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 级基金业务管理指 引》 和 《上海证券交 易所 分级基 金业务管理指引》 实施的风险提示公 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旗下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分级基金具体如下: 基金名 称 基础份 额 代码 基础份 额 场内简 称 A 类份 额 代码 A 类份 额 场内简 称 B 类份 额 代码 B 类份 额 场内简 称 上市交 易 所 长信中 证 一带一 路 主题指 数 分级证 券 投资基 金 502016 带路分 级 502017 带路 A 502018 带路B 上海证 券 交易所 由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 金业务管理指引》 (以下简称“ 《指引》 ” )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现将相 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2017 年5 月 1 日起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 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 根据 《指引》 规定 ,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 “ 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 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 部现场以 书面方 式签署 《分级基 金投资 风险揭 示书》 , 才能申 请开通 分级基金相 关权限。 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 投资准备。 三、 《指引》 实施初期, 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 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 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 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提 醒广大 投资者 ,在投资 分级基 金前应 当认真阅 读《指 引》 、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 此公 告。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2017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