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生 加 银 现金 添 利 货 币市 场 基 金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3 月30 日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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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 金 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 计 报告,请投资 者
注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6 月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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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民生加 银现 金添 利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2706
交易代 码 00270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6 月 22 日
基金管 理人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103,413,604.4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基金 资产 风险 、 保持基 金资 产流 动性 的前 提
下, 追 求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投 资回 报,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的 稳定 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的投资将以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本
原则, 力求 在对 国内 外宏 观经济 走势 、 货 币财 政政 策变
动等因 素充 分评 估的 基础 上,科 学预 计未 来利 率走 势,
择优筛 选并 优化 配置 投资 范围内 的各 种金 融工 具, 进 行
积极的 投资 组合 管理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七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是 证券投 资基 金中 的低 风险 品
种。 本 基金 的预 期风 险和 预期收 益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林海 吴荣
联系电 话 0755-23999888 021-52629999-213117
电子邮 箱 linhai@msjyfund.com.cn 011693@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88-388 95561
传真 0755-23999800 021-62535823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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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 6 月 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05,300,979.78 - -
本期利 润 105,300,979.78 - -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4134%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0,103,413,604.44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 -
注:①本 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
②本期利润为 本期已实 现 收益加上本期 公允价值 变 动收益,由于 货币市场 基 金采用摊余 成本法核
算,因 此,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为 零,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和本 期利 润的 金额 相等 。
③本基 金无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④本基 金按 日结 转份 额。
⑤本基 金合 同 于2016 年6 月22 日生 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收益 率 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148% 0.0029% 0.3403% 0.0000% 0.3745% 0.0029%
过去六 个月 1.3763% 0.0021% 0.6805% 0.0000% 0.6958% 0.0021%
自基金 合同 1.4134% 0.0022% 0.7138% 0.0000% 0.6996% 0.0022%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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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起 至今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七天 通 知存款 利率 (税 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生 效, 本基 金 建仓期 为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的 6 个月 。截 至
建仓期 结束 ,本 基金 各项 资产配 置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及招 募说 明书 有关 投资 比例的 约定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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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 生效 ,合 同生 效当年 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
进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6 103,389,972.31 - 1,911,007.47 105,300,979.78
合计 103,389,972.31 - 1,911,007.47 105,300,979.78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 公司 ” ) 是 由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加 拿大 皇
家 银 行 和 三 峡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中 外 合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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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87 号 文批 准, 于2008 年 11 月3 日在 深圳 正式成 立,2012 年注 册资 本增加 至 3 亿元 人民
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共 管理37 只 开放 式基 金:民 生加 银品 牌蓝 筹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 银 增强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民生加 银精选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加银稳健成 长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内 需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民生 加 银景气行
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中证 内地资源 主 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信 用双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红利回报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平稳增 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现金 增利货币 市 场基金、 民生 加银积极 成 长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家盈 理财 7 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转债 优选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民生加银家盈 理财月度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策略精选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生加银岁岁 增利定期 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定期 开 放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 现金宝货 币 市场基金、民 生加银城 镇 化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民 生加银优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新动 力灵活配 置 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民生 加银研究
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新 战 略灵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 投 资基金、民 生加银新
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民生加银和 鑫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量 化中国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鑫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民生加银 现金添利 货 币市场基金 、民生加
银鑫盈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民生加银 鑫福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鑫 安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养老服务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鑫享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前 沿 科技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腾 元 宝货币市场 基金、民
