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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004457)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光大保 德信多策略智 选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
额发售 公告 
 
重 要提 示 
 
1、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的募集 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900 号文注册 。 
2、本 基 金是混合 型基金 。即本 基金在 一定期 间内封闭 运作, 不接受 基金的
申购、赎 回,也 不上市 交易;在 封闭期 结束和 下一封闭 期开始 之间设 置开放期,
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1 )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的 第一个 封闭期 为自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 起(包括 基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至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 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 (包括该日) 进入首个开放期,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
括该日)至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 ,以此类推。18 个月对日为非工
作日或该对日不存在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 )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 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
开放期开始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每个开放
期的首日为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
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关于开放期的约
定。 
3、本基 金的管 理人、 登记机构 为光大 保德信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 本公司 ”)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或简 称“工商银
行 ”) 。 
4、本 基金的募集期为 2017 年4 月13 日至 2017 年5 月11 日。 在募集期内,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 工商银行 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基金份额2 
发售机构 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 募集期内, 本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及实
际募集情况, 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若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停止本基金的
认购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本基 金募集 对象为 个人投资 者、机 构投资 者和合格 境外机 构投资 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 人 欲购 买本基 金,需开 立本公 司基金 账户。 基 金募集 期内销 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机构) 同时为 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投资人 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 根据 中国证 监会的 规定,一 个 投资 人 只能 开设和使 用一个 基金账 户;不
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 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 投资人可至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
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 认购费) ,具体限额以各代销机构
的规定为准。 投资人也可至本基金直销机构认购, 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1 元(含认购费) 。 投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除每次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限制外, 本公司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本公司有
权拒绝该笔或该某些认购申请 。 多次认购的, 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
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10、 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 销售机
构 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 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 机构
由本公司担任) 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
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 本公告仅对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 欲了解“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详 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10 日《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上的 《光大保德信多策
略智选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12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基金合同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在 本 公 司 网 站3 
(www.epf.com.cn ) 和中 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网站 (www.cebbank.com )上
发布。 投资人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 解 基 金 发 售 相 关 事 宜 。 
13、 在募集期间, 各代销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 具体 网点名单及
开户 认购事项详见 各代销机构有关 公告, 或拨打各代销机构的 客户服务电话 进行
咨询 , 具体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
代销机构, 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进行 咨询。 
1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 本次基金募集 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 ,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 投资人购买基金 ,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 既包括市场风险, 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 , 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 , 投资人将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 投资
人投资不同类型 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
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 ,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 混合型 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
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 同时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 由
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
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 4 
本基金由 光大保 德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依照有 关法律法 规及约 定发起 募集,
并经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 委员会证 监许 可 【2016 】2900 号文 注册 。中 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 申请 募集的注册 ,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
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通
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epf.com.cn 进行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本基金 一定盈 利,也 不保证最 低收益 。基金 的过往业 绩并不 预示其 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招募说 明 书 》 以 及 相 关 公 告 。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基 金募集 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二) 基金类别: 混合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 不接受基金
的申购、 赎回, 也不上市 交易; 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
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1、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的 第一个 封闭期 为自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 起(包括 基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至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 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 (包括该日) 进入首个开放期,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
括该日)至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 ,以此类推。18 个月对日为非工5 
作日或该对日不存在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 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
开放期开始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每个开放
期的首日为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
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关于开放期的约
定。 
(四)基金代码:004457 
(五)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 币1.00 元。 
(七) 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但可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结
束募集。 
(八) 募集 对象 :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九)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及发售地点 
1、直销机构: 
(1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 楼)6
层至10 层 
电话: (021)80262466 、80262481 
传真: (021)80262482 
联系人: 孙荣伟 
网址:www.epf.com.cn 
(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 (以下简称 “建行卡” ) 、 中国
农业 银行金穗卡 (以下简称 “金穗卡” ) 、 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 (以下简称 “民生
卡” ) 、 招商银行借记卡 (以下简称 “招行卡” ) 、 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以下简称6 
“工行卡” ) 、 银联通 Chinapay (主要指兴业银行借记卡, 以下简称 “兴业卡” ) 、
汇付天下天天盈 (以下 简称 “天天盈” ) 、 通联 支付 (以下简称 “通联 ” ) 、 富友快
捷 支付( 以下简称 “富友”)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 持有上述结算渠道所支持的银
行 卡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www.epf.com.cn) 的 网 上 直 销 系 统
办理基金的开户、 认购业务; 持有富友结算渠道所支持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 也可
通过移动终端平台办理基金的 开户、认购业务。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 、 蚂蚁( 杭州)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国泰 君安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
任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部分代销机构将就认购费为投资者提供优惠活动, 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
理人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十)募集期限 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法定募集期限为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 本基金 的募集期限
为2017 年4 月13 日 至2017 年 5 月11 日。 在上述期间, 本基金同时面向 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公开发售。 
募集期满, 若本基金符合法定基金合同备案条件 (即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
于两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两百人 ) ,本 基 金管理 人 将按照 规定办 理验资 和基金备 案手续 ,自中 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 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7 
得动用。若 基金募集期届满, 未达到基金 备案 条件, 则基金募集失败。若 基金募
集失败 , 则基金管理人应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
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 还基金认购
人。 
(十一)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计
算方法如下 : 
1)认 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认购份额 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 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 购金额=认 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 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 的初始 面值为 1.00 元。基金份额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资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
金资产所有 。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
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
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10%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300 万元 0.06%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到500 万元 0.02%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1000 元 8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00%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300 万元 0.60%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到500 万元 0.20%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1000 元 
例1:某 投资人( 非养老金客户)投资5,000 元 认购本基金, 对应费率为1.00%,
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 5 元,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 (1+1.00%)=4950.50 元 
认购费用=5,000 -4950.50=49.50 元 
认购份额=(4950.50 +5)/1.00=4955.50 份 
即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 投资5,000 元认购 本基金,可得到4955.50 份基金
份额。 
 
