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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贝塔B(150146)

高贝塔B: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招 商 沪深 3 0 0 高 贝 塔指 数 分 级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 0 1 7 年 第 1 季 度 报告
2 0 1 7 年 3 月 3 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 期 : 2 0 1 7 年 4 月 2 1 日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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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于 2 0 1 7 年 4 月 2 0 日 复 核 了 本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本 报 告 中 财 务 资 料 未 经 审 计 。
本 报 告 期 自 2 0 1 7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3 月 3 1 日 止 。
§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 金 简 称 招 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分 级
场 内 简 称 高 贝 分 级
基 金 主 代 码 1 6 1 7 1 8
交 易 代 码 1 6 1 7 1 8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 0 1 3 年 8 月 1 日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3 4 , 7 9 0 , 5 3 5 . 5 5 份
投 资 目 标
保 持 基 金 净 值 收 益 率 与 业 绩 基 准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不 超 过
0 . 3 5 % , 年 跟 踪 误 差 不 超 过 4 % 。
投 资 策 略
本 基 金 以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为 标 的 指 数 , 采 用 完 全 复 制 法 , 按 照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组 成 及 其 权 重 构 建 基 金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 进 行 被 动 式
指 数 化 投 资 。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的 构 建 主 要 按 照 标 的 指 数 的 成 份 股 组 成
及 其 权 重 来 拟 合 复 制 标 的 指 数 , 并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的
变 动 而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以 复 制 和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
当 预 期 成 份 股 发 生 调 整 , 成 份 股 发 生 配 股 、 增 发 、 分 红 等 行 为 , 以
及 因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对 本 基 金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效 果 可 能 带 来 影
响 , 或 因 某 些 特 殊 情 况 导 致 流 动 性 不 足 , 导 致 无 法 有 效 复 制 和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对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进 行 适 当 变 通 和 调 整 ,
力 求 降 低 跟 踪 误 差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对 成 份 股 的 流 动 性 进 行 分 析 , 如
发 现 流 动 性 欠 佳 的 个 股 将 可 能 采 用 合 理 方 法 寻 求 替 代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运 用 股 指 期 货 , 以 提 高 投 资 效 率 更 好 地 达 到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 本 基 金 在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中 将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 以
套 期 保 值 为 目 的 , 在 风 险 可 控 的 前 提 下 ,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 以
改 善 组 合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性 。 本 基 金 主 要 通 过 对 现 货 和 期 货 市 场 运 行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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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 势 的 研 究 , 结 合 股 指 期 货 定 价 模 型 寻 求 其 合 理 估 值 水 平 , 采 用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期 货 合 约 , 达 到 有 效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目 的 。 此
外 , 本 基 金 还 将 运 用 股 指 期 货 来 对 冲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进
行 有 效 的 现 金 管 理 , 如 预 期 大 额 申 购 赎 回 、 大 量 分 红 等 , 以 及 对 冲
因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无 法 有 效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风 险 。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收 益 率 × 9 5 % +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 活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 税 后 ) × 5 %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 基 金 为 股 票 型 基 金 , 具 有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 从 本
基 金 所 分 离 的 两 类 基 金 份 额 来 看 , 招 商 3 0 0 高 贝 塔 A 份 额 具 有 低 风
