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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远景债券(002501)

银华远景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 一、 重 要 提示 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16】367 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 年4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注册,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的 注册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风险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 险 。 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 投 资 , 降 低 投 资 单 一 证 券 所 带 来 的 个 别 风 险 。 基 金 不 同 于 银 行 储 蓄 和 债 券 等 能 够 提 供 固 定 收 益 预 期 的 金 融 工 具 , 投 资 人 购 买 基 金 , 既 可 能 按 其 持 有 份 额 分 享 基 金 投 资 所 产 生 的 收 益 , 也 可 能 承 担 基 金 投 资 所 带 来 的 损 失 。 投 资 人 应 当 充 分 了 解 基 金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和 零 存 整 取 等 储 蓄 方 式 的 区 别 。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是 引 导 投 资 人 进 行 长 期 投 资 、 平 均 投 资 成 本 的 一 种 简 单 易 行 的 投 资 方 式 。 但 是 定期定 额 投 资 并 不 能 规 避 基 金 投 资 所 固 有 的 风 险 , 不 能 保 证 投 资 人 获 得 收 益 , 也 不 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型 证券投资 基 金 、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等 不 同 类 型 , 投 资 人 投 资 不 同 类 型 的 基 金 将 获 得 不 同 的 收 益 预 期 , 也 将 承 担 不 同 程 度 的 收益 风 险 。 一 般 来 说 , 基 金 的 收 益 预 期 越 高 , 投 资 人承担的收益 风 险 也 越 大 。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较 低 预 期 风 险 、 较 低 预 期 收 益 的 品 种 , 其 预 期 风 险 收 益 水 平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低 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 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需 充 分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产 品 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 、 基 金 运 作 风险、其他 风 险 以 及 本 基 金 特 有 的 风 险 等 。 巨 额 赎 回 风 险 是 开 放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 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 加 上 基 金 转 换 中 转 出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后 扣 除 申 购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及 基 金 转 换 中 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在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 金 合 同 等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并 根 据 自 身 的 投 资 目 的 、 投 资 期 限 、 投 资 经 验 、 资 产 状 况 等 判 断 基 金 是 否 和 投 资 人 的 风 险 承 受 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本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当 投 资 人 赎 回 时 , 所 得 可能 会 高 于 或 低 于 投 资 人 先 前 所 支 付 的 金 额 。 投资人应 当 认 真 阅 读 基 金 合 同 、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等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 自 主 判 断 基 金 的 投 资 价 值 , 自 主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 自 行 承 担 投 资 风 险 。 本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及 其 净 值 高 低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业 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 基 金 , 基 金 销售 机 构 名 单 详 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以 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4 月 1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 2017 年第 1 季度 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 基 金 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 准 设 立 机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 关 文号 [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 华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成 立 于2001年5 月28日, 是 经 中国证 监 会 批准( 证 监 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 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49%)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 公 司 (出资 比 例29%) 、 东 北 证券股 份 有 限公司 ( 出 资比例21% ) 及山 西 海 鑫 实 业 股 份 有限公 司 ( 出资比 例1% ) 。公 司 的 主要业 务 是 基金募 集 、 基金销 售 、 资 产 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 年8 月9 日起变更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经营运作规范, 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公司 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 、 “风险控制委员会”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 “审计 委 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 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 况, 制定相应的政策, 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 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 司 监 事会由4 位 监事组 成 , 主要负 责 检 查公司 的 财 务以及 对 公 司董事 、 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 FOF 投 资 管理 部 、 研究部 、 市 场营销 部 、 机构业 务 部 、养老 金 业 务部、 交 易 管 理 部、 风险管理部、 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 运作保障部、 信息技术部、 互联网 金 融部、 战略发展部、 投资银行部、 监察稽核部、 人力资源部、 公司办公室、 行政 财务部、 深圳管理部等24个职能部门, 并设有北京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 公司。 此外,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同时 下 设 “ 主动型A 股 投资决 策 、 固定收 益 投 资决策 、 量 化和境 外 投 资决策 及 养老金 投资决策”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 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 珠 林 先 生 : 董 事 长 , 经 济 学 博 士 。 