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平安日鑫A(003034)

场内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 平安 大 华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国泰 君 安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 重要提 示 平安大 华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根据 2016 年 6 月 22 日 中国证 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监 会 ” ) 《关 于 准予 平 安大 华 交 易型 货币 市场基 金注册 的 批复》 (证 监许 可[2016]1380 号 )进 行募 集。 本基 金 的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 正式 生 效。 平安大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以下 简称 “ 基金 管理 人”) 保 证招募 说明书 的内 容真实 、 准确、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中 国证 监会 注册 , 但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注册 , 并 不表 明其对 本基 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出 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风 险。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投 资人购 买本 货币 市场 基金 并不等 于将 资金 作为 存款 存放在 银 行或存 款类 金融 机构 , 基 金管理 人不 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 资人 在投 资 本基金 前,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特 性,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险 承受能 力, 理性判 断市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包括 : 因 整体 政治、 经济 、 社 会等 环境 因素对 证券 市场 价格产 生影 响的 市场 风险 , 因金融 市场 利率 的波 动而 导致证 券市 场价 格和 收益 率变动 的利 率 风险或 负收 益风 险 , 因 债券 和票据 发行 主体 信用 状况 恶化而 可能 产生 的到 期不 能兑付 的信 用 风险 , 因 本产 品相关 技术 、 规 则、 操作 等 创 新性 造 成基金 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金 管理 风险 , 因内 部控 制存在 缺陷 或者 人为 因素 造成操 作失 误或 违反 操作 规程等 引致 的 风险。 另外 ,本 基金 E 类 份额 在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对 于选 择通 过二 级市场 交易 的 投资人 而言 , 其 投资 收益 为买卖 价差 收益 , 交 易费 用和二 级市 场流 动性 因素 都会在 一定 程度 上影响 投资 人的 投资 收益 , 本基 金的 特定 风险 详见 招募说 明书 “风 险揭 示” 章节。 本基 金长 期平均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 均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金 及债 券型 基金 。 投 资人在 投资 本基 金之前 ,请仔 细阅读 本基 金的《 招募说 明书》 和《 基金合 同》 ,全 面认 识本基 金 的风 险收益 特征和 产品 特性 ,并 充分 考虑自 身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理性 判断 市场 ,谨 慎做 出投资 决策 。 基金不同 于银 行储蓄 与债 券,基金 投资 人有可 能获 得较高的 收益 ,也有 可能 损失本金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人在 进行 投资决 策前 ,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 招募 说明 书》 及 《 基金合 同》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则 , 在投 资者 作出 投资 决策 后, 基 金运 营状况 与基 金净 值变 化导 致的投 资风 险, 由投 资者 自行负 担。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 本招募 说明 书(2017 年第 1 期)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期 为 2017 年 3 月 22 日, 其 中投资 组 合报告 与基 金业 绩截 止日 期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有关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本基金 托管 人 国 泰君 安证 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 对本 招募 说 明书(2017 年第 1 期) 进行 了复 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 本情 况 名称: 平安 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 三路星 河发 展中 心大 厦酒 店 01 :419 法定代 表人 :罗 春风 设立日 期:2011 年 1 月 7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


