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纯债壹号:关于2017年第一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临 时公 告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限 责 任 公 司
关于 长 信 纯 债 壹号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第一次 分红公告
公告送 出日 期:2017 年5 月13 日
一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 称 长信纯 债壹 号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长信纯 债壹 号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519985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7 月 1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公告依 据
《证券投资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 披
露管理办法 》、《 长信纯 债壹号债券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长 信纯债壹号 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等
收益分 配基 准日 2017 年 5 月 5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长信纯 债壹 号债 券 A 长信纯 债壹 号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19985 004220
截止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单 位 : 元) 1.3470 1.343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 )
141,196,088.85 150,870,182.6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 :元 )
70,598,044.43 75,435,091.31
本次分 红方 案( 单位 :元/10 份 基金 份额) 2.50 3.20
有关年 度分 红次 数的 说明 本次分 红 为 2017 年 第一 次 分红
注: 根据 《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约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
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不得
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
收益分配 。
二 、与 分红有 关的 其他信 息
临 时公 告
权益登 记日 2017 年 5 月 16 日
除息日 2017 年 5 月 16 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2017 年 5 月 18 日
分红对 象
权 益 登 记 日 本 基 金 登 记 机 构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份额持 有人 。
红利再 投资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本次分 红将以 2017 年 5 月 16 日 除权 后的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 算 基 准 确 定 再 投 资 份 额 , 红
利再投 资 所 产生 的份额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
直接划 入其 基金 账户 , 2017 年5 月 18 日 起投
资者可 以查 询、 赎回 。
税收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 ]
128 号 《关 于开 放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的通 知 》 , 基 金向 投资 者分配 的基 金收 益 ,
暂免征 收所 得税 。
费用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次 分红 免收 分红 手续费 。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所 转 换
的基金 份额 免收 申购 费用 。
三 、其 他需要 提示 的重要 事项
1、 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
2、 权益 登记日 申购或 转换转入 的基金 份额不 享有本次 分红权 益 ,赎 回或转
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对于 未选择 本基金 具体分红 方式的 投资者 ,本基金 默认的 分红方 式为现
金红利方式。
4、 投资 者可以 在基金 开放日的 交易时 间内到 销售网点 修改分 红方式 ,本次
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5 月 16 日
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 、投 资者 可 以通 过以下 途径 了解或 咨询 有关事 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 、风 险提示
临 时公 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因分
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
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 此公 告。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2017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