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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睿信(002474)

中邮睿信: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1 
 
中 邮 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 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 管 理人 : 中 邮 创业 基 金管 理 股份 有 限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中 国 农业 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零一 七 年 四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 的募 集申 请经 中国 证监 会 2016 年 2 月 14 日 证监许 可 【2016 】260 号 文核准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准 确、 完整。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监 会核准,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核 准 ,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有风 险 , 投资人 认购 ( 或申购 )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招 募说 明书 , 全 面认 识本基 金产 品的风 险收 益特 征和产 品特 性, 充分 考虑 自身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理 性判断 市场 ,对 认购 基金 的意愿 、时 机 、 2 数量等 投资 行为 作出 独立 决策。 投资 人在 获得 基金 投资收 益的 同时 , 亦 承担 基金投 资中 出现 的各类 风险 , 可能包 括 : 证券市 场整 体环 境引 发的 系统性 风险 、 个别证 券特 有的非 系 统 性风 险、 大 量赎 回或 暴跌 导致 的流动 性风 险、 基金 管理 人在投 资经 营过 程中 产生 的操作 风险 以及 本基金 特有 风险 等。 基金 管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者 自负 ” 原则, 在 投资者 作出 投资 决策后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投 资者 自行 负责 。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收 益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 于股 票型和 混合 型基 金。 本基 金可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中小 企业 私 募债券 是指 中小 微型 企业 在中国 境内 以非 公开 方式 发行和 转让 , 约定 在一 定期 限还本 付息 的 公司债 券, 其发 行人 是非 上市中 小微 企业 , 发 行方 式为面 向特 定对 象的 私募 发行。 因此 ,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较传 统企 业债的 信用 风险 及流 动性 风险更 大 , 从 而增 加了 本基 金整体 的债 券 投资风 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新 基 金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所 载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7 年 2 月 25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 净值表 现 数据截 止日 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更 新招 募说 明 书已经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名





称: 中邮 创业 基金 管理股份 有 限公 司 成立时 间:2006 年 5 月 8 日 住





所: 北京 市 东 城区 和平里 中街 乙 1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 东 城区 和平里 中街 乙 16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涛 注册资 本:3 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首创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47% 中国邮 政集 团公 司 29% 三井住 友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4% 总


计 100% 公司客 服电 话:400-880-1618 公司联 系电 话:010-82295160 联系人 : 李 晓蕾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吴涛先 生, 公司 董事 长, 大学本 科, 曾任 国家 外汇 管理局 储备 司干 部、 中国 新技术 创业 投资公 司深 圳证 券营 业部 总经理 、 首 创证 券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现任 首创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


3 谢德春 先生 , 高级会 计师 , 毕 业于 北方 工业大 学会 计学专 业 。 曾 任北京 市建 筑材料 科 学 研究院 总会 计师 、 北 京京 放经济 发展 公司 计财 部经 理、 北 京首 都创 业集 团有 限公司 计划 财务 部总经 理 , 现 任北京 首都 创业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 副总经 理 , 兼 任 北京 首创 财富管 理公 司 董 事长 、 首 创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董 事 、 上 海首泓 投资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北 京首 创金融 资产 交 易 信息服 务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马敏先 生, 董事 , 中 共党 员, 大 学本 科学 历, 会计 师。 曾 任广 西壮 族自 治区 财政厅 商财 处干部 、 广西 壮族自 治区 财政厅 商财 处副 主任 科员 、 广 西财 政厅 商财处 主任 科员 、 财 政部 商 贸司内 贸二 处主 任科 员、 财政部 经贸 司粮 食处 主任 科员 、 财 政部 经建司 粮食 处副处 长 、 财 政 部经建 司粮 食处 处长 、 财 政部经 建司 交通 处处 长、 财政部 经建 司粮 食处 处长 、 财 政部 经建 司 粮食处 调研 员 、 中国 邮政 集团公 司财 务部 干部 、 中 国邮政 集团 公司 财务 部 总 经理助 理 。 现 任 中国邮 政集 团公 司财 务部 副总经 理。 毕劲松 先生 , 董 事, 硕士 研究生 。 曾 任中 国人 民银 行金融 管理 司主 任科 员; 国泰证 券投 资银行 部副 总经 理; 北京 城市合 作银 行阜 裕支 行行 长; 国泰 证券 北京分 公司 总经理 ; 国泰 君 安证券 北京 分公 司总 经理 兼党委 书记 ; 中 富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筹备 工作 组长 ; 中富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董 事长 兼总 裁; 民生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副 总裁; 首创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 现任首 创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总经 理。 金昌雪 先生 , 董 事, 大学 本科。 曾任 职于 北京 煤炭 管理干 部学 院 ( 期间 曾赴 日本东 丽大 学任教 、赴日 本埼玉 大学 研究生 院进修) ;日 本住友 银行北 京代表 处职员 、代 表;日 本三井 住友银 行北 京代 表处 副代 表见北 京分 行筹 备组 副组 长;2008 年 3 月 至今 ,任 三井住 友银 行 (中国 )有 限公 司北 京分 行副行 长、 总行 行长 助理 。 周克先 生, 董事 , 中 共党 员。 曾 任中 信实 业银 行北 京分行 制度 科科 长; 中信 实业银 行总 行开发 部副 总经 理; 中信 实业银 行总 行阜 成门 支行 行长 ; 首 创证 券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 ; 现 任 中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首誉 光控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王忠林 先生 , 董事 , 曾 在 中国人 民银 行总 行办 公厅 任职 ; 在 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任 职, 历 任法 律部 稽查 处负 责人; 稽查 局信 访处 副处 长、 处 长; 办公 厅信 访办 主任;2009 年 3 月,自 中国 证监 会退 休。 刘桓先 生 , 董 事 , 大 学本 科。 曾就 职于 北京 市朝 阳 区服务 公司 ;1978 年至 1982 年 , 就 读于中 央财 经金 融学 院;1982 年 7 月至 今, 就职 于 中央财 经大 学, 现任 中央 财经大 学税 务 学院副 院长 。 期间 于 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6 月, 在 北京市 地方 税务 局挂 职锻 炼, 任职 局长 助理。 戴昌久先 生, 董事, 法学 硕士。曾 在财 政部条 法司 工作(1993 年美国 波士顿 大学访 问 学者) ; 曾 任职 于中 洲会 计 师事务 所 ; 1996 年 2 月 至 今, 任北 京市 昌久 律师 事务 所 ( 主任 / 支 部书记) 。期间 任北 京市律 师协会 五届、 六届理 事会 理事; 北京市 律师协 会预 算委员 会副主 任、 主 任; 北京 市律 师协 会税务 专业 委员 会副 主任 ; 全国 律师 协会 财务 委员 会委员 ; 曾 任南 方基金 管理 公司 、(香港) 裕田中 国发 展有 限公 司 独 立董事 ; 现 任深 圳天 源迪 科信息 技术 股 份有限 公司 、信 达金 融租 赁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 2. 监事会成员 赵永祥 先生 , 监 事长 , 中 共党员 , 硕 士研 究生 , 高 级经济 师。 曾任 河北 省邮 电管理 局计 财处干 部 、 河 北省邮 电管 理局经 营财 务处 干部 、 石 家庄市 邮政 局副 局长 、 借 调国家 邮政 局 计 财部任 副处长 、石家 庄市 邮政局 党委副 书记及 副局 长(主 持工作) 、石 家 庄市 邮政局 局长及 党委书 记、 河北 省邮 政局 助理巡 视员 、 中 国邮 政集 团公司 财务 部副 总经 理及 河北省 邮政 公司 助理巡 视员 、中 国邮 政集 团公司 财务 部副 总经 理。 现任中 国邮 政集 团公 司审 计局局 长。





