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100:《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深圳 证券交 易所分 级基金 业务管 理指引 》 实施 风险提 示公告 一、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以下 简称 “《指引》”)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届时 仍未在券商营业 部开通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 本基金” ) 相应权 限的投资 者,将不 能买入 本 基金 子份 额 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 根据 《指引》 规定,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 请 开 通 权 限 前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日 均 证 券 类 资 产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三 十 万 元 ” 等 条 件 并 在 券 商 营 业 部 现 场 以 书 面 方 式 签 署 《 分 级 基 金 投 资风险揭示书》 , 才能申请开通 本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可向相 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 备。 三、 《指 引》 实施初期, 本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 动加大的情形, 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 排。 四、 本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 运作机制复杂, 投 资风险较高。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 根据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 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