生加银 鑫喜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 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文君
民 生 加 银
现 金 增 利
货 币 、 民
生 加 银 家
盈 理 财 月
度 、 民 生
加 银 和 鑫
债 券 、 民
生 加 银 现
金 添 利 货
2016 年 6 月
22 日
- 9 年
自 2007 年至 2011 年 在东
方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交 易
部 担 任 交 易 员 职 务 , 自
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8
月 在 方正 富邦 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交 易部 担任 交易 员
职务, 自 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3 月 在方 正 富 邦基
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部 担
任 基 金经 理助 理一 职, 自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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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 民 生
加 银 鑫 盈
债 券 、 民
生 加 银 家
盈 理 财 7
天 、 民 生
加 银 腾 元
宝 货 币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1
月 在 方正 富邦 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基 金 经 理 一
职。2016 年1 月 加入 民生
加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 规 、证监会规定 和
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着 诚 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 则 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制风 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 谋 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 内 ,基金运作整 体合法合 规 ,无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公司严 格执 行《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导 意见 》 , 完善 了公 司 公平交 易制 度,
制度的范围包 括境内上 市 股票、债券的 一级市场 申 购、二级市场 交易等所 有 投资管理活 动,同时
包括授权、研 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易 执行、监 控 等投资管理活 动相关的 各 个环节,形 成了有效
的公平 交易 执行 体系 。
对于场内交易 ,公司启 用 了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 易 程序,在指令 分发及指 令 执行阶段,均 由
系统强 制执 行公 平委 托; 此外, 公司 严格 控制 不同 投资组 合之 间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 ,公司 完 善 银行间市场交 易、交易 所 大宗交易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的交易分配 制
度,保证各投 资组合获 得 公平的交易机 会。对于 部 分债券一级市 场申购、 非 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等
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 , 各投资组合经 理在交易 前 独立地确定各 投资组合 的 交易价格和 数量,公
司按照 价格 优先 、比 例分 配的原 则对 交易 结果 进行 分配。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公司于 每季 度 、 每 年度 对 旗下管 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体 收益 率 、 分 投资 类 别 ( 股票 、 债券 )
的收益 率进 行分 析, 对连 续四个 季度 期间 内不 同时 间窗下 (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公司 管理 的不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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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投资组合同 向交易的 交 易价 差进行分 析。本报 告 期内,本基金 管理人公 平 交易制度得 到良好地
贯彻执 行, 未发 现存 在违 反公平 交易 原则 的情 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公司严格控制 不同投资 组 合之间的同日 反向交易 , 禁止可能导致 不公平交 易 和利益输送的 同
日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未发 现可能的 异 常交易情况, 不存在所 有 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成交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况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6 年 , 国 内经 济平稳 收 官,GDP 同比 增长6.7% , 完成年 初增 长目 标 。2016 年工业 增加 值增
长6.0% , 在供 给侧 改革 的 持续推 动下 , 供 需矛 盾趋 于缓和 , 是 去年 工业 生产 保持稳 定的 关键 因素
之一。 固定 资产 投资 缓中 趋稳, 全年 固定 资产 投资 同比增 长 8.1% 。 消 费增 速 继续回 升, 社会 消费
品零售 总额 同比 增 长 10.9% 。出 口、 进口 增速 双双 下 降,出 口全 年同 比下 降 4.9% ;进 口同 比增 长
0.6%, 全年 实现 顺 差 3.3 万亿元 。通 胀全 年保 持平 稳,工 业品 价格 涨幅 较大 。国内 货币 政策 由 稳
健宽松转向稳 健中性。 上 半年债市信用 风险的持 续 爆发导致债市 一 轮下跌 , 而下半年金 融去杠杆
导致债 市面 临流 动性 压力 。 2016 年全 年货 币市 场利 率 波动加 大, 货币 市场 基金 行 业规模 小幅 缩水 ,
年末全 市场 货币 基金 总规 模 4.47 万亿 元, 同比 减 少 2.4% 。 受到 估值 资产 波 动对基 金偏 离度 的影
响,货币基金 大幅减少 了 对估值资产的 配置,增 加 了存款和逆回 购的配置 比 例,同时降 低了组合
的剩余 期限 。
本报告期内, 民生加银 现 金添利货币基 金规模较 为 稳定,本基金 依然秉持 稳 健投资原则, 谨
慎操作 , 以确 保组 合安 全 性为首 要任 务 , 保 障组 合 充足流 动性 , 同时 进行 了 较为成 功的 波段 操作 ,
并结合季末时 点适度拉 长 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在 提 供充分的流动 性保证的 情 况下为持 有 人获取了
较好的 投资 回报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 本报告 期内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 1.4134% , 同期 业绩 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为0.7138%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7 年, 是我 国 “ 十九 大 ”召开 的一 年, 将决 定我 国未来 五年 经济 、 政 治的 发展方 向;2017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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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也是特朗 普新政开 始 实施的一年, 美国经济 逐 步好转,加息 预期仍然 存 在。经济运 行方面,
预计国内经济 延续平稳 运 行的态势,通 胀水平也 会 温和上涨。当 前我国经 济 的结构性矛 盾突出,
通胀预期有所 抬头,部 分 领 域存在资产 泡沫,预 计 货币政策在保 持稳健基 调 下更趋中性 谨慎,监
管政策也会把 防控金融 风 险放在更加重 要的位置 。 综合以上因素 ,基本面 短 期内并不是 影响债券
市场最主要的 因素,政 策 的变化以及监 管的调控 会 导致债券市场 的波动加 剧 ,而货币市 场资金的
价格波动也会 受政策的 不 断出台而变得 稳定性较 差 。而信用风险 、外围市 场 的动荡、汇 率压力依
旧是全 年需 要保 持警 惕的 风险因 素, 亦或 会产 生波 段机会 。
综合来看,对 于货币基 金 而言,在市场 资金面波 动 较大的情况下 ,保持组 合 流动性依然首 当
其冲。投资策 略上,在 货 币政策未转向 之前,依 然 要严控基金的 久期和杠 杆 ,并适当降 低估值品
种的资产配置 比例,以 增 强组合的安全 性,防止 市 场有大幅波动 时对组合 偏 离度造成较 大影响。
我们将持续跟 踪各方面 数 据及市场动态 ,在保证 组 合流动性、安 全性的基 础 上为持有人 创造更高
的投资 收益 。
感谢基金持有 人对本基 金 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将 本 着勤勉尽责的 精神,秉 承 “诚信、稳健 、
专业、 创新 ”的 原则 ,力 争为基 金持 有人 在保 持良 好流动 性前 提下 获取 较好 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报告期内,管 理人内部 对 本基金的监察 稽核工作 主 要针对本基金 投资运作 的 合法、合规性 ,
由督察长领导 独立于各 业 务部门的 监察 稽核部进 行 监察,通过实 时监控、 定 期检查、专 项检查、
不定期抽查等 方式,及 时 发现问题,提 出整改意 见 并跟踪改进落 实情况, 并 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要
求将 《 季度 监察 稽核 报告 》 和 《年 度监 察稽 核报 告 》 提交 给公 司全 体董 事审 阅, 并 向中 国证 监会、
深圳证 监局 上报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 及基金合同约 定,本基 金 管理人严格按 照新准则 、 中国证监会相 关
规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 的约定,对基 金所持有 的 投资品种进行 估值。本 基 金托管人根 据法律法
规要求履行估 值及净值 计 算的复核责任 。其中, 本 基金管理人为 了确保估 值 工作的合规 开展,建
立了负责估值 工作决策 和 执行的专门机 构,组成 人 员包括分管运 营的公司 领 导、督察长 、投资总
监、运营管理 部、交易 部 、研究部、投 资部、固 定 收益部、监察 稽核部、 风 险管理部各 部门负责
人及其指定的 相关人员 。 研究部参加人 员应包含 金 融工程小组及 相关行业 研 究员。分管 运营的公
司领导任估值 小组组长 。 且基金经理不 参与其管 理 基金的相关估 值业务。 本 报告期内, 参与估值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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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各 方之 间无 重大 利益 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按照 本 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进 行 收益分配。据 本基金基 金 合同 中收益分 配
