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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新得利混合(002005)

工银新得利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证监许可[2015]1588 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工银瑞信”),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
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
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新时
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通过本
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
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
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
为准。
10、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和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
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
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认
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机构)
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
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
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
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
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公司将
及时公告。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
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8)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
9999 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
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现金,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3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
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
告以及其它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
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新得利混合
基金代码:002005
(二)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
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
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珠
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
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汉
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七)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
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三个月。
2、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
售,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
售的,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
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失败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八)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
■
注:M 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 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
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转份额的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当认购费用为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基金-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金额获得
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1.2%)=9,881.42 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9,881.42+5 )/1.00 =9,886.42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加上认购金额在认购期内获得的
利息,可得到 9,886.42 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和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
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元人
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3、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4、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5、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新时
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认
购金额起点为 10 元。如果认购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
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 至 16 :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中国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及复印件;除上述
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 《 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4)填妥的 《 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5)填妥的 《 传真交易协议书 》。
注意事项:针对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的投资者,应同时提供港、澳、台居民身份
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以及其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 《 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 日)
后的第 2 个工作日(T+2 日,下同)起在直销中心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
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
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
17:00 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号:0200004129027311455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
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
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如果投资者申请时选择延期,则当日
提交的申请在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申请受理日期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
结算账户:
①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 16 :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
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
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电子自助交易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
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加本公司关
于网上交易和汇款交易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 16 :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
电子自助交易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线支付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
式缴款。汇款交易在提交认购申请后,投资者需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缴款。本公司
汇款交易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80719027307486
大额支付协议号:102100008075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
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下转 A42 版)
2、直销中心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
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新
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0 元。如果认
购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还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
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
行。在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销售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
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 至 16 :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各一枚);
(6)填妥的 《 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7)填妥的 《 传真交易协议书 》。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
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 《 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
T+2 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
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认购应开通机构网上交易功能,填写并提
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 《 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机构版)服务协议 》。
机构投资者成功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后可直接登录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提交认购
申请。电子自助交易在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 16 :
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自助
交易的认购申请在工作日 16: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及电子自助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
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
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
日 17:00 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号:0200004129027311455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
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
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如果投资者申请时选择延期,则当日
提交的申请在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申请受理日期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
资金结算账户:
①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
从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
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1 日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 、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王秋雅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010-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网址:http://www.cbhb.com.cn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传真: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1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10-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1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电话:023-63786220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1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 3、5 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235
联系传真:010-58568062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1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6)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联系人:张鋆
电话:010-64083702,13611286485
传真:028-86199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http://www.hxzq.cn,http:/www.hx818.com
(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1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zxwt.com.cn
(2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2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 13 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 、F13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2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维琳、钱达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830011 )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830011)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2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 、18 、19、20 、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2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阳
联系人:金达勇
电话:0755-83025723
传真:0755-8302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http://www.hx168.com.cn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2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3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31)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19-20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赵钦
电话:400-0099-886
传真:0592-2079228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网址:www.gwgsc.com
(3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崔少华(代行)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3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3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
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 、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朱宏宇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