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信:关于A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后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鹏 华丰信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开放日 后约定年收益率的 公告 根据 《鹏华丰信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 合同》 ” ) 中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丰信 A”) 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丰信 A 的每个申购开放 日(本次申 购开放日为 2017 年 4 月 21 日) 开始前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当期适用的约定年收益 率。 丰信 A 约定年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丰信 A 约定年收益率=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利差。 丰信 A 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丰信 A 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 其中,计算丰信 A 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 是指丰信 A 的 每个申购开放日前 的第二个工作日 (本次即为 2017 年 4 月 19 日) 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 基金管理人将在丰信 A 的申购开放日开始 前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当 期适用的约定 收益率的利差值。 利差值的取值范围为 0% (含) -2% (含) 。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 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丰信 A 本期适用的利差值确定为 2% 。 丰信 A 本次开放申购 日后的约定年收益率为 2017 年 4 月 19 日 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 。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6788-999(免长途 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 根 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诚 实信用 、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产 ,但不 保证 基金 一定盈 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如在分级运作期间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丰信 A 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 明 书 》 等 相 关 法 律 文 件 。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