证监 许可 【2010 】1917 号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外 合资 )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0000 万元 存续期 限: 持续 经营 联系人 :尹 延君 联系电 话:0755-22621438 2 、股 东名 称、 股权 结构 及 持股比 例: 股东名 称 出资额 (万 元) 出资比 例 平安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18,210 60.7% 大华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7,500 25% 三亚盈 湾旅 业有 限公 司 4,290 14.3% 合计 30,000 100% 基金管 理人 无任 何受 处罚 记录。 客服电 话:400-800-4800 ( 免长途 话费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 事、 监事 及高 级管 理 人员 (1) 董事 会成 员 罗春风 先生,董 事长 , 博 士 , 高 级经 济师 。 1966 年 生 。 曾任中 华全 国总 工会 国际 部干部 , 平安保 险集 团办 公室 主任 助理、 平安 人寿 广州 分公 司副总 经理 、 平 安人 寿总 公司人 事行 政部 /培训部 总经理 、平 安保险 集团品 牌宣传 部总经 理、 平安人 寿北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平 安大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平 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现任 平安 大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兼 任深 圳平 安大华 汇通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执 行董 事。 姚波先 生, 董事 ,硕 士,1971 年 生。 曾任 R.J.Michalski Inc. (美 国) 养老 金 咨询分 析员、Guardian Life Ins.Co ( 美国 )助 理精 算师 、Swiss Re ( 美国 )精 算 师、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 香港) 精算 师、 中国 平 安保险 (集 团) 股份 有限 公司副 总精 算 师、 总 经理 助理 等职 务, 现任中 国平 安保 险 ( 集团 ) 股份 有限 公司 常务 副总 经理兼 首席 财务 官兼总 精算 师。 陈敬达 先生 , 董事 , 硕 士 ,1948 年生 , 新 加坡 。 曾 任 香港罗 兵咸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师 ; 新鸿基 证券 有限 公司 执行 董事;DBS 唯 高达 香港 有限 公司执 行董 事; 平安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平 安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副董 事长/ 副总经 理;平 安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董事 长;中 国平安 保险 (集 团) 执行 委员会 执行 顾问, 现 任集 团投资 管理 委员 会副 主任 。 肖宇鹏先 生, 董事, 学士 ,1970 年生 。曾任 职于中 国证监会 系统 、平安 大华 基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督 察长 。现 任平 安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理 。 杨玉萍女 士 , 董事, 学士 ,1983 年生 。曾于 平安数 据科技( 深圳 )有限 公司 从事运 营 规划 , 现 任平 安保 险 ( 集团 ) 股份有 限公 司人 力资 源中 心薪酬 规划 管理 部高 级人 力资源 经 理 。 叶杨诗 明女 士, 董事 ,硕 士,1961 年生 ,加 拿大 籍 。曾任 职于 澳新 银行 、渣 打银行 、 汇丰银行 并担 任高级 管理 职务。2011 年加入 大华银 行集团, 任大 华银行 有限 公司董事 总经 理, 现任 大华 银行有 限公 司董事 总经 理兼 香港 区总 裁兼大 华银 行 (中国 ) 有 限公司 非执 行董 事,同 时于 香港 上市 公司 “数码 通电 讯集 团有 限公 司”任 独立 非执 行董 事。 张文杰 先生 ,董 事, 学士 ,1964 年 生, 新加 坡。 现 任大 华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执行董 事 及首席 执行 长 , 新加 坡投 资管理 协会 执行 委员 会委 员。 历任 新加 坡政府 投资 公司 “特 别投 资 部门” 首席 投资 员, 大华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组 合经 理,国 际股 票和 全球 科技 团队主 管。 曹勇先生 ,独 立董事 ,博 士,1954 年 生,新 加坡。 曾任中国 社会 科学院 经济 研究所 发 展研究 室副 主任 ; 澳 大利 亚工业 研究 院研 究员 ; 新 加坡南 洋理 工大 学南 洋商 学院讲 师 , 南 洋 理工大 学亚洲 商业与 经济 研究中 心,中 国经济 研究 部研究 主任; 南洋理 工大 学南洋 商学院 , 管理经 济学 硕士 项目 副主 任; 现任 南洋 理工大 学南 洋商学 院副 院长 、 副 教授 、 南 京大 学特 聘 教授; 瑞丰 生物 科技 (新 加坡上 市企 业) 独立 董事 。 刘茂山先 生, 独立董 事, 学士,1935 年生。 曾任中 央人民政 府林 业部干 部学 校干部 ; 中央林 业部 人事 司干 部; 南开大 学经 济学 系政 经教 研室主 任兼 支部 书记 ; 南 开大学 金融 学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5 副主任 、 主任 ; 南 开大 学 风险管 理与 保险 学系 系主 任; 中国 平安 保险集 团博 士后工 作站 指导 专家。 郑学定先 生, 独立董 事, 硕士,1963 年生。 曾任江 西财经大 学会 计系教 师; 深圳市 财 政局会 计处 公务 员; 深圳 市注册 会计 师协 会秘 书长 ; 深 圳天 健信 德会计 师事 务所合 伙人 ; 现 任大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深圳 分所合 伙人 。 黄士林 先生 ,独 立董 事, 学士,1954 年 生。 现任 广 东圣天 平律 师事 务所 首席 合伙人 兼 主任律 师 , 中 国人民 大学 律师学 院副 理事 长, 兼职 教授 。 历 任国 家劳动 人事 部政策 研究 室 法 规处副 处长 ,深 圳法 学研 究服务 中心 主任 兼深 圳市 振昌律 师事 务所 主任 。 (2) 监事 会成 员 张云平先 生,监 事会主 席 , 学士。曾 任河 北财经 学院 财政系教 师、 河北省 税务 局河北 税 务学校 教师、 深圳市 义达 会计师 事务所 职员、 深圳 市招信 金融设 备有限 公司 财务部 经理/ 副 总经理 、 中 国平 安保 险(集团)股 份有 限公 司稽 核监 察 部职员 、 中 国平 安人 寿保 险股份 有限 公 司理赔 部室主 任/部 门负责 人、中 国 平安 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合规部 专业 合规负 责人、 中国平 安保险( 集团) 股份 有限公 司合规 部副总 经理 (主持 工作) , 现任 平安综 合金融 服务有 限公司 反洗 钱监 控中 心高 级稽核 经理 。 冯方女 士, 监事 ,硕 士,1975 年生 ,新 加坡 。曾 任 职于淡 马锡 控股 和其 旗下 的富敦 资 产管理 公司 以及 新加 坡毕 盛资产 公司 、鼎 崴资 本管 理公司 。于 2013 年加 入大 华资产 管理 , 现任区 域总 办公 室主 管。 毛晴峰 先生 ,监 事, 硕士 ,1986 年生 。曾 任中 国平 安保险 (集 团) 股份 有限 公司法 律 岗;现 任深 圳平 安大 华汇 通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法律 合规部 负责 人。 郭晶女士 ,监 事,硕 士,1979 年 生。曾 任广东 溢达 集团研发 总监 助理、 侨鑫 集团人 力 资源管 理岗 ;现 任平 安大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人力 资源室 副经 理。 (3) 公司 高管 罗春风 先生,博 士 , 高 级经 济师 。1966 年 生 。 曾 任中 华全国 总工 会国 际部 干部 , 平 安保 险集团 办公室 主任助 理、 平安人 寿广州 分公司 副总 经理、 平安人 寿总公 司人 事行政 部/培训 部总经 理 、 平 安保险 集团 品牌宣 传部 总经 理、 平安 人寿北 京分 公司 总经 理、 平安大 华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平 安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理 , 现 任平 安大 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兼任 深圳 平安 大华 汇通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执 行董事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6 肖宇鹏先 生, 学士,1970 年生。曾 任职 于中国 证监 会系统、 平安 大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督察 长; 现任 平安 大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 付强先生 ,博 士,高 级经 济师,1969 年生。 曾任中 国华润总 公司 进出口 副科 长、申 银 万国证 券研 究所 任高 级研 究员 、 申 万巴 黎基 金管 理公 司高级 研究 经理 、 安信 证券 首席分 析师 、 嘉实基 金管 理公 司产 品总 监、 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 现 任平 安大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副 总经 理。 林婉文女 士,1969 年生, 毕业于新 加坡 国立大 学, 拥有学士 和荣 誉学位 ,新 加坡籍 。 曾任新 加坡 国防 部职 员, 大华银 行集 团助 理经 理、 电子渠 道负 责人 、 个 人金 融部投 资产 品 销 售主管 、 大 华银 行集 团行 长助理 , 大 华资 产管 理公 司大中 华区 业务 开发 主管 , 高级 董事 。 现 任平安 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副 总经 理。 汪涛先 生,1976 年生 ,毕 业于谢 菲尔 德大 学, 金融 硕士学 位。 曾任 海赛 宁国 际贸易 有 限公司 销售 经理 、 汇 丰银 行上海 分行 市场 代表 、 新 加坡华 侨银 行产 品经 理、 渣打银 行产 品 主 管、 宁波 银行 总行 个人 银行 部总经 理助 理 、 总 行审 计部 副总经 理 、 总 行资 产托 管部 副总经 理、 永赢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督 察长、 宁波 银行 总行 资产 托管部 副总 经理 。 现 任平 安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4) 督察 长 陈特正 先生 , 督 察长 , 学 士,1969 年生 。1994 年起 参加工 作, 曾任 深圳 发展 银行支 行 行长 、 深 圳分 行信 贷管 理部 、 授 信审 批部 总经 理、 平安 银行总 行公 司授 信审 批部 高级审 批师 、 平安银 行沈 阳分 行行 长助 理兼风 控总 监。 现任 平安 大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督 察长。 2 、基 金经 理 申俊华 女士 , 湖南 大学 金 融学博 士 , 8 年 证券 基金 从 业经验 , 曾在 中国 中投 证 券有限 责 任公司担 任固 定收益 研究 员。2012 年 加入平 安大华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曾担 任固定收 益研 究员 。 现 担任 平安大 华财 富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平安 大华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 平 安大 华惠 享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安 大华 惠融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惠隆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平 安大 华惠利 纯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平安 大华金 管家 货币市 场基金 、 平安大 华惠 益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段玮婧 女士 ,中 山大 学硕 士,10 年证 券基 金从 业经 验,曾 担任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责 任 公司投 资经 理。2016 年 9 月加入 平安 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担任 投资 研究 部固定 收益 组 投资经 理。2017 年 1 月起 担任平 安大 华交 易型 货币 市场基 金、 平安 大华 金管 家货币 市场 基 金基金 经理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7 3 、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成 员 本 公司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包括: 副总 经理 林婉 文女 士, 基 金 经理孙 健先 生, 基金 经理 神爱前 先生 。 林婉文女 士,1969 年生, 毕业于新 加坡 国立大 学, 拥有学士 和荣 誉学位 ,新 加坡籍 。 曾任新 加坡 国防 部职 员, 大华银 行集 团助 理经 理、 电子渠 道负 责人 、 个 人金 融部投 资产 品 销 售主管 、 大 华银 行集 团行 长助理 , 大 华资 产管 理公 司大中 华区 业务 开发 主管 , 高级 董事 。 现 任平安 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副 总经 理。 孙健先生 ,基 金经理 ,硕 士,1975 年 生。曾 任湘财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资 产管 理总部 投 资经理 , 中国 太平人 寿保 险有限 公司 投资 部、 太平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组 合投 资经理 , 摩根 士 丹利华 鑫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理 , 银 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 银 华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2011 年 9 月 加入平 安大 华基 金公 司, 任投资 研究 部固 定收 益研 究员, 现担 任 “平安 大华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日增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 “平安 大华 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 平 安大 华安心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安大 华安 享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平 安 大华 安盈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安大 华惠 盈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平安 大华 智能 生活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金经 理。 神爱前 先生 , 厦 门大 学财 政学硕 士,8 年 证券 从业 经 验, 曾 任第 一创 业证 券研 究所行 业 研究 员 、 民 生证 券研 究所 高级研 究员 、 第 一创 业证 券资产 管理 部高 级研 究员 。2014 年 12 月 加入平 安大 华基 金管 理公 司, 任 投资 研究 部高 级研 究员, 现任 平安 大华 策略 先锋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智慧 中国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智能 生活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4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三、基 金管 理人 的职 责 1 、 依 法募 集 资 金 , 办 理或 者委托 经中 国证 监会 认定 的其他 机构 代为 办理 基金 份额的 发 售、申 购、 赎回 和登 记事 宜; 2 、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 、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 日起, 以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4 、 配 备足 够的 具有专 业资 格的人 员进 行基 金投 资分 析、 决 策, 以专 业化 的经 营方式 管 理和运 作基 金财 产; 5 、 建 立健 全内 部风 险控 制 、 监 察与 稽核 、 财 务管 理 及人事 管理 等制 度 , 保 证 所管理 的 基金财 产和 基金 管理 人的 财产相 互独 立 , 对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分别 管理 , 分 别记账 , 进行证 券投资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8 6 、 除依据《基金法 》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 任 何第三 人谋 取利 益, 不得 委托第 三人 运作 基金 财产 ; 7 、 依法接 受基 金托 管人 的监 督; 8 、 采 取适 当合 理的 措施 使 计算基 金份 额认 购 、 申 购 、 赎 回和 注销 价格 的方 法 符合 《基 金合同 》 等法 律文件 的规 定, 按有 关规 定计算 并公 告基金 资产 净值 , 各 类基 金份额 的每 万 份 已实现 收益 和7 日年 化收 益率; 9 、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 制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10 、编 制季 度、 半年 度和 年度基 金报 告; 11 、严 格按 照《 基金 法》 、 《基金 合同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履行 信息 披露 及报 告义务 ; 12 、保 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 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 等。除《基金法 》 、 《基金 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另有 规定外 ,在 基金 信息 公开 披露前 应予 保密 ,不 向他 人泄露 ; 13 、按 《基金合同》 的约定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 方案,及时 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基 金 收益; 14 、按 规定 受理 申购 与赎 回申请 ,及 时、 足额 支付 赎回款 项; 15 、依 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 定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 基 金托管 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依法 召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 16 、 按 规定 保存 基金 财产 管理业 务活 动的 会计 账册 、 报表 、 记 录和 其他 相关 资料 15 年 以上; 17 、确 保需要向基金 投资 人提供 的各项文件或 资料在规定 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 人 能够按 照 《 基金 合同 》 规 定的时 间和 方式 , 随 时查 阅到与 基金 有关 的公 开资 料, 并 在支 付合 理成本 的条 件下 得到 有关 资料的 复印 件; 18 、 组 织并 参加 基金 财产 清算小 组 , 参与 基金 财产 的保管 、 清 理、 估价、 变现 和分 配 ; 19 、面 临解散、依法 被撤销或者 被依法宣告破 产时,及时 报告中国证监 会并通知基 金 托管人 ; 20 、因 违反《基金合 同》导致基 金财产的损失 或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时, 应 当承担 赔偿 责任 ,其 赔偿 责任不 因其 退任 而免 除; 21 、监 督基金托管人 按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 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 违 反 《 基金 合同 》 造 成基 金 财产损 失时 , 基金管 理人 应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向基金 托管 人追 偿; 22 、当 基金管理人将 其义务委托 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 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 行 为承担 责任 ; 23 、 以基 金管 理人 名义 , 代 表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行 使诉讼 权利 或实 施其 他法 律行为 ;