周 桂岩 先生 , 监 事 , 法学硕 士 。 曾 任中国 信息 信托投 资公 司证 券部 经理 助理兼 北京 营业 部总经 理 ; 北 京凯源 律师 事务所 律师 ; 航空信 托投 资有限 责任 公司 证券 部总 经理 ; 首 创证 券 4 有限责 任公 司资 产管 理总 部总经 理; 现任 首创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合 规总 监兼 合规部 经理 , 首 创京都 期货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有 二十 多年 证券 从业 经历。 张钧涛 先生 , 监 事, 大学 学历。 曾任 西南 证券 北 京 营业部 客户 经理 ; 中 国民 族证券 北京 知春路 营业 部副 总经 理; 中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 理、 营 销部 副总 经理、 营销 部总 经理 ,现 任中邮 创业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营 销总 监。 刘桓先 生, 监事, 大学 学历 。 曾任 真维 斯国 际香 港有 限 公司北 京分 公司 行政 人事 部主任 ; 北京国 声文 化艺 术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北 京时 代泛 洋广告 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北京尚 世先 锋广 告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中邮 创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客户 服务 部部 门总 经理 助理, 营销 部副 总经理 、人 力资 源部 总经 理;现 任公 司基 金运 营副 总监。





潘 丽女 士, 监事 , 大 学学历 。 先 后就 职于 英国 3 移动 通讯 公司 、 武 汉城 投 房产集 团有 限 公司、 雀巢 (中 国) 有 限 公司、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中邮 创业 基金 管理股 份有 限公 司,现 任中 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 营销 总部 副总经 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吴涛先 生, 公司 董事 长, 大学本 科, 曾任 国家 外汇 管理局 储备 司干 部、 中国 新技术 创业 投资公 司深 圳证 券营 业部 总经理 、 首 创证 券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现任 首创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 周克先 生 , 中 共党员 , 曾 任中信 实业 银行 北京 分行 制度科 科长 、 中信实 业银 行总行 开发 部副总 经理 、 中信实 业银 行总行 阜成 门支 行行 长、 首创证 券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现任 中邮 创 业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总经理 、首 誉光 控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张静女 士, 经济 学硕 士, 中 共党员 , 曾 任中 国旅 行社 总社集 团证 券部 、 人 力资 源部职 员; 中国国 际技 术智 力合 作公 司人力 资源 部副 经理 ; 中邮 创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人力 资源 部 总经理 、公 司人 力资 源总 监、总 经理 助理 ,现 任中 邮创业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副 总经 理 、 中邮创 业国 际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李小丽 女士 , 大 学本 科, 中共党 员, 曾任 邮电 部邮 政运输 局财 务处 会计 师; 国家邮 政局 邮政储 汇局 ( 中国邮 政储 蓄银行 前身 ) 资金调 度中 心主任 ; 中国 邮政集 团公 司财务 部资 深 经 理,现 任中 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郭 建 华 先生 , 工学 硕 士 ,曾 任 长 城证 券 有限 公 司研发 中 心 总经 理 助理 、 长城证 券 有 限 公司海 口营 业部 总经 理, 现任中 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督察 长 。 重大期后事项: 1 、2017 年 1 月 10 日, 本 公司 任 命唐 亚明 同志 为本 公司副 总经 理。 2 、2017 年 3 月 16 日 ,本 公司董 事长 吴涛 先生 因个 人原因 离任 ,本 公司 总经 理周克 先 生代任 董事 长职 务。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萌女 士: 商学 、 经 济学 硕士, 曾任 中信 银行 总行 营业部 国际 业务 部主 管、 日本瑞 穗银 行悉尼 分行 资金 部助 理 、 澳 大利亚 康联 首域 全球 资产 管理公 司全 球固 定收 益与 信用投 资部 基 金交易 经理 、 中邮创 业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部 负责 人 、 固定 收益 部总经 理 , 现 任 中 邮 创 业 基 金管 理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固 定 收益 副 总 监 兼中 邮 稳 定 收 益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金 经理、 中邮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中邮 双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 邮稳 健添 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中 邮纯 债聚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中 邮增 力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 邮睿 信增 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许进财 先生 : 经济学 硕士 , 曾 任安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投 资经 理助 理、 中邮 创业基 金 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 行业 研究 员、 中 邮中 小盘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现任 中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许进 财投 资工 作室 总负责 人 、 中 邮中 小盘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5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中 邮趋势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中邮 乐享 收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中邮 睿信 增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 本公司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包括 :


