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新华信用增强债A(002421)

新华信用增强债: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页共41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 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页共41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421 交易代码 0024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4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4,565,846.4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421 00242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额 349,368,399.04 份 65,197,447.38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投资价值的深度挖掘,积极把握信用债投资机会, 力争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并保持较高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 供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有效结合“自上而下” 的资产配置策略以及“ 自下而上”的债券精 选策略,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基本面、证券市场走势等宏观因素的基础 上,灵活配置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并通过严谨的信用 分析以及对券种收益水平、流动性的客观判断,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 精选个券构建投资组合。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精选具有 持续成长性且估值相对合理,股价具有趋势向上的股票构建权益类资产 投资组合,以提高基金的整体收益水平。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4页共41页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齐岩 郭明 联系电话 010-68779688 010-66105799 信息披露 负责人 电子邮箱 qiyan@nc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95588 传真 010-6877952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 www.n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4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431,487.96 5,709,124.15 本期利润 21,128,461.98 6,349,895.7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523 0.033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5.11% 3.31%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5页共41页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00% 4.80% 2016 年末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0457 0.042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6,978,506.67 68,296,303.3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0 1.04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为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 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1.35% 0.12% -3.54% 0.19% 4.89% -0.07% 过去六个月 4.27% 0.13% -2.64% 0.15% 6.91% -0.0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5.00% 0.13% -4.12% 0.15% 9.12% -0.02%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 益率×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 阶段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 -④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6页共41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35% 0.13% -3.54% 0.19% 4.89% -0.06% 过去六个月 4.17% 0.13% -2.64% 0.15% 6.81% -0.0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4.80% 0.13% -4.12% 0.15% 8.92% -0.02%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 益率×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当期完成建仓。 2、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7页共41页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当期完成建仓。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8页共41页 注: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合同生效当年按 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注: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合同生效当年按 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 2004 年 12 月 9 日注册成立。 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四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即新 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9页共41页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 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 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里一号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积极价 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信用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稳添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于泽雨 本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 助理、新华纯 债添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安享 惠金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信用 增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新华 惠鑫分级债券 2016-04- 13 - 8 经济学博士,8 年证券从业经验。 历任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债券研究 员、合众人寿保险公司债券投资 经理,于 2012 年 10 月加入新华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助理、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 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信用增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 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0页共41页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新华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新华恒稳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 李显君 本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活期 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 新华恒稳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07- 08 - 8 工商管理及金融学硕士,8 年证 券从业经验,历任国家科技风险 开发事业中心研究员、大公国际 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分析师、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资主办、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和账户投资经理,先后负责宏 观研究、信用评级、策略研究、 投资交易、账户管理等工作。 2016 年 4 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华信用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 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 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1页共41页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 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 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 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 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 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 4 个季度的日内、3 日内以及 5 日内股票和债券交易同 向交易价差分析及相应情景分析表明:债券同向交易频率偏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高的因素主 要是受到市场因素影响造成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大或者是组合经理个人对交易时机的判断,即成交 价格的日内变化较大以及投资组合的成交时间不一致而导致个别组合间的交易价差较大,结合通过 对平均溢价率、买入/ 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表 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允许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的发生,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 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 年债市走势跌宕起伏,进入 2014 年开启的历史最长牛市行情的第三个年头后,债市经历 了 4 月份大型国企违约带来的触动,6 月至 10 月债市收益率大幅下行的疯狂,又在年底将至之时 遭遇一个月跌掉一年多涨幅的浩劫。基金操作方面,2016 年本基金最大的投资亮点即始终坚持短 久期策略,实现了投资业绩稳健增长,成功抵抗了年底债市暴跌,并保持了组合流动性。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主要在短期品种中挖掘高收益债券投资机会,重点关注产权关系稳定、 主营业务持续性好、盈利能力较强、各项财务指标健康、负债规模和负债率适中的信用债。