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500B:《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分 级 基 金 业 务 管 理 指 引 》 实 施 风 险 提 示 公 告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的 泰 达 宏 利 中 证 5 0 0 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的分级基金, 现就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 引》(以下简称 “ 《指引》 ” )实施后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 《指引》 将于 2 0 1 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届时仍未在券商 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 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 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 根据 《 指引》 规定,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 申 请 开 通 权 限 前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日 均 证 券 类 资 产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三 十 万 元 ” 等 条 件 并 在 券 商 营 业 部 现 场 以 书 面 方 式 签 署 《 分 级 基 金 投 资风险揭示书》 , 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可向 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 准备。 三、 《指引》 实施初期 , 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 波动加大的情形, 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 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 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 投资风险较高。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 根据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详 情 可 咨 询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 4 0 0 - 6 9 8 - 8 8 8 8 、 0 1 0 - 6 6 5 5 5 6 6 2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本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0 1 7 年 4 月 2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