委员会 主席 : 周克先 生, 见公 司高 级管 理人员 介绍 。 委员:


邓立新 先生 : 大学专 科 , 曾任中 国工 商银 行北 京珠 市口办 事处 交换 员、 中国 工商银 行北 京信托 投资 公司 白塔 寺证 券营业 部副 经理 兼团 支部 书记 、 华 夏证 券有 限公 司北 京三里 河营 业 部交易 部经 理、 首创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投 资部 职员 、 中邮 创业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基 金交 易部总 经理 、 投 资研 究部 投资部 负责 人、 投资 部总 经理、 投资 副总 监、 中邮 核心优 势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现任 中邮 创业 基 金 管理股 份有 限公 司投 资总 监兼邓 立新 投 资工作 室总 负责 人、 中邮 核心成 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中邮 创新 优势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 邮风 格轮 动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中 邮低 碳经济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张萌女 士: 商学 、 经 济学 硕士, 曾任 中信 银行 总行 营业部 国际 业务 部主 管、 日本瑞 穗银 行悉尼 分行 资金 部助 理 、 澳 大利亚 康联 首域 全球 资产 管理公 司全 球固 定收 益与 信用投 资部 基 金交易 经理 、 中邮创 业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部 负责 人 、 固定 收益 部总经 理 , 现 任 中 邮 创 业 基 金管 理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固 定 收益 副 总 监 兼中 邮 稳 定 收 益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金 经理、 中邮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中邮 双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 邮稳 健添 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中 邮纯 债聚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中 邮增 力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 邮睿 信增 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刘涛先 生:工 商管 理 硕士,中 共党 员,曾 任中 国民族国 际信 托投资 公司 职员、安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研究 员、 中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行业 研究 员、 中邮 核心主 题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研究 部副 总经理 、 研 究部总 经理 , 现任中 邮创 业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投 资部 总经 理兼 中邮核 心优 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中 邮新 思路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任泽松 先生 : 理学硕 士 , 曾任毕 马威 华振 会计 师事 务所审 计员 、 北京源 乐晟 资产管 理有 限公司 行业 研究 员、 中邮 创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行业 研究 员、 中邮 核心 成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中邮战 略新 兴产 业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投 资部 总经 理助理 、 投资 部副总 经理 、 投 资部 总经 理, 现任 中 邮创业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任 泽松 投资 工作室 总负 责人 、 中 邮战 略新兴 产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中 邮双 动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邮 核心竞 争力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中邮 信息 产业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中 邮尊 享一 年定期 开放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邮 绝对收 益策 略定 期开 放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中邮 增力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陈梁先 生 : 经 济学硕 士 , 曾任大 连实 德集 团市 场专 员、 华夏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行业 研究 员、 中 信产 业投 资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高级 研究 员、 中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研究 部副 总经理 、 中 邮乐 享收 益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现 任中 邮 创 业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中邮 多策 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 邮核 心主 题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中 邮稳 健添 利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黄礴先 生 : 理 学硕士 , 曾 任新时 代证 券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中 邮创 业基金 管理 股份有 限公 司行业 研究 员、 银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中 邮创业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研 究部 新兴 6 产业研 究组 组长 , 现任 中邮 创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研究 部副 总经 理 、 固 定收 益部负 责人 、 专户理 财二 部负 责人 。 俞科进 先生 : 经济学 硕士 , 曾 任安 徽省 池州市 殷汇 中学教 师 、 中 国人保 寿险 有限公 司 职 员、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金融 工程 分析 师、 中邮 创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金融 工程 研究 员、 中邮 核心 竞争力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 量化 投资 部员工 , 现任 中 邮创业基 金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量化 投资 部副总 经理 兼中邮上 证 380 指 数增强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中 邮绝 对收 益策略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许进财 先生 : 经济学 硕士 , 曾 任安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投 资经 理助 理、 中邮 创业基 金 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 行业 研究 员、 中 邮中 小盘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现任 中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许进 财投 资工 作室 总负责 人 、 中 邮中 小盘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中 邮趋势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中邮 乐享 收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中邮 睿信 增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聂 璐女 士 : 硕士 研究 生, 曾任 中邮 创业基 金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 研究 员、 首誉光 控资 产 管 理有限 公司 投资 经理 ,现 任中邮 创业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投 资经 理。 刘田先 生 : 经 济学硕 士 , 曾任中 邮核 心成 长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现担 任 中邮核 心成 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中 邮创 新优势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张腾先 生 : 工 学硕士 , 曾 任申银 万国 证券 研究 所研 究员 、 中 邮创 业基金 管理 股份有 限公 司行业 研究 员、 中邮 核心 优势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现任中 邮创 业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邮 核心优 势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中 邮低碳 经济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曹思女 士 : 经 济学硕 士 , 曾任中 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行业 研究 员、 中邮中 小盘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 中 邮核 心竞争 力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 现 任中 邮创 业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邮 核心科 技创 新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 经 理。 周楠先 生 : 工 商管理 硕士 , 曾 任大 唐微 电子技 术有 限公司 工程 师 、 大唐 电信 科技股 份 有 限公司 产品 工程 师、 中邮 创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行业 研究 员、 中邮 战略 新兴产 业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中 邮核 心竞 争力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 现任中 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中邮 信息 产业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中邮消 费升 级灵 活配 置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杨欢先 生 : 经 济学硕 士 , 曾任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研究 部研 究员 、 中 邮创业 基金 管理股 份有 限公 司行 业研 究员、 中邮 中小 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助理 , 现 任中邮 中小 盘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邮 趋势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基金 基 金经理 。





