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开通武汉伯嘉基金销售定投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 于开通 武汉伯嘉 基金销 售定投业 务的公 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与武汉市伯嘉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伯嘉”) 协 商一致,自2017年4月13 日起,将开
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 武汉伯嘉销售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适 用基 金及业 务范 围
序号 基 金名 称
基金
代码
本 公司
定 投下
限
武 汉伯
嘉 定投
下限
1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1 1 元 届时以
其公告
为准
2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3(前端) 1 元
400004 (后端) 1 元
3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400005 1 元
4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 400006 1000 元
5
东 方 策略 成 长混 合型 开放 式 证券 投 资
基金
400007 (前端) 1 元
400008 (后端) 1 元
6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9 1 元
7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1 (前端) 1 元
400012 (后端) 1 元
8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13 1 元
9
东 方 增长 中 小盘 混合 型 开 放 式证 券 投
资基金
400015 1 元
10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6 1 元
11
东 方 启明 量 化先 锋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400018 1 元
12
东 方 安心 收 益保 本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400020 1 元
13
东 方 利群 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 投资 基 金
A
400022 1 元
14
东 方 利群 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 投资 基 金
C
002193 1 元
15 东 方 多策 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 400023 1 元 基金A
16
东 方 多策 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C
002068 1 元
17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5 1 元
18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400027 1 元
19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400029 1 元
20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0 1 元
21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2 1 元
22
东 方 睿鑫 热 点挖 掘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基金A
001120 1 元
23
东 方 睿鑫 热 点挖 掘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基金C
001121 1 元
24
东 方 鼎新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A
001196 1 元
25
东 方 鼎新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C
002192 1 元
26
东 方 惠新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A
001198 1 元
27
东 方 惠新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C
002163 1 元
28
东 方 新策 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A
001318 1 元
29
东 方 新策 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C
002060 1 元
30
东 方 新思 路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A
001384 1 元
31
东 方 新思 路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C
001385 1 元
32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1450 1 元
33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1451 1 元
34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1495 1 元
35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2162 1 元
36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02 1 元
37 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48 1 元 38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73 1 元
39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74 1 元
40
东 方 盛世 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002497 1000 元
41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14 1000 元
42 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2896 1 元
43 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2897 1 元
44 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545 1000 元
45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3837 1 元
46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3838 1 元
47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004244 1 元
注:
1、 东 方金 账簿 货币 B 单 笔 申购申 请最 低限 额为 500 万元。 若东 方金 账簿 货币 A 的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在单 个基 金账 户保 留的基 金份 额达 到或 超 过500 万 份时 , 本基 金登 记 机构自 动将 其在
该基金 账户 持有 的东 方金 账簿货 币 A 升级 为东 方金 账簿货 币 B 。若 东方 金账 簿货币 B 的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在单 个基 金账 户保留 的基 金份 额低 于 500 万份 时 , 本 基金 登记 机 构自动 将其 在该
基金账 户持 有的 东方 金账 簿货 币 B 降 级为 东方 金账 簿货 币 A;
2、自 2014 年 5 月 21 日 起,本 基金 管理 人暂 停接 受东方 稳健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对本
基金的 单笔 金 额 2000 万 以上( 不 含 2000 万) 申 购 (包 括日 常申 购和 定期 定额申 购) 、转 换
