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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国互联股票人民币(001767)

华宝中国互联股票: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华 宝 兴业 中 国互 联 网股 票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摘 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 提示 】 






本 基金 根据 2015 年 7 月 8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证监 许可 [2015 ] 1531 号的注 册, 进行募 集。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华 宝兴 业中国 互联 网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 以 下简称 “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 但 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集 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证 ,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中 国证 监会不 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场 前景 等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本 基 金 主要 投 资于 境 内和境 外 上 市的 互 联网 主 题相关 的 中 国公 司 。受 国 际政治 环 境、 宏观和 微观经 济因素 、国 家政策 、投资 人风险 收益 偏好和 市场流 动程度 等各 种因素 的变化 , 本基金 的资 产将 有 可 能存 在以下 风险 : 政 治风 险、 境 外市场 风险 、 政 府管 制风 险 、 汇率 风险 、 法律风 险、 利率 风险 、 税 务风险 、 境 外上 市公 司经 营风险 、 税 务风 险、 集中 投资某 个国 家或 地区的 风险 等 。 同时, 投资 本基金 的风 险还 包括 : 本 基 金特有 的投 资风 险 ( 股票 型 基金风 险、 主题型 基金 风险)、 股指 期货投 资风 险 、 其他 衍生 品 投资 的风险 、 证券 借贷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管 理风 险、 操作 或技 术风险 、合 规性 风险 、交 易对手 的信 用风 险、 大宗 交易风 险等 。 本 基 金 是一 只 主动 投 资的股 票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属于 证 券 投资 基 金中 的 预期风 险 和预 期收益 都较 高的 品种 , 其预 期风险 和预 期收 益高 于混 合型基 金 、 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场 基 金 。 投 资 有 风险 , 投资 者 在进行 投 资 决策 前 ,请 仔 细阅读 本 基 金的 招 募说 明 书及基 金 合同 等信息 披露 文件 , 并 根据 自身的 投资 目的 、 投 资期 限、 投 资经 验、 资产 状况 等判断 基金 是否 和 投资 者 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相适应 , 自主 判断基 金的 投资价 值 , 自 主做出 投资 决策 , 自 行承 担 投资风 险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构 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 管 理人 依 照恪 尽 职守、 诚 实 信用 、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基 金 财产, 但 不 保 证投资 于本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本招募 说明 书摘要 所 载内 容截止 日 为 2017 年 3 月 23 日 , 有 关财务 数据 和净 值 表现数据 截止日 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投资 者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基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导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担 。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5 年 9 月 23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海 环球 金融 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 上海 环球 金融 中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 成立日 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 本:1.5 亿元 人民 币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 :章 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 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 51% 的 股份,外方股东领先资产管 理 有限公 司持 有 49% 的 股份 。 (二) 基金 管理 人主 要人 员情况 1 、 董事会 成员 郑安国 先生 , 董 事长 , 博 士、 高 级经 济师 。 曾 任南 方证券 有限 公司 发行 部经 理、 投 资部 经理、 南方证 券有限 公司 投资银 行部总 经理助 理、 南方证 券有限 公司上 海分 公司副 总经理 、 南方证 券公 司研 究所 总经 理级副 所长 、 华宝 信托 投资 有限责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 总 经理 、 总 裁、 董事长 , 华 宝投 资有 限公 司董事 、 总 经理 。 现 任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中 国太 平洋保 险(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女士 ,董 事, 硕士 。曾任 加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司 金 融分析 师,Acthop 投 资公 司财务 总监 。2003 年 5 月 加入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曾 任 公司营 运总 监、 董事 会秘 书、副 总经 理, 现任 公司 总经理 。 Lionel PAQUIN 先生 , 董 事, 硕士 。 曾在法 国财 政 部、 法国 兴业 银行 、 领 先 资产管 理有 限公司 从事 监察 、风 险管 理和专 户平 台等 业务 ,现 任领先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裁。 Alexandre Werno 先生 ,董 事,硕 士。 曾在 法兴 集团 从事内 审监 察及 国际 业务 战略风 险管理工 作; 曾任 法国 兴业 银行全 球市 场执 行董 事、 中国业 务发 展负 责人 。2013 年 5 月 加入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公 司任 总经理 高级 顾问 。现 任公 司常务 副总 经理 。 胡光先 生, 独立 董事 , 硕 士。 曾 任美 国俄 亥俄 州舒 士克曼 律师 事务 所律 师、 飞利浦 电子 中国集 团法 律顾 问、 上海 市邦信 阳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现任 上海 胡光律 师事 务所主 任 、 首 席 合伙人 。 尉安宁 先生 , 独 立董 事, 博士。 曾任 宁夏 广播 电视 大学讲 师, 中国 社会 科学 院经济 研究 所助理 研究 员 , 世界 银行 农业经 济学 家 , 荷兰 合作 银行东 北亚 区食 品农 业研 究主管 , 新希 望 集团常 务副 总裁 , 比利 时富 通银行 中国 区 CEO 兼上 海 分行行 长 , 山 东亚 太中 慧集 团董事 长。 现任上 海谷 旺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陈志宏 先生 , 独 立董 事, 硕士。 曾任 毕马 威会 计师 事务所 合伙 人、 普华 永道 会计师 事务 所合 伙人,苏 黎世金融 服 务集团 中国区董事长 。现任华彬 国际投资(集 团)有限公 司高级顾 问。 2 、监 事会 成员 Anne MARION-BOUCHACOURT 女士 , 监 事, 硕士 。 曾 任普 华永 道总 监, 杰 米尼咨 询 金融机 构业 务副 总裁 , 索 尔文国 际副 总裁 , 法 兴集 团人力 资源 高级 执行 副总 裁兼执 行委 员会 委员。 现任 法兴 集团 中国 区负责 人, 集团 管理 委员 会委员 。 欧江洪 先生 , 监 事, 本科 。 曾任 宝钢 集团 财务 部主 办、 宝 钢集 团成 本管 理处 主管、 宝钢 集团办公 室(董事会办公室)主管/ 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 厅秘书室主任。现任华宝 投资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 贺桂先 先生 , 监事 , 毕 业 于江 西 财经 大学 。 曾 任华 宝信托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研究部 副总 经理, 现任 公司 营运 副总 监 。 3 、高 级管 理人 员 郑安国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女士 ,总 经理 ,简 历同上 。 Alexandre Werno 先生 ,常 务副总 经理 ,简 历同 上。 任志强先 生, 副总经 理, 硕士。曾 任南 方证券 有限 公司上海 分公 司研究 部总 经理助理 、 南方证 券研 究所 综合 管理 部副经 理 , 华 宝信 托投 资责 任有限 公司 发展 研究 中心 总经理 兼投 资 管理部 总经 理、 华宝 信托 投资责 任有 限公 司总 裁助 理兼董 事会 秘书 , 华 宝证 券经纪 有限 公司 董事、 副总 经理 。2007 年 8 月加 入华 宝兴 业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曾任 华宝 兴业行 业精 选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投 资总监 。 向辉先 生, 副总 经理 , 硕 士。 曾 在武 汉长 江金 融审 计事务 所任 副所 长、 在长 盛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市场 部任职 。2002 年加入 华宝 兴业基 金公 司参与公 司的 筹建工 作, 先后担任 公司 清算登 记部 总经 理、 营运 副总监 、营 运总 监。 现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刘月华 先生 , 督 察长 , 硕 士。 曾 在冶 金工 业部 、 国 家冶金 工业 局、 中国 证券 业协会 等单 位工作 。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督察 长。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周晶先 生 , 经济 学博 士、 工商管 理硕 士, 先后 在美 国德州 奥斯 丁市 德亚 资本 、 泛太 平洋 证券 ( 美国) 和汇丰 证券 (美国) 从事 数量分 析、 另类投 资分 析和 证券 投资 研究工 作。2005 年至 2007 年在 华宝 兴业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任内 控审 计风险 管理 部主 管, 2011 年再次 加入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任策略 部总 经理 兼首 席策 略分析 师, 现任 国际 业务 部总经 理。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 任 华宝兴 业成 熟市 场动 量优 选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4 年 9 月 起兼任 华宝 兴业 标普 石油 天然气 上游 股票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基金经理 , 2015 年 9 月兼 任华宝 兴业 中国 互 联 网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3 月 任华 宝兴 业标普 美国 品 质消费 股票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基金经 理。2016 年 6 月 兼任 华宝 兴业 标普香 港上 市 中国中 小盘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基金经 理。 周欣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工商管 理硕 士, 曾在 德意 志银行 亚洲 证券 、 法 国巴 黎银行 亚洲 证券、 东方 证券 资产 管理 部从事 证券 研究 投资 工作 。2009 年 12 月加 入华 宝兴 业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 曾 任海 外投 资管 理部总 经理 。2009 年 12 月 至今担 任华 宝兴 业海 外中 国成长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9 月兼 任华 宝兴 业 中国互 联网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 5 、权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 员 任志强 先生 ,副 总经 理、 投资总 监。 刘自强 先生 , 投资副 总监 、 华 宝兴 业动 力组合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华 宝兴 业 高端制 造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华宝 兴业 国策导 向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 华宝兴 业未 来主 导产 业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闫旭女 士 , 助 理投资 总监 、 国 内投 资部 总经理 、 华 宝兴业 行业 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收益 增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稳健 回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胡戈游 先生 , 助理投 资总 监、 华宝 兴业 宝康消 费品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华宝兴 业 品 质生活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华宝 兴业 核心 优势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理。 