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分级基金业务管 理指 引 》 、 《上海证券 交易所分 级基金业务管理指 引》 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 券交易 所分级 基 金业务管 理指引》 、 《上海 证券交易 所分级 基金业 务 管理指 引》 (以下 简称 “ 《 指引 》 ” ) 将于 2017 年5 月1 日起施 行 。 为 保 护投资 者 利益, 鹏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 简称“ 本 公司 ” )特提 示 如下: 一、 《指 引》将 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 届时 仍未在券 商营业 部开通 分 级基金 相应权限 的投资 者,将 不 能买入分 级基金 子份额 或 分拆基础 份额。 二、 根据 《指引》 规 定, 个人和一 般机构 投资者 应 当符合 “申请 开通权 限前 二十个 交易日日 均证券 类资产 不 低于人民 币三十 万元” 等 条件并在 券商营 业部现 场 以书面方 式 签署 《分级 基金投 资风险 揭示书》 , 才 能申请 开通 分级基金 相关权 限。 投资 者可向相 关 券商了解 权限开 通的具 体 要求和情 况,提 前做好 相 应的投资 准备。 三、 《指引》 实施初 期, 分级基金 子份额 可能出 现 交易价格 波动加 大的情 形 , 投资 者可根据 自身情 况,提 前 做好相应 的投资 安排。 四、 分级基 金是带 有杠杆 特性的金 融产品, 运作机 制复杂, 投 资风险 较高。 投资者 应当遵循 买者自 负的原 则 , 根据 自身风 险承受 能力 , 审慎 决定是 否参与 分级 基金交易 及 相关业务 。 风险提示 : 本 公司承 诺以 诚实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和 运用基 金财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投资 者投资于 本公司 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 相关基 金 基金合同、 招募说 明书 ( 更新) 等文 件, 并根 据自 身风险承 受能力 选择适 合 自己的基 金 产品。敬 请投资 者注意 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2017 年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