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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161715)

大宗商品:关于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 二 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5 月 12 日在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 券报》 、 《 证
券时报》 及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 ) 发 布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证
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 的公告”。并于
2017 年 5 月15 日发布了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与基金份
额转换顺利完成,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现发布本次基金 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与基金份
额转换的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 基金合同》 ” )
于 2012 年6 月 28 日生效 ,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 基金代码:161715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
基金份额划分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商 品 A 份额 (基金
简称:招商中证大宗商品 A ,场内简 称:商品 A , 基金代码:150096)、招 商中证大宗商品
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 (基金简称: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 B , 场内
简称:商品 B ,基金代码:150097 ) 两级份额。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 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
续条件下, 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 LOF),基
金名称变更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原招商中证商品 A 份
额和招商中证商品 B 份 额终止运作,全部转换 成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 金份额。 
根据 《基金合同》 、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 投 资 基 金 生 效 公 告 》
等的规定,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日为 2017 年6 月28 日。 
一、原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终止运作的提示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及 《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 原招商中
证商品 A 份 额和招商中证商品 B 份 额终止运作, 全部转换成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 份额。 
本基金成立于 2012 年6 月 28 日, 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6 月28 日生 效满五年, 即
原招商中证大宗商品 A 份额和招商中证大宗商品 B 份额终 止运作日为 2017 年6 月28 日。 
关于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公告。 
二、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 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原招商中证商品 A 份
额和招商中证商品 B 份 额将按照相关规则转换成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 原场外
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自动变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外份额, 原场内的招商中证商
品份额自动变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指数 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与场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关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 份额的上市交易、开始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一)份额转换基准日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 份额转换基准日为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及招商中证
商品 B 份额 终止运作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本 基金 《基金合同》
于 2012 年6 月 28 日生效 ,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 及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 于 2017 年6 月28
日终止运作,则份额转换基准日为 2017 年6 月28 日。 
(二)份额转换方式 
在转换基准日日终, 以招商中证商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原场外的招商中证商
品份额自动变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外份额, 原场内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自动变
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 原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和 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
全部转换成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 转换后基金份额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处理。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 或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 )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招商中
证商品 A 份 额 (或招商中证商品 B 份 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 转换基准日中证商品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 或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招商中
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 (或招商
中证商品 B 份额) 的份额数×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 (或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 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 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 ( 或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 ) 的转换比率、
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 或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招商中证商
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指数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外与场内的申购和赎
回申请。 并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管理人可申请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基金份额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和 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转 换后,基
金合同规定的定期份额折算和不定期份额折算取消。 
(四)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1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 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管理
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2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满五年之前三十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
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 、 招商中证 商品 A 份额 和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 转换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份额转换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基金份额转换后,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投资策略、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不变, 本 基
金的有关投资限制继续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重要提示 
1 、为保证本 基金转换的平稳运作,在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前,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暂停办理
本基金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 、 赎回 、 转换、 转托 管 (包括系统内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 、
配对转换业务,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 、本基金分 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及 招商中证商品 B 份额将 终止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基金份额 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4 、在基金份 额到期转换时,所有招商中证商品 A 份额及招商 中证商品 B 份额将自动转
换为本基金份额到期转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 。 
5 、 在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开放 赎回之前, 投资人将无法办
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上市交易之前,投资
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 或拨打 客服电话:
400-887-9555 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
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