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 告 送 出 日期 :2017 年 4 月 28 日
1.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深证成指 ETF
基金主代码 15995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 法规、 《易 方 达
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易方达
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 金 募 集情 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
可[2016]2301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7 年 4 月 2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2,40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380,976,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元) 25,380.00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380,976,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25,380.00
合计 381,001,380.00
其 中 :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 中 :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7 年 4 月 27 日
注: (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 “深成指 EF”。
(2 ) 本公司 高 级 管理人 员 、 基金投 资 和 研究部 门 负 责人持 有 本 基金份 额 总
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 本基金 合 同 生效前 的 信 息披露 费 、 会计师 费 和 律师费 不 从 基金财 产 中
列支。
3 . 其 他 需要 提 示 的 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份额申购的具体日期,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份额赎回。 在确定份额
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份额申购、 赎回开放前依照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份额申购与赎回的开
始时间。
本基金场外份额申购、 赎回的开始时间可能与场内份额申购、 赎回的开始时
间存在差异,投资者应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有关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