曾豪先 生, 研究 部总 经理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 (三) 基金 管理 人职 责 基金管 理人 应严 格依 法履 行下列 职责 : 1 、 依 法 募集 资 金, 办 理或者 委 托 经中 国 证监 会 认定的 其 他 机构 代 为办 理 基金份 额 的 发售、 申购 、赎 回和 登记 事宜; 2 、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 、 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 日起 , 以 诚实 信用 、 谨 慎 勤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产 ; 基于谨 慎的 原则 ,控 制基 金资产 的流 动性 风险 ,保 证基金 资产 正常 运作 ; 4 、 配 备 足够 的 具有 专 业资格 的 人 员进 行 基金 投 资分析 、 决 策, 以 专业 化 的经营 方 式 管理和 运作 基金 财产 ; 5 、 建 立 健全 内 部风 险 控制、 监 察 与稽 核 、财 务 管理及 人 事 管理 等 制度 , 保证所 管 理 的基金 财产 和基 金管 理人 的财产 相互 独立 ,对 所管 理的不 同基 金分 别管 理, 分别记 账, 进 行证券 投资 ; 6 、 除 依据 《 基金 法 》 、 《 基金 合 同 》及 其 他有 关规 定外 , 不 得利 用 基金 财产 为自 己 及 任何第 三人 谋取 利益 ,不 得委托 第三 人运 作基 金财 产; 7 、依 法接 受基 金托 管人 的 监督; 8 、 采取 适当 合理 的措 施使 计 算基 金份 额认 购 、 申 购 、 赎 回和 注销 价格 的方 法 符合 《基 金合同 》等 法律 文件 的规 定,按 有关 规定 计算 并公 告基金 资产 净值 ,确 定各类 基金 份额 申 购、赎 回的 价格 ; 9 、 确保 基金 管理 人发 送的 交易数 据符 合 《基 金法 》 、 《试 行办 法》 、 基金 合同 及 其他有 关规定 ,并 保证 该数 据真 实、准 确、 完整 ; 10 、 确 保基 金管 理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的 基金 认购 、 申购 和赎 回数 据符合 《 基金法 》 、 《试行 办法 》 、 基金 合同 及 其他有 关规 定, 并保 证该 数据的 真实 、准 确和 完整 ; 11、委 托境 外证 券服 务机 构代理 买卖 证券 的, 应当 严格履 行受 信责 任, 并按 照有关 规 定对投 资交 易的 流程 、信 息披露 、记 录保 存进 行管 理 ; 12、 与 境外 证券 服务 机构 之 间的证 券交 易和 研究 服务 安排, 应当 严格 按照 《 试行 办法》 第三十 条规 定的 原则 进行 ; 13、进 行境 外证 券投 资, 应当遵 守当 地监 管机 构、 交易所 的有 关法 律法 规规 定; 14、如 需在 基金 托管 人选 择的机 构之 外保 管、 登记 基金财 产, 应严 格审 查, 保证基 金 财产的 安全 ,以 及相 关资 产收益 准确 、按 时归 入基 金财产 ; 15、不 从事 任何 有损 基金 及其他 基金 当事 人利 益的 活动; 16、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制基 金财 务会 计报 告; 17、编 制季 度、 半年 度和 年度基 金报 告; 18、严 格按 照《 基金 法》 、 《基金 合同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履行 信息 披露 及报 告义务 ; 19、保 守基 金商 业秘 密, 不泄露 基金 投资 计划 、投 资意向 等。 除《 基金 法》 、 《基金 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另有 规定外 ,在 基金 信息 公开 披露前 应予 保密 ,不 向他 人泄露 ; 20、按 《基 金合 同》 的约 定确定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案 ,及时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基 金 收益; 21、按 规定 受理 申购 与赎 回申请 ,及 时、 足额 支付 赎回款 项; 22、依 据《 基金 法》 、 《基 金合同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召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或配合 基 金托管 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依法 召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 23 、 按规定 保 存基 金 财 产管 理 业 务 活 动 的会 计 账 册、 报 表 、 记 录 和其 他 相 关资 料 15 年以上 ; 24、确 保需 要向 基金 投资 者提供 的各 项文 件或 资料 在规定 时间 发出 ,并 且保 证投资 者 能够按 照《 基金 合同 》规 定的时 间和 方式 ,随 时查 阅到与 基金 有关 的公 开资 料,并 在支 付 合理成 本的 条件 下得 到有 关资料 的复 印件 ; 25、 组织 并参 加基 金财 产 清算小 组 , 参 与基 金财 产 的保管 、 清理 、 估 价 、 变 现 和分配 ; 26、面 临解 散、 依法 被撤 销或者 被依 法宣 告破 产时 ,及时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并 通知基 金 托管人 ; 27、因 违反 《基 金合 同》 导致基 金财 产的 损失 或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合 法权 益时, 应 当承担 赔偿 责任 ,其 赔偿 责任不 因其 退任 而免 除; 28、监 督基 金托 管人 按法 律法规 和《 基金 合同 》规 定履行 自己 的义 务, 基金 托管人 违 反《基 金合 同》 造成 基金 财产损 失时 ,基 金管 理人 应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向基金 托管 人 追偿; 29、当 基金 管理 人将 其义 务委托 第三 方处 理时 ,应 当对第 三方 处理 有关 基金 事务的 行 为承担 责任 ; 30、 以基 金管 理人 名义 , 代 表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行 使诉讼 权利 或实 施其 他法 律行 为 ; 31、 基 金管 理人 在募 集期 间未能 达到 基金 的备 案条 件, 《基 金合 同》 不 能生 效 , 基金 管理 人 承 担 全部 募 集 费用 ,将 已 募 集 资金 并 加 计银 行同 期 存 款 利息 在 基 金募 集期 结 束 后 30 日内退 还基 金认 购人 ; 32、执 行生 效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的决议 ; 33、建 立并 保存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名册 ; 34、法 律法 规及 中国 证监 会规定 的和 《基 金合 同》 约定的 其他 义务 。 (四)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 1 、 基金 管理 人将 遵守 《基 金法》 、 《 中国 人民 共和 国 证券法 》 等法 律法 规的 相 关规定 , 并建立 健全 内部 控制 制度 ,采取 有效 措施 ,防 止违 法违规 行为 的发 生。 2 、基 金管 理人 不得有 下 列 行为: (1) 将其 固有 财产 或者 他 人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 产从 事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其管 理 的不同 基金 财产 ; (3) 利用 基金 财产 或者 职 务之便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以外的 人牟 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侵占 、挪 用基 金财 产 ; (6 ) 泄 露因 职 务便 利 获取的 未 公 开信 息 、利 用 该信息 从 事 或者 明 示、 暗 示他人 从 事 相关的 交易 活动 ; (7) 玩忽 职守 ,不 按照 规 定履行 职责 ; (8) 法律 、行 政法 规 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行为。 3 、基 金经 理承 诺 (1 ) 依 照有 关 法律 法 规和基 金 合 同的 规 定, 本 着谨慎 的 原 则为 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谋 取 最大利 益; (2 ) 不 利用 职 务之 便 为自己 、 代 理人 、 代表 人 、受雇 人 或 任何 其 他第 三 人牟取 不 当 利益; (3 ) 不 泄漏 在 任职 期 间知悉 的 有 关证 券 、基 金 的商业 秘 密 、尚 未 依法 公 开的基 金 投 资内容 、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或利 用该 信息 从事 或者明 示、 暗示 他人 从事 相关的 交易 活 动 ; (4) 不以 任何 形式 为其 他 组织或 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五) 基金 管理 人内 部控 制制度 1 、风 险管 理体 系 本基金 的资 产将 有可 能存 在以下 风险 : 政治 风险 、 境外市 场风 险 、政 府管 制 风险 、汇率风险 、法 律风 险、 利率 风险、 税务 风险 、 境 外上 市公司 经营 风险 、税 务风 险、集 中投 资 某个国 家或 地区 的风 险等 。同时 ,投 资本 基金 的风 险还包 括: 本基 金特 有的 投资风 险( 股 票型基 金风 险、 主题 型基 金风 险 )、 股指 期货 投资 风险 、 其他 衍生 品 投 资的 风险 、 证券 借 贷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管 理风险 、操 作或 技术 风险 、合规 性风 险、 交易 对手 的信用 风险 、 大宗交 易风 险等 。 针对上 述各 种风 险, 基金 管理人 建立 了一 套完 整的 风险管 理体 系, 具体 包括 以下内 容 : (1 ) 搭 建风 险管 理环 境。 具体包 括制 定风 险管 理战 略、 目标 , 设置 相应 的组 织机构 、 建立清 晰的 责任 线路 和报 告渠道 、 配备 适当 的人 力资 源、 开发 适用 的技 术支 持系 统等内 容 。 (2) 识别 风险 。辨 识公 司 运作和 基金 管理 中存 在的 风险。 (3 ) 分 析风 险 。检 查 存在的 控 制 措施 , 分析 风 险发生 的 可 能性 及 其引 起 的后果 并 将 风险归 类。 (4 ) 度 量风 险。 评估 风险 水平的 高低 , 既有 定性 的 度量手 段 , 也 有定 量的 度 量手段 。 定性的 度量 是把 风险 水平 划分为 若干 级别 ,每 一种 风险按 其发 生的 可能 性与 后果的 严重 程 度分别 进入 相应 的级 别。 定量的 方法 则是 设计 一些 风险指 标, 测量 其数 值的 大小。 (5 ) 处 理风 险 。将 风 险水平 与 既 定的 标 准相 对 比,对 于 那 些级 别 较低 、 在公司 所 定 标准范 围以 内的 风险 ,控 制相对 宽松 一点 ,但 仍加 以定期 监控 ,以 防其 超过 预定标 准; 而 对较为 严重 的风 险, 则制 定适当 的控 制措 施; 对于 一 些后 果可 能极 其严 重的 风险, 则除 了 严格控 制以 外, 还准 备了 相应的 应急 处理 措施 。 (6 ) 监 视与 检 查。 对 已有的 风 险 管理 系 统进 行 实时监 视 , 并定 期 评价 其 管理绩 效 , 在必要 时结 合新 的需 求加 以改变 。 (7 ) 报 告与 咨 询。 建 立风险 管 理 的报 告 系统 , 使公司 股 东 、公 司 董事 会 、公司 高 级 管理人 员及 监管 部门 及时 而有效 地了 解公 司风 险管 理状况 ,并 寻求 咨询 意见 。 2 、内 部控 制制 度 (1) 内部 风险 控制 原则 健全性 原则 。 内 部控制 机 制必须 覆盖 公司 的各 项业 务、 各 个部 门和 各级岗 位 , 并渗 透 到决策 、执 行、 监督 、反 馈等各 个环 节; 有 效 性 原则 。 通过 设 置科学 清 晰 的操 作 流程 , 结合程 序 控 制, 建 立合 理 的内控 程 序 , 维护内 部控 制制 度的 有效 执行; 独立性 原则 。 公 司必 须在 精简高 效的 基础 上设 立能 充分满 足公 司经 营运 作需 要的部 门 和岗位 ,各 部门 和岗 位在 职能上 保持 相对 独立 性; 公司固 有财 产、 各项 委托 基金财 产、 其他资产 分离 运作 ,独 立进 行; 相互制 约原 则。 内部部 门 和岗位 的设 置必 须权 责分 明、 相 互制 约, 并 通过 切 实可行 的 相互制 衡措 施来 消除 内部 控制中 的盲 点; 防火墙 原则 。 公司 基金 管 理、 交易 、 清算 登记 、信 息技术 、 研究 、市 场营 销 等相关 部 门,应 当在 物理 上和 制度 上适当 隔离 ;对 因业 务需 要必须 知悉 内幕 信息 的人 员,应 制定严 格的批 准程 序和 监督 防范 措施; 成本效 益原 则。 公司 应当 充分发 挥各 部门 及每 位员 工的工 作积 极性 , 尽 量降 低经营 运 作成本 ,保 证以 合理 的控 制成本 达到 最佳 的内 部控 制效果 ; 合法合 规性 原则 。 公司 内 控制度 应当 符合 国家 法律 、法 规 、规 章制 度和 各项 规定 ,并 在此基 础上 遵循 国际 和行 业的惯 例制 订; 全面性 原则 。 内 部控 制制 度必须 涵盖 公司 经营 管理 的各个 环节 , 并 普遍 适用 于公司 每 一位员 工, 不留 有制 度上 的空白 或漏 洞; 审 慎 性 原则 。 公司 内 部控制 的 核 心是 风 险控 制 ,内部 控 制 制度 的 制订 要 以审慎 经 营 、 防范和 化解 风险 为出 发点 ; 适时性 原则 。 内 部控制 制 度的制 订应 当具 有前 瞻性 , 并且 必须 随着 公司经 营 战略、 经 营方针 、经 营理 念等 内部 环境的 变化 和国 家法 律法 规、政 策制 度等 外部 环境 的改变 及时 进 行相应 的修 改或 完善 。 (2) 内部 风险 控制 的要 求 和内容 内 部 风 险控 制 要求 不 相容职 务 分 离、 建 立完 善 的岗位 责 任 制和 规 范的 岗 位管理 措 施 、 建立完 整的 信息 资料 保全 系统、 建立 授权 控制 制度 、建立 有效 的风 险防 范系 统和快 速反 应 机制。 内部风 险控 制的 内容 包括 投资管 理业 务控 制、 市 场 管理业 务控 制、 信息披 露 控制、 信 息技术 系统 控制 、会 计系 统控制 、档 案管 理控 制、 建立保 密制 度以 及内 部稽 核控制 等。 (3) 督察 长制 度 公司设 督察 长, 督察 长由 公 司总经 理提 名, 董事 会聘 任 , 并应 当经 全体 独立 董事 同 意。 督察长 的任 免须 报中 国证 监会核 准。 督察长 应当 定期 或者 不定 期向全 体董 事报 送工 作报 告, 并 在董 事会 及董 事会 下设的 相 关专门 委员 会定 期会 议上 报告基 金及 公司 运作 的合 法合规 情况 及公 司内 部风 险控制 情况 。 督察长 发现 基金 及公 司运 作中存 在问 题时 ,应 当及 时告知 公司 总经 理和 相关 业务负 责人 , 提出处 理意 见和 整改 建议 ,并监 督整 改措 施的 制定 和落实 ;公 司总 经理 对存 在问题 不整 改或者整 改未 达到 要求 的, 督察长 应当 向公 司董 事会 、中国 证监 会及 相关 派出 机构 报 告。 (4) 监察 稽核 及风 险管 理 制度 监察稽 核部 和风 险管 理部 依据公 司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在所 赋予 的权 限内 , 按 照所规 定 的程序 和适 当的 方法 ,进 行公正 客观 的检 查和 评价 。 监 察 稽 核部 和 风险 管 理部负 责 调 查评 价 公司 内 控制度 的 健 全性 、 合理 性 ;负责 调 查 、 评价公 司有 关部 门执 行公 司各项 规章 制度 的情 况; 评价各 项内 控制 度执 行的 有效性 ,对 内 控制度 的缺 失提 出补 充建 议;进 行日 常风 险监 控工 作;协 助评 价基 金财 产风 险状况 ;负 责 包括基 金经 理离 任审 查在 内的各 项内 部审 计事 务等 。 