吴 昊先 生 : 理学 硕士 , 曾 任宏 源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研 究员 、 中 邮创业 基金 管 理 股份有 限公 司固 定收 益研 究员、 中邮 双动 力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现 任中 邮创 业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邮稳 定收 益债 券型 基金 基金经 理 、 中 邮稳 健添 利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邮乐 享收 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 邮景 泰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李晓博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曾任中 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中邮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现任 中邮 创业 基金 管理 股份有 限公 司固 定收 益研 究员。 许忠海 先生 : 理学硕 士 , 曾任贝 迪中 国区 研发 中心 工程师 、 方正 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行业 研究员 、 中 邮创 业基 金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 行业 研究 员、 中 邮核 心成 长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助理 、 中 邮创 新优 势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 任中 邮核心 竞争 力灵 7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6、上述人员之间均 不存在 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 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情 况 1、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称 中国 农业 银行)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8 号 凯晨 世 贸中心 东座 法定代 表人 :周 慕冰 成立日 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和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银监 会银 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 本:32,479,411.7 万 元人民 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联系电 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 :林 葛 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是 中 国金融 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 总行设在 北京。经国 务院 批准, 中国 农业 银行 整体 改 制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 成立 。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承继 原中 国农 业银 行全 部资产 、负 债、 业务 、机 构网点 和员 工 。 中国农 业银 行网 点遍 布中 国城乡 ,成 为国 内网 点最 多、业 务辐 射范 围最 广, 服务领 域最 广 , 服务对 象最 多 , 业务 功能 齐全的 大型 国有 商业 银行 之一 。 在 海外 , 中 国农 业 银行同 样通 过自 己的努 力赢 得了 良好 的信 誉,每 年位 居《 财富 》世 界 500 强企 业之 列。 作为 一家城 乡并 举 、 联通国 际 、 功 能齐 备的 大型 国有商 业银 行 , 中 国农 业银 行一贯 秉 承 以客 户为 中心 的经营 理念 , 坚持审 慎稳 健经 营、 可持 续发展 , 立 足县 域和 城市 两大市 场, 实施 差异 化竞 争策略 , 着 力打 造 “伴 你成 长” 服务 品牌, 依托覆 盖全 国的 分支 机构 、 庞大 的电 子化 网络 和多 元化的 金融 产 品,致 力为 广大 客户 提供 优质的 金融 服务 ,与 广大 客户共 创价 值、 共同 成长 。 中国农 业银 行是 中国 第一 批开展 托管 业务 的国 内商 业银行 , 经验 丰富 , 服 务 优质 , 业 绩 突出,2004 年被 英国 《全 球托管 人》 评为 中国 “最 佳托管 银行 ” 。2007 年中 国 农业银 行通 过 了美 国 SAS70 内 部控 制审 计, 并获 得无 保留 意见 的 SAS70 审计 报告 , 表 明了 独立公 正第 三 方对中 国农 业银 行托 管服 务运作 流程 的风 险管 理、 内部控 制的 健全 有效 性的 全面认 可。 中国 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 ‘金牌 理财’TOP10 颁奖盛典 ”中 成绩突 出, 获“最佳 托管 银行” 奖。2010 年 再次荣 获《首 席财 务官》杂 志颁 发的“ 最佳 资产 托管 奖” 。2012 年荣 获第 十届 中国 财 经风云 榜“ 最佳 资产 托管 银行” 称号 ; 2013 年至 2015 年连 续三 年荣获 上海 清算 所授 予的 “托管 银行 优秀 奖” 和 中 央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 授予的 “优 秀托管机 构奖 ”称号 ;2015 年荣获 中国 银行业 协会 授予的“ 养老 金业务 最佳 发展 奖” 称号 。 中国农 业银 行证 券投 资基 金托管 部于 1998 年 5 月经 中国证 监会 和中 国人 民银 行批准 成 立,2014 年 更名 为托 管业 务部/ 养 老金 管理 中心 ,内 设综合 管理 处、 证券 投资 基金托 管处 、 委托资 产托 管处 、 境 外资 产托管 处、 保险 资产 托管 处、 风 险管 理处、 技术 保障 处、 营 运中 心、 市场营 销处 、内 控监 管处 、账户 管理 处, 拥有 先进 的安全 防范 设施 和基 金托 管业务 系统 。


8 2、主 要人 员情 况 中国农 业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现有员 工近 140 名, 其中 具有高 级职 称的 专家 30 余 名,服 务 团队成 员专 业水 平高 、业 务素质 好、 服务 能力 强, 高级管 理层 均有 20 年 以上 金融从 业经 验 和高级 技术 职称 ,精 通国 内外证 券市 场的 运作 。 基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截止到 2016 年 9 月 30 日 , 中 国农业 银行 托管 的 封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和开 放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共 332 只。 (二) 基金 托管 人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制 度说 明 1、内 部控 制目 标 严格遵 守国 家有 关托 管业 务的法 律法 规 、 行 业监 管 规章和 行内 有关 管理 规定, 守法经 营、 规范运 作、 严格 监察,确 保 业务的 稳健 运行, 保 证基 金 财产的 安全 完整, 确 保有 关 信息的 真实 、 准确、 完整 、及 时, 保护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 权益 。 2、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风险 管理委员 会总体负责中国 农业 银行 的风险管理与内 部控制工 作,对 托管业务风 险管 理和 内部控制工作 进行监督和 评价。托管业 务部专门设 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 备了专 职内控监 督人员 负责 托管 业务 的内 控监督 工作, 独 立行 使监 督 稽核职 权。 3、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具备系 统、 完善 的制 度控 制体系 , 建 立了 管理 制度 、 控制 制度 、 岗 位职 责、 业务操 作流 程, 可以 保证 托管业 务的 规范操 作和 顺利 进行 ; 业 务人员 具备 从业 资格 ; 业 务管理 实行 严 格 的复核 、 审 核、 检 查制 度 , 授权 工作 实行 集中 控制 , 业务 印章 按规 程保 管、 存放、 使用, 账 户资 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 格有效;业务 操作区专门 设置,封闭管 理,实 施音像 监控;业 务信 息由专职信息 披露人负责,防止泄 密;业务实 现自动 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 发生,技 术系统 完整 、独 立。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基金托管 人通 过参数 设置 将《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基金合 同、 托管协 议规 定的投 资 比例和 禁止 投资 品种 输入 监控系 统, 每日 登录 监控 系统监 督基 金管 理人 的投 资运作 , 并 通过 基金资 金账 户、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指 令等 监督 基金 管理人 的其 他行 为。 当基金 出现 异常 交易 行为 时,基 金托 管人 应当 针对 不同情 况进 行以 下方 式的 处理: 1、电 话提 示。 对媒 体和 舆 论反映 集中 的问 题, 电话 提示基 金管 理人 ; 2、书面 警示。 对本 基金投 资比例 接近超 标、资 金头 寸不足 等问题 ,以书 面方 式对基 金管理 人进行 提示 ; 3、书面 报告。 对投 资比例 超标、 清算资 金透支 以及 其他涉 嫌违规 交易等 行为 ,书面 提示有 关基金 管理 人并 报中 国证 监会。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1) 中邮 创业 基金 管理 股 份有限 公司 直销 中心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和平 里中街 乙 1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和平里 中街 乙 16 号 联系人 :杨 帆 电话:010 -82290840 传真:010 -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 中邮 基金 官方 微信 平 台 —— 中邮 基金 服务 号