有关原则的规 定:本基 金 根据每日基金 收益公告 , 以每万份基金 份额收益 为 基准,为投 资人每日
计算收 益并 分配 , 每日 进 行支付 。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 金应分 配利 润105,300,979.78 元, 报告 期内 已
分配利 润105,300,979.78 元。
4.9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不存 在 连续二十个工 作日基金 份 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二百 人 或者基金资产 净
值低于 五千 万元 的情 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 期,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在 本基 金的 托管 过程中 ,严 格遵 守了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和 其 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 害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完全尽 职尽责地
履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净值计算、 利润分配
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105,300,979.78 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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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7) 审字 第60950520_H19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民生加 银现 金添 利货 币市 场基金 全体 基金 份 额 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民 生加 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 财务报表,
包括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资产负 债表 , 自2016 年6 月22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的利 润表及 所有
者权益(基 金净 值) 变 动表 以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 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民生加 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 责任 。 这 种责 任包 括:(1)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规定 编制
财务报 表 , 并 使其实 现公 允反映 ;(2) 设 计、 执行 和 维护必 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而 导致的重大
错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 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 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 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 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 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 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 并非 对 内 部 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 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 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 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 会计准则的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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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编 制 , 公 允反 映了 民 生加银 现金 添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自 2016 年 6 月 22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净 值变动 情况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吴翠蓉
乌爱莉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 年3 月27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民生 加银 现金 添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1,456,647.47 -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9,355,983,148.58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9,318,098,243.05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37,884,905.53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742,897,514.36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4.7.5 7,494,916.11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10,107,832,226.5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2 页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709,357.62 -
应付托 管费
427,339.42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85,467.87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151,689.81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1,911,007.47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133,759.89 -
负债合 计
4,418,622.08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10,103,413,604.44 -
未分配 利润 7.4.7.10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0,103,413,604.44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0,107,832,226.52 -
注:1) 报 告 截 止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0,103,413,604.44 份。
2) 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 生效 。本 基金 本 期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 间系 自 2016 年 6 月
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 因此, 无对 比期 间财 务报 表数据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民生 加银 现金 添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6 年6 月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6 月22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121,446,275.28 -
1.利息 收入
119,361,193.56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269,950.37 -
债券利 息收 入
101,651,929.77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2 页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3,648,816.18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3,790,497.24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2,085,081.72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1,944,482.62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140,599.10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 -
股利收 益 7.4.7.16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7.4.7.17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号 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7.4.7.18 - -
减: 二、费用
16,145,295.50 -
1.管 理人 报酬 7.4.9.2.1 7,592,696.87 -
2.托 管费 7.4.9.2.2 1,898,174.12 -
3.销 售服 务费 7.4.9.2.3 379,634.81 -
4.交 易费 用 7.4.7.19 - -
5.利 息支 出
6,112,557.49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112,557.49 -
6.其 他费 用 7.4.7.20 162,232.21 -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05,300,979.78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105,300,979.78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民生 加银 现金 添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6 月 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6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00,027,063.06 - 200,027,063.06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2 页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105,300,979.78 105,300,979.78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9,903,386,541.38 - 9,903,386,541.38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9,903,402,372.31 - 9,903,402,372.31
