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2017年第1季度报告的补充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 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 于2017 年 4 月21 日披露 的《 东方 臻享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2017 年第 1 季 度报告 》 、 《 东方 永 熙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第 1 季度 报 告》 第 5.10 条“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增加以 下内 容: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发现 存在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 在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由此给 投资 者带 来的 不便 敬请谅 解。
东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 公司
二零 一七 年四 月二 十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