9 (3) 京东 金融 基金 直销 平 台中邮 基金 旗舰 店 公司地 址: 北京 市亦 庄经 济开发 区科 创十 一 街 18 号院 公司网 址:http://jr.jd.com 客服电 话:400-098-8511 (4) 中邮 创业 基金 网上 直 销平台 :https://i.postfund.com.cn/ 2. 代 销机 构 (1)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联系人 :宋 扬 电 话:021-58781234 客服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联系人 :邓 炯鹏 客服电 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首创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1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15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涛 联系人 :刘 宇 客服电 话:400 620 0620


网址:www.sczq.com.cn (4) 新时 代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 表人 :田 德军 联系人 :孙 恺 客服电 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5) 华融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8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18 号 中国 人 保寿险 大 厦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祝 献忠 联系人 :李 慧灵 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 85556153 客服电 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6) 宏信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10 注册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人民南 路二 段 18 号 川信 大 厦 10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玉明 联 系 人: 杨磊 电话:028-86199665 传真:028-86199079 客服电 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7) 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李工 联系人 :范 超 客户服 务电 话:95318 网址: www.hazq.com (8)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刘 晨 客服电 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 司(原 申银 万国 )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钱 达琛 电话: 021-33389888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0)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8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服电 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宜 信普 泽投 资顾 问 (北京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 表人 :沈 伟桦 联系人 :程 刚 联系电 话:010-5285571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2) 北京 创金 启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11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民丰胡 同 31 号 5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白纸坊 东 街 2 号 经济 日报 社 A 座 综合 楼 712 号 法定代 表人 : 梁蓉 联系人 :李 婷婷 联系电 话:010-66154828 转 801 客户服 务电 话:010-88067525 网址:www.5irich.com (13) 北京 钱景 财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联系人 :魏 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3-6885 公司网 站:www.qianjing.com (14) 中期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原中 期时 代)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光 华 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光 华 路 14 号 1 幢 2 层 法定代 表人 :朱 剑林 联系人 :方 艳美 客服电 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15)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16 层 法定代 表 人 :杨 懿 联系人 :张 燕 电话:010-8336309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66-1188 公司网 站:http://8.jrj.com.cn/ (16) 众升 财富 (北 京)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原万 银财富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望京东 园四 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望京浦 项中 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 表人 :李 招弟 联系人 :李 艳 联系电 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105 众升客 服电 话:400-059-8888 众升财 富网 址:www.zscffund.com (17)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联系人 :苗 明 电话:021-20691923


12 传真:021 —58787698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公司网 站: www.erichfund.com (18) 深圳 众禄 金融 控股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9)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 际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 杨文 斌 联系人 :张 茹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20) 中国 国际 期货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光 华 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麦子店 西 路 3 号 新恒 基国 际大 厦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兵 联系人 :许 黎婧 电 话:010-65807848 客服电 话:95162 、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21) 北京 君德 汇富 投资 咨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18 号 15 层 办公楼 一 座 150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 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18 号 恒基 中 心一 座 22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振 电话:010-53361051 传真:65174782 联 系 人: 周雯 客服电 话:400-057-8855 网址:www.kingstartimes.com (22) 上海 汇付 金融 服务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 场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虹梅 路 1801 号 凯科 国际 大 厦 7 楼 法定代 表人 :金 佶 电话: 021-33323999


13 传真:021-33323837 联 系 人: 陈云 卉 客服电 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23)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5 楼 法定代 表人 :鲍 东华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 系 人: 宁博 宇 客服电 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4)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 6 号


办公区 地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安苑 路 15-1 号邮电 新闻 大厦 2 层 法定代 表 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马 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网址:www.myfund.com (25)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26) 一路 财富 (北 京)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厦 C 座 70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厦 C 座 702 法定代 表人 :吴 雪秀 联系人 :宋 志强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01-1566 公司网 站:www.yilucaifu.com (27)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701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联系人 : 尹伶 联系电 话:010-66045152 客服电 话: 010-66045678 天相投 顾网 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 金网 网址 :www.jjm.com.cn (28)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五常街 道同 顺 街 18 号 同 花顺大楼 4 层


14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刘 晓倩 联系电 话:13116765372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29) 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 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 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0)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8 号 金座 (北 楼 )25 层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联系人 :潘 世友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1) 北京 恒天 明泽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39 号 第一 上海 中 心 C 座 6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悦 联系人 :张 晔 联系电 话:010-58845312 客服电 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32) 北京 增财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南礼士 路 66 号 建威 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南礼士 路 66 号 建威 大厦 1208 室 法定代 表人 : 罗细 安 联系人: 杜娟


