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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丰盛稳定A(000530)

招商丰盛稳定: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招 商丰 盛稳 定 增长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更 新的 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 二 零 一 七 年 第 一 号 )
招 商 丰 盛 稳 定 增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 0 1 3 年 1 1 月 4 日 《 关 于 同 意 招 商 丰 盛 稳 定 增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募
集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 2 0 1 3 〕 1 4 0 0 ) 核 准 公 开 发 行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于 2 0 1 4 年 3 月 2 0 日 正
式 生 效 。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重要 提示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 或 “ 管 理 人 ” ) 保 证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注 册 ,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的 注 册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当 投 资 人 赎 回 时 , 所 得 或 会 高 于 或 低 于 投 资 人 先 前 所 支
付 的 金 额 。 如 对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有 任 何 疑 问 , 应 寻 求 独 立 及 专 业 的 财 务 意 见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者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应 全 面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产 品 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
并 承 担 基 金 投 资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风 险 , 包 括 : 因 整 体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等 环 境 因 素 对 证 券 价 格
产 生 影 响 而 形 成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投 资 人 连 续 大 量 赎
回 基 金 产 生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投 资 者 申 购 、 赎 回 失 败 的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基 金 管 理 实 施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基 金 管 理 风 险 , 本 基 金 的 特 定 风 险 , 等 等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管 理 的 其 它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对
本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 投 资 人 在 认 购 ( 或 申 购 ) 本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和 基 金 合 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 每 六 个 月 更 新 一 次 , 并 于 每 六 个 月 结 束 之 日 后 的
4 5 日 内 公 告 , 更 新 内 容 截 至 每 六 个 月 的 最 后 一 日 。
本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截 止 日 为 2 0 1 7 年 3 月 2 0 日 , 有 关 财 务 和 业 绩 表 现 数 据 截 止 日
为 2 0 1 6 年 1 2 月 3 1 日 , 财 务 和 业 绩 表 现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一、 基金 管理人
(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概 况
名 称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 0 8 8 号
设 立 日 期 : 2 0 0 2 年 1 2 月 2 7 日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2 . 1 亿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浩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 0 8 8 号
电 话 : ( 0 7 5 5 ) 8 3 1 9 9 5 9 6
传 真 : ( 0 7 5 5 ) 8 3 0 7 6 9 7 4
联 系 人 : 赖 思 斯
股 权 结 构 和 公 司 沿 革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于 2 0 0 2 年 1 2 月 2 7 日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 [ 2 0 0 2 ] 1 0 0 号 文 批
准 设 立 , 是 中 国 第 一 家 中 外 合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公 司 由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I N G A s s e t
M a n a g e m e n t B . V . ( 荷 兰 投 资 ) 、 中 国 电 力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华 能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 远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共 同 投 资 组 建 。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金 已 经 由 人 民 币 一 亿 元 ( R M B 1 0 0 , 0 0 0 , 0 0 0 元 ) 增 加 为 人 民 币 二 亿 一 千 万 元 ( R M B 2 1 0 ,
0 0 0 , 0 0 0 元 ) 。
2 0 0 7 年 5 月 ,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复 同 意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受
让 中 国 电 力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华 能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 远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的 公 司 1 0 % 、 1 0 % 、 1 0 % 及 3 . 4 % 的 股 权 ; 公 司 外 资 股 东 I N G A s s e t
M a n a g e m e n t B . V . ( 荷 兰 投 资 ) 受 让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司 3 . 3 % 的 股 权 。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东 及 股 权 结 构 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3 3 . 4 %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3 3 . 3 % , I N G A s s e t
M a n a g e m e n t B . V . ( 荷 兰 投 资 ) 持 有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3 3 . 3 % 。2 0 1 3 年 8 月 ,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 2 0 1 3 ] 1 0 7 4 号 文 批 复
同 意 , 荷 兰 投 资 公 司 ( I N G A s s e t M a n a g e m e n t B . V . ) 将 其 持 有 的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 1 . 6 %
股 权 转 让 给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1 . 7 % 股 权 转 让 给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东 及 股 权 结 构 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全 部 股
权 的 5 5 %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全 部 股 权 的 4 5 % 。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 9 8 7 年 4 月 8 日 , 总 行 设 在 深 圳 , 业 务 以
中 国 市 场 为 主 。 招 商 银 行 于 2 0 0 2 年 4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股 票 代 码 : 6 0 0 0 3 6 ) 。
2 0 0 6 年 9 月 2 2 日 , 招 商 银 行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上 市 ( 股 份 代 号 : 3 9 6 8 )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百 年 招 商 局 旗 下 金 融 企 业 , 经 过 多 年 创 业 发 展 , 已 成 为 拥 有 证
券 市 场 业 务 全 牌 照 的 一 流 券 商 。 2 0 0 9 年 1 1 月 , 招 商 证 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代 码
6 0 0 9 9 9 ) 。
公 司 将 秉 承 “ 诚 信 、 理 性 、 专 业 、 协 作 、 成 长 ” 的 理 念 , 以 “ 为 投 资 者 创 造 更 多 价 值 ”
为 使 命 , 力 争 成 为 中 国 资 产 管 理 行 业 具 有 “ 差 异 化 竞 争 优 势 、 一 流 品 牌 ” 的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 二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1 、 基 金 管 理 人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介 绍 :
李 浩 , 男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常 务 副 行 长 兼 财 务 负 责 人 。 美 国 南 加 州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 高 级 会 计 师 。 1 9 9 7 年 5 月 加 入 招 商 银 行 任 总 行 行 长 助 理 , 2 0 0 0 年 4
月 至 2 0 0 2 年 3 月 兼 任 招 商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行 长 , 2 0 0 1 年 1 2 月 起 担 任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 2 0 0 7
年 3 月 起 兼 任 财 务 负 责 人 , 2 0 0 7 年 6 月 起 担 任 招 商 银 行 执 行 董 事 , 2 0 1 3 年 5 月 起 担 任 招 商
银 行 常 务 副 行 长 , 2 0 1 6 年 3 月 起 兼 任 深 圳 市 招 银 前 海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
邓 晓 力 , 女 , 毕 业 于 美 国 纽 约 州 立 大 学 , 获 经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 2 0 0 1 年 加 入 招 商 证 券 ,
并 于 2 0 0 4 年 1 月 至 2 0 0 4 年 1 2 月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借 调 至 南 方 证 券 行 政 接 管 组 任 接 管 组 成 员 。
在 加 入 招 商 证 券 前 , 邓 女 士 曾 任 C i t i g r o u p ( 花 旗 集 团 ) 风 险 管 理 部 高 级 分 析 师 。 现 任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首 席 风 险 官 , 分 管 风 险 管 理 、 公 司 财 务 、 结 算 及 培 训 工 作 ; 兼 任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财 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 现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金 旭 , 女 , 北 京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 1 9 9 3 年 7 月 至 2 0 0 1 年 1 1 月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工 作 。 2 0 0 1
年 1 1 月 至 2 0 0 4 年 7 月 在 华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 副 总 经 理 。 2 0 0 4 年 7 月 至 2 0 0 6 年 1 月 在
宝 盈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 总 经 理 。 2 0 0 6 年 1 月 至 2 0 0 7 年 5 月 在 梅 隆 全 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代 表 处 任 首 席 代 表 。 2 0 0 7 年 6 月 至 2 0 1 4 年 1 2 月 担 任 国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2 0 1 5
年 1 月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董 事 兼 招 商 资 产 管 理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吴 冠 雄 , 男 , 硕 士 研 究 生 , 2 2 年 法 律 从 业 经 历 。 1 9 9 4 年 8 月 至 1 9 9 7 年 9 月 在 中 国 北 方
工 业 公 司 任 法 律 事 务 部 职 员 。 1 9 9 7 年 1 0 月 至 1 9 9 9 年 1 月 在 新 加 坡 C o l i n N g & P a r t n e r s
任 中 国 法 律 顾 问 。 1 9 9 9 年 2 月 至 今 在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工 作 , 先 后 担 任 专 职 律 师 、 事
务 所 权 益 合 伙 人 、 事 务 所 管 理 合 伙 人 、 事 务 所 执 行 主 任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成 员 。 2 0 0 9 年 9 月 至