曾 任 甘 肃 省 职 工 财 经 学 院 财 会 系 讲 师 , 甘 肃 省 证 券 公 司 发 行 部 经 理 , 中 国 蓝 星 化 学 工 业 总 公 司 处 长 , 蓝 星 清 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副 总 经 理 、 董 事 会 秘 书 , 西 南 证 券 副 总 裁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副 总裁 , 西 南 证 券 董 事 、 总 裁 ; 还 曾 先 后 担 任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行 审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审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投 资 银 行 业委 员 会 委 员 、 重 庆 市 证 券 期 货 业 协 会 会 长 。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兼 任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协 会 并 购 融 资 委 员 会 执 行 主 任 、 中 国 退 役 士 兵 就 业 创 业 服 务 促 进 会 副 理 事 长 、 中 证 机 构 间 报 价 系 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中 航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中 国 中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财 政 部 资 产 评 估 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 龙 海 先 生 : 董 事 , 经 济 学 硕 士 。 曾 任 北 京 京 放 投 资 管 理 顾 问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佛 山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现 任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 董 事 、 总 裁 , 兼 任 第 一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第 一 创 业 摩 根 大 通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事;并任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第 五 届 理 事 会 理 事 , 中 国 证 券 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 福 春 先 生 : 董 事 , 中 共 党 员 , 研 究 生 , 高 级 工 程 师 。 曾 任 一 汽 集 团 公 司 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 任 、 长 春 市 副 市 长 、 吉 林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主 任 、 吉 林 省 政 府 秘 书 长 。 现 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 : 董 事 , 中 共 党 员 。 曾 任 重 庆 市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主 任 科 员 , 重 庆 市 证 券 监 管 办 公 室 副 处 长 , 重 庆 证 监 局 上 市 处 处 长 , 重 庆 渝 富 资 产 经 营 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 重 庆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重 庆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长 协 会 秘 书 长 , 西 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 安 诚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重 庆 银 海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重 庆 直 升 机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华 融 渝 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西 南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现 任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 重 庆 股 份 转 让 中 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 西 证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西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 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仲裁委仲裁员。 王 立 新 先 生 : 董 事 , 总 经 理 , 经 济 学 博 士 。 曾 就 读 于 北 京 大 学 哲 学 系 、 中 央 党 校 研究生 部 、 中国社 会 科 学院研 究 生 部、长 江 商 学院 EMBA 。先 后 就 职于 中 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 部 ; 参 与 筹 建 南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并 历 任 南 方 基 金 研 究 开 发 部 、 市 场 拓 展 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 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 长、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 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 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 长。 郑 秉 文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经 济 学 博 士 后 , 教 授 , 博 士 生 导 师 , 曾 任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培 训 中 心 主 任 、 院 长 助 理 、 副 院 长 。 现 任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美 国 研 究 所 党 委 书 记 、 所 长 , 中 国 社 科 院 世 界 社 会 保 障 中 心 主 任 , 中 国 社 科 院 研 究 生 院 教 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 授 , 武 汉 大 学 社 会 保 障 研 究 中 心 兼 职 研 究 员 ,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保 险 学 院 暨 社 会 保 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 星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管 理 学 博 士 , 重 庆 大 学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 得者,全国先进会计 (教育) 工 作 者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非 执 业 会 员 。 现 任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理 事 ,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对 外 学 术 交 流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教 育 分 会 前 任 会 长 , 中 国 管 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 冬 梅 女 士 : 独 立 董 事 , 法 律 硕 士 , 律 师 。 曾 任 职 于 司 法 部 中 国 法 律 事 务 中心( 后 更 名 为 信 利 律 师 事 务 所) , 并 历 任 北 京 市 共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现 任 北 京 天 达 共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管 理 合 伙 人 、 金 融 部 负 责 人 , 同 时 兼 任 北 京 朝 阳 区 律 师协会副会长。 