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优先: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 河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关 于 《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分级 基 金业 务 管 理 指引 》 实施 的 风险 提 示公 告 一 、 《 深圳证 券 交 易所分 级 基 金业务 管 理 指引》 ( 以 下简称 “ 《 指引》 ” ) 将于2017 年5 月1 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 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 根据 《 指引》 规定,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 “申请开通权限前 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 场以书面方式签署 《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 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 限。 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 准备。 三、 《指引》 实施初期, 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 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 、 分 级基金 是 带 有杠杆 特 性 的金融 产 品 ,运作 机 制 复杂, 投 资 风险较 高 。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 根据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 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 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风 险 提 示:本 公 司 承诺以 诚 实 信用、 勤 勉 尽责的 原 则 管理和 运 用 基金资 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