24、 基金 管理人 在募 集期 间未能 达到 基金 的备 案条 件, 《 基金 合同》 不能 生效 , 基金 管 理人承 担全 部募 集费 用, 将已募 集资 金并 加计 银行 同期存 款利 息在 基金 募集 期结束 后 30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9 内退还 基金 认购 人; 25 、执 行生 效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的决议 ; 26 、建 立并 保存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名册 ; 27 、法 律法 规及 中国 证监 会规定 的和 《基 金合 同》 约定的 其他 义务 。 四、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遵守 法律法 规的 承诺 1 、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 违反《证 券法 》的行 为, 并承诺建 立健 全的内 部控 制制度 , 采取有 效措 施, 防止 违反 《证券 法》 行为 的发 生; 2 、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 以下违反 《基 金法》 的行 为,并承 诺建 立健全 的内 部风险 控 制制度 ,采 取有 效措 施, 防止下 列行 为的 发生 :


(1) 将基 金管 理人 固 有财产 或者 他人 财产 混同 于基金 财产 从事 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管 理的不 同基 金财 产;


(3) 利用 基金 财产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牟 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法律 、行 政法 规 和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行 为。 3 、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加 强人 员管理 , 强 化职 业操 守, 督 促和约 束员 工遵 守国 家有 关法律 、 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活动 :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 违反 基金 合同 或托 管 协议;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其他 基金 相关 机构 的合法 权益 ;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资料 中弄 虚作 假; (5) 拒绝 、干 扰、 阻挠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不按 照规 定履 行职 责 ; (7)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 的有关证 券、 基金的 商业 秘密、尚 未依 法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或利 用该 信息 从事 或者 明示、 暗示 他人 从事 相关 的交易 活动 ; (8) 协助 、接 受委 托或 以 其他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织 或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9)违 反证券 交易场 所业 务规则, 利用 对敲、 倒仓 等手段操 纵市 场价格 ,扰 乱市场 秩 序; (10) 贬损 同行 ,以 提高 自己; (11 )在 公开 信息 披露 和 广告中 故意 含有 虚假 、误 导、欺 诈成 分; (12) 以不 正当 手段 谋求 业务发 展; (13) 有悖 社会 公德 ,损 害证券 投资 基金 人员 形象 ; (14)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国证 监会 规定 禁止 的行 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0 五、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禁止 性行为 的承 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本基 金禁 止从 事下列 行为 :


1 、承 销证 券和 投资 股 票;


2 、违 反规 定向 他人 贷 款或者 提供 担保 ;


3 、从 事承 担无 限责 任 的投资 ;


4 、买 卖其 他基 金份 额 ,但是 中国 证监 会另 有规 定的除 外;


5 、向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 事内 幕交 易、 操 纵证券 交易 价格 及其 他不 正当的 证券 交易 活动 ; 7 、法 律、 行政 法规 和中 国 证监会 规定 禁止 的其 他活 动。 如 法律 、 行政 法规或 监管 部门 取 消上 述禁 止性 规定 , 在 适用 于本 基金的 情况 下, 则本 基 金投资 不再 受相 关限 制 。


六、基 金经 理承 诺 1 、依照 有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 定,本 着谨 慎的原则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取 最 大利益 ; 2 、不 能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 己、受 雇人 或任 何第 三者 谋取利 益; 3 、不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 的有关证 券、 基金的 商业 秘密,尚 未依 法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或利 用该 信息 从事 或者 明示、 暗示 他人 从事 相关 的交易 活动 ; 4 、不 以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 织或个 人进 行证 券交 易。 七、基 金管 理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 、内 部控 制制 度概 述 为保证 公司 规范 化运 作, 有 效地防 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促进公 司诚 信、 合法、 有效 经营, 保障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 维 护公 司及 公司股 东的 合法权 益 , 本 基金管 理人 建立了 科学 、 严 密、高 效的 内部 控制 体系 。


1 、公 司内 部控 制的 总体 目 标


(1) 保证 公司 经营 管理 活 动的合 法合 规性 ;


(2) 保证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的合法 权益 不受 侵犯 ;


(3) 实现 公司 稳健 、持 续 发展, 维护 股东 权益 ;


(4) 促进 公司 全体 员工 恪 守职业 操守 ,正 直诚 信, 廉洁自 律, 勤勉 尽责 ;


(5) 保护 公司 最重 要的 资 本:公 司声 誉。


2 、公 司内 部控 制遵 循的 原 则


(1)全 面性原 则:内 部控 制必须覆 盖公 司的所 有部 门和岗位 ,渗 透各项 业务 过程和 业 务环节 ,并 普遍 适用 于公 司每一 位职 员;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1 (2)审 慎性原 则:内 部控 制的核心 是有 效防范 各种 风险,公 司组 织体系 的构 成、内 部 管理制 度的 建立 都要 以防 范风险 、审 慎经 营为 出发 点;


(3) 相互 制约 原则 :公 司 设置的 各部 门、 各岗 位权 责分明 、相 互制 衡;


(4)独 立性原 则:公 司根 据业务的 需要 设立相 对独 立的机构 、部 门和岗 位; 公司内 部 部门和 岗位 的设 置必 须权 责分明 ;


(5)有 效性原 则:各 种内 部管理制 度具 有高度 的权 威性,应 是所 有员工 严格 遵守的 行 动指南 ;执 行内 部管 理制 度不能 有任 何例 外, 任何 人不得 拥有 超越 制度 或违 反规章 的权 力 ;


(6)适 时性原 则:内 部控 制应具有 前瞻 性,并 且必 须随着公 司经 营战略 、经 营方针 、 经营理 念等 内部 环境 的变 化和国 家法 律法 规 、 政 策制 度等外 部环 境的 改变 及时 进行相 应的 修 改和完 善;


(7)成 本效益 原则: 公司 运用科学 化的 经营管 理方 法降低运 作成 本,提 高经 济效益 , 力争以 合理 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佳 的内 部控 制效 果;


(8)防 火墙原 则:公 司基 金资产、 自有 资产、 其他 资产的运 作应 当分离 ,基 金投资 研 究、决 策、 执行 、清 算、 评估等 部门 和岗 位, 应当 在物理 上和 制度 上适 当隔 离。