封 和 平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会 计 学 硕 士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曾 任 职 于 财 政 部 所 属 中 华 财 务 会 计 咨 询 公 司 , 并 历 任 安 达 信 华 强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副 总 经 理 、 合 伙 人 ,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北 京 主 管 合 伙 人 , 摩 根 士 丹 利 中 国 区 副 主 席 ; 还 曾 担 任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行 审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6 审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第 29 届 奥 运 会 北 京 奥 组 委 财 务 顾 问 。 现 任 普 华 永 道 高 级 顾 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 研究生学历 。2000 年至 2004 年任大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 ,2004 年10 月起历任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首席律师、 法 律 合 规 部 总 经 理 、 合 规 总 监 、 副 总 裁 。 现任第一创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总 裁、 合规总监 、首席风险官,兼任第一创业 摩根 大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 : 监 事 , 管 理 学 博 士 。 曾 任 四 川 省 农 业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教 师 , 西 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 理 、 业 务 总 监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经 纪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此 外 , 还 曾 先 后 担 任 重 庆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统 计 评 价 处( 企 业 监 管 三 处) 副 处 长 、 企 业 管 理 三 处 副 处 长 、 企 业 管 理 二 处 处 长 、 企 业 管 理 三 处 处 长 , 并 曾 兼 任 重 庆 渝 富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 现 任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运 营 管 理 部 总经理。 龚 飒 女 士 :监事,硕 士 学 历 。 曾 任 湘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分 支 机 构 财 务 负 责人 , 泰 达 荷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 湘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稽 核 经 理 ,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运 营 部 总 经 理 。 现 任 公 司 运 作 保 障 部总监。 杜 永 军 先 生 : 监 事 , 大 专 学 历 。 曾 任 五 洲 大 酒 店 财 务 部 主 管 , 北 京 赛 特 饭 店 财 务 部 主 管 、 主 任 、 经 理 助 理 、 副 经 理 、 经 理 。 现 任 公 司 行 政 财 务 部 总 监 助 理。 封 树 标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工 学 硕 士 。 曾 任 国 信 证 券 天 津 营 业 部 经 理 、 平 安 证 券 综 合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 平 安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 平 安 大 华 基 金 管 理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 等职,2011 年 3 月加盟银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兼 任 投 资 管 理 二 部 总监及投资经理。 周 毅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学 位 , 曾 任 美 国 普 华 永 道 金 融 服 务 部 部 门 经 理 、 巴 克莱银 行 量 化分析 部 副 总裁及 巴 克 莱亚太 有 限 公司副 董 事 等职。2009 年 9 月 加 盟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担 任 银 华 全 球 核 心 优 选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银 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7 金 经 理 和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职 务 。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兼 任 公 司 量 化 投 资 总 监 、 量 化 投 资 部 总 监 以 及 境 外 投 资 部 总 监 、 银 华 国 际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并 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 等权 重指数增强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自 2001 年起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担任 公司督察长职务,并曾兼任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 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贾鹏先生:北京大学、香港大学双硕士学位,7 年证券从业年限。2008 年7 月至 2011 年 3 月期间 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宏观策略、行业 研究员职务;2011 年3 月至2012 年4 月期间任职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 任行业研究组长职务;2012 年4 月至2014 年6 月期间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14 年 6 月起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4 年 8 月 27 日起担任银 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8 月 27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担 任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4 年 9 月 12 日起担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22 日担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5 月 19 日起担任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孙慧女士, 硕士学位。2010年6月至2012 年6月任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部, 任投资经理助理;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华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 任投资经理;2015 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 2016年2月6日起担任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自2016年10月17日起兼任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永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8 泰 积 极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2016 年12 月22 日 起 兼 任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倪明、董岚枫、肖侃宁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 :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 硕士学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曾任职于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先后在研究策 划部、 基金经理部工作, 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银华 逆 向 投 资 灵 活 配 置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银 华 优 质 增 长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 投资 管理一部总监及A 股基金投资总 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 年至 2005 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 年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转债 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泰积极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投资管理三部总监及固定 收益基金投资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 王世伟先生, 硕士学位, 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 平安证券营 业部总经理; 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 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 金元证券资本 市场部总经理。