今 兼 任 北 京 市 华 远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 2 0 1 6 年 4 月 至 今 兼 任 北 京 墨 迹 风 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2 0 1 6 年 1 2 月 至 今 兼 任 新 世 纪 医 疗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独 立 董 事 , 2 0 1 6 年 1 1 月 至 今 任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第 三 届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专 家 咨 询
委 员 会 委 员 。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王 莉 , 女 , 高 级 经 济 师 。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外 国 语 学 院 ,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昆 明
军 区 三 局 战 士 、 助 理 研 究 员 ; 国 务 院 科 技 干 部 局 二 处 干 部 ; 中 信 公 司 财 务 部 国 际 金 融 处 干 部 、
银 行 部 资 金 处 副 处 长 ; 中 信 银 行 ( 原 中 信 实 业 银 行 ) 资 本 市 场 部 总 经 理 、 行 长 助 理 、 副 行 长
等 职 。 现 任 中 国 证 券 市 场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 联 办 ) 常 务 干 事 兼 基 金 部 总 经 理 ; 联 办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等 。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何 玉 慧 , 女 , 加 拿 大 皇 后 大 学 荣 誉 商 学 士 , 2 6 年 会 计 从 业 经 历 。 曾 先 后 就 职 于 加 拿 大
N a t i o n a l T r u s t C o m p a n y 和 E r n s t & Y o u n g , 1 9 9 5 年 4 月 加 入 香 港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2 0 1 5 年 9 月 退 休 前 系 香 港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金 融 业 内 部 审 计 、 风 险 管 理 和 合 规 服 务 主 管
合 伙 人 。 2 0 1 6 年 8 月 至 今 任 泰 康 保 险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同 时 兼 任 多 个 香 港 政 府
机 构 辖 下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和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纪 律 评 判 小 组 委 员 。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孙 谦 , 男 , 新 加 坡 籍 , 经 济 学 博 士 。 1 9 8 0 年 至 1 9 9 1 年 先 后 就 读 于 北 京 大 学 、 复 旦 大 学 、
W i l l i a m P a t e r s o n C o l l e g e 和 A r i z o n a S t a t e U n i v e r s i t y 并 获 得 学 士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和
经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 曾 任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商 学 院 副 教 授 、 厦 门 大 学 任 财 务 管 理 与 会 计 研 究
院 院 长 及 特 聘 教 授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高 级 访 问 金 融 专 家 。 现 任 复 旦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特 聘 教 授 和
财 务 金 融 系 主 任 。 兼 任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和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博 士 后 工 作
站 导 师 , 科 技 部 复 旦 科 技 园 中 小 型 科 技 企 业 创 新 型 融 资 平 台 项 目 负 责 人 。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丁 安 华 , 男 , 毕 业 于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 获 硕 士 学 位 。 1 9 8 4 年 8 月 至 1 9 8 6 年
8 月 任 人 民 交 通 出 版 社 编 辑 ; 1 9 8 9 年 1 0 月 至 1 9 9 2 年 1 0 月 任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讲
师 ; 1 9 9 2 年 1 0 月 至 1 9 9 4 年 1 2 月 任 招 商 局 集 团 研 究 部 主 任 研 究 员 ; 1 9 9 5 年 1 月 至 1 9 9 8年 8 月 , 任 美 资 企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1 9 9 8 年 8 月 至 2 0 0 1 年 2 月 , 任 职 于 加 拿 大 皇 家 银 行 ;
2 0 0 1 年 3 月 至 2 0 0 9 年 4 月 , 历 任 招 商 局 集 团 业 务 开 发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企 业 规 划
部 副 总 经 理 , 战 略 研 究 部 总 经 理 。 2 0 0 4 年 1 2 月 至 2 0 1 0 年 4 月 , 兼 任 招 商 轮 船 董 事 ; 2 0 0 7
年 6 月 至 2 0 1 0 年 6 月 , 兼 任 招 商 银 行 董 事 ; 2 0 0 7 年 8 月 至 2 0 1 1 年 4 月 兼 任 招 商 证 券 董 事 。
2 0 0 9 年 5 月 任 招 商 证 券 首 席 经 济 学 家 , 2 0 1 1 年 1 0 月 起 任 招 商 证 券 副 总 裁 。 现 任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
周 松 , 男 , 武 汉 大 学 世 界 经 济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 1 9 9 7 年 2 月 加 入 招 商 银 行 , 1 9 9 7 年 2
月 至 2 0 0 6 年 6 月 历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计 划 资 金 部 经 理 、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2 0 0 6 年 6 月
至 2 0 0 7 年 7 月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2 0 0 7 年 7 月 至 2 0 0 8 年 7 月 任 招 商 银
行 武 汉 分 行 副 行 长 。 2 0 0 8 年 7 月 至 2 0 1 0 年 6 月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 。 2 0 1 0 年 6 月 至 2 0 1 2 年 9 月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 2 0 1 2 年 9 月 至 2 0 1 4
年 6 月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业 务 总 监 兼 总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 2 0 1 4 年 6 月 至 2 0 1 4 年 1 2 月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业 务 总 监 兼 总 行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2 0 1 4 年 1 2 月 起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同 业
金 融 总 部 总 裁 兼 总 行 资 产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2 0 1 6 年 1 月 起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投 行 与 金 融 市 场 总
部 总 裁 兼 总 行 资 产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现 任 公 司 监 事 。
罗 琳 , 女 , 厦 门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1 9 9 6 年 加 入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银 行 部 , 先
后 担 任 项 目 经 理 、 高 级 经 理 、 业 务 董 事 ; 2 0 0 2 年 起 参 与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筹 备 , 公 司
成 立 后 先 后 担 任 基 金 核 算 部 高 级 经 理 、 产 品 研 发 部 高 级 经 理 、 副 总 监 、 总 监 、 产 品 运 营 官 ,
现 任 首 席 市 场 官 兼 市 场 推 广 部 总 监 、 公 司 监 事 。
鲁 丹 , 女 , 中 山 大 学 国 际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2 0 0 1 年 加 入 美 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任 O r a c l e E R P
系 统 实 施 顾 问 ; 2 0 0 5 年 5 月 至 2 0 0 6 年 1 2 月 于 韬 睿 惠 悦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任 咨 询 顾 问 ; 2 0 0 6 年
1 2 月 至 2 0 1 1 年 2 月 于 怡 安 翰 威 特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任 咨 询 总 监 ; 2 0 1 1 年 2 月 至 2 0 1 4 年 3 月 任
倍 智 人 才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运 营 官 ; 现 任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监 、 公 司
监 事 , 兼 任 招 商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李 扬 , 男 ,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2 0 0 2 年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基 金
核 算 部 高 级 经 理 、 副 总 监 、 总 监 , 现 任 产 品 研 发 一 部 总 监 、 公 司 监 事 。
钟 文 岳 , 男 , 厦 门 大 学 货 币 银 行 学 硕 士 。 1 9 9 2 年 7 月 至 1 9 9 7 年 4 月 于 中 国 农 村 发 展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任 福 建 ( 集 团 ) 公 司 国 际 业 务 部 经 理 ; 1 9 9 7 年 4 月 至 2 0 0 0 年 1 月 于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任 九 江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2 0 0 0 年 1 月 至 2 0 0 1 年 1 月 任 厦 门 海 发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2 0 0 1 年 1 月 至 2 0 0 4 年 1 月 任 深 圳 二 十 一 世 纪 风 险 投 资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2 0 0 4年 1 月 至 2 0 0 8 年 1 1 月 任 新 江 南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2 0 0 8 年 1 1 月 至 2 0 1 5 年 6 月 任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2 0 1 5 年 6 月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兼 招 商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沙 骎 , 男 , 中 国 国 籍 , 中 欧 国 际 工 商 学 院 E M B A , 曾 任 职 于 南 京 熊 猫 电 子 集 团 , 任 设 计
师 ; 1 9 9 8 年 3 月 加 入 原 君 安 证 券 南 京 营 业 部 交 易 部 , 任 经 理 助 理 ; 1 9 9 9 年 1 1 月 加 入 中 国 平
安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金 运 营 中 心 基 金 投 资 部 , 从 事 交 易 及 证 券 研 究 工 作 ; 2 0 0 0
年 1 1 月 加 入 宝 盈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投 资 部 , 任 交 易 主 管 ; 2 0 0 8 年 2 月 加 入 国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量 化 投 资 事 业 部 , 任 投 资 总 监 、 部 门 总 经 理 ; 2 0 1 5 年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招 商 资 产 管 理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欧 志 明 , 男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经 济 学 及 法 学 双 学 士 、 投 资 经 济 硕 士 ; 2 0 0 2 年 加 入 广 发 证
券 深 圳 业 务 总 部 任 机 构 客 户 经 理 ; 2 0 0 3 年 4 月 至 2 0 0 4 年 7 月 于 广 发 证 券 总 部 任 风 险 控 制 岗
从 事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 2 0 0 4 年 7 月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法 律 合 规 部 高 级 经 理 、
副 总 监 、 总 监 、 督 察 长 ,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董 事 会 秘 书 , 兼 任 招 商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招 商 资 产 管 理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杨 渺 , 男 , 硕 士 , 2 0 0 2 年 起 先 后 就 职 于 南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巨 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金 融 工 程 研 究 员 、 行 业 研 究 员 、 助 理 基 金 经 理 。 2 0 0 5 年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高 级 数 量 分 析 师 、 投 资 经 理 、 投 资 管 理 二 部 ( 原 专 户 资 产 投 资 部 ) 负 责 人 及 总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潘 西 里 , 男 , 硕 士 , 1 9 9 8 年 加 入 大 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律 部 , 负 责 法 务 工 作 ; 2 0 0 1
年 1 0 月 加 入 天 同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察 稽 核 部 , 任 职 主 管 ; 2 0 0 3 年 2 月 加 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深 圳 监 管 局 , 历 任 副 主 任 科 员 、 主 任 科 员 、 副 处 长 及 处 长 ; 2 0 1 5 年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督 察 长 。