3 、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控 制制度 的声 明书 (1)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以 上 关于内 部控 制制 度的 披露 真实、 准确 ; (2)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根据 市场 变化和 基金 管理 人发 展不 断完善 内部 控制 制度 。 三、基金托管人 (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1 、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称 :中 国建 设 银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成立时 间:2004 年 09 月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 设银 行成 立于1954 年10 月 , 是 一家 国内 领先、 国际知 名的 大型 股份 制商 业银行 , 总部设 在北 京。 本行 于 2005 年 10 月 在香 港联 合交 易所挂 牌上 市( 股票 代码 939),于 2007 年9 月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挂牌上 市( 股票 代码601939) 。 2015 年末 ,本集 团资 产总 额 18.35 万 亿元 ,较 上年 增长 9.59% ;客 户贷 款和 垫款总 额 10.49 万亿 元 , 增 长10.67% ; 客 户存 款总 额13.67 万 亿元 , 增 长 5.96% 。 净 利润2,289 亿元 , 增长 0.28% ;营 业收入 6,052 亿元 ,增 长 6.09% , 其 中,利 息净 收入 增长 4.65% ,手 续费 及 佣金净 收入 增 长4.62% 。 平 均资产 回报 率1.30% , 加 权 平均净 资产 收益 率17.27% , 成本 收入 比26.98% ,资 本充 足率 15.39% , 主要 财务 指标 领先 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 发展 。营业网点“三综合 ”建 设取得新进展,综合 性网 点数量达 1.45 万个 ,综 合营 销团 队 2.15 万个 ,综 合柜 员占 比 达到 88% 。启 动深 圳等8 家分行 物理 渠 道全面 转型 创新 试点 , 智 慧网点 、 旗 舰型 、 综 合型 和轻型 网点 建设 有序 推进 。 电子 银行 主渠 道作用 进一 步凸 显, 电子 银行和 自助 渠道 账务 性交 易量占 比 达 95.58% , 较上 年提 升 7.55 个 百分点 ; 同时 推广 账号 支 付、 手机 支付 、 跨行 付、 龙 卡云支 付 、 快 捷付 等五 种 在线支 付方 式, 成功实 现绝 大多 数主 要快 捷支付 业务 的全 行集 中处 理。 转型业 务快 速增 长。 信用 卡累计 发卡 量 8,074 万张 ,消费 交易 额 2.22 万 亿元 ,多项 核 心指标 继续 保持 同业 领先 。金融 资 产 1,000 万以 上 的私人 银行 客户 数量 增 长 23.08% ,客 户 金融资 产总 量增 长 32.94% 。非金 融企 业债 务融 资工 具累计 承 销 5,316 亿元 , 承销额 市场 领 先。 资 产托 管业 务规 模 7.17 万亿 元, 增长 67.36% ; 托管证 券投 资基 金数 量和 新增只 数均 为 市场第 一。 人民 币国 际清 算网络 建设 再获 突破 , 继 伦敦之 后, 再获 任瑞 士、 智利人 民币 清算 行资格 ;上 海自 贸区 、新 疆霍尔 果斯 特殊 经济 区主 要业务 指标 居同 业首 位。 2015 年, 本集 团先 后获 得 国内外 各类 荣誉 总 计 122 项,并 独家 荣获 美国 《环 球金融 》 杂志 “ 中国 最佳 银行 ” 、 香港 《 财资 》 杂 志 “ 中国 最佳银 行” 及香 港 《 企业 财资》 杂志 “中 国最佳 银行 ”等 大奖 。本 集团在 英国 《银 行家 》杂 志 2015 年“ 世界 银行 品 牌 1000 强” 中, 以一级 资本 总额 位列 全球 第二 ; 在 美国 《福 布斯 》 杂 志 2015 年 度全 球企 业2000 强中 位列 第 二。 中国建 设银 行总 行设 资产 托管业 务部 , 下设 综合 处、 基金市 场处 、 证券 保险 资产 市场处 、 理财信托 股权 市场处 、QFII 托管处 、养 老金托 管处 、清算处 、核 算处、 跨境 托管运营 处、 监督稽 核处 等 10 个 职能 处 室, 在上 海设 有投 资托 管服 务上海 备份 中心 , 共有 员 工 220 余人 。 自 2007 年起 ,托 管部 连续 聘请外 部会 计师 事务 所对 托管业 务进 行内 部控 制审 计,并 已经 成 为常规 化的 内控 工作 手段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赵观甫 , 资 产托 管业 务部 总经理 , 曾 先后 在中 国建 设银行 郑州 市分 行、 总行 信贷部 、 总 行信贷 二部 、 行长 办公 室工 作, 并在 中国 建设 银行 河北 省分行 营业 部 、 总 行个 人银 行业务 部、总行审 计部 担任 领导 职务 , 长 期从 事信 贷业务 、 个 人银行 业务 和内 部审 计等 工作 , 具 有丰 富 的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张军红 , 资产 托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 曾 就职于 中国 建设银 行青 岛分 行、 中国 建设银 行 总 行零售 业务 部 、 个人 银行 业务部 、 行长 办公室 , 长 期从事 零售 业务 和个 人存 款业务 管理 等工 作,具 有丰 富的 客户 服务 和业务 管理 经验 。 张力铮 , 资产 托管 业务 部副 总经理 , 曾就 职于 中国 建设 银行总 行建 筑经 济部 、 信贷 二部、 信贷部 、 信 贷管 理部 、 信 贷经营 部、 公司 业务 部, 并在总 行集 团客 户部 和中 国建设 银行 北京 市分行 担任 领导 职务 , 长 期从事 信贷 业务 和集 团客 户业务 等工 作, 具有 丰富 的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理 经验 。 黄秀莲 , 资产 托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 曾 就职于 中国 建设银 行总 行会 计部 , 长 期从事 托 管 业务管 理等 工作 ,具 有丰 富的客 户服 务和 业务 管理 经验。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办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一 直秉 持 “以 客户 为中心 ” 的 经营 理念 , 不 断加强 风险 管理 和内 部控 制, 严 格履 行托 管人 的各 项职责 , 切 实维 护资产 持有 人的 合法 权益 , 为 资产 委托 人提供 高质 量的托 管服 务 。 经过 多年 稳步发 展 , 中 国 建设银 行托 管资 产规 模不 断扩大 , 托管 业务品 种不 断增加 , 已形 成包括 证券 投资基 金 、 社 保 基金、 保险 资金 、 基 本养 老个人 账户 、QFII 、 企业 年金等 产品 在内 的托 管业 务体系 , 是 目前 国内托 管业 务品 种最 齐全 的商业 银行 之一。 截 至2016 年一 季度 末, 中 国建 设银 行已托 管 584 只证券 投资 基金 。 中 国建 设银行 专业 高效 的托 管服 务能力 和业 务水 平, 赢得 了业内 的高 度认 同。中 国建 设银 行自 2009 年至今 连续 六年 被国 际权 威杂志 《全 球托 管人 》评 为“中 国最 佳 托管银 行” 。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一) 内部 控制 目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建 设银行 严格 遵守 国家 有关 托管业 务的 法律 法规 、 行 业监管 规章 和本行 内有 关管 理规 定, 守法经 营、 规范 运作 、 严 格监察 , 确 保业 务的 稳健 运行, 保证 基金 财产的 安全 完整 , 确 保有 关信息 的真 实、 准确 、 完 整、 及 时, 保护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合 法权 益。 (二) 内部 控制 组织 结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设 有风 险与 内控管 理委 员会 , 负 责全 行风险 管理 与内 部控 制工 作, 对 托管 业务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检 查指导 。 资 产托 管业 务部 专门设 置了 监督 稽核 处, 配备了 专职 内控监督人 员负 责托 管业 务的 内控监 督工 作, 具有 独立 行使监 督稽 核工 作职 权和 能力。 (三)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措 施 资产托 管业 务部 具备 系统 、 完善 的制 度控 制体 系, 建立了 管理 制度 、 控 制制 度、 岗 位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可以 保证托 管业 务的 规范 操作 和顺利 进行 ; 业 务人 员具 备从业 资格 ; 业 务管理 严格 实行 复核 、 审 核、 检 查制 度, 授权 工作 实行集 中控 制, 业务 印章 按规程 保管 、 存 放、 使 用, 账 户资料 严格 保管, 制约机 制严 格有 效 ; 业务操 作区 专门 设置, 封闭管 理, 实 施 音像监 控; 业务 信息 由专 职信息 披露 人负 责, 防止 泄密; 业务 实现 自动 化操 作, 防 止人 为事 故的发 生, 技术 系统 完整 、独立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一) 监督 方法 依照 《 基金 法 》 及其 配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监督所 托管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利 用自 行开发 的 “托 管业务 综合 系统—— 基 金监 督子 系统 ” , 严格 按照 现行 法律 法 规以及 基金 合同 规定, 对基 金管 理人 运作 基金的 投资 比例 、 投 资范 围、 投 资组 合等 情况 进行 监督, 并定 期编 写基金 投资 运作 监督 报告 , 报送 中国 证监 会。 在 日常 为基金 投资 运作 所提 供的 基金清 算和 核 算服务 环节 中, 对基 金管 理人发 送的 投资 指令 、 基 金管理 人对 各基 金费 用的 提取与 开支 情况 进行检 查监 督。 (二) 监督 流程 1. 每工 作日 按时 通过 基金 监督子 系统 , 对 各基 金投 资运作 比例 控制 等情 况进 行监控 , 如 发现投 资异 常情 况 , 向 基金 管理人 进行 风险 提示 , 与基 金管理 人进 行情 况核 实 , 督 促其纠 正, 并及时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2. 收到 基金 管理 人的 划款 指令后 ,对 指令 要素 等内 容进行 核查 。 3. 根据 基金 投资 运作 监督 情况, 定期 编写 基金 投资 运作监 督报 告, 对各 基金 投资运 作的 合法合 规性 和投 资独 立性 等方面 进行 评价 ,报 送中 国证监 会。 4. 通过 技术 或非 技术 手段 发现基 金涉 嫌违 规交 易 , 电 话或书 面要 求基 金管 理人 进行解 释 或举证 ,并 及时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1) 直销 柜台 名称: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海 环球 金融 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 上海 环球 金融 中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直销柜 台电 话:021-38505731 、38505732 、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 台传 真:021-50499663 、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华宝 兴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 上交 易直销 e 网 金系 统办 理本 基金的 认/ 申购 、 赎 回 等 业务 , 具 体 交易细 则请 参阅 华宝 兴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 站公 告。 网上 交易 网 址:www.fsfund.com 。 2 、其 他销 售机 构 (1)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电 话:95533 公司网 址:www.ccb.com (2)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中 国银 行总行 办公 大楼 客户电 话:95566 公司网 址:www.boc.cn (3)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联系人 :曹 榕 联系电 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电 话:95559 公司网 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联系人 :邓 炯鹏 联系电 话:0755 -83198888 客户电 话:95555 公司网 址:www.cmbchina.com (5)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东区 海河东 路 218 号 渤海 银行 大厦 客户电 话:95541 公司网 址:www.cbhb.com.cn (6)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联系人 :施 艺帆 联系电 话:021-50979356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电 话:95511-3 公司网 址:bank.pingan.com (7)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市 中 山东一 路 12 号 联系人 :高 天、 姚磊 联系电 话:021-61618888 传真:021 -63604196 客户电 话:95528 公司网 址:www.spdb.com.cn (8)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楼 联系人 :陈 剑虹 联系电 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9)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联系人 :王 星 联系电 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电 话:4006515988 公司网 址:www.ewww.com.cn (10) 长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联系人 :金 夏 联系电 话:0755-83516289 客户电 话: 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 址:www.cgws.com (11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联系人 :奚 博宇 联系电 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电 话:95579 或 4008-888-999