3 、内 部控 制的 制度 体系


公司制 定了 合理 、 完 备 、 有效并 易于 执行 的制 度体 系。 公司 制度 体系由 不同 层面的 制度 构成 。 按 照其 效力大 小分 为四个 层面 : 第一个 层面 是公司 内部 控制 大纲 , 它 是公司 制定 各 项 规章制 度的 纲要 和总 揽; 第二个 层面 是公 司基 本管 理制度 , 包括 风险 控 制制 度、 投资 管理 制 度、 基 金会计 制度、 信息 披露制 度、 监 察稽 核制 度 、 信息技 术管 理制 度、 公 司财务 制度、 资 料档案 制度 、 业绩评 估考 核制度 和紧 急应 变制 度; 第三个 层面 是部 门业 务规 章, 是在 基本 管 理制度 的基 础上 , 对 各部 门的主 要职 责、 岗位 设置 、 岗位 责任 、 操 作守 则等 的具体 说明 ; 第 四个层 面是 业务 操作 手册 , 是 各项 具体 业务和 管理 工作的 运行 办法 , 是 对业 务各个 细节 、 流 程进行 的描 述和 约束 。 它 们的制 订、 修改 、 实 施、 废止应 该遵 循相 应的 程序 , 每一 层面 的内 容不得 与其 以上 层面 的内 容相违 背 。 公 司重视 对制 度的持 续检 验 , 结合 业务 的发展 、 法规 及 监管环 境的 变 化 以及 公司 风险控 制的 要求 ,不 断检 讨和增 强公 司制 度的 完备 性、有 效性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2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概况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68 号 32 层 邮政编 码:200120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成立时 间:1999 年 8 月 18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和 批准 设立 文号: 证监 机构 字[1999]77 号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柒拾 陆亿 贰仟 伍佰万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许 可[2014]511 号 联系人 :王 健


联系电 话:021-38676666 国泰君 安证 券前 身为 国泰 证券和 君安 证券 , 1999 年 8 月 18 日 两公 司合 并新 设 为国泰 君 安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 国泰 君安 证 券在上 交所 上市 交易 , 证 券简称 为 “ 国 泰君安 ” , 证券 代码 为 “601211 ” 。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国 泰君 安证 券注 册 资本 为 76.25 亿元人 民币 , 直接设 有 6 家境内 子公 司 和 1 家 境外 子公司 , 并在 全国设 有 31 家分公 司 、 368 家证券营业部 和 17 家期货营业部,是 国内最早开展各类创新业务 的券商之一。2008-2016 年,公 司连 续九 年在 中国 证监会 证券 公司 分类 评价 中被评 为 A 类 AA 级 ,为 目前证 券公 司 获得的 最高 评级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陈忠义 先生 , 中 国国 籍, 无 境外居 留权 , 1970 年 10 月 出生, 经济 学学 士, 中级 经 济师, 现任国泰 君安 证券资 产托 管部总经 理。1993 年参加 工作,曾 任职 于君安 证券 清算部总 经理 助理、 国泰君 安证券 营运 中心副 总经理 、光大 证券 营运管 理总部 总经理 等职。 “全国 金融五 一劳动 奖章 ” 、 “金融 服务 能手 ” 称 号获 得者 , 中 国 证券业 协会 托管 结算 专业 委员会 副主 任委 员, 带 领团 队设 计的 “直 通式证 券清 算质 量管 理国 际化标 准平 台” , 被 评为 上 海 市 2011 年度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3 金融创 新奖 二等 奖。2014 年 2 月起 任国 泰君 安证 券 资产托 管部 总经 理。 国泰 君安证 券总 部 设资产 托管 部, 现有 员工 全部具 备基 金从 业资 格及 本科以 上学 历, 管理 人员 及业务 骨干 均具 有多年 基金 、 证券 和银 行 的从业 经验 , 从业 人员 囊 括了经 济师 、 会计 师 、 注 册 会计师 、 律师 、 国际注 册内 部审 计师 等中 高级专 业技 术职 称及 专业 资格 , 专 业背 景覆 盖了 金融 、 会 计、 经济 、 法律、 计算 机等 各领 域, 是一支 诚实 勤勉 、 积 极进 取、 专 业分 布合 理, 职业 技能优 良的 资产 托管从 业人 员队 伍。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我司获 得证 券投 资基 金托 管资格 以来 , 广泛 开展 了 公 募基金 、 基金 专户 、 券 商资 管计划 、 私 募基 金等 基金 托管 业务, 与 建信 、 华 夏、 天弘、富 国、 银华 、鹏 华、华 安、 西部 利得 、 长信 、 中融 等多 家基 金公 司及其 子公 司建 立了 托管 合作关 系, 截至 2017 年 3 月 22 日托 管各 类基 金 18 只, 专业 的服 务 和可靠 的运 营获 得了 管理 人的一 致认 可。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一) 内部 控制 目标 严格遵 守国 家法 律法 规、 行业规 章及 公司 内相 关管 理规定 , 加强 内部管 理 , 保证资 产托 管部业 务规 章的 健全 和各 项规章 的贯 彻执 行, 通过 对各种 风险 的梳 理、 评估 、 监控 , 有 效地 实现对 各项 业务 风险 的监 控和管 理, 确保 业务 稳健 运行 , 保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合 法权益 。 (二) 内部 控制 组织 结构 国泰君 安证 券在 董事 会中 内设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 是 公司风 险管 理的 最高 决策 机构; 公司 在经营 管理 层面 设置 风险 管理委 员会 , 对 公司 经营 风险实 行统 筹管 理, 对风 险管理 重大 事项 进行审 议与 决策 ; 风险 管理 部门包 括专 职履 行风 险管 理职责 的风 险管 理部 、 合规 部、 法律 部、 稽核审 计部 ,以 及计 划财 务部、 信息 技术 部、 营运 中心等 履行 其他 风险 管理 职责的 部门 。 资产托 管部 设置 风控 合规 岗和稽 核监 控岗 , 负 责制 定本部 门风 险管 理规 章制 度, 分 析报 告部门 整体 风险 管理 状况 , 评估 检查 风险 管理 执行 情况并 提出 改进 建议 , 抓 住要害 环节 和关 键风险 , 协助 业务运 营岗 位进行 专项 化解 , 监 督风 险薄弱 环节 的整 改情 况; 同时部 门设 置 风 险评估 及处 置小 组, 由资 产托管 部总 经理 及各 小组 、 运 营中 心负 责人组 成 , 负责对 重大 风险 事项进 行评 估、 确定 风险 管理违 规事 项的 处理 意见 、突发 事件 应急 管理 等事 项。 (三)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措 施 根据《基 金法》 、 《运 作办 法》 《证 券投资 基金托 管业 务管理办 法》 等法律 法规 ,基金 托 管人制 定了 一整 套严 密 、 高效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管理规 章制 度, 确保 基金 托管业 务运 行的 规范、 安全 、 高 效, 包 括 《 国泰君 安证 券资 产托 管业 务管理 暂行 办法 》 、 《 国泰 君安证 券资 产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4 托管部 内部 控制 与风 险管 理操作 规程 》 、 《 国泰 君安 证券资 产托 管部 稽核 监控 操作规 程》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资 产 托管 部 突发 事 件 与 危机 处 理规 程 》 、 《 国 泰 君 安证 券 资产 托 管部 保 密 规 程 》 、 《国泰 君安 证券 资产 托管 部资产 保管 操作 规程 》 、 《国 泰君安 证券 资产 托管 部档 案管理 操作 规 程》 等 , 并 根据 市场 变化 和基金 业务 的发 展不 断加 以完善 。 做 到业 务管 理制 度化, 技术 系统 完整独 立, 核心 作业 区实 行封闭 管理 ,业 务分 工 合 理,有 关信 息披 露由 专人 负责。 基金托 管人 通过 基金 托管 业务各 环节 风险 的事 前揭 示、 事中 控制 和事 后稽 核的 动态管 理 过程来 实施 内部 风险 控制 ; 安 全保 管基 金财产 , 保 持基金 财产 的独 立性 ; 实 行经营 场所 封闭 式双门 禁管理 ,并配 备录 音和录 像监控 系统; 建立 独立的 托管运 营系统 并进 行防火 墙设置 ; 实施严 格的 岗位 冲突 矩阵 管理 , 重 要岗 位设 置双 人复 核机制 , 建立 严格 有效 的操 作制约 体系 ; 深入进 行职业 道德教 育, 树立内 控优先 的理念 ,培 养部门 全体员 工的风 险防 范和保 密意识 ; 配备专 门的 稽核 监控 岗对 基金托 管业 务运 行进 行内 部稽核 审查 , 以保 证基 金托 管业务 内部 控 制 的有 效性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基金托管 人通 过参数 设置 将《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基金合 同、 托管协 议规 定的投 资 比例和 禁止 投资 品种 输入 监控系 统, 每日 登录 监控 系统监 督基 金管 理人 的投 资运作 , 并 通过 基金资 金账 户、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指 令等 监督 基金 管理人 的其 他行 为。 当基金 出现 异常 交易 行为 时,基 金托 管人 应当 针对 不同情 况进 行以 下方 式的 处理: 1 、电 话提 示。 对媒 体和 舆 论反映 集中 的问 题, 电话 提示基 金管 理人 ; 2 、书面 警示。 对本基 金投 资比例接 近超 标、资 金头 寸不足等 问题 ,以书 面方 式对基 金 管理人 进 行 提示 ; 3 、书面 报告。 对投资 比例 超标、清 算资 金透支 以及 其他涉嫌 违规 交易等 行为 ,书面 提 示有关 基金 管理 人并 报中 国证监 会。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5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 金份 额发 售机 构 1 、发 售 主 协调 人 国泰君 安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2 、场 外销 售机 构 (1) 直销 机构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三 路星 河发 展中 心五 楼 法定代 表人 : 罗 春风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 :王 源 网址:www.fund.pingan.com A 类份额场外销售机构 (1)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联系人 :朱 雅葳 联系电 话:021-38676767 客服电 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2) 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许 梦园 联系电 话:010-85156398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6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3) 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16-26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周 杨 联系电 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 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 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联系人 :周 雪晴