股票投 资方面,本基金主要关注各行业中具有长期竞争力的低估值、真成长和高股息率标的,并根据市场 情绪和估值情况将股票仓位保持在适当水平。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2页共41页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1.050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00% , 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4.12% ;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1.048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80%,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4.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债市投资看准基本面是最重要的,而每年年初都是对基本面判断分歧最大的时候,分歧的根源 是对经济自身内生动力的判断;乐观派认为经济内生动力强,可以使经济走出强势性复苏;悲观派 认为经济内生动力还比较弱,经济复苏只是短暂幻象。通过对 2017 年经济增速、通膨水平、债务 周期、人口结构、货币供需、利率政策和国际金融环境等各个维度进行分析,拨开重重迷雾,本基 金认为,2017 年国内经济并没有持续复苏迹象,仍将处在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的大背景下, 潜在增长率将进一步降低。 2017 年基金操作上,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取短久期持有和长久期择时的策略,重点挖 掘产权关系稳定、主营业务持续性好、盈利能力较强、各项财务指标健康、负债规模和负债率适中 的短久期、高收益信用债,同时密切关注收益率波动带来的长久期波段交易机会;股票投资方面, 本基金将着重关注各行业中具有长期竞争力的低估值标的,结合市场波动择机提高或降低股票仓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4.6.1.1 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投资 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 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 2/3 或以上多数票通过。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3页共41页 4.6.1.2 基金会计的职责分工 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 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4.6.1.3 投资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 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6.1.4 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4.6.1.5 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4页共41页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新 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 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2017 年 3 月 24 日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5页共41页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张伟


胡慰签字出具了瑞华审字[2017]01360119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 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2,780,484.30 结算备付金 361,621.73 存出保证金 46,106.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417,046,044.70 其中:股票投资 63,822,212.9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53,223,831.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13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539,014.7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4,578.09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6页共41页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436,797,985.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726,328.1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2,640.96 应付托管费 77,897.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27,423.42 应付交易费用 209,238.6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09,646.48 负债合计 1,523,175.06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414,565,846.42 未分配利润 20,708,963.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5,274,810.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36,797,985.08 注:1、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50 元,基金份额 349,368,399.04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48 元,基金份额 65,197,447.38 份。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7页共41页 2、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4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4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3,128,429.26 1.利息收入 13,761,285.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240,381.93 债券利息收入 11,148,545.0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72,358.9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977,913.5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626,715.9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770,76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3,580,436.2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3,337,745.58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1,484.15 减:二、费用 5,650,071.57 1.管理人报酬 3,026,463.15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8页共41页 2.托管费 864,703.76 3.销售服务费 545,027.94 4.交易费用 462,656.28 5.利息支出 352,263.4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52,263.46 6.其他费用 398,956.9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478,357.6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478,357.69 注: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4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 年 4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27,478,357.69 27,478,357.6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14,565,846.42 -6,769,394.09 407,796,452.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51,694,322.53 1,823,894.41 1,053,518,216.94 2.基金赎回款 -637,128,476.11 -8,593,288.50 -645,721,764.61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19页共41页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14,565,846.42 20,708,963.60 435,274,810.0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友,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2931 号文件“关于核准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批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 4 月 8 日向社会公开 募集,首次募集资金总额 932,408,339.50 元, 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 114,213.39 元,并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136002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6 年 4 月 13 日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本基金 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 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以及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0页共41页 ×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 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 报表附注四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 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 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 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 金融资产列示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融资产列示。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1页共41页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 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等,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 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期间取得的利 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在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2页共41页 成本;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 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 股票,于除息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债券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 独核算)。