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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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中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〇一七 年 五 月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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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 示
中 银 信 用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本 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2011 年11 月4 日证
监许可【2011 】1747号文 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 年3 月12日正式 生效 。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 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包
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
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之内( 含三年) 为封闭期, 封闭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 赎回
基金份额, 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封闭期届
满后的次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 投 资者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
生效后6 个月 内,本基金 开始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基金上市后 ,登记在中 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
记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的 基 金 份 额 通 过 办 理 跨 系 统 转 托 管 业 务
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内系统后,方可上市交易。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 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 并 按照《基金 法》 、 《运作办法》 、基金 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 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 基金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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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摘要 所载 内容截 止日 为2017 年3 月11 日,有关 财务数 据和 净值表 现截 止日为2016 年12
月31 日。本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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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012 年 3 月 12 日
二、 基 金 管 理 人
(一) 基 金 管 理人概 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设立日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 (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 的美元 16.5%
( 二 ) 主要人 员 情 况
1 、董事会成 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 先 生,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及办公室主任, 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
治区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中国银行四川 省
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等职。 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董事长。
李道滨(LI Daobin ) 先生 , 董 事 。国 籍 : 中 国。 清 华 大 学法 学 博 士 。中 银 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 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 17 年基 金行业从业经验。
王超(WANG Chao )先 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 Fordham 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现
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 高级经理、 主管,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
宋福宁 (SONG Funing ) 先生, 董事。 国籍: 中 国。 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 历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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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 资金计划处副处长、 资金业务部负责人、
资金业务部总经理,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 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
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 )先生 ,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 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 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 曾
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 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 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 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 信贷及营运 风险,包括 机构销售及 交易(股票 及固定收益) 、资本市场 、投资银
行、 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 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 并曾
于 瑞 银 的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结 构 部 工 作 两 年 。 曾 先 生 现 为 中 国 清 华 大 学 及 北 京 大 学 的 风 险
管理客座讲师。 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 (JING Xin ) 先生, 独立董事。 国籍: 中国。 现任中国 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会
计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博士后合作导师, 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 国
会计学会理事、 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 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
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ZHAO Xinge )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 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 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 INSEAD 工商管理 硕
士。 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 在此之前, 曾任英国 电
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 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总经理, 中英商会
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DU huifen )女士,独立董 事。国籍: 中国。山西 财经大学经 济 学学士, 美 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 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 (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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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事
乐妮(YUE Ni )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
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2006 年 7 月
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基金运营 部总经理。 具有 16 年证券 从业年限,13 年基 金
行业从业经验。
3 、管理层成 员
李道滨(LI Daobin )先 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 )先生 ,督察长。国籍:加拿大。 中国证券业协会- 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 证书, 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 (MBA ) 和经济学硕士。 曾在
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 加拿 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
融工作多年, 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英大证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融通基 金
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 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 讲
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 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 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 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 )先生, 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
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
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杨军(YANG Jun )先生, 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统计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
金融市场总部主管。2012 年加入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资深投资经理。
4 、基金经 理
奚鹏洲(XI Pengzhou )先生:中银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固定 收益投资部 总经理, 董事总
经理(MD) ,理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债券高级交易员。2009 年加入中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 任中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0 年 6 月至
今任中银增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0 年 11 月至今 任中银双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3 月至今
任中银信用增利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至今 任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1 月至今任 中银惠利纯债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17 年证券从业 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
陈志华 (CHEN Zhihua ) 先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深圳宏景咨询分析师, 长江证券资深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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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2012 年加入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研究部研究员, 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 。
2016 年 4 月 至今任中银信用增利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6 月 至今任中银永利基金基金经理。
具有 9 年证 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证券从业资格。
5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 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 陈军 ( 副执行总裁) 、 杨军 ( 副执行总裁) 、 奚鹏洲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
李建(权益 投资部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 、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 金 托 管 人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信银行 ” )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 亿元 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 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 承
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 券 ;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 代 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
款项;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结汇、 售汇业务;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 办理黄金业务; 黄金进出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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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开展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 经国 务