联系电 话: (8610 )67000988-6075 客服电 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33)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杨浦 区 秦皇岛 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 表人 : 汪静 波 联系人 : 李娟 联系电 话:021-80359115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5 (34) 上 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宝山 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法定代 表人 : 李兴 春 联 系 人: 曹 怡晨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 话: 400-921-7755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35) 中经 北证 (北 京) 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4 号 5 号 楼一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四号 文化 创新 工场 一层 109 法定代 表人 :徐 福星 联系人 :徐 娜 联系电 话:010-68292940 客服电 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36) 珠海 盈米 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联系人 :黄 敏嫦 联系电 话:020-89629099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7)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江 东中 路 228 号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中 路 228 号 华泰 证券 广场 法定代 表人 :周 易 联系人 :庞 晓芸 联系电 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 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8)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原宏 源证 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韩 志谦 客服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9)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武昌区 中南 路 99 号 保利 广 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夏 旻 电话:027-87618882 客服电 话:400-800-5000


16 网址:http://www.tfzq.com (40) 中证 金牛 (北 京)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丰 台区 东管 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宣 武门 外大街 甲一 号新 华社 第三 工作 区 A 座 5 层 法定代 表人 :钱 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 系 人: 仲 甜甜 客服电 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1) 北京 乐融 多源 投资 咨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场 北路 甲 2 号裙 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场 北路 甲 2 号裙 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董 浩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 :牛 亚楠 客服电 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2) 北京 晟视 天下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 市怀 柔区 九渡河 镇黄 坎 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甲 六号 万通 中 心 D 座 21&28 层 法定代 表人 :蒋 煜 电话:010-58170949 传真:010-58170800 联 系 人: 殷雯 (43) 中邮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陕 西省 西安 市 唐延 路 5 号 (陕 西邮 政信 息大 厦 9-11 层)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东城 区 珠市口 东大 街 17 号 东区 法定代 表人 : 丁奇 文 联系人 : 吉亚 利 电话:010-67017788-9104 客服电 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 (44)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建国门 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建国门 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 丁学 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 系 人: 任 敏、 陈曦 客服电 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5) 和耕 传承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17 注册地 址: 郑州 市郑 东新 区东风 南路 康宁 街互 联网 金融大 厦 6 层 办公地 址: 郑州 市郑 东新 区东风 南路 康宁 街互 联网 金融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淑慧 联系人 :郭 兆英 电话: 00371-85518391 传真:0371-8551839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46) 上海 万得 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福山 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廷富 联系人 :徐 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7) 上海 基煜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崇 明县 长兴镇 路潘 园公 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 海泰 和经济 发展 区 )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银城 中 路 488 号太 平金 融大 厦 1503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翔 联系人 :蓝 杰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48) 奕丰 金融 服务 (深 圳)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 住深 圳市 前 海商务 秘书 有 限公司 )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海德三 路海 岸大 厦东 座 1115-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 表人 :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 :叶 健 客服电 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49) 北京 微动 利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石 景山 区古城 西 路 113 号 景山 财 富中 心 341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石 景山 区古城 西 路 113 号 景山 财 富中 心 341 室 法定代 表人 :梁 洪军 联系人 :王 伟丽 电话:010-52609656 传真:010-5195743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9-6665


18 网址:http://www.buyforyou.com.cn/ (50) 浙江 金观 诚财 富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拱 墅区 登云 路 45 号( 锦昌 大厦 )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拱 墅区 登云 路 45 号锦 昌大 厦一 楼 金观诚 财富 法定代 表人 :徐 黎云 联系人 :孙 成岩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51) 上海 华信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世纪大 道 100 号 环球 金融 中心 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南京西 路 399 号 明天 广 场 18-22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林 联系人 :陈 媛 客服电 话:4008205999 网址信 息:www.shhxzq.com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选 择其 他符 合要求 的机 构销 售本 基金 , 并及时 公 告 。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中邮 创业 基金 管理 股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海 淀区 西直 门北大 街 60 号 首钢 国际 大 厦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西直门 北大 街 60 号 首钢 国 际大 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涛 联系人 :李 焱 电话:010-82295160 传真:010-82292422 (三) 出 具法 律意 见书 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北京 市瑞 天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莲花 池东路 甲 5 号院 1 号楼 2 单元 15 层 1507 室 负责人 :李 飒 联系人 :李 飒 电话:010 -62116298 传真:010 -62216298 经办律 师: 刘敬 华


李飒 (四) 审 计基 金财 产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致同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门外大 街 22 号 赛特 广场 五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徐 华 联系人 :卫 俏嫔 联系电 话:010-85665232 传真电 话:010-8566532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卫 俏嫔


李惠 琦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选 择其 他符合 要 求 的机 构代 理销 售本基 金 , 19 并及时 履行 公告 义务 。 四 、基 金的名 称 本基金 名称 : 中 邮睿 信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本基金 类型 :契 约开 放式 、债券 型 六、投资目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并保 证充 分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通过 积极主 动的 资产 管理 , 力 争为投 资者 提供稳 健持 续增 长的 投资 收益。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 含中 小板、 创业板 及其他 经中 国证监 会核准 上市的 股票) 、权证 等权益 类资产 及债 券等固 定收益 类金融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 投资 的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 具,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国 债 、 金融债 、 公 司债、 企业 债 、 地方 政府 债、 次 级债、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可转 换公司 债券 (含 可分离 交易可 转债) 、短期 融资券 、中期 票据、 资产 支持证 券、债 券回购 、央 行票据 、银行 存款等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固定收 益类 金 融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相 关规 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 投资 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 的 20%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 约 需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 后 , 其 中现金 或到 期日 在一 年期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权 证投 资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3% 。 八、 投 资策 略 1、大 类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根据 各项 重要 的经 济指标 分析 宏观 经济 发展 变动趋 势, 判断 当前 所处 的经济 周 期, 进 而对 未来 做出 科学 预测。 在此 基础 上, 结合 对流动 性及 资金 流向 的分 析, 综 合股 市和 债市估 值及 风险 分析 进行 灵活的 大类 资产 配置 。 此 外, 本 基金 将持 续地 进行 定期与 不定 期的 资产配 置风 险监 控, 适时 地做出 相应 的调 整。 2、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重 点关 注在 中国 经济转 型过 程中 , 符 合经 济转型 方向 、 业 绩前 景明 朗的成 长型 上市公 司股 票。 采用 自下 而上个 股精 选的 股票 投资 策略, 从战 略新 兴行 业及 传统行 业处 于转 型期的 企业 中精 选成 长型 上市公 司股 票。 3、债 券投 资策 略 (1) 平均 久期 配置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形 势和宏 观经 济政 策进 行分 析, 预 测未 来的 利率 趋势, 并据此 积 极调整 债券 组合 的平 均久 期,在 控制 债券 组合 风险 的基础 上提 高组 合收 益。 (2) 期限 结构 配置


