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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风险的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招商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关 于 《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分级 基 金
业 务 管理 指 引》 实 施风 险 的提 示 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 行, 现就该《指引》实施 的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 《指引》2017 年 5 月1 日 施行 后, 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 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 根据 《指 引》 规定, 个 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 “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 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 《分 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 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 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 《指引》 实施初期, 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 投资者可 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 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 运作机制复杂, 投资风险较高。 投资者应 当 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 根据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 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敬请各投资者关注 。




































































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