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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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 沪港深 隆鑫 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 重要提示]
1 、前 海开源 沪港深 隆鑫 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 )的 募集
已获中 国证 监会2015 年9 月21 日证 监许 可[2015]2165 号文注 册。
2、本 基金 是契 约型 开放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3 、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和 登 记 机 构 为 前 海 开 源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管 理
人 ” ) , 基金 托管 人为 平安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4、 本基 金募 集期 自 2017 年 02 月21 日至 2017 年05 月 19 日 , 通过 各销 售机 构的基 金
销售网 点或 按基 金管 理人 、销售 机构 提供 的 其 他方 式公开 发售 。
5、 本基 金的 发售 对象 为个 人投资 者 、 机 构投 资者 、 合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和人 民币合 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 以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购 买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其 他投 资人。
6、 本基 金根 据认 购费 、 申 购费 、 销 售服 务费 收取 方 式的不 同 , 将 基金 份额 分 为不同 的
类别 。 在 投资 者认 购/ 申购 时收取 认购/申 购费 用的 , 称为 A 类基 金份 额 ; 不 收 取认购/申购
费用 , 但 从本 类别 基金 资 产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 的 , 称为C 类基 金份 额 。A 类、C 类基 金份 额
分别设 置代 码, 分别 计算 和公告 两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和两类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
7 、 投 资 人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直 销 柜 台 和 电 子 直 销 交 易 系 统 ( 目 前 仅 对 个 人 投 资 者 开
通) 、 代销 机构 首次 认购 本 基金 A 类和 C 类 基金 份额 的单笔 最低 限额 为人 民币 10 元 (含 认
购费) , 追加 认购 本基 金 A 类和 C 类 基 金份 额 的 最低 金额为 人民 币 10 元 ( 含认 购费) 。 各销
售 机构对 最低认购 限额及交 易级差 有其他规 定的,以 各销售 机构的业 务规定为 准。 单 笔认
购最低 限额 、每 笔追 加认 购最低 金额 与招 募说 明书 不一致 的, 以本 发售 公告 为准。
8、投 资人 认购 款项 在募 集 期间产 生的 利息 将折 算为 基金份 额归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有 ,
其中利 息所 转份 额 的 具体 数额 以 基金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准 。
9、 投资 人在 募集 期内 可多 次认购, 认购 一经 受理 不 得撤销 , 销售 机构 对认 购 申请的 受
理 并不表 示对该申 请的成功 确认, 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 确实接 收到认购 申请。申 请的成 功确
认应以 基金 登记 机构 的登 记确认 为准 。
10 、本公 告仅对 本基 金发售 的有关 事项和 规定 予以说 明, 投资 者 欲 了解 本基金 的详 细
情 况,请 阅读刊登 在 《证券 时报 》 等 报刊的 《 前海开 源 沪港 深隆鑫 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本基 金的基 金合 同、 招募 说明 书及本 公告 将同 时在 基金 管理人 的网 站
(www.qhkyfund.com )上 发布。
11 、募集 期内, 本基 金还有 可能新 增 或调 整销 售 机构 ,敬请 留意近 期 基 金管理 人及各
代销机 构的 公告 ,或 拨打 基金管 理人 及各 代销 机构 客户服 务电 话咨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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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 资人 可拨 打 基 金管理 人 客 户服 务电 话(4001-666-998 )或 各代 销机 构咨询 电话
了解认 购事 宜。
13、基 金管 理人 可综 合各 种情况 对销 售安 排及 募集 期其他 相关 事项 做适 当调 整。
14 、本基 金投资 于证 券市场 ,基金 净值会 因为 证券市 场波动 等因素 产生 波动, 投资 人
在 投资本 基金前, 应全面了 解本基 金的产品 特性,充 分考虑 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 力,理 性判
断 市场, 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 出现的 各类风险 ,包括但 不限于 :市场风 险、信用 风险、 管理
风 险、流 动性风险 、操作和 技术风 险 、合规 性风险、 股指期 货投资风 险、本基 金特有 的风
险及其 他风 险等 。
基 金的过 往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表 现,基 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其 他基金 的业 绩并不 构成 对
本基金 表现 的保 证。
基 金管理 人依照 恪尽 职守、 诚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 保
证 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保证 最低收 益。基金 管理人提 醒投资 人基金投 资的“买 者自负 ”原