公司网 址:www.95579.com (12) 北京 创金 启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民丰胡 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民丰胡 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联系人 :李 婷婷 联系电 话:400-6262-818 传真:010-63583991 客户电 话:010-66154828-8038 公司网 址:www.5irich.com (13) 德邦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阳 路 510 号南 半 幢 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福 山 路 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 26 楼 联系人 :刘 熠 联系电 话:021-68761616-8076 传真:862168767981 客户电 话:400-8888-128 公司网 址:www.tebon.com.cn (14)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联系电 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电 话:95360 公司网 址:www.nesc.cn (15)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延 陵西 路 23 号投 资广 场 1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联系人 :王 一彦 联系电 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电 话:95531


公司网 址:www.longone.com.cn (16) 东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星阳 街 5 号 东吴 证券 大厦 联系人 :陆 晓 联系电 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电 话:95330 公司网 址:http://www.dwzq.com.cn (17)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B 座 12-15 层 联系人 :汤 漫川 联系电 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电 话:95309 公司网 址:www.dxzq.net.cn (18)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联系人 :姚 巍 联系电 话:021 -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电 话:95525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19) 国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 国华 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客户电 话 :400-818-8118 公司网 址:www.guodu.com (20)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人 :任 敏 联系电 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电 话:400-910-1166 (21)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客户电 话:95521 公司网 址:www.gtja.com (22)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淮海 中 路 98 号 联系人 :李 笑鸣 联系电 话:021 -23219000 客户电 话:95553 、400 -8888 -001 或拨 打各 城市 营 业网点 咨询 电话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23)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 际大 厦 903 ~906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 际大 厦 903 ~906 室 联系人 :陆 敏