2 、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介 绍
何 文 韬 , 男 , 管 理 学 硕 士 。 2 0 0 7 年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交 易 员 、 研 究 员 、
助 理 投 资 经 理 、 投 资 经 理 。 先 后 从 事 交 易 、 研 究 、 投 资 组 合 的 投 资 管 理 等 工 作 。 现 任 招 商 丰
盛 稳 定 增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管 理 时 间 : 2 0 1 4 年 4 月 8 日 至 今 ) 、
招 商 丰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管 理 时 间 : 2 0 1 4 年 8 月 1 2 日 至 今 ) 、 招
商 丰 裕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管 理 时 间 : 2 0 1 5 年 1 1 月 1 7 日 至 今 ) 、 招
商 丰 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管 理 时 间 : 2 0 1 6 年 2 月 2 4 日 至 今 ) 、 招 商
睿 逸 稳 健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管 理 时 间 : 2 0 1 6 年 4 月 1 3 日 至 今 ) 、 招 商 丰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管 理 时 间 : 2 0 1 6 年 8 月 3 1 日 至 今 ) 、 招 商 丰 凯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管 理 时 间 : 2 0 1 6 年 8 月 3 1 日 至 今 ) 及 招 商 丰 诚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管 理 时 间 : 2 0 1 7 年 1 月 1 4 日 至 今 ) 。
本 基 金 历 任 基 金 经 理 包 括 : 吕 一 凡 先 生 , 管 理 时 间 为 2 0 1 4 年 3 月 2 0 日 至 2 0 1 4 年 1 2
月 3 1 日 ; 梁 亮 先 生 , 管 理 时 间 为 2 0 1 4 年 4 月 8 日 至 2 0 1 5 年 8 月 1 4 日 。
3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公 司 的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由 如 下 成 员 组 成 : 总 经 理 金 旭 、 副 总 经 理 沙 骎 、 副 总 经 理 杨 渺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量 化 投 资 部 负 责 人 吴 武 泽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部 负 责 人 裴 晓 辉 、 交 易
部 总 监 路 明 、 国 际 业 务 部 总 监 白 海 峰 。
4 、 上 述 人 员 之 间 均 不 存 在 近 亲 属 关 系 。
二、 基金 托管人
( 一 ) 基 金 情 况
名 称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 中 国 银 行 ” )
住 所 及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 号
首 次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 1 9 8 3 年 1 0 月 3 1 日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贰 仟 柒 佰 玖 拾 壹 亿 肆 仟 柒 佰 贰 拾 贰 万 叁 仟 壹 佰 玖 拾 伍 元 整
法 定 代 表 人 : 田 国 立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批 准 文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字 【 1 9 9 8 】 2 4 号
托 管 部 门 信 息 披 露 联 系 人 : 王 永 民
传 真 : ( 0 1 0 ) 6 6 5 9 4 9 4 2
中 国 银 行 客 服 电 话 : 9 5 5 6 6
( 二 )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及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中 国 银 行 托 管 业 务 部 设 立 于 1 9 9 8 年 , 现 有 员 工 1 1 0 余 人 , 大 部 分 员 工 具 有 丰 富 的 银 行 、
证 券 、 基 金 、 信 托 从 业 经 验 , 且 具 有 海 外 工 作 、 学 习 或 培 训 经 历 , 6 0 % 以 上 的 员 工 具 有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或 高 级 职 称 。 为 给 客 户 提 供 专 业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中 国 银 行 已 在 境 内 、 外 分 行 开 展 托
管 业 务 。
作 为 国 内 首 批 开 展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银 行 拥 有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金 ( 一 对 多 、 一 对 一 ) 、 社 保 基 金 、 保 险 资 金 、 Q F I I 、 R Q F I I 、 Q D I I 、 境 外 三 类 机 构 、 券 商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信 托 计 划 、 企 业 年 金 、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 股 权 基 金 、 私 募 基 金 、 资 金 托 管 等 门 类
齐 全 、 产 品 丰 富 的 托 管 业 务 体 系 。 在 国 内 , 中 国 银 行 首 家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分 析 等 增 值 服
务 ,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增 值 服 务 ,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大 型 中 资 托 管 银 行 。
( 三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情 况
截 至 2 0 1 6 年 1 2 月 3 1 日 , 中 国 银 行 已 托 管 5 3 4 只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其 中 境 内 基 金 5 0 0 只 ,
Q D I I 基 金 3 4 只 , 覆 盖 了 股 票 型 、 债 券 型 、 混 合 型 、 货 币 型 、 指 数 型 等 多 种 类 型 的 基 金 , 满
足 了 不 同 客 户 多 元 化 的 投 资 理 财 需 求 , 基 金 托 管 规 模 位 居 同 业 前 列 。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 一 ) 基 金 份 额 销 售 机 构
1 、 直 销 机 构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基 金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电 话 : 4 0 0 - 8 8 7 - 9 5 5 5 ( 免 长 途 话 费 )
招 商 基 金 官 网 交 易 平 台
交 易 网 站 : w w w . c m f c h i n a . c o m
客 服 电 话 : 4 0 0 - 8 8 7 - 9 5 5 5 ( 免 长 途 话 费 )
电 话 : ( 0 7 5 5 ) 8 3 1 9 6 4 3 7
传 真 : ( 0 7 5 5 ) 8 3 1 9 9 0 5 9
联 系 人 : 陈 梓
招 商 基 金 战 略 客 户 部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丰 盛 胡 同 2 8 号 太 平 洋 保 险 大 厦 B 座 2 层 西 侧 2 0 7 - 2 1 9 单 元
电 话 : ( 0 1 0 ) 5 6 9 3 7 5 6 6
联 系 人 : 莫 然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环 路 1 0 8 8 号 上 海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南 塔 1 5 楼
电 话 : ( 0 2 1 ) 3 8 5 7 7 3 7 8
联 系 人 : 秦 向 东
招 商 基 金 机 构 理 财 部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 0 8 8 号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2 3 楼
电 话 : ( 0 7 5 5 ) 8 3 1 9 0 4 5 2
联 系 人 : 刘 刚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丰 盛 胡 同 2 8 号 太 平 洋 保 险 大 厦 B 座 2 层 西 侧 2 0 7 - 2 1 9 单 元
电 话 : ( 0 1 0 ) 5 6 9 3 7 4 0 4
联 系 人 : 贾 晓 航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环 路 1 0 8 8 号 上 海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南 塔 1 5 楼
电 话 : ( 0 2 1 ) 3 8 5 7 7 3 7 9
联 系 人 : 伊 泽 源
招 商 基 金 直 销 交 易 服 务 联 系 方 式
地 址 :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科 苑 路 科 兴 科 学 园 A 3 单 元 3 楼 招 商 基 金 客 服 中 心 直 销 柜 台
电 话 : ( 0 7 5 5 ) 8 3 1 9 6 3 5 9 8 3 1 9 6 3 5 8
传 真 : ( 0 7 5 5 ) 8 3 1 9 6 3 6 0
备 用 传 真 : ( 0 7 5 5 ) 8 3 1 9 9 2 6 6
联 系 人 : 冯 敏
2 、 代 销 机 构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田 国 立
电 话 : 9 5 5 6 6
传 真 : ( 0 1 0 ) 6 6 5 9 4 8 5 3
联 系 人 : 张 建 伟
3 、 代 销 机 构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7 0 8 8 号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红
电 话 : ( 0 7 5 5 ) 8 3 1 9 8 8 8 8
传 真 : ( 0 7 5 5 ) 8 3 1 9 5 0 5 0
联 系 人 : 邓 炯 鹏
4 、 代 销 机 构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 5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易 会 满
电 话 : 9 5 5 8 8
传 真 : 0 1 0 - 6 6 1 0 7 9 1 4
联 系 人 : 杨 菲
5 、 代 销 机 构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6 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慕 冰
电 话 : 9 5 5 9 9传 真 : ( 0 1 0 ) 8 5 1 0 9 2 1 9
联 系 人 : 张 伟
6 、 代 销 机 构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庆 萍
电 话 : 9 5 5 5 8
传 真 : ( 0 1 0 ) 6 5 5 5 0 8 2 7
联 系 人 : 王 晓 琳
7 、 代 销 机 构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1 8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牛 锡 明
电 话 : ( 0 2 1 ) 5 8 7 8 1 2 3 4
传 真 : ( 0 2 1 ) 5 8 4 0 8 4 8 3
联 系 人 : 张 宏 革
8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5 0 0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吉 晓 辉
电 话 : ( 0 2 1 ) 6 1 6 1 8 8 8 8
传 真 : ( 0 2 1 ) 6 3 6 0 4 1 9 9
联 系 人 : 高 天
9 、 代 销 机 构 :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国 华
电 话 : 9 5 5 8 0
传 真 : ( 0 1 0 ) 6 8 8 5 8 1 1 7
联 系 人 : 王 硕
1 0 、 代 销 机 构 :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深 南 东 路 5 0 4 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谢 永 林
电 话 : 9 5 5 1 1 - 3
传 真 : ( 0 2 1 ) 5 0 9 7 9 5 0 7
联 系 人 : 黄 炫
1 1 、 代 销 机 构 : 包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内 蒙 古 包 头 市 钢 铁 大 街 6 号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镇 西
电 话 : 0 4 7 2 - 5 1 8 9 0 5 1
传 真 : 0 4 7 2 - 5 1 8 9 0 5 7
联 系 人 : 张 建 鑫
1 2 、 代 销 机 构 :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庆 春 路 2 8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达 洋
电 话 : 0 5 7 1 - 8 7 6 5 9 0 5 6
传 真 : 0 5 7 1 - 8 7 6 5 9 9 5 4
联 系 人 : 唐 燕
1 3 、 代 销 机 构 : 宁 波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宁 波 市 鄞 州 区 宁 南 南 路 7 0 0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陆 华 裕
电 话 : 0 5 7 4 - 8 7 0 5 0 0 3 8
传 真 : 0 5 7 4 - 8 7 0 5 0 0 2 4
联 系 人 : 任 巧 超
1 4 、 代 销 机 构 : 大 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中 山 区 中 山 路 8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占 维
电 话 : 0 4 1 1 - 8 2 3 5 6 6 9 5
传 真 : 0 4 1 1 - 8 2 3 5 6 5 9 4
联 系 人 : 朱 珠
1 5 、 代 销 机 构 : 东 莞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上 线 A 类 份 额 )
注 册 地 址 : 东 莞 市 东 城 区 鸿 福 东 路 2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 沛 良
电 话 : 0 7 6 9 - 9 6 1 1 2 2
联 系 人 : 林 培 珊
1 6 、 代 销 机 构 : 江 苏 江 南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延 宁 中 路 6 6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陆 向 阳
电 话 : 0 5 1 9 - 8 0 5 8 5 9 3 9
传 真 : 0 5 1 9 - 8 9 9 9 5 0 6 6
联 系 人 : 包 静
