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 指引》实施风险提示公告 一、 《 上海证券交 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以下 简称 “ 《指引》 ” ) 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 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 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 拆基础份额。 二、 根据 《指引》 规定,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 申 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三十万元”等条件 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 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才能申请开 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 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 的投资准备。 三 、 《指引》实施 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 波动加大的情形, 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 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 投资风险较高。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 根据自身风 险 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敬请投资者审慎留意投资风险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