2013 年 1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 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 限公司总经 理。 倪明先生, 经济学博士; 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历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9 任债券信用分析师、 债券基金助理、 行业研究员、 股票基金助理等职, 并曾任 大 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职务。2011 年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 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 博士学位; 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 年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 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 天同 (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 180 指数基金、 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 基金基金经理, 太平养 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 金, 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 投资总监、 公司总经理助理 (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 。2016 年8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 基 金 托管 人 ( 一 ) 基 金托 管 人 概 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 年10 月19 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 业 务 主 要 包 括 :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 发 放 短 期 、 中 期 和 长 期 贷 款 ; 办 理 结 算 ; 办 理 票 据 贴 现 ; 发 行 金 融 债 券 ; 代 理 发 行 、 代 理 兑 付 、 承 销 政 府 债 券 ; 买 卖 政 府 债 券 ; 同 业 拆 借 ; 提 供 信 用 证 服 务 及 担 保 ; 代 理 收 付 款 项 及 代 理 保 险 业 务 ; 提 供 保 险 箱 业 务 ; 外 汇 存 款 ; 外 汇 贷 款 ; 外 汇 汇 款 ; 外 币 兑 换 ; 国 际 结 算 ; 同 业 外 汇 拆 借 ; 外 汇 票 据 的 承 兑 和 贴 现 ; 外 汇 借 款 ; 外 汇 担 保 ; 结 汇 、 售 汇 ; 买 卖 和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 查 、 咨 询 、 见 证 业 务 ; 离 岸 银 行 业 务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 经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和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经 营 的 其 他 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16.1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 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 务 的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之 一 。 经 过 二 十 年 来 的 稳 健 经 营 和 业 务 开 拓 , 各 项 业 务 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 年 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 部,2013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 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 并 更 名 为 资 产 托 管 部 , 目 前 下 设 证 券 托 管 处 、 客 户 资 产 托 管 处 、 内 控 管 理 处 、 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 基 金 托 管 、 全 球 资 产 托 管 、 保 险 资 金 托 管 、 基 金 专 户 理 财 托 管 、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托 管 、 期 货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托 管 、 私 募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 私 募 股 权 托 管 、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托 管 、 企 业 年 金 托 管 等 多 项 托 管 产 品 , 形 成 完 备 的 产 品 体 系 , 可 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 二 ) 主 要人 员 情 况 刘 信 义 , 男,1965 年出 生 , 硕 士研 究 生 , 高级 经 济 师 。曾 任 上 海 浦东 发 展 银 行 上 海 地 区 总 部 副 总 经 理 , 上 海 市 金 融 服 务 办 挂 职 任 机 构 处 处 长 、 市 金 融 服 务 办 主 任 助 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党 委 委 员 、 副 行 长 、 财 务 总 监 , 上 海 国 盛 集 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刘 长 江 , 男,1966 年出 生 , 硕 士研 究 生 , 经济 师 。 历 任工 商 银 行 总行 教 育 部 主 任 科 员 , 工 商 银 行 基 金 托 管 部 综 合 管 理 处 副 处 长 、 处 长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行 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 部 、 企 业 年 金 部 、 期 货 结 算 部 总 经 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公 司 及 投 资 银 行 总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资 产 托 管 部 、 企 业 年 金 部 、 期 货 结 算 部 总 经 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总 行 金 融 机 构 部 总 经 理 。 现 任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总 行 金 融 机 构 部 、 资 产 托 管 部 总经理。 ( 三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经营 情 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1840.64 亿元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85.40%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九十四只,分 别 为 国 泰 金 龙 行 业 精 选 基 金 、 国 泰 金 龙 债 券 基 金 、 天 治 财 富 增 长 基 金 、 广 发 小 盘 成 长 基 金 、 汇 添 富 货 币 基 金 、 长 信 金 利 趋 势 基 金 、 嘉 实 优 质 企 业 基 金 、 国 联 安 货 币 基金、 银 华 永泰债 券 型 基金、 长 信 利众债 券 基 金(LOF ) 、 华富 保 本 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安鑫保本基金、博时安丰 18 个月基金 (LOF) 、易方达裕 丰 回 报 基 金 年 、 鹏 华 丰 泰 定 期 开 放 基 金 、 汇 添 富 双 利 增 强 债 券 基 金 、 中 信 建 投 稳 信 债 券 基 金 、 华 富 恒 财 分 级 债 券 基 金 、 汇 添 富 和 聚 宝 货 币 基 金 、 工 银 目 标 收 益 一 年 定 开 债 券 基 金 、 北 信 瑞 丰 宜 投 宝 货 币 基 金 、 中 海 医 药 健 康 产 业 基 金 、 国 寿 安 保 尊 益 信 用 纯 债 基 金 、 华 富 国 泰 民 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基 金 、 博 时 产 业 债 纯 债 基金、安 信 动 态 策 略 灵 活 配 置 基 金 、 东 方 红 稳 健 精 选 基 金 、 国 联 安 鑫 享 混 合 基 金 、 国 联 安 鑫 富 混 合 基 金 、 长 安 鑫 利 优 选 混 合 基 金 、 工 银 瑞 信 生 态 环 境 基 金 、 天 弘 新 价值混 合 基 金、嘉 实 机 构快线 货 币 基金、 鹏 华 REITs 封 闭 式基 金 、 华 富 健 康 文 娱 基 金 、 国 寿 安 保 稳 定 回 报 基 金 、 国 寿 安 保 稳 健 回 报 基 金 、 国 投 瑞 银 新 成 长 基 金 、 金 鹰 改 革 红 利 基 金 、 易 方 达 裕 祥 回 报 债 券 基 金 、 国 联 安 鑫 禧 基 金 、 国 联 安 鑫 悦 基 金 、 中 银 瑞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基 金 、 华 夏 新 活 力 混 合 基 金 、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 国 联 安 安 稳 保 本 基 金 、 南 方 转 型 驱 动 灵 活 配 置 基 金 、 银 华 远 景 债 券 基 金 、 华 富 诚 鑫 灵 活 配 置 基 金 、 富 安 达 长 盈 保 本 基 金 、 中 信 建 投 稳 溢 保 本 基 金 、 工 银 瑞 信 恒 享 纯 债 基 金 、 长 信 利 发 债 券 基 金 、 博 时 景 发 纯 债 基 金 、 国 泰 添 益 混 合 基 金 、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 中 银 尊 享 半 年 定 开 基 金 、 鹏 华 兴 盛 定 期 开 放 基 金 、 华 富 元 鑫 灵 活 配 置 基 金 、 东 方 红 战 略 沪 港 深 混 合 基 金 、 博 时 富 发 纯 债 基 金 、 博 时 利 发 纯 债 基 金 、 银 河 君 信 混 合 基 金 、 鹏 华 兴 锐 定 期 开 放 基 金 、 汇 添 富 保 鑫 保 本 混 合 基 金 、 景 顺 长 城 景 颐 盛 利 债 券 基 金 、 兴 业 启 元 一 年 定 开 债 券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基金、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 招 怡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 中 加 丰 享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 长 安 泓 泽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 银 河 君 耀灵活 配 置 混 合 基 金 、 广 发 汇 瑞 一 年 定 开 债 券 基 金 、 国 联 安 鑫 盛 混 合 基 金 、 汇 安 嘉 汇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 鹏 华 普 泰 债 券 基 金 、 南 方 宣 利 定 开 债 券 基 金 、 招 商 兴 福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基 金 、 博 时 鑫 润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基 金 、 兴 业 裕 华 债 券 基 金 、 易 方 达 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基 金、国联安鑫利混合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华福长富一年定开债券基 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 金 、 汇 安 嘉 源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 国 泰 普 益 混 合 基 金 、 汇 添 富 鑫 瑞 债 券 基 金 、 鑫 元 合丰纯债债券基金。 ( 四 ) 基 金托 管 人 的 内部 控 制 制 度 1 、 本 行内部 控 制 目标为 : 确 保经营 活 动 中严格 遵 守 国家有 关 法 律法规 、 监 管 部 门 监 管 规 则 和 本 行 规 章 制 度 , 形 成 守 法 经 营 、 规 范 运 作 的 经 营 思 想 。 确 保 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 本 行内部 控 制 组织架 构 为 :总行 法 律 合规部 是 全 行内部 控 制 的牵头 管 理 部 门 , 指 导 业 务 部 门 建 立 并 维 护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总 行 风 险 监 控 部 是 全 行 操 作 风 险 的 牵 头 管 理 部 门 。 指 导 业 务 部 门 开 展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的 操 作 风 险 管 控 工 作 。 总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下 设 内 控 管 理 处 。 内 控 管 理 处 是 全 行 托 管 业 务 条 线 的 内 部 控 制 具 体 管 理 实 施 机 构 , 并 配 备 专 职 内 控 监 督 人 员 负 责 托 管 业 务 的 内 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 、 内 部控制 制 度 及措施: 本 行已建 立 完 善的内 部 控 制制度 。 内 控制度 贯 穿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的 决 策 、 执 行 、 监 督 全 过 程 , 渗 透 到 各 业 务 流 程 和 各 操 作 环 节 , 覆 盖 到 从 事 资 产 托 管 各 级 组 织 结 构 、 岗 位 及 人 员 。 内 部 控 制 以 防 范 风 险 、 合 规 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 的 风 险 管 理 理 念 , 营 造 浓 厚 的 内 控 文 化 氛 围 , 使 风 险 意 识 贯 穿 到 组 织 架 构 、 业 务 岗 位 、 人 员 的 各 个 环 节 。 制 定 权 责 清 晰 的 业 务 授 权 管 理 制 度 、 明 确 岗 位 职 责 和 各 项 操 作 规 程 、 员 工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 业 务 数 据 备 份 和 保 密 等 在 内 的 各 项 业 务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管 理 制 度 ; 建 立 严 格 完 善 的 资 产 隔 离 和 资 产 保 管 制 度 , 托 管 资 产 与 托 管 人 资 产 及 不 同 托 管 资 产 之 间 实 行 独 立 运 作 、 分 别 核 算 ; 对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或 故 障 , 建 立 完 备 有 效 的 应 急 方 案 , 定 期 组 织 灾 备 演 练 , 建 立 重 大 事 项 报 告 制 度 ; 在 基 金 运 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 制 ; 定 期对业 务 情 况进行 自 查 、内部 稽 核 等措施 进 行 监控, 通 过 专项/ 全面审计 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 五 ) 托 管人 对 管 理 人运 作 基 金 进行 监 督 的 方法 和 程 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 督依据具体包括: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 )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 )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 行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及 托 管 协 议 约 定 , 对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后 所 托 管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 投 资 比 例 、 投 资 限 制 等 进 行 严 格 监 督 , 及 时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违 规 风险。 3、监督方法 (1 ) 资产托 管 部 设置核 算 监 督岗位 , 配 备相应 的 业 务人员 , 在 授权范 围 内 独 立 行 使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投 资 交 易 行 为 的 监 督 职 责 , 规 范 基 金 运 作 , 维 护 基 金 投 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 ) 在日常 运 作 中,凡 可 量 化的监 督 指 标,由 核 算 监督岗 通 过 托管业 务 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 ) 对非量 化 指 标、投 资 指 令、管 理 人 提供的 各 种 报表和 报 告 等,采 取 人 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1 ) 基金托 管 人 对基金 管 理 人的投 资 运 作 监督 结 果 ,采取 定 期 和不定 期 报 告 形 式 向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告 。 