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有效期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中信银行 (601998.SH 、0998.HK ) 成立于 1987 年 , 原名中信实业银行, 是中国改革开
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 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 并以
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 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信实业银行在
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 2005 年 8 月 ,正式更名“中信银行” 。2006
年 12 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同年, 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 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 (BBV A ) 建立了优势
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 年 4 月 27 日, 中信银 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
步上市。 2009 年, 中信银 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 中信国金) 70.32%
股权。 经过 近三十年的发展, 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 是一家
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 年, 中 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 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订报
告, 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
性全面认可。
四、 相 关 服 务 机构
( 一 ) 基金份 额 发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021 )38834999
传真:(021 )68872488
1 )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 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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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周虹
2 )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场外销 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陈洪源
网址:
www.boc.cn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 萍
客服电话:
95558
联系人:
赵树林
网址:
bank.ecitic.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 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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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静
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 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 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 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曹榕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 红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联系人:
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
姚 健英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 会满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88
联系人:
王佺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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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站:
www.icbc.com.cn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 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
刘军 祥
公司网站:
http://www.hxb.com.cn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褀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 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 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建 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金立群
联系人:
罗春蓉 、 肖婷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或直接 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
http:// www.cicc.com.cn
1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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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 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王兆权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
http://www.bhzq.com
1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
北京市 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公司网站:
http://www.cindasc.com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 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 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1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 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 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联系人:
黄静
客服电话:
400 818 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 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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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电话:
0551-96518
公司网站:
http://www.huaans.com.cn
1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 山东路 90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易
联系人:
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1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 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 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 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马晓男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zts.com.cn
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 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客服电话:
0431-85096710
联系人:
潘锴
公司网址:
www.nesc.cn
21)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 淮海中路 98 号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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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上海市 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22)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国元大 厦
法定代表人: 蔡咏
联系人:
万士清
客服电话:
95578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2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 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 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 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联系人:
郑舒丽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站:
http://stock.pingan.com
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 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 林
联系人:
黄健
客服电话:
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 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 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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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http://www.guosen.com.cn
26)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 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田薇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安 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 青
联系人:
辛晨晨 、许梦园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28)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
宁敏
联系人:
马瑾
联系电话:
611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29)华宝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 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浦 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汪明丽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公司网站:
www.cnhbstock.com
30)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 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 东海证券大厦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李涛
客服电话:
95531 ;400-8888-588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31)天相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 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 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 相
联系人:
林爽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公司网站:
http://www.txsec.com 或 www.jjm.com.cn
32)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联系人:
陈剑虹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33)华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 四路 157 号 新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 四路 157 号 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腾
客服电话:
96326 ( 福建省外加拨 0591 )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34)天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武汉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 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武汉 江汉区唐家墩路 32 号国 资大厦 B 座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
翟璟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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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客服电话:
028-86712334
公司网站:
www.tfzq.com
35)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层
公司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层
法定代表人:
高利
联系人:
彭博
客服电话:
95571 ( 全国)
公司网站:
www.foundersc.com
36)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青岛市 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 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 林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服电话:
(0532)96577
公司网站:
http://www.zxwt.com.cn
37 )上海陆 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 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2 )场内销 售机构
场内 销售机构是指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开放式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 (以下简称 “ 深交所” ) 有关规定并经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 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
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申购、 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 (具体名单请参
