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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003982)

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 投 瑞银 顺 益纯 债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开放 日 常申
购 、 赎回 、 转换 及 定期 定 额投 资 业务 的 公告 
公告送出 日期:2017 年 5 月 20 日 
 
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国投瑞 银 顺 益纯 债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国投瑞 银 顺 益纯 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398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国投瑞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登 记机 构名 称 国投瑞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及 本 基 金 基
金合同 和 招 募说 明书 等 
申购起 始日 2017 年 5 月 23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7 年 5 月 23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7 年 5 月 23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7 年 5 月 23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2017 年 5 月 23 日 
2 日 常申 购、 赎回 、 转换 、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办理本 基金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 赎回 、 转 换、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的 开放 日为 上海 证券交 易
所、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的正 常交易 日的 交易 时间 , 但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法律 法规 、 中 国证 监会 的要求或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公 告暂停 申购 、赎 回、 转换 、定期 定额 投资 时除 外。 
开放时 间为 : 每个 开放 日 的 9 :30-15 :00 ( 投资 人 在 15 :00 以 后提 出申 购 ( 含定期 定
额投资 ) 、 赎回 与转 换业 务申请 且登 记机 构确 认接 受的, 其 基 金份 额申 购、 赎回或 转换 价格
为下一 开放 日的 相应 价格 )。 
由于各 销售 机构 系统 及业 务安排 等原 因, 具体 业务 办理时 间可 能有 所不 同, 请详见 各销
售机构 的具 体规 定。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若出 现新 的证券 交易 市场 、 证券 交易 所交易 时间 变更 或其 他特 殊情况 ,
基金管 理人 将视 情况 对前 述开放 日及 开放 时间 进行 相应的 调整 , 但 应在 实施 日前依 照 《 信息
披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介上 公告 。 
3 日 常申 购业 务 
3.1 申 购金 额限 制 
(1)投资 人在 销售机 构网 点首次申 购 本 基金 基 金份 额的单笔 最低 限额为 人民 币 10 元
(含申 购费 ) , 追加 申购 单笔最 低限 额为 人民 币 10 元(含 申购 费) 。在 不低 于上述 规定 的
金额下 限的 前提 下 , 如 基金 销售机 构有 不同 规定 , 投资 人需同 时遵 循该 销售 机构 的相关 规 定 。 
(2)基 金管理 人可在 法律 法规允许 的情 况下, 调整 上述规定 的 申 购金额 的数 量限制 。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在调 整前 依照 《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并报中 国证 监
会备案 。 
3.2 申 购费 率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申购 费率 如下: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80% 
100 万 元≤M <500 万元 0.40% 
500 万 元≤M 1000 元/ 笔 
投资人 在一 天之 内如 果有 多笔申 购, 适用 费率 按单 笔分别 计算 。 
3.3 其 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1)申 购采用 全额缴 款方 式,若申 购资 金在规 定时 间内未全 额到 账则申 购不 成功, 若
申购不 成功 或无 效, 申购 款项本金 将 退回 投资 人账 户。 
(2)基 金管理 人可以 在基 金合同约 定的 范围内 调整 费率或收 费方 式,并 最迟 应于新 的费率或 收费 方式 实施 日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 介 上公 告。 
(3)基 金管理 人及其 他销 售机构可 以根 据市场 情况 对基金销 售费 用实行 一定 的优惠 ,
并履行 必要 的报 备和 信息 披露手 续。 
(4) 基金 管理 人应 以交 易 时间结 束前 受理 有效 申购 申请的 当天 作为 申购 申请 日(T 日) ,
在正常 情况 下 , 本 基金 登 记机构 在 T+1 日 内对 该交 易的有 效性 进行 确认 。 T 日 提交的 有效 申
请, 投资 人可 在 T+2 日后( 包括该 日) 到 销售 网点 柜台 或以销 售机 构规 定的 其他 方式查 询申 请
的确认 情况 。若 申购 不成 功或无 效, 则申 购款 项本 金退还 给投 资人 。 
销售机 构对 申购 申请 的受 理并不 代表 该申 请一 定成 功, 而仅 代表 销售 机构 确实 接收到 申
购申请 。 申购 的确认 以登 记机构 的确 认结 果为 准。 对于申 购申 请及 申购 份额 的确认 情况 , 投