则 ,在投 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 后,基 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 净值变 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 ,由投 资人
自 行承担 。投资有 风险,投 资人在 投资本基 金前应认 真阅读 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 书和基 金合
同等信 息披 露文 件 。
15、本 公告 解释 权归 基金 管 理人 。
一、基 金募 集的 基本 情况
1、基 金名 称
前海开 源 沪 港深 隆鑫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
基金简 称, 前海 开源 沪港 深隆鑫 混 合 A; 基金 代码 ,001901
C 类基 金份 额:
基金简 称, 前海 开源 沪港 深隆鑫 混 合 C; 基金 代码 ,001902
2、基 金类 型
混合型
3、基 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4、基 金存 续期 限
不定期
5、基 金份 额初 始面 值
1.00 元人 民币
6、发 售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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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基金的 发售对 象为 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 资者 、合格 境外机 构投资 者和 人民币 合格 境
外机构 投资 者以 及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购买 证券投 资基 金 的 其他 投资 人。
7、销 售机 构
本 基金的 销售机 构为 直销机 构和基 金管理 人指 定的销 售代理 机构。 基金 管理人 指定 的
销售代 理机 构详 见本 公告 “ 六( 三)2、 代销 机构” 。
如本次 募集 期间 ,新 增代 销机构 ,将 另行 公告 。
8、基 金募 集期 与基 金合 同 生效
本基金 募集 期为 2017 年 0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05 月 19 日; 如需 延长 ,最 长 不超过 自
基金份 额发 售之 日起 的三 个月。
本基金 自基 金份 额发 售之 日起 3 个月 内, 在基 金募 集份额 总额 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 募
集金额 不少于 2 亿元 人民 币且基 金认 购人 数不 少于 200 人的 条件 下, 基金 募 集期届 满或 基
金管理 人依 据法 律 法 规及 招募说 明书 可以 决定 停止 基金发 售 , 并 在 10 日 内聘 请法定 验资 机
构验资 ,自 收到 验资 报告 之日 起 10 日内 ,向 中国 证 监会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基 金募集 达到基 金备 案条件 的,自 基金管 理人 办理完 毕基金 备案手 续并 取得中 国证 监
会书面 确认 之日 起, 《基 金 合同 》 生 效; 否则 《 基金 合同 》 不 生效 。 基 金管 理 人在收 到中 国
证 监会确 认文件的 次日对《 基金合 同》生效 事宜予以 公告。 基金管理 人应将基 金募集 期间
募集的 资金 存入 专门 账户 ,在基 金募 集行 为结 束前 ,任何 人不 得动 用。
基 金管理 人可根 据认 购的情 况适当 延长发 售时 间,但 最长不 超过法 定募 集期; 同时 也
可根据 认 购 和市 场情 况提 前结束 发售 , 如发 生此 种 情况 , 基 金管 理人 将会 另 行公告 。 另外 ,
如遇突 发事 件, 以上 基金 募集期 的安 排也 可以 适当 调整。
二、发 售方 式及 相关 规定
1、 募集 期内 , 本 基金 面向 个人投 资者 、 机构 投资 者 、 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以 及人民 币
合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同时 发售。
2、基 金费 率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在认 购时收 取基 金认 购费 用,C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 认购 费用 。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的认 购费率 最高 不超 过 1.20% , 且随认 购金 额的 增加 而递 减, 如 下
表所示 :
认购金 额 M (元 )( 含认 购费) A 类基 金份 额 认 购费 率
M <50 万 1.20%
50 万 ≤ M <250 万 0.80%
250 万 ≤ M <500 万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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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500 万 每笔1,000 元
认 购费用 不列入 基金 财产, 主要用 于本基 金的 市场推 广、销 售、登 记等 募集期 间发 生
的 各项费 用,不足 部分在基 金管理 人的运营 成本中列 支,投 资人重复 认购,须 按每次 认购
所 对应的 费率档次 分别计费 。销售 机构可参 考上述标 准对 认购 费用实 施优惠 , 请投资 者以
相关业 务规 则和 公告 为准 。
3、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1) 基 金认 购采 用 “ 金额 认购、 份额 确认” 的方 式 。 基金 的认 购金 额包 括认 购费用 和
净认购 金额 。
当投资 人选 择认 购 A 类基 金份额 且认 购费 用适 用比 例费率 时, 其认 购份 额的 计算公 式
为:
净认购 金额 = 认购 金额/ (1+认 购费 率)
认购费 用 = 认 购金 额- 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 ( 净认 购金 额+ 认购 利息 )/基 金份 额发 售面值
当投资 人选 择认 购 A 类基 金份额 且认 购费 用适 用固 定金额 时, 其认 购份 额的 计算公 式
为:
净认购 金额 = 认购 金额- 固定金 额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认购份 额 = ( 净认 购金 额+ 认购 利息 )/基 金份 额发 售面值
当投资 人选 择认 购 C 类基 金份额 时, 不收 取认 购费 ,其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 为:
认购份 额= (认 购金 额+认 购期间 的利 息)/基 金份 额 发售面 值
举例一 :某 投资 人在 某销 售机构 (非 直销 柜台 )的 销售网 点投 资 10 万 元认 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 该笔 认购 产 生利 息 100 元 , 对 应认 购 费率 为1.20% , 则 其可 得到 的认购 份额 为:
净认购 金额 =100,000/(1+1.20% )=98,814.23 元
认购费 用=100,000 -98,814.23 =1,185.77 元
认购份 额= (98,814.23 +100 )/1.00 =98,914.23 份
即, 某投 资人 在某 销售 机 构 ( 非直 销柜 台 ) 的 销售 网点投 资 10 万 元认 购本 基 金A 类基
金份额 ,该 笔认 购产 生利 息 100 元, 则其 可得 到 98,914.23 份A 类 基金 份额 。
举例二 : 某 投资 人在 基金 管理人 直销 柜台 投 资 10 万 元认购 本基 金 C 类基 金份 额, 假 设
其认购 资金 在认 购期 间产 生的利 息 为100 元, 则其 可得到 的认 购份 额为 :
认购份 额= (100,000+100 )/1.00 =100,100.00 份
即, 某 投资 人在 基金 管理 人直销 柜台 投 资 10 万元 认 购本基 金 C 类基 金份 额, 假设其 认
购资金 在认 购期 间产 生的 利息 为 100 元, 则其 可得 到 100,100.00 份基 金份 额 。
(2 ) 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中 , 涉及基 金份 额的 计算 结果 均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 小数点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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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位以后 的部分四 舍五入, 涉及金 额的计算 结果保留 到小数 点后两位 ,小数点 后两位 以后
的部分 四舍 五入 ,由 此产 生的收 益或 损失 由基 金财 产承担 。
(3) 有效 认购 款项 在募 集 期间产 生的 利息 将折 算为 基金份 额归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有 ,
其中利 息的 具体 金额 及利 息转份 额的 具体 数额 以登 记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
4、 销售 网点 对申 请的 受理 并不表 示对 该申 请的 成功 确认, 申请 的成 功确 认应 以基金 登
记机构 的登 记确 认为 准 。
5、 本基 金的 申购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起 不超 过 3 个月 的时间 开始 办理 , 具 体业 务办理 时
间在申 购开 始公 告中 规定 。本基 金的 赎回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起 不超 过 3 个月 的时间 开始 办
理 ,具体 业务办理 时间在赎 回开始 公告中规 定。在确 定申购 开始时间 与赎回开 始时间 后,
由 基金管 理人最迟 于申购或 赎回开 始前依照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的有 关规
定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三、投 资者 的开 户与 认购 程序
(一) 直销 机构 业务 办理 程序
基 金管理 人 直销 柜台 和电子 直销 交 易系统 (目 前仅对 个人投 资者开 通) 受理投 资者 的
开户与 认购 申请 。
1、受 理开 户及 认购 的时 间
(1) 直销 柜台
①开户 受理 时间 :正 常 交 易日 ;
②认购 受理 时间 :认 购期 间(周 六、 周日 和节 假日 不受理 )9 :30 至 17 :00 。
(2 ) 电 子直 销 交 易系 统 ( 网上交 易系 统 www.qhkyfund.com 和 微信 交易 系统 , 微信号 :
qhkyfund )
①开户 受理 不受 时间 限制 (非交 易时 间内 的开 户申 请视同 下一 个交 易日 的申 请受 理 ) ;
②认购 受理 时间 : 认 购期 间 17:00 前(T 日 17 :00 以后及 周六 、 周 日、 节假 日的认 购
申请视 同下 一交 易日 的申 请受理 ) 。
2、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 户
(1) 个人 投资 者 到 基金 管 理人直 销柜 台办 理开 立基 金账户 申请 时须 提交 下列 材料:
①个人 账户 业务 申请 表 。
②个人 投资 者风 险承 受力 调查问 卷 。
③ 投资者 本人有 效身 份证件 原件加 正反面 复印 件(有 效证件 包括身 份证 、户口 本、 警
官证、 文职 证、 中国 护照 、港澳 居民 来往 内地 通行 证、台 胞证 ) 。
④投资 者本 人银 行借 记卡 (存折 )原 件加 复印 件 。
⑤基金 管理 人直 销柜 台 要 求提供 的其 他相 关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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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 投资 者 在 电子 直 销 交易 系统 办理 开立 基金 账户时 须准 备下 列材 料:
① 个人投 资者 有 效身 份证 件 信息( 有效证 件包 括身份 证、户 口本、 警官 证、文 职证 、
中国护 照、 港澳 居民 来往 内地通 行证 、台 胞证 ) ;
②基金 管理 人 已 开通 支持 电子直 销 交 易的 银行 借记 卡 或第 三方 支付 账户 。
(3) 机 构投 资者 到基 金管 理人直 销柜 台办 理开 立基 金账户 申请 时须 提交 下列 材料 ( 按
要求盖 章、 签字 ) :
(1) 《 机构 账户 业务 申请 表》 ( 普通 机构 版) ;
(2) 《 前海 开源 直销 业务 授权委 托书 》 ;
(3) 《 前海 开源 直销 预留 印鉴卡 》 ;
(4) 《前海 开源直 销传真交 易协议 书》一式 两份(如 不开通 传真委托 ,则不需 提供) ;
(5) 《 机构 投资 者风 险承 受力调 查问 卷》 。
除 上述业 务表单 外, 投资者 还需出 示以下 资料 的原件 ,并提 供加盖 单位 公章( 彩章 )
的复印 件:
(6) 企业营 业执照 最新年检 副本( 或民政 部门等 颁发 的注册 登记书 ) 、 组织机构 代码
证和税 务登 记证 ;
(7) 银行 账户 证明 (与 我 司资金 往来 的银 行账 户) ;
(8) 经办 人的 有效 身份 证 件;
(9) 法定 代表 人有 效身 份 证件;
(10) 若需 开立 中登 基金 账户或 场 外 ETF 账户 ,需 出示证 券账 户卡 (如 有) ;