2. 基金 赎回 款 -15,830.93 - -15,830.93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105,300,979.78 -105,300,979.78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0,103,413,604.44 - 10,103,413,604.4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 -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吴剑 飞______
______ 周 吉人______
____ 洪锐 珠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2 页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民生加 银现 金添 利货 币市 场基金(以 下简 称 “ 本基 金 ”), 系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759 号文“ 关于 准 予 民 生 加 银 现 金 添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注 册
的批复 ”的 核准 ,由 民生 加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自2016 年 6 月20 日至2016 年 6 月 21 日 向社 会
公开募集,募 集期结束 经 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 安 永华明(2016 )验
字第60950520_H07 号验 资 报告后 , 向 中 国 证监 会报 送基金 备案 材料 。 基 金合 同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 集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本金) 为人民币
200,027,062.03 元, 在首 次募集 期间 有效 认购 资金 产生的 利息 为人 民 币1.03 元, 以 上实 收基 金(本
息) 合 计为 人民 币200,027,063.06 元 , 折 合200,027,063.06 份 基金 份额 。 本 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 为
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注册登记 机构为民 生 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为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简 称 “ 兴业银 行 ”)。
本基 金投 资于 法律 法规 及 监管机 构允 许 投 资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现 金, 期限 在 一年以 内 (含 一
年)的 银行 存款 、债 券回 购、中 央银 行票 据、 同业 存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的
债券、非金融 企业债务 融 资工具、资产 支持类证 券 ,以及中国证 监会、中 国 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货 币市 场工具 。 如 果法 律法 规或 监 管机构 以后 允许 货币 市场 基金投 资其 他品 种,
基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可 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七天 通知 存款 利率 (税 后)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 具体 会
计准则 、 其后 颁布 的应 用 指南 、 解 释以 及其 他相 关 规定( 以下 合称 “企 业会 计 准则”) 编 制, 同时 ,
对于在具体会 计核算和 信 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 中 国证券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 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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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及 自2016 年6 月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 期 间的经 营成 果和 净
值变动 情况 。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 基 金 会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唯 本期 财务报 表的 实 际
编制期 间系 自2016 年6 月 2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 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 金的金 融资 产( 或负 债), 并形成 其他 单位 的金 融负 债(或资 产) 。
(2)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及应 收款 项;
本基金 持有 的交 易性 金融 资产主 要为 债券 投资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
产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
(3)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时 归类 为交 易性 金融 负债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
本基金持有的 金融负债 均 划分为其他金 融负债, 主 要包括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款和各类应付 款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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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 金融工具 合 同的一方时确 认一 项金 融 资产或金融负 债,按照 取 得时的公允价 值
作为初 始确 认金 额。 取得 债 券投资 支付 的价 款中 包含 债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 至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单独确 认为 应收 项目 ;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等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债券投资采用 实际利率 法 ,以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 计 量,即债券投 资按票面 利 率或商定利率 每
日计提应收利 息,按实 际 利率法在其剩 余期限内 摊 销其买入时的 溢价或折 价 ;同时于每 一计价日
计算影子价格( 附注 7.4.4.5) ,以避免 债券投资 的摊 余成本与公允 价值的差 异 导致基金资产 净值
发生重 大偏 离。 应收 款项 和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 实际 利率法 ,以 摊余 成本 进行 后续计 量。
当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 金 流量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 或 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
酬已转 移时 , 终 止确 认该 金融资 产。 终止 确认 的金 融资产 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法 于交 易日 结转 。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估值采 用摊余成 本 法,其相当于 公允价值 。 估值对象以买 入成本列 示 ,按实际利率 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与折 价,在 其剩 余期 限内 摊销 ,每日 计提 收益 或损 失。
本基金 不采 用市 场利 率和 上市交 易的 债券 和票 据 的 市价计 算基 金资 产净 值;
本基金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具体 如下 :
1) 银行 存款
基金持 有的 银行 存款 以本 金列示 ,按 银行 实际 协议 利率逐 日计 提利 息。
2) 债券 投资
基金持有的附 息债券、 贴 现券购买时采 用实际支 付 价款(包含交易 费用)确定 初始成本,每 日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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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摊余 成本 和实 际利 率计 算确定 利息 收入 。
3) 回购 协议
(1) 基 金持 有的 回购 协 议( 封闭式 回购), 以成 本列 示 , 按实 际利 率在 实际 持有 期间内 逐日 计提
利息。
(2) 基 金持 有的 买断 式回 购 以协议 成本 列示 , 所 产生 的利息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 逐日计 提。 回购
期间对涉及的 金融资产 根 据其资产的性 质 进行相 应 的估值。回购 期满时, 若 双方都能履 约,则按
协议进行交割 。若融资 业 务到期无法履 约,则继 续 持有现金资产 ;若融券 业 务到期无法 履约,则
继续持 有债 券资 产, 实际 持有的 相关 资产 按其 性质 进行估 值。
4) 其他
(1)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其 公允 价值 的, 基金 管 理人可 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 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价格 估值 。
(2)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 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 标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发生 重大偏离 , 从而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 的 利益产生稀释 和不公平 的 结果,基金 管理人于
每一估值日, 采用其他 可 参考公允价值 指标,对 基 金持有的估值 对象进行 重 新评估,即 “影子定
价” 。 当基 金资 产净 值与 影子价 格产 生重 大偏 离, 基 金管理 人应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采 取相 应措 施,
使基金 资产 净值 更能 公允 地反映 基金 资产 价值 。
(3)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 满足下列 条 件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 负 债以相互抵销 后的净额 在 资产负债表内 列
