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关 于 《 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分级 基 金 业 务 管 理 指 引 》 实 施的 风 险 提 示 公 告 一、《深 圳证券 交易所 分级基金 业务管 理指引 》(以下 简称“ 《指引 》”) 将于2017 年5 月1 日起 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 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 根据 《指引》 规定 ,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 “申请开通权限前 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 场以书面方式签署 《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 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 限。 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 准备。 三、 《指引》 实施初期, 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 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 基金是 带有杠 杆特性的 金融产 品,运 作机制复 杂,投 资风险 较高。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 根据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 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 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 :本公 司承诺 以诚实信 用、勤 勉尽责 的原则管 理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