联系电 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9 客户电 话:021-20613600 公 司网 址:www.ehowbuy.com (24)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联系人 :刘 洋 联系电 话:400-920-0022 传真:021-20835788 客户电 话:021-20835879 公司网 址:www.licaike.com (25) 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联系电 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客户电 话:95318 、400-809-6518(全 国) 公司网 址:www.hazq.com (26)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7 楼 联系电 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客户电 话:400-820-9898 ,021-38929908 公司网 址:http://www.cnhbstock.com (27)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7 、8 层 联系电 话:0591-96326 客户电 话:96326 ( 福建 省 外请加 拨 0591 ) 公司网 址:www.hfzq.com.cn


(28)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江 东中 路 228 号 联系人 :庞 晓芸 联系电 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电 话:95597 公司网 址: www.htsc.com.cn (29)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办公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联系人 :周 俊 联系电 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电 话:400-666-2288 公司网 址:www.jhzq.com.cn (30)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A 座 7 层 联系人 :文 雯 联系电 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99 客户电 话:010-83363010 公司网 址:http://8.jrj.com.cn (31) 北京 肯特 瑞财 富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海淀东 三 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海淀东 三 街 2 号 4 层 401-15 联系人 :赵 德赛 联系电 话:4000988511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电 话:4000988511 公司网 址:http://kenterui.jd.com (32) 上海 联泰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富特 北 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福泉北 路 518 号 8 座 3 层 联系人 :兰 敏 联系电 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电 话:021-52822063 公司网 址 :www.66zichan.com (33)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联系人 :程 晨 联系电 话:4008219031 传真:021-50783597 客户电 话:021-20665952 公司网 址:www.lufunds.com (34)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杨浦 区秦 皇岛 路 32 号 C 栋 2 楼 联系人 :方 成 联系电 话:021-38609777 客户电 话:400 -821 -5399 公司网 址:www.noah-fund.com (35) 平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联系人 :周 一涵 传真:0755-82435367 客户电 话:95511-8 公司网 址:www.stock.pingan.com (36)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四 川中 路 213 号久 事商 务大 厦 7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四 川中 路 213 号久 事商 务大 厦 7 楼 联系人 :邵 珍珍 联系电 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 ,021-53686200 客户电 话:4008918918 公司网 址:www. 4008918918.com (37)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联系人 :黄 莹 联系电 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 址: www.swhysc.com (38)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 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 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联系人 :黄 莹 联系电 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电 话:400-800-0562 公司网 址:http://www.swhysc.com (39) 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万塘 路 18 号 黄龙 时 代广 场 B 座 6F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万塘 路 18 号 黄龙 时 代广 场 B 座 6F


联系人 :韩 爱彬 联系电 话:4000-776-123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电 话:021-60897840 公司网 址:http://www.fund123.cn/ (40)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联系人 :杨 蕾 联系电 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电 话:021-54509998 公司网 址:www.1234567.com.cn (41)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联系人 :董 一锋 联系电 话: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电 话:0571-88911818 公司网 址:www.5ifund.com (42) 上海 万得 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联系电 话:400-821-0203 传真:021-6888 2281 客户电 话:021-51327185 (43) 北京 新浪 仓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东北旺 西路 中关 村软 件园 二期(西扩)N-1、 N-2 地块 新浪总 部科 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东北旺 西路 中关 村软 件园 二期(西扩)N-1、 N-2 地块 新浪总 部科 研楼 5 层 518 室 联系人 :付 文红 联系电 话:010-62675979 传真:010-62675369 客户电 话:010-62675369 公司网 址:www.xincai.com (44)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 楼信达 金融 中心 联系人 :尹 旭航 联系电 话:010-63081493 传真:010-63081344 客户电 话:400-800-8899 、95321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45)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268 号 联系人 :夏 中苏 联系电 话:0591-38281963 客户电 话:95562 公司网 址:www.xyzq.com.cn (46) 宜信 普泽 投资 顾问 (北京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联系人 :宋 欣怡 联系电 话:400-6099-200 传真:010-85894285 客户电 话:010-52855713 公司网 址:www.yixinfund.com (47)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联系人 :辛 国政 联系电 话:010-83574507 客户电 话:95551 公司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48)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9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9 —45 层 联系人 :黄 婵君 联系电 话:0755-82943666 客户电 话:4008888111 、95565 公司网 址:www.newone.com.cn (49)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联系人 :戴 蕾 联系电 话:0791-86768681 客户电 话:400-8866-567 公司网 址:www.avicsec.com (50) 中经 北证 (北 京)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联系人 :陶 涛 联系电 话:400-600-0030 传真:010-68292941 客户电 话:010-68292745 公司网 址:www.bzfunds.com


(51)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联系人 :许 曼华 联系电 话:0931-4890208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电 话:95538 公司网 址:www.zts.com.cn (52)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福田 区益 田路 6003 号荣 超商 务中 心 A 座第 04 层、18-21 层 联系人 :张 鹏 联系电 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电 话:95532 公司网 址:www.china-invs.cn (53)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联系人 :许 梦园 联系电 话:010-85156398 客户电 话:400-8888-108( 免长途 费) 、95587 公司网 址:www.csc108.com (54) 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联系人 :刘 宏莹 联系电 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电 话:400-990-8826 公司网 址:www.citicsf.com (55)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座 ) 联系人 :周 雪晴 联系电 话:010-60834772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s.ecitic.com