示: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 额 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 定 权利是当前可 执行的; 计 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
时变现 该金 融资 产和 清偿 该金融 负债 。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的基 金份额 总额 。 每份 基金 份 额面值 为人 民 币1.00 元 。 由于申 购 、 赎 回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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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的实收基 金的变动 分 别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 赎 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 购 和赎回分别 包括基金
转换所 引起 的转 入基 金的 实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 的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 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 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 前支取定期存
款,按协议规 定的利率 及 持有期重新计 算存款利 息 收入,并根据 提前支取 所 实际收到的 利息收入
与账面已确认 的 利息收 入 的差额确认利 息收入损 失 ,列入利息收 入减项, 存 款利息收入 以净额列
示。 另外 ,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令 第 120 号 《货 币市 场 基金监 督管 理办 法 》 的 规 定, 自 2016 年 2 月1
日起, 如果 出现 因提 前支 取而导 致的 利息 损失 的情 形,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使用 风险准 备金 予以 弥补 ,
风险准 备金 不足 的, 应当 使用固 有资 金予 以弥 补;
(2) 债券利息 收入按实 际持 有期内逐日 计 提。附息 债 券、贴现券购 买时采用 实 际支付价款( 包
含交易 费用)确 定初 始成 本 ,每日 按摊 余成 本和 实际 利率计 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3)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收入 ,按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的 摊余成本及实 际 利率(当 实 际利率与合 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4) 债 券投 资收 益于 卖出 债 券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卖出 债券成 交金 额与 其成 本、 应收利 息及 相关
费用的 差额 入账 ;
(5) 其 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很 可能 流入 且金 额可 以可靠 计量 的
时候确 认。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05%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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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01%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4) 卖出回购 证券支出 ,按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的摊 余 成本及实际利 率(当实际 利 率与合同利 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 提;
(5)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7.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应遵 循下 列原则 :
(1) 本 基金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为 红利再 投资 ,免 收再 投资 的费用 ;
(3)“ 每日 分配 、 按 日支 付 ” 。 本基 金根 据每 日基 金 收益情 况 , 以 每万 份基 金 已实现 收益 为基
准,为投资人 每日计算 当 日收益并分配 ,每日进 行 支付。投资人 当日收益 分 配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
点后2 位, 小数 点后 第3 位按去 尾原 则处 理, 因去 尾形成 的余 额进 行再 次分 配,直 到分 完为 止;
(4) 本 基金 根据 每日 收益 情 况, 将当 日收 益全 部分 配 , 若 当日 已实 现收 益大 于 零时 , 为 投资 人
记正收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益小于 零时 ,为投资 人 记负收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益等于零 时,当日
投资人 不记 收益 ;
(5) 本基金每 日进行收 益计 算并分配时, 每日收益 支 付方式只采用 红利再投 资( 即红利转基 金
份额) 方式 , 投 资人 可通 过 赎回基 金份 额获 得现 金收 益; 若投 资人 在当 日收 益 支付时 , 其当 日净 收
益大于零,则 为投资人 增 加相应的基金 份额,其 当 日净收益为零 ,则保持 投 资人基金份 额不变,
基金管理人将 采取必要 措 施尽量避免基 金净收益 小 于零,若当日 净收益小 于 零,则缩减 投资人基
金份额;若投 资人全部 赎 回基金份额时 ,其对应 收 益将立即结清 ;若收益 为 负值,则从 投资人赎
回基金款中扣 除;投资 人 部分赎回基金 份额时, 当 日净收益大于 零或其剩 余 的基金份额 足以弥补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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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当日收益为 负时的损 益 时,不结转收 益,但剩 余 基金份额不足 以抵扣当 日 净值收益小 于零部分
的,则 就剩 余 不 足扣 紧部 分从投 资人 赎回 基金 款中 扣除;
(6) 当 日申 购的 基金 份额 自 下一个 工作 日起 , 享 有基 金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当日 赎回的 基金 份额
自下一 个工 作日 起, 不享 有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7)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需要披 露。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 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的 内容 和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增 值税 、企业 所得 税
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 券 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 投 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 买 卖债券的差 价
收入, 免征 营业 税。
自2016 年5 月1 日 起, 在 全国范 围内 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征 增值 税试 点, 金融 业 纳入试 点范 围,
由缴纳营业 税改为缴 纳增 值税。对证 券投资基 金(封 闭式证券投 资基金, 开放 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 买卖债券 的 转让收入免征 增值税; 国 债、地方政府 债利息收 入 以及金融同 业往来利
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 款 利息收入不征 收增值税 。 金融机构开展 的质押式 和 买断式买入 返售金融
商品业 务、 同业 存款 、 同 业存单 以及 持有 金融 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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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 品运 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以资 管产品 管理 人为 增值 税纳 税人, 并 从 2017
年7 月1 日(含) 以后 , 按 照现行 规定 缴纳 增值 税。 对资管 产品 在 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 发
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未 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 纳 ;已缴纳增值 税的,已 纳 税额从资管 产品管理
人以后 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 税额中 抵减 。
证券投资基金 从 证券市 场 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 卖 债券的差价收 入、债券 的 利息收入及其 他
收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 税。
7.4.6.2 个 人所 得税
暂免征 收储 蓄存 款利 息所 得个人 所得 税。
7.4.7 重 要财 务报 表项目 的说 明
7.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 1,456,647.47 -
定期存 款 - -
其中: 存款 期 限1-3 个月 - -
其他存 款 - -
合计: 1,456,647.47 -
7.4.7.2 交 易性 金融 资产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摊余成 本 影子定 价 偏离金 额 偏离度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
银行间 市场
9,318,098,243.05 9,322,679,500.00
4,581,256.95 0.0453%
合计 9,318,098,243.05 9,322,679,500.00 4,581,256.95 0.0453%
资产支 持证 券 37,884,905.53 37,852,000.00 -32,905.53 -0.0003%
合计 9,355,983,148.58 9,360,531,500.00 4,548,351.42 0.0450%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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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上年度 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摊余成 本 影子定 价 偏离金 额 偏离度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
银行间 市场
- - - -
合计 - - - -