联系电 话:010-60834772 客服电 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2-6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长 乐 路989 号 世纪 商贸 广场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乐 路989 号 世纪 商贸 广场40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7 联系人 :李 玉婷 联系电 话:021-33388229 客服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7) 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民生 路 1199 弄证 大五 道 口广 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黄 英 联系电 话:0591-38162212 客服电 话:95562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 (8) 安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王 连志 联系人 :陈 剑虹 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9) 西 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办公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西南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余 维佳 联系人 :张 煜 电话:023-63786633 客服电 话:95355 、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8 网址:www.swsc.com.cn (10)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联系电 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 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11)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联系人 :尹 旭航 联系电 话:010-63081493 客服电 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2)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何 耀 联系电 话:021-22169999 客服电 话:95525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3) 国联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太湖新 城金 融一 街8 号7-9 层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太湖新 城金 融一 街8 号7-9 层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9 法定代 表人 :姚 志勇 联系人 :沈 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 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4) 平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石 静武 联系电 话:0755-22631117 客服电 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15)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延 陵西 路 23 号投 资广 场1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赵 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 :王 一彦 客服电 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6) 恒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赛罕 区敕 勒川 大街 东方 君座 D 座 办公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赛罕 区敕 勒川 大街 东方 君座 D 座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魏 巍 电话:0471-3953168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0 传真:0471-3979545 客服电 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17)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李 季 联系人 :李 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8)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 路 20518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七 路 86 号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许 曼华 联系电 话:021-20315117 客服电 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zts.com.cn (19) 第一 创业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 厦20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 厦18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联系人 :吴 军 电话:0755-25838701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 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1 (20)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大 街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街 甲 6 号 SK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暂 无 联系人 :杨 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 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1)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 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 层 及第 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 心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人 :刘 毅 客服电 话:95532 、400-600-8008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22)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东湖新 技术 开发 区关 东园 路 2 号 高科 大 厦4 楼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武昌区 中南 路 99 号 保利 广 场 A 座37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夏 旻














电话:027-87618676




















客服电 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23) 开源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西安 市高 新区 锦业 路 1 号 都市 之 门B 座5 层 办公地 址: 西安 市高 新区 锦业 路 1 号 都市 之 门B 座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刚 联系人 :黄 芳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2 电话:029-63387256 传真:029-81887060 客服电 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4) 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 广 场(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 广 场(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皓 联系人 :韩 钰 电话:010-6083 3754 传真:010-5776 2999 客服电 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E 类份额场内申赎代理机 构 (1)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联系人 :朱 雅葳 联系电 话:021-38676767 客服电 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2) 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16-26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周 杨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3 联系电 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 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 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黄 婵娟 联系电 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 话:95565 ;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4) 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联系人 :周 雪晴


联系电 话:010-60834772 客服电 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2-6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4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 路689 号 海通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李 笑鸣 联系电 话:021-23219275 客服电 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7)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长 乐 路989 号 世纪 商贸 广场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乐 路989 号 世纪 商贸 广场40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李 玉婷 联系电 话:021-33388229 客服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8) 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民生 路 1199 弄证 大五 道 口广 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黄 英 联系电 话:0591-38162212 客服电 话:95562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 (9)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联系人 :奚 博宇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5 联系电 话:021-68751860 客服电 话:95579 或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0)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王 连志 联系人 :陈 剑虹 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1) 西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办公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西南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余 维佳 联系人 :张 煜 电话:023-63786633 客服电 话:95355 、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www.swsc.com.cn (12) 万联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天河区 珠江 东 路11 号高 德 置地广 场 F 座 18 、19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天河区 珠江 东 路11 号高 德 置地广 场 E 座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建军 联系人 :甘 蕾 电话:020-38286026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电 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n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6 (13)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南 开区 宾水西 道 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联系人 :王 星 电话:022-28451922 网址:www.ewww.com.cn (14)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联系电 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 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15)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联系人 :尹 旭航 联系电 话:010-63081493 客服电 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6) 方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长沙 芙蓉 中路 2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24 层 办公地 址: 湖南 长沙 芙蓉 中路 2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联系人 :刘 丹 联系电 话:010-57398059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7 客服电 话:95571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17)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何 耀 联系电 话:021-22169999 客服电 话:95525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8)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吉林 省长 春市 自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吉林 省长 春市 自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树财 联系人 :安 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 话:95360 传真:0431-85096795 网址:www.nesc.cn (19)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俊杰 联系人 :王 芬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 ,021-53686200 网址:www.962518.com (20) 国联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8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太湖新 城金 融一 街8 号7-9 层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太湖新 城金 融一 街8 号7-9 层 法定代 表人 :姚 志勇 联系人 :沈 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 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1) 浙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杭大 路 1 号 黄龙 世纪 广 场A 座6/7 楼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杭大 路 1 号 黄龙 世纪 广 场A 座6/7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承根 联系人 :许 嘉行 联系电 话:0571-87901912 客服电 话:967777 传真:0571-87902090 网址:www.stocke.com.cn (22) 平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石 静武 联系电 话:0755-22631117 客服电 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3)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延 陵西 路 23 号投 资广 场1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赵 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9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 :王 一彦 客服电 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4) 恒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赛罕 区敕 勒川 大街 东方 君座 D 座 办公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赛罕 区敕 勒川 大街 东方 君座 D 座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魏 巍 电话:0471-3953168 传真:0471-3979545 客服电 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25)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李 季 联系人 :李 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6)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 路 20518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七 路 86 号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许 曼华 联系电 话:021-20315117 客服电 话:95538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0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zts.com.cn (27) 第一 创业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 厦20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 厦18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联系人 :吴 军 电话:0755-25838701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 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8) 德邦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杨 路 510 号南 半 幢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福 山 路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26 楼 法定代 表人 :姚 文平 联系人 :刘 熠 电话:021-68761616 网址:www.tebon.com.cn (29)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 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 层 及第 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 心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人 :刘 毅 客服电 话:95532 、400-600-8008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30) 国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东城根 上 街95 号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东城根 上 街95 号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1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联系人 :刘 婧漪 、贾 鹏 电话:028-86690057 、028-86690058 客服电 话:95310 公司网 址:www.gjzq.com.cn (31)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东湖新 技术 开发 区关 东园 路 2 号 高科 大 厦4 楼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武昌区 中南 路 99 号 保利 广 场 A 座37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夏 旻