20 结合对 宏观 经济 形势 和政 策的判 断, 运用 统计 和数 量分析 技术 , 本 基金 对债 券市场 收益 率曲线 的期 限结 构进 行分 析,预 测收 益率 曲线 的变 化趋势 ,制 定组 合的 期限 结构配 置 策 略 。








(3) 类 属配 置 本基金 对不 同类 型债 券的 信用风 险 、 流 动性 、 税 赋 水平等 因素 进行 分析 , 研 究同期 限的 国债、 金融债 、 央票 、 企 业债、 公 司债 、 短期 融 资 券之间 的利 差和 变化 趋势 , 制定债 券类 属 配置策 略, 确定 组合 在不 同类型 债券 品种 上的 配置 比例。 (4) 回购 套利 本基金 将在 相关 法律 法规 以及基 金合 同限 定的 比例 内, 适时 适度 运用 回购 交易 套利策 略 以增强 组合 的收 益率 , 比 如运用 回购 与现 券之 间的 套利、 不同 回购 期限 之间 的套利 进行 低风 险的套 利操 作。 4、权 证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按 照相 关法 律法 规通过 利用 权证 及其 他金 融工具 进行 套利 、 避 险交 易, 控 制基 金组合 风险 ,获 取超 额收 益。 5、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是指 中小 微型企 业在 中国 境内 以非 公开方 式发 行和 转让 , 约定 在一定 期 限 还本 付息 的公 司债 券。 与传统 的信 用债 相比 ,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具 有高 风险 和高收 益的 显著 特点。 6、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分 析资 产支 持证 券的资 产特 征, 估计 违约 率和提 前偿 付比 率, 并利 用收益 率曲 线和期 权定 价模 型, 对资 产支持 证券 进行 估值 。 本 基金将 严格 控制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总体 投资 规模并 进行 分散 投资 ,以 降低流 动性 风险 。 7、国 债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注重 风险 管理 的前提 下, 以套 期保 值为 主要目 的, 遵循 有效 管理 原则经 充分 论证后 适度 运用 国债 期货 。 九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沪深 300 指 数收 益率*15%+ 中债综 合财 富指 数*80%+ 金 融机构 人民币 活期 存款 基准 利率*5% 。 十、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 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预期风 险与 预期 收益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金 和股 票型基 金,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中 的较 低风 险品 种。 十 一、 投资 限制 1、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本基 金投 资于 债券 资 产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投 资于 股票、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 产的投 资比 例合 计不 超过 基金资 产 的 20% ; (2)本 基金任 何交 易日日 终在扣 除国债 期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保 证金后 ,保 持不低 于基金 资产净 值 5% 的现 金或 者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3)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6)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 的 10 %;


21 (7)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 买入权 证的 总金 额, 不得 超过上 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5 %; (8)本 基金投 资于 同一原 始权益 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比例, 不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的 10 %; (9)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10) 本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指同一 信用 级别)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比例 , 不 得超 过该 资产支 持证 券 规模 的 10 %; (11 ) 本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全部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不得 超过 其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 规模 的 10 %; (12)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基金持 有资 产 支持证 券期 间 , 如果 其信 用等级 下降 、 不再符 合投 资标准 , 应在 评级报 告发 布之日 起 3 个月 内予以 全部 卖出 ; (13 ) 本 基 金进 入 全 国 银行 间 同 业 市 场进 行 债 券 回购 的 资 金 余 额不 得 超 过 基金 资 产 净 值的 40% , 在全 国银 行间 同业 市场中 的债 券回 购最 长期 限为 1 年, 债券 回购 到期 后不展 期; (14) 本基 金持 有的 单只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其市 值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15) 本基 金总 资产 不得 超过基 金净 资产 的 140% ; (16 ) 本 基金 在任何 交易 日日终 , 持有 的买入 国债 期货合 约价 值 , 不得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5% ; (17)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日终 , 持 有的 卖出 国债 期货合 约价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持有 的债 券总 市值 的 30% ;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按照 中国 金融期 货交 易所 要求 的内 容、 格式 与时 限向 交易 所报 告所交 易 和持有 的卖 出期 货合 约情 况、交 易目 的及 对应 的证 券资产 情况 等; (18) 本基 金所 持有 的债 券 (不 含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 市值 和买 入、 卖 出国 债期 货合约 价值 ,合 计( 轧差 计算) 应当 符合 基金 合同 关于债 券投 资比 例的 有关 约定; (19 ) 本 基金 在任何 交易 日内交 易 (不 包括平 仓 ) 的国债 期货 合约 的成 交金 额不得 超过 上一 交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0% ; (20)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因证券 、 期货 市场波 动 、 上市公 司合 并 、 基金 规模 变动等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致 使基 金投资 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 定的投 资比 例的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进行调 整,但 中国证 监会 规定 的特 殊情 形除外 。法 律法 规另 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人 或者 与其有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 或 者从 事其 他重大 关联 交 易的, 应当 符合 基金 的投 资目标 和投 资策 略, 遵循 持有人 利益 优先 原则 , 防 范利益 冲 突 , 建 立健全 内部 审批 机制 和评 估机制 , 按 照市 场公 平合 理价格 执行 。 相 关交 易必 须事先 得到 基金 托管人 的同 意 , 并按 法律 法规予 以披 露 。 重大 关联 交易应 提交 基金 管理 人董 事会审 议 , 并 经 过 三 分 之 二 以上 的 独 立 董事 通 过 。 基 金管 理 人 董 事会 应 至 少 每 半年 对 关 联 交易 事 项 进 行审 查。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期 间, 基金 的投资 范围 、 投 资策 略应 当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基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 查自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开 始。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 如适 用于 本基 金,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 则本基 金投 资不 再受 相关 限制。 2、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2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国 务院 证券 监督 管理 机构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国 务院证 券监 督管 理机 构规 定禁止 的其 他活 动。 上述组 合限 制、 禁止 行为 的设定 依据 为本 基金 合同 生效时 法 律 法规 及监 管机 关的要 求 , 如果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对上述 组合 限制 、 禁 止行 为进行 调整 的, 基金 管理 人将按 照调 整后 的规定 执行 。 十二、 禁止行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国 务院 证券 监督 管理 机构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国 务院证 券监 督管 理机 构规 定禁止 的其 他活 动。 上述组 合限 制、 禁止 行为 的设定 依据 为本 基金 合同 生效时 法律 法规 及监 管机 关的要 求 , 如果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对上述 组合 限制 、 禁 止行 为进行 调整 的, 基金 管理 人将按 照调 整后 的规定 执行 。 十 三、 基金 的投资 组合 报告