注:偏 离金 额= 影子 定价 -摊余 成本 ;偏 离度 =偏 离金额/摊 余成 本法 确定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7.4.7.3 衍 生金 融资 产/ 负债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无衍 生金 融资产/负 债。
7.4.7.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1 各 项买 入返 售 金 融资 产期末 余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 额 其中; 买断 式逆 回购
银行间 市场 742,897,514.36 -
合计 742,897,514.36 -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 额 其中; 买断 式逆 回购
7.4.7.4.2 期 末买 断式 逆回 购交 易中取 得的 债券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无买 断式 逆回购 交易 中取 得的 债券 。
7.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活 期存 款利 息 5,258.13 -
应收定 期存 款利 息 -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 -
应收债 券利 息 7,086,378.08 -
应收买 入返 售证 券利 息 331,571.62 -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 -
应收黄 金合 约拆 借孳 息 - -
其他 71,708.28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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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494,916.11 -
注:本 期末 其他 为应 收资 产支持 证券 利息 。
7.4.7.6 其 他资 产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无其 他资 产。
7.4.7.7 应 付交 易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 -
银行间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151,689.81 -
合计 151,689.81 -
7.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
应付赎 回费 - -
预提费 用 129,300.00 -
其他应 付款_银 行费 用 4,459.89
合计 133,759.89 -
7.4.7.9 实 收基 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6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 额( 份) 账面金 额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027,063.06 200,027,063.06
本期申 购 9,903,402,372.31 9,903,402,372.31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15,830.93 -15,830.93
- 基金 拆分/份 额折 算前 - -
基金拆 分/ 份额 折算 变动 份 额 - -
本期申 购 - -
本期赎 回( 以“-” 号填 列 ) - -
本期末 10,103,413,604.44 10,103,413,604.44
注:1) 本基 金合 同 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 生效 。设 立时 募集的 扣除 认购 费后 的实 收基金(本金)为人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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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200,027,062.03 元 , 在募集 期间 产生 的利 息折 份额金 额为 人民 币 1.03 元 , 以上 实收 基金(本
息) 合 计为 人民 币200,027,063.06 元 ,折 合200,027,063.06 份 基金 份额 。
2)申购 含红 利再 投份 额。
7.4.7.10 未 分配 利润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 -
本期利 润 105,300,979.78 - 105,300,979.78
本期 基金份额 交易
产生的 变动 数
- - -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 - -
基金赎 回款 - - -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105,300,979.78 - -105,300,979.78
本期末 - - -
注: 本基 金以 份额 面值1.00 元固 定份 额净 值交 易方 式, 每日 计算 当日 收益 并 全部分 配 , 每 日以 红
利再投 资方 式集 中支 付收 益,即 按份 额面 值1.00 元 转为基 金份 额。
7.4.7.11 存 款 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6 月 22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238,373.58 -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 -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1,174.50 -
其他 30,402.29 -
合计 269,950.37 -
7.4.7.12 股 票投 资收 益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3 债 券投 资收 益
7.4.7.13.1 债 券投 资收益 项目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6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日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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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券 投 资 收 益 ——买卖债
券( 、 债转 股及 债券 到期 兑
付)差 价收 入
1,944,482.62 -
债券投 资收 益—— 赎 回差
价收入
- -
债券投 资收 益—— 申 购差
价收入
- -
合计 1,944,482.62 -
7.4.7.13.2 债 券投 资收益 —— 买卖债 券差 价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6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日
卖出债 券 ( 、 债 转股 及债 券
到期兑 付) 成交 总额
10,218,807,969.88 -
减: 卖 出债 券 ( 、 债 转股 及
债券到 期兑 付) 成本 总额
10,189,128,924.93 -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27,734,562.33 -
买卖债 券差 价收 入 1,944,482.62 -
7.4.7.13.3 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资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6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日
卖出资 产支 持证 券成 交总
额
546,817,673.02 -
减: 卖 出资 产支 持证 券成 本
总额
545,060,400.90 -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1,616,673.02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140,599.10 -
7.4.7.14 贵 金 属投 资收益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贵金 属投 资收益 。
7.4.7.15 衍 生工 具收 益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衍生 工具 收益。
7.4.7.15 股 利收 益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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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于本 期无 股利 收益 。
7.4.7.17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公允 价值 变动收 益。
7.4.7.18 其 他收 入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其他 收入 。
7.4.7.19 交 易费 用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交易 费用 。
7.4.7.20 其 他费 用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6 月 22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 用 70,000.00 -
信息披 露费 50,000.00 -
其他费 用 200.00 -
银行费 用 26,732.21
债券账 户维 护费 15,300.00
合计 162,232.21 -
7.4.7.21 分 部报 告
截至本报告期 末,本基 金 仅在中国大 陆 境内从事 证 券投资单一业 务,因此 , 无需作披露的 分
部报告 。
7.4.8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民 生 加 银
基金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兴业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民 生
银行 ”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加拿大 皇家 银行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三峡财 务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民生加 银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控 股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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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9.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9.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的股 票交 易。
7.4.9.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的权 证交 易。
7.4.9.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无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7.4.9.2 关 联方 报酬