电话:027-87618676




















客服电 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E 类基金份额场内销售机 构: 场内销 售机 构包 括具 有基 金销售 业务 资格 及上 海证 券交易 所会 员资 格的 证券 公司 : 爱 建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安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北京 高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渤海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司 、 财 达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财 富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财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长 城国 瑞证券 有限 公司 、 长 城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长 江证 券承销 保荐 有限 公司 、 长 江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 川财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大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大同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德邦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第一 创业 摩根大 通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第一 创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东北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东方 花旗 证券有 限公 司 、 东 方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东吴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东 兴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东莞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方正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司 、 高 盛高 华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广 发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广 州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 都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 海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 金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 国开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国联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国融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国盛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国泰 君安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元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 海 际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恒 泰长 财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恒 泰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宏信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红 塔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华宝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华创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华金证 券有 限 责 任公司 、 华 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华 龙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华 融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华 泰联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2 合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华 泰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华 西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华 英证券 有限 责 任 公司、 华鑫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 金通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金元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九州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开源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联储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联讯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民生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摩根 士丹利 华鑫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南 京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平安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瑞信 方正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瑞银 证券有 限责 任 公 司、 山 西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 海华 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申 万宏 源西部 证券 有限 公司 、 申 万宏源 证券 承销 保荐 有限 责任公 司 、 申 万宏源 证券 有限公 司 、 世 纪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首创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太平 洋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天 风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 万和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万联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网信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五矿 证券 有限公 司 、 西 部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 西 藏东方 财富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西南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 湘 财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新 时代 证券 股 份 有限 公司、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兴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银泰 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英大 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招商 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浙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国 际金 融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民族 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中 国银 河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国证券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国中 投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中航 证券 有限公 司、 中山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天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 建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限 责任 公司 、 中 信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中银 国际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邮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原 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排 名不 分先 后, 以上 交所发 布为 准) 。 4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 法律法 规要 求, 新增 其他 发售机 构并 及时 公告 。 二 、登 记机 构 1 、名 称: 平安 大华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三 路星 河发 展中 心大 厦酒 店 01 :419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三 路星 河发 展中 心五 楼 法定代 表人 : 罗 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 传真:0755-23998639 联系人 :张 平 2 、名 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 桥大街 17 号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3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金 颖 联系人 :严 峰、 朱立 元 电话:0755-25946013 、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三 、出 具法 律意 见书 的 律 师事务 所 律师事 务所 :广 东仁 人律 师事务 所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江苏 大 厦 A 座 23 楼 负责人 :杨 少南 电话:0755- 82960158 传真:0755-82960236 经办律 师: 段善 武、 陈福 平 联系人 :段 善武 四 、审 计基 金财 产的 会计 师事务 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丹 电话: (021 )2323 8888 传真: (021 )2323 8800 联系人 :边 晓红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曹 翠丽 、边晓 红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4 四、 基金的名称 平安大华 鼎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 基 金 的 运 作方 式 契约开放型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5 七 、 基金的投资 一、投 资目 标 在控制 投资 组合 风险 ,保 持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力争 实现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回 报 。
