(56)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市 南区 东海西 路 28 号 龙翔 广场 东 座 5 层 联系人 :孙 秋月 联系电 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zxwt.com.cn


(57) 深圳 众禄 金融 控股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联系人 :童 彩平 联系电 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电 话:0755-33227950 公司网 址:www.zlfund.cn


(58) 珠海 盈米 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联系人 :李 孟军 联系电 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电 话:020-89629099 公司网 址:www.yingmi.cn (2)其 它销售 机构情 况详 见基金份 额发 售公告 及基 金管理人 届时 发布的 调整 销售机 构 的相关 公告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据 情况 变更 或增 减销 售机构 ,并 予以 公告 。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 上海 环球 金融 中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 上海 环球 金融 中心 58 楼 电话:021 -38505888 传真:021 -38505777 联系人 :章 希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联系电 话: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 睿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 6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杨 绍信 联系电 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张 勇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汪 棣、 张勇 五、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 :华 宝兴 业中 国互联 网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 类型 : 契 约型 开放 式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把握中 国互 联网 相关 行业 在中国 境内 外资 本市 场的 投资机 会,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下 , 追 求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 资回报 ,力 争实 现基 金资 产的长 期稳 健增 值 。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依法 发行上 市的 股票 、 债券 等金 融工具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 许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具 体包 括: 股 票 (包 含中 小板、 创业 板及 其他 依法 上 市的股 票) 、 股指期 货、 权证 、 债 券 ( 国债、 金融 债、 企业 (公 司) 债 、 次 级债 、 可 转换 债券 ( 含分 离交 易可转 债) 、 央行 票据、 短 期融资 券、 超 短期 融资 券 、 中期票 据等 ) 、 资 产支 持 证券、 债 券回 购、 银 行存 款等 固定 收益 类资产 以及 现金 ; 已 与中 国证监 会签 署双 边监 管合 作谅解 备忘 录的 国家或 地区证 券市场 挂牌 交易的 股票、 固定收 益类 证券、 银行存 款、货 币市 场工具 、回购 、 证券借 贷 ; 证 监会认 可的 国际金 融 组 织发 行的 证券 ; 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 已 与 中国证 监会 签署双边监 管合 作谅 解备 忘录 的国家 或地 区证 券监 管机 构登记 注册 的公 募基 金( 包括 ETF);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的 境 外 交 易所 上 市 交 易 的金 融 衍 生 品 以 及 法 律 法 规或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 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其中,投资于互联网 主题相关股 票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本基金 投资 于全 球市 场, 包括境 内市 场和 境外 市场 , 其 中境 外市 场包括 : 美 国和中 国香 港特别 行政 区 。 其 中 , 投 资 各个市 场股 票及 其他 权益 类证券 市值 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上 限如 下: 境内市 场 为 95% ,美 国为 95% , 香港 特别 行政 区为 95% 。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投资 于全 球市 场, 包括境 内市 场和 境外 市场 。 本 基金 将通 过宏观 策略 研究 , 构 造 适当的 量化 模型 ,对 相关 资产类 别的 预期 收益 进行 动态跟 踪, 从而 决定 全球 资产配 置比例 。 在全球 资产 配置 过程 中, 本基金 主要 考虑 以下 几类 指标: (1)宏 观经济 方面:GDP 增速 、消费 价格指 数、 采购经理 人指 数、月 度工 业增加值 、 工业品 价格 指数 、月 度进 出口数 据以 及汇 率等 ; (2) 宏观 经济 政策 方面 : 财政政 策、 货币 政策 等; (3) 境内 外市 场流 动性 方 面:境 内外 市场 的资 金流 动趋势 和供 需等 ; (4)境 外和境 内市场 的相 对估值方 面: 境内和 境外 股票市场 的相 对市盈 率, 市净率 , 净资产 收益 率等 。 2 、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在 境内 和境外 上市 的互 联网 主题 相关的 中国 公司 。 对 于股 票投资 , 本 基金将 主要 采用 基于 基本 面研究 、 成长 导 向的 主动 性管理 策略 , 自下而 上地 选择个 股 , 同 时兼顾行 业变 化。


(1) 互联 网主 题的 界定 本基金 所涉 及的 互联 网主 题是指 移动 通信 技术 与互 联网技 术、 平台、 商业 模式 和应用 相 结合的 公司 ,包 括但 不限 于设备 制造 商、 通信 服务 商、应 用服 务商 、内 容提 供商等 。 伴随着 “ 互联 网+ ” 行动 计 划的正 式确 立 ,互 联网 技 术今后 必然 将不 断加 深与 传统行 业 的融合 。在此 过程中 ,部 分传统 行业公 司因与 互联 网技术 相结合 ,会带 来商 业模式 的改进 , 生产效 率的 提升 与增 长, 从而获 得新 的成 长驱 动力 。 本基 金也 会将 此类 公司 纳入互 联网 主题 的涵盖 范围 。 (2) 子行 业配 置策 略 互联网 主题 相 关 子行 业主 要包括 : 网 络搜 索、 网络 平台、 网络 社交 、 网 络游 戏、 电 子商 务及为 达成 上述 目的 所需 要的网 络设 备、 网络 通信 及衍生 应用 等 。 由于 互联 网主题 相关 的各 个子行 业所 处的 商业 周期 不同, 面临 的上 下游 市场 环境各 不相 同, 各个 子 行 业表现 也并 非完 全同步 ,在 不同 子行 业之 间进行 资产 配置 有助 于提 高组合 的总 体收 益 。 传统行 业利 用互 联网 技术 、 思维 方式 或商 业模 式对 自身进 行改 造升 级, 也是 本基金 重点 关注的 对象。 目前传 统行 业涉足 互联网 的主要 有教 育、医 疗及文 化娱乐 等, 未来工 业制造 、 农业及 能源 等行 业也 均有 可能出 现与 互联 网结 合的 成功商 业模 式 , 对 此本 基金 也会给 予密 切 跟踪。 本基金 在行 业 配 置过 程中 需要考 虑的 具体 因素 包括 : 1 )行 业的 生命 周期 不同子 行业 所处 的行 业生 命周期 的阶 段不 同, 所蕴 含的成 长机 会也 不同 。 通 常位于 行业 生命周 期初 期阶 段的 企业 未来发 展空 间较 大。 2 )行 业内 部的 竞争 结构 不同子 行业 的内 部竞 争结 构不同 , 导 致企 业收 益的 稳定性 和成 长性 也有 所不 同。 通 常行 业集中 度高 、竞 争者 较少 的行业 较少 价格 战的 风险 ,利润 率比 较稳 定。 3 )政 策因 素 互联网 各子 行业 本身 具有 弱经济 周期 的特 性, 很多 情况下 与政 府政 策高 度相 关。 比 如移 动支付 、 移动 社交 、 移 动 游戏等 子行 业都 受到 政府 政策的 高度 影响 。 本 基金 将密切 关注 政府 政策因 素的 变化 ,提 前做 出预判 ,积 极配 置于 政策 受益大 的子 行业 。 4 )商 业模 式的 变化 传统行 业与 互联 网结 合后 , 将 对原 有模 式进行 变革 , 从 而起 到提 升效率 , 提 高资产 收益的目的 。 3 、个 股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依 靠定 量与 定性 相结合 的方 法 , 自下 而上 地精选 个股 。 定量的 方法 包括 分析 相关 的财务 指标 和市 场指 标, 选择财 务健 康 , 成长 性好 , 估 值合 理 的股票 。具 体分 析的 指标 为: 1 )成 长指 标: 预测 未来 两 年主营 业务 收入 、主 营业 务利润 复合 增长 率等 ; 2 )盈 利指 标: 毛利 率、 净 利率、 净资 产收 益率 等; 3 )价 值指 标:PE 、PB 、PEG 、PS 等。 定性的 方法 则是 结合 本基 金研究 团队 的案 头研 究和 实地调 研 , 深 入分 析企 业的 基本面 和 长期发 展前 景, 及短 期重 大影响 事件 ,精 选符 合以 下一项 或数 项定 性判 断标 准的股 票: 1) 公司 的商 业模 式比 较独 特,难 于被 竞争 对手 复制