7.4.9.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6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7,592,696.87 -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 -
注:1)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 提, 按 月支 付。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 于2016 年 12 月31 日 的应付 基金 管理 费为 人民 币 1,709,357.62 元。
7.4.9.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6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898,174.12 -
注:1)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 提, 按 月支 付。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05% 的年 费率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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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0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 于2016 年 12 月31 日 的应付 基金 托管 费为 人民 币 427,339.42 元。
7.4.9.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6 月 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民生加 银基 金公 司 379,634.81
合计 379,634.8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注:1)
基金 销售服务 费 每日计算,按 月支付。 民 生加银现金添 利货币市 场 基金销售服 务费年费
率为0.01% 。本 基金 销售 服务费 计提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01%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销 售服 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 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应付 关 联方的 销售 服务 费余 额为 人民 币85,467.87 元 ; 其 中, 应 付民 生加 银基
金公司 人民 币85,467.87 元。
7.4.9.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6 年6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兴业银行 - - 2,000,000,000.00 124,907.40 400,440,000.00 25,084.88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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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7.4.9.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9.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7.4.9.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无除 基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7.4.9.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6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兴业银行 1,456,647.47 238,373.58 - -
注:本 基金 本期 的活 期银 行存款 由基 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息 。
7.4.9.6 本基 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在承销 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7.4.9.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期 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7.4.10 期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 本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7.4.10.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增 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10.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暂 时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4.10.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 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未持 有从事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的 债券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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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未持 有从事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的 债券 。
7.4.11 有 助 于理 解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4.1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4.2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9,355,983,148.58 92.56
其中: 债券 9,318,098,243.05 92.19
资产 支持 证券 37,884,905.53 0.37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2,897,514.36 7.3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456,647.47 0.01
4 其他各项 资产 7,494,916.11 0.07
5 合计 10,107,832,226.52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4.1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日融 资 余额占资产 净值比例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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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简单 平均 值。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债券 正回购 的资 金余 额未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 告 期 末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8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本基 金投资 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 限在每 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 过 120 天” ,本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发 生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超 过120 天 的情 况。
8.3.2 期 末投 资组 合 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43.1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2.0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11.2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20 天 20.9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含) —397 天 (含 ) 22.5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97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2 页
8.4 报 告 期内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 情 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240 天 的情 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319,384,450.89 3.16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97,401,085.14 1.9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97,401,085.14 1.95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43,915,191.23 9.34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7,857,397,515.79 77.77
8 其他 - -
9 合计 9,318,098,243.05 92.23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1695429 16 宁 波银
行 CD157
11,000,000 1,089,249,914.93 10.78
2 111618184 16 华夏
CD184
9,900,000 988,941,860.92 9.79
3 111615246 16 民生
CD246
10,000,000 975,462,378.75 9.65
4 111609137 16 浦发
CD137
6,000,000 599,772,812.81 5.94
5 111616136 16 上 海银
行 CD136
5,000,000 499,533,002.21 4.94
6 111612159 16 北 京银
行 CD159
5,000,000 493,595,191.84 4.89
7 111697489 16 中 原银
行 CD100
5,000,000 493,508,898.49 4.88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2 页
8 111695544 16 宁 波银
行 CD160
5,000,000 493,166,549.09 4.88
9 111607117 16 招行
CD117
4,000,000 399,572,491.99 3.95