险 、 收 益 相 对 稳 定 的 特 征 ; 招 商 3 0 0 高 贝 塔 B 份 额 具 有 高 风 险 、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
基 金 管 理 人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简 称
招 商 3 0 0 高 贝 塔 A ( 场
内 简 称 : 高 贝 塔 A )
招 商 3 0 0 高 贝 塔 B ( 场
内 简 称 : 高 贝 塔 B )
招 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分 级 ( 场 内 简
称 : 高 贝 分 级 )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交 易 代 码 1 5 0 1 4 5 1 5 0 1 4 6 1 6 1 7 1 8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 0 , 4 7 4 , 1 4 7 . 0 0 份 1 0 , 4 7 4 , 1 4 8 . 0 0 份 1 3 , 8 4 2 , 2 4 0 . 5 5 份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招 商 3 0 0 高 贝 塔 A 份
额 具 有 低 风 险 、 收 益
相 对 稳 定 的 特 征 。
招 商 3 0 0 高 贝 塔 B 份
额 具 有 高 风 险 、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
本 基 金 为 股 票 型 基
金 , 具 有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
§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 . 1 主要 财 务 指标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报 告 期 ( 2 0 1 7 年 1 月 1 日 - 2 0 1 7 年 3 月 3 1 日 )
1 .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 2 2 8 , 5 1 4 . 4 7
2 . 本 期 利 润 - 1 5 4 , 8 6 9 . 7 6
3 .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 0 . 0 0 4 1
4 .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2 5 , 9 7 7 , 5 2 2 . 8 7
5 .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0 . 7 4 7
注 : 1 、 所 述 基 金 业 绩 指 标 不 包 括 持 有 人 认 购 或 交 易 基 金 的 各 项 费 用 , 计 入 费 用 后 实 际 收 益 水 平 要
低 于 所 列 数 字 ;
2 、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指 基 金 本 期 利 息 收 入 、 投 资 收 益 、 其 他 收 入 ( 不 含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扣
除 相 关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 本 期 利 润 为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加 上 本 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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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基金 净 值 表现
3 . 2 . 1 本报 告期 基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过 去 三 个 月 - 0 . 8 0 % 0 . 7 0 % 0 . 0 3 % 0 . 6 9 % - 0 . 8 3 % 0 . 0 1 %
3 . 2 . 2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以来 基金份 额累计 净值 增长率 变动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 4 管 理 人 报 告
4 . 1 基金 经 理 (或基 金经 理小组 )简介
姓 名 职 务
任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期 限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说 明
任 职 日 期 离 任 日 期
罗 毅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 0 1 3 年 8 月
1 日
- 9
男 , 经 济 学 硕 士 。 2 0 0 7 年 加 入
华 润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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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地 产 投 资 项 目 分 析 及 营
运 管 理 工 作 ; 2 0 0 8 年 4 月 加 入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养 老 金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 基 金 市
场 研 究 、 量 化 选 股 研 究 及 指 数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工 作 , 曾 任 高 级
经 理 、 E T F 专 员 , 现 任 上 证 消
费 8 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其 联 接 基 金 、 深 证
电 子 信 息 传 媒 产 业 ( T M T ) 5 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其 联 接 基 金 、 招 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招 商 沪 深 3 0 0 地 产 等 权
重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招
商 中 证 全 指 证 券 公 司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注 : 1 、 本 基 金 首 任 基 金 经 理 的 任 职 日 期 为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后 任 基 金 经 理 的 任 职 日 期 以 及 历 任
基 金 经 理 的 离 任 日 期 为 公 司 相 关 会 议 作 出 决 定 的 公 告 ( 生 效 ) 日 期 ;
2 、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计 算 标 准 遵 从 行 业 协 会 《 证 券 业 从 业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中 关 于 证 券 从 业 人
员 范 围 的 相 关 规 定 。
4 . 2 管理 人 对 报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遵规 守信 情况的 说明