资人应 及时 查询 并妥 善行 使合法 权利 。 
4 日 常赎 回业 务 
4.1 赎 回份 额限 制 
(1) 投资 人 赎 回基 金份 额 ,单笔 赎回 不得 少于 500 份(如 该账 户在 该销 售机 构托管 的
基金余 额不 足 500 份 , 则 必须一 次性 赎回 基金 全部 份额 ) ; 若某 笔赎 回将 导 致 投资 人 在 销售
机构托 管的 基金 余额 不 足 500 份 时 , 基金 管理 人有 权 将投资 人 在 该销 售机 构托 管的剩 余基 金
份额一 次性 全部 赎回 。 在 不低于 上 述 规定 的基 金份 额下限 的前 提下 , 如 基金 销售机 构有 不同
规定, 投资 者在 销售 机构 办理涉 及上 述规 则的 业务 时,需 同时 遵循 该销 售机 构的相 关 规 定 。 
(2)基 金管理 人可在 法律 法规允许 的情 况下, 调整 上述规定 赎回 份额的 数量 限制。 基
金管理 人必 须在 调整 前依 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 告并 报中国 证监 会
备案。 
4.2 赎 回费 率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 不低 于赎 回费 总额 的 25% 应 归入 基金 财产 , 其 余用于 支付 登记 费和 其他 必要的 手续 费 。 
4.3 其 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 间<180 日 0.10% 
持有时 间满 ≥180 日 0 (1)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在赎 回基金份 额时 ,基金 管理 人按先进 先出 的原则 ,即 对该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在该 销售 机构 托管的 基金 份额 进行 赎回 处理时 , 申购 确认 日在 先的 基金份 额先 赎
回,申 购确 认日 在后 的基 金份额 后赎 回, 以确 定所 适用的 赎回 费率 。 
(2)基 金管理 人可以 在基 金合同约 定的 范围内 调整 费率或收 费方 式,并 最迟 应于新 的
费率或 收费 方式 实施 日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 告。 
(3)基 金管理 人及其 他销 售机构可 以根 据市场 情况 对基金销 售费 用实行 一定 的优惠 ,
并履行 必要 的报 备和 信息 披露手 续。 
(4)投 资人在 提交赎 回申 请时,必 须有 足够 的 基金 份额余额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递交 赎
回申请 , 赎 回成 立; 登记 机构确 认赎 回时 , 赎 回生 效。 投 资人 赎回 申请 生效 后, 基 金管 理人
将在 T +7 日( 包 括该 日) 内 将赎回 款项 划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账户 。在 发生 巨额 赎回或 基金 合
同载明 的其 他暂 停赎 回或 延缓支 付赎 回款 项的 情形 时, 款项 的支 付办 法参 照基 金合同 有关 条
款处理 。 
遇交易 所或 交易 市场 数据 传输延 迟、 通讯 系统 故障、 银行数 据交 换系 统故 障或 其它非 基
金管理 人及 基金 托管 人所 能控制 的因 素影 响业 务处 理流程 , 则赎 回款 顺延 至上 述情形 消除 后
的下一 个工 作日 划往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银行 账户 。 
5 日 常转 换业 务 
5.1 转 换费 率 
(1) 本基 金的 转换 费用 由 赎回费 和申 购补 差费 构成 。 
(2) 在 进行 基金 转换 时, 转出基 金视 同赎 回申 请, 如涉及 的转 出基 金有 赎回 费用, 则收
取该基 金的 赎回 费用 。 
(3) 从 申购 费 用 低的 基金 向申购 费 用 高的 基金 转换 时, 每 次收 取申 购补 差费 用 ; 从申 购
费用高 的基 金向 申购 费用 低的基 金转 换时, 不 收取 申 购补差 费用 。 
(4) 基金 转换 采取 单笔 计 算法, 投资 人 当 日多 次转 换的, 单笔 计算 转换 费用 。 
5.2 其 他与 转换 相关的事 项 
适用基 金: 本基 金份 额开 通与旗 下 国 投瑞 银融 华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投 瑞银景 气行
业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投瑞 银核心 企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国 投瑞 银创 新动 力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国 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投瑞 银成 长优 选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投瑞 银稳 健增 长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投瑞 银优 化增 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投瑞 银货 币市 场基 金 、 国投瑞 银 瑞 源保 本 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国投 瑞银 纯债 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 国投 瑞银 中高 等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投 瑞银 策略 精选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国投 瑞银 医疗 保健行 业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投 瑞银 新机遇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投瑞银 美丽 中国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投瑞银 钱多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 国 投瑞 银信 息消费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 投瑞 银增 利宝货 币市 场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 国 投瑞 银新动 力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投 瑞银 锐意改 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投瑞 银新 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投瑞银 优选 收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投 瑞银 新价 值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国 投瑞 银添