见深交所相关文件) 。 场 内 销售机构 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
登载。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 《基金法》 、 《运 作办法》 、 《 销售办法》 和 《基金合同》 等的规定, 选
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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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注册登 记 机 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
(010 )59378835
传真:
(010 )59378907
联系人:
任瑞新
( 三 ) 出具法 律 意 见书的 律 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 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 四 ) 审计基 金 财 产的会 计 师 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 汤骏、许培菁
五、 基 金 的 名 称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 的 类 型
契约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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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七、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本 基 金 在 保 持 基 金 资 产 流 动 性 和 严 格 控 制 基 金 资 产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通 过 积 极 主 动 的 管
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 基 金 的 投 资 方 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 (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 准上市的股 票) 、债券、 货币市场工 具、权证、 资产支持
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可转 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
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 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 因持有股票被派发
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 其中对 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 对股票 、 权证等权益类资
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其中 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基金转入开放期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
本基金所指的信用债券是公司债、 企业债、 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 短期融资券、 可转 换
债券及可分离转债、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 非国家信用
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九、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实现风
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1. 整体资产 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稳健的整体资产配置,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 市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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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场利率走势、 信用利差状况、 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 自上而
下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取得优化收益。
本基金还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根据利率周期、 宏观经济环境、 资金市场状况等
实际情况适度参与以及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和新股增发,以进一步提高组合收益。
2. 类属资产 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主要通过 “ 自上而下 ” 的宏观分析, 结合量化的经济指标综合
判断经济周期的运行方向, 决定类属资产的投资比例。 分析的内容包括: 影响经济中长期运
行的变量, 如经济增长模式、 中长期经济增长动力; 影响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变量, 如宏观 政
策、 货币供应、CPI 、PPI 、M1 、M2 等; 市场自身的指标, 如公司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等、 可转换公司债的转股溢价率和隐含波动率等、 债券市场其它品种的信用利差、 期限利差、
远期利率和股票的估值指标等。
3. 固定收益 类品种投资策略
(1 )久期配 置策略
本基金认真 研判 中国宏 观经济运行 情况,及由 此引致的货 币政策、财 政政策,密 切跟 踪
CPI 、PPI 、M2 、M1 、 汇率 等利率敏感指标, 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对未来中国债
券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分析与判断,并由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
1 )宏观经济 环境分析: 通过跟踪、 研判诸如工 业增加值同 比增长率、 社会消费品 零 售
总额同比增长率、 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率、 进出口额同比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数据, 判断
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 预测国家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取向及当前利
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位置;基于利率周期的判断,密切跟踪、关注诸如月 度 CPI 、PPI 等物
价指数、 银行准备金率、 货币供应量、 信贷状况等金融运行数据, 对外贸易顺逆差、 外商 直
接投资额等实体经济运行数据, 研判利率在中短期内变动趋势, 及国家可能采取的调控政策;
2 )利率变动 趋势分析: 基于对宏观 经济运行状 态以及利率 变动趋势的 判断,同时 考 量
债券市场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主流预期等因素,预测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
3 )久期分析 :根据利率 周期变化、 市场利率变 动趋势、市 场主流预期 ,以及当期 债 券
收益率水平, 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 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当预
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 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 从而可以在市场利
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 反之,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 则缩短组合
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2 )类属配 置策略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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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
后 的 收 益 率 水 平 或 盈 利 能 力 , 通 过 比 较 或 合 理 预 期 不 同 类 属 债 券 类 资 产 的 风 险 与 收 益 率 变
化, 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
征的资产组合。
(3 )收益率 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 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和信用利
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 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 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 以
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一般而言, 当预期收益率
曲线变陡时, 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 将采用哑铃策略; 在预 期
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4 )信用类 债券策略
本基金对于金融债、 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 (公司) 债等信用类债券采取自上而下与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 通过
自上而下地考察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 监管环境、 公 司
背景、 竞争地位、 治理结构、 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 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 给予不同因素
不同权重, 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信用评级, 只有内部评级为投资级
的信用类债券方可纳入备选品种池供投资选择。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 基准收益 率主
要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 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
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 因此, 信用债的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基于信用利
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1 ) 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
首先,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到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的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向好,
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现金流好转,信贷条件放松,则信用利差将收窄;如果经济陷入萧条,
企业亏损增加, 现金流恶化, 信贷条件收紧, 则信用利差将拉大。 其次, 分析信用债市场 容
量、 信用债券结构 、 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 同时政策的变化也影响可投
资信用债券的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 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 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
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不同风险类别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
2 ) 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除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外, 信用债发行人自身素质也是影响个券信用变化的重要
因素,包括股东背景、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融资能力等因素。
本基金将通过公司内部的信用债评级系统, 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资质评估并结合其所属行业特
点, 判断个券未来信用变化的方向, 采用 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 企业债定价, 从 而
发掘价值低估债券或规避信用风险。
(5 )息差策 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并将融入的资金投资于信用债券,
从而获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率)的套利价值。
(6 )可转换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认真考量可转换债券的股权价值、 债券价值以及其转换期权价值, 将选
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针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 本基金管理人将考量包括所处行业景气程度、 公司成长性、
市场竞争力等因素, 参考同类公司估值水平评价其股权投资价值; 通过考量利 率水平、 票息
率、 付息频率、 信用风险及流动性等综合因素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 采用经典期权定价模型,
量化其转换权价值, 并予以评估。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公司基本面良好、 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
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和投资溢价率合理并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7 )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 提前偿还率、 违约率、 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
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 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 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 预测提
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 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
券收益率 的影响, 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 选
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4. 权益类品 种投资策略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和新股增发的过程中,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
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 股票发行政策取向, 预测新股一级市场供求关系
的变化; 同时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 运用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
系, 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 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 谨慎参与新股申购, 从 而