1 7 、 代 销 机 构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3 8 - 4 5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宫 少 林
电 话 : ( 0 7 5 5 ) 8 2 9 6 0 2 2 3
传 真 : ( 0 7 5 5 ) 8 2 9 6 0 1 4 1
联 系 人 : 林 生 迎
1 8 、 代 销 机 构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 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有 安
电 话 : 0 1 0 - 6 6 5 6 8 2 9 2 、 0 1 0 - 8 3 5 7 4 5 0 7
传 真 : 0 1 0 - 6 6 5 6 8 9 9 0
联 系 人 : 邓 颜 、 辛 国 政
1 9 、 代 销 机 构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商 城 路 6 1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德 红
电 话 : 0 2 1 - 3 8 6 7 6 6 6 6
传 真 : 0 2 1 - 3 8 6 7 0 6 6 6
联 系 人 : 芮 敏 祺
2 0 、 代 销 机 构 : 申 万 宏 源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长 乐 路 9 8 9 号 4 5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梅
电 话 : 0 2 1 - 3 3 3 8 9 8 8 8
传 真 : 0 2 1 - 3 3 3 8 8 2 2 4
联 系 人 : 曹 晔
2 1 、 代 销 机 构 : 财 富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芙 蓉 中 路 二 段 8 0 号 顺 天 国 际 财 富 中 心 2 6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蔡 一 兵
电 话 : ( 0 7 3 1 ) 4 4 0 3 3 1 9
传 真 : ( 0 7 3 1 ) 4 4 0 3 4 3 9
联 系 人 : 郭 磊
2 2 、 代 销 机 构 :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西 桂 林 市 辅 星 路 1 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 春 梅
电 话 : ( 0 7 5 5 ) 8 3 7 0 9 3 5 0
传 真 : ( 0 7 5 5 ) 8 3 7 0 4 8 5 0联 系 人 : 牛 孟 宇
2 3 、 代 销 机 构 :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祝 献 忠
电 话 : 0 1 0 - 8 5 5 5 6 1 0 0
传 真 : 0 1 0 - 8 5 5 5 6 1 5 3
联 系 人 : 李 慧 灵
2 4 、 代 销 机 构 : 华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政 务 文 化 新 区 天 鹅 湖 路 1 9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工
电 话 : 0 5 5 1 - 5 1 6 1 6 6 6
传 真 : 0 5 5 1 - 5 1 6 1 6 0 0
联 系 人 : 甘 霖
2 5 、 代 销 机 构 : 中 山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科 技 中 一 路 西 华 强 高 新 发 展 大 楼 7 层 、 8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 扬 录
电 话 : 0 7 5 5 - 8 2 5 7 0 5 8
传 真 : 0 7 5 5 - 8 2 9 4 0 5 1 1
联 系 人 : 罗 艺 琳
2 6 、 代 销 机 构 : 广 州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西 路 5 号 广 州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主 塔 1 9 层 、 2 0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邱 三 发
电 话 : 0 2 0 - 8 8 8 3 6 9 9 9
传 真 : 0 2 0 - 8 8 8 3 6 6 5 4
联 系 人 : 林 洁 茹
2 7 、 代 销 机 构 : 东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江 苏 省 常 州 延 陵 西 路 2 3 号 投 资 广 场 1 8 层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赵 俊
电 话 : 0 2 1 - 2 0 3 3 3 3 3 3
传 真 : 0 2 1 - 5 0 4 9 8 8 2 5
联 系 人 : 王 一 彦
2 8 、 代 销 机 构 : 渤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天 津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第 二 大 街 4 2 号 写 字 楼 1 0 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春 峰电 话 : 0 2 2 - 2 8 4 5 1 8 6 1
传 真 : 0 2 2 - 2 8 4 5 1 8 9 2
联 系 人 : 王 兆 权
2 9 、 代 销 机 构 : 中 国 中 投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中 路 交 界 处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 第 1 8 层 - 2 1 层 及 第
0 4 层 0 1 . 0 2 . 0 3 . 0 5 . 1 1 . 1 2 . 1 3 . 1 5 . 1 6 . 1 8 . 1 9 . 2 0 . 2 1 . 2 2 . 2 3 单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龙 增 来
电 话 : 0 7 5 5 - 8 2 0 2 3 4 4 2
传 真 : 0 7 5 5 - 8 2 0 2 6 5 3 9
联 系 人 : 刘 毅
3 0 、 代 销 机 构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淮 海 中 路 9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开 国
电 话 : 0 2 1 - 2 3 2 1 9 0 0 0
传 真 : 0 2 1 - 2 3 2 1 9 1 0 0
联 系 人 : 金 芸 、 李 笑 鸣
3 1 、 代 销 机 构 : 太 平 洋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青 年 路 3 8 9 号 志 远 大 厦 1 8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长 伟
联 系 人 : 谢 兰
电 话 : 0 1 0 - 8 8 3 2 1 6 1 3
传 真 : 0 1 0 - 8 8 3 2 1 7 6 3
3 2 、 代 销 机 构 : 大 同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大 同 市 城 区 迎 宾 街 1 5 号 桐 城 中 央 2 1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祥
联 系 人 : 薛 津
联 系 电 话 : 0 3 5 1 - 4 1 3 0 3 2 2
传 真 : 0 3 5 1 - 4 1 3 0 3 2 2
3 3 、 代 销 机 构 :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华 一 路 1 1 5 号 投 行 大 厦 2 0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学 民
联 系 人 : 李 若 晨
电 话 : 0 7 5 5 - 2 3 8 3 8 7 6 2
传 真 : 0 7 5 5 - 2 5 8 3 8 7 0 13 4 、 代 销 机 构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 7 层 及 2 8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金 立 群
联 系 人 : 蔡 宇 洲
电 话 : 0 1 0 - 6 5 0 5 1 1 6 6
传 真 : 0 1 0 - 6 5 0 5 1 1 6 6
3 5 、 代 销 机 构 : 中 信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 二 期 ) 北 座 1 3 层 1 3 0 1 - 1 3 0 5
室 、 1 4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皓
联 系 人 : 韩 钰
电 话 : 0 1 0 - 6 0 8 3 3 7 5 4
传 真 : 0 1 0 - 5 7 7 6 2 9 9 9
3 6 、 代 销 机 构 :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世 纪 大 道 1 0 0 号 5 7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林
电 话 : 0 2 1 - 6 8 7 7 7 2 2 2
传 真 : 0 2 1 - 2 0 5 1 5 5 9 3
联 系 人 : 刘 闻 川
3 7 、 代 销 机 构 : 杭 州 科 地 瑞 富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杭 州 市 下 城 区 武 林 时 代 商 务 中 心 1 6 0 4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刚
联 系 人 : 胡 璇
电 话 : 0 5 7 1 - 8 5 2 6 7 5 0 0
3 8 、 代 销 机 构 : 东 海 期 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东 方 路 1 9 2 8 号 东 海 证 券 大 厦 8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太 康
联 系 人 : 李 天 雨
电 话 : 0 2 1 - 6 8 7 5 7 1 0 2 / 1 3 6 8 1 9 5 7 6 4 6
3 9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龙 田 路 1 9 0 号 2 号 楼 2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其 实
电 话 : 4 0 0 - 1 8 1 8 - 1 8 8传 真 : 0 2 1 - 6 4 3 8 5 3 0 8
联 系 人 : 潘 世 友
4 0 、 代 销 机 构 : 蚂 蚁 ( 杭 州 )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仓 前 街 道 海 曙 路 东 2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柏 青
电 话 : ( 0 5 7 1 ) 2 8 8 2 9 7 9 0
传 真 : ( 0 5 7 1 ) 2 6 6 9 8 5 3 3
联 系 人 : 韩 松 志
4 1 、 代 销 机 构 : 诺 亚 正 行 ( 上 海 ) 基 金 销 售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金 山 区 廊 下 镇 漕 廊 公 路 7 6 5 0 号 2 0 5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汪 静 波
电 话 : 4 0 0 - 8 2 1 - 5 3 9 9
传 真 : ( 0 2 1 ) 3 8 5 0 9 7 7 7
联 系 人 : 李 娟
4 2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好 买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虹 口 区 场 中 路 6 8 5 弄 3 7 号 4 号 楼 4 4 9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文 斌
电 话 : ( 0 2 1 ) 5 8 8 7 0 0 1 1
传 真 : ( 0 2 1 ) 6 8 5 9 6 9 1 6
联 系 人 : 张 茹
4 3 、 代 销 机 构 : 浙 江 同 花 顺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文 二 西 路 一 号 元 茂 大 厦 9 0 3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凌 顺 平
电 话 : 0 5 7 1 - 8 8 9 1 1 8 1 8
传 真 : 0 5 7 1 - 8 6 8 0 0 4 2 3
联 系 人 : 刘 宁
4 4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陆 金 所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环 路 1 3 3 3 号 1 4 楼 0 9 单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郭 坚
电 话 : 0 2 1 - 2 0 6 6 5 9 5 2
传 真 : 0 2 1 - 2 2 0 6 6 6 5 3
联 系 人 : 宁 博 宇
4 5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联 泰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注 册 地 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区 富 特 北 路 2 7 7 号 3 层 3 1 0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燕 斌
电 话 : 4 0 0 - 0 4 6 - 6 7 8 8
传 真 : 0 2 1 - 5 2 9 7 5 2 7 0
联 系 人 : 凌 秋 艳
4 6 、 代 销 机 构 : 深 圳 众 禄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深 南 东 路 5 0 4 7 号 发 展 银 行 大 厦 2 5 楼 I 、 J 单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薛 峰
电 话 : 0 7 5 5 - 3 3 2 2 7 9 5 0
传 真 : 0 7 5 5 - 8 2 0 8 0 7 9 8
联 系 人 : 童 彩 平
4 7 、 代 销 机 构 : 北 京 乐 融 多 源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西 大 望 路 1 号 1 号 楼 1 6 0 3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浩
电 话 : 4 0 0 - 0 6 8 - 1 1 7 6
传 真 : 0 1 0 - 5 6 5 8 0 6 6 0
联 系 人 : 于 婷 婷
4 8 、 代 销 机 构 : 深 圳 市 新 兰 德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华 强 北 路 赛 格 科 技 园 4 栋 1 0 层 1 0 0 6 #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懿
电 话 : 4 0 0 - 1 6 6 - 1 1 8 8
传 真 : 0 1 0 - 8 3 3 6 3 0 7 2
联 系 人 : 文 雯
4 9 、 代 销 机 构 : 深 圳 富 济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 1 号 A 栋 2 0 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鹏 宇
电 话 : 0 7 5 5 - 8 3 9 9 9 9 1 3
传 真 : 0 7 5 5 - 8 3 9 9 9 9 2 6
联 系 人 : 陈 勇 军
5 0 、 代 销 机 构 : 嘉 实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世 纪 大 道 8 号 上 海 国 金 中 心 办 公 楼 二 期 4 6 层 4 6 0 9 - 1 0 单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赵 学 军
电 话 : 4 0 0 - 0 2 1 - 8 8 5 0