(11) 基金 管理 人直 销柜 台要求 提供 的其 他相 关材 料。
3、投 资者 认购 需提 交的 材 料
(1) 个人 投资 者 到 基金 管 理人 直 销柜 台 办 理认 购申 请时须 提交 下列 材料 :
①填妥 《前 海开 源直 销交 易业务 申请 表》 ;
② 转账凭证回单联(仅当办理认 购 款 项 未 在 指 定 时 间 内 到 达 我 司 相 应 账 户 时 需 要 提
供) 。
(2) 个人 投资 者在 基金 管 理人 电 子直 销 交 易系 统办 理认购 申请 时凭 交易 密码 办理。
(3) 机构 投资 者办 理认 购 申请时 须提 交下 列材 料:
①填妥 《前 海开 源直 销交 易业务 申请 表》 ;
② 转账凭证回单 联 ( 仅 当 办 理 认 购 款 项 未 在 指 定 时 间 内 到 达 我 司 相 应 账 户 时 需 要 提
供) 。
4、投 资者 认购 资金 的划 拨
(1) 办理 认购 业务 的投 资 者应通 过预 留银 行账 户将 足额认 购资 金在 交易 申请 当日 17 :
00 前 汇入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清算 账户 或由投 资者 提供 已经 在 17:00 前已划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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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证明 。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清算 账户 账户信 息如 下:
银行户 名: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车 公庙 支行
银行账 号:4100 7800 0400 1712 7
(2) 个 人投 资者 在 基 金管 理人 电 子直 销 交 易系 统认 购基金 时, 以在 线支 付方 式 完成 资
金支付 。
5、注 意事 项
(1) 每个 投资 者 在 同一 个 登记机 构 只 能开 立一 个基 金账户 ;
(2 ) 投 资者T 日 提交 开户 申请后 , 可于T+2 日后 ( 包括T+2 日 , 如遇 非工 作 日网点 不
办 公则顺 延)到 基 金管理人 直销柜 台 查询 结 果,或通 过 基金 管理人 客 户服务中 心、 电 子直
销交易 系统 查询 ;
(3 ) 投 资者T 日 提交 认购 申请后 , 可于T+2 日后 ( 包括T+2 日 , 如遇 非工 作 日网点 不
办公则 顺延 ) 到 基金 管理 人直销 柜台 查询 认购 受理 情况, 或通 过 基 金管 理人 客户服 务中 心、
电 子直销 交易 系统 查询。认 购确认 结果可于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到 基金管 理人 直销 柜台查 询,
或通过 基金 管理人 客 户服 务中心 、 电 子直 销交 易 系 统查询 ;
(3) 投 资者 申请 认购 基金 时不接 受现 金, 投资 者必 须预先 在用 于认 购基 金的 银行借记
卡/存折 等 相关 账户 中 存 入 足额的 认购 资金 ;
(4) 投资 者认 购基 金申 请 须在公 布的 个人 投资 者认 购时间 内办 理 ;
(5 ) 预留 银 行账 户是 指 投 资者开 立基 金账 户时 预留 的作为 赎回 、 分红 、 退款 的结算 账
户, 该 银行 账户 应为 投资 者开立 的国 内商 业银 行的 借记账 户;
(6) 投 资者 需填 写的 表单 可登录 基金 管理 人官 方网 站-客 服中 心-单 据下 载, 进行下 载
打印;
(7 ) 直 销业 务规 则请 参阅 《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直 销柜台 业 务规 则 》 以及 《前
海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电子直 销交 易业 务规 则》 。
(二) 代销 机构
投资者 在代销 机构 开 立基 金账户 及认 购手 续以 各代销 机构 的规 定为 准。
四、清 算与 交割
1 、 《 基金合 同》生 效前,投 资人的 认购款 项只能 存入 专门账 户,不 得动用 。认 购款项
在 募集期 间产生的 利息将折 算为基 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 持有人 所有,其 中利息 所 转份额 以基
金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2、本 基金 权益 登记 由基金 登记机 构在 基金 募集 结束 后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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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 金的 验资 与基 金合 同的生 效
本基金 自基 金份 额发 售之 日起 3 个月 内, 在基 金募 集份额 总额 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 募
集金额 不少于 2 亿元 人 民 币且基 金认 购人 数不 少于 200 人的 条件 下, 基金 募 集期届 满或 基
金管理 人依 据法 律法 规及 招募说 明书 可以 决定 停止 基金发 售 , 并 在 10 日 内聘 请法定 验资 机
构验资 ,自 收到 验资 报告 之日 起 10 日内 ,向 中国 证 监会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基 金募集 达到基 金备 案条件 的,自 基金管 理人 办理完 毕基金 备案手 续并 取得中 国证 监
会书面 确认 之日 起, 《基 金 合同 》 生 效; 否则 《 基金 合同 》 不 生效 。 基 金管 理 人在收 到中 国
证 监会确 认文件的 次日对《 基金合 同》生效 事宜予以 公告。 基金管理 人应将基 金募集 期间
募集的 资金 存入 专门 账户 ,在基 金募 集行 为结 束前 ,任何 人不 得动 用 。
如果募 集期 限届 满, 未满 足基金 备案 条件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承 担下 列责 任:
1、以 其固 有财 产承 担因 募 集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2、在 基金 募集 期限 届满 后 30 日 内返 还投 资者 已 缴纳的 款项 ,并 加计 银行 同期活 期存
款利息 ;
3、 如基金 募集 失败 , 基金 管理人 、 基金 托管 人及 销 售机构 不得 请求 报酬 。 基 金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人 和销 售机 构为 基金募 集支 付之 一切 费用 应由各 方各 自承 担 。
六、本 次发 售当 事人 和中 介机构
(一) 基金 管理 人
名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商务 秘
