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货币: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关于泰达宏利 货币 市场基金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表 决 结 果 暨 决 议 生 效 的公 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 现 将泰达宏利 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A 类162206 ;B 类 000700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会议 情况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基金管理人”) 以通讯方式召开 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2017 年4 月6 日起至 2017 年5 月 3 日17:00 止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投 资 范 围 、 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议案”) 。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泰达宏利 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 泰达宏利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等规定, 计票人 在监督员的 现场监督及 公证员、 律师的现场见证下, 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 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为3,951,162,750.66 份,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4.50%, 其中同意票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951,162,750.66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 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 会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为0 份, 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的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以及 《泰达 宏利 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7500 元, 律师费 40000 元, 合计 47500 元。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生效情 况 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5 月4 日表 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 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本 基金 基 金管 理费率 调整 的生效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 本基 金 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 自2017 年5 月11 日起变更。 四 、备 查文件 1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泰达宏利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泰达宏利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泰达宏利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 、 北京市求 是 公 证 处 关 于 泰 达 宏 利 货币 市 场 基 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公 证书 5 、 上海市通 力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泰达宏利货币 市场基金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5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