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成 本进行分摊,确认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 报酬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获赠的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照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权证数量, 成本为零。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认应归属于权证部分的成本。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权证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 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 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 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返售到期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3页共41页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 融入的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回购到期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1)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 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 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 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 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在 0.25%以上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 价值。 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 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2)主要资产的估值方法 ①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4页共41页 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并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在同一股票上市交易后,在锁定期内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由于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锁定期内的估值方法为: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 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 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②债券投资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实行净价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含上交所可交换债), 选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作为公允价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含深交所可交换债券),采用交易所每日收盘价(估 值全价)扣减上一起息日至估值日每百元债券的税后应计利息(算头算尾)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私募债券和未上市债券,采用成本估值。 对于银行间市场上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中国债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净价加上上一起息日至估值日每百元债券的税前应计利息(算头算尾)减去上一起息日至估值日 每百元债券的税后应计利息(算头算尾)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③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的管理人应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5页共41页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申购、赎 回、转换及分红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交易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 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 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月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 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 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若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 (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并于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卖出或到期时 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4)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时确认。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6页共41页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 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三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发生差错更正。 7.4.6 税项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7页共41页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 花税征收方式,将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 A 股、B 股股权转让书据按 0.1%的税率对双方当 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 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 0.1% 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 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 充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 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企 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 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 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东 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8页共41页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恒泰证券 60,090,291.52 18.83% 注: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4.8.1.2 权证交易 1、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2、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4.8.1.3 债券交易 1、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2、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 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恒泰证券 60,000,000.00 14.09% 注: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29页共41页 本期 2016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 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恒泰证券 43,943.87 15.83% 21,852.45 11.41% 注: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026,463.1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40,239.20 注:1、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2、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64,703.76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0.2%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2、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0页共41页 关联方名称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合计 工商银行 - 412,284.70 412,284.70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 1,369.37 1,369.3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110,890.32 110,890.32 合计 - 524,544.39 524,544.39 注: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0.4%/ 当年天数。 2、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4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780,484.30 79,959.77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1页共41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63,822,212.90 14.61 其中:股票 63,822,212.90 14.61 2 固定收益投资 353,223,831.80 80.87 其中:债券 353,223,831.80 80.8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135.00 2.2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142,106.03 0.72 7 其他各项资产 6,609,699.35 1.51 8 合计 436,797,985.08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885,036.00 1.58 C 制造业 15,312,765.52 3.5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2页共41页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149,332.38 5.7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6,475,079.00 3.7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3,822,212.90 14.6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221 海南航空 3,173,050 10,344,143.00 2.38 2 601006 大秦铁路 1,069,679 7,573,327.32 1.74 3 601988 中国银行 2,031,200 6,987,328.00 1.61 4 600308 华泰股份 1,260,258 6,855,803.52 1.58 5 601328 交通银行 1,119,300 6,458,361.00 1.48 6 601898 中煤能源 918,800 5,338,228.00 1.23 7 000709 河钢股份 1,391,500 4,647,610.00 1.07 8 600166 福田汽车 1,232,800 3,809,352.00 0.88 9 600717 天津港 359,629 3,625,060.32 0.83 10 600269 赣粤高速 717,058 3,606,801.74 0.83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刊登于www.ncfund.com.cn 网 站的年报正文。