基 金 管 理 人 声 明 :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严 格 遵 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各 项 实 施 准 则 的 规 定 以 及 《 招 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等 基 金 法 律 文 件 的 约 定 , 本 着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为 基 金 持 有 人 谋 求 最 大 利 益 。 本 报 告
期 内 , 基 金 运 作 整 体 合 法 合 规 , 无 损 害 基 金 持 有 人 利 益 的 行 为 。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以 及 投 资 运 作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
4 . 3 公平 交 易 专项说 明
4 . 3 . 1 公平 交易 制度的 执行 情况
基 金 管 理 人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已 建 立 较 完 善 的 研 究 方 法 和 投 资 决 策 流 程 , 确 保 各 投 资 组
合 享 有 公 平 的 投 资 决 策 机 会 。 公 司 建 立 了 所 有 组 合 适 用 的 投 资 对 象 备 选 库 , 制 定 明 确 的 备 选 库 建
立 、 维 护 程 序 。 公 司 拥 有 健 全 的 投 资 授 权 制 度 , 明 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投 资 总 监 、 投 资 组 合 经 理
等 各 投 资 决 策 主 体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划 分 , 投 资 组 合 经 理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可 以 自 主 决 策 , 超 过 投 资 权 限
的 操 作 需 要 经 过 严 格 的 审 批 程 序 。 公 司 的 相 关 研 究 成 果 向 内 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开 放 , 在 投 资 研 究 层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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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不 存 在 各 投 资 组 合 间 不 公 平 的 问 题 。
4 . 3 . 2 异常 交易 行为的 专项 说明
公 司 严 格 控 制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之 间 的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 严 格 禁 止 可 能 导 致 不 公 平 交 易 和 利 益 输 送
的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 确 因 投 资 组 合 的 投 资 策 略 或 流 动 性 等 需 要 而 发 生 的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 公 司 要 求 相
关 投 资 组 合 经 理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 并 留 存 记 录 备 查 , 完 全 按 照 有 关 指 数 的 构 成 比 例 进 行 投 资 的 组 合
等 除 外 。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各 项 交 易 均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要 求 执 行 , 本 公 司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不 存 在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成 交 量 的 5 % 的 情 形 。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有 可 能 导 致 不 公 平 交 易 和 利 益 输 送 的 重 大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
4 . 4 报告 期 内 基金投 资策 略和运 作分析
报 告 期 内 , 从 国 内 宏 观 经 济 数 据 来 看 , 经 济 相 对 比 较 平 稳 , 货 币 政 策 维 持 稳 健 中 性 。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报 告 期 内 上 涨 0 . 0 2 % , 从 市 场 风 格 来 看 , 报 告 期 内 属 于 大 盘 股 行 情 , 从 行 业 来 看 , 家
用 电 器 、 食 品 饮 料 、 国 防 军 工 、 建 筑 装 饰 、 钢 铁 等 行 业 板 块 涨 幅 较 大 , 传 媒 、 农 林 牧 渔 、 纺 织 服
装 、 综 合 、 商 业 贸 易 等 行 业 板 块 跌 幅 较 大 。
关 于 本 基 金 的 运 作 , 报 告 期 内 我 们 对 市 场 走 势 保 持 中 性 的 看 法 , 股 票 仓 位 总 体 维 持 在 9 4 . 5 %
左 右 的 水 平 , 基 本 完 成 了 对 基 准 的 跟 踪 。
4 . 5 报告 期 内 基金的 业绩 表现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为 - 0 . 8 0 % ,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增 长 率 为 0 . 0 3 % 。
4 . 6 报告 期 内 基金持 有人 数或基 金资产 净值 预警说 明
根 据 证 监 会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第 四 十 一 条 的 相 关 要 求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 连 续 二 十 个 工 作 日 出 现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数 量 不 满 二 百 人 或 者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低 于 五 千 万 元 情 形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予 以 披 露 。
本 基 金 存 在 连 续 六 十 个 工 作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低 于 五 千 万 元 的 情 形 , 相 关 解 决 方 案 已 经 上 报 证
监 会 。
§ 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 . 1 报告 期 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况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 )
1 权 益 投 资 2 4 , 6 3 3 , 9 7 3 . 6 8 9 3 . 5 6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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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股 票 2 4 , 6 3 3 , 9 7 3 . 6 8 9 3 . 5 6