二、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投资 于法 律法 规及 监管机 构允 许投 资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现 金、 期限 在一 年以内( 含 一年) 的 银行 存款 、债 券回 购、中 央银 行票 据 、 同业 存单 ;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 的 债券 、 非 金融 企业 债务融 资工 具、 资产 支持 证券; 以及 中国 证监 会、 中国人 民银 行认 可的其 他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货币 市场 工具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三、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采 用积 极管 理型 的投资 策略 , 在 控制 利率 风险、 尽量 降低 基金 净值 波动风 险并 满足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提 高基金 收益 。 1 、利 率策 略 本基金 将首 先采 用 “ 自上 而下” 的研 究方 法, 综合 研究主 要经 济变 量指 标、 分析宏 观经 济情况 , 建 立经 济前 景的 情景模 拟, 进而 判断 财政 政策、 货币 政策 等宏 观经 济政策 取向 。 同 时, 本 基金 还将 分析 金融 市场资 金供 求状 况变 化趋 势, 对 影响 资金 面的 因素 进行详 细分 析与 预判, 建立 资金 面的 场景 模拟。 在宏观分 析与 流动性 分析 的基础上 ,结 合历史 与经 验数据, 确定 当前资 金的 时间价值 、 通货膨 胀补 偿 、 流动 性溢 价等要 素 , 得 到当前 宏观 与流动 性条 件下 的均 衡收 益率曲 线 。 区 分 当前利 率债 收益 率曲 线期 限利差 、 曲 率与 券间 利差 所面临 的历 史分 位, 然后 通过市 场收 益 率 曲线与 均衡 收益 率曲 线的 对比, 判断 收益 率曲 线参 数变动 的程 度和 概率 , 确 定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限 ,并 据此 动态 调整 投资组 合。 2 、骑 乘策 略 当市场 利率 期限 结构 向上 倾斜并 且相 对较 陡时 , 投 资并持 有债 券一 段时 间, 随着时 间推 移, 债 券剩 余年 限减 少, 市场同 样年 限的 债券 收益 率较低 , 这 时将 债券 按市 场价格 出售 , 投 资人除 了获 得债 券利 息以 外, 还可 以获 得资本 利得 。 在 多数 情况 下, 这样 的 骑乘操 作策 略可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6 以获得 比持 有到 期更 高的 收益。 3 、放 大策 略 放大策 略即 以组 合现 有债 券为基 础 , 利 用买断 式回 购、 质押 式回 购等方 式融 入资金 , 并 购买剩 余年 限相 对较 长的 债券 , 以 期获 取超额 收益 的操作 方式 。 在回购 利率 过高 、 流 动性 不 足、或 者市 场状 况不 宜采 用放大 策略 等情 况下 ,本 基金将 适时 降低 杠杆 投资 比例。 4 、信 用债 投资 策略 (1) 信 用风 险控 制。 本基金拟 投资 的每 支信 用债券 必需 经过 平安 大华 基金 债 券信 用评 级 系统进 行内 部评 级, 符合 基金所 对应 的内 部评 级规 定的方 可进 行投 资, 以事 前防范 和控 制信 用风险 。 (2) 信 用利 差策 略。 信用产品 相对 国债 、政 策性金 融债 等利 率产 品的 信用利 差是 获取 较 高投资 收益 的来 源。 首先 , 伴随 经济 周期 的波 动, 在经济 周期 上行 或下 行阶 段, 信 用利 差通 常会缩 小或 扩大 , 利 差的 变动会 带来 趋势 性的 信用 产品投 资机 会 。 同时 , 研 究不同 行业 在经 济周期 和政 策变 动中 所受 的影响 , 以 确定 不同 行业 总体信 用风 险和 利差 水平 的变动 情况 , 投 资具有 积极 因素 的行 业, 规避具 有潜 在风 险的 行业 。 其 次, 信用 产品 发行 人 资信水 平和 评级 调整的 变化 会使 产品 的信 用利差 扩大 或缩 小 , 本 基金 将充分 发挥 内部 评级 在定 价方面 的作 用 , 选择评 级有 上调 可能 的信 用债 , 以 获取 因利 差 下降 带来的 价差 收益 。 第 三 , 对信用 利差 期限 结构进 行研 究, 分析 各期 限信用 债利 差水 平相 对历 史平均 水平 所处 的位 置, 以及不 同期 限之 间利差 的相 对水 平, 发现 更具投 资价 值的 期限 进行 投资 ; 第 四, 研究 分析 相 同期限 但不 同信 用评级 债券 的相 对利 差水 平,发 现偏 离均 值较 多、 相对利 差有 收窄 可能 的债 券。 (3) 类 属选 择策 略。 国内信用 产品 目前 正经 历着快 速发 展阶 段, 不同 审批机 构批 准发 行 的信用 产品 在定 价、 产品 价格特 性 、 信 用风险 方面 具有一 定差 别 , 本基 金将 考虑产 品定 价 的 合理性 、 产 品主 要投 资人 的需求 特征 、 不 同类 属产 品的持 有收 益和 价差 收益 特点和 实际 信用 风险状 况, 进行 信用 债券 的类属 选择 。 5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当前国 内资 产支 持证 券市 场以信 贷资 产证 券化 产品 为主 ( 包括 以银 行贷 款资 产、 住 房抵 押贷款 等作为 基础资 产) , 仍处于 创新试 点阶段 。产 品投资 关键在 于对基 础资 产质量 及未来 现金流 的分 析, 本基 金将 在国内 资产 证券 化产 品具 体政策 框架 下, 采用 基本 面分析 和数 量化 模型相 结合 , 对 个券 进行 风险分 析和 价值 评估 后进 行投资 。 本 基金 将严 格控 制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总体 投资 规模 并进 行分 散投资 ,以 降低 流动 性风 险。 6 、其 他金 融工 具投 资策 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7 本基金将 密切 跟踪银 行承 兑汇票、 商业 承兑汇 票等 商业票据 以及 各 种衍 生产 品的动向 , 一旦监 管机构 允许基 金参 与此类 金融工 具的投 资, 本基金 将在届 时相应 法律 法规的 框架内 , 根据对 该金 融工 具的 研究 , 制定 符合 本基 金投 资目 标的投 资策 略, 在充 分考 虑该投 资品 种风 险和收 益特 征的 前提 下, 谨慎投 资。 四、投 资限 制 (一) 本基 金不 得投 资于 以下金 融工 具: (1) 股票 ; (2) 可转 换债 券、 可交 换 债券; (3 ) 以 定期 存款 利率 为基 准利率 的浮 动利 率债 券 , 已 进入最 后一 个利 率调 整期 的除 外 ; (4) 信用 等级 在 AA+ 以 下的债 券与 非金 融企 业债 务融资 工具 ; (5) 中国 证监 会、 中国 人 民银行 禁止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 法律 、 行 政法 规和监 管部 门取消 上述 禁止 性规 定的 , 在 适用 于本 基金的 情况 下, 则本 基 金投资 不再 受相 关限 制。 (二) 投资 组合 限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现金 、国 债、 中央 银 行票据 、政 策性 金融 债券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不得 低 于5% ; (2)现 金、国 债、中 央银 行票据、 政策 性金融 债券 以及五个 交易 日内到 期的 其他金 融 工具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合计 不得 低 于 10% ; (3)到 期日 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 逆回 购、银 行定 期存款等 流动 性受限 资产 投资占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不 得超 过 30% ; (4) 除发 生巨 额赎 回、 连 续 3 个交 易日 累计 赎 回 20% 以上 或者 连 续 5 个交 易日累 计 赎回 30% 以 上的 情形 外,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占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不得 超过 20% ; (5)同 一机构 发行的 债券 、非金融 企业 债务融 资工 具及其作 为原 始权益 人的 资产支 持 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过 10%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除 外; (6 )本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全 部 基金 持有 一家 公司 发行 的 证券 ,不 超过 该证 券的 10% ; (7) 本基 金 投 资于 有固 定 期限银 行存 款的 比例 , 不 得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0% , 但投 资于有 存款 期限 , 根 据协 议可提 前支 取的 银行 存款 不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 本基 金 投资 于具 有基 金 托 管 人 资 格的 同 一 商 业银 行 的 银 行 存款 、 同 业 存单 占 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比 例合 计 不 得 超过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8 20% , 投资 于不 具有 基金 托 管人资 格的 同一 商业 银行 的银行 存款 、 同业 存单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比例 合计 不得 超 过 5% 。 (8)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平 均剩余 期限 在每 个交 易日 均不得 超过 120 天 ,平 均 剩余存 续 期不得 超 过 240 天; (9)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 始权益人 的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10% ;本 基金 持有 的 全部资 产支 持证 券, 其市 值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本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指 同 一 信用 级 别 ) 资 产支 持 证 券 的比 例 , 不 得 超过 该 资 产 支持 证 券 规 模的 10% ;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原始 权益人 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 不得 超过 其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 规模 的 10% ; 本基 金应 投 资于信 用级 别评 级 为 AAA 以上( 含 AAA) 的资产 支持证 券。基 金持 有资产 支持证 券期间 ,如 果其信 用等级 下降、 不再 符合投 资标准 , 应在评 级报 告发 布之 日 起 3 个月 内予 以全 部卖 出; (10) 本基金 投资的 债券 与非金 融企业 债务融 资工 具的信 用评级 ,不 得 低于 AA+ ,债 券与非 金融 企业 债务 融资 工具的 信用 等级 应主 要参 照最近 一个 会计 年度 的主 体信用 评级 ; 本基金 持有 债券 与非 金融 企业债 务融 资工 具 期 间, 如果其 信用 等级 下降 、 不 再符合 投资 标准, 应在 评级 报告 发布 之日 起 20 个交 易日 内予 以 全部减 持。 (11 )本 基金 总资 产不 得 超过基 金净 资产 的 140% ; (12) 在全 国银 行间 同业 市场的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债券 回购 到期 后 不得展 期; 在全国 银行 间债 券市 场债 券回购 的资 金余 额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40% ; (13)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的 其他比 例限 制。 除上述 第 (1 ) 、 (9 ) 、 (10 ) 项另 有约 定 外, 因证 券 市场波 动、 证券 发行 人 合 并、 基 金规 模变动 等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因素 致使 基金 投资 比例 不符合 上述 规定 投资 比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 应当 在 10 个交 易日 内进 行 调整 , 但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的 特殊情 形除 外 。 法 律法 规另 有规定 的, 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 上述 期间 内,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 基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开 始。 如果法 律法 规及 监管 政策 等对本 基金 合同 约定 投资 组合比 例限 制进 行变 更的 , 本基金 可 相应调 整投 资比 例限 制规 定, 不 需经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审议 。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部 门取 消上 述限制 ,如 适用 于本 基金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上 述限制 。 (三) 禁止 行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9 负债+债券正回购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剩余期限 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 负债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剩余期限- 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 ? ? ? ? ?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 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规 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人 或者 与其有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 或 者从 事其 他重大 关联 交 易的 , 应 当符 合基金 的投 资目标 和投 资策 略, 遵循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优先 原则 , 防 范利 益 冲突 , 建 立健 全内部 审批 机制和 评估 机制 , 按 照市 场公平 合理 价格 执行 。 相 关交易 必须 事 先 得到基 金托 管人 的同 意, 并按法 律法 规予 以披 露。 重大关 联交 易应 提交 基金 管理人 董事 会审 议, 并 经过 三分 之二 以上 的独立 董事 通过 。 基 金管 理人董 事会 应至 少每 半年 对关联 交易 事项 进行审 查。 法律 、 行 政法 规和监 管部 门取消 上述 禁止 性规 定的 , 在 适用 于本 基金的 情况 下, 则本 基 金投资 不再 受相 关限 制。 五、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与平 均剩 余存 续期 限 计 算方法 1 、计 算公 式 货币市 场基 金投 资组 合 平 均剩余 期限 的 计 算公 式为 : 货币市 场基 金投 资组 合 平 均剩余 存续 期限 的 计 算公 式为: 2 、各 类资 产和 负债 剩余 期 限和剩 余存 续期 限的 确定 (1) 银行 活期 存款 、清 算 备付金 、交 易保 证金 的剩 余期限 和剩 余存 续期 限为 0 天; 证 券清算 款的 剩余 期限 和剩 余存续 期限 以计 算日 至交 收日的 剩余 交易 日天 数计 算; (2)回 购(包 括正回 购和 逆回购) 的剩 余期限 和剩 余存续期 限以 计算日 至回 购协议 到 期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 计算 ; 买断式 回购 产生 的待 回购 债券的 剩余 期限 和剩 余存 续期限 为该 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0 础债券 的剩 余期 限 , 待 返售 债券的 剩余 期限 和剩 余存 续期限 以计 算日 至回 购协 议到期 日的 实 际剩余 天数 计算 ; (3)银 行定期 存款、 同业 存单的剩 余期 限和剩 余存 续期限以 计算 日至协 议到 期日的 实 际剩余 天数 计算 ; 有 存款 期限 , 根 据协 议可提 前支 取且没 有利 息损 失的 银行 存款 , 剩 余期 限 和剩余 存续 期限 以计 算日 至协议 到期 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计 算 ; 银 行通 知存 款的 剩余期 限和 剩 余存续 期限 以存 款协 议中 约定的 通知 期计 算; (4)中 央银行 票据的 剩余 期限和剩 余存 续期限 以计 算日至中 央银 行票据 到期 日的实 际 剩余天 数计 算; (5)组 合中债 券的剩 余期 限和剩余 存续 期限是 指计 算日至债 券到 期日为 止所 剩余的 天 数,以 下情 况除 外: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 或浮 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 限以 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 调整 日的实际 剩余天 数计 算。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 或浮 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 续期 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 期日 的实际剩 余天数 计算 。 (6)对 其它金 融工具 ,本 基金管理 人将 基于审 慎原 则,根据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会 的 规定、 或参 照行 业公 认的 方法计 算其 剩余 期限 。 平均剩 余期 限的 计算 结果 保留至 整数 位, 小数 点后 四舍五 入。 如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对剩余 期限 计算 方法 另有 规定的 从其 规定 。 六 、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同期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七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 税后 ) 。 根据基 金的 投资 标的 、 投 资目标 及流 动性 特征 , 本 基金选 取同 期 七 天通 知存 款税后 利率 作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业 绩基 准时 , 经 与基 金托管 人协 商一致 , 本基 金 可以在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后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 公告 , 而无 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大 会 。 七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其长期 平均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基 金和 债券型 基金 。 八、投 资组 合报 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1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 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现 和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述 或者 重 大 遗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 本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308,235,866.40 26.80 其中: 债券 1,308,235,866.40 26.80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99,208,528.81 14.3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2,864,151,601.61 58.67 4 其他资 产 10,355,158.95 0.21 5 合计 4,881,951,155.77 100.00