书有限 公司 )
法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电话: (0755 )88601888
传真: (0755 )83181169
(二) 基金 托管 人
名称: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 区深南 东 路 5047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区 深南 东 路5047 号
法定代 表人 : 谢 永林
联系人 :潘琦
联系电 话:(0755)22168257
(三) 销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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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直销 柜台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06 号万 科富 春 东方大 厦 10 楼
联系人 : 胥 阿南
电话: (0755 )83181190
传真: (0755)83180622
(2)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电子 直销 交易
客服电 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 众号 :qhkyfund
2、代 销机 构
(1)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 资咨询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16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联系人 :张 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300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 厦门 市鑫 鼎盛 控股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建 省厦 门市 思明区 鹭江 道 2 号厦 门第 一广场 西 座 1501-1504 室
办公地 址: 厦门 市思 明区 鹭江 道 2 号 第一 广 场 1501-1504
法定代 表人 :陈 洪生
联系人 :梁 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 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3)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 路 508 号北 美广 场B 座12F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徐 诚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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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 深圳 众禄 金融 控股 股 份有限 公司
地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 路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 南路 88 号 东方 财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地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41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 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余杭区 仓前 街道 文一 西 路1218 号1 幢202 室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徐 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 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 东大 道 555 号裕 景国 际B 座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9)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元 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吴 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0)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 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苑 路 15-1 号 邮电 新闻 大 厦2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马 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 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1)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兴春
联系人 :徐 鹏
电话:86-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服电 话: 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2) 中期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地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门外光 华 路 14 号1 幢11 层1103 号
法定代 表人 :朱 剑林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客服电 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13) 北京 创金 启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民丰胡同 31 号5 号楼 215A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白纸坊 东 街 2 号 经济 日报 社A 综合楼 712 室
法定代 表人 :梁 蓉
联系人 :李 婷婷