2) 公司 产品 或服 务的 用户 粘性高 ,用 户不 易被 竞争 对手抢 夺 3) 公司管理层的战 略思考和执行能力突出,能够在不确定的竞争环境中不断做出正 确 的战略 方向 选择 4) 公司 治理 结构 健全 、信 息披露 透明 ,与 投资 者沟 通坦诚 、顺 畅。 本基金 可以 同时 投资 境内 市场和 境外 市场 , 不 同市 场均 有 其自 身的 市场 特征 , 因此 在个 股选择 上也 会考 虑这 些特 征, 采 取差 异化 的投 资策 略。 本 基金 会根 据不 同市 场发展 的不 同阶 段,及 时调整 投 资策 略, 尽可能 最大 化组 合的 投资 收益。 4 、固 定收 益类 投资 工具 投 资策略


本基金 基于 流动 性管 理及 策略性 投资 的需 要, 将投 资于债 券、 货币 市场 工具 和资产 支持 证券 等 , 投资 的目 的是 保证 基金资 产流 动性 , 有效 利用 基金资 产 , 提 高基 金资 产的 投资收 益。 本基金 将密 切关 注国 内外 宏观经 济走 势与 我国 财政 、 货币政 策动 向 , 预 测未 来利 率变动 走势 , 自上而 下地 确定 投资 组合 久期 , 并 结合 信用 分析 等自 下而上 的个 券选 择方 法构 建债券 投资 组 合。 5 、股 指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依 据法 律法 规并 根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参与 股指期 货投 资 。 本 基金 将通 过对证 券 市场和 期货 市场 运行 趋势 的研究 , 采用 流动性 好 、 交易活 跃的 期货 合约 , 达 到管理 投资 组合 风险的 目的 。 基金管 理人 将充分 考虑 股指 期货 的收 益性 、 流 动性 及风险 性特 征, 运用 股指 期 货对冲 系统 性风 险、 对冲 特殊情 况下 的流 动性 风险 , 利 用金 融衍 生品的 杠杆 作用 , 以 达到 降 低投资 组合 的整 体风 险的 目的。 6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 综 合运 用资 产配 置、久 期管 理、 收益 率曲 线、信 用管 理和 个券 α 策 略等策 略 , 在严格 遵守 法律 法规 和基 金合同 基础 上 , 进行 资产 支持证 券产 品的 投资 。 未来 , 随 着证 券市场 投资 工具的 发展 和丰 富, 基金 可相应 调整 和更 新相 关 投 资策略 , 并 在更新 招募 说明 书中 公告 。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证 互联 网指 数×50%+ 中证海 外中 国互 联网 指数 ×50% 。 本基金 管理 人可 以依 据维 护投资 者合 法权 益的 原则 , 与基金 托管 人协 商一 致后 变更业 绩 比较基 准,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并 及时 公告 ,而 无需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一 只主 动投 资的 股票型 基金 ,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中 的预 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都 较 高的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和 预期收 益高 于混 合型 基金 、债券 型基 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 合报 告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所 载的数 据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 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据 未 经审计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34,902,314.45 85.90 其中: 普通 股 28,829,835.30 70.95


优先股 - 0.00 存托凭 证 6,072,479.15 14.95 房地产 信托 凭证 - 0.00 2 基金投 资 - 0.00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0.00 其中: 债券 - 0.00 资产支 持证 券 - 0.00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0.00 其中: 远期 - 0.00 期货 - 0.00 期权 - 0.00 权证 - 0.00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0.0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0.00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0.00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5,714,003.56 14.06 8 其他资 产 15,713.44 0.04 9 合计 40,632,031.45 100.00 2、 报 告期 末在 各个 国家 ( 地区) 证券 市场 的股 票及 存托凭 证投 资分 布 国家( 地区 )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美国 6,072,479.15 15.07 中国香 港 9,250,065.30 22.96 中国 19,579,770.00 48.60 合计 34,902,314.45 86.63 3、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及 存托 凭证 投资 组合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能源 627,300.00 1.56 原材料 683,100.00 1.70 工业 6,720,756.31 16.68 非日常 生活 消费 品 5,759,128.23 14.29 信息技 术 19,404,179.91 48.16 日常消 费品 684,450.00 1.70 电信业 务 1,023,400.00 2.54 合计 34,902,314.45 86.63 4、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投资明 细 序 号 公司名 称 ( 英文) 公司名 称 (中文) 证券 代码 所 在 证 所 属 国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 人 民币元 ) 占基 金资 产净券 市 场 家 ( 地 区 ) 值比 例 (%) 1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控 股 700 HK 香 港 中 国 香 港 17,800 3,020,456.1 4 7.50 2 COGOBUY GROUP 科通芯 城 400 HK 香 港 中 国 香 港 284,00 0 2,972,277.8 3 7.38 3 ALIBABA GROUP HOLDING-SP ADR 阿里巴 巴 集团控 股 有限公 司 BABA US 纽 约 美 国 3,590 2,186,805.3 1 5.43 4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TD 中国软 件 国际 354 HK 香 港 中 国 香 港 618,00 0 2,012,218.1 4 4.99 5 CTRIP.COM INTERNATIONAL-AD R Ctrip.co m 国际 有 限公司 CTRP US 纳 斯 达 克 美 国 4,980 1,381,850.4 0 3.43 6 SUNNY OPTICAL TECH 舜宇光 学 科技 2382 HK 香 港 中 国 香 港 41,000 1,245,113.1 9 3.09 7 CHINA UNITED NETWORK-A 中国联 通 60005 0 上 海 中 国 140,00 0 1,023,400.0 0 2.54 8 JIANGSU ETERN CO LTD-A 永鼎股 份 60010 5 上 海 中 国 90,000 929,700.00 2.31 9 NETEASE INC-ADR 网易公 司 NTES US 纳 斯 达 克 美 国 575 858,942.81 2.13 1 0 HISENSE ELECTRIC CO LTD-A 海信电 器 60006 0 上 海 中 国 50,000 856,000.00 2.12 5、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信用 等 级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债券。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债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金融 衍生 品投 资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金融衍 生品 。


9、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基金 投资 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基金。


10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基金 管理 人没 有发 现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在报 告期 内被 监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 也 没有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 处 罚, 无证 券投 资决 策程 序需 特别说 明 。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人民 币元 ) 1 存出保 证金 13,233.4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83.42 5 应收申 购款 1,996.56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713.44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 绩截 止日 为 2016 年12 月31 日, 所列 数据 未经审 计 。 1 、净 值增 长率 与同 期比 较 基准收 益率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2015/09/23-2015/12/31 4.90% 1.20% 27.40% 1.58% -22.50% -0.38% 2016/01/01-2016/12/31 -10.01% 1.40% -11.93% 1.35% 1.92% 0.05% 2015/09/23-2016/12/31 -5.60% 1.36% 12.21% 1.41% -17.81% -0.05% 2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累计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变 动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变动的 比较 : 华宝兴 业中 国互 联网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累计份额 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2015 年9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 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基金管 理人 当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起 六个 月内 使基 金的投 资 组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 有关约 定。 截至 2016 年 3 月 23 日, 本 基金 已达 到合 同规定 的资 产 配置比 例。 十四、基金的费用 (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 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含境 外托 管代 理行 收取 的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税 务顾 问费 和诉 讼费; (5)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6)基 金的证 券交易 或结 算而产生 的费用 (包 括但 不限于在 境外 市场开 户、 交易、 清 算、登 记、 存管 等各 项费 用) ; (7)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和外汇 兑换 交易 的相 关费 用 ; (8)基 金依照 有关法 律法 规应当缴 纳的 、购买 或处 置证券有 关的 任何税 收、 征费、 关 税、印 花税、 交易及 其他 税收及 预扣提 税(以 及与 前述各 项有关 的任何 利 息 、罚金 及费用 ) 以及相 关手 续费 、汇 款费 、基金 的税 务代 理费 ; (9) 基金 的开 户费 用、 账 户维护 费用 ; (10) 除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管 人因 自身 原因 而导 致的更 换基 金管 理人 、 更 换基金 托管 人 及 基 金 资 产由 原 任 基 金托 管 人 转 移 至新 任 基 金 托管 人 以 及 由 于境 外 托 管 人更 换 导 致 基金 资产转 移所 引起 的费 用; (11 )为 应付 赎回 和交 易 清算而 进行 临时 借款 所发 生的费 用; (12)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基 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基 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用 。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5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 =E ×1.50% ÷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 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 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次月 初 5 个工 作日 内、 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资 金支 付, 基金 管理 人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假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5% 的 年费率 计提 。 境 外托管 人 的托管 费从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中扣 除。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35% ÷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 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 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次月 初 5 个工 作日 内 、 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资 金支 付, 基金 管理 人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假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上述“1 、基金 费用的 种类 中 (3) -(12 )项费 用 ” ,根据有 关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定 ,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根据 基金 发展 情况 调低 基金管 理费 率和 基金 托管 费率 。 基 金 管理人 应按 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告 。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 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义务导 致的 费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4 、基 金税 收 基金根 据国 家法 律法 规和 基金投 资所 在地 的法 律法 规规定 , 履 行纳 税义 务。 基 金管理 人 对最终 税务 的处 理的 真实 准确负 责。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根据 中国 法律法 规规 定, 履行 纳税 义务。