本 投资 组合 报告 期为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2,817,737.00 0.89 其中: 股票


2,817,737.00 0.89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47,794,354.20 15.17 其中: 债券


47,794,354.20 15.17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150.00 15.87 其 中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13,103,933.59 67.63 8 其他资 产


1,387,682.77 0.44 9 合计





315,103,857.56





100.00 注: 由于四 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 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 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 项之 和与合 计可 能有 尾差 。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23 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817,737.00 0.90 D 电力 、 热 力、 燃气 及水 生 产和供 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 软 件和 信息 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817,737.00 0.90 2.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 投资 组合 注: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投资沪 港通 股票 。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例( %) 1 000333 美的集 团 100,000 2,817,000.00 0.90 2 300263 隆华节 能 100 737.00 0.00 4、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15,419,600.00 4.90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2,304,228.20 3.9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2,304,228.20 3.91 4 企业债 券 12,526.00 0.0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0,058,000.00 6.37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24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7,794,354.20 15.19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例( %) 1 018002 国开 1302 117,620 12,304,228.20 3.91 2 011699810 16 康得新 SCP001 100,000 10,036,000.00 3.19 3 011699619 16 沪仪电 SCP001 100,000 10,022,000.00 3.18 4 010107 21 国债 ⑺ 80,000 8,420,000.00 2.68 5 019533 16 国债 05 50,000 5,000,000.00 1.59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注: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注: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贵 金属 。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权 证。 9、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9.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 资政 策 本基金 将在 注重 风险 管理 的前提 下, 以套 期保 值为 主要目 的, 遵循 有效 管理 原则经 充分 论证后 适度 运用 国债 期货 。 通过 对债 券现 货和 国债 货市场 运行 趋势 的研 究, 结合国 债期 货定 价模型 , 采 用估 值合 理、 流动性 好、 交易 活跃 的期 货合约 , 对 本计 划投 资组 合进行 及时 、 有 效地调 整和 优化 ,提 高投 资组合 的运 作效 率。 9.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注: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9.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 资评 价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0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0.1 本报 告期内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的发 行主体无被监管 部门立案 调查, 无在报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10.2 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6,268.3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8,750.0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372,664.4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25 8 其他 - 9 合计 1,387,682.77 10.3 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10.4 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股 票。 11 、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向 投资者 保证 最低 收益 。 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 不代 表其 未来表 现 。 投 资 有风险 ,投 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策 前应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过去 三个 月的 投资 业绩 及同期 基准 的比 较如 下表 所示: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准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收益 率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 去 三 个 月 -1.60% 0.10% -0.90% 0.18% -0.70% -0.08% 十 四、 基金的 费用 与税收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 5、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8% 年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0.8%÷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 基 金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3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付给 基 金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2% 的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0.2%÷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 基 金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3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付给 基 金托管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26 上述 “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中第 3 —7 项 费用 ” ,根 据 有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费 用实 际 支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 用, 由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 中支付 。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因未 履 行 或未 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损 失 ;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基金 管理 费、 基金 托管费 的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根据 基金 规模 等因 素协 商一致 , 酌 情调 低基 金管 理费率 、 基 金托 管费率 ,无 须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提高 上述 费率需 经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决 议通 过 。 基金管 理人 须最 迟于 新费 率实施 日 2 日前 在指 定媒 介刊登 公告 。 (五) 基金 税收 基金财 产投 资的 相关 税收 , 由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承担, 基金管 理人 或者 其他 扣缴 义务人 按照 国 家有关 税收 征收 的规 定代 扣代缴 。 本 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及 的各 纳税 主体 , 其 纳税义 务按 国家 税收法 律、 法规 执行 。 十 五、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 、 《 销售 管理办 法》 、 《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对 本基金 管理 人刊 登的 本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 中邮 睿信 增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进 行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如下 : 1、在 “一 、基 金管 理人” ,对基 金管 理 人 基本 情况 、主要 人员 情况 进行 了更 新; 2、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托 管人 情况 进行 了更新 ; 3、在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 ,对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的 内容均 进行 了更 新;


4、 在“ 九、 基金 的投 资” , 对基 金的 组合 报告 等 内容进 行了 更新 ; 5、在 “二 十一 、其 他应 披 露事项 ” , 增加 了本 次更 新 内容期 间的 历次 公告 。

















































































































































































































































































































































































































































































































































































































































































































































































































































































































































































































































































































































































































































































































































































































































































































































































































































































































































































































































































































































































































































































































































































































































































































































































































































































































































































































































































































































































































































































































































































































































































































































































































































































































































































































































































































































































































































































































































































































































































































































































































































































































































































































































































































































































































































































































































































































































































































































































































































































































































































































































































































































































































































































































































































































































































































































































































































































































































































































































































































































































































































































































































































































































































































































































































































































































































































































































































































































































































































































































































































































































































































































































































































































































































































































































































































































































































































































































































































































































































































































































































































































































































































































































































































































































































































































































































































































































































































































































































































































































































































































































































































































































































































































































































































































































































































































































































































































































































































































































































































































































































































































































































































































































































































































































































































































































































































































































































































































































































































































































































































































































































































































































































































































































































































































































































































中邮 创业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 2017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