10 111608234 16 中信
CD234
4,000,000 395,220,797.81 3.91
8.7 “影子定价”与“摊 余成本法”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67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2073%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368%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负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25% 的 情况 。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 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正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5% 的情 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589160 15 平银
1A2
1,200,000 15,064,872.00 0.15
2 1689043 16 旭越
1A1
400,000 11,749,897.62 0.12
3 1689123 16 德 宝天
元
1,600,000 11,070,135.91 0.11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 金计 价方 法的说 明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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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估值 采用 “ 摊余 成 本法” , 即 估值 对象 以买 入 成本列 示 , 按 票面 利率 或 协议利 率并 考虑
其买入时的溢 价与折价 , 在剩余存续期 内平均摊 销 ,每日计提损 益。本基 金 不采用市场 利率和上
市交易 的债 券和 票据 的市 价计算 基金 资产 净值 。
为了避免采用 “摊余成 本 法”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 值 与按市场利率 和交易市 价 计算的基金资 产
净值发生重大 偏离,从 而 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 益 产生稀释和不 公平的结 果 ,基金管理 人于每一
估值日 , 采 用估 值技 术 , 对基金 持有 的估 值对 象进 行重新 评估 , 即 “影 子定 价” 。 当 “ 摊余 成本 法”
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与 “ 影子定价”确 定的基金 资 产净值产生重 大偏离时 , 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参 考 成交价、市场 利率等信 息 对投资组合进 行价值重 估 ,使基金资 产净值更
能公允 地反 映基 金资 产价 值。
如有确凿证据 表明按上 述 规定不能客观 反映基金 资 产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 理 人可根据具体 情
况,在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议 后,按 最能 反映 基金 资产 公允价 值的 方法 估值 。
8.9.2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没 有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 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8.9.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7,494,916.11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7,494,916.11
8.9.4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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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200 50,517,068.02 10,103,389,600.57 100.00% 24,003.87 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13,295.33 0.000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6 月 22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
200,027,063.0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9,903,402,372.31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15,830.93
基 金 合 同 生效 日 起 至报 告期 期 末 基 金拆 分 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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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103,413,604.44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变 更的 公告 》 , 经 基金 管理人 第三 届董 事会 第十 七次会 议审 议通 过, 张力 女士不 再担 任副 总 经
理职务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 金托 管人 基金 托管业 务没 有发 生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没 有改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支 付给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报酬 为 70,000.00 元 人民 币。 截至 本报告 期末 , 该
事务所 已向 本基 金提 供1 年的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 没有 发生 受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形。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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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80,000,000.00 100.00%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有 限
责任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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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百分 比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有 尾差 。
①为了 贯彻 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 定, 我公 司制 定了 选择券 商的 标准 ,即 :
ⅰ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3 亿 元人 民币;
ⅱ研究 实力较 强,有固 定 的研究机构和 专门的研 究 人员,能及时 为基金提 供 高质量的资 讯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 报告、行 业 报告、市场分 析、个股 分 析报告、市场 数据统计 及 其它专门报 告等,并
能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 定要 求,提 供专 门研 究报 告;
ⅲ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ⅳ经营行为规 范,内部 管 理规范、严格 ,具备健 全 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能 满 足基金运作 高度保密
的要求 ;
ⅴ具备基金运 作所需的 高 效、安全的通 讯条件, 交 易设施符合代 理基金进 行 证券交易的 要求,并
能为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②券商 专用 交易 单元 选择 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 分 :由投 资 、研究、交易 部相关人 员 对券商投研及 综合能力 进 行打分,填 写《券商
评价表 》 ;
ⅱ指定 租用 方案 :由 交易 部根据 评价 结果 ,结 合公 司租用 席位 要求 制定 具体 的席位 租用 方案 ;
ⅲ公司 领导 审批 :公 司领 导对席 位租 用方 案进 行审 批或提 供修 改意 见;
ⅳ交易 部洽 谈: 交易 部指 派专人 就租 用事 宜等 业务 与券商 一并 进行 洽谈 ,并 起草相 关书 面协 议;
ⅴ律师 审议 :席 位租 用协 议交公 司监 察稽 核部 的律 师进行 法律 审计 ;
vi 交 易部 经办 :席 位租 用 协议生 效后 ,由 交易 部专 人与券 商进 行联 系, 具体 办理租 用手 续;
vii 连通测 试:信息 技术 部接到交易部 通知后, 将 联络 券商技术 人员对租 用 席位进行连通 等方面
的测试 ;
viii 通知 托管 行: 信息 技 术部测 试通 过后 , 应 及时 通知投 资部 、 交 易部 及运 营部, 由运 营部 通知
托管行 有关 席位 的具 体信 息;
ix 席 位启 用: 交易 席位 正 式使用 , 投 资部 、 交 易部 、 运营 部有 关人 员须 提前 做好席 位启 用的 准备
工作。
本基金 管理 人与 被选 择的 券商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并 通知 基金 托管 人。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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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基 金合 同 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 生效 ,根 据以 上标 准,本 期选 择了 招商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东
兴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华 创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民 生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申 万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 有 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 公 司、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 公 司、兴业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的交 易单 元作 为本 基金交 易单 元。
11.8 偏 离度绝对值超 过 0.5% 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偏离 度绝对 值超 过0.5% 的情 况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0 日