转入申 请 ,且 单个 基金 帐 户单日 累计 申购 ( 包括 日 常申购 和定 期定 额申 购 ) 及转换 转入 金额
不得超 过 2000 万 元( 不 含 2000 万元 ) 。 对于 超过 限额的 申请 ,本 基金 管理 人有权 拒绝 ,不
予确认 ;
3、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 起,本 基金 管理 人暂 停接 受东方 臻馨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单 笔金
额50 万以 上( 不 含50 万 )申 购( 包括 日常 申购 和 定期定 额申 购 )、 转换 转 入申请 , 且单 个
基金账 户单 日累 计申 购( 包括日 常申 购和 定期 定额 申购) 及转 换转 入金 额不 得超 过 50 万元
(不 含50 万元 )。 对于 超过限 额的 申请 ,本 基金 管理人 有权 拒绝 ,不 予确 认;
4、 自 2016 年 8 月 30 日 起,本 基金 管理 人暂 停接 受东方 鼎新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含 A 、C 类) 的单 笔金 额 100 万 元以 上( 不含 100 万元) 申购 (包 括日 常 申购和 定期 定额
申 购 ) 、转 换转 入 申请 ,且单 个 基金 帐 户单 日累 计 申购 ( 包括 日 常申 购和 定 期定 额 申购 )及
转换转 入金 额不 得超 过 100 万 元( 不 含 100 万 元) 。 对于超 过限 额的 申请 ,本 基金管 理人 有
权拒绝 ,不 予确 认; 5、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 起 ,本基 金管 理人 暂停 接受 东方新 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含 A 、
C 份 额) 的单 笔金 额 100 万元以 上( 不 含 100 万元 )申购 (包 括日 常申 购和 定期定 额申 购) 、
转换转 入申 请 ,且 单个 基 金帐户 单日 累计 申购 ( 包 括日常 申购 和定 期定 额申 购) 及转 换转 入
金额不 得超 过 100 万 元( 不含 100 万 元) 。 对于 超 过限额 的申 请, 本基 金管 理人有 权拒 绝,
不予确 认;
6、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 起 , 本基 金管 理人 暂停 接受 东方利 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含
A 、C 类 ) 的 单笔金 额 50 万以上 ( 不含 50 万 ) 申购 (包 括日 常申 购和 定期 定 额申购 ) 、 转换
转入申 请 ,且 单个 基金 账 户单日 累计 申购 ( 包括 日 常申购 和定 期定 额申 购 ) 及转换 转入 金额
不得超 过 50 万元 (不 含 50 万 元) 。 对于 超过 限 额 的 申请, 本基 金管 理人 有权 拒绝, 不予 确
认;
7、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 起,本 基金 管理 人暂 停接 受东方 盛世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单笔 金 额 50 万以 上( 不 含 50 万 )申 购( 包括 日常 申购和 定期 定额 申购 ) 、 转 换转入 申请 ,
且单个 基金 账户 单日 累计 申购 ( 包括 日常 申购和 定 期定额 申购 ) 及 转换转 入 金额不 得超 过 50
万元 (不 含 50 万 元) 。对 于超过 限额 的申 请 ,本 基 金管理 人有 权按 照申 请时 间先后 , 对累 计
金额 50 万 以内 的予 以确 认 (包 含 50 万) , 超出 金额 不予确 认;
8、自 2016 年 10 月 17 日 起, 本 基金 管理 人暂 停接 受东方 惠新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含 A 、C 类) 单笔 金额 100 万元 以上 (不含 100 万 元)申 购( 包括 日常 申购 和定期 定额 申
购 ) 、 转换 转入 申 请, 且单个 基 金帐 户 单日 累计 申 购( 包 括日 常 申购 和定 期 定额 申 购) 及转
换转入 金额 不得 超 过 100 万元( 不 含 100 万元) 。 对于超 过限 额的 申请 ,本 基金管 理人 有权
拒绝, 不予 确认 ;
9、自 2016 年 11 月 10 日 起,本 基金 管理 人暂 停接 受东方 多策 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含 A 、C 类 )单 笔金 额 50 万以 上( 不含 50 万 )申购 (包 括日 常申 购和 定期定 额申 购) 、
转换转 入申 请 ,且 单个 基 金账户 单日 累计 申购 ( 包 括日常 申购 和定 期定 额申 购) 及转 换转 入
金额不 得超 过 50 万元 ( 不含 50 万元 ) 。 对于 超过 限额的 申请 ,本 基金 管理 人有权 拒绝 ,不
予确认 ;
10、自 2016 年 12 月 19 日起, 本基 金管 理人 暂停 接受东 方岳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单笔 金 额 50 万以 上( 不 含 50 万 )申 购( 包括 日常 申购和 定期 定额 申购 ) 、 转 换转入 申请 ,
且单个 基金 账户 单日 累计 申购 ( 包括 日常 申购和 定 期定额 申购 ) 及 转换转 入 金额不 得超 过 50
万元 (不 含 50 万 元) 。对 于超过 限额 的申 请 ,本 基 金管理 人有 权按 照申 请时 间先后 , 对累 计
金额 50 万 以内 的予 以确 认 (包 含 50 万) , 超出 金额 不予确 认;
11 、 自2017 年 4 月 10 日 起 , 本基金 管理 人暂 停接 受对 东方臻 享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含
A、C 类) 基金 的单 笔金 额100 万 以上 ( 不 含100 万) 申购 ( 包括 日常 申购 和定 期定额 申购 ) 、转换转 入申 请 ,且 单个 基 金账户 单日 累计 申购 ( 包 括日常 申购 和定 期定 额申 购) 及转 换转 入
金额不 得超 过 100 万 元( 不含 100 万 元) 。 对于 超 过限额 的申 请, 本基 金管 理人有 权拒 绝,
不予确 认 ;
12 、本 公司 旗下 东方 周期 优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暂 未开 通日 常申 购、赎 回业 务 ,
该基金 暂不 开通 定投 业务 的办理 ,后 续动 态请 关注 本公司 相关 公告 ;
13 、后 续产 品上 线及 业务 开通 事 宜本 公司 将另 行公 告。
自2017 年4 月 13 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 武汉伯嘉 的网上交易、 移动端等渠道
办理开放式基金的 定投 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武汉伯嘉的规定。
二、 重 要提 示
1. 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 法律文
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
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基金 “暂停申购” 期间, 对于 “暂停申购” 前已开通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 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 “暂停申购” 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投资者, 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 投资业务, 但如遇特殊情况以 本公
司 公告为准。
三、 投 资者 可通过 以下 途径咨 询有 关详情 :
1.
武汉伯嘉客户服务热线:400-027-9899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 (一期) 第
7栋23层1号、4号
网站:www.buyfunds.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2-4 层
网站: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四、 风 险提 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 “买者自负” 的原则,
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 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 谨慎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