定 期 报 告 包 括 基 金 监 控 周 报 等 。 不 定 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 ) 若基金 托 管 人发现 基 金 管理人 违 规 违法操 作 , 以电话 、 邮 件、书 面 提 示 函 的 方 式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 指 明 违 规 事 项 , 明 确 纠 正 期 限 。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基 金 托 管 人 再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违 规 事 项 进 行 复 查 , 如 果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违 规 事 项 未 予 纠 正 , 基 金 托 管 人 将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 如 果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投 资 运 作 有 重 大 违 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 (3 ) 针对中 国 证 监会、 中 国 人 民银 行 对 基金投 资 运 作监督 情 况 的检查 , 应 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 相 关 服务 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 广场东方经贸城C2 办 公楼15 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 宝”手机 AP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 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其他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和基金合同等 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 办公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孙睿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 公楼 8 层 10 室 法定代表人 崔劲 联系人 于亚楠 电话 010-85207381 传真 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 范里鸿、杨婧 四 、 基 金 的名 称 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 的类 型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及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力争为投 资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 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 (包括主板股票、 中小板股票、 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股 票 ) 、权证 、 债券 、债 券 回 购、银 行 存 款(含 协 议 存款、 定 期 存款及 其 他 银 行 存款)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 证 监 会 相关规 定 ) 。其中 , 债券 资产 包 括 国债、 央 行 票据、 金 融 债、企 业 债 、 公 司债、 次级债、 地方政府债券、 中期票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 (含分离交易的可 转 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 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 80% , 股票、 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 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为 0% –3%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 投资策略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经 济政策、 行业发展状况、 股票市场风险、 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 求关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 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 势、 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 配置时机。 在此基础上, 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固定收益类资产、 现金和权益类 资产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2、 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1 )固定收益类品种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市场利率走势、 信用利差状况 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 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 并通过 自下而上精选债券,获取优化收益。 (2 )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1)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对各市场及各种类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之间的比例进行适 时、 动态的分配和调整, 确定最能符 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具体包 括市场配置和品种选择两个层面。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在市场配置层面,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 根据交 易所和银行间等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变化、 流动性变化和市场 规模等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 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收益率水平的变 化特征、 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 综合考虑流动性、 收益性等因 素, 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 在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 化配置。 2)久期调整策略 债券投 资受利率风险的影响。 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 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 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进而主动 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 值, 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 反之, 当预期市场 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 则缩短组合久期, 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 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 线形态变 化和信用利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 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 哑铃策略或梯形 策略等, 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一 般而言,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 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 变平时, 将采用哑铃策略; 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 则采用梯形策 略。 