联 系 人 : 余 永 健网 址 : w w w . h a r v e s t w m . c n
5 1 、 代 销 机 构 : 珠 海 盈 米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横 琴 新 区 宝 华 路 6 号 1 0 5 室 - 3 4 9 1
法 定 代 表 人 : 肖 雯
电 话 : 0 2 0 - 8 0 6 2 9 0 6 6
联 系 人 : 刘 文 红
网 址 : w w w . y i n g m i . c n
5 2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汇 付 金 融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中 山 南 路 1 0 0 号 金 外 滩 国 际 广 场 1 9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冯 修 敏
电 话 : 4 0 0 - 8 2 1 3 - 9 9 9
联 系 人 : 陈 云 卉
网 址 : h t t p s : / / t t y . c h i n a p n r . c o m /
5 3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利 得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东 方 路 9 8 9 号 中 达 广 场 2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兴 春
电 话 : 4 0 0 - 9 2 1 - 7 7 5 5
联 系 人 : 王 淼 晶
网 址 : w w w . l e a d f u n d . c o m . c n
5 4 、 代 销 机 构 : 北 京 钱 景 财 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丹 棱 街 丹 棱 s o h o 1 0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赵 荣 春
电 话 : 4 0 0 - 8 9 3 - 6 8 8 5
联 系 人 : 盛 海 娟
网 址 : h t t p : / / w w w . q i a n j i n g . c o m /
5 5 、 代 销 机 构 : 北 京 新 浪 仓 石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四 环 西 路 5 8 号 9 0 6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琪
电 话 : 0 1 0 - 6 2 6 7 5 3 6 9
联 系 人 : 付 文 红
网 址 : h t t p : / / w w w . x i n c a i . c o m /
5 6 、 代 销 机 构 : 南 京 苏 宁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南 京 市 玄 武 区 苏 宁 大 道 1 - 5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钱 燕 飞电 话 : 0 2 5 - 6 6 9 9 6 6 9 9 - 8 8 7 2 2 6
联 系 人 : 王 锋
网 址 : h t t p : / / f u n d . s u n i n g . c o m
5 7 、 代 销 机 构 : 奕 丰 金 融 服 务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 1 号 A 栋 2 0 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T A N Y I K K U A N
电 话 : 4 0 0 - 6 8 4 - 0 5 0 0
联 系 人 : 陈 广 浩
网 址 : w w w . i f a s t p s . c o m . c n
5 8 、 代 销 机 构 : 北 京 蛋 卷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阜 通 东 大 街 1 号 院 6 号 楼 2 单 元 2 1 层 2 2 2 5 0 7
法 定 代 表 人 : 钟 斐 斐
电 话 : 4 0 0 0 - 6 1 8 - 5 1 8
联 系 人 : 戚 晓 强
网 址 : h t t p : / / w w w . n c f j j . c o m /
5 9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万 得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福 山 路 3 3 号 1 1 楼 B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延 富
电 话 : 4 0 0 - 8 2 1 - 0 2 0 3
联 系 人 : 徐 亚 丹
网 址 : h t t p : / / w w w . 5 2 0 f u n d . c o m . c n /
6 0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华 信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世 纪 大 道 1 0 0 号 环 球 金 融 中 心 9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郭 林
电 话 : 4 0 0 - 8 2 0 - 5 9 9 9
联 系 人 : 陈 媛
网 址 : w w w . s h h x z q . c o m
6 1 、 代 销 机 构 : 北 京 汇 成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1 1 号 1 1 层 1 1 0 8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伟 刚
电 话 : 4 0 0 - 6 1 9 - 9 0 5 9
联 系 人 : 丁 向 坤
网 址 : h t t p : / / w w w . f u n d z o n e . c n
6 2 、 代 销 机 构 : 天 津 国 美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注 册 地 址 : 天 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南 港 工 业 区 综 合 服 务 区 办 公 楼 D 座 二 层 2 0 2 - 1 2 4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丁 东 华
电 话 : 4 0 0 - 1 1 1 - 0 8 8 9
联 系 人 : 郭 宝 亮
网 址 : w w w . g o m e f u n d . c o m
6 3 、 代 销 机 构 : 南 京 途 牛 金 融 信 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南 京 市 玄 武 区 玄 武 大 道 6 9 9 - 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宋 时 琳
电 话 : 4 0 0 - 7 9 9 - 9 9 9 9
联 系 人 : 贺 杰
网 址 : h t t p : / / j r . t u n i u . c o m
6 4 、 代 销 机 构 : 北 京 晟 视 天 下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怀 柔 区 九 渡 河 镇 黄 坎 村 7 3 5 号 0 3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蒋 煜
电 话 : 4 0 0 - 8 1 8 - 8 8 6 6
联 系 人 : 尚 瑾
网 址 : w w w . g s c a i f u . c o m
6 5 、 代 销 机 构 : 上 海 基 煜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崇 明 县 长 兴 镇 路 潘 园 公 路 1 8 0 0 号 2 号 楼 6 1 5 3 室 ( 上 海 泰 和 经 济 发 展
区 )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翔
电 话 : 4 0 0 - 8 2 0 - 5 3 6 9
联 系 人 : 吴 鸿 飞
网 址 : w w w . j i y u f u n d . c o m . c n
6 6 、 代 销 机 构 : 中 民 财 富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中 山 南 路 1 0 0 号 7 层 0 5 单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弭 洪 军
电 话 : 4 0 0 - 8 7 6 - 5 7 1 6
联 系 人 : 茅 旦 青
网 址 : w w w . c m i w m . c o m
6 7 、 代 销 机 构 : 北 京 创 金 启 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民 丰 胡 同 3 1 号 5 号 楼 2 1 5 A
法 定 代 表 人 : 梁 蓉
电 话 : 4 0 0 - 6 2 6 2 - 8 1 8联 系 人 : 魏 素 清
网 址 : w w w . 5 i r i c h . c o m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 选 择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代 理 销 售 本 基 金 , 并 及
时 公 告 。
( 二 )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 0 8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浩
成 立 日 期 : 2 0 0 2 年 1 2 月 2 7 日
电 话 : ( 0 7 5 5 ) 8 3 1 9 6 4 4 5
传 真 : ( 0 7 5 5 ) 8 3 1 9 6 4 3 6
联 系 人 : 宋 宇 彬
( 三 ) 律 师 事 务 所 和 经 办 律 师
名 称 : 上 海 源 泰 律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2 5 6 号 华 夏 银 行 大 厦 1 4 楼
负 责 人 : 廖 海
电 话 : ( 0 2 1 ) 5 1 1 5 0 2 9 8
传 真 : ( 0 2 1 ) 5 1 1 5 0 3 9 8
经 办 律 师 : 刘 佳 、 张 兰
联 系 人 : 刘 佳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名 称 :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长 安 街 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二 办 公 楼 八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俊
电 话 : 0 7 5 5 - 2 5 4 7 1 0 0 0
传 真 : 0 7 5 5 - 8 2 6 6 8 9 3 0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程 海 良 、 吴 钟 鸣
联 系 人 : 蔡 正 轩
四、 基金 的名称 : 招 商 丰 盛 稳 定 增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五、 基金 类型: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六 、基 金 的投 资 目标 : 本 基 金 通 过 执 行 与 投 资 收 益 相 挂 钩 的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来 控 制 基 金 的
风 险 程 度 , 在 精 选 个 股 、 个 券 的 基 础 上 适 度 集 中 投 资 , 在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力 争 在 每 个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为 投 资 者 带 来 绝 对 收 益 。
七、 投资 范围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A 股 股 票
( 包 括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票 ) 、 债 券 ( 含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 权 证 、 股 指 期 货 ,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 资 范 围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股 票 的 比 例 为 基 金 资 产 的 0 % - 9 5 % , 投 资 于 权 证 的 比 例 为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 % - 3 % , 本 基 金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应 当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 % 的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比 例 遵 循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八、 基金 的投资 策略
本 基 金 以 获 取 绝 对 收 益 为 投 资 目 的 。 在 投 资 策 略 上 , 本 基 金 从 两 个 层 次 进 行 , 首 先 是 进
行 大 类 资 产 配 置 , 采 取 与 投 资 收 益 相 挂 钩 的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 从 而 有 效 控 制 基 金 净 值 的 下 行 风
险 ; 其 次 是 从 定 量 和 定 性 两 个 方 面 , 通 过 深 入 的 基 本 面 研 究 分 析 , 精 选 在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内 具
有 获 取 绝 对 收 益 潜 力 的 个 股 和 个 券 , 构 建 股 票 组 合 和 债 券 组 合 。( 一 )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本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于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A 股 股 票 、 债 券 ( 含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 权 证 、 股 指 期 货 、 基 金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表 1 2 - 1 资 产 配 置 比 例
资 产 类 别 资 产 配 置 低 限 资 产 配 置 高 限
股 票 等 权 益 类 资 产 0 % 9 5 %
现 金 和 债 券 等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5 % 1 0 0 %
其 中 : 权 证 投 资 比 例 不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3 % ,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比 例 遵 循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 % 的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
在 大 类 资 产 配 置 层 面 , 本 基 金 执 行 与 每 个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内 投 资 收 益 相 挂 钩 的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
本 基 金 每 个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最 长 期 限 为 一 年 。 如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本 基 金 的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持
续 一 段 时 间 触 发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事 先 设 定 的 阀 值 , 本 周 期 提 前 结 束 。 在 前 一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结 束