客服电 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14) 宜信 普泽 投资 顾问( 北京)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楼soho 现代 城C 座18 层1809
法人代 表: 沈伟 桦
客服热 线:400-609-9200
网站:www.yixinfund.com
(15) 众升 财富 (北 京)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望京东 园四 区 13 号楼 A 座9 层90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望京浦 项中 心 A 座9 层 04-08
法定代 表人 :李 招娣
联系人 :李 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 话:400-059-8888
网址:www.zscffund.com
(16) 深圳 腾元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2028 号 卓越 世纪 中 心1 号楼 1806-1808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2028 号 卓越 世纪 中 心1 号楼 1806-1808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曾 革
联系人 :叶 健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电 话:400-990-8600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17) 北京 恒天 明泽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20 号乐 成中 心A 座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梁 越
联系人 :马 鹏程
电话:010-57756084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 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8) 一路 财富 (北 京)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C 座70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外大 街 2 号万 通新 世界广 场 A 座 2208
法定代 表人 :吴 雪秀
联系人 :段 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9) 北京 钱景 财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9 层1008-10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9 层1008-1012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联系人 :高 静
电话:010-59158282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 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20) 北京 新浪 仓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四环 西 路 58 号理 想国 际 大厦9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四环 西 路 58 号理 想国 际 大厦906
法定代 表人 :张 琪
联系人 :付 文红
电话:010-62676405
客服电 话:010-6267536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网址:www.xincai.com
(21) 上海 联泰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富特 北 路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福泉北 路 518 号8 号楼 3 层
联系人 :陈 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 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22) 泰诚 财富 基金 销售 (大连 )有 限公 司
地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 口区星 海中 龙 园 3 号
法定代 表人 :林 卓
联系人 :李 春光
电话:18640999991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 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23) 上海 基煜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地址: 上海 市昆 明 路 518 号北美 广 场 A1002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翔
网址:www.fofund.com.cn
客服电 话:021-65370077
(24) 深圳 富济 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南 路高 新南 七道惠 恒集 团二 期 418 室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高新南 七 道 12 号惠 恒集 团 二期418 室
法定代 表人 :刘 鹏宇
联系人 :马 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 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25)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鲍 东华
联系人 :宁 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 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6) 大泰 金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中 路 359 号 国睿 大厦 一号 楼B 区4 楼A506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虹桥 路 1386 号 文广 大厦15 楼
法定代 表人 :袁 顾明
联系人 :何 庭宇
电话:13917225742