除因基 金管 理人 或基 金托 管人疏 忽、 故意 行为 导致 的基金 在税 收方 面造 成的 损失外 , 基 金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不 承担责 任。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 法 规 和 境外市 场的 规定 执 行。 (二) 与基 金有 关的 销售 费用 1 、申 购费 与赎 回费 本基金 采取 前端 收费 模式 收取基 金申 购费 用。 投资 者在一 天之 内如 有多 笔申 购, 适 用费 率按单 笔分 别计 算。 1 )人 民币 份额 申购 费用 本基金 人民 币份 额的 申购 费率表 如下 : 申 购金 额 (M ) (人 民币 ) 申购费 率 M <100 万元


1.50% 100 万 元≤M <200 万元


1.00% 200 万 元≤M <500 万元


0.50% M ≥500 万元


按笔收 取,1000 元/ 笔 美元份 额申 购费 用 本基金 美元 份额 的申 购费 率表如 下: 申购金 额 (M ) ( 美元 ) 申购费 率 M <10 万美 元


1.50% 10 万 美元≤M <30 万 美元


1.00% 30 万 美元≤M <60 万 美元


0.50% M ≥60 万美 元


按笔收 取,200 美元/ 笔 申购费 用由 投资 者承 担, 主要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 售、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不 列入 基金财 产。 2 )赎 回费 用 本基金 人民 币份 额和 美元 份额的 赎回 费率 表如 下: 持有基 金份 额期 限 赎回费 率(%) 小于 7 日 1.50% 大于等 于 7 日, 小 于 30 日 0.75% 大于等 于 30 日 ,小 于 1 年 0.50% 大于等 于 1 年, 小 于 2 年 0.25% 大于等 于 2 年 0 注:此 处一 年 按365 日计 算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对 于收 取的 持续 持有 期少于 30 日 的投 资者 的赎 回费, 基金 管理 人将 其全 额计入 基金 财 产。对 于收 取的 持续 持有 期长于 等于 30 日 但少 于 3 个月的 投资 者的 赎回 费, 基金管 理人 将 不低于 其总 额 的75% 计入 基金财 产 。 对 于收 取的 持 续持有 期长 于等 于 3 个月 但少 于 6 个 月的 投资者 的赎 回费 , 基 金管 理人将 不低 于其 总额 的 50% 计入 基金 财产。 对持 续持 有期长 于 6 个 月的投 资者 , 应 当将 不低 于赎回 费总 额 的25% 计入 基金财 产, 其余 用于 支付 登记结 算费 和其 他必要 的手 续费 。 注:此 处1 个月按 30 日计算 3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基金 合同约定 的范 围内调 整费 率或收费 方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 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4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 金合 同约定的 情形 下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 定期 或不 定期地 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期 间 , 按相关 监管 部门 要求履 行必 要手 续后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适 当调 低申 购费率 和赎 回费 率。 2 、申 购份 额、 赎回 金额 与 基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1)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方 式 1 )申 购人 民币 份额 的计 算 方式 申购本 基金 人民 币份 额 均 采用金 额 申 购的 方式 ,申 购金额 包括 申购 费用 和净 申购金额 。 申购费 用适 用比 例费 率的 情形下 :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人民 币份 额 申 购费 率)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人民 币 份 额净 值 申购费 用适 用固 定金 额的 情形下 : 申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申 购费用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人民 币 份 额净 值 申购人 民币 份额 的计 算按 截尾法 , 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由 此产 生的 收益 或损 失由基 金财 产承担 。 申 购费 用、 净申 购金额 的计 算按 四舍 五入 方法,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由 此误 差产 生的收 益或 损失 由基 金资 产承担 。 例: 某 投资 者投 资 100,000 元申 购本 基金 人民 币份 额 , 对 应的 申购 费率 为 1.50%, 假 定 申购当 日人 民币 份额 净值 为 1.086 元 ,该 投资 者可 得到的 基金 份额 为: 净申购 金额 = 100,000/ (1+1.50% )= 98,522.17 元 申购费 用 = 100,000-98,522.17 =1,477.83 元 申购份 额 = 98,522.17/1.086 = 90,720.23 份 即: 投 资者 投资100,000 元 申购本 基金 人民 币份 额 , 假 定申购 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1.086元,可 得 到90,720.23 份 人民币 份额 。 2 )申 购美 元份 额的 计算 方 式 申购本 基金 美元 份额 采用 金额申 购的 方式 ,申 购金 额包括 申购 费用 和净 申购 金额。 申购费 用适 用比 例费 率的 情形下 :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美元 份额 申购 费率 )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美元 份额 净值 申购费 用适 用固 定金 额的 情形下 : 申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申 购费用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美元 份额 净值 申购美元 份 额的 计算 按截尾 法, 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由此产 生的 收益 或损 失由 基金财 产 承担。 申购 费用 、 净 申购 金额的 计算 按四 舍五 入方 法, 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由此 误差 产生 的收益 或损 失由 基金 资产 承担。 例:某 投资 者投 资 10,000 美 元申 购本 基金 美 元份 额 ,对 应的 申购 费率 为 1.50%, 假定 申购当 日美元 份 额净 值 为0.183 美元 ,该 投资 者可 得到的 基金 份额 为: 净申购 金额 = 10,000/ (1+1.50%)= 9,852.22 美 元 申购费 用 = 10,000-9,852.22 = 147.78 美 元 申购份 额 =9,852.22/0.183 = 53,837.26 份 即: 投资 者投 资10,000 美 元申购 本基 金 美 元份 额 , 假 定申购 当日 美元 份额 净值 为 0.183 美 元, 可得 到53,837.26 份美元 份额 。 (2)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方 式 本基金 赎回 均采 用份 额赎 回的方 式。 赎回 金额 为赎 回总额 扣减 赎回 费用 。其 中, 赎回总 额= 赎回 份额 ×T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赎回费 用= 赎回 总额 ×赎 回费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总额 -赎 回 费用 上述计 算结 果均 按四 舍五 入方法 , 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由此 产生 的收 益或 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 担。 例:某 投资 者赎 回 10,000 份本基 金 人 民币 份额 ,持 有时间 为一 年三 个月 ,对 应的赎 回 费率 为0.25% , 假设 赎回 当日 人 民币 份额 净值 是1.152 元 ,则 其可 得到 的赎 回金额 为: 赎回总 额=10,000 ×1.152=11,520 元 赎回费 用=11,520 ×0.25%=28.80 元 赎回金 额=11,520-28.80=11,491.20 元 即:投 资者 赎回 10,000 份 本基金 人民 币 份 额, 持有 期限为 一年 三个 月, 假设 赎回当 日 人民币 份额 净值 是1.152 元,则 其可 得到 的赎 回金 额为 11,491.20 元。 (3) 本 基金 分别 计算 人民 币份额 和美 元份 额的 基 金 份额净 值。 人民 币份 额净 值的计 算精 确到 0.001 元,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四舍 五入 ;美 元份 额净值 精确 到 0.0001 美元 ,小数 点后 第 五 位 四 舍 五 入。 由 此 产 生的 收 益 或 损 失由 基 金 财 产承 担 。 基 金 份额 净 值 应当 在 估值日后 2 个工作 日内 公告 。遇 特殊 情况, 经中 国证 监会 同意 ,可以 适当 延迟 计算 或公 告。 十五、 《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基 金法 》(以下 简称 《基金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以 下 简称 《运 作办 法》) 、 《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以下简 称 《销 售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以 下简称 《信 息披 露办 法》) 及其他 有关 规 定,华宝 兴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对 《 华宝 兴业中 国互 联网股 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作如下 更新 : 1 、 “四、 基金 的投 资” 更新 了本基 金截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 基金 投资 组合 报 告。 2 、


“五 、基 金的 业绩 ”更新了 本基 金截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的 基金 业绩 数据 。 3 、 “六、 基金 管理 人” 更新 了本基 金基 金管 理人 的相 关信息 。 4 、 “十八 、境 外托 管人 ”更 新了本 基金 境外 托管 人的 相关信 息。 5 、 “十九 、相 关服 务机 构 ” 更新了 本基 金 代 销机 构的 相关信 息。 6 、 “二十 三、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对 本报 告期 内的 相关 公告作 了信 息披 露。 上述内 容仅 为摘 要, 须与 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后面 所载之 详细 资料 一并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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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