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惠裕定开纯债债券: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1 页 共 3 页 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5 月16 日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2 页 共 3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惠裕定开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8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5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04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的日期 2017 年 5 月 12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22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500,002,536.6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2,500.17 有效认购份额 500,002,536.68 利息结转的份 额 22,500.17 募集份额 (单位:份) 合计 500,025,036.85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 份)0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 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 份)3,226.55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 购本基金情 况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06%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3 页 共 3 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 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模式。本基 金以一年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 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 ,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的前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 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 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进入下一封闭期, 以此类推。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 5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6 日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7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