传真:021-22268089
客服电 话:400-928-2266
公司网 址:www.dtfunds.com
(27) 珠海 盈米 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联系人 :吴 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8) 奕丰 金融 服务 (深 圳)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住 深圳 市前 海商务 秘
书有限 公司 )
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海 德三 路海 岸大 厦东 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邮编
518054
法定代 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叶 健
办公电 话:0755 8946 050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传真号 码:0755 2167 4453
客服电 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9) 北京 电盈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呼家楼 (京 广中 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8 号富 华大 厦F 座12 层B 室
法定代 表人 : 程刚
联系人 :张 旭
电话:010-56176118
传真:010-56176117
客服电 话:400-100-3391
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30) 上海 云湾 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中 国( 上海 )自 由 贸易试 验区 新金 桥 路 27 号13 号楼2 层,200127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锦康 路308 号6 号楼 6 层
法定代 表人 : 戴新 装
电话: (021 )20538888
传真: (021 )20538999
联系人 : 江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31) 深圳 市 金 斧子 投资 咨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 路 16 号东 方 科技大 厦 1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路 科兴 科学 园 B3 单元7 楼
法定代 表人 :赖 任军
联系人 :张 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客服电 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32) 北京 蛋卷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阜通 东大 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222507
法定代 表人 :钟 斐斐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联系人 :吴 季林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 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33) 深圳 前海 凯恩 斯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 前海 商务 秘书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19 号金 润大 厦23A
法定代 表人 :高 锋
联系人 :廖 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服电 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34) 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地址 : 深 圳市 福田 区中 心 三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 二期 )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磊
联系人 :韩 钰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 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基 金管理 人可根 据有 关法律 法规的 要求增 加、 更换本 基金基 金份额 的其 他销售 机构 ,
届时以 基金 管理 人相 关公 告为准 。
(四) 登记 机构
名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商务 秘
书有限 公司 )
办公地 址 :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7006 号万 科富 春 东方大 厦 22 楼
法定代 表人 : 王 兆华
联系人 : 任 福利
电话: (0755 )8318091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传真: (0755 )83181121
(五)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05 室
负责人 :廖海
经办律 师: 廖海 、刘 佳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六)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称: 瑞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西四环 中 路 16 号院2 号楼 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永定门 西滨 河 路 8 号院 7 号楼中 海地 产广 场西 塔 5-11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剑涛
联系人 :郭 红霞
经办会 计师 :张 富根 、郭 红霞
电话: (010 )88095588
传真: (010 )88091199
前海开 源基 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七年 二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