本基金还将通过研究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经济周期、 市场供求关系和流动性 变化等因素,确定信用债券的行业配置和各信用级别信用债券所占投资比例。 4)基于信用变化策略 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 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 本基 金将通过行业分析、 公司资产负债分析、 公司现金流分析、 公司运营管理分析和 公司发展前景分析等细致的调查研究, 依靠本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建立信用债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券的内部评级, 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 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 客 观的价值评估。 5)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 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并将所融入的资金投资 于债券,从而获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6)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 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 期限、 流 动性、 市场分割、 息票率、 税赋特点、 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 建立 不 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和信用利差曲线预测模型, 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 值, 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 较高到期收益率、 较高当期收入、 价 值 被低估、 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 期权和债权突出、 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 场充分发现。 7)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 债性特征、 流动性、 摊薄率 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 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 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 选择其中安全边际 较高、 发行条款相对优惠、 流 动性良好, 并且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 具有较强盈利能力、 成长前景好、 股性 活 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 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根据内含收益率、 折溢 价比率、 久期、 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 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此 外 ,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分 析 不 同 市 场 环 境 下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股 性 和 债 性 的 相 对 价 值, 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 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 进而 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当本基金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正股之间存在套利机会或者可转换公 司债券流动性暂时不足时, 为实现投资 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将把所持有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并择机抛售。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支持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 提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 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 评 估其内在价值。 3、 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的选择上,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采取“自 下 而 上 ” 的 选 股 策 略 , 以 价 值 选 股 、 组 合 投 资 为 原 则 , 选 择 具 备 估 值 吸 引 力 、 增 长 潜 力 显 著 的 公 司 股 票 。 通 过 选 择 高 流 动 性 股 票 , 保 证 组 合 的 高 流 动 性 ; 通 过 选 择 具 有 上 涨 或 分 红 潜 力 的 股 票 , 保 证 组 合 的 收 益 性 ; 通 过 分 散 投 资 、 组 合 投 资 , 降 低 个 股 风 险 与 集 中 度 风 险 。 “ 自 下 而 上 ” 精 选 个 股 , 强 调 动 态 择 时 选 股 的 主 动 管 理 策 略 , 关 注 具 有 高 成 长 性 和 估 值 优 势 的 个 股 ,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运 用 动 态 调 整 的 资 产 配 置 技 术 及 相 应 的 数 量 化 方 法 进 行 组 合 管 理 , 提 高 投 资 组 合 绩 效。 4、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 采取市场公认的权证定价模型寻 求其合理的价格水平,作为基金投资权证的主要依据。 九、基金的 业绩 比 较 基准 本基金采用“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 ”作为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编制, 该指数旨在综合 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 场, 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证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 有债券,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 适合作为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 出 , 或 者 是 市 场 上 出 现 更 加 适 合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 本 基 金 可 以 在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后 变 更 业 绩 比 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 低 预期风险、较低 预 期 收 益 的 品 种 , 其 预 期 风 险 收 益 水 平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低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和 股 票 型 基 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十一、基金 投 资 组 合 报告 基 金 管 理 人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 金 托 管 人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中 的 基 金 投 资 组合 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 载数据截至2017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6,362,424.30 8.36 其中:股票


66,362,424.30 8.3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67,160,110.00 84.01 其中:债券


667,160,110.00 84.01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 0.1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284,291.06 5.45 8 其他资产


16,489,738.14 2.08 9 合计





794,096,563.50