1.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 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0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购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日融 资余 额占资 产净 值 比例的 简单 平均 值。 1.2.1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 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债券 正回购 的资 金余 额未 超过 资产净 值 的20% 。 1.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1.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2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65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84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21


1.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 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 情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 未超 过 120 天。 1.3.3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 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37.3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2.05 - 2 30 天( 含)-60 天 33.3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12.0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2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 含) 17.0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83 -


1.3.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 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存续 期未 超 过240 天。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50,099,623.64 3.0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50,099,623.64 3.08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95,790,698.59 10.1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3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662,345,544.17 13.57 8 其他 - - 9 合计 1,308,235,866.40 26.81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100,115,089.81 2.05


1.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30234 13 国开 34 1,000,000 100,115,089.81 2.05 2 111611447 16 平安 CD447 1,000,000 99,479,158.66 2.04 3 111619193 16 恒 丰银 行CD193 1,000,000 98,689,366.40 2.02 4 111680763 16 厦 门银 行CD159 600,000 59,189,841.16 1.21 5 011698872 16 国 际港 务SCP003 500,000 49,984,957.33 1.02 6 100202 10 国开 02 500,000 49,984,533.83 1.02 7 011698827 16TCL 集 SCP003 500,000 49,968,404.10 1.02 8 011698853 16 同方 SCP007 500,000 49,954,872.92 1.02 9 011698824 16 联通 SCP005 500,000 49,926,567.80 1.02 10 111680301 16 广 东南 粤银行 CD113 500,000 49,779,323.36 1.02


1.6 “影子定价”与“ 摊余 成本法 ”确定的基金 资产 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23%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5%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4 1.7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 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负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未达 到0.25% 。 1.8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 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正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未达 到0.5% 。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 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没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告 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处 罚。 1.10.2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0,355,158.95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0,355,158.95


1.10.3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5 八、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一、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2016 年 9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基 金份 额净值 增 长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平安大 华交 易型 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9.23-2016.9.30 0.0447% 0.0078% 0.0300% 0.0000% 0.0147% 0.0078% 2016.10.1-2016.12.31 0.7030% 0.0015% 0.3450% 0.0000% 0.3580% 0.001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0.7597% 0.0016% 0.3750% 0.0000% 0.3847% 0.0016% 平安大 华交 易型 货 币 E 阶段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9.23-2016.9.30 0.0447% 0.0078% 0.0300% 0.0000% 0.0147% 0.0078% 2016.10.1-2016.12.31 0.7030% 0.0015% 0.3450% 0.0000% 0.3580% 0.001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0.7597% 0.0016% 0.3750% 0.0000% 0.3847% 0.0016% 注: 业绩 比较 基准 : 同 期 七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税 后) 。 通 知存 款是 一种 不约 定 存期 , 支 取时需 提前 通知 银行 , 约 定支取 日期 和金 额方 可支 取的存 款 , 具 有存期 灵活 、 存 取方 便的 特 征, 同 时可 获得 高于 活期 存款利 息的 收益 。 本 基金 为货币 市场 基金 , 具 有低 风险、 高流 动性 的特征 。 根 据基 金的 投资 范 围、 投 资目 标及 流动 性特 征 , 选取 同期 七天 通知 存款 利 率 (税 后) 作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二、自 基金合同生效 以来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增 长率变动及 其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 益 率变动 的比 较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7 1、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9 月 23 日 正式 生效 , 截至报 告期 末未 满一 年; 2、按 照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规定,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六个 月内使 基金 的 投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截至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已完 成建 仓。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8 九、 基 金 的 费 用与 税 收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销 售服 务费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 、基 金上 市费 及年 费; 9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10 、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行账 户维 护费 用; 11 、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管理 费 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33% 的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 =E× 年管 理费 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 支付 日期顺 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08%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 管费的 计 算方法 如 下 : H =E× 年托 管费 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 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9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的 A 类和 E 类 基金 份额的 年销 售服 务 费 率均 为 0.01% 。 销售服 务费 计提 的计 算公 式具体 如下 :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 按月支 付 。 由 基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送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划 付指令 , 经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次 月首 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登 记机 构, 由登 记机 构代付 给销 售机构 。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 休 息日 或不 可 抗力致 使无 法按 时支 付的 ,支付 日期 顺延 至最 近可 支付日 支付 。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 第 4-11 项费 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费 用调 整 在符合相 关法 律法规 及中 国证监会 相关 规定, 及不 损害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前提下 ,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并 履行 相应 程序 后, 可酌 情调 整基 金管 理费 和基金 托管 费 , 此项调 整需 要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通 过 。 基 金管 理人必 须最 迟于 新的 费率 实施 日 2 日前 在指定 媒介 上刊 登公 告。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50 十、 其 他 应 披 露事 项 (一)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管 人目 前无 重大 诉讼 事项。


( 二) 最近 半年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高级 管理人 员没 有受 到任 何处 罚。 (三)2016 年9 月23 日至2017年3 月22 日发 布的 公告 : 1 、2016 年9 月24 日 , 关于 平安大 华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 2 、2016 年9 月27 日 ,ETF 货币份 额折 算公 告 ; 3 、2016 年9 月29 日 , 关 于 平安大 华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变 更E 类 基金份 额场 内 简称的 公 告 ; 4 、2016 年10 月12 号 ,平 安 大华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开放日 常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告 ; 5 、2016 年10 月12 日 ,平 安 大华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上市交 易公 告书 ; 6 、2016 年10 月17 日 , 关于部 分 证券 公司 设 置平 安大华 交 易型 货币 市 场基 金E 类 证 券交 易佣金 为零 的提 示性 公告 ; 7 、2016 年10 月24 日 , 关于新 增 部分 证券 公 司设 置平安 大 华交 易型 货 币市 场基金E 类证 券交易 佣金 为零 的提 示性 公告 ; 8 、2016 年11 月3 日 , 关 于 平安大 华交 易型 货币 基金E 类份额 增加 申购 赎回 代办 券商的 公 告 ; 9 、2016 年11 月8 日 , 关于 开展通 联支 付费 率优 惠基 金理财 平台 交易 公告 ; 10 、2016 年11 月15 日, 关 于平安 大华 交易 型货 币基 金E 类份 额增 加申购 赎回 代 办券商 的 公告 ; 11 、2016 年12月14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快付通支付- 快付通基金网上 交 易业务 的公 告 ; 12 、2016 年12月31 日 ,平 安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 净值 公 告; 13 、2017 年1月5 日 , 平安 大华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变 更公 告 ; 14 、2017 年1月19 日 ,平 安 大华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年第4季 度报 告 。 (四) 《 招募说 明书》 与本 次更新的 招募 说明书 内容 若有不一 致之 处,以 本次 更新的 招 募说明 书为 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51 十一、 对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说 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及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对 2016 年9 月7 日 公布 的 《 平安 大华 交易 型货 币市 场基金 招募 说 明书 》 进行 了更 新, 并 根据 本基金 管理 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投 资经 营活 动进 行了 内容补 充和 更 新,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三、 基金 管理 人 ” 部分 。 2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四、 基金 托管 人 ” 部分 。


3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 分。


4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七 、 基金 的募 集” 部分 。 5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八 、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部分。 6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九 、 基金 份额 的折算 与 上市交 易” 部分 。 7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十、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 赎回 ” 。 8 、 “ 十一 、 基金 的投 资 ” 中, 根 据最 新资 料, 增加 了 “ (八 ) 投 资组 合报 告 ” 的 内容。


9 、根 据最 新资 料, 增加 了 “十二 、基 金的 业绩 ”的 内容。 10、在 “二 十四、 其他 应 披露事项 ” 部分 , 更 新了2016 年9 月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2 日期间 涉及 本基 金的 公告 。


11 、根 据最 新情 况, 更新 了 “二 十五 、对 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 。






































平 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2017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