利宝货 币市 场基 金A 类基 金份额 、 国 投瑞 银精 选收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国 投瑞
银新增 长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投 瑞银 招财保本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投 瑞银
进宝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投 瑞银 新成 长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 投瑞 银国
家安全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 投瑞 银新 活力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国投
瑞银新 收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投瑞 银境煊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国 投瑞
银 瑞兴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国 投瑞 银瑞 祥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国投 瑞银 瑞 宁灵 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投 瑞银 瑞 达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国 投瑞 银和 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及 国投 瑞银 安 颐多 策略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 份额 之间 的转 换业 务。 另外, 本公 司已 在直 销渠 道开通 旗下 基金 跨 TA 转换 业务, 具体 请
见相关 公告 。 
6 定 期定 额投 资业务 
本基金 的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在已 开通 此业 务的 销售 机构办 理 , 具 体业 务规 则以 相关销 售
机构的 业务 规则 为准 。 
7 基 金销 售机 构 
国投瑞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销 中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28 号 荣超 经贸 中 心 46 层 
电话:(0755)83575992


83575993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 : 杨 蔓、 贾亚 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0-6868 公司网 站:www.ubssdic.com 8 基 金份 额净 值公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从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基 金管理 人将 在每 个开 放日 的次日 ,通 过网 站、 基金 份额发 售 网点以 及其 他媒 介, 披露 开放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和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 9 其 他需 要提 示的事 项 (1) 本基 金 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 起加 入 部 分代 销机 构 及国 投瑞 银已 推出 的申 购费率 优 惠活动 及其 他费 率优 惠活 动 ( 部分 同时 含定投 ) , 详 见各代 销机 构相 关公 告和 本公司 网站 相 关提示 。 (2)本 公告仅 对本基 金开 放日常申 购 、 赎回、 转换 、定期定 额投 资业务 的有 关事项 予 以说明 。 投 资 人 欲了 解本 基 金的详 细情 况, 请阅 读 于 2017 年 3 月 3 日 刊登 在 《中 国证券 报》 、 《上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时 报》 上的 《 国投 瑞银 顺益 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 、 《 国 投 瑞 银 顺 益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 或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ubssdic.com )查阅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 人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880-6868) 或 代销 机 构咨询 电话 咨询 基金 的相 关事宜 。 风险提 示: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 恪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谨慎 勤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产 , 但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投资 有风险 , 投资 人申购 本基 金时应 认真 阅 读 《基金 合同 》、 《招 募说 明书》 等相 关法 律文 件。 国投瑞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