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资管: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光大银行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光大银行 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自 2017年 5 月 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开放式基金:浙商汇金中证转 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3366)、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540)。 二、开通时间 自2017年5月2 日起,投资人可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 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三、办理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基金定投业务说明 1. 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 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 定为准。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光大银行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光大银行的最新规定。 2.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凡通过光 大银行渠道以定投方式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享受八折优惠,但优惠 后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本 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 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 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五、咨询方式 1.投资人可咨询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咨询相 关信息。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 电话95345咨询相关信息。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 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 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