在承担有限风险的基础上获取股票一、二级市场价差收益。
本基金 通过新股申购所获得的股票, 将根据其市场价格及其合理的内在价值判断, 结合
股票市场发展态势,适时选择新股变现时机,以期提升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十、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企业 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80%+ 中债国债 总全价指数收
益率× 20% 。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复合型基准, 选取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
数,对上述两个指数分别赋予 80% 和 20% 的权 重,与本基金在信用债券市场处于中性情况
下的资产配置比例相匹配。 中债国债总指数和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简称 “ 中债公 司 ” ) 编制的,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分别反映我国国债市场和企
业债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其中, 中债国债总指数样本券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有记帐式国债;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样本券包括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有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
或者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在履行相应程
序的前提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并报证监会备案。
十 一 、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 二 、 基金 管 理 人 代 表 基 金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及 债 权 人 权 利 的 处
理 原 则 及 方 法
1. 基金管理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 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谋求对上 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有利于基金 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联 交易为自身、 雇员、 授权 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
当利益。
十 三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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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 年 5 月 4 日
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 表现和投资 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 期 末 基 金资产 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397,542,557.88 89.56
其中:债券 2,397,542,557.88 89.5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0,921,344.26 4.52
7 其他各项资产 158,663,204.70 5.93
8 合计 2,677,127,106.84 100.00
(二) 期 末 按 行业分 类 的 股票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 期 末 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 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 名股票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 期 末 按 债券品 种 分 类的债 券 投 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15,889,000.00 0.8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37,081,000.00 12.5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37,081,000.00 12.55
4 企业债券 1,914,996,126.40 101.3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9,636,000.00 3.69
6 中期票据 19,802,000.00 1.05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40,138,431.48 7.4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397,542,557.88 126.87
(五) 期 末 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 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名的 前 五 名债券 投 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60418 16 农发 18 1,100,000 107,899,000.00 5.71
2 160201 16 国开 01 1,000,000 99,980,000.00 5.29
3 112070 12 中泰债 770,000 79,487,100.00 4.21
4 111052 09 哈城投 650,000 68,711,500.00 3.64
5 122686 12 白药债 580,000 60,146,000.00 3.18
(六)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 告 期 末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贵 金 属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 期 末 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 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名的 前 五 名权证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 九 ) 报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国债期 货 交 易情况 说 明
1 、本基金投 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2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 、本基金投 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 九 ) 投资组 合 报 告附注
1 、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本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6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4,120.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461,831.3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9,116,261.16
5 应收申购款 992.0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8,663,204.70
4 、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27003 海印转债 34,918,563.06 1.85
2 110033 国贸转债 14,095,800.00 0.75
3 110035 白云转债 10,961,280.00 0.58
4 110030 格力转债 4,951,170.00 0.26
5 132004 15 国盛EB 4,948,000.00 0.26
6 123001 蓝标转债 4,689,858.11 0.25
7 132002 15 天集EB 3,604,556.70 0.19
8 110034 九州转债 3,668,256.00 0.19
9 132003 15 清控EB 3,283,200.00 0.17
10 128011 汽模转债 3,120,322.81 0.17
11 113010 江南转债 2,283,420.00 0.12
12 110032 三一转债 1,657,800.00 0.09
13 128012 辉丰转债 1,164,672.00 0.06
5 、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四 、 基 金 的 业 绩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7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2 年 3 月 12 日,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2 年 3 月 12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0.46% 0.10% 1.40% 0.07% 9.06% 0.03%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22% 0.15% -3.62% 0.09% 3.40% 0.06%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7.09% 0.16% 6.13% 0.12% 10.96% 0.04%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07% 0.19% 2.13% 0.09% 9.94% 0.10%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65% 0.10% -6.59% 0.11% 8.24%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7.00% 0.15% -1.04% 0.10% 48.04% 0.05%
十 五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 一 ) 与基金 运 作 有关的 费 用
1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财产 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 )基金合同 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用及年费;
8 )基金上市 费用及年费
9 )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
2 、 基 金费 用计 提 方 法、计 提 标 准和支 付 方 式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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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
H =E× 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 =E×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 )除管理费 和托管费之 外的基金费 用,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 其他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 议 的
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 ,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 、 不 列入 基金 费 用 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 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
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 基 金管 理费 和 基 金托管 费 的 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此项调整不需
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 指定媒体
上刊登公告。
5 、 基 金税 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二 ) 与基金 销 售 有关的 费 用
1 、本基金的 申购费用应 在投资者申 购基金份额 时收取,不 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 于 本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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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 以四舍五入方式
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 、 本基金的 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以人民币为单位, 以
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
3 、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小于50万元 0.80%
50万元(含 )-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含 )-300万元 0.50%
300 万元(含 )-500万元 0.30%
大于500 万元 (含) 1000 元/ 笔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场外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 0.1%
1 (含)-2 年 0.05%
2 (含)年以 上 0%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1% ,不按份 额持有时间分段设
置 费率
注 1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注 2 :就场外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 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 3 :上述持有期限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4 、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 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 的 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不 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 金合同约定 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 制 定
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 六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 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主要更
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和数据的截至时间进行了更新;
(二) 在 “ 基金管理 人 ” 部分,对董事会成员、 监事、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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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 “ 基金托管 人 ” 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
更新;
(四) 在 “ 相关服务 机构 ” 部分,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 在 “ 投资组合 报告 ” 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及《基金合同》 ,
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六) 在 “ 基金的业 绩 ” 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七) 在 “ 其他应披 露事项 ” 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