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泰 中 证 申 万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金 合 同 生 效 公 告
公告 送 出 日期 :2017 年 4 月 28 日
1. 公 告 基 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 (LOF ) (场内简称: 券商基金)
基金主代码 5010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国泰
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合同》 、
《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
说明书》
2. 基 金 募 集 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20 号
机构部函【2017】508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7 年 4 月 2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 1,30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 232,323,368.2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 元 ) 75,401.48
募集份额(单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232,323,368.27
利息结转的份额 75,401.48
合计 232,398,769.75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299.3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1%
募 集 期限 届满 基 金是 否符 合 法律 法规 规 定 的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证 监会 办 理基 金备 案 手续 获得 书 面 确
认的日期
2017 年 4 月 27 日
注: (1)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 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 本 基金 管 理 人 高级 管 理 人 员、 基 金 投 资和 研 究 部 门负 责 人 认 购本 基 金
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为 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 他 需 要 提示 的 事 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也可以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的 网站(www.gtfund.com )或客户服 务电话(400-888-8688 )查询交 易
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
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
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