2 基 金 投 资 - -
3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 -
其 中 : 债 券 -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
4 贵 金 属 投 资 - -
5 金 融 衍 生 品 投 资 - -
6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1 , 6 8 2 , 2 1 9 . 7 2 6 . 3 9
8 其 他 资 产 1 4 , 5 5 2 . 6 2 0 . 0 6
9 合 计 2 6 , 3 3 0 , 7 4 6 . 0 2 1 0 0 . 0 0
5 .2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票 投资组 合
5 .2 .1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 -
B 采 矿 业 9 9 0 , 9 6 7 . 0 8 3 . 8 1
C 制 造 业 7 , 4 5 3 , 8 8 4 . 1 1 2 8 . 6 9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6 6 7 , 0 0 8 . 0 0 2 . 5 7
E 建 筑 业 1 , 4 7 9 , 4 2 4 . 9 9 5 . 7 0
F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4 9 6 , 1 2 6 . 2 9 1 . 9 1
G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 -
H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4 , 1 9 8 , 8 3 8 . 7 9 1 6 . 1 6
J 金 融 业 5 , 8 7 5 , 1 6 7 . 3 4 2 2 . 6 2
K 房 地 产 业 1 , 0 3 9 , 6 4 3 . 0 4 4 . 0 0
L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4 5 3 , 6 8 0 . 0 0 1 . 7 5
M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 -
N 水 利 、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2 1 9 , 6 2 0 . 5 0 0 . 8 5
O 居 民 服 务 、 修 理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 -
P 教 育 - -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 -
R 文 化 、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5 0 2 , 1 7 5 . 0 0 1 . 9 3
S 综 合 7 2 2 , 6 6 3 . 5 0 2 . 7 8
合 计 2 4 , 0 9 9 , 1 9 8 . 6 4 9 2 . 7 7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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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2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 -
B 采 掘 业 - -
C 制 造 业 5 3 4 , 7 7 5 . 0 4 2 . 0 6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
E 建 筑 业 - -
F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 -
G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 -
H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 -
J 金 融 业 - -
K 房 地 产 业 - -
L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 -
M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 -
N 水 利 、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 -
O 居 民 服 务 、 修 理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 -
P 教 育 - -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 -
R 文 化 、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 -
S 综 合 - -
合 计 5 3 4 , 7 7 5 . 0 4 2 . 0 6
5 . 2 . 3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沪港 通投资 股票 投资组 合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沪 港 通 投 资 股 票 。
5 .3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资 明细
5 . 3 . 1 报告 期末 指数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数 量 ( 股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0 0 2 1 7 4 游 族 网 络 1 2 , 1 0 0 3 3 7 , 2 2 7 . 0 0 1 . 3 0
2 6 0 1 1 5 5 新 城 控 股 2 1 , 8 0 0 3 3 5 , 2 8 4 . 0 0 1 . 2 9
3 6 0 0 4 0 6 国 电 南 瑞 1 9 , 8 4 2 3 2 9 , 9 7 2 . 4 6 1 . 2 7
4 0 0 0 7 1 2 锦 龙 股 份 1 3 , 9 0 3 3 2 6 , 4 4 2 . 4 4 1 . 2 6
5 6 0 0 7 1 8 东 软 集 团 1 5 , 8 0 1 3 0 4 , 9 5 9 . 3 0 1 . 1 7
6 6 0 0 0 6 8 葛 洲 坝 2 5 , 3 0 0 2 9 7 , 7 8 1 . 0 0 1 . 1 5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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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 0 1 9 0 1 方 正 证 券 3 6 , 3 2 1 2 9 4 , 5 6 3 . 3 1 1 . 1 3
8 6 0 0 6 8 5 中 船 防 务 8 , 7 9 3 2 9 3 , 9 4 9 . 9 9 1 . 1 3
9 6 0 0 1 0 9 国 金 证 券 2 1 , 3 9 4 2 9 3 , 0 9 7 . 8 0 1 . 1 3
1 0 0 0 0 7 2 8 国 元 证 券 1 4 , 0 9 0 2 8 9 , 1 2 6 . 8 0 1 . 1 1
