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500B:《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深圳 证券交 易所分 级基金 业务管 理指引 》 实施 风险提 示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为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的 分级基金, 现就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 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实施后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指引》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 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 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 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 根据 《指引》 规定,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 “申 请 开 通 权 限 前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日 均 证 券 类 资 产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三 十 万元” 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 《分级基金投 资风险揭示书》 , 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可向 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 准备。 三、 《指 引》 实施初期, 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 波动加大的情形, 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 安排。 四 、 分 级 基 金 是 带 有 杠 杆 特 性 的 金 融 产 品 , 运 作 机 制 复 杂 , 投资风险较高。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 根据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详 情 可 咨 询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 400-698-8888 、 010-6655566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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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