100.00 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 类的境内股 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784,347.20 0.25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8,486,552.23 5.45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5,303,817.00 0.75 F 批发和零售业 5,255,075.25 0.7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5.12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J 金融业 5,094,965.00 0.72 K 房地产业 6,922,122.50 0.9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15,420.00 0.5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6,362,424.30 9.39 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470,200 8,891,482.00 1.26 2 300323 华灿光电 597,800 7,281,204.00 1.03 3 600376 首开股份 574,450 6,922,122.50 0.98 4 601186 中国铁建 408,300 5,303,817.00 0.75 5 600335 国机汽车 406,425 5,255,075.25 0.74 6 000687 华讯方舟 213,000 3,567,750.00 0.50 7 000888 峨眉山A 256,600 3,515,420.00 0.50 8 600418 江淮汽车 289,600 3,394,112.00 0.48 9 601336 新华保险 78,100 3,295,039.00 0.47 10 000404 华意压缩 329,100 3,235,053.00 0.46 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35,578,640.00 5.0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3,760,000.00 10.4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3,760,000.00 10.44 4 企业债券 353,940,470.00 50.0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14,563,000.00 16.21 6 中期票据 85,740,000.00 12.1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578,000.00 0.51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67,160,110.00 94.39 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60213 16 国开13 800,000 73,760,000.00 10.44 2 019539 16 国债11 356,000 35,578,640.00 5.03 3 041654062 16 汾湖投 资 CP002 350,000 34,790,000.00 4.92 4 1380226 13 弘湘治 理债 400,000 33,020,000.00 4.67 5 1480238 14 兴国资 债 300,000 31,482,000.00 4.45 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10.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10.1 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证券 的 发 行 主体 本 期 不 存在 被 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告 编 制 日 前一 年 内 受 到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 形。 10.2 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股票 没 有 超 出基 金 合 同 规定 的 备 选 股票 库 之 外 的 情形。 10.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9,967.4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634,219.9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775,550.75 5 应收申购款 -0.0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489,738.14 10.4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 告 期 末 前十 名 股 票 中存 在 流 通 受限 情 况 的 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0.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 基 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份额 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6 年 4 月1 日 (基金合 同 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0% 0.09% 0.69% 0.10% 0.51% -0.01% 2017 年 1 月1 日至 0.30% 0.09% -0.34% 0.07% 0.64% 0.02%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2017 年 3 月31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31 日 1.50% 0.09% 0.35% 0.09% 1.15% 0.00% 十 三 、 基 金的 费 用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仲裁费等法律费用 ;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 印花税、 证管费、 过户费、 手续费、 经纪商佣金、 权证交易的结算费、 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 费用等) ;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 按 照国家 有 关 规定和 《 基 金合同 》 约 定,可 以 在 基金财 产 中 列支的 其 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5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与 基金 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 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中一 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与 基金 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 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 金管理 人 和 基金托 管 人 因未履 行 或 未完全 履 行 义务导 致 的 费用支 出 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 其 他根据 相 关 法律法 规 及 中国证 监 会 的有关 规 定 不得列 入 基 金费用 的 项 目。 (四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 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 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十 四 、 对 招募 说 明 书 更新 部 分 的 说明 银华远 景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6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 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 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 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 在 “重要 提 示 ”部分 , 增加 了招 募 说 明书内 容 的 截止日 期 及 相关财 务 数 据的截止日期。 2 、 在 “三、 基 金 管理人 ” 部分, 对 基金管 理 人 的 概况 及 主 要人员 情 况 进 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5、 增加 “ 十、 基金的业绩” 部分, 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至 2017 年3 月31 日的基金投 资业绩; 6、 在 “二 十二 、 其他应披露事 项” , 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 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7、 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