5 . 3 . 2 报告 期末 积极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数 量 ( 股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0 0 0 9 2 3 河 北 宣 工 1 0 , 9 9 1 2 7 4 , 7 7 5 . 0 0 1 . 0 6
2 6 0 1 9 9 2 金 隅 股 份 5 5 , 7 9 4 2 6 0 , 0 0 0 . 0 4 1 . 0 0
5 . 4 报告 期 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债 券 。
5 . 5 报告 期 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资 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债 券 。
5 . 6 报告 期 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资 产支持 证券投 资
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5 . 7 报告 期 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贵 金属投 资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贵 金 属 。
5 . 8 报告 期 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资 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权 证 。
5 .9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交 易情 况说明
5 . 9 . 1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持 仓和 损益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5 . 9 . 2 本基 金投 资股指 期货 的投资 政策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运 用 股 指 期 货 , 以 提 高 投 资 效 率 更 好 地 达 到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 本 基 金 在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中 将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 以 套 期 保 值 为 目 的 , 在 风 险 可 控 的 前 提 下 ,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 以 改 善 组 合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性 。
本 基 金 主 要 通 过 对 现 货 和 期 货 市 场 运 行 趋 势 的 研 究 , 结 合 股 指 期 货 定 价 模 型 寻 求 其 合 理 估 值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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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平 , 采 用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期 货 合 约 , 达 到 有 效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目 的 。 此 外 , 本 基 金 还 将
运 用 股 指 期 货 来 对 冲 诸 如 预 期 大 额 申 购 赎 回 、 大 量 分 红 等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进 行 有 效 的
现 金 管 理 , 以 及 对 冲 因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无 法 有 效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风 险 。
5 . 1 0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交 易情 况说明
5 . 1 0 . 1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 资政 策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 参 与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
5 . 1 0 . 2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持 仓和 损益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
5 . 1 0 . 3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 资评 价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 参 与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
5 . 1 1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5 . 1 1 . 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除 游 族 网 络 ( 股 票 代 码 0 0 2 1 7 4 ) 、 锦 龙 股 份 ( 股 票 代 码
0 0 0 7 1 2 ) 、 方 正 证 券 ( 股 票 代 码 6 0 1 9 0 1 ) 、 国 元 证 券 ( 股 票 代 码 0 0 0 7 2 8 ) 外 其 他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未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不 存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的 情 形 。
1 、 游 族 网 络 ( 股 票 代 码 0 0 2 1 7 4 )
根 据 公 司 2 0 1 6 年 1 2 月 2 0 日 公 告 , 公 司 于 2 0 1 6 年 1 0 月 1 7 日 到 1 0 月 2 8 日 接 受 福 建 证 监 局
现 场 专 项 检 查 , 并 于 2 0 1 6 年 1 2 月 1 2 日 , 收 到 福 建 证 监 局 出 具 的 《 关 于 对 游 族 网 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责 令 改 正 措 施 的 决 定 》 。
对 该 股 票 的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的 说 明 : 因 复 制 指 数 而 被 动 持 有 。
2 、 锦 龙 股 份 ( 股 票 代 码 0 0 0 7 1 2 )
根 据 公 司 2 0 1 7 年 2 月 1 4 日 公 告 , 收 到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南 宁 铁 路 运 输 分 院 发 出 的
《 案 件 侦 查 终 结 移 送 审 查 起 诉 告 知 书 》 , 公 司 涉 嫌 单 位 行 贿 一 案 已 侦 查 终 结 , 拟 移 送 南 宁 铁 路 运 输
检 察 院 审 查 起 诉 。