后 的 次 日 , 新 的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开 始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对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收 益
触 发 阀 值 进 行 调 整 。
1 、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的 时 间
( 1 ) 周 期 起 始 日
本 基 金 第 一 个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的 起 始 日 为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其 后 每 个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的 起 始
日 为 上 一 个 周 期 结 束 日 次 日 。
( 2 ) 周 期 结 束 日
如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未 提 前 结 束 , 本 基 金 的 周 期 结 束 日 为 周 期 起 始 日 的 年 度 对 日 的 前 一 日 。
如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提 前 结 束 , 本 基 金 的 周 期 结 束 日 以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确 定
的 日 期 为 准 。
2 、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提 前 结 束 的 条 件
如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内 本 基 金 的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持 续 一 段 时 间 触 发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事 先 设 定
的 阀 值 , 本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提 前 结 束 。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内 基 金 资 产 配 置 比 例 如 下 :( 1 )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内 本 基 金 的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 - 1 0 % 时 , 本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股 票 等 权 益
类 资 产 的 市 值 和 买 入 、 卖 出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 合 计 ( 轧 差 计 算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将
降 为 0 % ;
( 2 ) - 1 0 % <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内 本 基 金 的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 0 % 时 , 本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股 票 等
权 益 类 资 产 的 市 值 和 买 入 、 卖 出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 合 计 ( 轧 差 计 算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将 不 超 过 4 0 % ;
( 3 )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内 本 基 金 的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 0 % 时 , 本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股 票 等 权 益 类
资 产 的 市 值 和 买 入 、 卖 出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 合 计 ( 轧 差 计 算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将 不
超 过 9 5 % 。
( 二 ) 股 票 投 资 策 略
本 基 金 通 过 定 量 和 定 性 分 析 , 综 合 考 虑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 经 济 运 行 周 期 与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等
因 素 , 对 各 个 行 业 的 投 资 价 值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
本 基 金 的 股 票 投 资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的 方 法 , 以 深 入 的 基 本 面 研 究 为 基 础 , 精 选 具 有 一 定 核
心 优 势 的 且 成 长 性 良 好 、 价 值 被 低 估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 构 建 投 资 组 合 , 以 寻 求 超 越 业 绩 基 准
的 超 额 收 益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根 据 经 济 周 期 和 市 场 形 势 的 变 化 以 及 对 未 来 上 市 公 司 发 展 前 景 和 所 处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的 判 断 , 对 组 合 的 行 业 及 个 股 配 置 进 行 适 当 的 调 整 , 避 免 集 中 度 过 高 导 致 配 置 不
够 分 散 , 或 与 基 准 指 数 差 异 过 大 , 致 使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过 高 。
经 过 行 业 及 个 股 配 置 调 整 和 风 险 控 制 模 型 调 整 后 所 确 定 的 股 票 组 合 , 将 成 为 最 终 可 供 执
行 的 股 票 组 合 , 用 以 进 行 实 际 的 股 票 投 资 。
( 三 ) 债 券 投 资 策 略
根 据 国 内 外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 财 政 、 货 币 政 策 、 市 场 资 金 与 债 券 供 求 状 况 、 央 行 公 开 市 场
操 作 等 方 面 情 况 , 采 用 定 性 与 定 量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在 确 保 流 动 性 充 裕 和 业 绩 考 核 期 内 可 实 现
绝 对 收 益 的 约 束 下 设 定 债 券 投 资 的 组 合 久 期 , 并 根 据 通 胀 预 期 确 定 浮 息 债 与 固 定 收 益 债 比
例 ; 在 满 足 组 合 久 期 设 置 的 基 础 上 , 投 资 团 队 分 析 债 券 收 益 率 曲 线 变 动 、 各 期 限 段 品 种 收 益
率 及 收 益 率 基 差 波 动 等 因 素 , 预 测 收 益 率 曲 线 的 变 动 趋 势 , 并 结 合 流 动 性 偏 好 、 信 用 分 析 等
多 种 市 场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 综 合 评 判 个 券 的 投 资 价 值 。 在 个 券 选 择 的 基 础 上 , 投 资 团 队 构 建 模
拟 组 合 , 并 比 较 不 同 模 拟 组 合 之 间 的 收 益 和 风 险 匹 配 情 况 , 确 定 风 险 、 收 益 最 佳 匹 配 的 组 合 。( 四 ) 权 证 投 资 策 略
本 基 金 对 权 证 资 产 的 投 资 主 要 是 通 过 分 析 影 响 权 证 内 在 价 值 最 重 要 的 两 种 因 素 — — 标
的 资 产 价 格 以 及 市 场 隐 含 波 动 率 的 变 化 , 灵 活 构 建 避 险 策 略 , 波 动 率 差 策 略 以 及 套 利 策 略 。
( 五 )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策 略
本 基 金 采 取 套 期 保 值 的 方 式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交 易 , 以 管 理 市 场 风 险 和 调 节 股 票 仓 位
为 主 要 目 的 。
( 六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投 资 策 略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具 有 票 面 利 率 较 高 、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 二 级 市 场 流 动 性 较 差 等 特 点 。 因
此 本 基 金 审 慎 投 资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针 对 市 场 系 统 性 信 用 风 险 , 本 基 金 主 要 通 过 调 整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类 属 资 产 的 配 置 比 例 ,
谋 求 避 险 增 收 。
针 对 非 系 统 性 信 用 风 险 , 本 基 金 通 过 分 析 发 债 主 体 的 信 用 水 平 及 个 债 增 信 措 施 , 量 化
比 较 判 断 估 值 , 精 选 个 债 , 谋 求 避 险 增 收 。
本 基 金 主 要 采 取 买 入 持 有 到 期 策 略 ; 当 预 期 发 债 企 业 的 基 本 面 情 况 出 现 恶 化 时 , 采 取
“ 尽 早 出 售 ” 策 略 , 控 制 投 资 风 险 。
另 外 , 部 分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内 嵌 转 股 选 择 权 ,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深 入 的 基 本 面 分 析 及 定 性 定
量 研 究 , 自 下 而 上 地 精 选 个 债 , 在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谋 求 内 嵌 转 股 权 潜 在 的 增 强 收 益 。
( 七 ) 投 资 程 序
1 、 投 资 决 策 依 据
( 1 ) 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严 格 遵 守 基 金 合 同 及 公 司 章 程 ;
( 2 ) 维 护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作 为 基 金 投 资 的 最 高 准 则 。
2 、 投 资 决 策 流 程
本 基 金 采 用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的 团 队 式 投 资 管 理 模 式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定 期 就 投 资
管 理 业 务 的 重 大 问 题 进 行 讨 论 。 基 金 经 理 、 研 究 员 、 交 易 员 在 投 资 管 理 过 程 中 责 任 明 确 、 密
切 合 作 , 在 各 自 职 责 内 按 照 业 务 程 序 独 立 工 作 并 合 理 地 相 互 制 衡 。 具 体 的 投 资 管 理 程 序 如 下 :
( 1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审 议 投 资 策 略 、 资 产 配 置 和 其 它 重 大 事 项 ;
( 2 ) 投 资 部 门 通 过 投 资 周 会 等 方 式 讨 论 拟 投 资 的 个 券 , 研 究 员 构 建 模 拟 组 合 ;( 3 )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所 管 基 金 的 特 点 , 确 定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
( 4 ) 基 金 经 理 发 送 投 资 指 令 ;
( 5 ) 交 易 部 审 核 与 执 行 投 资 指 令 ;
( 6 ) 数 量 分 析 人 员 对 投 资 组 合 的 分 析 与 评 估 ;
( 7 ) 基 金 经 理 对 组 合 的 检 讨 与 调 整 。
在 投 资 决 策 过 程 中 ,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对 各 决 策 环 节 的 事 前 及 事 后 风 险 、 操 作 风 险 等 投
资 风 险 进 行 监 控 , 并 在 整 个 投 资 流 程 完 成 后 , 对 投 资 风 险 及 绩 效 做 出 评 估 , 提 供 给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投 资 总 监 、 基 金 经 理 等 相 关 人 员 , 以 供 决 策 参 考 。
九、 业绩 比较基 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 1 年 期 存 款 利 率 + 3 % ( 单 利 年 化 )
本 基 金 采 用 1 年 期 存 款 利 率 + 3 % 为 比 较 基 准 主 要 是 基 于 本 基 金 业 绩 考 核 周 期 最 长 为 1 年 ,
选 取 1 年 期 存 款 利 率 + 3 % 为 业 绩 基 准 比 较 适 宜 。
十、基金 投资 组合报 告
招 商 丰 盛 稳 定 增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
本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所 载 数 据 截 至 2 0 1 6 年 1 2 月 3 1 日 , 来 源 于 《 招 商 丰 盛 稳 定 增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 0 1 6 年 第 4 季 度 报 告 》 。
1 、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 )
1 权 益 投 资 7 9 , 8 7 6 , 7 1 1 . 5 5 1 2 . 1 3
其 中 : 股 票 7 9 , 8 7 6 , 7 1 1 . 5 5 1 2 . 1 3
2 基 金 投 资 - -
3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4 5 7 , 2 4 0 , 2 4 0 . 0 0 6 9 . 4 3
其 中 : 债 券 4 5 7 , 2 4 0 , 2 4 0 . 0 0 6 9 . 4 3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
4 贵 金 属 投 资 - -
5 金 融 衍 生 品 投 资 - -
6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 0 0 , 0 0 0 , 0 0 0 . 0 0 1 5 . 1 8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 -售 金 融 资 产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1 1 , 4 1 5 , 9 7 6 . 1 2 1 . 7 3
8 其 他 资 产 1 0 , 0 5 6 , 7 3 5 . 0 8 1 . 5 3
9 合 计 6 5 8 , 5 8 9 , 6 6 2 . 7 5 1 0 0 . 0 0
2 、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2 . 1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境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3 , 8 4 2 , 3 0 8 . 0 0 0 . 5 9
B 采 矿 业 - -
C 制 造 业 3 5 , 3 1 0 , 4 2 0 . 8 5 5 . 4 1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
E 建 筑 业 1 , 3 9 3 , 8 0 2 . 2 3 0 . 2 1
F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2 , 6 3 2 , 1 1 0 . 0 0 0 . 4 0
G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3 , 1 1 1 , 2 0 0 . 0 0 0 . 4 8