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3页共41页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601006 大秦铁路 18,806,400.00 4.32 2 000709 河钢股份 16,430,105.00 3.77 3 600717 天津港 16,325,227.93 3.75 4 600221 海南航空 16,234,005.50 3.73 5 601328 交通银行 15,409,800.00 3.54 6 601088 中国神华 12,959,654.35 2.98 7 600269 赣粤高速 12,688,443.08 2.92 8 600308 华泰股份 12,533,087.80 2.88 9 600642 申能股份 12,298,000.00 2.83 10 601998 中信银行 11,178,300.00 2.57 11 601988 中国银行 10,791,985.00 2.48 12 600166 福田汽车 7,540,396.00 1.73 13 000001 平安银行 6,002,400.00 1.38 14 601898 中煤能源 5,318,646.00 1.22 15 600875 东方电气 5,198,000.00 1.19 16 601117 中国化学 5,194,400.00 1.19 注:本项“买入金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600717 天津港 14,878,089.12 3.42 2 000709 河钢股份 14,266,754.00 3.28 3 601088 中国神华 13,372,521.62 3.07 4 600642 申能股份 13,268,532.50 3.05 5 601998 中信银行 13,097,391.00 3.01 6 601006 大秦铁路 11,074,223.66 2.54 7 600269 赣粤高速 9,838,653.50 2.26 8 601328 交通银行 9,474,294.00 2.18 9 600308 华泰股份 8,362,791.28 1.92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4页共41页 10 600221 海南航空 5,957,261.00 1.37 11 601117 中国化学 5,030,746.76 1.16 12 600875 东方电气 4,631,212.00 1.06 13 600166 福田汽车 4,077,040.00 0.94 14 601988 中国银行 3,958,750.00 0.91 15 000001 平安银行 2,969,433.00 0.68 注:本项“卖出金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84,908,850.66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34,257,693.44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与“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3,163,500.00 5.3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3,163,500.00 5.3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11,801,200.00 71.63 6 中期票据 17,105,400.00 3.9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53,731.80 0.2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53,223,831.80 81.15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5页共41页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11699911 16 魏桥铝 电 SCP009 400,000 40,144,000.00 9.22 2 011699755 16 南山集 SCP002 300,000 30,150,000.00 6.93 3 011698163 16 陕有色 SCP003 300,000 30,024,000.00 6.90 4 011698188 16 闽稀土 SCP001 300,000 29,955,000.00 6.88 5 041652003 16 富丽达 CP001 270,000 27,156,600.00 6.24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6页共41页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6,106.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539,014.72 5 应收申购款 24,578.0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609,699.35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7页共41页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新华信用增强债 券 A 1,136 307,542.60 279,727,307.41 80.07% 69,641,091.63 19.93% 新华信用增强债 券 C 712 91,569.45 0.00 0.00% 65,197,447.38 100.00 % 合计 1,848 224,332.17 279,727,307.41 67.47% 134,838,539.01 32.5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0.00 0.00%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0.00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合计 0.00 0.00% 注: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0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0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A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4 月 13 日)基金份额总额 405,907,897.38 526,500,442.12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8页共41页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5,907,897.38 526,500,442.1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89,492,702.17 29,793,280.8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46,032,200.51 491,096,275.6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9,368,399.04 65,197,447.38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6 年 3 月 24 日,崔建波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未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其报酬 80000 元人民币。 2016 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年限为 1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稽核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佣金 占当期佣 备注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39页共41页 数量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金总量的 比例 宏信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中信万通 1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143,992,850.80 45.12% 134,102.01 48.30% - 恒泰证券 2 60,090,291.52 18.83% 43,943.87 15.83% - 中信证券 1 33,946,141.00 10.64% 31,613.46 11.39% - 国泰君安 1 23,070,444.50 7.23% 21,485.50 7.74% - 中金证券 1 15,313,978.00 4.80% 11,199.10 4.03% - 方正证券 1 10,799,190.00 3.38% 7,897.48 2.84% - 安信证券 1 10,659,443.00 3.34% 9,927.24 3.58% - 西南证券 1 7,087,641.00 2.22% 5,183.26 1.87% - 国信证券 1 4,794,451.28 1.50% 4,465.09 1.61% - 长江证券 1 4,766,100.00 1.49% 4,438.65 1.60% - 华泰证券 1 4,646,013.00 1.46% 3,397.66 1.22%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 监基字[1998]29 号)以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 [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报告期内共租用 21 个交易席位,其中报告期内新增 1 个交易席 位、退租 1 个交易席位。新增席位为:中金公司上海交易所席位。退租席位为:民族证券上海交易 所席位。 一、交易席位的分配依据 交易席位的分配以券商实力及其所提供的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交易席位的选择流程 1、研究部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券商。 2、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三、交易量的分配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40页共41页 交易量的分配以券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券商提供独立的或第三方研究报告及服务,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公司研发、市场数 据、财经信息、行业期刊、组合分析软件、绩效评估、研讨会、统计信息、交易评估等,用以支持 投资决策。 2、以季度为单位对经纪商通过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基金经理、研究员和交易员分别打分, 根据经纪商给投资带来的增值确定经济商的排名。 考核的内容包括上一季度经纪交易执行情况、提供研究报告数量、研究报告质量和及时性、受 邀讲解次数及效果、主动推介次数及效果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期交易量分配的依据,交易量大小 和评分高低成正比。 3、交易部负责落实交易量的实际分配工作。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海通证券 - - 277,500,0 00.00 65.17% - - 恒泰证券 - - 60,000,00 0.00 14.09% - - 中信证券 - - 3,700,000 .00 0.87% - - 国泰君安 - - 78,600,00 0.00 18.46% - - 国信证券 - - 6,000,000 .00 1.41% - - 注:回购交易不包含非担保交收金额。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41页共41页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