二、募 集 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本次基金 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公开
发售。 
(二)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 人民币 1 元以上( 含 1 元)
的 投资人 (不分机构和个人) 的认购申请。 
(三)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人民币
1000 元以上(含 1000 元)的认购申请。 
投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 除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限制外, 本
公司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本公司有权拒绝该笔或该
某些认购申请 。 多次认购的, 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认购申
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调整 认购金额 和持有限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9 
必须 最迟 在调整前两 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三、个 人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业务办理程序 
1、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 认购金额在人民币 1 元( 含 1 元)以上,可选择 到本公司
投资理财中心 认购。 
(2 )投 资者可 以使用 存折转账 、电汇 等主动 付款方式 进行认 购缴款 ,但不
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3 )在 投资理 财中心 开立基金 及交易 账户的 基金 投资 人 应指 定一个 银行账
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 以便进行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 (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 投资人的名称一致。 
(4 ) 营业时间 :2017 年4 月13 日至2017 年5 月11 日9:00~17:00 (节假
日休息) 
(5 )请 有意在 投资理 财中心认 购基金 的个人 投资者尽 早向投 资理财 中心索
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投资人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pf.com.cn)
下载有关表格, 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
一致。 
(6 )投资理财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 投资人请勿混用。 
(7 ) 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 投资人无需再次开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户 
1 )投资人可 到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开 户 资 料 的 填 写 必 须 真 实 、 准
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 投资人自己承担。 
2) 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 投资人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3)填写《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 ?


有效身份证件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警官证、 士 兵 证、文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 ? ?


有效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 ?


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 ?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调查表; ? ?


如有代理人,则: ?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投资人本 人 必 须 携 带 身 份 证 件 和 代 理 人 一 起 亲 自 到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 提供一份已填制并经过 公证处公证的“交易授 权委托书” ,办理代理 手 续。 4)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 投资人, 可在自申请日 (T 日) 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 资理财中心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结果,如确认成功可查询基金账号。 (2 )缴款 投资人 申请认购本基金, 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 划 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下列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不接受现金存入) 。 1)直销收款账户(光大 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83651120100410001258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3290000510 2)直销收款账户(招商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928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3)直销收款账户(建设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10194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105290036005 ①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1 ? ?


投资人应 在 “ 汇 款 人 ” 栏 中 填 写 其 在 光 大 保 德 信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开 立 基 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 ?


投资人应 在 “ 汇 款 备 注 栏 ” 或 “ 用 途 栏 ” 中 准 确 填 写 其 在 光 大 保 德 信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的 开 户 名 称 , 因 未 填 写 或 填 写 错 误 导 致 的 认 购 失 败 或 资 金划转错误由 投资人承担。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 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 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 理申请日,投资人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有效申请日) 。 ③ 至募集期结束,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款项将退往 投资人 指定的 资金结算账户: ? ?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 ?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 ?


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 ?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 )认购 认购款项已经足额到账并完成开户的 投资人 , 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 以下材料: ? ?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 ? ?


投资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投资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转账凭证; ? ?


没有汇款的 投资人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 (募集期 结束前) ,才能进行认购。 (4 )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 投资人, 可在自申请日 (T 日) 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 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 待基 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 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 及 认购手续以各代 销 机 构 的 规 定 为 准 。 12 四、机 构 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机 构投资者认购 本 基金份额可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认购 , 认购金额起点为 1 元, 也可以在各代销 机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 认购 金额起点为1000 元。 (一) 直销机构 业务办理程序 1、注意事项 (1 )投 资人 可 以使用 电汇等主 动付款 方式进 行认购缴 款,但 不接受 现金方 式认购。 (2 )在 投资理 财中心 开立基金 及交易 账户的 基金 投资 人 应指 定一个 银行账 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 以便进行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 (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 投资人的名称一致。 (3 ) 营业时间 :2017 年4 月13 日至2017 年5 月11 日9:00~17:00 (节假 日休息) (4 )请 有意在 投资理 财中心认 购基金 的机构 投资者尽 早向投 资理财 中心索 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投资人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pf.com.cn) 下载有关表格, 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 一致。 (5 )投资理财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 投资人请勿混用。 (6 ) 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 投资人无需再次开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户 ? 投资人可从 2017 年4 月13 日起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开户 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 准确, 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 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 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投资人 应 同 时 申 请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和 交 易 账户。 ? 机构投资者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3 ? ?


