流通的基金按可取得的最近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若基金份额净值无 法通过公开信息取得,则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基 金份额净值估值。 3)若某只基金同时存在上市流通部分和非上市流通部分,则区分上市流通部分和非上 市流通部分后分别按上述方法估值。 (2)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2 ①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等方式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发行且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首次发行且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在锁定期 内,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3)债券估值方法 1)对于上市流通的债券,证券交易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 值; 证券交易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2)对于非上市债券,按成本价估值,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为成本价不能反 映公允价值,则参照主要做市商或其他权威价格提供机构的报价进行估值;若债券价格无法 通过公开信息取得,则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估值。 (4)衍生品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衍生品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2)对于非上市衍生品,按成本价估值,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为成本价不能 反映公允价值,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后按公允价值估值;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认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衍生品价格无法反映公允价值, 则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的,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3)衍生品的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5)存托凭证估值方法 公开挂牌的存托凭证按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已知的最近的收盘价估值。 (6)非流动性资产或暂停交易的证券估值方法 对于未上市流通、或流通受限、或暂停交易的证券,应参照上述估值原则进行估值。如 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为成本价不能反映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 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汇率 本基金外币资产价值计算中,所涉及人民币对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等五种主 要外汇的汇率应当以基金申请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为 准。涉及到其它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采用申请日伦敦时间下午四点(或能够取到的离 下午四点最近时点)由彭博信息(Bloomberg)提供的其它币种与美元的中间价套算。 (8)税收 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 本基金将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 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估算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3 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 对于非代扣代缴的税收, 基金管理人应聘请税收顾问对相关投资市场的税收情况给予 意见和建议。境外托管银行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示具体协调基金在海外税务的申报、缴纳及 索取税收返还等相关工作。 基金管理人或其聘请的税务顾问对最终税务的处理的真实准确负 责。 (9)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第1-8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第 1-8 项规定的方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 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0)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1)差错类型 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结算机构、或代销机构、 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 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受损方” )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 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基金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协商共同承担,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根据过错原则,向过错人追偿,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应将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 更正, 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 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 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 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4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 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 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 的利益损失,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 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 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发生偏差且偏差金额小于基金份额净值 0.5%时,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应查找原因,及时对当日账务进行调整,不做追溯处理。其中对偏差金额大于基 金份额净值的0.25%但小于基金份额净值的 0.5%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对基金份额净 值计价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5%的, 管理人及托管人尽快查明原因、 立即纠正, 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及时进行公告,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 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资 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向差错方追偿,基金托管人给予必要的协助配 合。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 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 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 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当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小于基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在发现日对账 务进行更正调整,不做追溯处理;其中对差错金额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的,基金管 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差错金额达到份额净值的0.5%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依法公告。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5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结算 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1)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上述估值方法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处理。 2)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基金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 估值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相关估值调整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各家数据服务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本基金管理人和本 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 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托管人应当 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导致本基金无法正常、准确估值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暂停 估值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本基金进行交易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者基金的资产 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休市、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 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无法评 估基金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5.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6.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别 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 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 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7.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2)报表复核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6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 之日起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 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 过程中, 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 进行调整, 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 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 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 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 各自继续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7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服务内容,由基金管理人在 正常情况下向投资者提供,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 场的变化,不断完善并增加和修改服务项目。 (一)营销创新及网上交易服务 为丰富投资者的交易方式和渠道,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多种形式的交易服务。 在营销渠道创新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大力发展基金电子商务,并已开通基金网上交易系 统,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hfund.com) ,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基金交 易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同时,投资者可关注鹏华基金官方微信帐 号(微信号:penghuajijin),快速实现净值查询功能,绑定个人账户之后,还可实现账户查 询功能和交易功能。基金管理人也将不断努力完善现有技术系统和销售渠道,为投资者提供 更加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二)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向发生交易且基金管理人持有其真实、准确、完整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寄送新开户欢迎信、交易对账单、 《鹏友会》等资 料。 (三)信息定制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phfund.com) 、短信平台、呼叫中心 (400-6788-999;0755-8235366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手机短信、E-MAIL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手机短信可定制的 信息包括:月度短信账单、公司最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净值等;邮件定制的信息包括:鹏 友会周刊、电子对账单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发送 的定制信息内容。 (四)在线咨询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信息查询, 通过输入基金账户号 (或证件号码) 和查询密码进入查询账户,享有交易查询、信息定制、资料修改、对账单打印、理财刊物查 阅等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短信接收平台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业务咨询,基金管理人在工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8 作时间内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中心(400-6788-999、0755-82353668)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24 小时基金账户 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 8:30-21:00 的座席服务(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 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六)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呼叫中心人工 热线、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负责管理投 诉电话(0755-82353668) 、信箱、网络服务。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 销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七)客户专家团 为持续改进客户服务工作,基金管理人建立“客户专家团”机制,邀请客户对客户服务工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 《信息披露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至少在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告内容 报纸 日期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0月 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0月 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蛋卷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 年 11 月 2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吉林 银行网银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1月 2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 与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1月 24日 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1月 2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2016年 11月 29日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19 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鹏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中国民生银 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1月 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 年 12 月 3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 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 年 12 月 3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 与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 年 12 月 9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 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2月 1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我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2月 19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 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2月 1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 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2月 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东莞 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2月 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 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2月 30日 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境外主要市场节 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6年 12月 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张家 港农村商业银行柜面和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1 月 3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 工商银行“2017 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1 月 3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 与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1 月 10 日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2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财富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1 月 10 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1 月 19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 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2 月 23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1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 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20 日 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23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华夏财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30 日 2016年年度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30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张家 港农村商业银行柜面和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上述披露事项的披露期间自 2016年10月12日至2017年4 月11日止。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销机构等的办公场所,投资 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 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投资者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 中国证监会核准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环球发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全文) 121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有关业务规则 5. 法律意见书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