H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7 , 1 4 3 , 8 2 7 . 6 7 1 . 1 0
J 金 融 业 4 , 3 9 3 , 8 9 6 . 0 0 0 . 6 7
K 房 地 产 业 5 , 3 5 9 , 2 6 0 . 0 0 0 . 8 2
L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2 , 7 3 6 , 5 8 5 . 0 0 0 . 4 2
M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1 , 1 1 9 , 0 4 0 . 0 0 0 . 1 7
N 水 利 、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1 , 2 0 7 , 1 3 4 . 0 0 0 . 1 9
O 居 民 服 务 、 修 理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 -
P 教 育 - -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1 , 8 5 8 , 7 8 6 . 8 0 0 . 2 8
R 文 化 、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9 , 7 6 8 , 3 4 1 . 0 0 1 . 5 0
S 综 合 - -
合 计 7 9 , 8 7 6 , 7 1 1 . 5 5 1 2 . 2 5
2 . 2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沪 港 通 投 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沪 港 通 投 资 股 票 。
3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数 量 ( 股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0 0 2 7 9 1 坚 朗 五 金 1 2 1 , 2 8 5 6 , 6 2 2 , 1 6 1 . 0 0 1 . 0 22 6 0 0 0 7 4 保 千 里 4 7 7 , 8 0 0 6 , 3 2 6 , 0 7 2 . 0 0 0 . 9 7
3 0 0 2 7 9 2 通 宇 通 讯 1 1 6 , 4 3 1 6 , 3 1 7 , 5 4 6 . 0 6 0 . 9 7
4 6 0 0 2 4 0 华 业 资 本 4 9 9 , 0 0 0 5 , 3 5 9 , 2 6 0 . 0 0 0 . 8 2
5 0 0 2 4 7 7 雏 鹰 农 牧 7 6 5 , 4 0 0 3 , 8 4 2 , 3 0 8 . 0 0 0 . 5 9
6 0 0 0 0 8 9 深 圳 机 场 3 8 8 , 9 0 0 3 , 1 1 1 , 2 0 0 . 0 0 0 . 4 8
7 6 0 1 0 9 8 中 南 传 媒 1 7 3 , 2 0 0 2 , 8 8 5 , 5 1 2 . 0 0 0 . 4 4
8 6 0 0 6 5 1 飞 乐 音 响 2 6 9 , 2 0 0 2 , 8 3 4 , 6 7 6 . 0 0 0 . 4 3
9 6 0 0 8 5 0 华 东 电 脑 1 1 3 , 3 0 0 2 , 7 3 9 , 5 9 4 . 0 0 0 . 4 2
1 0 6 0 0 1 3 8 中 青 旅 1 3 0 , 5 0 0 2 , 7 3 6 , 5 8 5 . 0 0 0 . 4 2
4 、 报 告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序 号 债 券 品 种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国 家 债 券 7 5 , 9 3 6 , 2 4 0 . 0 0 1 1 . 6 4
2 央 行 票 据 - -
3 金 融 债 券 1 4 9 , 7 1 8 , 0 0 0 . 0 0 2 2 . 9 5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1 4 9 , 7 1 8 , 0 0 0 . 0 0 2 2 . 9 5
4 企 业 债 券 4 2 , 4 2 0 , 0 0 0 . 0 0 6 . 5 0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 -
6 中 期 票 据 1 8 9 , 1 6 6 , 0 0 0 . 0 0 2 9 . 0 0
7 可 转 债 ( 可 交 换 债 ) - -
8 同 业 存 单 - -
9 其 他 - -
1 0 合 计 4 5 7 , 2 4 0 , 2 4 0 . 0 0 7 0 . 1 0
5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序 号 债 券 代 码 债 券 名 称 数 量 ( 张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1 5 0 2 0 7 1 5 国 开 0 7 8 0 0 , 0 0 0 8 0 , 7 2 8 , 0 0 0 . 0 0 1 2 . 3 8
2 1 0 1 5 5 1 0 1 0 1 5 电 网 M T N 0 0 1 4 0 0 , 0 0 0 4 0 , 5 6 0 , 0 0 0 . 0 0 6 . 2 2
3 1 0 1 5 5 1 0 6 1
1 5 中 石 油
M T N 0 0 1
4 0 0 , 0 0 0 3 9 , 6 1 6 , 0 0 0 . 0 0 6 . 0 7
4 1 0 1 5 5 3 0 4 5 1 5 联 通 M T N 0 0 4 4 0 0 , 0 0 0 3 9 , 6 0 0 , 0 0 0 . 0 0 6 . 0 7
5 1 0 1 6 5 2 0 0 7 1 6 华 润 M T N 0 0 1 4 0 0 , 0 0 0 3 9 , 5 1 2 , 0 0 0 . 0 0 6 . 0 6
6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7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贵 金 属 。
8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权 证 。
9 、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9 . 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9 . 2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政 策
本 基 金 采 取 套 期 保 值 的 方 式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交 易 , 以 管 理 市 场 风 险 和 调 节 股 票 仓 位
为 主 要 目 的 。
1 0 、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1 0 . 1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政 策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 参 与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
1 0 . 2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
1 0 . 3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评 价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 参 与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
1 1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1 1 . 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除 保 千 里 ( 股 票 代 码 6 0 0 0 7 4 ) 外 其 他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未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不 存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的 情 形 。
1 、 保 千 里 ( 股 票 代 码 6 0 0 0 7 4 )
2 0 1 6 年 1 2 月 2 9 日 公 司 公 告 其 接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通 知 , 因 公 司 涉 嫌 信 息 披 露 违 法 违 规 ,
证 监 会 决 定 对 公 司 立 案 调 查 , 要 求 公 司 予 以 配 合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认 为 目 前 还 没 有 相 关 证 据 证 明 该 调 查 会 对 该 公 司 经 营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 经 过
内 部 严 格 的 投 资 决 策 流 程 , 将 该 股 票 纳 入 实 际 投 资 组 合 。
1 1 . 2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没 有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从 制 度 和流 程 上 要 求 股 票 必 须 先 入 库 再 买 入 。
1 1 . 3 其 他 资 产 构 成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 元 )
1 存 出 保 证 金 5 1 , 2 3 1 . 9 4
2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5 8 2 , 2 3 0 . 3 6
3 应 收 股 利 -
4 应 收 利 息 9 , 1 5 8 , 4 3 8 . 0 8
5 应 收 申 购 款 2 6 4 , 8 3 4 . 7 0
6 其 他 应 收 款 -
7 待 摊 费 用 -
8 其 他 -
9 合 计 1 0 , 0 5 6 , 7 3 5 . 0 8
1 1 . 4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
1 1 . 5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流 通 受 限 部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说 明
1 0 0 2 7 9 1 坚 朗 五 金 6 , 6 2 2 , 1 6 1 . 0 0 1 . 0 2 自 愿 锁 定
2 0 0 2 7 9 2 通 宇 通 讯 4 , 2 1 1 , 7 1 5 . 4 6 0 . 6 5 自 愿 锁 定
十一 、基 金的业 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的 投 资 业 绩 及 与 同 期 基 准 的 比 较 如 下 表 所 示 :
招 商 丰 盛 稳 定 增 长 混 合 A :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 0 1 4 . 0 3 . 2 0 至 2 0 1 4 . 1 2 . 3 1 7 . 0 0 % 0 . 2 0 % 4 . 6 9 % 0 . 0 2 % 2 . 3 1 % 0 . 1 8 %
2 0 1 5 . 0 1 . 0 1 至 2 0 1 5 . 1 2 . 3 1 1 3 . 8 3 % 0 . 2 8 % 5 . 1 2 % 0 . 0 2 % 8 . 7 1 % 0 . 2 6 %2 0 1 6 . 0 1 . 0 1 至 2 0 1 6 . 1 2 . 3 1 - 0 . 4 1 % 0 . 3 9 % 4 . 5 0 % 0 . 0 1 % - 4 . 9 1 % 0 . 3 8 %
基 金 成 立 起 至 2 0 1 6 . 1 2 . 3 1 2 1 . 3 0 % 0 . 3 1 % 1 4 . 3 1 % 0 . 0 2 % 6 . 9 9 % 0 . 2 9 %
注 :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为 2 0 1 4 年 3 月 2 0 日 。
招 商 丰 盛 稳 定 增 长 混 合 C :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 0 1 6 . 0 2 . 2 9 至 2 0 1 6 . 1 2 . 3 1 3 . 6 1 % 0 . 2 4 % 2 . 9 0 % 0 . 0 1 % 0 . 7 1 % 0 . 2 3 %
注 : 本 基 金 从 2 0 1 6 年 2 月 2 9 日 起 新 增 C 类 份 额 , C 类 份 额 自 2 0 1 6 年 5 月 1 0 日 起 存 续 。
十二 、基 金的费 用概 览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
3 、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
4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5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 仲 裁 费 和 诉 讼 费 ;
6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费 用 ;
7 、 基 金 的 证 券 交 易 费 用 ;
8 、 基 金 的 银 行 汇 划 费 用 ;
9 、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费 用 ;
1 0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
( 二 )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 式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 . 5 %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 E × 1 . 5 %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管 理 费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提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个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核 对 一 致 后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首 日 起 2 -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假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 . 2 5 % 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 E × 0 . 2 5 %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托 管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个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核 对 一 致 后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首 日 起 2 -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取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3 、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本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 . 5 0 % 。
本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将 专 门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销 售 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服 务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在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中 对 该 项 费 用 的 列 支 情 况 作 专 项 说 明 。 销 售 服 务 费 计 提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H = E × 0 . 5 0 % ÷ 当 年 天 数