填 写 《 账 户 类 日 常 业 务 申 请 表 》 、 《 基 金 业 务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单 位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由被授权的经办人签名; ?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颁 发 的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或 民 政 部 门 或 其 他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副 本 原 件 及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 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及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 盖单位公章) ; ? ?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的 银 行 《 开 户 许 可 证 》 或 《 开 立 银 行 账 户 申 请 表 》 原 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 ?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


业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


法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 ? ?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调查表。 ? ?


托管类机构开户,账户托管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 ?


填写 《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托管人》 ,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加 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由被授权的经办人签名; ?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颁 发 的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或 民 政 部 门 或 其 他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副 本 原 件 及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 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 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 盖单位公章) ; ? ?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


业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


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 ?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 投资人, 可在自申请日 (T 日) 起第二个工作日 到 投 资理 财中 心或 致电本 公 司客 户服 务热 线查询 基 金账 户开 户确 认与否 , 如果开户确认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14 (2 )缴款 投资人 申请认购本基金, 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 划 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下列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不接受现金存入) 。 1) 直销收款账户(光大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83651120100410001258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3290000510 2) 直销收款账户(招商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928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3) 直销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10194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105290036005 ?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 ?


投资人 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 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 ?


投资人 应在 “汇款备注栏” 或 “用途栏” 中准 确填写其在光大保 德信投资理财中心的开户名称, 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 或资金划转错误由 投资人承担。 ? ?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 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如 果 机 构 投 资 者 当 日 没 有 把 足 额 资 金 划 到 账 , 则 以 资 金 到 账 之 日 作 为 受 理申 请日 (在 募集期 结 束前 ) , 投资 人 须对 其 申请 表中 的申 请日期 进 行修改(即有效申请日) 。 15 ? 至 募 集 期 结 束 , 以 下 情 况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认 购 , 款 项 将 退 往 机 构 投 资 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 ?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 ?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 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 认; ? ?


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 ?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 )认购 认购款项已经足额到账并完成开户的 投资人 , 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 以下材料: ? ?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 ? ?


投资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转账凭证。 没有汇款的 投资人 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 (在募集期结 束前) ,才能进行认购。 (4 )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 投资人, 可在自申请日 (T 日) 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 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二)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 代 销 机 构 的 规 定 为 准 。 五、 清 算与交割 (一)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 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基金合同生效, 有效认购款项 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 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二)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 机构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基金募集 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 款事项 16 (一) 基金认购结束后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 ,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 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 ,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 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 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 , 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 3 个工作日起划往 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基 金的验资与 基金合 同生效 本基金 募集期限届满 后, 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 由基金管理人 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 进 行 验 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 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自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募集期届满, 未达到基金 备案条件 , 则基金募集失败。若 基金募集失 败 , 则基金管理人承担 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 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 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募 集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 律师费、 验资费、 信 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 若基金募集失败, 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 依照法律法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本 次基金募集 当事人 及 中介机构 17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6 层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成立日期:2004 年4 月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 电话: (021)80262888 传真: (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联系人: 殷瑞皞 网址:www.epf.com.cn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国发【1983】146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证监基字【1998】3 号 联系人:洪渊 联系电话:(010) 66105799 (三)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 楼)618 层至10 层 电话: (021)80262466 、80262481 传真: (021)80262482 客服电话:4008-202-888 联系人: 孙荣伟 网址:www.epf.com.cn 2、 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19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网址:www.cmbchina.com 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分机 7019


传真:021-6438379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20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 021-60897869 、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21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热线:021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whysc.com 1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22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1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100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23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 (0591)38281963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 、10108998、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 、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传真: (0571)85783771


客服电话: (0571 )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青 岛 国 际 金 融 广 场 1 号楼 20 层 (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24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 (0532)85023924 传真: (0532)85022605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 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755)83073087


传真: (0755)83073104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35367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25 电话:0755-82558305 客服电话: 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531-68889095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2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1344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26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5408 传真:020-88836920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2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 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 楼


27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13480169928


传真:0572-2119391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sec.com 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2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其销 售 网 点 , 并 另 行 公 告 。 (四) 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注册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6 层至 10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 号外 滩金融中心1 幢 (北区3 号楼) 6 层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 (021)80262888 传真: (021)80262483 联系人:杨静 (五)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负责人: 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经办律师: 刘佳、 姜亚萍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 黄浩 经办会计师: 薛竞、 黄浩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