对 该 股 票 的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的 说 明 : 因 复 制 指 数 而 被 动 持 有 。
3 、 方 正 证 券 ( 股 票 代 码 6 0 1 9 0 1 )
2 0 1 6 年 7 月 5 日 , 湖 南 证 监 局 下 发 《 关 于 对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责 令 增 加 内 部 合 规 检
查 次 数 措 施 的 决 定 》 。
2 0 1 6 年 8 月 2 5 日 公 告 , 湖 南 证 监 局 下 发 《 关 于 对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出 具 警 示 函 措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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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的 决 定 》 。
2 0 1 6 年 1 1 月 2 5 日 , 湖 南 证 监 局 下 发 《 关 于 对 方 正 证 券 邵 阳 邵 水 西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采 取 责 令 增
加 内 部 合 规 检 查 次 数 措 施 的 决 定 》 。
根 据 公 司 2 0 1 6 年 1 1 月 2 9 日 公 告 , 公 司 因 未 按 规 定 对 客 户 的 身 份 信 息 进 行 审 查 和 了 解 , 未 实
施 有 效 的 了 解 客 户 身 份 的 回 访 、 检 查 等 程 序 , 受 到 证 监 会 决 定 对 公 司 责 令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并 处 以 罚 款 等 处 罚 。
2 0 1 6 年 1 2 月 7 日 , 湖 南 证 监 局 下 发 《 关 于 对 方 正 证 券 岳 阳 巴 陵 东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采 取 责 令 增
加 内 部 合 规 检 查 次 数 措 施 的 决 定 》 。
2 0 1 6 年 1 2 月 1 2 日 , 湖 南 证 监 局 下 发 《 关 于 对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芙 蓉 中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采 取 责 令 改 正 并 暂 停 开 展 代 销 金 融 产 品 业 务 行 政 监 管 措 施 的 决 定 》 。
2 0 1 6 年 1 2 月 1 5 日 , 全 国 股 转 公 司 查 明 公 司 在 提 交 的 《 上 海 天 信 网 络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 、 《 方 正 证 券 关 于 推 荐 上 海 天 信 网 络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推 荐 报 告 》 等 申 请 挂 牌 文 件 中 存 在 违 规 行 为 , 决 定 给 予 出 具 警 示 函 的 自 律 监 管 措 施 。
根 据 公 司 2 0 1 6 年 1 2 月 2 0 日 公 告 , 公 司 涉 嫌 未 披 露 控 股 股 东 与 其 他 股 东 间 关 联 关 系 等 信 息 披
露 违 法 违 规 , 公 司 被 证 监 会 立 案 调 查 , 2 0 1 6 年 1 2 月 1 9 日 收 到 证 监 会 《 行 政 处 罚 事 先 告 知 书 》 ,
拟 对 公 司 责 令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并 处 以 6 0 万 元 罚 款 。
根 据 公 司 2 0 1 7 年 1 月 5 日 公 告 , 公 司 因 部 分 营 业 部 在 2 0 1 2 - 2 0 1 4 年 期 间 , 存 在 客 户 佣 金 管
理 不 规 范 、 佣 金 调 整 无 客 户 确 认 记 录 , 在 向 客 户 提 供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服 务 并 收 取 服 务 费 用 的 情 况 下 、
未 按 要 求 与 客 户 签 订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协 议 等 , 受 到 湖 南 监 管 局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以 及 谴 责 的 监 管 措 施 。
对 该 股 票 的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的 说 明 : 因 复 制 指 数 而 被 动 持 有 。
4 、 国 元 证 券 ( 股 票 代 码 0 0 0 7 2 8 )
2 0 1 6 年 8 月 1 日 , 因 公 司 未 按 照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账 户 报 送 业
务 指 南 》 的 要 求 报 送 相 关 投 资 者 账 户 信 息 , 违 反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关 规 则 , 全 国 股 转
公 司 对 公 司 采 取 出 具 警 示 函 的 自 律 监 管 措 施 。
2 0 1 6 年 1 0 月 1 3 日 , 因 公 司 盐 城 解 放 南 路 营 业 部 在 2 0 1 5 年 4 - 7 月 期 间 , 为 部 分 投 资 者 非 现
场 签 署 《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风 险 揭 示 书 》 并 开 通 相 关 交 易 权 限 , 事 后 公 司 在 自 查 中 及 时 发 现 了 该
问 题 并 进 行 了 整 改 , 按 要 求 为 投 资 者 补 办 了 手 续 , 但 对 个 别 不 配 合 的 投 资 者 始 终 未 采 取 纠 正 处 理
措 施 , 深 交 所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 监 管 关 注 函 》 ( 会 员 部 字 〔 2 0 1 6 〕 1 6 2 号 ) , 对 公 司 采 取 书 面 警 示 的
监 管 措 施 。
对 该 股 票 的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的 说 明 : 因 复 制 指 数 而 被 动 持 有 。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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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1 . 2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没 有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从 制 度 和 流
程 上 要 求 股 票 必 须 先 入 库 再 买 入 。
5 . 1 1 . 3 其 他 资产 构成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 元 )
1 存 出 保 证 金 5 , 1 4 2 . 0 8
2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
3 应 收 股 利 -
4 应 收 利 息 3 4 4 . 6 0
5 应 收 申 购 款 9 , 0 6 5 . 9 4
6 其 他 应 收 款 -
7 待 摊 费 用 -
8 其 他 -
9 合 计 1 4 , 5 5 2 . 6 2