H 为 C 类 基 金 份 额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E 为 C 类 基 金 份 额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核 对 一 致 后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于 次 月 首 日 起 2 -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取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上 述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 4 - 1 0 项 费 用 ”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 ,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列 入 当 期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支 付 。
( 三 )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下 列 费 用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
1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
2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处 理 与 基 金 运 作 无 关 的 事 项 发 生 的 费 用 ;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
4 、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 四 ) 费 用 调 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后 , 可 根 据 基 金 发 展 情 况 调 整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等 相 关 费 率 。
调 高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等 费 率 ,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审 议 ; 调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等 费 率 , 无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 最 迟 于 新 的 费 率 实 施 日 前 2 日 在 至 少 一 种 指 定 媒 体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上 公 告 。
( 五 ) 基 金 税 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 执 行 。
( 六 ) 申 购 、 赎 回 及 转 换 的 费 用
本 基 金 根 据 是 否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 将 基 金 份 额 分 为 不 同 的 类 别 。 不 从 本 类 别 基 金 资 产 中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基 金 份 额 , 称 为 A 类 基 金 份 额 ; 从 本 类 别 基 金 资 产 中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基 金 份 额 , 称 为 C 类 基 金 份 额 。
1 、 申 购 费 用
本 基 金 申 购 采 用 金 额 申 购 方 式 , 申 购 费 率 如 下 表 。 申 购 费 用 应 在 投 资 人 申 购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取 。 投 资 者 在 一 天 之 内 如 果 有 多 笔 申 购 , 费 率 按 单 笔 分 别 计 算 。
A 类 、 C 类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费 率
申 购 金 额 ( M ) 申 购 费 率
M < 1 0 0 万 1 . 5 %
1 0 0 万 ≤ M < 2 0 0 万 1 . 0 %
2 0 0 万 ≤ M < 5 0 0 万 0 . 6 %
M ≥ 5 0 0 万 每 笔 1 0 0 0 元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用 由 申 购 人 承 担 , 不 列 入 基 金 资 产 , 用 于 基 金 的 市 场 推 广 、 销 售 、 登 记
等 各 项 费 用 。
申 购 费 用 的 计 算 方 法 :
净 申 购 金 额 = 申 购 金 额 / ( 1 + 申 购 费 率 )
申 购 费 用 = 申 购 金 额 - 净 申 购 金 额
申 购 费 用 以 人 民 币 元 为 单 位 , 计 算 结 果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第 2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3 位 开 始 舍
去 , 舍 去 部 分 归 基 金 财 产 。
2 、 赎 回 费 用
本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赎 回 费 率 按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期 限 递 减 , 费 率 如 下 :连 续 持 有 时 间 ( N ) 赎 回 费 率
N < 7 日 1 . 5 %
7 日 ≤ N < 3 0 日 0 . 7 5 %
3 0 日 ≤ N < 1 年 0 . 5 %
1 年 ≤ N < 2 年 0 . 2 5 %
N ≥ 2 年 0 %
( 注 : 1 年 指 3 6 5 天 , 2 年 为 7 3 0 天 , 依 此 类 推 )
赎 回 费 用 的 计 算 方 法 : 赎 回 费 用 = 赎 回 份 额 × 赎 回 受 理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赎 回 费 率
赎 回 费 用 以 人 民 币 元 为 单 位 , 计 算 结 果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第 2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3 位 开 始 舍
去 , 舍 去 部 分 归 基 金 财 产 。
赎 回 费 用 由 赎 回 A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赎 回 A 类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取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少 于 7 日 的 投 资 人 收 取 不 低 于 1 . 5 % 的 赎 回 费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少 于 3 0 日 且 不 少 于 7 日 的 投 资 人 收 取 不 低 于 0 . 7 5 % 的 赎 回 费 , 并 将 上 述 赎 回 费 全 额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少 于 3 个 月 且 不 少 于 3 0 日 的 投 资 人 收 取 不 低 于 0 . 5 % 的 赎 回 费 , 并 将
不 低 于 赎 回 费 总 额 的 7 5 %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长 于 3 个 月 但 少 于 6 个 月 的 投 资 人
收 取 不 低 于 0 . 5 % 的 赎 回 费 , 并 将 不 低 于 赎 回 费 总 额 的 5 0 %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长
于 6 个 月 的 投 资 人 , 应 当 将 不 低 于 赎 回 费 总 额 的 2 5 %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如 法 律 法 规 对 赎 回 费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发 生 变 动 , 本 基 金 将 依 新 法 规 进 行 修 改 , 不 需 召 开 持 有 人 大 会 。
本 基 金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赎 回 费 率 如 下 表 所 示 :
连 续 持 有 时 间 ( N ) 赎 回 费 率
N < 3 0 日 0 . 5 %
3 0 日 ≤ N 0
赎 回 费 用 由 赎 回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赎 回 C 类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取 。 对 C 类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投 资 人 收 取 的 赎 回 费 全 额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3 、 转 换 费 用
( 1 ) 各 基 金 间 转 换 的 总 费 用 包 括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和 申 购 补 差 费 两 部 分 。
( 2 ) 每 笔 转 换 申 请 的 转 出 基 金 端 , 收 取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少 于 7 日 的
投 资 人 收 取 1 . 5 % 的 赎 回 费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少 于 3 0 日 且 不 少 于 7 日 的 投 资 人 收 取 0 . 7 5 % 的 赎
回 费 , 并 将 上 述 赎 回 费 全 额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少 于 3 个 月 且 不 少 于 3 0 日 的 投 资
人 收 取 0 . 5 % 的 赎 回 费 , 并 将 赎 回 费 总 额 的 7 5 %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长 于 3 个 月 但
少 于 6 个 月 的 投 资 人 收 取 0 . 5 % 的 赎 回 费 , 并 将 赎 回 费 总 额 的 5 0 %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长 于 6 个 月 的 投 资 人 , 应 当 将 赎 回 费 总 额 的 2 5 %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 3 ) 每 笔 转 换 申 请 的 转 入 基 金 端 , 从 申 购 费 率 ( 费 用 ) 低 向 高 的 基 金 转 换 时 , 收 取 转入 基 金 与 转 出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用 差 额 ;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按 照 转 入 基 金 金 额 所 对 应 的 申 购 费 率 ( 费
用 ) 档 次 进 行 补 差 计 算 。 从 申 购 费 率 ( 费 用 ) 高 向 低 的 基 金 转 换 时 , 不 收 取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
( 4 ) 基 金 转 换 采 取 单 笔 计 算 法 , 投 资 者 当 日 多 次 转 换 的 , 单 笔 计 算 转 换 费 用 。
4 、 基 金 管 理 人 官 网 交 易 平 台 交 易
w w w . c m f c h i n a . c o m 网 上 交 易 , 详 细 费 率 标 准 或 费 率 标 准 的 调 整 请 查 阅 官 网 交 易 平 台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公 告 。
5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履 行 相 关 手 续 后 , 在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范 围 内 调 整 申 购 费 率 、 调 低
赎 回 费 率 或 调 整 收 费 方 式 ,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于 新 的 费 率 或 收 费 方 式 实 施 日 前 在 指 定
媒 体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上 公 告 。
6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不 违 背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及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制 定
基 金 促 销 计 划 , 针 对 基 金 投 资 者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地 开 展 基 金 促 销 活 动 。 在 基 金 促 销 活 动 期 间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按 中 国 证 监 会 要 求 履 行 必 要 手 续 后 , 对 基 金 投 资 者 适 当 调 低 基 金 销 售 费 用 ,
并 不 晚 于 优 惠 活 动 实 施 日 公 告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针 对 特 定 投 资 人 ( 如 养 老 金 客 户 等 ) 开 展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 届 时 将 提 前 公
告 。
十三 、对 招募说 明书 更新部 分的说 明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对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于 2 0 1 6 年 1 1 月 2 日 刊 登 的 本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更 新 ,
并 根 据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前 次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刊 登 后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经 营 活 动 进 行 了 内 容 补 充 和
数 据 更 新 。
本 次 主 要 更 新 的 内 容 如 下 :
1 、 在 “ 三 、 基 金 管 理 人 ” 部 分 , 更 新 了 “ ( 二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 。
2 、 在 “ 四 、 基 金 托 管 人 ” 部 分 , 更 新 了 “ ( 三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情 况 ” 、 “ ( 五 ) 托
管 人 对 管 理 人 运 作 基 金 进 行 监 督 的 方 法 和 程 序 ” 。
3 、 在 “ 五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部 分 , 更 新 了 “ ( 一 ) 基 金 份 额 销 售 机 构 ” 。
4 、 在 “ 七 、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 赎 回 及 转 换 ” 部 分 , 更 新 了 “ ( 四 ) 申 购 、 赎 回 及 转 换
的 有 关 限 制 ” 、 “ ( 六 ) 申 购 、 赎 回 及 转 换 的 费 用 ” 。
5 、 在 “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 部 分 , 更 新 了 “ ( 十 一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6 、 更 新 了 “ 九 、 基 金 的 业 绩 ” 。
7 、 更 新 了 “ 二 十 二 、 其 它 应 披 露 事 项 ” 。
招商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2 01 7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