5 .1 1.4 报告 期末 持有的 处于 转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
5 .1 1.5 报告 期末 前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5 . 1 1 . 5 . 1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前十 名 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的 说明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流 通 受 限 部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说 明
1 6 0 0 4 0 6 国 电 南 瑞 3 2 9 , 9 7 2 . 4 6 1 . 2 7 重 大 事 项
5 . 1 1 . 5 . 2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前五 名 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积 极 投 资 前 五 名 股 票 中 不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的 情 况 。
§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 位 : 份
项 目
招 商 3 0 0 高 贝 塔 A ( 场
内 简 称 : 高 贝 塔 A )
招 商 3 0 0 高 贝 塔 B ( 场
内 简 称 : 高 贝 塔 B )
招 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分 级 ( 场 内 简
称 : 高 贝 分 级 )
报 告 期 期 初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 2 , 1 3 3 , 1 7 9 . 0 0 1 2 , 1 3 3 , 1 8 0 . 0 0 1 4 , 9 1 6 , 6 3 5 . 2 5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金 总 申 购 份 额 - - 1 , 7 3 6 , 0 4 4 . 0 9
减 :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金 总 赎 回 份 额 - - 6 , 1 2 8 , 5 0 2 . 7 9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 - " 填 列 )
- 1 , 6 5 9 , 0 3 2 . 0 0 - 1 , 6 5 9 , 0 3 2 . 0 0 3 , 3 1 8 , 0 6 4 . 0 0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 0 , 4 7 4 , 1 4 7 . 0 0 1 0 , 4 7 4 , 1 4 8 . 0 0 1 3 , 8 4 2 , 2 4 0 . 5 5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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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 . 1 基金 管 理 人持有 本基 金份额 变动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的 情 况 。
7 . 2 基金 管 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基 金交 易明细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的 情 况 。
§ 8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8 . 1 报告 期 内 单一投 资者 持有基 金份额 比例 达到或 超过 2 0 % 的情 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2 0 %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个人 1
2 0 1 7 0 1 0 1 - 2 0
1 7 0 3 3 1
1 1 , 2 6 4 , 9 2 2 . 0 0 - 3 , 7 1 8 , 2 4 0 . 0 0 7 , 5 4 6 , 6 8 2 . 0 0 2 1 . 6 9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 0 % 的情况,可能会出现集中赎回甚至巨额赎回从而
引发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 9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9 . 1 备查 文 件 目录
1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设 立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文 件 ;
2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招 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设 立 的 文 件 ;
3 、 《 招 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4 、 《 招 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 ;
5 、 《 招 商 沪 深 3 0 0 高 贝 塔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
6 、 基 金 管 理 人 业 务 资 格 批 件 、 营 业 执 照 。招商沪深 3 0 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7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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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 存放 地 点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国 深 圳 深 南 大 道 7 0 8 8 号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9 . 3 查阅 方 式
上 述 文 件 可 在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互 联 网 站 上 查 阅 , 或 者 在 营 业 时 间 内 到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查 阅 。
投 资 者 对 本 报 告 书 如 有 疑 问 , 可 咨 询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电 话 : 4 0 0 - 8 8 7 - 9 5 5 5
网 址 : h t t p : / / w w w . c m f c h i n a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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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